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轻舔丝绒(1)
- 萨拉·沃特斯系列作品(全六册)
- (英)萨拉·沃特斯
- 103191字
- 2021-01-06 20:20:52
1
你吃过惠特斯特布尔[1]的牡蛎吗?如果吃过,你一定不会忘记。肯特郡的海岸线造就了惠特斯特布尔的牡蛎——全英格兰最大最多汁的牡蛎,那口感真是妙不可言。没错,惠特斯特布尔的牡蛎非常出名。以味蕾发达著称的法国人经常穿越海峡来吃牡蛎,它们还被装在加冰的木桶里,运往汉堡和柏林的餐桌。我听说,连国王也和凯佩尔夫人[2]一起专程到惠特斯特布尔的私人酒店吃牡蛎大餐。还有已故女王[3]——(据传言)直到去世前,她每天都要吃一颗惠特斯特布尔的牡蛎。
你去过惠特斯特布尔,见过那里的牡蛎餐馆吗?我父亲开了一家牡蛎餐馆,我就是在那里长大的。你记得主干道和港口之间那栋狭长的房子吗?它饱经风雨洗礼,墙体的蓝色油漆已经剥落。你记得房子门口挂着的那块旧招牌吗?上面写着“阿斯特利的牡蛎餐馆,肯特第一”。或许,你还曾推开那扇门,走进那昏暗、低矮却香气扑鼻的房间。你能记起那铺着方格桌布的餐桌吗?那桌上放着一块小黑板,用粉笔写着菜谱,桌上还有一盏酒精灯,一块正在融化的黄油。
为你服务的是不是一个脸颊绯红、举止活泼的鬈发女孩?那就是我姐姐,艾丽斯。或者是个高大的驼背男人,系着一条雪白的围裙,在脖子那里打了个结,一直垂到靴子上。那是我父亲。你见过那开开合合的厨房门后,站着一个皱着眉头的女人吗?她看着锅里冒泡的牡蛎汤升起团团蒸汽,或者烧烤架上的牡蛎滋滋作响。那是我母亲。
你是否还记得,在她身边有一个身材苗条、面色苍白、貌不惊人的女孩,把袖子卷到胳膊肘上面,任一缕柔顺却黯淡的头发垂在眼前,嘴里不停地哼唱着街头的歌曲,或者音乐厅里的旋律。
那就是我。
就像民谣里的茉莉·梦露[4]那样,因为我父母是鱼贩,所以我也是。我父母开餐馆,住在餐馆上面的屋子里。因此我从小就是个卖牡蛎的女孩,是在各种各样的鱼腥味里泡大的。我人生中迈出的头几个步子,就是在一桶桶加了冰块的牡蛎之间。我还没学会用粉笔在黑板上写字,就学会了怎么用刀子剜牡蛎肉。当我还坐在老师的膝盖上背字母表的时候,就能说出牡蛎餐馆厨房里的东西——哪怕蒙着眼睛,我也能把鱼给分拣出来,还能说出它们的种类。惠特斯特布尔就是我的整个世界,阿斯特利的客厅是我的王国,而牡蛎分泌的汁液则是我的魔法。母亲告诉我,我是他们从牡蛎壳里捡到的,一个贪婪的顾客差点把我当午餐吃掉。尽管我很快就不再相信这个故事了,但在十八岁以前,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对牡蛎的感情,也从来没有离开父亲的厨房去寻找事业或者爱情。
哪怕以惠特斯特布尔的标准来看,我的生活也挺不寻常的,不过我们的日子并不令人厌倦,也并不十分辛苦。我们每天七点钟开始干活,十二个小时以后收工,在这段时间内我干的都是同一件事。母亲做饭时,父亲和姐姐上菜,我就坐在牡蛎桶旁边的那张高脚凳上清洗牡蛎或者磨刀。有的顾客喜欢生吃牡蛎,这样的话最好办,我只需要从木桶里拣出一打牡蛎,洗掉里面的海水,加上一片欧芹或水芹一起摆在盘子上就行。还有人喜欢吃炖的,炒的,烤的,加上奶油烤的,或做成馅饼的,那我的工作就复杂了。我得把牡蛎一个个打开,清洗干净,和新鲜的开胃菜一起放进妈妈的锅里,牡蛎的汁液一点都不能洒出来,更不能弄脏。由于一个晚餐碟可以装一打牡蛎,由于牡蛎茶很便宜,所以我们的餐厅也很忙碌,很快就会坐满五十个人,你可以算出我每天要处理多少个牡蛎,或许也可以想象,我们每天晚上关门的时候,我那泡在盐水里的手指有多酸多红。即使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我早就放下了牡蛎刀,永远退出了父亲的厨房,但每次看到鱼贩的木桶,或者听到牡蛎商人的呼叫,我的手腕和指关节都会隐隐作痛。有时我甚至觉得,我的大拇指指甲盖和手掌的缝隙之间还能闻到牡蛎汁水和海水的味道。
我刚才说,小时候我的生活里除了牡蛎就没别的,但也不完全是这样。和其他在小镇上古老的大家庭里长大的女孩一样,我也有朋友和表兄妹。我有个姐姐艾丽斯,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同住一间房,同睡一张床,她知道我所有的秘密,也把自己的秘密都告诉我。在某种意义上,我甚至有个男朋友——这个男孩叫弗雷德,他与我舅舅乔和哥哥戴维在惠特斯特布尔的海湾开一艘渔船。
最后,我还有个爱好——去音乐厅——你或许可以将其称为一种狂热。确切地说,我是喜欢音乐厅里的歌曲。如果你去过惠特斯特布尔,就会知道这是一种多么不合时宜的狂热,因为我们镇上既没有音乐厅,也没有剧场,只有一盏孤独的油灯伫立在坎伯兰公爵酒店门口,游吟诗人偶尔会在那里吟唱,八月份还会有个演木偶剧的人在这里搭棚子。不过从惠特斯特布尔去坎特伯雷只要坐十五分钟的火车就到了,那里有个音乐厅,叫坎特伯雷游艺宫,里面的一场演出有三小时之久,票价六便士,据说是全肯特郡最好看的。
那个游艺宫很小,我猜,甚至算得上简陋,但是在我的记忆里——我还是以一个牡蛎女孩的眼光来看它——我看到墙上挂的镜子,观众席上深红的坐垫,幕布上方镀了金的石膏丘比特像。像我们的牡蛎餐馆一样,它也有着自己独特的气味,那是木材、油漆和啤酒的味道,是汽油、香烟和头油混合的味道。现在我知道了,无论哪儿的音乐厅都是这股味道。我小时候没缘由地爱着这种味道。后来我听剧院的经理和艺人们说,这是笑声和掌声的气味。再后来,我明白这味道的实质并不是快乐,而是悲伤。
不过,这些只是我故事的开头。
我比大多数女孩更熟悉坎特伯雷宫的颜色和气味。至少在我十八岁那年,在父亲家里的最后一个夏天,我是这么认为的。因为艾丽斯有个在那里工作的男朋友,名叫托尼·里夫斯,他经常让我们免费去看表演,或者给我们弄些低价票。游艺宫的经理叫特里基·里夫斯,是个名人,因此他的侄子托尼对艾丽斯来说也颇具魅力。一开始我们的父母并不信任托尼,认为在剧场工作的他有些“轻浮”——他成天在耳朵后面夹着香烟,油腔滑调地说着合约、伦敦和香槟的事。但相处久了没有人会不喜欢托尼,因为他是那么的心胸宽广、随和善良。就像其他追求我姐姐的人那样,托尼仰慕她,因此对我们每个人都很好。
每个周六的晚上,我都和艾丽斯去看坎特伯雷宫最流行的表演,我们把裙子塞在座位下面,跟着合唱团唱着欢快的歌曲。和其他观众一样,我们也有自己的喜好。遇到最喜欢的节目,我们边看边叫,求歌手演唱一遍又一遍,直到她嗓音嘶哑,而她——通常是我和艾丽斯最爱的女歌手——再也唱不出来了,只能微笑着鞠躬行礼。
演出结束时,我们向坐在售票亭后面那个小办公室里的托尼致谢,嘴里哼着舞台上的旋律。我们在开往惠特斯特布尔的火车上哼着方才演出中的歌曲和一些别的歌,快快乐乐地回家去。当我们上床睡觉时,我们对着一片漆黑唱着歌,在梦中还打着节拍。第二天醒来,我们还哼着歌。我们干活的时候也带着一点音乐厅的时髦劲儿——晚餐时分,艾丽斯一边上菜一边哼着小调,客人们听了不禁莞尔;而我,坐在高脚凳上和卤水碗前,对着清洗干净的牡蛎肉唱歌。母亲说我也该亲自登台表演。
不过她说着就笑了,于是我也笑起来。我所见过的那些舞台灯光下的女孩,那些唱着我喜爱的歌曲的女孩,都不是我这样的。她们更像我姐姐:樱桃小嘴,一头鬈发垂落香肩,她们胸脯高耸,手脚纤细优美,像酒瓶一样凹凸有致。而我又高又瘦,胸脯扁平,头发也没有光泽,眼睛是浅褐色的,泛着些许游移不定的蓝。我的皮肤十分平滑光泽,牙齿也很白,不过这些特征并不起眼,至少对我们家而言。我们成日浸润在卤水的蒸气之中,因而全都像乌贼一样洁白无瑕。
对,像艾丽斯那样的女孩,注定要穿着绫罗绸缎,站在被丘比特环绕的镀金舞台之上;而我这样的,就要坐在昏暗的楼座里,默默注视着她们。
至少我当时是这么认为的。
上面说的那些——平日里剜牡蛎、洗牡蛎、做牡蛎、端牡蛎,以及周六晚上去音乐厅,是我少女时代印象比较深刻的记忆。当然,这些只是冬日里的活动。从五月到八月,渔船放下了风帆,要不就是出海去捕捞别的东西了,于是整个英格兰的牡蛎店都不得不更换菜单或者歇业。虽然父亲店里的生意从八月到第二年春天都很好,但还没有好到可以让他一整个夏天都关门去度假。不过,正如许多惠特斯特布尔靠海吃饭的家庭,在比较暖和的月份,我们手上的活儿也明显轻了下来,进入一种更缓慢、放松而愉快的节奏。餐馆没那么忙了。这几个月我们卖螃蟹、比目鱼和鲱鱼。我们敞开窗子,让厨房的门也大开着,再也不用像冬天里那样被牡蛎锅的蒸汽煮熟,也不会被牡蛎桶里的冰块冻得手指发麻,而是沐浴着清风,聆听风帆和滑轮的声响从惠特斯特布尔的海湾上传来。
我十八岁那年的夏天很暖和,且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热。父亲在海滩上扎了一个卖贝类和海螺的摊子,一连出摊好几天,把店面留给母亲照管。我和艾丽斯便可以每天晚上随心所欲地去坎特伯雷宫了。但是就像七月里没人想在我们那闷热的小店吃炸鱼、喝龙虾汤一样,我们一想到要戴着礼帽和手套坐在特里基·里夫斯那不透风的音乐厅里,就觉得热得喘不过气,因此意兴阑珊。
你或许不知道,鱼贩这个职业与音乐厅的经理有些共同之处。父亲换了一批新货来满足食客被高温麻痹的味蕾,特里基也是如此。他遣散了半数演员,并从查塔姆、马盖特和多佛的音乐厅请来了一批新艺人。最明智的是,他和一个真正的明星签了一周的合同——来自伦敦的格利·萨瑟兰,这家伙是这个行当里最好的喜剧歌星,哪怕是在肯特郡最热的夏天也能保证满场满座。
艾丽斯和我去音乐厅看了格利·萨瑟兰的首演。那时我们和售票亭里的女士约好,我们到了就朝她点头笑一笑,然后慢慢走过她的窗口,在音乐厅里任选我们喜欢的座位。通常我们会在顶层楼座里选。我从来都不明白池座为什么那么吸引人,在我看来,坐在舞台下面挺不自然的,透过脚灯模糊的烟雾,视平线所及刚好是演员的脚。前排楼座看得更清楚,但我觉得顶层楼座最好,尽管离舞台最远。我和艾丽斯最喜欢的座位在顶层楼座第一排的正中间。坐在这里,你会感觉到自己不仅仅是在看演出,而且身处剧院这个空间里:你能看到整个舞台的形状和座位的分布,你会惊讶于邻座的表情,然后意识到你的表情也是一样的——都被脚灯照得奇光异彩,他们咧着嘴笑,嘴唇看上去湿漉漉的,就像滑稽剧里的魔鬼。
当然,格利·萨瑟兰演出开幕的那个夜晚,坎特伯雷宫热得跟地狱一样,我和艾丽斯斜靠在楼座的围栏上看下面的观众。一阵混合着烟味和汗味的空气飘上来,呛得我们头晕。按照托尼的叔叔的计算,剧场几乎坐满了,却出奇地安静。人们若非轻声细语,就是一言不发。当你从顶层楼座朝前排楼座和池座看去时,只能看见台下的帽檐和台上的演出。直到乐团奏响了序章,剧场的灯光暗了下来,人们还在鼓掌。不过掌声轻了下来,人们坐得更直了。疲惫的安静变成了沉默的期待。
这个游艺宫是个老式的音乐厅,正如许多1880年代的音乐厅一样,这里也有个主持人。当然,就是特里基自己。他坐在前排座位和乐池之间的一张桌子上介绍演出,在观众太过吵闹的时候维持秩序,或者让我们祝女王陛下健康。他戴着一顶礼帽,拿着一个木槌——我从来没见过不拿木槌的主持人——还有一杯黑啤。他的桌子上点着一根蜡烛:只要台上有艺人,这根蜡烛就亮着,中场休息时和演出结束后才熄灭。
特里基相貌平平,但嗓音动听,就像竖笛一样流畅而有穿透力,令人享受。萨瑟兰的首演之夜,他请我们去看演出,并保证这将是一个我们永远不会忘记的夜晚。肺准备好了吗?他问。我们必须准备好深吸一口气!手和脚呢?我们必须准备好鼓掌又跺脚!身子呢?会被一分为二!眼泪呢?得流好几桶。眼睛呢—
“准备好大开眼界吧!乐队,准备。灯光,准备。”他用木槌敲了敲桌子,噼啪一声,蜡烛就亮了,“我们为您带来神奇的、动听的、非常非常欢快的,”他又敲了一下桌子,“兰德尔!”
幕布颤动了一下,然后升了起来。舞台以大海为背景,地板上撒了真的沙。台上有四个欢快的演员,穿着节日的装束在散步。两位女士打着阳伞,一个黝黑,一个白皙;还有两位绅士,其中一个背着一把尤克里里琴。他们在唱《海边的女孩都很可爱》,唱得很不错。然后弹尤克里里琴的乐手来了一段独奏,女士们提起裙子在沙子上跳起了舞。这首歌作为开场表演还是很不错的。我们鼓起掌来,特里基诚挚地表示感谢。
接下来是一位喜剧演员,然后是个读心术师——一位身着晚装,戴着手套的女人站在台上,被蒙上了眼。她的丈夫在观众席中走动,拿着一块石板请他们用粉笔写下数字和姓名让她猜。
“想象这个数字像红色的火焰一样在空气中流动,”这个男人的话令人印象深刻,“然后通过眉毛钻进了我妻子的大脑。”我们皱起眉头朝舞台看去,这位女士摇晃了一下,然后把手放在太阳穴上。
“这股力量,”她说,“今晚非常强烈。啊,我能感觉到它在燃烧!”
