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春秋时期的文学活动

文学是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借助各种修辞以及表现手法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的艺术,这种艺术与人类的生命相生相依相始终。春秋时期,人们的精神领域已经相当开阔,精神世界也相当丰富,文化储备也早成为一池丰盈的春水,文学的和煦之风吹进城墙宫殿,也盘旋于城郭田野,在金声玉振之中,在高庭清酒之间,也在砖木石瓦之上。人们在虔诚占卜,人们在文雅赋诗,人们在揖让应对,人们从事着各种各样与现实生活紧密相关的文学活动,而这一切正是春秋生活不同于其他时代的本真。

一 占卜之风

占卜是从人类文化原始时期遗留下来的预知吉凶的方式,是先民的精神遗存。在春秋时期,它以一种极其普遍的方式存在着,而那些颇具文学色彩的卦辞、繇辞等占卜之辞就随着占卜活动在民间得到了最广泛的流传,也对人们的生活和思想产生了最广泛的影响。

(一)遇事则卜

春秋人在很大程度上相信神灵和鬼魂的存在。《左传》庄公三十二年“秋,七月,有神降于莘”,内史过说:“国之将兴,明神降之,监其德也;将亡,神又降之,观其恶也。故有得神以兴,亦有以亡,虞、夏、商、周皆有之。”虢之史嚚也说:“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僖公十年秋天,狐突在去曲沃的路上遇到了太子申生的鬼魂,约定七天后附于巫的身上传达天帝使夷吾“敝于韩”的命令。所以晋惠公夷吾在秦晋之战中败于韩原应验此说之后,秦人才会说“晋之妖梦是践”。僖公十五年夷伯之庙遭受雷击,左氏认为其有不为人知的罪过而受到天谴。昭公十八年郑国大火之后,子产也曾一度忙着“大为社,祓禳于四方,振除火灾”。除了人的行为,僖公二十八年甚至还出现了主动“索贿”的河神。[111]

正因为人们相信鬼神的存在,才会生成一种与之相关的特定的文化理解和文化认识,于是每遇重大事件就要以占卜决之,占卜就成了人们生活中必要的组成,《尚书·洪范》“稽疑”条下即言“择建立卜筮人”,其原则是“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112]。卜人在其时的地位也是相当受人重视的。隐公十一年滕侯和薛侯同时来鲁国朝拜,于是在位次先后上发生了争执。薛侯的理由是“我先封”,滕侯则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卜正”即是卜官之长,可同天人沟通,预料吉凶祸福,且为周之同姓,于是在取得薛侯的理解后这次朝会“乃长滕侯”。

春秋生活中几乎无事不行占卜,立君要卜(僖公十五年)、祭祀要卜(僖公十九年、三十一年)、迁都要卜(文公十三年)、嫁女要卜(庄公二十二年、僖公十五年)、立夫人要卜(僖公四年)、有孕要卜(僖公十七年)、疾病要卜(僖公二十八年)、下葬要卜(宣公八年)。战争之中更是卜得十分仔细,是否作战要卜(僖公十五年)、是否追击要卜(襄公十年)、使何人驾车要卜(襄公二十四年)、使何人追敌也要卜(文公十一年)。僖公十九年卫国大旱,“卜有事于山川”是卜祭祀,僖公三十一年告诉我们“礼不卜常祀,而卜其牲、日”。僖公二十八年“晋侯有疾,曹伯之竖侯獳货筮史,使曰以曹为解”,向筮史行贿说明此次所行是“筮”而不是“卜”;文公十一年“鄋瞒侵齐,遂伐我。公卜使叔孙得臣追之,吉”,于是取得了战争的胜利;昭公十八年吴伐楚,楚人“卜战,不吉”,便不欲战;昭公三年,晏子甚至引谚语告诉我们说“非宅是卜,唯邻是卜”,连选什么样的人做邻居都是要由占卜来决定的。昭公五年说:“国之守龟,其何事不卜?”

巫、祝、卜、史均通于占卜之术,而且无不得益于家族承传,但后来一些看起来和占卜没有什么关系的“来历不明”的人也能参与其中。如庄公二十二年的“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襄公十年的“孙文子卜追之,献兆于定姜”等。卜筮之外春秋时还有一种独特的占星之术。例如《左传》文公十四年有星孛入于北斗,周内史叔服就说:“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后来的事实也印证了他的预言。昭公十七年,鲁申须、郑梓慎、郑裨灶更是依据“冬,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的天文现象,同时预言“宋卫郑将同日火”,而他们的预言第二年就应验了。

(二)卜以决疑

《白虎通》云:“龟曰卜,蓍曰筮何?卜,赴也,爆见兆也。筮也者,信也,见其卦也。”[113]《礼记》云:“龟为卜,策为筮。卜筮者,先圣王之所以使民信时日,敬鬼神,畏法令也;所以使民决嫌疑,定犹与也。故曰:‘疑而筮之,则弗非也,日而行事,则必践之。’”[114]由此可知卜筮之法都是为了“决民疑”。

僖公十七年补记当年事,说晋惠公之妻梁嬴怀胎十月却未能及时生产,于是使“卜招父与其子卜之”,占卜显示“将生一男一女,男为人臣,女为人妾”的结论,梁嬴果然生了一对龙凤胎,并不信邪地按照卦义给他们分别取名为“圉”和“妾”。而最后的人生结果也是其子圉西质于秦,其女妾为宦女,无不与卦义相合。这一事例不但告诉我们占卜的结果十分准确,而且透露给我们知道卜人是一个父子相袭的职业。僖公十五年晋惠公于韩原之役被秦人俘获放归后,对群臣说:“孤虽归,辱社稷矣,其卜贰圉也。”就是让大家卜定日期立子圉为君,古人认为“大事卜,小事筮”[115],言“卜”而不言“筮”明立君为大事也。僖公三十一年“狄围卫,卫迁于帝丘,卜曰三百年”,文公十三年“邾文公卜迁于绎”,行卜法而不行筮法,是因为迁都也是大事。而僖公十五年追记当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可见嫁女虽也行占卜之事却算不得大事。其繇辞“士刲羊”“女承筐”等语见于今本《周易》,其释义则出于史苏之口,而晋献公未从史苏之占执意嫁伯姬于秦穆公也表明了春秋人对天意的不完全认同。

