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男女分校与同校之争的历程、主要分歧及启示

一 男女同校与分校的历史发展

中国男女受教育的历程是不尽相同的。大致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

(一)男女分校的出现及盛行

在学校未出现之前的原始社会的很长一段时间,男女受教育是在生产生活过程中采用集体或分散教育的形式进行,一般不将男女分开。只是人类进入母系氏族社会时,由于人们对性别认识的加深,男女有别的教育观念才逐渐开始形成,但一般是在男女进入青春期时的成人礼教育阶段才采用男女分开的方式,而在青春期前和青春期后,仍采用合群式的教育形式。德国著名的人类学家利普斯对此有专门的研究,在其所著的《事物的起源》一书中有专门的记载。可见,当时人们将男女受教育分开进行主要是对“性”的考虑以及人们对“经血”的禁忌与恐惧。当然也开始涉及如何更有利于培养青年时期的男女这一根本性的问题,只不过当时不是主要目的。可以说,在原始社会时期,是男女合组教育向男女分组教育的发展阶段。

进入夏朝以后,尽管学校开始出现,男女有别的观念也更加深入人心,但男女孩在童年早期时代的教育还是基本相同的,一般采取的是男女童集体受教育的形式。《礼记•内则》中说:“子能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丝。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枲丝茧,织纴组紃,学女事以共(供)衣服。观于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1]可见男、女孩在10岁以前是共同接受教育的,10岁以后开始强调男女分开受教育的方式。这种方式是中国古代社会的男女受教育的主要形式。随着封建礼教的定型,“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男女分别的教育形式更加被强化。即便是近代的教会女学在生源严重不足时采用的也是男生部与女生部或男生班与女生班的形式,一旦生源得到改善,都采用男女分校的形式。可以说,男女分校受教育的形式一直持续到20世纪初。1907年通过的《学部奏定女子小学堂章程》便明确规定:“女子小学堂与男子小学堂分别设立不得混合。”[2]对女子师范学堂也做出了同样的规定。可见,男女分校的形式是当时社会通行的形式。

在我国古代,也曾出现过少量男女合校受教育的形式。如汉安帝元初六年(119年)邓绥皇后(81—121年)开办的官邸之学便是男女合校受教育的形式。史载:邓绥皇后“诏征和帝弟济北、河间王女男女年五岁以上四十余人,又邓氏近亲子孙三十余人……教学经书”。[3]清代文学家袁枚(1716—1797年),在他33岁时辞官侨居江宁,于小仓山筑“随园”。汇集书籍,吟诗属文,优游其中近五十年,在招收男学生的同时,大胆招收女弟子施以文学艺术教育。汪心农在序《随园弟子诗选》时这样写道:“随园先生,风雅所宗,年登大耋,行将重宴琼林矣。四方女士之闻其名者,皆钦为汉之伏生、夏侯胜一流,故所到处皆敛衽扱地,以弟子礼见;先生有教无类。”[4]这里的“有教无类”表明袁枚弟子甚杂,男女均有,从反对他的章实斋的论述——“近有无耻妄人,以风流自命,名门大家闺阁多为所诱。徵刻诗稿,标榜声名,无复男女之嫌,殆忘形其身之雌矣。此等闺娃,妇学不修,岂有真才可取?而为邪人播弄,浸成风俗。人心世道,大可忧也”[5],可见他是不避男女之嫌的,采用的是男女合“校”教育的形式。但这种男女合校的形式毕竟是极少数的现象。

(二)男女合校的合法化与主流化

1912年1月,中华民国成立。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成立了临时政府,民主教育家蔡元培任教育总长,统管全国的教育工作,颁布了《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和“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前者指出:“民国既立,清政府之学制,有必须改革者。”于是规定:“初等小学校可以男女同校。”[6]随后,小学男女同学开始出现,但单设女校仍很有势力。

在小学男女同学的同时,大学是否接受女生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早在1905年,中美合办的私立岭南大学就开始兼招女生,后该校也曾于1915年分办女学,但不到一年又正式宣布实行男女同学。在岭南大学男女同学的影响下,以及新文化五四运动的开展,中国的传统礼教和旧思想受到较大冲击,加之一批女子开始觉醒并为争取男女平等教育权而自觉行动起来要求接受高等教育。而当时又没有单设的国人自办的女子高等学校,于是北京大学开始兼招女生,实行男女合校同班制教学。到1922年时,东南大学、南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商学院(上海)、中国大学、厦门大学、南京高等师范学校等高等院校开始男女均招,实行男女合校培养。

