六、主体内容演绎梯度的三种形式

对一堂培训课程而言,无论是培训师还是学员,课程内容都是重点关注的主体。在某种程度上说,培训师能否把课程内容演绎得有条有理、生动有趣,是判断一堂培训课程最终效果的重要标尺。

从整堂课程看,培训师可以运用很多不同的培训手段(方法)为课程内容服务。但最终仍然需要培训师借助语言的管道,向学员诠释、分析、描绘或点评相关的内容。从这一角度看,有三种演绎形式,即“讲、述、论”,这三种形式在不同的环节发挥着各自的作用。

所谓“讲”,简单而言,就是培训师以陈述为主的方式,对课程内容中的概念、定义、观点或方法、思路等,进行阐述、说明、诠释、分析的过程。除了要求清晰明了、语词得当外,更为重要,需要注意内容与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和逻辑层次。即“详略得当、层次分明”是“讲”这一形式的基本要求。普遍而言,绝大部分培训师在这一点上,都具备较好的基础。

但是如果要想让课程内容变得更加生动、有趣,就要用“述”的技巧。这里的“述”是指培训师通过语言对课程的相关内容进行“描述、描绘”,营造一种“绘声绘色、摹情摹景”的场景(画面感)或氛围,充分调动学员的听觉、视觉等感知功能,想方设法把学员带到某种情景当中,从而促动学员进入自主思考状态。从实践的观察中,我觉得很多培训师还需要在这个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那么,怎么样才能让“述”达到这样的效果呢?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的细节着手,即是行为动作、对话和心理活动。

问题是,很多培训师也知道这些,但仍然做不好,其背后有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培训师受自身心智模式的影响,总是担心如此这般,会遭到学员的“笑话”。果真如此吗?至少在笔者的实践中,看到更多的是,学员因此而进入某种“状态”,从而最终达到了我们所预设的效果。

所以,对想在这方面有所突破的培训师来说,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能够勇敢地“迈出这一步”,然后,在技巧上提升、完善。

接下来谈谈“论”,所谓“论”,用培训的专业术语来说,就是“点评”,通俗地说,就是培训师对每一阶段(层次)的课程内容进行总结、提炼,向学员倡导核心理念的过程。培训课程中的“论”,讲究“有点有面、点面结合;由表及里、表里相融”。

这也是考量培训师是否具备扎实功力的重要标志之一。一方面要求培训师具备较强的总结、归纳的能力;另一方面,培训师要拥有一定社会阅历,并且能够拥有“以小见大”的洞察能力,善于从简单的事情中挖掘、发现一些带有普遍规律,并且能够给学员带去借鉴价值的观点或理念、方法和思路等。要想提高“论”的水平,需要培训师长期的积累,包括生活经历的积累、阅读的积累及思考的积累。

最后,需要强调,要想把“讲、述、论”三种演绎形式的技能掌握好,并且持续改进、提升,除了日常的历练与积累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培训师是否能够对自己所主讲的课程有专精的研究。唯如此,技巧或方法才可能有“活水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