然后是杂技团——三个穿着闪亮服装的男人表演钻火圈、叠罗汉,在演出的高潮,他们形成了一个人环,随着乐团的演奏在舞台上滚动。我们鼓着掌,但是这天看杂技太热了,台下一直有人在窃窃私语,跑堂的小男孩们被叫去买酒,在一排排热闹的座椅之间跑来跑去,在人们的脑袋和帽子之间穿梭,把人们递给他的酒瓶、玻璃杯和马克杯灌满,然后送还到座位上。我看着艾丽斯,她把帽子摘下来当扇子扇着,脸颊通红。我也把帽子放在背后,靠在围栏上,双手托腮,闭上眼睛。我听见特里基站了起来,敲着木槌喊着安静。
“女士们先生们,”他大声说,“现在请你们看个有意思的。优雅又高级的风格。如果你们的酒杯里有香槟——”人群中发出了嘲讽的欢呼——“举杯吧。如果你杯子里是啤酒——为什么?啤酒不也有气泡吗?也举起来!最重要的是,准备好尖叫吧,我给你们从多佛的凤凰剧院请来了一位肯特的万人迷,来自费弗沙姆的男装丽人……姬蒂——”他敲了一下木槌,“巴特勒小姐!”
人群中爆发出了一阵掌声和几声口哨。乐队奏起欢快的旋律,我听到幕布掀起的声音,然后不情愿地睁开了眼睛,接着越睁越大,抬起了头。我完全忘记了炎热和疲惫。舞台上没有任何背景,只有一束玫瑰色的光,舞台中心有一个女孩,一个让人不可思议的女孩——我一看就知道了!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女孩。
当然,我们这个游艺宫以前也有过女扮男装的演员,但在1888年的乡下音乐厅里,这种表演跟今天的并不一样。当内莉·鲍尔[5]六个月前给我们唱《最后一个花花公子》的时候,她穿着紧身裤,就像戴着礼帽、拿着手杖的芭蕾舞演员那样假装男孩子气。姬蒂·巴特勒没有穿紧身裤或者带亮片的衣服。她就像特里基说的那样,全然是伦敦西区的风格。她穿着一套剪裁得体的男士西服,袖口和前襟镶着闪亮的丝绸。翻领上别着一朵玫瑰,前袋里插着一副淡紫色的手套。她背心下面穿的是雪白笔挺的衬衫,立领有两英寸高。她的领口系着一个白色蝴蝶结,头上戴着一顶礼帽。当她脱帽向观众致敬,愉快地说“哈喽”时,可以看到她剪得帅气利落的短发。
我想,她的头发是最吸引我的地方。我以前见过的头发剪得像她这么短的女人,不是在医院里待过就是坐过牢,不然就是疯子。她们不可能像姬蒂·巴特勒这样。她的发型和头形相得益彰,就像一顶由心灵手巧的制帽师专门为她缝制的小帽子。她头发的颜色可以说是棕色的,但是棕色这个词太平淡了。这样的棕色值得你为它歌唱——应该说是栗色,或是赤褐色。或许,接近巧克力的颜色——巧克力没有光泽,而她的头发像塔夫绸一样闪亮,遮住了太阳穴,刚刚盖过耳朵。当她转过头,戴上帽子的时候,我看到她的领口和头发之间露出一块光洁的脖颈——在那个闷热的音乐厅里,我竟然打了个寒战。
我觉得她看起来像个漂亮的小伙子,她有一张完美的鹅蛋脸,眼睛很大,睫毛很浓,玫瑰色的嘴唇红润而饱满。她的身材也像男孩一样修长,但更圆润,虽然并不算丰满,但无疑可以看到胸部、腹部和臀部的曲线,这是真正的男孩没有的。但是她走路像男孩一样大摇大摆,站立时两脚分得很开,满不在乎地把手伸进裤兜里,骄傲地扬着头,站在舞台前方;当她唱起歌来,声音也像个男孩,悦耳,但特别真挚。
她的魅力让这个闷热的音乐厅都为之着迷,我和我周围的人都站起来了,用闪亮的眼睛凝视着她。她的演唱曲目选得很好,比如《喝吧,小伙子们!》《情人与妻子们》。这些被G.H.麦克德莫特[6]唱红了的歌我们也都会唱——原本是男人唱的歌,从一个系领结、穿裤子的女孩口中唱出来,真是格外叫人激动。在演唱间隙,她神气活现地用亲切的口吻和观众们说话,并向主持人桌上的特里基·里夫斯交代什么事情。她说话的声音就像她的歌声一样活泼而有力,听起来美妙而温暖。她的口音有时听起来像音乐厅里的伦敦腔,有时是优雅的剧院腔,有时则是纯正的肯特口音。
按照惯例,她的演出持续了十五分钟左右,但是观众热烈鼓掌,又把她叫回舞台两次。她的最后一首歌很温柔,唱的是玫瑰和失散的恋人。她一边唱一边把帽子摘下放在身后,然后从翻领上拿下那朵玫瑰放在脸颊旁边,似乎在低声啜泣。观众席中发出了一阵同情的叹息,人们咬着嘴唇,听着她男孩子气的声音突然变得温柔。
然而,她立刻透过指缝向上看,我们发现她根本没有哭,而是在笑,然后她调皮地眨着眼睛,非常灵巧地重新回到舞台前面,朝前排最漂亮的女孩看去。找到这个女孩以后,她扬起手臂,这朵玫瑰便飞过闪烁的脚灯和乐池,降落在女孩的膝上。
我们都为她疯狂。我们叫着,跺着脚,她扬起帽子向我们致意,然后离开了舞台。我们叫她的名字,但是她没再返场。帷幕落下,乐团开始演奏,特里基拿木槌在桌上敲了一下,熄灭蜡烛,幕间休息开始。
我朝下面的观众席看去,想找到那个接到花朵的女孩。那时,我简直想不到还有比从姬蒂·巴特勒手中收到一朵玫瑰更美妙的事情了。
那天晚上,我和其他人一样,是去游艺宫看格利·萨瑟兰的,但是当他最终出现时——他用一块巨大的圆点手帕擦着眉毛,抱怨着坎特伯雷的炎热,用他的诙谐歌曲和鬼脸让观众们大笑不止——我发现自己完全没心情看他。我只希望巴特勒小姐能够再度大踏步回归舞台,用她那优雅而傲慢的目光凝视我们,给我们唱一首关于香槟的歌。这个想法让我坐立不安。最后,和其他人一样被格利的鬼脸逗得哈哈大笑的艾丽斯贴着我的耳朵说:“你是怎么了?”
“太热了,”我说,“我要到楼下去。”于是我慢慢走进空旷的大厅,留她一个人看完了演出。我站在大厅里,脸颊贴着门上冰凉的玻璃,把巴特勒小姐的《情人与妻子们》唱给自己听。
音乐厅里传来了人们的欢呼和跺脚声,意味着格利的演出结束了。过了一会儿,艾丽斯出现了,依然拿着她的帽子扇着,她的鬈发都汗湿了,黏在粉红色的脸颊上。她朝我眨了眨眼:“咱们去找托尼。”我跟着她来到托尼的小屋,懒洋洋地坐在他桌旁的椅子上,而他把手环绕在她的腰间。我们聊了萨瑟兰先生和他的圆点手帕,然后托尼说:“你们觉得姬蒂·巴特勒怎么样?她是不是很有魅力?如果她能像今晚这样让观众发狂,我敢说叔叔会和她签约到圣诞节。”
这时我不再乱动了。“她的演出是我看过的最好的,”我说,“不管是在这儿还是其他什么地方!特里基如果放她走就是傻子——你告诉他这是我说的。”托尼笑了,说他一定会帮我带话;但是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看见他在朝艾丽斯眨眼,轻佻而亲昵地看着她可爱的脸。我把眼睛挪开,叹了口气,非常坦率地说,“哦,我真想再次看到巴特勒小姐!”
“看得到,”艾丽斯说,“周六。”我们打算周六来游艺宫——父亲、母亲、戴维、弗雷德,每个人周六晚上都会来。我扯了扯手套。
“我知道,”我说,“但是周六好像太遥远了。”
托尼又笑了。“好了,南,谁说你得等那么久?如果你想来,你明天晚上就能来。哪天晚上来都行,只要和我说一声。如果顶层楼座没有空位了,我们就安排你坐在舞台侧面的包厢里,这样你就可以把巴特勒小姐看个够了!”
我敢肯定他这么说是为了讨我姐姐欢心,但奇怪的是,他的话让我一阵心悸。我说:“哦,托尼,你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了。”
“真的能坐在包厢里看?”
“为什么不呢?悄悄告诉你,只有伍德一家和普拉西家会买包厢的票。你就坐在包厢里,让观众都能看到你,让他们觉得自己很卑微。”
“这会让南希觉得自己很了不起,”艾丽斯说,“我们都没有这个待遇。”然后她笑了,托尼紧紧搂住她的腰,侧过身去吻她。
我猜,对于城里的女孩来说,独自一人去音乐厅是件了不得的事情。不过惠特斯特布尔的人对此就没那么当回事。当我说起第二天还要去游艺宫的时候,母亲只是皱了皱眉,轻轻咂了咂嘴。艾丽斯笑着说我疯了:她说她不会跟我去那闷热熏人的地方坐一晚上,就为了看一个穿裤子的女孩——距我们上次听她唱歌看她表演还不到一天。
她毫不在意的样子令我吃惊,不过一想到能独自一人把巴特勒小姐看个够,我还是窃喜不已。托尼保证我可以坐在包厢里,我简直激动坏了。头一天晚上去剧院的时候我穿的是一条很普通的裙子,然而现在,我穿上了星期天才会穿的衣服,通常我和弗雷迪[7]出去散步的时候才会穿这件。这一天在餐馆里真是太漫长了,父亲六点钟时让我们关门。当我穿好衣服下楼的时候,戴维在朝我吹口哨。去坎特伯雷的路上,也有一两个男孩试图吸引我的注意。不过我很清楚,我要远离他们,至少在这个晚上。到游艺宫以后,我像以往一样对售票亭里的女孩点了点头,不过这次我把最爱的顶层楼座留给了别人,自己朝舞台侧面那个有镀金把手、红色椅垫的豪华座椅走去。因为包厢暴露在观众面前,在这个躁动不安的大厅里总有人对你投来或懒散,或好奇,或嫉妒的目光,让人有些紧张。我就坐在那儿,听欢快的兰德尔组合唱了和昨天一样的歌,喜剧演员讲了一样的笑话,看蒙着眼的读心术师在台上踉踉跄跄,看杂技演员的空中飞人。
然后,特里基再次让大家欢迎我们肯特的明星……我屏住了呼吸。
这一次,当她向观众打招呼时,人群对她报以热烈而友好的欢呼。我心想,人们应该听说了她演得很好。当然,我看她的角度是斜着的,感觉有点奇怪。不过当她像之前那样走到舞台前的时候,步子似乎更加轻快了,仿佛观众的崇拜给她插上了翅膀。我的身子前倾,双手抓着我还不太熟悉的天鹅绒座椅。音乐厅的包厢离舞台很近,她唱歌的时候,离我只有不到二十英尺的距离。我可以清楚地看见她的服装——她系在背心纽扣上的表链,还有袖口的银链——这些细节在顶层楼座上是看不清的。
她的样子也更清晰了。她的耳朵很小,没有打耳洞。我发现她的嘴唇并非天生就是玫瑰色,而是被脚灯渲染的。她的牙齿雪白,眼睛是巧克力般的棕色,就像她的头发一样。
因为我知道她会演什么,感觉表演好像一下子就结束了——我只顾着看她了,没注意听她唱歌。她又被叫回台上,返场了两次,然后以那首伤感的情歌和抛玫瑰结束。这次我看见谁接到玫瑰了——第三排的一个女孩,戴着一顶羽毛装饰的草帽,穿着一条露肩的短袖黄绸裙子。我以前没见过这个漂亮姑娘,但是立刻就鄙视起她了!
我回过头去看姬蒂·巴特勒。她扬起帽子,最后一次向四周的观众行礼。看我这里,看我!我在脑海中拼写着深红色的字母,像读心术师的丈夫说的那样,想把它如烙印般传输进她的额头。往我这边看啊!
她转过头来,朝我这边扫了一眼,似乎只是发现昨晚空着的包厢里坐了个人,然后她被落下的红色帷幕所遮盖,消失不见了。
特里基熄灭了蜡烛。
“那个,”当我走进客厅的时候——是我们家的客厅,而不是楼下的牡蛎餐馆——艾丽斯问我,“姬蒂·巴特勒今晚怎么样?”
“我猜和昨晚一样吧。”父亲说。
“完全不是,”我一边摘下手套一边说,“哦,她今天演得更好。”
“更好!我的天!如果一直保持下去,到周六该演得多好啊!”
艾丽斯盯着我,嘴角抽动了一下,问我:“你觉得你还能等到那时候吗,南希?”
“可以,”我装作不在意地说,“不过我也不确定是不是要等到那时候,”我转过身对在壁炉前缝补的母亲轻声说,“你不介意我明天晚上还去吧?”
“还去?”每个人都惊讶地问。我只看了看母亲。她抬起头,有点疑惑地皱了皱眉。
“我倒也没理由反对,”她慢慢地说,“不过你真的要这么大老远跑去再看一次吗……而且就你一个人。你不能让弗雷德带你去?”
弗雷德是我最不想与之同行去看姬蒂·巴特勒小姐的人。“哦,他不会喜欢这种表演的!不,我会一个人去。”我十分肯定地说,仿佛每晚去游艺宫是一件例行公事,而我慷慨地决定尽量不给任何人添麻烦。
尴尬的沉默再次出现了。然后父亲说:“你真是个奇怪的小家伙,南希。这天热得人都要晒化了,你还大老远跑去坎特伯雷——去了还不看一眼格利·萨瑟兰!”然后每个人都笑了,沉默被别的话题所取代。
然而,当我第三次从游艺宫回来,羞涩地宣布我还要去第四次、第五次的时候,大家更吃惊了,不过也更觉得好玩了。那天乔叔叔来看我们,他正小心地把啤酒从酒瓶里倒进玻璃杯,听到我们在笑,便抬起头。
“什么事这么好笑啊?”他问。
“南希在游艺宫被那个姬蒂·巴特勒迷倒了,”戴维说,“想想看,乔叔叔——被一个女扮男装的灌了迷魂汤!”
我说:“你闭嘴。”
母亲严厉地看着我,“请你闭嘴,女士。”
乔叔叔抿了一口啤酒,舔了舔胡须上的泡沫。“姬蒂·巴特勒?”他说,“她就是那个扮成小伙子的姑娘吧?”他做了个鬼脸说,“噗,南希,真汉子不能满足你了吗?”
