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概念的历史演变

吴恒

“意识形态”并非是一个久远的概念,但自其降生始,就成为近现代思想脉络的关键词。意识形态概念的进化史已经表明了这一点。从呼吁去“假象”之蔽,到倡导意识形态为虚假存在的各种识见,再到宣扬意识形态“终结”的纷纷扰扰,总有人以意识形态为“名”,赋予它不同的内涵和意义。本文拟从思想史的角度对这一概念的历史演变过程作一番考察,并就其演变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 起源:“去蔽”

虽然意识形态概念来源于法国哲学家安东尼·德斯图德·特拉西,但是作为哲学史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对其最初的猜测和思考早已为更早的哲学家们所洞见。这其中突出的是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

培根以其独有的真知灼见,试图通过对人类知识的重新改造,实现科学“伟大的复兴”。培根认为,要清除认识道路上的障碍,就要打破神学蒙昧主义,铲除认识上的各种偏见和幻想,也即各种“假相”。“假相说”彰显了意识形态的个中消息,成为意识形态概念降生的第一个先兆。[1]培根认为,劫持着人类理解力的假象共有四类:族类的假象、洞穴的假象、市场的假象和剧场的假象。所谓“族类的假象”根植于人这一族或这一类中,因而,人们总是倾向于以个人的感觉为尺度,在反映事物时就会掺入了自己的觉知而形成某种偏见;所谓“洞穴的假象”是“各个人的假象”,由于每个人所受到的教育程度不同,所阅读的书籍或崇拜对象不同,以及心态不同,从而在认识活动中形成某种偏见;所谓“市场的假象”是基于人们日常交往中所选用文字的好坏形成的某种偏见;所谓“剧场的假象”是从哲学的各种各样的权威教义、思想体系以及一些传统观念和错误的论证法则移植到人们心中来所形成的某种偏见,这类假象只不过是人们创造出来的一出出舞台剧,表现着人们所臆造出来的一些世界。[2]这样,人类的理解力就会遭遇到种种障碍和扰乱。如何破除或清除这些假象,使理解力得到彻底的解放和涤洗?培根给出了答案,他认为,最好的逻辑方法,就是诉诸经验归纳,“一个安排妥当的方法呢,那就能够以一条无阻断的路途通过经验的丛林引达到原理的旷地”。[3]显而易见,培根的“四假象说”是对经院哲学的有力攻击,他提出的“真理是时间的女儿而不是权威的女儿”“知识就是力量”都是去各种“假象”之蔽的有力武器。

这之后,洛克、孔狄亚克、爱尔维修以及伏尔泰、孟德斯鸠、狄德罗、卢梭等人围绕思想解放,从“自然状态”、“三权分立”、“社会契约”等方面,批判了种种神学的、哲学的、道德的、人性的和法的偏见,从而为意识形态概念的诞生提供了思想上的准备和理论上的出发点。如伊格尔顿所说,“意识形态概念像现代世界的许多东西一样,是启蒙运动的遗产。”[4]

二 诞生:“还原”

法国哲学家特拉西是哲学史上提出“意识形态”概念的第一人。他认为,要破除和纠正宗教和形而上学的错误和偏见,就要建立一门新的科学——Ideology——从字面上说就是“观念学”,这是一种包罗对事物的观念与感知的“科学之科学”,将为一切科学知识提供坚实的基础。

一般认为,特拉西提出“意识形态”概念的时间是1796年,[5]但他真正对“观念学”系统建构的是在他于1803—1815年间创作的《意识形态的要素》(Elements of Ideology)中,在该书中,特拉西研讨了思想、感觉、记忆与判断等官能,以及习惯、动作和意志等。[6]在他看来,人类的感觉器官至关重要,是知识产生的生理学基础。人们的感觉器官越有力,越能获得理解、判断和推理等思想活动能力。我们之所以要拒绝和排除宗教和形而上学等权威的知识,就在于这些观念还无法还原为人们的感觉。“意识形态的唯一任务正是这种包罗万象的还原”。[7]因而,在特拉西看来,人们通过感觉器官从外部世界中获得的感觉经验是“观念学”的基础和出发点。在诸如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和教育学等学科中的观念如果不能还原为人们通过这样的还原获得感觉经验,那就是虚妄的,就不属于意识形态的范围。特拉西因此竭力主张意识形态在社会、政治和教育上的革命性作用。这就使得意识形态在语义上不仅有了认识论上的意义,而且有了价值功能上的意义——意识形态与政治相连。正是这种相连,导致意识形态一词向贬义转变。意识形态开始丧失了批判性和建设性,由“去蔽”转向“遮蔽”,而这一切的发生是与拿破仑分不开。