事实上,还有一些占卜并不全赖神力,而是建立在经验和见识的基础之上,可以算是人力和神力的结合。晋国有一个从事占卜工作的官员,在《左传》中被称作卜偃,他的一些事迹能很好地证明这一点。闵公元年晋献公作二军,赵夙御戎,毕万为右,灭耿、灭霍、灭魏,回来后把魏地赐给毕万并任命他做大夫。卜偃曰:“毕万之后必大。万,盈数也;魏,大名也。以是始赏,天启之矣。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今名之大,以从盈数,其必有众。”僖公二年虢公在桑田打败了戎人,卜偃曰:“虢必亡矣。亡下阳不惧,而又有功,是天夺之鉴,而益其疾也。必易晋而不抚其民矣。不可以五稔。”僖公十四年秋天沙鹿山崩塌,卜偃曰:“期年将有大咎,几亡国。”僖公三十二年冬天,为晋文公出殡时灵柩中发出牛鸣一般的声音,卜偃让大夫们下拜,说:“君命大事:将有西师过轶我,击之,必大捷焉。”以上四例都只记了卜偃之言,而未记他有占卜的行为。并且从他的言论看,多是出自于一个智者的敏锐思考,而非神的意旨的决断。在一定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卜偃已摆脱了沟通天人的工具属性,而直接成为了人和神的结合体,其预言的准确和神性的存在是建立在知识积累的基础之上的。

《左传》所叙的神鬼虚妄之事中,也不乏神不能主宰人事的记录。成公五年赵婴因为与赵庄姬私通而被自己的兄弟放逐到齐国,此前赵婴曾梦到天使对自己说:“祭余,余福女。”就是说天神说你祭祀我我就会降福于你,可赵婴这样做了却仍旧没有避免被放逐的结果。士贞伯借此事一语道破人神之间的关系,他说:“神福仁而祸淫。淫而无罚,福也。祭,其得亡乎?”僖公二十一年鲁国大旱,鲁僖公认为是巫师和上天沟通不利,并且因为上天可怜那些仰面突胸的畸形人,怕雨水灌入他们的鼻子所以不肯下雨造成大旱,就想要烧死他们。臧文仲不但用“天欲杀之,则如勿生;若能为旱,焚之滋甚”作为理由劝阻了鲁僖公,而且建议他从人事的角度来“修城郭、贬食、省用、务穑、劝分,此其务也”,最大限度地降低旱灾所带来的不良影响。襄公十年宋平公在楚丘设享礼宴请晋悼公,席间使用了《桑林》之舞。因为《桑林》之舞属于天子之乐,晋悼公虽辞谢却未能成功制止。回国途中走到雍地时晋悼公生病,占卜的结果是桑林之神在作祟。荀偃、士丐想用祭祀的方法攘灾,荀罃却说:“我辞礼矣,彼则以之。犹有鬼神,于彼加之。”不但谴责鬼神之无礼表明了自己的反对意见,而晋悼公的病也自己好了。

(三)卜筮之辞

古人说“卜筮不过三,卜筮不相袭”[116],却也说“大事先筮而后卜”[117]。僖公四年记晋献公欲立骊姬为夫人时,“卜之,不吉;筮之,吉”,晋献公就决定“从筮”。卜人的建议则是“筮短龟长,不如从长”,并以占卜所得繇辞“专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来作为自己观点的佐证。这段记载从多个角度为我们提供了关于占卜的多条信息:一是诸侯立夫人要通过占卜来决定吉凶;二是“卜法”与“筮法”可以同时使用;三是卜法通常比筮法更加灵验,即所谓“筮短龟长”;四是占卜时已有现成的繇辞可供参考;五是占卜的结果不是一定要遵从,而是可以由人来作出最后的决断,已经表现出了对天命的怀疑和否定。这里我们主要说一下繇辞的意义。

僖公四年的这条繇辞是:“专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大致意为“专宠一定会产生变乱,将要夺走您的肥羊。香草和臭草放在一起,十年之后还会有臭气传扬。”这条繇辞以杂言写成,兼具押韵特点,在拟写方式上擅用比喻,不但先以“羭”贴切地将申生比作献公之肥羊,而且能够以“薰”“莸”喻申生、骊姬等人之品性并体现流芳遗臭之意,可见构思之精巧、表义之恰切。

庄公二十二年“懿氏卜妻敬仲”得到的繇辞是:“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这条繇辞音韵优美,全用四言,首二句兴中有比兼用叠字,将其与《诗》中的史诗类作品置于一处恐怕也难分轩轾,体现了高超的写作技巧与写作水平。

僖公十五年晋国韩简说:“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虽然他的目的在于说明“象在数先”,却也在无意中为我们揭示了占卜与取象之间的密切关系。僖公十五年秦晋韩原之战前为晋怀公占卜所得的繇辞是:“千乘三去, 三去之余, 获其雄狐。”晋怀公在此战中被秦人俘获,证明他与“雄狐”之间是一种显在的比喻关系。襄公十年郑国皇耳率师侵卫战败时,卫国大夫孙文子卜追之,其繇辞为:“兆如山陵,有夫出征,而丧其雄。”当卫夫人定姜作出追击的决定后,卫人抓住了郑国的主帅皇耳,皇耳与“雄”之间也是一种显在的比喻关系。两条关于战争的繇辞都以“雄狐”或“雄”为喻,说明了繇辞写作中有着相似的取象原则。结合其他实例去看,则会发现比喻修辞在繇辞中的运用十分普遍。例如,哀公十七年卫庄公“亲筮之”所得的繇辞也存在着这样的特点:“如鱼赪尾,衡流而方羊。裔焉大国,灭之将亡。阖门塞窦,乃自后逾。”