随着小学和大学可以男女同校同学,中学也开始仿效。在1921年时,已有北京高等师范附属中学、广东执信学校、湖南岳云中学等,次年又有广州第一中学、上海吴淞中学、保定育德中学、南京暨南学校、东南大学附属中学补习班、江苏省立第一中学高三班等开始男女同校。

随着小学1912年男女合校同学制的合法,1920年国立北京大学男女合校的出现,以及1921年一批中学男女合校的出现。1922年,北洋政府颁布了不分性别的单轨性质的壬戌学制,使男女合校制正式取得了合法地位。不过清末所颁布的《奏定女子学堂章程》和《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并未宣布废止,因而,单设女子学校仍有合法性。不过男女合校已成为主流。

(三)男女分校的再次提出与复兴

1935年4月25日,北平市市长袁良向市政会议提出“取缔男女同学案”,得到了北平市社会局的认可,认为分校后女生有学校读书,便可树立起“母性教育”的样板,于是国民党北平市党部专门在党部隔壁开办了北平市第二女子中学。袁良在女二中开学典礼上发表训辞说:“你们来这里读书的目的,是要学一个标准的贤妻良母,所以要你们学习家事和劳作。”[7]北平市第二女子中学为培养学生贤妻良母的素质,甚至辞退厨役,让女生都学“炊事”。除北平外,其他地方也曾出现过类似的情况。男女分校成为当时人们关注的目标。1941年,著名的女子教育家刘蘅静(1902—?)再次强调中学男女应分校。她认为男女同校不利于女生身心的训练。她对有的人认为男女同学可提高女子的社会地位提出了反对意见,她认为“妇女地位的高低乃由历史而来”,“妇女的社会地位与男女同学没有关系,与学校的课程倒很有关系”,因为“凡是妇女地位高的社会总比较看重妇女的自由,相信妇女的能力。对于女子的学习课程不加限制,妇女天才得以自由发展,妇女人才必然产生较多。妇女人才既多,地位自然提高了”。[8]她还对有的人认为男女同校有利于女生也提出了反对意见。她说:“在中国社会条件下,我觉得男女同校于女生并无多大利益,还是分校于女生有益些。在中国的学校,男女同学,实是男校兼收女生,女生数目总是占很少数,一切设施均以男生做主体,女生实居一个附属地位。学校负责人又都是男人,于是女生便处处被忽略,生活设备,身心训练,处处吃亏。今日的中国人仍是大多数轻视女子能力,女学生在男学生队里,时时受到不尊重的怜悯,学业行为都受到不必要的原谅。在这种环境之下,女学生是不会勇于奋进的。在雄厚的男生势力范围内,女生对于课外活动每每退缩不前,于是失了练习才干的机会而养成懦弱无能。其次,中国社会除了几个大都还是很守旧的,许多家庭不愿意女儿进男校。如果没有完全女校,宁可不叫女儿读书,这种情形在内地各省最多。如果不多设女校,女子便失去了求学的机会。如果地方财力不足,不能设立两个中学,则不妨同校而分班。自然,女生人数太少,分班也不可能也是有的,那就只好男女同班,让女子吃些亏了。吃些亏也比不读书好,所以我又主张不限制男校收女生。总之是多多设立女学校,使女子入学的机会可以与男子相等,同时不禁止女生入男校,以免在某种情形之下减少了女生入学的机会。”她由此得出结论:“男女分校既不会减低女学生的程度,事实上更于女生有利,又何必要求男女同校呢?还是在男女分校的现状下再求改善条件就好了。”[9]在男女分校思想的影响下,1946年全国有单设的女子初级和高级中学338所,女子初级和高级师范学校数十所,女子初级和高级职业学校也有数十所。还有国立女子师范学院、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华南女子文理学院、河北省立女子师范学院等单设女子高校。[10]

