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近几年来,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真实盈余管理是公司的控制人(管理层或控股股东)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通过有目的地安排(规划)偏离正常经营情况,违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济活动来操控财务报告数据的行为,使得财务报告达到其所期望的水平(或标准)。其结果背离了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降低了财务报告信息的可靠性,增加了公司的代理成本。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基础,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司控制权的分配,决定着公司的代理关系和代理问题。公司控制人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利,控制着公司各种重大经济活动决策,真实盈余管理决策就是其中之一。到底股权结构是如何影响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的?股权结构在影响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决策方面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其作用机理是什么?股权结构的哪些特征影响公司真实盈余管理行为?本书拟从股权性质、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三个方面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真实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试图回答以上问题。

对于股权性质,本书证明了控股股东性质影响着我国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行为。控股股东性质的不同,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的程度存在显著性差异。无论是从真实盈余管理的总体指标,还是个体指标来看,国有产权控股的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程度均显著低于私有产权控股的上市公司;进一步,中央直属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程度显著低于地方所属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三者综合起来,中央直属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程度最低,地方所属国企控股的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居中,私有产权控股的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程度最高。存在上述差异的原因,可能是中国上市公司不同控股股东所面临的财务政策、政府支持、监督环境和经营目标存在差异,导致不同控股股东控制的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的动机和程度产生显著性差异。

本书证明了股权集中度影响着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行为,不同的股权集中度对真实盈余管理程度产生显著性差异。从总体指标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与真实盈余管理之间存在显著的U形关系。但个体指标没有得到一致的结论,其中股权集中度与异常生产成本、异常可操控性费用呈显著的U形关系;而股权集中度与异常经营活动现金流之间不具有显著的U形关系,而是呈正向线性关系。进一步,不同性质的控股股东控制下的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与真实盈余管理之间也存在显著差异。国有产权控股的上市公司除异常经营活动现金流外,其他三个真实盈余管理变量,即真实盈余管理总体指标、异常生产成本和异常可操控性费用与股权集中度之间呈U形关系,并且在1%水平上显著。而私有产权控股的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与真实盈余管理的总体变量、异常经营活动现金流、异常生产成本和异常可操控性费用表现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不是U形关系。

本书证明了总体上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制衡对真实盈余管理并没有起到抑制作用。但是,当我们将样本按控股股东性质分中央直属国有企业控股、地方所属国有企业控股和私有产权控股的上市公司分别进行回归,不同样本间存在显著差异。对于中央直属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其股权制衡度与真实盈余管理之间呈显著负相关关系,但异常可操控性费用变量不显著,说明在中央直属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中,第二大股东在公司治理方面起到一定的制衡作用,其能有效地抑制控股股东实施真实盈余管理行为。地方所属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股权制衡与真实盈余管理之间关系并不明确,说明在地方所属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中,第二大股东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控股股东的制衡作用,对真实盈余管理没有起到抑制作用。而对于私有产权控股的上市公司,其股权制衡度与真实盈余管理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说明在私有产权控股的上市公司中,第二大股东不但没有发挥应有的制衡作用,反而促使控股股东实施更多的真实盈余管理行为。

关键词:真实盈余管理 控股股东 股权性质 股权集中度 股权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