父亲靠近他说:“嗯,我们听说她迷上的是姬蒂·巴特勒,如果你问我的话,”他揉了揉鼻子,“我想她是看上乐池里面的哪个小伙子了。”
“啊,”乔叔叔意味深长地说,“那么我们希望可怜的弗雷德里克[8]不要知道吧……”
于是每个人都看着我,我的脸红了——我猜这更证实了父亲的话。戴维不屑地哼了一声,母亲刚才还皱着眉头,现在露出微笑。我就随她——就随他们这么想吧。我什么也没说,很快,他们就换了话题。
我可以用沉默来骗过我的父母和哥哥,然而什么秘密都瞒不过我姐姐艾丽斯。
“你是在游艺宫看上了个小伙子?”当四下安静,家人都休息了以后,艾丽斯问我。
“当然不是了。”我轻声说。
“那么,你就是去看巴特勒小姐?”
“对。”
我们都陷入了沉默,只有远处模糊的车马声从大路传来,还有更模糊的,海湾里海浪拍打鹅卵石的声音。我们熄灭了蜡烛,但是没有关窗户,让它大开着。我在星光下看到艾丽斯睁着眼睛。她看着我,表情模棱两可,似乎一半是好笑,一半是反感。
“你对她可真是热衷啊,是不是?”她说。
我把目光移开,没有立刻回答她。最后当我开口时,我不是对她说的,而是对着黑暗倾诉。
“我看见她的时候,”我说,“就像——我不知道是像什么。就像我以前什么都没有看过。我好像被填满了,就像倒满了葡萄酒的酒杯。在她之前的演出都变得不值一提——简直如同尘埃。然后她走在舞台上——她太美了,她的衣服那么好看,她的声音那么甜美……她能瞬间让我又哭又笑。她让我这里疼。”我把手放在胸前,放在肋骨上,“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她这样的女孩。我从来不知道有这样的女孩……”我的声音变成了颤抖的低语,然后我再也说不出来了。
又是一阵沉默。我睁开眼,看着艾丽斯,立刻发现自己不该说那些话。我对她也该像对其他人一样沉默而狡黠。她脸上的表情一点也不暧昧了——她的目光里混合着震惊、紧张、尴尬,或者是羞耻。我说得太多了。我感觉到自己对姬蒂·巴特勒的仰慕在我体内点亮了一道光束,而我的口无遮拦又让这道光照进了这昏暗的屋子,点亮了一切。
我说得太多了——不过事情就是如此,要么说,要么什么都不说。
艾丽斯看了我一会儿,睫毛扇动。她没有说话,只是转过身去,面对着墙。
那一周一直很热。毒辣的太阳把游客带到了惠特斯特布尔,带到了我们的饭店,但是高温让他们食欲不振。他们现在经常过来喝茶或者柠檬水,吃比目鱼和鲭鱼。我会留母亲和艾丽斯在店里,跑去海滩上一待就是几小时,挖贝壳、蟹肉和螺肉等常见的海鲜,在父亲的小摊上卖。在小吃摊上当服务员还是蛮新鲜的,但是站在太阳下面太辛苦了,醋汁从你手腕流到手肘,眼睛都被熏得酸疼。每在那里干一个下午,父亲会多给我半个克朗。我买了一顶帽子,用一条淡紫色的缎带系起来,把剩下的钱攒起来,打算攒够了以后去买一张往返坎特伯雷的火车季票。
那个星期我每天晚上都去看演出——正如托尼所说,坐在普拉西一家旁边——盯着姬蒂·巴特勒唱歌,从来不会看腻。每一次踏进我的深红色小包厢都美妙极了,可以看到成排的脸,舞台的金顶,天鹅绒的幕布和流苏,还有蒙尘的地板上一排排的脚灯——我一直觉得它们像打开的海扇贝的壳——然后很快我就会看到姬蒂昂首阔步地走来,挥舞着帽子……哦!当她在舞台上站定,一阵喜悦迅速席卷了我,强烈到我得屏住呼吸去感受它,并且昏眩起来。
我独自去看的时候就是这样,但周六就大不一样了。当然,按照计划,我的家人也来了。
我们一共有十二个人,到剧场坐下时就更多了,因为在火车上和售票亭都遇到了朋友和邻居,他们也加入了我们这个欢乐的队伍。剧院里没有足够的位置让我们坐成一横排,我们便三四个一组分散坐下,于是当有人问起我们是否要吃樱桃,母亲是否带了香水,米莉森特为什么没有带吉姆过来,就必须顺着顶层楼座大声传话或者低声耳语,从表姐到表弟,从姑妈到姐姐,再到叔叔到朋友,把一排的人都打扰一遍。
至少我是这么想的。我坐在弗雷德和艾丽斯中间,艾丽斯左边是戴维和他的女朋友罗达,后面是我父母。剧院里面很拥挤,也依旧闷热——尽管比之前那个闷热的周一晚上凉快一点了,但是我一个人在包厢里面坐了一周,吹着从舞台上升起的凉气,因而此时感觉比别人更热。弗雷德不是握着我的手,就是亲吻我的脸颊,这让我难以忍受,仿佛这不是爱抚,而是一阵阵蒸汽。甚至连艾丽斯的袖子碰到我的胳膊,父亲和我们交流关于演出的意见时把脸贴近我的脖子带来的热气,都让我想要躲避,我不停出汗,在座位上扭动不安。
我就像是被迫在一群陌生人中间熬过这个晚上。我觉得他们从表演中找到的乐趣让人难以理解,近乎愚蠢——那些我不耐烦地看了许多遍的演出。当他们和让人发疯的兰德尔合唱团一起唱起来,被喜剧演员的笑话逗得哈哈大笑,或者大声尖叫、睁大眼睛盯着跌跌撞撞的读心术师,或者叫舞台上滚动的人环返场再来一圈的时候,我只能咬指甲。随着姬蒂·巴特勒的演目临近,我也越发躁动不安。我等不及她的登台,但又希望那时能一个人看她表演——独自坐在小包厢里,把身后的门关严——而不是坐在这群对她不以为然的人中间,他们还会觉得,我对姬蒂特有的热情,是多么古怪,多么不寻常。
他们听我唱了一千遍《情人与妻子们》,听我描述了她穿的衣服,她的头发和她的声音;我整整一个星期都在狂热地说服他们去看她,宣称她的演出精彩绝伦。然而现在他们都过来了,兴高采烈,漫不经心,大声喧哗,散发出阵阵热气——我鄙视他们。我简直无法忍受让他们看她,更糟糕的是,我觉得我不能忍受他们在我看她演出时看我。我再次感觉到体内出现了一盏灯或者一道光,我敢肯定当她登台时我会燃烧起来,就像火柴点燃蜡烛芯一样,发出金色的、炽热的、痛苦而耻辱的光。然后我的家人和男友会受到惊吓躲开。
当然,当她终于大步走向脚灯前时,这种事情并没有发生。我看到戴维朝我这边看过来,眨了眨眼,听到父亲说:“这就是那个女孩,终于出现了。”但是当我心中的火焰悄悄燃起那束光的时候,或许除了艾丽斯,并没有人看到。
然而,就像我惧怕的那样,那天晚上我觉得自己离巴特勒小姐很远。她的声音依然有力,她的脸庞可爱依旧,然而我习惯了聆听她唱歌间隙的喘气,捕捉灯光在她嘴唇上的光线,还有她的睫毛在擦了粉的脸颊上投下的影子。而此刻我觉得自己隔着一层窗户看她,要不就是我的耳朵被蜡堵上了。当她演完以后,我的家人欢呼起来,弗雷迪也跺着脚吹起口哨。戴维说:“如果她没有南希说的那么好,你们就用石头砸我吧!”然后他越过艾丽斯,对我眨了眨眼,补充说,“尽管没有好到让我想一周花一先令,每天晚上坐火车来看她!”我没有理会他。姬蒂·巴特勒返场了,并且已经从翻领上取下了玫瑰,但是知道家人喜欢她也没有给我带来安慰——真的,反倒让我觉得更难受了。我再次盯着灯光下的那个人影,十分痛苦地想,不管我有没有来,你都棒极了。即便没有我的崇拜,你也出色极了。我还不如在家里,把蟹肉装进纸卷里,那才是我!
尽管我如此想道,但一件十分奇特的事情发生了。她唱完了歌——该给漂亮的女孩抛玫瑰了。在此之后,她回到舞台,抬起头——我看到她朝,朝——我发誓——朝我平常坐的空椅子那里看去,然后低下头,继续行礼。如果我今晚还坐在那个包厢,她就会看到我了!如果我是坐在包厢里,而不是在这儿!
我看了看戴维和父亲,他们都在跺脚叫她再演下去,但是一会儿就不喊了,开始伸懒腰。我身边的弗雷迪仍在对着舞台笑。他的刘海贴在脑门上,嘴唇被黑黑的络腮胡覆盖住了,双颊红红的,上面有个青春痘。“她真是受欢迎啊!”他对我说,然后揉了揉眼睛,喊戴维要啤酒。坐在我后面的母亲问,那个穿晚礼服的女士是怎么蒙着眼还能看到数字的?
欢呼声平息下来,特里基的蜡烛熄灭了,煤气灯照得我们不停眨眼。姬蒂·巴特勒方才在寻找我——她抬头看我,但是找不到我了,因为我坐在陌生人之中。
第二天是周日,我在卖贝壳的小摊度过。晚上弗雷迪叫我去散步,我说我太累了。那天凉快了一点,但是到周一又热得要命。父亲回来了,一直待在餐馆里,我也一整天都在厨房里剖鱼和切片。我们一直工作到晚上七点,在店铺关门和坐火车去坎特伯雷之间,我刚好有足够的时间换衣服,穿上靴子,然后和父母、艾丽斯、戴维和罗达一起吃完仓促的晚餐。我知道他们觉得我又一次回到游艺宫简直不可思议;特别是罗达,觉得我的这种“迷恋”简直可笑。“你不介意她去吗,阿斯特利太太?”她说,“我母亲绝对不会让我一个人跑这么远,而且我比她还大两岁。不过,我猜南希是个稳重的姑娘。”我确实是个乖女孩,我母亲通常担心的是艾丽斯——俏皮的艾丽斯。不过罗达说话的时候,母亲看了看我,变得心事重重。我穿着周日的衣服,帽子上系着淡紫色的丝带,发辫上系着淡紫色的蝴蝶结,白色亚麻手套上也缝上了同样的丝带。我的靴子是黑色的,闪闪发亮。我还在两只耳朵后面喷上了一点艾丽斯的香水——纯玫瑰露,并用厨房的蓖麻油涂了睫毛。
母亲说:“南希,你真的觉得……”但是她说话时,壁炉架上的钟发出了“叮”的一声,已经七点一刻,我要误火车了。
我说:“再见!”在她来得及拦住我之前就跑了。
但我还是误了火车,不得不等待下一班。当我到游艺宫的时候,演出已经开始了。我坐下来,发现杂技团已经在舞台上翻跟头,他们身上的亮片闪闪发光,白色衣服的膝盖处已经粘上了灰尘。观众们在鼓掌,特里基站起来说话——他每天晚上都说同样的话,因此观众笑着跟他一起说——这么好的表演可不多见!——然后,好像这个部分是她必不可少的序曲,我抓住座椅,屏住呼吸,他挥起木槌,叫着姬蒂·巴特勒的名字。
她那天晚上唱得就像——我不能说像个天使,因为她的歌都是有关香槟晚餐、在伯灵顿拱廊商业街[9]散步之类的;或许,她像一个堕落天使——或是正在堕落的:她唱得像天堂的猎犬突然出现在身后,而地狱依旧遥远未知。我也跟着她一起唱——并不像其他观众那样大声而随意,我的声音很轻,几乎是悄悄的,仿佛低吟浅唱比放声高歌更能让她听到。
或许,她真的注意到我了。走上舞台后,她向我这边投来一瞥,仿佛想说,包厢里又有人了。此刻,当她走到脚灯前,我想我又看见她朝我看了。这个想法真是太妙了,每一次她扫视这个拥挤的音乐厅时,目光似乎都触及了我,并且比在别处停留得更久。我看到她离开了舞台,然后,我们的目光相遇了,接着她在观众的欢呼中返场。她唱了那首情歌,从翻领上摘下了那朵花,像我们期待的那样放在面前。但是唱完歌以后,她没有像以往那样在前排座椅寻找最俊俏的女孩,而是往左迈了一步,朝向我的包厢。接着她又迈了一步。很快她就到了舞台的角落,面对我站着。她离我那么近,我可以看到她领口纽扣的闪光,看到她喉间的脉搏在跳,看到她眼角的粉红色。她站在那里,就像一个小小的永恒。然后她举起胳膊,那朵花瞬间就在光束中朝我飞来,我举起颤抖的手接住了它。人群发出了一阵愉快的欢呼和大笑。她用更肯定的目光对视我那慌张的眼神,然后朝我微微鞠躬致意。接着她突然后退,朝音乐厅的观众挥手,离开了舞台。
我不知所措地坐在那里,看着手里的花。就在方才,它还如此靠近、贴近姬蒂·巴特勒的脸颊。我想把它在自己眼前举起,正当我想这么做时,音乐厅的嘈杂终于唤醒了我,让我看到周围观众向我投来的好奇而宽容的目光,他们朝我点头、轻笑或者眨眼。我脸红了,缩回包厢的阴影里。我背对着这些猎人一样的眼睛,把玫瑰花别在裙子的腰带上,然后戴上手套。从姬蒂·巴特勒小姐穿过舞台朝我走来的那一刻,我的心就开始怦怦跳,现在跳得更厉害了。但是当我离开包厢,走向拥挤的大厅和门前的马路时,我开始觉得雀跃、欢欣,想从心底笑出来。我得用手捂住嘴,才能不像个白痴那样一个人傻乐。
正当我要走到街上时,我听到有人在叫我。我转过身去,看到了托尼,他正穿过大厅,挥舞着胳膊跟我打招呼。有一个朋友出现,让我可以对他傻笑可真是好。我抓住了他的手,笑得像个猴子似的。
“嘿,嘿,”他来到我身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某人很高兴啊,我知道是为什么!我给女孩送玫瑰花的时候也没见过她们这么高兴啊。”我的脸又红了,用手捂住嘴不说话。托尼得意地笑。
“我是来给你传话的,”他说,“有人想见你。”我扬了扬眉毛,以为可能是艾丽斯或弗雷迪来找我了。托尼笑得更欢了。
“巴特勒小姐,”他说,“想跟你聊聊。”
我的笑容立刻消失了。“聊聊?”我说,“巴特勒小姐?和我?”