《周易》因为“言不尽意”而提出了著名了“立象以尽意”的观点,而这一原则也被人们广泛应用于占卜和占卜之外。昭公二十九年晋国“龙见于绛郊”后史墨提到了“潜龙勿用”“见龙在田”“或跃在渊”“飞龙在天”“亢龙有悔”一系列见于《周易》的繇辞。傅道彬先生认为,“这里描绘的是苍龙星由冬及春、由春及秋的秩然有序的运动变化,意义上是层层递进的。爻辞作为一个整体,它的意义是跨越爻位而联系在一起的”,并认为其“韵律和谐”,有着“丰富的诗的蕴涵”。[118]事实上,占卜中出现的那些春秋人或是更早些时候巫祝卜史等人所拟的繇辞都是其时语言的精粹,都饱含着诗的因素,甚至包含着诗的要素。也正因如此,占卜才成为其时文学活动的重要组成。

二 赋诗之趣

诗的表达精美含蓄、简洁凝练,是“情动于中”的感性传达,又因为便于口耳相传,于是很自然地在人群中赢得了最广泛、便捷的传播。诗是文学的最初样式,也始终是文学的精华样式,春秋时期人们自觉的文学活动中,诗占有的应该是最为重要的地位,更何况其时由诗集合而成的《诗》还兼有无比神圣的政治地位和思想地位。《左传》僖公二十七年云:“《诗》《书》,义之府也;《礼》《乐》,德之则也。”由《诗》《书》《礼》《乐》领衔的经典以具体的文字典籍形式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和思想,并包蕴着无比抽象的关乎人格养成的“义”与“德”。

(一)造篇之“赋”

春秋文学活动中诗的主要介入方式是“赋诗”,杨伯峻《春秋左传注》隐公三年注曰:“‘赋’有二义,郑玄曰‘赋者或造篇,或诵古’,是也。”[119]也就是说“赋诗”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造篇”即创作,一种情况是“诵古”即讽诵古人已有之作。《左传》《国语》所记春秋生活后者较前者更为常见,但前者却为我们更直接展示了春秋人诗歌创作的契机、情境和才能。

杨伯峻在隐公三年为“卫人所为赋《硕人》也”作注时说:“此‘赋’字及隐公元年传之‘公入而赋’、‘姜出而赋’,闵二年传之‘许穆夫人赋载驰’、‘郑人为之赋清人’,文六年传之‘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皆创作之意;其余‘赋’字,则多是诵古诗之意。”[120]隐公元年郑庄公与其母武姜阙地及泉隧而相见时:“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郑庄公将武姜置于武颍之时曾说过“不及黄泉无相见也”的话,为了不毁前言就采用颍考叔的建议与母亲“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制造了母子和好如初的假象,所赋之诗在表现他们贵族修养的同时也暴露了他们的虚伪。

隐公三年,“卫庄公娶于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毛诗序》称此诗:“闵庄姜也。庄公惑于嬖妾,使骄上僭,庄姜贤而不答,终以无子,国人闵而忧之。”据诗之文字而言,《硕人》之诗写了庄姜出嫁时的华丽盛景,有隆重丰厚的仪仗和大气磅礴的景物描写,其中对庄姜美貌进行描绘的“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之句更是被清人方玉润由衷感叹为:“千古颂美人者无出此二语,绝唱也。”[121]

闵二年狄人伐卫,好鹤的卫懿公因而亡国,“许穆夫人赋《载驰》”。《载驰》是《诗经》中为数不多的能够找到确切作者的作品,身为卫女的许穆夫人以“载驰载驱,归唁卫侯”为起始之音表现出自己在国家覆亡之时急切的救国愿望,其诗有情有景更有对大国襄助于卫的急切企望,将一颗救国之心袒露无遗。这首诗也因为情真意切而进入后人的用诗视野,文公十三年子家“赋《载驰》之四章”,襄公十九年穆叔“赋《载驰》之四章”,均取其诗“控于大邦,谁因谁极”之意,借以谋得他国的帮助。

同在闵公二年郑人为我们呈现了另一首原创之诗《清人》。“郑人恶高克,使率师次于河上,久而弗召,师溃而归,高克奔陈。郑人为之赋《清人》。”这首诗十分简短,只有三章共计十二句,运用了《诗经》典型的重章复唱形式:“清人在彭,驷介旁旁。二矛重英,河上乎翱翔。清人在消,驷介镳镳。二矛重乔,河上乎逍遥。清人在轴,驷介陶陶。左旋右抽,中军作好。”郑人借助诗篇在讽刺高克的同时直接把矛头指向了用人不当的郑文公。

文公六年,“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子车氏三子都是可以以一当百的勇士,《黄鸟》之诗以“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的愤怒与抗议表达了对残忍的人殉制度的强烈不满和对三子的痛悼惋惜之情,其诗充满了强烈的感情色彩和浓厚的人情味道。

虽然杨伯峻先生说除上述之例以外“其余‘赋’字,则多是诵古诗之意”,我们却也还可以在《左传》中找到不少春秋时人的原创歌诗。僖公五年,不慎落入三公子之争的士蔿因夷吾之诉而遭到晋献公的责备,在无奈之中退而赋曰:“狐裘尨茸,一国三公,吾谁适从?”以狐裘蓬乱来比喻国政混乱,也是一种即兴的创作行为。僖公二十八年城濮之战前舆人所诵“原田每每,舍其旧而新是谋”,以景物起兴,切中题旨。宣公二年,宋大夫华元在郑宋大棘之战中被俘,逃归后主持修筑宋国都城的城墙,筑城者所“讴”之歌“睅其目,皤其腹,弃甲而复。于思于思,弃甲复来”也是“造篇”之作,不然哪有那么切合情境的瞪着大眼睛、挺着大肚子、满脸长着大胡子的丢了皮甲逃回来的人呢?襄公四年鲁人臧纥侵邾败于狐骀,国人逆丧者皆髽。因为主帅臧纥身材矮小,所以国人诵之曰:“臧之狐裘,败我于狐骀。我君小子,朱儒是使。朱儒朱儒,使我败于邾。”襄公十七年宋皇国父为大宰,为平公筑台,妨于农收。筑者讴曰:“泽门之晳,实兴我役。邑中之黔,实慰我心。”