(四)绝对的男女合校制的实施

1949年新中国成立,随后便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当时认为男女分校不利于男女教育平等的实施,于是人民政府便将一批中学改造成了男女合校同班制。到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时,绝大多数学校实行了这一制度,到20世纪60年代,过去单设的女子学校几乎被取消。即便有的学校仍保留“女校”名称,但实际上是男女兼收、同班编制。这样,使女子在入学条件、受教育内容以及学制、师资、待遇、考核、文凭等方面与男子没有差别。这种绝对的男女同校制一直持续到20世纪80年代。

(五)男女分校模式与男女合校模式的并行

为了满足不同实际情况女子受教育的要求,同时由于女性学、妇女心理学、妇女生理学、妇女社会学、妇女文化学等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普遍了解了女子具有与男子不完全相同的特点,女性的特长培养便提上了议事日程。过去那种完全男女同校、同班的模式经过实践证明还不能充分地满足女子受教育的需要。于是20世纪80年代后,除了男女同校同班模式外,又恢复了单设女校或女子班、各类女校也相继恢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单设女子中学70所左右,单设女子高等学校10所左右。现全国又初步形成了单设女子小学、女子中学、女子大学这种上下衔接的女子教育结构,单设的女子班就更多了。

二 男女分校与合校之争的主要分歧点

纵观我国男女受教育是分校还是合校的争论,主要分歧点可归纳如下:

(一)男女分校论

1 传统的“男女不宜同学”论

认为男女心性不同,女子不如男子接受教育快,男女同学后会产生女子跟不上学业的现象;我国长期男女授受不亲,女性从属于男性,女子服从父母,担心男女受相同的教育后会开“自行择配及渐长蔑视父母夫婿之风”。[11]男女受相同的教育便无人“主内”,加之男女都在少年,血气未定,男女同学便有可能发生不合道德的事。如四川《国民公报》在“虚虚实实”栏里发表署名文章,说男女“既可同板凳而坐,安可不同床而觉,什么是男女同校,明明是送子娘娘庙”。[12]1918年《女子杂志》刊载了王卓民《论吾国大学尚不宜男女同校》一文,文章首先从女子的社会职能及就业前途认定女子无须接受高等教育。他说,“今日社会所属望于女子者,大都为贤妻良母,能治理其家庭,教育其女子已耳”,因此,女子“尚无进大学修业必要”。他以为对于人口众多、职业鲜少的中国来说,女子只可从事文学、绘画、医药、音乐、刺绣、工织及种种轻便的手工,而农、工、理、矿、法、商诸科“非吾国女子所宜”,因此女子“无须有精深之学问”。他还用封建礼教作为反对男女同学的理由。他说:“吾国男女界限,分别至严,授受不亲,古有明训”,“贤静淑慎,视为美德”,如果女子上大学,男女“必有往来……一举手,一投足之间,偶或不慎,指摘随之,伤风败俗之事起,道德之破坏无余地矣。”他还断言:“中外礼教不同”,“大学为一国观澹之所,系风教所养成,岂可因收容女生故,而自坏其礼法。”[13]这篇文章可以说是当时反对男女同学、主张“男女授受不亲”的“范文”。

就连在男女同学已实现后的1921年,保定第六中学校长周芑澧还曾向来华调查教育的美国博士孟禄(Dr.Monroe)讨教道:“中学男女共学,男女都在少年,血气未定,不识有无危险?”[14]孟禄的回答正好反驳了这一派人士的看法,他说:关于男女同学,“这得看社会情形允许共学,则共学之后,即无危险。可共学与否,是实际的问题,不是理论的问题。在理论上,欧美教育家议论纷繁,言各成理。共学可,分学亦可。从智力方面说,女子不必劣于男子,不过男子间的彼比差异量(Variation)比女子间的彼比差异量较大。即以若于女子与同数的男子比,但女子中聪明者少,而糊涂者亦少。男子聪明者多,而糊涂者亦多。去长补短,男女之智力惟均。至于中材,男女一样,并无区别。所以从智力方面说,男女共学,只要编级合宜,并没有程度不合适的危险。惟从道德一方面说,如儿童由小学起,即分学,社会上男女的界线亦严,忽然共学,社会上既不放心。而男女青年,亦没有那种忘却自己性属的习惯,就保不定没有什么妨碍了。我以为若是共学,应当从小学起天天共学,到中学自可习惯成自然,免去妨碍道德的危险了”。[15]