“没错。她问管布景的艾克,那位每天晚上都独自坐在包厢里的女孩是谁,艾克说那是我的一个朋友,让她问我。于是她就来问我,我告诉了她。现在她想见你。”
“为什么?哦,托尼,究竟是为什么啊?你都跟她说什么了?”我紧紧拽住他的胳膊。
“没什么,就是实话实说呗——”我扭着他的胳膊。真相太可怕了,我不想让她知道我的颤抖和低语,还有我心中的火焰。托尼把我的手从他的袖子上拿下来,然后抓住我的手,“就是告诉她你喜欢她,”他简洁地说,“你现在是过来还是?”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于是我什么也没说,让他带我离开了那扇大玻璃门,将凉爽的坎特伯雷夜色留在身后。我穿过了通向前排座椅的拱门,还有通向顶层楼座的阶梯,走向大厅角落里的一个隔间,门上用帘幔挡着,有一根绳子挂着一个摇摇晃晃的标牌:私人专用。
2
我以前和托尼一起去过两次游艺宫的后台,但只是在白天,当音乐厅里昏暗无人的时候。而现在,我和他一起穿过的走廊又明亮又吵闹。我们穿过了门廊,我知道那是通往舞台的。我瞥见了梯子、绳索还有长长的煤气管道;男孩们戴着帽子,穿着围裙,控制着吊篮,操纵着灯光。当时我觉得——在那之后的一年里,我每次进后台都这么觉得——我走进了一个巨大的钟表,踏进了一个华丽的壳子,而这个在灰尘和油污中一刻不停转动的机器正藏在普通观众背后。
托尼领着我沿走廊前行,走廊的尽头是一个金属阶梯。我们停下来让三位男士先走。他们戴着帽子,穿着外套,拿着包,脸色蜡黄,其貌不扬。我以为他们可能是带着样品的推销员,直到他们走过去,我听到他们和舞台看门人讲了个笑话,才知道他们就是准备下班的杂技演员,包里装的是带亮片的服装。我突然害怕起来,搞不好姬蒂·巴特勒也和他们一样相貌平凡,毫不起眼,根本看不出来是镁光灯下那个昂首阔步的俊俏女孩。我差点想叫托尼带我回去,但我们已经下了楼梯,当我赶上他时,他已经走到门前,转动了把手。
这扇门和走廊里其他的门并没有什么区别,除了门上有一个黄铜做的数字7,拧在门板中间视平线处,已经相当破旧了,下面贴着一张手写的卡片,写着“姬蒂·巴特勒小姐”。
我看到她坐在穿衣镜前的小桌上。她把身子转过一半,我猜是因为听到托尼在敲门。但是她看到我就站了起来,主动与我握手。虽然穿着高跟鞋,她还是比我略矮一些,并且比我想象的年轻——或许和我姐姐一样大,也就二十一二岁。
“啊哈,”托尼走了以后,她对我说——声音仍带着一点舞台腔——“我神秘的崇拜者!我以为你一定是来看格利的,但听人说你每次没等到幕间休息就走了。你真是专门来看我的吗?我以前从来没有过歌迷呢!”她舒服地斜靠在桌子上说。这时我看到,桌子上很乱,摆满了瓶瓶罐罐的面霜和一根根油彩,还有扑克牌、抽了一半的香烟和脏兮兮的茶杯。她的脚踝扣在一起,双腿岔开,双臂交叠在胸前。她的脸上仍旧涂着厚厚的粉,嘴唇涂得通红,睫毛和眼影都涂成了黑色。她穿着演出用的裤子和鞋子,但脱掉了外套、背心,当然,也摘下了帽子。她笔挺的衬衫紧贴着她的蕾丝束胸,但领口从她解开领带的地方敞开了,因而我看到了乳白蕾丝的一角。
我把眼睛移开。“我真的很喜欢你的表演。”我说。
“我想也是,你来得真勤!”
我笑了。“嗯,托尼让我来的,你看,免费……”这让她笑了起来。她的舌头看起来相当粉嫩,牙齿在红唇的映衬下不是一般的白。我感觉自己脸红了,“我的意思是说,”我说,“托尼让我坐在包厢里。但是就算需要付钱,我也会坐在顶层楼座上看。因为我真的喜欢你的演出,巴特勒小姐,我太、太喜欢了。”
这时她不再笑了,而是微微抬起头。“真的吗?”她真诚地问。
“嗯,是的。”
“跟我说说你喜欢的是哪一点。”
我犹豫了一下。“我喜欢你的服装。”最后我终于说出口,“我喜欢你的歌,还有你唱歌的样子。我喜欢你跟托尼说话的方式。我喜欢你的……头发。”然后我磕巴起来,现在她似乎脸红了。我们沉默了几秒,气氛有些尴尬。然后,突然,好像是从很近的地方传来了一阵音乐,一阵号角和鼓点,还有一阵欢呼,像是一阵狂风在一个巨大的海贝壳里咆哮。我跳起来,环顾四周。她笑着说:“第二场。”过了一会儿,欢呼声停止了,然而音乐继续敲敲打打,像一阵剧烈的心跳。
她从桌子上挪开身子,问我介意她抽烟吗?我摇了摇头,当她从脏兮兮的杯子和扑克牌之间拿出一包烟递给我的时候,我又摇了摇头。墙上的铁丝支架上有一盏煤气灯,她把脸凑过去,在火上点燃了烟。烟蒂靠近她的嘴唇,她在火焰旁眯起眼,看起来又像个男孩了。然而当她把香烟拿开的时候,烟蒂却沾染上了深红色。看到这个,她咂了一下嘴,“你看我,还没卸妆呢!你能陪我坐一会儿,等我洗完脸吗?我知道这不太礼貌,但是我必须赶紧收拾好,因为等会儿还有一个女孩要用这个房间……”
我照她说的做了,坐下来看她在脸颊上涂上面霜,然后用一块布把妆容擦掉。她的动作迅速而细致,但是有些走神。她一边擦脸,一边在镜中凝视着我。她看了看我的新帽子说:“多么漂亮的帽子啊!”然后她问我是怎么认识托尼的——他是我的恋人吗?我吃惊地答道:“哦,不!他在追求我姐姐。”然后她笑了,又问我住在哪里,是做什么的。
“我在牡蛎餐馆工作。”我说。
“牡蛎餐馆!”她似乎觉得很有趣。她仍在擦脸,不过开始哼歌了,然后低声唱起来。
我朝主教门大街走过去的时候,偶遇了一个卖牡蛎的女孩……
然后她擦掉了口红和黑色的眼影。
我偷看她的篮子,看看里面是不是有牡蛎……
她继续唱着,一只眼睛大大睁开,靠近镜子,想擦掉一个顽固的黑点——她的嘴大张着,仿佛和大睁的眼皮同步,她的呼吸在镜面上留下一层雾气。有那么一会儿,她好像忘记了我的存在。我观察着她面部的皮肤和她的脖子。它们从脂粉和油彩的面具中浮现出来——就是她内衣花边的颜色,但是她的鼻子和脸颊颜色更深——最后,我看到了她嘴唇的边缘有雀斑,和头发一样是棕色的。我没想到她会有雀斑。我发现这雀斑很美妙,不可思议地动人。
她把雾气从玻璃上擦掉,然后朝我眨了眨眼,问了更多关于我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对着镜子里的她比与她面对面交谈更容易些,我终于可以和她自如交流。最初,她像个演员一样和我说话——听起来很舒服,很俏皮,当我脸红或者说了什么蠢话的时候她便哈哈大笑。然而,慢慢地——她的声音也剥去了一层层的油彩,就像她的脸一样——她的语调更温和了,不再那么有压迫感。最后,她打了个哈欠,用手指关节揉了揉眼睛——她的声音最终变得像个女孩:悦耳、有力而清晰,但只是一个肯特女孩的声音,就像我的声音一样。
就像雀斑一样,这让她变得——并没有像我害怕的那样毫不起眼,而是好极了,非常真实。听到这个声音,我终于明白了自己在过去七天中的狂热。这多么意料之外,又多么情理之中:我爱上你了。
她的脸很快就变得光洁,她的烟也抽完了。然后她站起来,用手指捋了捋头发。“我该换衣服了。”她几乎有点害羞地说。我明白了她的暗示,说我该走了,然后她走了几步,送我到门口。
“谢谢你,阿斯特利小姐,”她说——她已经从托尼那里知道了我的名字——“谢谢你来看我。”她向我伸出了手,我也抬起手回应——然后想起我戴着手套——那个系着紫色蝴蝶结的手套——于是立刻抽回来,举起另一只没戴手套的手。她立刻又变成了那个镁光灯下殷勤的男孩。她挺直了后背,向我微微鞠躬,把我的手举到她的唇边。
我高兴得脸红了——直到我看到她的鼻子抽动了一下,才一下子明白过来她闻到了什么:大海的腥臭,酒、牡蛎肉、蟹肉、海螺,这些浸染在我和我家人手上多年的味道,我们已经察觉不到了,而现在我把它们伸到了巴特勒小姐的鼻子下面!我简直羞愧得想死。
我立刻把手拽了回来,但是她很快捉住了我的手,仍旧亲了一下,然后对着我的指关节哈哈大笑。我无法描述她眼中的神情。“你闻起来,”她慢慢地,边想边说,“就像……”
“像一条鲱鱼!”我痛苦地说。我的脸颊又热又红,眼里几乎有泪。我想她看到了我的窘态并心有歉意。
“一点也不像鲱鱼,”她温柔地说,“但是可能,大概,像一条美人鱼……”她正式地亲吻了我的手指,这次我没有躲开,最后我不再脸红,笑了起来。
我戴上了手套,隔着一层布,我的手指似乎在隐隐作痛。“你还会来看我吗,美人鱼小姐?”她问我,语调轻松,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她似乎是认真的。我说,哦,对,我非常想再来。她点了点头,似乎很满意,然后又向我微微鞠躬,我们互道晚安,最后她关上门,不见了。
我直愣愣地站在那里,面对着小小的数字“7”,和那张手写的卡片:姬蒂·巴特勒小姐。我发现自己无法挪步——简直无法动弹,仿佛我真的成了一条没有脚,只有尾巴的美人鱼。我眨了眨眼。我出汗了,汗味和她的烟味混在一起,让我睫毛上的蓖麻油流进了眼睛,引起一阵刺痛。我用手揉了揉——这只她吻过的手,然后把手指放在我的鼻子下面,透过手套闻了闻刚才她闻到的气味,然后脸又红了。
更衣室里非常安静。然后终于传来了她低沉的声音。她又唱起了那首关于牡蛎女孩和篮子的歌。但她的声音变得断断续续,我意识到她唱歌的时候是在蹲着解鞋带,然后又站起来甩掉了束胸,或许还踢掉了裤子……
这一连串动作,她的身体和我刺痛的双眼之间,只隔了一道薄薄的门!
正是这个想法让我终于觉得该走了,然后我离开了她。
在和姬蒂·巴特勒小姐说过话、看过她的微笑、被她亲吻了手指以后,再看她的表演就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我立刻就感觉到多多少少比以往更刺激了。她可爱的声音,她优雅的举止,她潇洒的步伐——我好像与之共享了某种秘密,每次听到观众的欢呼或者叫她返场,都感觉到十分满足。她不再朝我抛玫瑰,她的玫瑰和以往一样给了前排最漂亮的女孩。但是我知道她看到了包厢里的我,因为我感觉到她唱歌的时候有时在看我,并且当她离开舞台之前向四面的观众行礼时,她总会特地向我挥一挥帽,点一点头,眨一眨眼,或者微微一笑。
但我也有不满意的地方。我看到了她洗尽铅华的样子,就很难忍受再和普通观众坐在一起听她唱歌,和他们分享她的一举一动。我很想再去拜访她,然而又害怕付诸实践。她曾发出过邀请,但也没说具体的时间,而且,那时候的我很焦虑,也很害羞。因此,尽管我常去游艺宫的包厢,听她唱歌,为她鼓掌,被她秘密地注视,我还是过了一个星期才去后台找她,面色苍白,冒着汗,忐忑不安地出现在她的更衣室门前。
但她十分友好地接待了我,诚恳地抱怨我怎么那么久都没有去找她。于是我们又轻松自如地聊起了她的剧院生活,我在惠特斯特布尔牡蛎餐馆的生活,我再也不紧张了。终于说服了自己相信她喜欢我,我才又一次去拜访,然后一次又一次地去。那个月我除了游艺宫哪儿都没去,除了她谁都没见——哪怕弗雷迪,哪怕我的表哥,甚至是艾丽斯。母亲开始对此皱眉,但是当我回家后说起我应邀去后台拜访巴特勒小姐,并且被她当作朋友的时候,她很吃惊。我在厨房干活干得比以往都卖力,我切鱼片、洗土豆、剁欧芹,把蟹肉和龙虾肉挖出来放进锅里蒸——我的动作如此迅速,几乎没有时间唱歌。艾丽斯会沉着脸说我是因为迷上了游艺宫的某个人而变无趣了,但是我近来也不和艾丽斯说话。每天晚上工作结束后,我都会闪电般地换好衣服,匆匆吃完晚餐,跑去火车站乘坐前往坎特伯雷的火车。每一次的坎特伯雷之旅都在姬蒂·巴特勒的更衣室终结。我陪伴她的时间比观看她演出的时间还多,更多时候看到的是没有化妆、没穿演出服,也没有明星架子的她。
随着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好,她也变得越发松弛自在,越发与我推心置腹。
“你一定要叫我姬蒂,”她早些时候说过,“那么我叫你什么呢?不能是南希,因为每个人都这么叫你。他们在家里都怎么叫你?‘南南’,对吗?或者‘南’?”