襄公三十年记载子产在郑国进行改革时民众的反应:“从政一年,舆人诵之曰:‘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及三年,又诵之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表达了郑人对子产由最初的痛恨到改革初见成效之后的爱敬之情。定公十四年宋国的郊野之人讽刺卫灵公为夫人南子召宋公子朝而歌之曰:“既定尔娄猪,盍归吾艾豭?”将南子比作发情的母猪,将公子朝比作公猪,所以引得听到野人之歌的卫太子蒯聩恼羞成怒欲杀南子。哀公五年齐景公卒群公子出奔,莱人歌之曰:“景公死乎不与埋,三军之事乎不与谋,师乎师乎,何党之乎?”哀公二十一年齐人歌之曰:“鲁人之皋,忧不觉,使我高蹈。唯其儒书,以为二国忧。”

上述诸例还不是《左传》所书的全部,《左传》所书之全部也不会是春秋生活之全部,但从上层贵族到普通国人均能触景生情信手拈来的创作实例也正说明了春秋时代诗歌创作活动的普遍性和普及性。

(二)诵古之“赋”

除原创性的诗歌创作之外,“赋诗”还有讽诵古诗的含义,而这一行为恰是春秋时代的贵族们在会盟、朝聘、宴饮等正式的社交场合中必须具备的能力,也即“用诗”。班固在《汉书》中说:“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常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122]他的看法应该是受到孔子的直接启发,孔子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123]十分明确地指出了“诗以应对”的实用功能。襄公二十八年卢蒲癸所说的“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正是春秋人赋诗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是用诗之法,也是对诗的独特接受和解读。

顾颉刚先生说:“赋诗是交换情意的一件事。他们在宴会中各人拣了一首合意的乐诗叫乐工唱,使得自己对于对方的情意在诗里表出,对方也是这等的回答。”[124]朱自清先生也说:“春秋时通行赋诗。在外交的宴会里,各国史臣往往得点一篇诗或几篇诗叫乐工唱。这很像现在的请客点戏,不同处是所点的诗句必加上政治的意味。”[125]如《左传》襄公二十八年“使工为之诵《茅鸱》”,襄公二十九年“使工为之歌《周南》《召南》”等。据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襄公十四年注,歌依乐谱,而诵不依乐,仅有抑扬顿挫而已。[126]

《左传》《国语》都记载了春秋赋诗的具体情形。《国语》赋诗凡4见,除卷五《鲁语下》记公父文伯之母赋《绿衣》之三章不见于《左传》外,其余三次均见于《左传》,只是文有差异。如卷五《鲁语下》记晋侯享穆叔席间赋诗,又见于《左传》襄公四年;卷五《鲁语下》记鲁叔孙赋《匏有苦叶》,又见于《左传》襄公十四年;卷一○《晋语四》记秦伯宴重耳而席间赋诗,又见于《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左传》赋诗一般认为有33次[127],钱穆则认为有67次[128],虽然因统计方法不同而数量有异却无损春秋赋诗行为的常见性。

《左传》赋诗最早见于记载是在鲁僖公二十三年(前637):

秦伯纳女五人,怀嬴与焉。奉匜沃盥,既而挥之。怒,曰:“秦、晋,匹也,何以卑我?”公子惧,降服而囚。他日,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请使衰从。”公子赋《河水》。公赋《六月》。赵衰曰:“重耳拜赐!”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级而辞焉。衰曰:“君称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

当还没有成为晋文公的重耳经过多年流亡来到秦国的时候,秦穆公给了他足够的礼遇并赠送五名女子给他。当他与五人之一的怀嬴发生后堂之争主动“降服而囚”后,秦穆公为了帮他挽回颜面专门设宴招待他。重耳赴宴自然要有人陪同,而且此人要能够从容用诗,所以位重之子犯主动退后,并举荐了能“文”的赵衰。所谓“文”,是指有文辞,也即通于《诗》《书》,擅于应对。杨伯峻先生告诉我们说,重耳所赋《河水》杜注云:“逸诗,义取河水朝宗于海。海喻秦。”《国语·晋语四》韦注云:“河当作沔,字相似误也。其诗曰:‘沔被流水,朝宗于海。’言己反国,当朝事秦。”江永《群经补义》曰:“此说是也。余谓‘嗟我兄弟,邦人诸友,莫肯念乱,谁无父母’,意欲以此感动秦伯,望其念乱而送己归也。”[129]而秦穆公所赋《六月》有“王于出征,以匡王国”“以佐天子”和“共武之服,以定王国”之句,意指日后重耳为君必霸诸侯,而能匡佐天子。赵衰使“重耳拜赐”并言“君称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说明他完全领会了秦穆公欲助重耳归国谋取君位的诗中之意,于是及时敦促重耳拜谢,这一举动也印证了子犯所言的“衰之文”。《左传》中所赋之诗的部分篇目,如本年重耳所赋之《河水》,襄公二十六年国子所赋的《辔之柔矣》,襄公二十八年穆子所诵之《茅鸱》等均不见于今本《诗经》,这也说明春秋人赋诗所用的底本与今本《诗经》有所差异,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今本《诗经》的晚出。

《左传》赋诗终于定公四年。定公四年,因为伍子胥助吴王阖庐攻打楚国,楚昭王逃亡入于随国,申包胥去秦国请求秦哀公出兵相助,“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终于打动秦哀公,“秦哀公为之赋《无衣》”。《秦风·无衣》是一首流传甚广,也极能表现秦人尚武精神的诗作,其诗首章曰:“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秦哀公为申包胥赋这首诗的意思十分明了,所以申包胥“九顿首而坐”。《春秋左传正义》卷一四杜注云:“古者礼会,因古诗以见意。故言赋诗断章也。其全称诗篇者,多取首章之义也。”[130]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文公十三年注云:“《传》言赋诗某篇,不言某章,皆指首章。”[131]襄公十四年叔向见叔孙穆子,穆子赋《匏有苦叶》,叔向便“退而具舟”,就是因为诗之首章便有渡河之意[132]。而襄公十四年说卫献公“使大师歌《巧言》之卒章”,襄公十六年说穆叔见范宣子赋《鸿雁》之卒章,都特别强调了“卒章”,就是意在与“首章”相别。