特拉西不仅是一名哲学家、意识形态家,还是一名政治家。在拿破仑上台执政后,特拉西成为法国参议院议员。在拿破仑刚执政时,围绕在特拉西周围的一帮意识形态家是拥护拿破仑的,但这样的关系并没有维持多久。由于特拉西的政治理念与他的哲学思想一样,拒绝传统,批判宗教,崇尚自由、民主,这就与妄想恢复帝制的拿破仑的意图相悖。当拿破仑强化中央集权、树立宗教权威,追逐自己独裁野心时,拿破仑开始指责意识形态家们的不合作态度和行动,指控他们是错误地认识社会和政治现实的“玄学家”、“空谈家”,不仅是政治动乱的煽动者,也是秩序、宗教和国家的破坏者。意识形态一词由此被打上了知识上贫乏、实践上愚昧、政治上危险的烙印,即使到了后拿破仑时代的波旁王朝复辟时期,仍然遭到保守派、保皇派、复辟派理论家们的抵制和批判。

意识形态概念起源于经验主义传统,强调经验观察,以对真理作玄想式的阐释。不仅如此,它也联系着启蒙运动的理想,其最初的意义是积极的、进步的。这就必然和政治紧密相连。至18世纪初,它已被等同于一种具有意识形态倾向性的“政治学说”。

三 发展:“乱象”

意识形态概念后,就一直备受关注。哲学家们、社会学家们、政治学家们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方法对意识形态的概念、性质、功能、作用等问题进行深入揭示,但意识形态的内涵始终“飘忽不定”。即使它遭到质疑,也总能巧妙地改头换面,呈现出一幅“乱象”“场景”。这里就以相关研究成果为例进行说明。

意识形态概念内容丰富而又难以把握,用英国学者大卫·麦克里兰的话来说,“意识形态在整个社会科学中是最难以把握的概念。”[8]伊格尔顿也指出:“没有一种意识形态概念获得该领域理论家们的普遍认同……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有多少意识形态理论家就有多少意识形态理论。”[9]那些企图反对和拒绝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论家们总是又“从后门把这个概念放了进来”。[10]意识形态就这样如影随形地追随在不同时代、不同人的前后左右,“种种事实表明……没有意识形态的种种表象体系,人类社会就不能生存下去。”[11]但这一概念“乱象”的背后遵循着某种特定的发展路径。如麦克里兰认为,两百年来,意识形态的发展主要有两条可以辨明的路径,一条是由意识形态术语本身即特拉西的理性主义观点,后经迪尔凯姆到近来结构主义、经验主义加以修订的路径,它强调运用包括自然科学方法在内的科学方法进行经验观察,获得真理。另一条路径起源于德国,最初与黑格尔、马克思联系在一起,经由曼海姆到哈贝马斯。它认为自然科学的方法不适用解决社会问题,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客观的”方法获得真理,社会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要创造真理。[12]

也有学者从意识形态被赋予的感情色彩入手,对意识形态的发展路径进行勾勒。如英国学者雷蒙德·盖斯(Raymond Geuss)认为,意识形态的发展形成了三种类型:描述性意义(或中性意义)、积极性意义(或褒义意义)与批判性意义(或贬义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描述性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是一种对社会的结构、功能和特征进行描述和解释所形成的文化体系,这种描述和解释是中性的、客观的,不带任何意识形态偏见,不论真假,不作价值判断。他指出,曼海姆的“总体意识形态”就是描述性意义上的意识形态。[13]积极性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是某群体成员对某一特定社会所期望的文化体系或世界观,是建设性的意识形态。盖斯认为,列宁提出的“建立工人阶级的意识形态”就是积极性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它表达既非认识论意义上的意识形态,也非虚假的意识形式,而是能对工人阶级的解放斗争具有指导作用,能促使他们去重建美好社会的信仰和态度。批判性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是告诉社会主体被迷惑并力图使他们从这种迷惑中清醒过来的意识形态,包括认识论意义上的虚假意识、社会功能意义上的用来维护阶级统治的思想、发生学意义上的具有一定社会根源和心理根源的幻象。盖斯认为,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法兰克福学派所批判的作为科学和技术的意识形态就是这种意义上的意识形态。