2 当今的单设女校论

在当今的单设女校风潮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是认为单设女校有利于“因性施教”的实施。女校大部分学生家长的心理是,希望孩子不要在中学早恋,同时希望孩子能够培养良好的素质。就读女子中学的学生家长认为女孩子的青春期问题多,孩子在女校就读更放心。除了减少过早与异性接触的机会,创造安全和宁静的成长环境,女校的办学者无一例外地特别强调“因性施教”的教育理念。曾创办华夏女中并任校长的李意如就说过,“办女校就是帮助女性从少女阶段就形成一个明确、敏感的社会性别视角,用女人的眼来看世界,唤起新女性的自觉”。“创办华夏女中的根本目的,不是强化女生单独设校的主张,倡导男女分校,而是开辟一个因性施教、优化个性、开发少女潜能的实验基地。通过各种改革的实验把少女的教育与探索女性成长的规律结合起来,把性别差异教育的研究与获得全面素质的提高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教育与科研一体化的办学新格局。”[16]她认为,男女中学生由于性别不同,在接受教育时也存在差异,包括生理的、心理的、社会的。同样是14岁的男孩和女孩,不论在生理机能、运动技能,或是在语言能力、空间能力、创造能力,或是在性别角色观念、人才观念、择业取向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差异。男生和女生各有不同的优势和劣势、长处和短处。这是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华夏女中的办学宗旨就是以女中学生特有的生理、心理、体能为前提,最大限度地开发女孩子身心的潜能,培养全面发展、学有所长、开拓进取、自律自强、适应21世纪需要的新型女性。为此,华夏女中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构建了适合我国女中学生特点的女校特色课程体系。其特色课程设置的指导思想是:因性施教、扬长补短、优化个性,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与和谐发展。在构建特色学校课程体系时,注重吸收古今中外教育中的优良成分,重视女德和女子修身,赋予家政课以新内容,注重艺术教育、健康教育、自我防卫教育以及科学教育等。同时也考虑了在完成国家统一教学计划中基本任务后所余下的时间和空间条件。广州玛莎女中的马校长认为,国家在教育上对于性别的差异重视不够,除生理课男女生分开外,所有的课程从设置到讲授,没有性别体现。但实际上,男女接受知识的起点是不一样的:女生善于形象思维,但对空间概念比较模糊,反映在初高中阶段,女生对于几何特别是立体几何感到吃力,但语文、英语等科明显优势,朗读和演讲能力甚优;男生逻辑思维方面优势明显,数理化学习能力强。男女在认知上的这些差异,男女混校在教学上是不能区别,女子中学可以做到,比如数理化课程,女中就可以适当增加学时、增加辅导。