(三)“赋”之雅意

在僖公二十三年和定公四年之间,《诗》被春秋人当成娴熟的社交工具予以运用,人们有了“赋诗言志”和“赋诗观志”的共识,例如文公三年晋襄公飨鲁文公,晋襄公赋《菁菁者莪》,鲁文公赋《嘉乐》;文公十三年郑穆公与鲁文公在棐地宴饮,子家赋《鸿雁》、文子赋《四月》,子家赋《载驰》之四章、文子赋《采薇》之四章;襄公八年晋范宣子来鲁国聘问公享之,宣子赋《摽有梅》,季武子赋《角弓》和《彤弓》;襄公十九年季武子如晋,执政的范宣子赋《黍苗》,季武子答赋《六月》等。

襄公十四年晋国准备拘捕戎人的首领驹支,范宣子亲自在朝堂上列举他的罪状,驹支予以反驳后赋《青蝇》之诗退了下去,范宣子则连忙向他道歉并让他参与会议事务。这是因为《青蝇》诗中有“岂弟君子,无信谗言”“谗人罔极,交乱四国”“谗人罔极,构我二人”等语,而戎人亦能赋诗则说明中原文化的西渐已非一朝一夕之事。春秋社交不但男子可以赋诗言志,女子也有此能。成公九年季文子送穆姜之女鲁成公之妹出嫁到宋国,“复命,公享之,赋《韩奕》之五章。穆姜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辱,不忘先君,以及嗣君,施及未亡人,先君犹有望也。敢拜大夫之重勤。’又赋《绿衣》之卒章而入”。

虽说赋诗是春秋贵族的“规定动作”,也是时尚行为,但仍有不少人由于不知诗而不能答赋或是有意僭礼。襄公二十七年,郑简公享赵孟于垂陇,伯有赋《鹑之奔奔》有“人之无良,我以为君”之句,赵孟不但当场评说“床笫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而且预言“伯有将为戮矣”。他的理由是:“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后亡。”昭公十二年宋华定来鲁国聘问,在宴会上“为赋《蓼萧》,弗知,又不答赋”。昭子曰:“必亡。宴语之不怀,宠光之不宣,令德之不知,同福之不受,将何以在?”

襄公四年穆叔如晋,晋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歌《鹿鸣》之三,三拜”。韩献子派人问他为什么,穆叔回答说《肆夏》的前三曲是天子用来宴享诸侯的乐曲自己不敢听,《文王之什》的前三篇是两国国君相见时所使用的乐歌自己也不敢听,《鹿鸣之什》的前三篇中,《鹿鸣》是贵国君主用来称赞我国君主的,《四牡》是国君慰劳使臣的,《皇皇者华》是君王用来教导使臣“一定要咨询于忠信之人”的,所以一定要拜谢。由此侃侃而谈可知穆叔并非不知诗,更并非无礼。此前的“不拜”只是穆叔以看似无礼的方式来表现自己对晋悼公无礼用乐的强烈不满。早些时候的文公四年,卫国宁武子来鲁国行聘问之礼,鲁文公在宴会上为其赋《湛露》及《彤弓》,宁武子既不辞谢也又不答赋,也是因为这两首诗乐的运用属于僭礼之举。“不答赋”不是不知礼,而恰恰是知礼之举。

无论是“造篇”之赋诗,还是讽诵他人旧作之赋诗,都是春秋文质彬彬社会风气的重要体现,是这一社会阶段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矣”[133]证明这种文化活动已在春秋时期成为绝响,《左传》对赋诗活动的多处述录很可能是出于左氏的神往与追怀。

三 应对之巧

如果说占卜的特权还只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如果说赋诗的能力还只是常被贵族阶级所垄断,那么日常生活中必须用到的言语应对就是属于每一个人的权利,那些或从容或急切,或通俗或典雅,或激烈或平和,或直接或委婉的语言就是每一个人性格和形象的折射,那些记录在案的文饰之言也最能够体现春秋文化的蔚为大观。

(一)“言”之根本

“‘辞’或谓‘辞命’‘辞令’,我们不应该把辞令或辞命仅仅理解为春秋时代行人往来间独特的外交语言,而是春秋时代一种普遍的文学创作现象。‘辞’是春秋时代经典的文学样式,是春秋时人对文学作品的独特称谓。”[134]《周易》说“修辞立其诚”,生活在春秋晚期的孔子对言辞也曾有过诸多思考和论断,《论语》就为我们提供了足够的证据。“敏于事而慎于言”[135]和“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136]应该是孔子关于言论最基本的思想,所以他多次提及“巧言令色,鲜矣仁”[137],对《侍坐》章中子路的“其言不让”[138]也报以一哂,子贡评价老师时也说:“君子一言以为知,一言以为不知,言不可不慎也。”[139]但孔子也同时看到言论的重要:他说“不学诗,无以言”[140],要求弟子加强自身的修养能够以雅言实现社交中的言谈应对;他说“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141],容许弟子在正直行事的前提下适度谦逊曲意表达自己的思想;他说“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142],表达了自己对德和言的基本判断,既流露出了他对言的不够信任,也表现了他对有德者之言的推重之情;他说“不知言,无以知人也”[143],表达的是对交谈的看重,是借言谈以观人;他说“不有祝佗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难乎免于今之世矣”[144],是对世道的嘲讽却也是对言辞的推重。[145]

定公四年刘文公以周王之命合诸侯于召陵,卫灵公出发前子行敬子建议他带上祝佗:“会同难,啧有烦言,莫之治也。其使祝佗从!”子行敬子的理由是,诸侯大会一定会有难以解决的问题,这时祝佗出色的口才就会发生作用。果然,周人准备在歃血的时候“长蔡于卫”,他们的理由是“蔡叔,康叔之兄也”。蔡叔是蔡国的始封之君,康叔是卫国的始封之君。面对这一长幼之序,祝佗追溯立国之初说,周成王以“令德”“分康叔以大路、少帛、茷、旃旌、大吕,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有阎之土以共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搜。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而蔡叔不获分,又举晋文公践土之盟卫成公母弟“犹先蔡”,盟书亦先卫后蔡之例,终于说服周人“长卫侯于盟”。从这一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出身为太祝的祝佗恪守职责,熟知周代历史掌故,丰富的学识是其卓异口才的基础,而没有博学之能自然很难有据理力争的口舌之能。