与之相类似,汤普森认为,各种意识形态概念可以分为两大基本类别:一是“意识形态的中性概念”,这一概念只是意味着一些现象的特点是意识形态或意识形态的,而不是说这些现象必定是幻想的、虚假的或者与特定集团的利益相一致的。它只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方面,对任何取得和使用它的人开放。特拉西、列宁、卢卡奇和曼海姆(总体概念)提出的意识形态概述都具有这一概念的特性,当代大多数研究意识形态的作家——从马丁·塞里格到克利福德·格尔茨,从阿尔文·古尔德纳到路易·阿尔都塞,也都使用了这一概念的某些内容。二是“意识形态的批判性概念”,这一概念意味着把一些现象的特点视为意识形态,就带有对它们的批判或谴责,它传达的是负面的、批判的、贬义的意思。拿破仑、马克思和曼海姆的概念(曼海姆的特殊概念)则都是批判性概念。[14]

此外,意识形态概念的发展还可分为马克思主义传统、非马克思主义传统;科学主义阐释路径、人本主义阐释路径;等等。但即使这样,进行这样的划分也是相对的,因为“‘意识形态’这个词本身彻底被意识形态化了”。[15]人处在社会中,任何宣称不带有任何偏见的主张和行为也都意识形态化了,正如现象学大师海德格尔所说,任何理解活动都基于“前理解”。与此喻境一样,人们在阐释意识形态之前,就已打上了某种意识形态的烙印。这在20世纪意识形态实践中尤为明显。

四 “终结”:“矛”与“盾”

20世纪马克思主义从理论到实践,使得意识形态领域成为西方敌对势力对社会主义国家西化、分化的前沿。一些资产阶级政客、学者断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已“过时”、“无用”,宣称共产主义已被战胜,叫嚷社会主义时代已“终结”。然而,事实上却是资本主义一直处于“危机”之中,甚至经常性地处于“垂死”阶段。于是,马克思主义者和其他一些非马克思主义学者与他们展开了一场从理论到实践的全方位的论战,形成了一个“矛”与“盾”式的“攻”与“守”的战场。

对于一些自由主义政客、学者来说,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代名词,甚至是和法西斯主义并列的“极权主义”的代名词。安德鲁·文森特就曾指出,一些西方资产阶级学者,“如达伦多夫、塔尔蒙、克里克、汉娜·阿伦特、卡尔·波普尔和雷蒙·阿隆等人都用各自不同的方法论述了‘极权化的意识形态’和封闭的社会(法西斯主义和社会主义)”。[16]与上述论断的内容相呼应的是一股在美国兴起的“意识形态终结”论思潮。这股思潮的代表人物是丹尼尔·贝尔、马丁·李普塞特、爱德华·希尔斯等人,他们认为:“意识形态现在已经逐渐走到了死亡的终点。”20世纪末,这股思潮随着以“西方中心主义”为特征的全球化的强势推进,又以“新”的面目粉墨登场。如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发表了论文“历史的终结?”并在不久出版《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该著作以冷战思维把矛头对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宣称近代的共产主义已被战胜(或已灭亡),资本主义的自由民主制度是“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终点”,“人类最后一种统治形式”,并因此构成“历史的终结”。[17]

对于马克思主义者来说,帝国主义的产生为资本主义自己敲响了最后的丧钟。两次世界大战不仅暴露了资本主义制度固有的矛盾和弊端,也打开了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缺口。马克思主义在俄国和世界多个国家的纷纷胜利,让马克思主义者更为坚信资本主义已是“垂死的资本主义”。因而,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对共产主义的探索成为马克思主义者的历史使命。面对资本主义的变化,他们不仅从理论上对意识形态“终结论”予以坚决的批判,还从理论和实践上对马克思主义作出了发展。