“南南。”我说。
“那我就叫你‘南’吧。可以吗?”可以吗!我像白痴一样点头微笑。能这样被她称呼,我愿意丢了所有的旧名字,或者干脆不要名字了。
于是她便叫我“嗯,南……”或者“上帝,南……!”慢慢地,变成了,“亲爱的,南,帮我把长筒袜递过来……”她仍旧不好意思在我面前换衣服,但是一天晚上,当我来到更衣室,发现她立起了一面小小的折叠屏风,每次我们交谈时,她都站在屏风那边,把她脱下来的演出服递给我,让我把她演出前挂在衣钩上的女装一件件递给她。我喜欢这样为她服务。我会红着脸用颤抖的手指叠好她的西服,悄悄把各种各样的衣料——笔挺的亚麻衬衫,丝绸的背心和长筒袜、羊毛的背心和裤子——贴近我的脸颊。每一件衣服都带有她的体温,都有着独特的气味。每一件衣服似乎都充满力量,在我被刺痛的双手上(或我的想象中)流光溢彩。
她的裙子和衬裙是凉的,并不会让我的手指灼痛,但我拿在手中依旧会脸红,因为我忍不住想象着它们包裹了她身上那些柔软而隐秘的地方,想到她穿上之后会变得温暖而潮湿,我的脸更红了。每次她从屏风后面出来,变回一个娇小苗条的女孩,用一条假辫子覆盖了她美丽迷人、参差不齐的短发,我都有同样的感觉:一阵失望和后悔迅速变成喜悦和疼痛的爱;我忍不住想要触摸她,拥抱她,爱抚她,这种感觉如此强烈,我只好抱起胳膊,生怕它们会飞出去紧紧抱住她。
到后来,我对她的服装了如指掌,她建议我在她登台之前去找她,像个真正的服装师那样帮她进行表演前的准备。她以故作轻松的口吻说了这番话,仿佛有点害怕我不愿意似的。我想她不会知道我不得不远远等着她出场的时候有多难熬。很快我就不进大厅了,而是每晚奔到后台,在她登台前的半小时帮她穿上头一天晚上从她手中接过的衬衣、背心和裤子,在她涂粉遮瑕的时候帮她拿粉盒,帮她把梳理头发的刷子打湿,在她的翻领上别上玫瑰。
我第一次做完这些的时候,和她一起走到了台上,在幕布后面等着她演出完毕,好奇地盯着灯光师像杂技演员一样在舞台上方灵巧地穿梭。在这里完全看不见音乐厅,也看不到舞台,只有一块巨大的板子,板子的另一端站着一个男孩,双手扶着拉下幕布的把手。她和所有的演员一样,出场前有些紧张,这种紧张也感染了我。但是终于轮到她的时候,听到观众的阵阵跺脚和欢呼,她的脸红了,变得愉快而得意。说实话,我并不十分喜欢这时候的她。她抓住了我的胳膊,但是没有看我。她就像一个沉迷于镇静剂的女人,或是第一次因为拥抱而脸红的女人,而我站在她身边就像个傻瓜,一动不动,一言不发,嫉妒着她的情人——台下的观众。
在那之后,我每天晚上都在她的更衣室里独自度过这二十分钟,透过天花板和墙聆听她唱歌的节奏,我更乐意在这里远远地听着观众喝彩。我会为她泡茶——她喜欢喝和炼乳一起在锅里煮的茶,颜色像胡桃一样深,又像糖浆一样浓稠。我根据她演出的节奏把茶壶放在炉子上,这样等她回来以后就能喝了。煮茶的时候,我会帮她把小桌子擦干净,把烟灰倒掉,擦掉镜子上的灰尘;我会把她用来装油彩的破旧褪色的雪茄盒擦干净。这些都是爱的举动,这些谦卑的小动作充满了快乐,或许是一种隐秘的快乐,因为我做这些的时候觉得浑身发热,几乎有些羞耻。当她接受观众的欢呼时,我会在她的更衣室来回走动,凝视着她的东西,或者抚摸它们,几乎是抚摸吧——我的手指和它们保持着一英寸的距离,仿佛它们有一圈光晕,就像可以抚摸的表面。我爱她留下的一切——她的衬裙、她的香水、她戴在耳垂上的珍珠,还有她留在梳子上的头发,她粘在睫毛膏上的眼影,甚至她的手指和嘴唇在烟蒂上留下的痕迹。这个世界在有了姬蒂·巴特勒以后似乎变得不同了。世界在她到来之前平凡无奇,现在却充满了奇怪的带电空间,响彻音乐,流光溢彩。
等她回到更衣室时,我已把一切都整理好了。她的茶已经煮好,正如我之前提到的。有时我也会为她把烟点好。她放下了那种热烈的、心不在焉的表情,变得单纯、快乐而友好。“这群人啊,”她会说,“简直不让我走!”或者,“今天晚上的观众很迟钝,南,我把《干杯!男孩们,干一杯》唱了一半,他们才意识到我是个女的!”
她会解开领带,把短外套和帽子挂起来,抿一口茶,吸一口烟——演出让她变得喋喋不休。她会和我聊天,我会认真倾听。于是我了解了一些她的过去。
她说她出生于罗切斯特[10],一家人都是演员。她的母亲(她没有提到父亲)在她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就去世了,她是被祖母带大的。她没有兄弟姐妹,也不记得有什么表亲。她第一次登台是在十二岁,艺名叫作“凯特·斯特劳,小小歌唱家”,在廉价的娱乐场所、小酒馆、小音乐厅和小剧场积攒了些名气。不过这种生活是痛苦的,她说:“我很快就不再是个孩子了。这种地方的后台门前总有一堆女孩,都和我差不多,有的更漂亮,更狂热——或者更饥渴,也就是说更愿意亲吻主持人,求他答应让自己演一季,一周,甚至一晚。”她的祖母死后,她加入了一个舞蹈团,在肯特郡海边的城镇和南海岸线上巡演,一个晚上演三次。她说起这些往事时皱着眉头,声音中透着苦涩,或是疲倦。她以手托腮,闭上了眼睛。
“哦,真是艰辛啊,”她说,“太艰辛了,而且你从来都没法交朋友,因为你在哪儿都待不了多久。所有的明星都不屑于和你讲话,或者怕你学他们的表演方式。观众如此残酷,能让你哭出来……”一想起姬蒂哭泣的样子,我都要哭了。她看到我如此感同身受,会笑着眨眨眼,伸个懒腰,用最迷人的声音说,“不过那些日子都过去了,你知道吗,我就要成名了,发财了。自从我改了名字,女扮男装以后,全世界都爱我,特里基·里夫斯最爱我,因为他付我酬劳像王子一样慷慨!”我们都笑了,因为我们都知道,如果她真的是个大明星,那么特里基给她的工资还不够买香槟的。但是我笑得有些勉强,因为我知道她的合约到八月底就到期了,然后她就得搬到另一个剧院,她说,去马盖特,或者布罗德斯泰斯,如果他们想要她去。我简直无法想象她走了以后我该怎么办。
至于我的家人对我去后台拜访,以及成了巴特勒小姐的新伙伴和非正式服装师抱有怎样的想法,我并不清楚。正如我前面说的,他们对此表示惊讶,但也深感困惑。我宽慰他们这是真正的友谊,我这么频繁地去游艺宫,花掉所有的积蓄买火车票,并不是小女孩的胡闹。而且,我听到他们问自己,一个聪明漂亮的音乐厅艺人和一个崇拜她的观众女孩之间会存在什么友谊?当我说起姬蒂还没有男朋友时(因为我在此之前已经从她断断续续的回忆中发现了),戴维说我应该把她带回家,介绍给我帅气的哥哥——尽管他只是趁罗达在身边时说着逗她玩的。当我说起帮她煮茶和整理桌子时,母亲瞥了我一眼,“听起来她没了你也一样好好的。你倒不如在家帮我们煮茶擦桌子呢……”
确实,我因为去游艺宫而忽略了家庭职责。好多事情都是姐姐代劳了,尽管她很少抱怨。我相信父母认为她慷慨无私,为了我的自由牺牲了自己。然而事实是,我想,她讨厌提起姬蒂——仅凭这点,我就知道她比家里任何人对此都介怀。我再也没有对她说起我的这股热情。我没有把我新近的这种奇怪而热烈的渴望告诉任何人。但是她看到了,当然,是当我躺在床上的时候。那些暗暗陷入情网的人都知道,人们是会在床上做梦的——在床上,在黑暗中,你看不到自己发红的脸颊,而白天你用理智罩住了激情,到了晚上才允许它闪烁微光。
如果姬蒂知道她在我的梦中扮演了多么激情的角色,不知会脸红成什么样——如果她知道我如何厚颜无耻地利用了对她的记忆,编织了我不体面的幻想!每天晚上她在游艺宫和我吻别,在梦中,她的唇停留在我的脸颊——那么滚烫,那么柔软——又转移到我的眉毛,我的耳朵,我的脖子,我的嘴……我经常站在她身边,帮她解开领口的暗扣或者整理她的翻领;此刻,在我的幻想中,我做了自己向往的事情——我靠近她,亲吻她的发梢,我的手滑进她的外套,伸进了她僵硬的男式衬衫,抚摸着她温暖的乳房。
而这一切——这让我充满迷惑与快感的一切——都发生在我姐姐身旁!这一切都是当艾丽斯在我身边呼吸时发生的,有时她温热的胳膊挨着我,有时她的双目冷漠而呆滞,瞳孔中映着星光,还有她的怀疑。
但是她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问我。对于家里其他人,我和姬蒂持续的友谊不再令人惊讶,而变成了令人骄傲的事情。“你去过坎特伯雷游艺宫吗?”我听到父亲在收盘子的时候对顾客说,“我们的小女儿和在那里演出的明星姬蒂·巴特勒很熟呢……”到了八月底,当吃牡蛎的季节又来临时,我们整日整日地在店里工作,他们便开始催促我把姬蒂带回家,这样他们就可以亲眼见到她了。
“你总说她是你的朋友,”某天吃早餐的时候父亲说,“另外——她来到离惠特斯特布尔这么近的地方,却没有享用过正宗的牡蛎茶,这简直是罪过啊。她走之前,你请她来家里做客。”把姬蒂请来和我家人一起吃晚饭似乎是个可怕的想法,而且因为父亲满不在乎地说了她即将离开这里去别的音乐厅,我便话中带刺地回答了他。过了一会儿,母亲把我叫到旁边,问我:爸爸的房子对巴特勒小姐来说不够好,所以我不能请她来家里?是不是对父母,还有他们的行当感到羞愧?她的话让我心情低落。那天晚上我在姬蒂旁边,安静而忧伤。演出结束后她问我原因,我咬了咬嘴唇。
“我父母想请你去做客,”我说,“明天,去喝茶。你不必去的,我会说你很忙或者病了。但是我答应他们会邀请你,好了,”我痛苦地说,“我说完了。”
她抓住了我的手。“可是南,”她高兴地说,“我想去!你不知道我在坎特伯雷有多无聊,除了皮尤太太和桑迪,都找不到可以聊天的人!”皮尤太太是姬蒂的房东,桑迪是与她合租的男孩,在游艺宫的乐队演奏,但是他酗酒,有时又傻又无趣。“哦,”她说,“能和一个体面的家庭一起坐在一个体面的客厅里该多好啊!不是一个只有一张床和一块破地毯,只有几张报纸当桌布的房间!我真想看看你生活和工作的地方,坐上你乘坐的火车,去见那些爱你的,每天和你在一起的人……”
听到姬蒂这么自然而然地说了她有多喜欢我,我坐立不安,无言以对;然而,我甚至没来得及脸红——她说话的时候有个人在敲门——一阵响亮、振奋而充满权威的敲门声让她眨了眨眼,僵立在那里,惊讶地抬起头。
我也吓了一跳。在那些我和她一起度过的夜晚,除了跑堂的男孩过来告诉她该上场了以外,并没有别的访客,托尼有时会露个脸,来向我们道晚安。就像我说的,她没有恋人,没有其他的歌迷,似乎也没有除我之外的朋友。我一直对此十分满意。此刻我看到她走到门前,便咬起嘴唇。也许该说我感觉到了一种不祥之兆,但是我没有。我只是生气——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本就短暂,现在更短暂了。
来的是一位绅士,很显然,姬蒂并不认识他。她迎接他时虽然礼貌,却很谨慎。他戴着一顶丝质礼帽,看到她,还有躲在她身后的我,他脱下了帽子,放在胸前:“我想您就是巴特勒小姐,”她点了点头,于是他鞠了一躬,“沃尔特·布利斯,女士,乐意为您效劳。”他的声音低沉、动听而清晰,就像特里基的声音一样。他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卡片递过来。就那么大约一秒钟的光景,姬蒂看了一眼,惊讶地轻声说:“哦!”我仔细端详着他。他脱帽后依然高挑,穿着时尚——方格裤子、华丽的背心。他腹部挂着一条金色表链,大约有老鼠的尾巴那么粗。我看到他手指上也戴着好多戒指,金光闪闪。他的头很大,头发是暗淡的姜黄色,或许可以称之为姜灰色?某种意义上,他是一个叫人看一眼便印象深刻的人,同时又很滑稽。他的络腮胡从上唇一直蔓延到耳朵,几乎和眉毛、鼻毛连成一片。他的皮肤像小男孩一样干净而光滑,他的眼睛是蓝色的。
当姬蒂把卡片还给他的时候,他问能否与她交谈片刻,她立刻转过身子让他进来。有他在,这个小房间更显得又挤又热。我不情愿地站起身,戴上手套和帽子,说我得走了。然后姬蒂介绍了我:“我的朋友,阿斯特利小姐。”她的话让我高兴了些。布利斯先生和我握了握手。
“告诉你母亲,”姬蒂给我开门的时候说,“我明天会去的,她方便的时候都可以。”
“四点钟来吧。”我说。
“那就四点!”她很快再次握住了我的手,亲了亲我的脸颊。
越过她的肩膀,我看到这个衣着光鲜的绅士用手指摸了摸胡子,礼貌地把目光从我们身上移开。
我几乎无法描述周日下午姬蒂来惠特斯特布尔拜访我们家时,我心中复杂的感受。她对我而言比整个世界还重要,她能来我家里,和我的家人一起吃晚饭,实在让人高兴得难以承受,但又是一个可怕的负担。我爱她,很想让她来;我爱她,但不能让别人知道这份爱,哪怕是她本人。这简直就是折磨,我不得不坐在父亲的餐桌旁,把这份爱藏在心里,这感受,就像一只虫子在默默地啃食自己。当母亲问我姬蒂为什么没有男朋友,我不得不假装微笑,当戴维握着罗达的手,或者托尼在桌子下面蹭着我姐姐的膝盖——在这一切面前,我爱的人就坐在我身边,我却不能轻举妄动。
还有,我们家又阴暗又狭窄,那挥之不去的鱼腥味也会让人直皱眉头。姬蒂会觉得我们家破旧简陋吗?她会不会看见起球的毛毯、脏兮兮的墙壁、凹陷的座椅、褪色的地毯,还有母亲铺在壁炉上的披肩,被烟囱的煤灰吹得又脏又破,边缘都绽线了。我和这些东西一起长大,十八年间我都没怎么注意过它们,但是现在,我仿佛是透过姬蒂的眼睛看到了它们究竟是什么样子。
我也开始重新审视我的家人。我看到我父亲——他是个温和的男人,但有些无趣。姬蒂会觉得他无聊吗?还有戴维,他可能看起来傲慢无礼;还有罗达,可怕的罗达,无疑太直率了。姬蒂会怎么看待他们呢?她会怎么看艾丽斯?一个月前,艾丽斯还是我最好的朋友。姬蒂会不会觉得她冷漠,会不会因此感到困惑?她会不会——这个想法就更可怕了——会不会觉得艾丽斯很漂亮,因而喜欢她多过我?她会不会希望坐在包厢里接过那朵玫瑰的是艾丽斯,然后请她到后台,叫她美人鱼……?
那天下午等姬蒂的时候,我从焦虑变得愉快,然后又郁郁寡欢起来。我一会儿抱怨茶几上的摆设,一会儿挑戴维和罗达的毛病,直到所有人都皱着眉头抗议,原本应该高高兴兴的一天,我却搞得大家都不高兴了。我洗了头,吹干后发型变得奇怪。我在最漂亮的衣服上加了一圈褶边,但是缝歪了,边缘翘起,没法抻平。我坐在凳子上,用扣针焦躁地摆弄着,急得都快哭了,因为姬蒂的火车就要到了,我得去接她。托尼从我们的小厨房里出来,拿着一瓶准备放在茶几上的巴斯啤酒。他站在那儿看着我手忙脚乱。我说“走开”,但他看起来得意扬扬。
“看来你是不想听我的新闻了啊。”
“什么新闻?”裙边终于抻平了。我伸手去拿挂在墙上的帽子。托尼笑了笑,什么都没说。我踮起脚,“托尼,是什么事啊?我都要迟到了,你别让我更迟。”
“嗯,没啥。我敢说巴特勒小姐会亲口告诉你……”
“告诉我是什么?”我一手拿着帽子,一手拿着帽针,“是什么事啊,托尼?”