(二)“言”之机巧

《左传》所记载的春秋辞令很难不让人对那个时代的文学气质心生神往,那些直白或委婉的语言所生成的表达效果显示了它巨大的魅力。在中国文化中,鼎是国之重器,是国家权力的象征。宣公三年,在列国之中已小有实力的楚庄王观兵于周疆时便颇有意味地问起了“鼎之大小轻重”,早已领会其政治野心的王孙满并未直接回答,而是说:“在德不在鼎。”并不动声色地警告他说:“成王定鼎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以四两拨千斤的巧妙方式轻轻化解了楚庄王的政治挑衅。昭公五年晋楚联姻,晋国韩宣子和叔向送晋平公之女如楚,楚灵王却想要寻机羞辱他们。当他向大夫们征求意见时没人肯表态,只有薳启强说:“可。苟有其备,何故不可?”但他接下来却举城濮之战、邲之战和鄢陵之战为例说明“无备者败”的道理,又说“晋不失备,而加之以礼”且有能臣良将和同仇敌忾之心:“君将以亲易怨,实无礼以速寇,而未有其备,使群臣往遗之禽,以逞君心,何不可之有?”最终以出色的归谬法让楚灵王打消了原来的念头,并对韩宣子等人厚加礼遇。

庄公十四年记载六年前内蛇与外蛇斗于郑国南门中,结果内蛇死去,而六年后郑厉公得以回国执政。鲁庄公问申此事是否与妖孽有关,申回答说:“人之所忌,其气焰以取之。妖由人兴也,人无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则妖兴,故有妖。”话虽就郑国之事而论,其实却暗含规劝讽谏之意,庄公会其意便不再问了。

昭公元年楚公子围趁为楚王郏敖问疾之机缢而杀之,篡夺王位。送讣告的使臣来到郑国时,正在郑国聘问的楚大夫伍举问他立继承人的措辞,使臣说:“寡大夫围。”伍举立刻更正说:“共王之子围为长。”只一句话不但使公子围从大夫群落里脱颖而出成为楚灵王,而且在礼法上以“年长”为其找到了一个合理的王位继承理由。

宣公十二年楚庄王伐萧,楚国大夫申叔展和萧国大夫还无社是朋友,就想救他于危难。由于在两军阵前不便直言,申叔展先后问还无社有没有麦曲或是山鞠穷,还无社不明其意说“没有”。麦曲和山鞠穷都是治疗风湿的药物,申叔展意在暗示还无社第二天向低湿处逃走。申叔展只好再问道:“河鱼腹疾奈何?”“河鱼腹疾”是古时习语,譬喻因水湿而得病,这一次还无社终于明白,于是说:“目于眢井而拯之。”意思是“看到枯井就可以救他”。但由于枯井可能不只一口,申叔展又说:“若为茅绖,哭井则己。”是让还无社藏在井里而把茅草编成的带子放在井口作为标记,而自己以哭声为号,免得找不到还无社藏身之井或是使还无社落入他人手中。第二天,萧人大败之后,申叔展就用这一事先约定的方法救出了还无社。

(三)“言”之刚柔

春秋人以文化素养为基础的应对技巧除了表现在上述紧张激烈的场合中,往往还在日常生活中以一种近似于谐趣的方式存在着,甚至某些重大事件也不例外。

襄公十年的时候郑国发生尉氏、司氏之乱,子西、伯有、子产之父均死于其中,一些参与叛乱的人后来逃到了宋国。郑人为了给子西、伯有、子产报仇就把四十乘马和师茷、师慧两位乐师送给宋国,引渡了堵女父、尉翩、司齐并把他们剁成了肉酱。乐师师慧经过宋国的朝堂故意要就地小便,他的副手制止他说这里是朝堂,师慧说这里没人,副手说朝堂怎么会没人呢,师慧于是说:“必无人焉。若犹有人,岂其以千乘之相易淫乐之蒙?必无人焉故也。”表明了对宋国君臣的嘲讽之意。子罕听说了这件事就坚决请求宋平公将师慧送回郑国。这是不将师慧作为一名乐师,而是作为一个贤人所给予的礼遇。因为春秋时代乐与诗礼如影随形,乐师作为君主身边的人常常要担负起进谏的职责,晋国的师旷就是一个最为典型的例子。

庄公二十二年自陈国奔齐的公子敬仲请齐桓公宴饮,天黑时齐桓公尚未尽兴要求掌灯继续饮酒,敬仲却说:“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以不能夜以继日作乐之礼拒绝了齐桓公的要求。君子赞扬他说:“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以君成礼,弗纳于淫,仁也。”

昭公四年,叔孙豹去世,主理丧事的家臣杜洩想要用周王赏赐给叔孙豹的路车下葬,遭到了季氏家臣南遗和季孙的反对。杜洩说:“夫子受命于朝而聘于王,王思旧勋而赐之路,复命而致之君。君不敢逆王命而复赐之,使三官书之。吾子为司徒,实书名;夫子为司马,与工正书服;孟孙为司空以书勋。今死而弗以,是弃君命也。书在公府而弗以,是废三官也。若命服,生弗敢服,死又不以,将焉用之?”有理有据地说服了季孙,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很好地履行了一个忠诚家臣的职责。

定公九年宋国使臣乐祁死在晋国,宋景公想让他的弟弟乐大心去与晋国结盟并迎回乐祁的尸体,乐大心假装有病不肯去。当乐祁的尸体从晋国归来时,其子乐溷要求乐大心出城迎接并责备他说:“吾犹衰绖,而子击钟,何也?”责备叔父乐大心在兄长丧中还击钟作乐。乐大心辩解说:“丧不在此故也。”说这是因为丧事不在国内的缘故。然后却对人说:“己衰绖而生子,余何故舍钟?”两个人针锋相对的互相指责中其实包含着春秋服丧的礼法,身为乐祁兄弟的乐大心不可以作乐,身为儿子的乐溷也不可与妻妾同房,所以乐大心讥笑他用礼法要求自己的同时却“衰绖生子”。