20世纪是马克思主义蓬勃发展的世纪,马克思主义经由了一个从“一”到“多”的多重发展路径。一些新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流派和代表人物不断涌现,使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不断扩大,如沿着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展开的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生态学的马克思主义、世界体系的马克思主义、后马克思主义以及晚期马克思主义等。这些流派的代表人物无一不是西方乃至世界具有重要影响的思想家,他们以其深邃的思想、独到的眼光,驳斥了“马克思主义终结论”的神话。例如哈贝马斯说,“东欧剧变和苏联的变化,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的失败。……21世纪的社会主义仍然有着广阔的前景”。[18]还如,在马克思主义终结论喧嚣中坚定自己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的伊格尔顿,他基于马克思主义对现代性的继承、批判和重建中的独特贡献,论证“马克思为什么是对的”,指出“唯独马克思主义鲜明地坚持了辩证法思想。”[19]再如,晚期马克思主义者凯尔纳,他在1993年专门撰文反驳了“马克思主义过时了吗”的问题,他认为,把苏联解体和马克思主义的终结等同起来,这是极其荒谬的。“马克思主义仍然在为解放资本主义社会的当代发展提供理论来源,并且包含着仍然能够帮助我们争取改造当代资本主义的政治来源”,因此,“我认为,马克思主义仍然具有对现时代进行理论概括和批判现时代的资源”。[20]

面对各种马克思主义“终结论”,一些非马克思主义的西方学者也给予了反驳。如德里达向世人提出了“不能没有马克思,没有马克思,没有对马克思的记忆,没有马克思的遗产,也就没有将来”[21]的忠告;还如安东尼·吉登斯所说:“我们不能简单地放弃推动他们(马克思、恩格斯)前进的那些价值和理想,因为这些价值和理想中有一些是为我们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所要创造的美好生活必不可少的。”[22]再如,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海尔布隆纳说:“只要资本主义存在着,我就不相信我们能在任何时候宣布他(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内在本性的分析有任何错误。”[23]

综上,围绕“意识形态终结”这一主题,形成了一条自20世纪以来的意识形态的独特的运行发展轨迹。自由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非马克思主义者,沿着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工具主义和人本主义,以及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等逻辑进路展开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大论战。就这样,意识形态被不同立场的人赋予不同的意识形态色彩。

五 几个结论

自意识形态概念诞生到发展,感情色彩在中性、褒义、贬义间变动。总结这一变动所形成的论域的演变,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意识形态从理论走向现实生活。意识形态诞生于特拉西建立的能包罗观念与感知的“科学之科学”,在马克思的视野中,意识形态的形式也还只是限于观念的上层建筑领域。但在20世纪意识形态已走进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兰克福学派的意识形态批判更是宣称意识形态对生活的驾驭和控制已经“遮蔽”了日常生活的本来面目。这与列斐伏尔提出的“日常生活批判”有异曲同工之处。所不同的是,列斐伏尔不同意马尔库塞关于日常生活单向度的看法,在他看来,日常生活虽然具有压抑的一面,却也隐含着否定、变革和颠覆的潜能。[24]而在当今社会,随着全球化、网络化的兴起,意识形态通过经济、政治、文化的交流,已打破国与国之间的界限,人的社会关系、工作和生活方式、人的思想观念等现代人的生存方式的意识形态化已成为常态。

意识形态的话语权不断拓展。意识形态诞生后不久就被赋予了“虚假性”的贬义色彩。但到了20世纪,意识形态的内涵已具有褒义的性质。从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到拉克劳、墨菲的“话语领导权”,从社会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话语及话语权已具备很强的说服力和战斗力。正如葛兰西指出的那样,“社会集团的领导作用表现在两种形式中——在‘统治’的形式中和‘精神和道德领导’的形式中”。[25]后一种形式就体现为意识形态话语权。话语权掌控在谁手里,社会舆论的走向就掌握在谁的手里。特别是在现代国家,在“意识形态不仅充当凝聚国内民众人心的‘水泥’、‘黏合剂’,而且作为赢得海外消费者青睐的‘国际品牌’和‘畅销商品’”[26]的背景下,更要重视意识形态的先导性,拓展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