他的目光越过我的肩膀,低声说:“好了,你别说出去,因为这事儿还没最后定下来。不过你的朋友,姬蒂,不是原本一两周后就要离开游艺宫了吗?”我点了点头,“嗯,她不会走了,至少有阵子不会走了。叔叔给了她一份崭新的合约,一直签到明年——他说不想放她去布罗德斯泰斯。”
到明年!还有好几个月呢,好多个月,好多个星期;我看到好多日子在我面前铺开,那些在姬蒂更衣室里的日子,那些晚安的亲吻以及美梦。
我想我叫出声了。托尼满意地喝了一大口巴斯啤酒。然后艾丽斯来了,质问托尼有什么事情非得在楼梯上窃窃私语。我没等托尼回答就迈着重重的步子跑到门口,跑到大街上,像个顽皮的小女孩一样跑去车站。我的帽子在耳边翻飞,因为我忘了用别针固定。
我并没打算看到姬蒂穿着西装,戴着礼帽和淡紫色的手套昂首阔步地来到惠特斯特布尔,但是当她走下火车时,我看到她穿着女孩的衣服,像个女孩似的走路,发辫束在脑后,撑着阳伞,又觉得有些失望。然而这种感觉很快就转变成渴望,像以往一样,然后变成骄傲,因为她在脏兮兮的惠特斯特布尔车站显得那么聪明漂亮。我向她走去,她吻了我的脸颊,挽着我的胳膊,让我穿过海岸,从车站把她领回家。她说:“哦,你就是在这里出生长大的?”
“嗯,对!看那里,那个教堂旁边的建筑就是我们过去上学的地方。那里——看到那个门口有自行车的房子了吗?我表兄弟就住在那里。这儿,你看,这个台阶,我有一次在这里摔倒了,磕破了下巴,我姐姐一路用手绢裹着我的伤口送我回家……”我一边说一边指给她看,姬蒂点了点头,咬着嘴唇。最后她说:“你真幸运啊!”说着似乎叹了口气。
我还担心那个下午会沮丧难熬,实际上却很愉快。姬蒂和每个人握手,并和他们一一交谈,比如,“你一定是在渔船上工作的戴维”,或者“你一定是艾丽斯,南希总是跟我提起你,可骄傲了。我现在知道是为什么了”。艾丽斯听后脸红了,局促地看着地板。
她对我父亲也很友善。“喔,喔,巴特勒小姐,”父亲和她握手的时候对她的短裙点了点头说,“跟你平常穿的不一样,真是感觉有点怪呢,不是吗?”她笑着说是的。当他眨了眨眼睛说“更好看了——如果你不介意一位男士这么说的话”时,她笑了,因为男人们通常都这么觉得,她早就习惯了,一点也不介意。
总之她是如此随和,聪明又讨喜地回答了大家关于她的所有问题,没有一个人不喜欢她,甚至是艾丽斯和不怀好意的罗达。而我,看着她凝视着窗外的惠特斯特布尔海湾,或者歪着头听我父亲讲故事,或者赞美我母亲的装饰和画(她喜欢壁炉上的方巾!),又一次爱上她了。我对她的爱愈发热烈,当然,也因为我已私下知道特里基又和她续签了四个月。
她和我们一起喝茶,看到我们所有人围坐在一张桌子旁,觉得新鲜。这是一顿正宗的牡蛎晚餐,我们铺上了亚麻桌布,点上了一盏酒精灯,上面放了一块等待融化的黄油。桌子的另一边放着几盘面包和柠檬瓣,还有醋瓶和胡椒瓶——每种都有两三份。每个盘子的旁边摆着一副刀叉、一把勺子、一块餐巾,还有最重要的牡蛎刀;桌子中间放着牡蛎桶,最上面的一圈铁环上绑着一层白布,只留出一指宽的缝隙——“这样就够了。”父亲说这是为了“让牡蛎透个气”,但是又不足以张开壳而坏掉。我们挤坐在一起,因为一共有八个人,还不得不从餐厅里另外搬来了几把椅子。姬蒂和我挨着,我们的胳膊肘几乎碰在一起,我们的鞋子也在桌下挨着。母亲说:“挪开一点,南希,给巴特勒小姐留点地方!”姬蒂说:“我坐得挺舒服的,真的,阿斯特利太太。”我往右挪了一寸,但我的脚仍然挨着她,感觉到她的腿紧贴着我,很烫。
父亲拿出了牡蛎,母亲给大家倒啤酒和柠檬水。姬蒂一只手拿起牡蛎壳,另一只手拿着牡蛎刀,但是不太会用。父亲看见了,大声说道:
“嚯,看,巴特勒小姐,我们是这么吃的!戴维,你拿着牡蛎刀,给这位小姐看看是怎么用的——不然她可能会弄伤手。”
“我来。”我立刻说道,夺过她手中的牡蛎和牡蛎刀,不让我哥哥有机会碰。
“这样,”我对她说,“你必须用手掌抓住牡蛎,让壳子朝上——像这样。”我拿着牡蛎壳给她看,她认真地注视着,“然后你拿起刀,放在——不是放在中间,而是边上,这样。然后你得抓住它,撬开——”我用刀轻轻一剜,牡蛎壳就轻而易举地打开了,“你得拿稳了,”我继续说,“因为牡蛎壳里面都是汁,一滴都不能洒出来,这才是最好吃的部分。”小小的牡蛎肉在我的手掌上,沐浴在汁水里,光滑白嫩,“这个,”我用刀指着它说,“叫作胡须,你必须剃掉它。”我用刀轻轻一弹,胡须就掉了,“然后你把牡蛎肉剜出来……现在可以吃了。”我小心翼翼地把牡蛎递给她,在她接过的时候,我感觉到她的手指温暖而柔软。她把牡蛎举到唇边,停顿片刻,眼都不眨地看着我。
我没有察觉到的是,因为我说话声音很轻,其他人都静下来听我说话。此刻桌上非常安静。当我的目光从姬蒂身上移开,我发现一排人都在朝我这边看,于是脸红了。
终于有人开口了。是父亲。“不要像饕餮一样一口吞下,巴特勒小姐,”他善意地说,很大声,“我们不这么吃。你得好好嚼一嚼。”巴特勒小姐笑了。她看了看手中的壳,说道:“还真是活的啊。”
“活的,活的,哦,”戴维说,“如果你仔细听,会听到它被你吞下时还在尖叫呢。”
罗达和艾丽斯抗议起来。“你会让人家觉得恶心的,”母亲说,“你别理他,巴特勒小姐。好好享用你的牡蛎吧。”
于是姬蒂不再看我,把牡蛎肉送入口中,认真而迅速地嚼了嚼,然后咽了下去。然后她用餐巾擦了擦嘴,对父亲笑了笑。
“好了,”他自信地说,“告诉我,你以前这么吃过牡蛎吗?”
姬蒂说她没有,戴维欢呼一声,有那么一阵,桌上只有吃牡蛎的声音,精巧而细微:撬开牡蛎壳的声音,扔掉须毛的声音,吞咽牡蛎汁、黄油和啤酒的声音。
我不再给姬蒂开壳了,因为她已经学会了怎么吃。“看这个!”她吃了大约半打时说道,“还在动呢!”然后她仔细察看,“这是个公的吗?应该都是公的吧,因为都有胡须?”
父亲一边咀嚼一边摇头,“完全不是,巴特勒小姐,不是这样的。不要被胡须误导。你看,牡蛎,可以说是一种奇怪的鱼。不是公的,也不是母的,很有意思吧。它们就是雌雄同体,真的!”
“真的啊?”
托尼敲了敲盘子,“你就有些像牡蛎,姬蒂。”他得意地笑着说。
她看起来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不过笑了。“为什么呢,哦,我想是的,”她说,“有意思!我以前还从来没有被比作过鱼呢。”
“嗯,别误会,巴特勒小姐,”母亲说,“在我们家里这么说,是用来夸人的。”
托尼笑了,父亲说:“哦,对,对!”
姬蒂一直笑着,然后她起身去拿胡椒瓶。当她又坐下来时,她的脚从凳子下面抽出来,我感觉到她的大腿变凉了。
牡蛎桶几乎空了,柠檬水和啤酒都喝完了,姬蒂说她这辈子从来没有吃过这么棒的晚餐。我们把凳子从桌前移开,男人们抽起雪茄,艾丽斯和罗达把茶杯摆好。他们问了更多关于姬蒂的问题。她是否见过内莉·鲍尔,是否认识贝茜·贝尔伍德、珍妮·希尔或者乔利·约翰·纳什。[11]然后又换了个问题:她真的没有男朋友吗?她说她没时间想这个。又问她在肯特郡有家吗,什么时候回去看家人?她说自从祖母死后她就没有家人了。母亲叹了口气,说真是遗憾啊。戴维说如果她愿意,可以随意挑我们家亲戚,因为我们家亲戚太多了,都用不过来了。
“哦,真的吗?”姬蒂说。
“对,”戴维说,“你一定听过这首歌——”
这是她叔叔,这是她哥哥,这是她姐姐,这是她妈妈,这是她姨妈,还有那个,她妈妈的表哥……
他还没唱完,就听见我们家的大门开了,有人在楼梯上大喊一声,然后出现了乔叔叔、罗西娜婶婶,后面跟着我们的三个表兄妹——全都穿着周日穿的最漂亮的衣服,不期而至,说是来“看一眼”巴特勒小姐,如果她不反对的话。
于是又加了好几个凳子、好几个杯子,又来了一轮自我介绍,小小的房间里充满了汗味、烟味和笑声。有人说我们家没有钢琴真是遗憾,不能让巴特勒小姐来唱首歌,然后乔治——我最小的表弟说:“口琴行不?”于是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姬蒂脸红了,说她唱不了,但每个人都起哄:“哦,唱吧,巴特勒小姐,唱啊!”
“你说呢,南?”她问我,“我应该丢人现眼吗?”
“怎么可能是丢人现眼呢。”我很高兴她最后转向我了,还在大家面前那么亲昵地叫我。
“那么,好吧。”她说。然后大家为她腾出了一小块地方,罗达跑回家,把她的姐妹们也带来了。
她唱了《我爱的男孩在顶层楼座》和《咖啡店里的女孩》,等罗达的姐妹们来了以后,又唱了一遍《我爱的男孩》。然后她低声对我和乔治耳语,我给她拿来了父亲的帽子和拐杖,她给我们唱了几首男装丽人的歌,然后以一首她在游艺宫唱的情歌结束,那首关于情人和玫瑰的。
我们为她欢呼,和她握手,她鞠了十多次躬。最后她的脸看起来又红又烫,似乎非常疲惫。戴维说:“要不你来一首怎么样,南?”我瞪了他一眼。
“不唱。”我说。无论如何,有姬蒂在这里,我才不要给他们唱歌。
姬蒂好奇地看着我,“你也唱歌啊?”她说。
“南希的声音最好听了,巴特勒小姐,”我的一个表弟说道,“肯定是你听过的最好听的。”
“对,唱啊,南希!唱给我们听听!”另一个表弟说。
“不,不,不!”我又叫起来,声音大得让母亲皱起眉头,其他人哈哈大笑。
乔叔叔说:“啊,那真是太可惜了。你应该听她在厨房唱的歌,巴特勒小姐。她真是会唱歌,比百灵鸟唱得还好听。你听她唱歌,心都要融化了。”整个屋子里的人都低声表示赞同,我看到姬蒂在向我眨眼睛。然后乔治大声说,我一定是留着嗓子要给弗雷迪唱小夜曲。屋子又里爆发出一阵笑声,让我脸红不已,只能盯着自己的膝盖。姬蒂看起来很迷惑。
她问:“弗雷迪是谁?”
“弗雷迪是南希的小情人,”戴维说,“一个很帅的小伙子。她一定跟你吹嘘过吧?”
“没,”姬蒂说,“她没说过。”她的声音很轻,但当我抬起眼睛,却看到她眼神古怪,几乎有些忧伤。我确实从来没有跟她提过弗雷德。事实上,这些日子以来我都不再把他当作恋人了,因为自从姬蒂来到坎特伯雷,我没一个晚上有空和他在一起。他最近给我写了一封信,问我是否还在乎他。我把信放进了抽屉,连回信都忘了。
大家拿弗雷德打趣了一会儿,幸好罗达的妹妹引起了骚动,她把口琴从乔治手里抢过来,吹了几个极其难听的音符,男孩子们都朝她大呼小叫,抓她的头发叫她停下来。
趁他们吵闹时,姬蒂朝我靠过来,轻声说:“南,你能带我到你的房间吗,或者安静点儿的地方——只有你和我?”她神情严肃,我突然怕她可能会昏倒。我站起来,在拥挤的房间里给她腾出一条通道,告诉母亲我要把她带到楼上,母亲正看着罗达的妹妹,不知道该笑还是该责备她,只是朝我们心不在焉地点点头,于是我们便逃离了现场。
卧室比客厅更凉快,也更暗,尽管我们还能听到楼下的吵闹声和口琴声,但这里安静多了。窗户开着,姬蒂靠过去,胳膊倚在窗台上。她在海湾吹来的微风中闭上眼睛,深深吸了几口气。
“你不舒服吗?”我说。她朝我转过来摇了摇头,笑了。但她的笑似乎是悲伤的。
“只是累了。”
我的水壶和盆放在旁边,倒出一点水递给她,让她洗了洗手和脸。有几滴水洒在她的裙子上,把她的刘海也打湿了。
她腰上别着一个钱包,她把手伸进去,掏出了一根烟和一盒火柴。她说:“我敢肯定你妈不会同意,不过我得抽一根。”她点燃了烟,狠狠吸了一口。
我们一言不发地凝视着彼此。然后,因为我们都累了,屋里也没有地方坐,就并肩坐在床上,靠得很近。和她一起在这个房间里真是奇妙——在这个地方!——我曾经那么长时间地,放肆地梦到她。我说:“很奇怪——”恰好她也开口说话了。我们都笑了。“你先说。”她说着,又吸了一口烟。
“我只是想说,你像这样在我的房间里,真是挺有意思的。”
“我也是,”她说,“正想说在这里真是有趣!这里真的是你的房间,你和艾丽斯的房间吗?这是你的床?”我点了点头。她做梦般地看了看床,仿佛我把她带到了陌生人的卧室里,谎称那是我的卧室。
她又沉默了,然后我也沉默了。我感觉到她还有话想说,只是在酝酿措辞。我略带激动地想,我知道她要说什么。但她开口说的却不是合约的事,而是关于我的家人——说他们有多善良,有多爱我,我拥有他们是多么幸运。我想起她在某种意义上是个孤儿,便没反驳她,让她说下去。但我的沉默似乎只是让她的情绪更低落了。
姬蒂抽完烟,扔掉烟蒂后,长出了一口气,说出了我盼望已久的话。“南,我有件事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答应我,要为我高兴。”
我情难自禁。整个下午我想起这件事便欢喜,此刻便大笑着说:“哦,姬蒂,我已经知道你的好消息了!”她似乎很困惑,于是我飞快地接着说道,“你千万别生托尼的气,他已经告诉我了,就在今天。”
“告诉你什么了?”