(二)男女合校同学论

1 绝对的男女同学论

认为男女同学有诸多好处,如男女同学可解决男女交际问题,打破“男女授受不亲”的旧观念;男女兼收,还可解决学校因生源不足而形成的浪费,节约人力、财力;通过男女同学,男女竞争,可促进学生学业更加进步。当时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如王若愚、康白情、徐更之、罗志希、李大钊、张申府、程谪凡等大多倾向或赞成此说。如1919年康白情写了《读王卓民君论吾国大学尚不宜男女同校商兑》[17],对王氏文章进行了逐条反驳。他列举了中国少数女子“远征欧美,留学日本,国内亦有数个女学生于今春(1919年春天——引者注)先后要求入北京大学心理学及文科研究所旁听”的事实,说明如果政府明令大学男女同校,必定会吸引国内外有志之士“负笈而归”,“挟箧而至”,十年后必“蔚为欧美学府之盛观者”,“贤妻良母”这些历史上的陈词必然会被世界澎湃的洪流冲洗殆尽。他还抨击了当时女学带有浓厚的家塾教育的味道,“富于固陋自封之特性”,认为只有男女同校才能提高女学生的水平,“促进社会之文化”。[18]程谪凡在《中国现代女子教育史》中明确指出“我个人的主张是赞成前派的绝对男女同学论——自小学以至大学”,并讲述了他的理由:“(一)男女同样是‘人’——这是男女同学的一个基本观点。男女同样是‘人’,只有人的教育,没有‘男子’或‘女子’的教育。我们不能把女子规划出‘人’的范围以外,叫她们另外去受一种‘女子适用’的教育。男女既然应同样地享受‘人’的教育,那末,对于教育的设施,自不必严立界限,使男子受男子的教育,女子受女子的教育。(二)个性差异大于男女性的差异——心理学实验的结果表明,男子与女子的智力的差异,并不大于男与男或女与女的差别。换言之,男子或女子中的差别,比男女间的差别要大得多。因此,一般人所谓男女心性不同,已无存在的余地了。男女性间既然无甚差异,在心理方面,男女同学便无反对的理由。(三)恋爱是自然的冲动——中国旧礼教之防范男女,极为严厉,‘男主外女主内’,显分畛域,致使数千年来女子屈服于男女肘腋之下,而未曾度过一天抬头的生活。现代持反对男女同学之论著,也以男女界限为词,主张分别设教。即稍进步的人,也仅主张小学和大学可以男女同学,中学则绝宜防范。其实,两性间的相爱,乃人类——(其)他动物亦然——自然的冲动。吾人正宜善为诱导,使两性间不生隔阂,而达于真正爱的乐园中,使在团体的组织下,共同协力于社会的改革与建造。若徒为防范,反使此种冲动发泄于不正当之途,为害更大。”[19]岭南大学兼招女生后甘乃光曾对学校出现的可喜现象这样写道:“从前对于衣服不甚留意的人,现在已经洁净得多。言语方面,也很注意,男女间不便说的话,已减了多多。各人见面和谈论时都是笑容可掬,互相为礼的。”从“学业”方面言,“男女因为同堂的缘故,许多人见得不识书的羞愧,因而发愤读书的,就日日增加。有些想得女生的喜欢,因而勤力读书也是不少。总之男女同学,学问上比较的看起来,是比从前活泼得多”。从“服务”方面看,“男女同学后,据各班的表示,各样会社都已进了新生命;从前闭户读书的人,也出来服务了。会社之中,尤以交际会为多”。从“家庭”方面言,“从前女学分办,是怕女生家庭不许他们来读书;但现在女生的人数,日日增加,这可见家庭方面是没妨碍的”。再从“社会”方面看,“对于男女同学,因为没有事情发生,也是没有反对的论调”。[20]

2 男女同学自然论

认为男女同学顺其自然,愿同学就同学,不愿同学也不勉强,因为每个人都有其个性。

3 部分的男女同学论

主要包括两种观点:其一,主张男女可在小学和大学同学,中学不宜同学,认为中学是青年男女性成熟阶段,男女同学易产生两性之爱,加之青年人的自控力差,这样便会发生越轨行为而导致道德沦丧;其二,主张男女同校而不同班,以满足女子与男子受平等教育的要求。

4 男女同学兼顾特长论

主张男女应该同学,但男女有其差异性,应在男女受相同教育的同时,注意女子的差异性,授以一些与女子天性相宜的课程,以发挥女子的特长。当时的女子教育史家陈东原就是这种观点的著名代表。他在《中国的女子教育》一文中指出:“我的意思,高等教育是造就专门学问的,专门学问有什么性的分别?所向目的既同,所用教材又同,即不说男女同校还有别的益处,已应该男女同校了。至于受中等教育的女子,我的意思,无论伊将来是升学是谋职业,都应在与学制衔接的功课处授以一种女性特需的教育以别于男子。‘女子治内’的思想,断然不适于今日社会,但断没有谁主张把女子天赋的才能,精神的特质,及其特殊兴味、感情,一笔抹杀而使之以男子为人生极则的。妇女主义者也绝不要求免除母性之责任、光荣和困苦的。所以女子除受‘人的教育’外,还应有伊自己应受的教育。新时代的女子,如果以为家政一类东西完全可以不学,这似乎和从前纯以贤母良妻为目的有一样的错误罢?”[21]

三 几点粗浅的启示

(一)男女同校与分校之争的实质是女子是否应有与男子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以及如何更好地对男女生进行教育的问题

1 女子是否应有与男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利问题

男女同校与分校之争首要涉及的问题,是女子是否应有与男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利。这一问题主要有两派针锋相对的观点,一派认为男女应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因为他们都是人,应有基本的人权包括教育权;另一派则从自然的性别分工与社会的职业和行业分工以及社会道德文化的视角出发,认为女子不能享受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关于这一争论,现已尘埃落定,经过两千多年的争论,女子应该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教育权已成为公论。而如何保证女子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教育权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我们教育工作者肩上的担子仍很重。