意识形态的政治功能得以强化。到了20世纪,自列宁赋予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褒义性质、社会主义从理论到实践以来,西方学者就越来越趋向于从“主义”的角度来分析和说明意识形态,使得意识形态的政治功能不断强化。从“意识形态终结论”到“历史的终结”,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遭到了一些别有用心的西方资产阶级学者、政客的歪曲否定,意识形态领域成为他们“西化”、“分化”社会主义国家图谋的主战场。“苏东剧变”后,资产阶级学者和政客更是把全部精力放在“妖魔化”中国、“和平演变”中国上来,极力反对,甚至歪曲和攻击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妄图用西方的一套价值体系及标准,摧毁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堡垒及其价值观念体系。在这样的背景下,牢固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构筑思想防线,抵御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侵蚀,就成为思想观念上应当解决的首要的紧迫的问题。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


[1] 俞吾金:《意识形态论》,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页。

[2] [英]培根:《新工具》,许宝骙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8—21页。

[3] 同上书,第60页。

[4] [英]特里·伊格尔顿:《历史中的政治、哲学、爱欲》,马海良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8页。

[5] 参见[英]约翰·B.汤普森《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高铦等译,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第32页。汤普森在该书中认为,特拉西是1796年在道德伦理与政治科学部发表的一系列回忆录中谈到意识形态的。据布莱恩·海德的研究,“意识形态”一词第一次出现在英语刊物《每月评论》中,该刊物报道说:“特拉西宣读了一篇关于形而上学命名术的论文,提出要创立观念哲学,即意识形态。”参见B.W.Head,“The Origin of ‘Ideologue’ and ‘Ideologie’”,Studies on Voltaire and the Eighteenth Century 183(1980),p.264.但也有学者认为,特拉西提出意识形态概念的时间是1797年,参见[英]大卫·麦克里兰《意识形态》,孔兆政、蒋龙翔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7页。

[6] [英]约翰·B.汤普森:《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高铦等译,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第33页。

[7] Hans Barth:Wahrheit und Ideologie,Frankfurt:Suhrkamp Verlag,1996,S.16.转引自俞吾金《意识形态论》,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页。

[8] [英]大卫·麦克里兰:《意识形态》,孔兆政、蒋龙翔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

[9] [英]特里·伊格尔顿:《历史中的政治、哲学、爱欲》,马海良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94页。

[10] [英]Jorge Larrain:《意识形态与文化身份》,戴从容译,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2—3页。

[11] [法]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顾良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228页。

[12] [英]大卫·麦克里兰:《意识形态》,孔兆政、蒋龙翔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2页。

[13] 盖斯认为,曼海姆的意识形态是一种纲领意义上的意识形态。盖斯把具有广泛功能的意识形态称为“纲领性意义上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发挥了一种电脑程序的功能,能把各种包含了一定的价值尺度的理论、观点、思想转换为行动,即意识形态发挥了一个行动纲领式的作用。参见王晓升、李燕《盖斯意识形态的三种类型》,《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3期。

[14] 参见[英]约翰·B·汤普森《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高铦等译,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第59—62页。

[15] [美]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韩莉译,译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231页。

[16] [澳]安德鲁·文森特:《现代政治意识形态》,袁久红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5页。

[17] [美]弗朗西斯·福山:《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黄胜强、许铭原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代序第1页。

[18] 转引自李其庆、季正矩《从国际马克思主义大会看西方左翼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4年第6期。

[19] [英]特里·伊格尔顿:《历史中的政治、哲学、爱欲》,马海良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8页。

[20] [美]道格拉斯·凯尔纳:《正统马克思主义的终结》,俞可平主编:《全球化时代的“马克思主义”:九十年代国外马克思主义新论选编》,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27页。

[21] [法]雅克·德里达:《马克思的幽灵:债务国家、哀悼活动和新国际》,何一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页。

[22] 转引自李其庆、季正矩《从国际马克思主义大会看西方左翼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4年第6期。

[23] [美]海尔布隆纳:《马克思主义:赞同和反对》,易史信、杜章智译,中国社会科学院情报研究所1982年版,第62页。

[24] 周宪:日常生活批判的两种路径,《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1期。

[25] [意]葛兰西:《狱中札记》,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16页。

[26] 侯惠勤:《意识形态的变革与话语权》,《马克思主义研究》200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