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927年至1937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战争,以苏维埃和土地革命作为主要内容。苏维埃表现为工农兵代表大会形式的民主政权,土地革命则涉及农村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中共党史学界目前对土地革命的研究已经取得显著的成就,但是本书认为,对苏维埃政权和土地革命仍然有继续深入研究的必要。目前研究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首先,目前研究对苏维埃政权建设的描述,与当时历史实况存在相当距离。无论是中共中央重点经营的中央革命根据地(或称苏区),还是其他各革命根据地,在苏维埃政权建设方面,均与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的期待存在较大反差。这主要表现在苏维埃独立权威不足,党包办苏维埃事务的现象十分严重;以及苏维埃政权的代表性不足、阶级性不鲜明两方面。而对于上述历史现象,当前研究明显关注不够。

其次,目前对土地革命的研究虽然比较对苏维埃的研究深入,但是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足。这主要表现在,由于中央苏区是当时中共中央重点经营的革命根据地,因此对中央苏区的研究明显偏重。但是目前研究往往把对中央苏区研究的经验狭隘地经验化,把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的经验作为衡量其他苏区土地革命水平的天然尺度。其实,中央苏区的开辟也存在一个由地方经验上升到国家全局战略的过程,所以,如果简单以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的经验为尺度,不仅会使研究者在对其他苏区的研究中,忽视其各自发展的地方特性和独特的历史价值,而且也不利于对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经验的总结。本书认为,土地革命时期各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存在着自身探索和彼此借鉴的互动过程,不仅体现出历史规律的一致性,也体现出地方经验的独特性。目前研究在这一问题上,无论是土地革命通史类著作,还是各革命根据地区域史类著作,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上述问题。

本书有意识解决以上两方面问题。在苏维埃政权问题上,本书毫不讳言苏维埃政权建设存在的党包办等实际问题;在土地革命问题上,本书突出各革命根据地土地革命的地方特色,试图纠正以中央苏区经验统摄全局的研究范式。同时,本书在以上努力的基础上,对各革命根据地的财政体系建设做深入研究。这是因为,苏维埃和土地革命所引起的上层建筑以及生产关系的变革,最终要体现在对生产力的促进上;而财政体系体现着一个政权的宏观经济管理水平,所以理所当然纳入本书的研究范围。

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缺乏和平建设的环境下,经济工作呈现显著的战时经济特色。农业生产以季节性生产动员和粮食工作为重点,而商业贸易工作则表现为打破国民党当局经济封锁的斗争。在农业和商业贸易恢复和发展的基础上,各革命根据地的财政体系逐渐向正规化和科学化方向转化,有意识地克服“打土豪办财政”的粗放经营模式。财政体系的基础是一系列以预决算制度、审计制度和会计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基础制度建设。税收制度则体现出以经济建设为方向的正规化和科学化方向。虽然银行制度的运转在各根据地均不理想,但是仍然为经济建设提供了一定的金融保障。

列为研究个案的革命根据地,理所当然包括中央、鄂豫皖、湘鄂西、湘赣、湘鄂赣、闽浙赣这六个重要的革命根据地,以及分别作为中央、鄂豫皖、湘鄂西三个根据地历史延伸的西北、川陕和湘鄂川黔三个根据地。其他较次要苏区的选择,取舍标准除了拥有相对长的建政历史和较稳定的控制或影响区域,以及建立有省或相当省一级的党委和苏维埃政府外,最重要的考量标准是必须实际实践过土地革命。因此,左右江根据地虽然建政时间不到一年,但是因为拥有较稳定的区域,更因为实际实践了土地革命,所以纳入考察范围。东江、陕甘边、陕北、琼崖四个革命根据地虽然因为斗争历程波浪起伏较大,区域并不稳定,但是也因为实际实践了土地革命,而纳入研究范围。最后,作为北方苏维埃运动特例的东北抗日游击战争,也纳入研究范围。而川滇黔、鄂豫陕两个根据地则因为建政过于短促,更由于没有实际实践土地革命而遗憾地没有纳入研究范围。至于红四方面军在川康边建立的革命根据地,以及闽东革命根据地,因史料暂时缺乏而只好暂付阙如。

本书第一章考察土地革命早期从暴动到苏维埃的进程。第二章到第十章,遵循历史发展的脉络,对各革命根据地的苏维埃、土地革命和财政经济做专题研究。第二章考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所在的中央革命根据地。第三章考察鄂豫皖和川陕革命根据地。第四章考察湘鄂西和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第五章至第七章分别考察中央苏区的三个“卫星”苏区湘赣、湘鄂赣、闽浙赣革命根据地。第八章考察华南的东江、琼崖和左右江三个革命根据地。第九章考察北方的陕甘边、陕北两个革命根据地以及东北抗日游击战争。第十章考察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的西北革命根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