2 关于如何更好地教育男女生问题

在古代,人们认为男女有很大的差异,女子很难与男子接受相同层次的教育。因此,由男女不同而导致教育有别。近代,随着西方思想的传入,尤其是新文化五四运动时期,人们又认为男女差别极小,到20世纪60年代,甚至全然不顾男女之间的差别,认为“男同志能办到的,妇女也能办到”,在教育中几乎抹杀男女之间的差异。而20世纪80年代,随着女性学和男性学的兴起,人们对女性和男性的研究更加深入,男女之间的异同点更加被世人所接受,在教育中既强调男女之间的相同性又要求注意男女之间差异性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性施教”的提出正好满足了这一要求。不过如何落实“因性施教”仍有很多值得研究的问题。

3如何看待“教育平等”

过去认为男女教育平等就是男女受教育的绝对相同,甚至认为男女同校是进步的,男女分校是落后、保守的,这种无差别的男女教育实际是牺牲男女的特殊发展而就同一,实际是国人好走极端的表现。教育平等的含义并不是要求教育完全相同,如果不承认男女有一定的差别,硬强调教育的整齐划一和整齐同一,那么培养的人才便是模式化的,这与社会需要多种多样的人才(包括多种多样的男女性人才)的要求是相悖的。因此,我们应该倡导“男女教育平等”,但不主张倡导“男女教育相同”。

(二)男女同校与分校之争的背景与国际教育的发展趋势是同步的,是中国教育面向世界足迹的反映,但同时是中国教育对世界教育尤其是对发达国家教育过度依赖性和盲目照搬性的表现

美国教育在17世纪之前是男女分校的形式,中学男女学生是分隔在不同的学校里接受教育的。到17世纪,文法学校开始流行男女同校的观念,随后,公立学校也开始仿效。到19世纪,尤其是19世纪末,教育经济学家认为在地广人稀的地方办男女学校很不经济;而杜威强调“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的观点,既然社会是由男女两性组成的,学校就应该是男女生组成,不应该人为地将男生与女生分开接受教育;加之教育机会均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于是,几乎所有的公立小学都采用男女同校的方式,而中学男女同校也成为主流,当时美国628个城市中,单设女校仅有12所。根据联邦教育署发布的统计,1900年,全美国公立高中有89%为男女合校制。时至今日,男女合校仍被绝大多数人视为当然。而我国学校,尤其是中学和大学,男女分校向男女合校的转变,正是与向美国教育学习紧密相连的。在清末时,我国的学校大多采用男女分校制,这既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有关,也与当时教育主要向日本学习有关,当时日本采用的主要是男女分校制。自1917年起,国人向美国学习的呼声日高,男女同校便成为当时社会的主流声音,于是1922年壬戌学制便以不分性别的单轨制为其特征。随着时代的发展,20世纪五六十年代女权运动的发展,要求男女受相同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197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教育法案,在第四章明确规定任何有性别歧视的教育机构无权得到联邦政府的资助,美国的男校与女校迫于政治与经济的压力纷纷改为男女合校。1966年时,美国高等教育机构中有25%是男女分校,到20年后的1986年仅为6%。[22]而我国也正是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起,逐渐将单设女校办为男女兼收的学校。到20世纪70年代,单设女校在中国内地几乎绝迹。随着20世纪80年代女性学的兴起,人们对男女合校的利弊开始进行研究,如美国密苏里大学迈克唐纳德(McDonald)对单设女子班与男女合班的女生学数学情况的研究、1973年女性学者伊丽莎伯•泰德包对女校教育效果的系列研究、1986年密歇根大学和芝加哥大学的教育社会心理学家瓦莱瑞•李(Valerie Lee)和安东尼•布瑞克(Anthony Brky)关于男女分校对学生学习成绩和学习态度的影响的研究等都强调男女分校的优点而攻击其弱点。[23]倡导应设单一女校,这样更有利于女生的发展,不过,反对的声音也存在。于是社会开始接受多样性的模式,即男女合校与男女分校并存的主张。在美国讨论男女合校的弊端的同时,我国学者也开始关注这一问题,恢复单设女校的呼声日高,于是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逐渐恢复单设女校,女子小学、女子中学和女子高等学校不断增多。现仍有发展的趋势。