春秋男子善于言辩,女子亦有出色表现。庄公十四年,息妫入楚虽为楚庄王生二子却始终不曾主动说话,答楚庄王之问时说:“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楚庄王当初因为听信了蔡哀侯的挑拨而灭息,此时为取悦息妫就率军伐蔡,一举灭掉了蔡国。息妫之言没有一语直指蔡哀侯,却借楚子之手达到了自己复仇的目的。僖公二十二年,在秦国作人质的晋太子圉想要逃回晋国,就对自己的妻子秦女怀嬴说:“与子归乎?”想要带着她一起走。怀嬴在权衡之后回答说:“子,晋太子,而辱于秦。子之欲归,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执巾栉,以固子也。从子而归,弃君命也。不敢从,亦不敢言。”她的答言不但以大义坚定了子圉逃归的决心,也让我们了解到她在父与夫之间的两难处境和内心那份无以言传的痛苦。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人们更多地借助语言来保存和传递人类的文明成果,在文字产生之前如此,在文字产生之后也是如此。虽然现实交际当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口是心非,但“言如其人”始终是一个相对正确的基本判断。早在先秦之世,人们就对言语生出了特别的关注,并表达着自己的认识。《周易》说:“将叛者其辞惭,中心疑者其辞枝,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146]《左传》说:“言,身之文也。”[147]《孟子》说:“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诐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生于其心,害于其政;发于其政,害于其事。圣人复起,必从吾言矣。”[148]《荀子》说:“君子之言,涉然而精,俯然而类,差差然而齐彼正其名,当其辞,以务白其志义者也。……故愚者之言,忽然而粗,啧然而不类,誻誻然而沸。彼诱其名,眩其辞,而无深于其志义者也。”[149]到汉代,刘向的《说苑》表达得更为简要:“君子之言寡而实,小人之言多而虚。”[150]


[1] 李贽:《史纲评要》,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34页。

[2] 《论语·为政》,陈戍国点校:《四书五经》,岳麓书社1991年版。

[3] 《论语·八佾》。

[4] 《大戴礼记·曾子天圆》,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中华书局1983年版。

[5] 《左传·文公二年》,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修订本),中华书局1990年版。

[6] 《礼记·内则》,李学勤主编:《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7] 《礼记·昏义》。

[8] 《礼记·坊记》。

[9] 《史记·礼书》。

[10] 同上。

[11] 《老子·第四十一章》,《老子》,中华书局2006年版。

[12] 同上。

[13] 《尚书·虞典》,李学勤主编:《尚书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4] 《论语·八佾》。

[15] 《礼记·仲尼燕居》。

[16] 郑樵:《通志·乐略·乐府总序》,中华书局1987年版。

[17] 《礼记·乐记》。

[18] 《荀子·乐论》,王天海校释:《荀子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

[19] 《史记·乐书》。

[20] 《尚书·舜典》。

[21] 《论语·泰伯》。

[22] 顾德融、朱顺龙:《春秋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1—24页。

[23] 《公羊传·桓公二年》注:“礼,祭,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也。”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4页。

[24] 《左传·桓公二年》臧哀伯曰:“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左传·宣公三年》,楚庄王“问鼎之大小轻重焉”。

[25] 《左传·襄公十九年》。

[26] 《左传·襄公三十年》。

[27] 《左传·哀公十四年》。

[28] 《左传·宣公四年》。

[29] 《礼记·孔子闲居》。

[30] 《左传·襄公十四年》:“孙文子如戚,孙蒯入使。公饮之酒,使大师歌《巧言》之卒章。”《左传·定公五年》楚昭王将妹妹季芈嫁于钟建,任命钟建为乐尹。

[31] 《左传·昭公十七年》:“日过分而未至,三辰有灾,于是乎百官降物;君不举,辟移时;乐奏鼓,祝用币,史用辞。”

[32] 《左传·襄公九年》鲁襄公行冠礼之时“冠于成公之庙,假钟磬焉,礼也”。

[33] 《左传·襄公二十三年》:“伏之而觞曲沃人,乐作。”

[34] 《左传·哀公十一年》:陈书曰:“此行也,吾闻鼓而已,不闻金矣。”

[35] 《礼记·内则》。

[36]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37] 何涛:《论先秦俗乐、雅乐的音声特征》,《江海学刊》2007年第2期。

[38] 《史记·周本纪》。

[39]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46页。

[40] 李斐:《“万舞”源流考》,《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

[41]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富辰谏周王不可以狄女为后时说“狄固贪惏”,“狄必为患”;《左传·襄公四年》晋悼公也曾说过“戎狄无亲而贪”。

[42] [美]李峰:《西周的灭亡》,徐峰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43—145页。

[43] 《尚书·康诰》。

[44] 《尚书·蔡仲之命》。

[45] 《尚书·召诰》。

[46] 《尚书·泰誓》。

[47] 《论语·季氏》。

[48] 《左传·昭公十三年》。

[49] 《左传·昭公二十三年》。

[50] 《左传·昭公十一年》。

[51] 《左传·昭公二年》:“春,晋侯使韩宣子来聘,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

[52] 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少皞氏鸟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祝鸠氏,司徒也;鴡鸠氏,司马也;鳲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五鸠,鸠民者也。五雉,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九扈,为九农正,扈民无淫者也。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

[53] 《左传·昭公十七年》。

[54] 《礼记·王制》。

[55] 同上。

[56] 《史记·孔子世家》。

[57] 《论语·微子》。

[58] 章学诚著,严杰、武秀成译注:《文史通义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52页。