“说特里基想让你留在游艺宫,说你至少会一直演到圣诞节!”
她神情古怪地看着我,然后略显尴尬地笑了笑,“我要说的不是这个,”她说,“除了我还没人知道。特里基确实想让我留下,但是我拒绝了他。”
“拒绝了他?”我盯着她,但她没有直视我的眼睛,而是看着自己的脚,双手交叉放在腰间。
“你记得昨晚来找我的那个绅士吗?”她说,“布利斯先生。”我点了点头。她今天没有提到他,而我忙着准备迎接她的到来,在那之后也没有问起他。这时她继续说,“布利斯先生是个经理,不是特里基那样的剧院经理,而是艺人的经理——他是个经纪人。他看了我的演出,并且——哦,南!”她无法掩饰激动的心情,“他看了我的演出,非常喜欢,请我跟他签约,是伦敦的音乐厅!”
“伦敦!”我不敢相信,只能重复她的话。这句话比什么都可怕。如果她是去马盖特或者布罗德斯泰斯,我还可以偶尔去看她。如果她去伦敦,我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就像她去了非洲,或者去了月球一样。
她继续说,布利斯先生在伦敦的音乐厅有朋友,承诺让她在这些音乐厅各演一季;他说她在这种乡下舞台是大材小用,她应该在城里出人投地,大人物们都在城里,财富也都在城里……我几乎没听进去,只是变得越来越难过。最后我用一只手捂住了眼睛,她便沉默了。
“你并没有为我高兴。”她安静地说。
“我为你高兴。”我说道,声音沉重,“但是我为自己悲哀。”
又是一阵沉默,只听见楼下传来的笑声和拉动椅子的声音,以及窗外海鸥的尖叫。房间里似乎比我们进来的时候更暗了,我突然觉得今天很冷,比往日都冷。
我听到她走了一步,紧接着就坐在了我身旁,把我的手从额前拿下握住。“听我说,”她说,“我有件事想请求你。”我看着她,她脸色苍白,除了几点深色的雀斑。她的眼睛看起来很大,“你觉得我今天看起来漂亮吗?”她说,“你觉得我表现得友好吗?让人舒服吗?你觉得你父母喜欢我吗?”她语气急切。我没有说话,而是一边思索一边点头,“我今天来,”她说,“就是想给他们留个好印象。我穿了最漂亮的女装,让他们觉得我比实际上的我更好。我原想,他们可能会是整个肯特郡最差劲最糟糕的家庭,所以我得努力表现好,让他们像信任自己的女儿一样信任我。
“但是,哦,南,他们并不差劲,我完全不用装模作样!他们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家人,他们把你当宝。我没法让你舍弃他们……”
我的心跳似乎都要停了,然后又像活塞一样跳动起来。
“你的意思是?”我说。她移开了目光。
“我想请你跟我一起走。去伦敦。”
我眨了眨眼。“和你一起走?怎么去?”
“作为我的服装师。”她说,“如果你愿意。作为我的——什么都可以。我也不知道。我和布利斯先生说了,他说一开始可能不会给你太多薪水——不过如果你和我住在一起,那些钱足够了。”
“为什么?”我问。她抬起眼来看我。
“因为我——喜欢你。因为你待我很好,给我带来了好运。也因为,伦敦对我而言是陌生的地方,布利斯先生也不一定有看上去那么好,我到了那里就孤身一人了……”
“你真的觉得,”我慢慢地说,“我会说不吗?”
“对,今天下午我是这么想的。昨天晚上,还有今天早晨,我还以为——哦,这里和在更衣室的时候太不一样了,那儿只有我们两个!那时我不知道你在家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我不知道你还有个——男朋友。”
她的话让我鼓起勇气。我抽出手,站了起来。我走到床前,那里有个带抽屉的小柜子。我把它打开,拿出一样东西给她看。“你认得这个吧?”我说。她笑了。
“是我给你的花。”她从我手中接过花,握在手里。花已经干瘪了,花瓣的边缘变成了棕色,即将脱落,而且,在很多个夜里我把它放在枕头下面睡觉,它已经被压得扁平。
“当你把它抛给我的时候,”我对她说,“我的人生改变了。我想我一定是——在那之前都是沉睡着的,或者是死的——直到那一刻,自从我遇见了你,我才苏醒,才复活!你觉得我现在会那么容易就放弃吗?”
我的话吓到她了。这也正常,毕竟我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对她或其他人说过这样的话。她移开目光,环顾屋内,然后舔了舔嘴唇:“那么楼下的所有人呢?”她对着门点了点头,“你的父母,你的哥哥,艾丽斯,弗雷迪?”她说着,楼下传来一阵喊叫,然后是一通友好的争论。
他们对我来说一点意义都没有,我想说,如果与你相比……但是我耸了耸肩,笑了笑。
于是她也笑了。“你真的会来吗?我们周日就得走,也就是说,距离今天还有一周。没有留给你太多时间。”
足够了,我说。她把褪色的玫瑰放回床上,抓住我的手,紧紧握着。
“哦,南!我亲爱的南!我们会有很多时间在一起,我保证!”她说着,把我的手放开,紧紧拥抱着我,高兴地大笑起来,我感觉到她的身体在我怀里颤抖。
然后,她飞快地移开了身子,我怀里只剩下空气。
楼下更喧闹了,然后传来了开门声,接着是砰砰的脚步声,有人叫喊,“南希!”是艾丽斯。她停在卧室门口,但因礼貌——或出于害怕——没有转动把手,“大家要走了,”她说,“母亲问能不能请巴特勒小姐先下来一下,让大家跟她道个别。”
我看着姬蒂。“你先去吧,”我说,“我等一会儿再下去。还有,不要,”我低声说,“不要告诉他们,我们的计划。这件事我之后再跟他们说。”
她点了点头,又握了握我的手。然后她打开门,随艾丽斯而去,我听见她俩走在一起的脚步声。
我站在她们交叠的影子后,用颤抖的手捂住了脸。自从认识姬蒂·巴特勒以后,我总是仔细地洗手。如果手指缝里有没洗干净的东西,那对我就像珍珠粉上的石墨或醋一样明显。尽管如此,我手上依然留有牡蛎的味道,依然残留着一丝细线——不是龙虾的须,就是小虾的须——在我的某个指甲盖里。我想,我要怎么放弃我的家人,我的家,还有牡蛎女孩的一切?
而生活在姬蒂身边,沉浸于这份强烈而隐秘的、令我颤抖的爱里,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3
为了煽情,我希望能告诉你们我父母听了姬蒂的提议并阻止我,坚决不让我再提此事。当我坚持己见时,他们大吵大闹,我母亲哭了,我父亲打了我,因此我不得不趁着黎明从窗户爬出去,用棍子挑着破布包裹,满脸是泪,在枕头上留下一个字条,说别想把我找回来……但如果我这么说,就是在撒谎。我父母都很开明理智,不会感情用事。他们爱我,为我担心,想到要让小女儿在一个女演员和音乐厅经理的陪同下去往英格兰最阴冷、最邪恶的城市,就觉得这个主意很疯狂,正常的家长都不愿意多想一秒。但因为他们爱我,所以不想让我伤心。任何双目健全的人都能看出我的心已经完全被姬蒂·巴特勒占据了,任何人都可以猜到,一旦有了陪在她身边的机会,我就再也不会回到父亲的厨房,像以前那样快乐地待在那里。
因此,当姬蒂离开一小时后,我就不安地把她的计划告诉了父母,并据理力争,请求得到他们的祝福。他们闻言错愕,但也认真对待。第二天,当我去厨房的时候,父亲拦住我,把我带到安静的客厅,他的表情悲伤而严肃,但很和蔼。他先问我是否改变主意。我摇了摇头,他叹了口气。他说,如果我心意已决,他和母亲都不会拦我。我已差不多是个成年人了,也该有自己的主意。他们曾希望我嫁给一个惠特斯特布尔的男孩,就在他们身边成家,让他们能够分享我的喜悦,分担我的忧愁——但是现在,他说,恐怕我会嫁给一个伦敦的家伙,一个完全不理解他们的人。
但是,他总结道,孩子不是为了取悦父母而生的,也没有哪个父亲能指望女儿一直留在自己身边。“长话短说,南南,哪怕你是要去魔鬼那里,我和你妈妈也宁愿看到你快乐地从我们身边飞走,而不是悲哀地留下,然后也许会憎恨我们,阻碍了你去追随自己的命运。”我从没见过他如此悲伤,也没见过他这么滔滔不绝。我没见过他流泪,但是现在他说着话便眼中泪花闪现,眨了好几次眼想要抑制眼泪,他的声音也越来越轻。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任泪水流淌。他伸出一只手,拍了拍我,“你走了我们会很伤心,亲爱的,”他说,“你知道的。答应我们,你不会忘了爸爸妈妈,你会给我们写信,会回来看我们。如果一切没有你想的那么顺利,你也可以骄傲地回来,回到爱你的人身边——”然后他说不出话了,颤抖起来,我只能抱着他点了点头说:“我会的,我会的,我保证我会的。”
可是,哦!我真是个狠心的女儿,当他一离开,我的泪就干了,头天晚上的快乐就回来了。我快乐地抱住自己,在客厅里跳了一段吉格舞——我用脚尖跳的,声音很小,这样他们就不会听到我在楼下的起居室跳舞。然后,事不迟疑,我立刻跑到邮局,给游艺宫的姬蒂寄了一张卡片——一张画着惠特斯特布尔牡蛎船的卡片,我在风帆上写着“前往伦敦”,还在甲板上画了两个拿着大包小包的女孩,带着大大的笑脸。我在卡片背面写上“我可以去!”。又写上,我得准备几天,她这几晚得习惯一下没有服装师的日子了……最后署上“爱你的,南”。
我那天也就高兴了那么一会儿,因为和父亲告别的那一幕还得在母亲那里经历一次——她抱着我,哭着说放我走真是愚蠢。还有戴维,他荒谬地说,我现在去伦敦还太小了,一到伦敦就会被特拉法加广场的有轨电车撞倒。还有艾丽斯,听到这个消息她什么都没说,而是哭着跑出了厨房,谁也劝不动,直到午餐时间才出来干活。只有我的表兄妹看起来为我高兴——他们的嫉妒多过高兴,说我是幸运儿,发誓我会在伦敦交好运,然后把他们忘得一干二净;不然我就会被彻底毁掉,颜面无存地悄悄跑回来。
那一周飞逝而过。我利用晚上的时间拜访了亲戚朋友,和他们一一告别,洗净了我的衣服并且整理打包,盘算着哪些带去伦敦,哪些留在家里。我只去了一次游艺宫,是和父母一起去的,他们去是为了确保巴特勒小姐仍是善良的、神志清晰的;而有关谜一般的沃尔特·布利斯,他们也打听了更多细节。
我只在姬蒂身边待了一会儿,演出结束后,父亲与托尼及特里基聊了聊。我这一周都在害怕,怕是自己想象出了她在周日晚上跟我说的话,或者完全误解了她的意思。几乎每个晚上,我都会从梦中满头大汗地醒来,我梦到自己拿着打包好的行李,戴着帽子出现在她门前,而她吃惊地看着我,皱着眉头,然后嘲笑我。要不就是我去晚了,只能沿着铁轨追着火车,而姬蒂和布利斯先生透过车厢的窗户看着我,并没有伸手拉我一把……然而那晚在游艺宫,她把我拉到一旁,握住我的手,和以前一样兴奋而友好。
“我收到了布利斯先生的信,”她说,“他替我们在一个叫作布里克斯顿[12]的地方找到了房子,他说那里住的都是音乐厅的职员和演员,他们叫它‘油彩大道’。”
油彩大道!我眼前立刻浮现出一幕美丽的景象:一条像化妆盒一样的大街,两侧是狭窄的、镀金的房子,每个屋顶都是不同的颜色,而我们是三号——屋顶上有个烟囱,和姬蒂的红唇一个颜色!
“我们要赶周日两点整的火车,”她说,“布利斯先生会亲自坐马车去车站接我们。第二天我要去博孟塞的明星音乐厅表演。”
“明星,”我说,“是个幸运的名字啊。”
她笑了。“希望如此。哦,南,我们就这么想吧!”
