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近代小说观念研究
- 吴泽泉
- 807字
- 2021-03-31 16:41:53
一 研究对象界定
本书所要研究的,是发生于近代、主要是晚清的小说观念方面的变革运动。近代是小说观念大变动的一个时代,伴随小说由不登大雅之堂的“小道”跃居“文学之最上乘”,国人对于小说的性质、地位、功能、形态等的看法都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作为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这一变革从甲午之前开始酝酿,甲午之后拉开序幕,《新小说》创刊之后渐趋高潮,辛亥之后进入尾声,前后历时数十年;但从这场运动的实际情况来看,小说观念变动力度最大、小说论争激烈程度最高的时间段,当属甲午战后至辛亥革命这十余年间,本书论述的范围也将主要集中在这一阶段。当然,出于论证的需要,本书的笔触也会偶尔越过这个界限,在之前或之后的时间段中寻找问题,提出观点。
作为一个概念范畴,小说观念与小说理论非常接近,很容易混淆,在很多文学理论或批评史著作中,常常可以见到对于二者的不加区分的互换使用。[1]在进行正式的研究之前,有必要对二者进行一番区分。
小说观念按照宁宗一先生的界定,是人们对小说“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的总体看法”[2],小说观念面对的是小说的性质、功能、面貌等宏观性质的问题;而小说理论按照通行的理解,是人们对小说这一艺术样式所进行的深入、全面的理论性质的探讨,二者的内涵和外延都有所不同。从覆盖的范围看,小说观念要小于小说理论:小说观念是人们关于小说的总体看法,小说观念回答小说是什么、小说怎样、小说为何等带有总体性质的问题;小说理论则不但要回答小说是什么、小说为何等总体性的问题,还要回答小说怎样写、小说怎样读等创作论与阅读接受论的问题。从表现形式来看,小说观念又大于小说理论:小说理论的典型形态是说理论证性质的专著或者论文;而小说观念则不仅在严谨的理论著作中有所表达,还更广泛地体现在批评文字以及具体的创作活动中。具体到本书,我们要研究的,不是发生于近代的所有关于小说的看法与主张,而是表现在理论论述、实际创作以及具体批评中的,关于小说的宏观性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