[59] 《左传·闵公元年》。

[60] 《论语·宪问》。

[61] 《论语·八佾》。

[62] 《左传·定公十年》。

[63] 《左传·成公四年》。

[64] 《孟子·滕文公上》,杨伯峻译注:《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60年版。

[65] 《汉书·匈奴传》,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

[66] 《公羊传·僖公二十九年》。

[67] 《史记·孔子世家》。

[68] 王国维:《观堂集林·殷周制度论》,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472页。

[69] 《尚书·咸有一德》。

[70] 《尚书·武成》。

[71] 《尚书·周官》。

[72] 《尚书·说命中》。

[73] 《尚书·旅獒》。

[74] 《国语·周语中》,徐元诰:《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版。

[75] 《孟子·告子下》。

[76] 杨树达:《春秋大义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2页。

[77] 《孟子·告子下》。

[78] 《史记·秦本纪》。

[79] 《史记·循吏列传》。

[80] 《史记·秦本纪》。

[81] 《孟子·告子下》。

[82] 《国语·晋语》。

[83] 《国语·晋语》。

[84] 《左传·庄公二十三年》:曹刿谏曰:“不可。夫礼,所以整民也。故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朝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征伐以讨其不然。诸侯有王,王有巡守,以大习之。非是,君不举矣。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

[85] 《论语·季氏》。

[86] 同上。

[87] 钱穆:《先秦诸子系年》,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14页。

[88] 同上。

[89] 《荀子·王制》。

[90] 王棻:《柔桥文钞》(卷三),载舒芜等编《近代文论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3页。

[91] 章学诚著,严杰、武秀成译注:《文史通义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36页。

[92] 金景芳:《易论》,《东北人民大学人文科学学报》1956年第1期。

[93] 刘大钧:《〈周易〉浅说》,《山东图书馆季刊》2006年第4期。

[94] 孔颖达:《四库全书·经部一·周易注疏》(第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576页。

[95] 黄广华:《〈周易〉成象说》,《齐鲁学刊》1991年第6期。

[96] 章学诚著,严杰、武秀成译注:《文史通义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页。

[97] 章学诚著,严杰、武秀成译注:《文史通义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9页。

[98] 《论衡·正说》,黄晖:《论衡校释》,中华书局1990年版。

[99] 章学诚著,严杰、武秀成译注:《文史通义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6页。

[100] [美]M.H.艾布拉姆斯:《文学术语词典》,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07页。

[101] 鲁迅:《鲁迅全集》(第九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03页。

[102] 江林:《〈诗经〉传本及各编之编次定名新探》,《中州学刊》2003年第5期。

[103] 《论语·阳货》。

[104] 《论语·季氏》。

[105] 《论语·阳货》。

[106] 《荀子·大略篇》云:“《国风》之好色也,传曰,盈其欲而不愆其止。其诚可比于金石,其声可内于宗庙。”

[107] 《墨子·公孟》,吴毓江:《墨子校注》,中华书局2006年版。

[108] 《毛诗正义·郑风·子衿》,李学勤主编:《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09] 章学诚著,严杰、武秀成译注:《文史通义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70—71页。

[110] 《诗大序》。

[111]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初,楚子玉自为琼弁、玉缨,未之服也。先战,梦河神谓己曰:“畀余!南余赐女孟诸之麋。”弗致也。大心与子西使荣黄谏,弗听。荣季曰:“死而利国,犹或为之,况琼玉乎?是粪土也。而可以济师,将何爱焉?”弗听。出,告二子曰:“非神败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实自败也。”

[112] 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312页。

[113] 《白虎通·蓍龟》,陈立:《白虎通疏证》,中华书局1997年版。

[114] 《礼记·曲礼》上。

[115] 《礼记·曲礼》上。

[116] 《礼记·曲礼》上。

[117] 《周礼·筮人》,李学勤主编:《周礼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18] 傅道彬:《〈诗〉外诗论笺》,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77—78页。

[119]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2版,第31页。

[120] 同上。

[121] 方玉润:《诗经原始》,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77页。

[122] 《汉书·艺文志》。

[123] 《论语·子路》。

[124] 顾颉刚:《诗经在春秋战国间的地位》,载《古史辨》(第三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328页。

[125] 朱自清:《经典常谈》,载《朱自清古典文学论文集》(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627页。

[126]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2版,第1011页。

[127] 以同一场合为一次,统计如下:僖公之世1次、文公之世4次、成公之世1次、襄公之世16次、昭公之世9次、定公之世1次、哀公之世1次。

[128] 统计的歧异可能由于标准不同,钱穆有时以每人一赋为一次,得出结论曰:“见于《左传》者,赋诗凡六十七次。始于僖公。僖一次,文九次,成二次。盛于襄、昭。襄二十九次,昭二十五次。而衰竭于定、哀。定一次,哀无。”据钱穆《国史大纲(修订本)》上册,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95页。

[129]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2版,第410页。

[130] 孔颖达:《四库全书·经部一三七·春秋左传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321页。

[131]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2版,第598页。

[132] 《匏有苦叶》首章为:“匏有苦叶,济有深涉。深则厉,浅则揭。”

[133] 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全校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749页。

[134] 傅道彬:《诗可以观:礼乐文化与周代诗学精神》,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137页。

[135] 《论语·学而》。

[136] 《论语·里仁》。

[137] 此句见于《论语·学而》,又见于《论语·阳货》。

[138] 《论语·先进》。

[139] 《论语·子张》。

[140] 《论语·季氏》。

[141] 《论语·宪问》。

[142] 《论语·宪问》。

[143] 《论语·尧曰》。

[144] 《论语·雍也》。

[145] 有人认为此句中孔子是在鄙夷祝佗的口舌之辩,但从孔子对祝佗的一贯评价来看应该还是推重之意。如《论语·宪问》云:“子言卫灵公之无道也,康子曰:‘夫如是,奚而不丧?’孔子曰:‘仲叔圉治宾客,祝佗治宗庙,王孙贾治军旅,夫如是,奚其丧?’”可知孔子视善治宗庙的祝佗为贤人。

[146] 《周易·系辞传》,李学勤主编:《周易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47]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148] 《孟子·公孙丑》。

[149] 《荀子·正名》。

[150] 《说苑·说丛》,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中华书局198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