从以上的分析,一方面可见中国教育面向世界的足迹,另一方面也可见中国教育对世界教育尤其是对发达国家教育的过度依赖性和盲目照搬性。如何立足中国教育的实际,对中国教育发展的规律进行探讨,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三)我国教育经历了男女分校、男女合校、再到男女校分合并举的发展大趋势,它反映着社会观念,尤其是教育观念的变化

在古代,我国教育主要采用的是男女分校的形式,这是受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由于男尊女卑,教育自然就应男女有别,教育的组织形式就应男女分校。在男尊女卑观念未形成的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及其以前时期,男女的教育形式主要是男女合为集体进行,只有进入青春期的极短暂时期是男女有别的。随着男女平等思想的影响,男女教育平等逐渐被人们所接受,男女合校的教育方式被提倡。到“文革”期间,男女社会性别被抹杀,于是男女教育相同的观念流行,于是绝对的男女合校被推行。随着20世纪80年代两性学说的发展,“因性施教”的观念被提倡,男女分校又有抬头之势。可见,社会观念,尤其是教育观念的变化影响着教育的组织形式的变化。

(四)男女同校与分校之争还涉及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与教育效益问题

在近代社会,人们倡导男女合校是出于合理地利用教育资源以提高教育的效率为重要前提的,这是与当时女校生源和师资不足有密切的关系,如果单独设校成本太高,人们就会倾向于男女合校。而在当今我国社会,由于社会教育资源较过去更为丰富,而单设女校在这方面表现尤为明显,于是许多女生家长看重女校优厚的教育资源,纷纷将女孩送入女校,以便女生能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教育服务并分享更多的教育资源。并且,国内女校的办学特色较为明显,女生受到的教育锻炼机会比男女合校的女生一般要多。因此,一部分单设女校的出现正好满足了一部分家长尤其是先富裕起来的家长对优质教育的追求。不过,我国现处于发展时期,社会教育资源仍不很丰富,因此,单设女校是需要的,但不可盲目地过分提倡,绝大多数学校仍以男女合校为宜。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教育资源极大地丰富后,男女分校的力度便可加大。但不是谁代替谁的问题,而是男校与女校并举共进。加之男女同校与分校的利弊仍有争议,因此,我们应持平和的态度,没有必要去诋毁单设女校、单设男校或男女合校,让时间和历史来检验谁是谁非。

[原载《四川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作者杜学元]


[1]《礼记•内则》。

[2]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料》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年版,第801页。

[3]范晔:《后汉书•皇后纪》,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428页。

[4]袁枚:《随园女弟子诗选•序》,载袁枚《随园全集》残本卅三种,文明书局藏版。

[5]章学诚:《丁巳剳记》,载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第269页。

[6]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二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462—464页。

[7]《北平新报》,1935年10月4日。

[8]刘蘅静:《女子教育问题》,载刘蘅静《妇女问题文集》,妇女月刊社1947年版,第10页。

[9]刘蘅静:《女子教育问题》,载刘蘅静《妇女问题文集》,妇女月刊社1947年版,第11页。

[10]参见(国民党)教育部教育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商务印书馆1948年版。

[11]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年版,第388页。

[12]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五四运动回忆录》下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882页。

[13]王卓民:《论吾国大学尚不宜男女同校》,《女子杂志》1918年第4期,第5页。

[14]王卓然:《中国教育一瞥录》,上海商务印书馆1923年版,第25页。

[15]同上。

[16]杜学元:《中外女童教育简史》,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17页。

[17]康白情:《读王卓民君论吾国大学尚不宜男女同校商兑》,《妇女杂志》1919年第4期。

[18]同上。

[19]程谪凡编:《中国现代女子教育史》,上海中华书局1937年版,第101—102页。

[20]舒新城编:《近代中国教育史料》第三册,上海中华书局1928年版,第42—43页。

[21]陈东原:《中国之女子教育》,载舒新城编《中国新教育概况》,上海中华书局1928年版,第164页。

[22]罗建河:《西方男女合校问题研究述评》,《外国教育研究》2005年第2期,第62页。

[23]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