我猜我在家中的最后一个早上就像每次离开家前的最后一天,是悲伤的一天。我们五个人一起吃了早饭,那时大家还心情明亮。但是屋子里那种等待的气氛让人除了叹气和毫无头绪地乱忙以外什么事都干不了。到了十一点整,我简直就像是被困在盒子里的老鼠,于是让艾丽斯陪我去海滩,在我最后一次站在水边时,帮我拿着鞋子和长筒袜。但哪怕这个仪式也令人失望。我把手放在额头,凝视着闪闪发光的海湾,看着低处镇上沥青涂墙的房子,港口船坞的桅杆和起重机。我对这些东西了如指掌,就像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奇妙而无聊。我看了又看,想了又想,暗忖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看不到它们了,然而它们看起来一如往常。最后我移开目光,悲伤地走回家。
家里也还是那个模样。没有一样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如我所想变得特殊,或因我的离开而发生任何改变。没有,除了家人们的脸。他们的表情不是悲伤,就是因为佯装高兴而变得僵硬,令我无法直视。
因此,当告别的时刻终于来临,我几乎是高兴的。父亲不让我坐小火车去坎特伯雷,说我应该坐马车去,于是从坎伯兰公爵酒店的马夫那里租来了一辆双轮马车,亲自把我送走。我吻别了母亲和艾丽斯,让哥哥扶我坐在父亲身边,把我的行李放在脚边。行李真的很少:一个旧皮箱,外面用皮带系着,箱子里装着我的衣服;一个帽盒装着帽子,还有一个小小的黑色锡箱装着别的东西。这是戴维给我的告别礼物,他新买的,并用漂亮的黄色大写字母把我名字的首字母漆在盖子上,还在箱子里放了一张肯特郡地图,用一个箭头标出了惠特斯特布尔——他说这是提醒我家在哪里,以免我忘了。
在去坎特伯雷的路上,父亲与我都没怎么说话。到了车站,我们发现火车已经进站冒着蒸汽了,姬蒂把包和篮子放在一旁,皱着眉头看表。和我焦虑的梦境完全相反,她看到我们便笑着朝我们使劲招手。
“我害怕,”她说,“你可能在最后一刻改变主意!”我摇了摇头,惊讶于在我说了那些话以后她还会这么想。
父亲对姬蒂非常友好,和蔼地向她打招呼,与我吻别的时候也吻了她,祝她能交上好运。最后,我从车窗探出身来拥抱父亲,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羚羊皮包,把它放在我手里,要我握住。那里面放着硬币——印着女王头像的[13]——一共六枚。我知道这超出他的承受能力,但是当我打开包,看到里面金光闪闪的硬币时,火车已经开动,来不及还给他了。我只能喊着谢谢,朝他飞吻,看到他扬起帽子向我告别。然后我把脸贴在玻璃窗上,看着他从我的视野里消失,想着不知何时才能再次见到他。
但我得承认自己并没有想太久,因为和姬蒂在一起太令人兴奋了——听到她再次提起我们要同住的房间,我们要在城里过上的生活,她要在哪里赚大钱,这一切很快带走了我的悲伤。我知道,我的家人一定会觉得我残忍无情,当他们在家中为失去我而悲伤却见到我在大笑。但是,哦!那天下午我不得不笑,就像我不得不呼吸,不得不流汗。
很快我就得以尽情地参观伦敦、尽情地惊叹了,一个小时后我们就到了查令十字街站。姬蒂找了一个搬运工帮我们扛包和箱子,当他把行李搬上推车的时候,我们焦急地寻找着布利斯先生。最后姬蒂大喊一声“他来了!”指着从站台大步走来的布利斯先生。他的胡须和外套的下摆上下飞舞,脸上红扑扑的。
“巴特勒小姐!”他朝我们走来,说道,“太令人高兴了!真是太好了!我害怕我来晚了,好在你按计划来了,比以前更迷人了。”他转向我,摘下帽子——又是丝绸的——朝我深深鞠躬,像在剧院里一样,“向牡蛎姑娘脱帽!”他大声说,“阿斯特利小姐——刚从惠特斯特布尔过来,对吧?”他迅速握了握我的手,然后朝搬运工打了个响指,架起两条胳膊让我们分别挽住。
他叫了一辆马车在河岸街等我们,当我们到了以后,马车夫用马鞭碰了碰帽子,从座位上跳下来,把我们的行李放在车顶。我环顾四周,那天是星期天,河岸街很安静,但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是星期天的缘故。河岸街对于我就像德比的赛马场——只是把跑马换成了道路交通——令我震耳欲聋、头晕目眩。我在马车里感觉安全些,唯一奇怪的就是我正坐在一位自己并不了解的男士旁边,被带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在一个比我想象中大得多的,更烟雾缭绕、更令人警惕的城市。
当然,伦敦城也有很多可看之处。布利斯先生建议我们在赶往布里克斯顿之前先稍微观光一下,于是我们就朝特拉法加广场驶去——路过了尼尔松的雕塑、喷泉、国家美术馆漂亮的乳白色大门,还有从白厅[14]通往国会大厦的风景。
“我哥哥说,”我把脸贴在玻璃窗上,“如果我来伦敦,就会被特拉法加广场的有轨电车撞倒。”
布利斯先生神情严肃。“你哥哥真是想得周到,阿斯特利小姐——不过可惜,他说得不对。特拉法加广场没有有轨电车,只有公共马车和双座马车,还有我们坐的这种带篷的马车。有轨电车是普通人坐的,恐怕你得去基尔伯恩,或者肯顿市集,才可能被有轨电车撞。”
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我不知该怎么看待布利斯先生,我的未来和幸福都如此意外而迅速地托付给他了。当他与姬蒂交谈,并时不时把街上的景物介绍给我们的时候,我仔细端详了他。他比我第一次见他时所以为的要年轻。那晚在姬蒂的更衣室里,我以为他是个中年人,现在我猜他最多三十一二岁。与其说他是个英俊的男人,倒不如说他令人印象深刻,因为除了光鲜的衣着和谈吐,他其实相貌平平。我以为他一定有个深爱自己的娇妻和一个孩子,如果他没有——事实上他确实没有——也应该有一个。我完全不了解他的过去,不过后来听说他出身于一个古老而有名望的戏剧之家(他真实的姓氏并不是布利斯,当然,就像姬蒂也不姓巴特勒),他年少时就离开了正统的戏剧舞台,去音乐厅当了喜剧歌星,现在他经营着一打艺人,但是出于对这个行当的热爱,他偶尔还会亲自登台表演,名号“沃尔特·沃特斯,有个性的男中音”。那天在马车里我对这一切还一无所知,但渐渐猜到了些。我们到了帕尔默街,又转向干草市场[15],剧院和音乐厅在我们眼前拉开帷幕。随着我们的马车缓缓驶过,他抬手微倾帽缘,仿佛在向它们致意。我曾经见过爱尔兰老太太经过教堂时做类似的动作。
“这是女王剧院,”他对左边一栋气派非凡的建筑点头致意,“我父亲在这里看过珍妮·林德[16]——瑞典夜莺的首场演出。这是干草剧院,比尔博姆·特里先生经营的。这是克里提昂剧院,或者叫克里剧院——剧院中的奇迹,全部建于地下。”一个接一个的剧院,一个接一个的音乐厅,他都了如指掌,“我们面前是伦敦亭阁[17],那边——”我们沿着大磨坊街看去——“特卡德罗宫。我们的右边是王子剧院。”我们经过了莱斯特广场,他吸了一口气,“最后,”他说——把帽子摘下来,置于膝上——“最后,是帝国剧院与阿尔罕布拉剧院,英格兰最好的音乐厅,每个艺人都是明星,观众也尊贵得很,哪怕是顶层楼座的妓女——请原谅我的用词,巴特勒小姐,阿斯特利小姐——都穿得珠光宝气。”
他敲了敲马车的顶盖,车夫把车停在广场中央小花园的一角。布利斯先生打开车门,带我们走到花园中央。我们三个背对着大理石基座上的威廉·莎士比亚雕像,凝视着帝国剧院与阿尔罕布拉剧院金碧辉煌的大门——帝国剧院的大门前有大理石梁柱与闪烁的标灯,有彩色玻璃和柔和的电子灯光;阿尔罕布拉剧院是圆顶的,有尖塔和喷泉。我以前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剧院。我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样的地方——这么脏乱又这么灿烂,如此丑陋又如此庄严,千姿百态的人们站着,走着,闲逛着,一个挨着一个。
这里有从马车上下来的绅士和淑女。
有端着鲜花和水果的女孩,有卖咖啡、冰冻果子露和汤的小贩。
这里有穿着红色外套的士兵;有下了班的学徒男孩,戴着礼帽或者草帽,穿着格子衫;有披着披肩的女人、系着领带的女人,还有穿着短裙,露出脚踝的女人。
这里有黑人、中国人、意大利人和希腊人。有初来城里的人,和我一样困惑地打量周遭;有蜷缩在台阶和长椅上的人,他们的衣服不是皱皱巴巴就是脏兮兮的,看起来整天整夜都待在这儿。
我看着姬蒂,也许露出了惊奇的表情,因为她笑了,摸了摸我的脸颊,然后握住我的手。
“我们正位于伦敦的心脏,”此时布利斯先生说,“伦敦的正中心。看那儿,”他朝阿尔罕布拉剧院点了点头,“还有我们周围的一切,”他的手划过广场,“你看,这就是让这个伟大心脏跳动的东西:游艺表演[18]!游艺表演,阿斯特利小姐,岁月不能让它凋谢,习俗也无法使其陈旧。”他转向姬蒂,“我们站在,”他说,“尘世间最伟大的表演殿堂面前。明天,巴特勒小姐——明天,或者下星期,下个月,也许很快,很快,我向你保证——你会站在这里,在这个舞台上。你会让伦敦的心脏为你疯狂!你会让整个伦敦的人为你喝彩!”
他说着便举起了帽子,在空气中使劲扬了扬,有一两个路人扭过头来看了看我们,然后毫不在意地移开了视线。我觉得他说得好极了——我知道姬蒂也是这么想的,因为她听到这些话便紧紧抓住我的手,欢喜地轻轻颤抖了一下。她的脸红了,和我一样,她的眼睛也睁得大大的,闪着光。
我们没在莱斯特广场逗留太久。布利斯先生叫来了一个男孩,给了他一先令,让他去卖冰冻果子露的小贩那里给我们买了三杯起泡酒。我们在莎士比亚雕像的影子里坐了一会儿,一边品酒一边盯着来来往往的人群,看着帝国剧院的公告。我们知道,姬蒂的名字很快就会变成三英尺高的字母挂在那里。但是当我们喝完酒以后,他拍了拍手,说我们得去布里克斯顿了,到我们的房东邓迪太太那里。他把我们领回马车,扶我们坐下。我发现自己刚才大睁着的眼睛在昏暗的马车里又变小了,我的内心不再激动,而是紧张万分。我在想,他给我们找了什么样的住所,邓迪太太又是什么样的人。我希望二者都不要太高不可攀了。
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我们刚离开西区,过了河,街道就变得灰暗而呆板。这里的房子和人都挺精神的,但是千篇一律,像是同一双没有想象力的手雕刻出来的。这里毫无莱斯特广场那种陌生的魅力以及迷人而怪异的多样性。很快,街道也不再精神了,开始变得有些破旧,我们经过的每一个街角,每一栋公共建筑,每一排商铺和房子,都显得比方才的更暗淡。身边的姬蒂和布利斯先生开始交谈,谈的都是剧院、合约、服装和歌曲的事情。我的脸一直贴在玻璃窗上,想着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些无趣的街区,到达油彩大道,我们的家。
最后,我们来到一条街,街上都是高高的平顶房子,每栋房子前都有一排生锈的铁栏杆,窗户上都挂着被煤烟熏黑的百叶窗和窗帘。布利斯先生不再说话,看了看窗外,说我们马上就到了。我不得不把视线从他友好微笑的脸上移开,以掩饰内心的失望。我知道我一开始对布里克斯顿兴奋的幻想——那一排金色的油彩,玫瑰红的屋顶——是愚蠢的,但是这条街看起来也太灰暗、太寒酸了。我想这街道和我离开的惠特斯特布尔那些普通的道路并无两样,只是陌生,因而显得有些险恶。
当我们走下马车的时候,我看了看姬蒂,想知道她是不是也有些失望。但是她的兴致依旧高昂,眼睛仍和刚才一样又湿润又明亮。她只是看了一眼布利斯先生领我们去的那所房子,然后满意地微微一笑。我突然就明白了之前可能只猜到一半的事情——她这辈子都在这种不起眼的房子里面住着,没有住过比这更好的。这个想法给了我些许勇气,也让我和以往一样因为同情和爱而感到疼痛。
屋子里面的气氛却很欢快。邓迪太太是一位白头发的胖女人,她亲自在门口迎接我们,像欢迎朋友一样迎接了布利斯先生,叫他“瓦尔”,让他亲了脸颊,然后把我们领进客厅。她让我们坐下,摘下帽子,请我们不要见外,就像在自己家一样。然后一个女仆被唤进房间,灵巧地拿来了茶杯,为我们煮了些茶。
门关上后,邓迪太太笑着对我们说:“欢迎,亲爱的姑娘们。”她的声音就像圣诞节的蛋糕一样,透着甜蜜湿润的果味,“欢迎来到吉妮芙拉路。我希望你们在这里过得愉快,收获幸运。”然后她对姬蒂点了点头,“布利斯先生告诉我,我的屋檐下要有一颗闪亮的小星星了,巴特勒小姐。”
姬蒂谦虚地说,她还不知道有这回事。邓迪太太笑了笑,笑得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没办法停下来。姬蒂和我坐直身子,交换了警觉而沮丧的眼神。然而这阵猛咳过后,这位女士又和刚才一样平静而快活起来。她从袖子里拿出一块手帕,擦了擦嘴角和眼睛。然后从手肘旁的桌子上拿出一盒香烟,给我们一人一支烟,自己也拿了一支。我看到她的手指被烟草熏黄的痕迹。
过了一会儿茶端来了,姬蒂和邓迪太太忙着倒茶的时候,我环顾四周。邓迪太太的客厅确实不同寻常,有很多值得一看的。床垫和家具都很普通,然而四壁却妙不可言,每一面墙上都挂满了照片,相框与相框间的空隙已经不足以让人分辨出墙纸本来的颜色。
“我看你很喜欢我的小收藏。”邓迪太太把茶杯递给我,我发现所有的眼睛都朝我这边看过来,于是脸红了。她朝我一笑,用被烟熏黄的手指摆弄着她的水晶耳坠,那是用黄铜耳线缀在她耳洞上的,“亲爱的,这些都是我的老房客。”她说,“其中有一些,你看,很有名。”
我又看了看这些图片。现在我看清楚了,都是人像——大多数是签名照——剧院和音乐厅的艺人。正如邓迪太太所说,这里面有一些我认得的人——譬如歌王万斯[19]的照片挂在壁炉上方,旁边是乔利·约翰·纳什,沙发上方框着一个歌单,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献给亲爱的邓迪女士,祝您好运。贝茜·贝尔伍德”。但更多照片上是我不认识的人,那些男男女女笑着摆出各种快活而专业的姿势,他们的名字和服装有些平凡无奇、有些充满异国情调,有些晦涩难懂——珍妮·韦斯特,拉尔格上校,新卡波·李——我完全猜不出他们都是什么人。我惊讶于他们都曾在这里住过,在吉妮芙拉路,这位长相标致的房东邓迪太太家里。
我们聊到茶都喝完了,房东太太又吸了两三根烟,然后拍了拍膝盖,慢慢站起来。
“我敢说你们想看看房间,然后洗洗脸。”她和蔼地说。布利斯先生听到她的话,也跟着她礼貌地站了起来。邓迪太太说:“好了,麻烦你抬起尊贵的胳膊,为女士们提一下行李,瓦尔……”然后她带我们从客厅上楼。我们爬了三层,越往上楼梯越昏暗,最后又变得明亮:最后几个台阶很窄,没有铺地毯,头顶上有一个小天窗,窗栅上落满了灰尘和鸽子粪。透过这扇窗,九月的蓝天不经意之间展现出来,清晰而明朗,仿佛天空是一面天花板,而我们爬着爬着就接近了。
台阶的尽头有一扇门,门后是一个很小的房间,不是我想象的那种卧室兼起居室,而是一个小客厅,炉边摆着一对古老而破旧的扶手椅,还有一个老式的小梳妆台。梳妆台旁边是另一扇门,通向第二个房间,因为这个房间的屋顶是倾斜的,所以比第一个房间更小。我和姬蒂肩并肩踏进门槛,看着屋内的摆设:一个洗手池,一把椅背是古希腊竖琴样式的椅子。还有一个带着帘子的壁龛,以及一张摆上了高耸厚实的床垫的床——比我和姐姐在家睡的那张床窄多了,床架是铁的,床下有一个便壶。
“你们两个一定不介意挤一张床吧,”邓迪太太跟我们一起来到卧室,说道,“我怕你们得睡在彼此身上了,不过我的儿子们睡在楼下更挤,他们只有一个房间。布利斯先生坚持要给你们两位体面的空间。”她朝我笑笑,我看向别处。然而姬蒂心情愉悦地说,“好极了,邓迪太太。阿斯特利小姐和我会像娃娃屋里的娃娃一样舒服的,对吧,南?”
我看到她的脸微微涨红,也许是一路从客厅爬上来的缘故。我说:“是的。”然后视线下移,从布利斯先生手中接过箱子。
尽管房租是布利斯先生付的,但他没待太久,似乎觉得逗留在女士们的房间里不太合适。他和姬蒂说了第二天的安排——她早上要去博孟塞的明星音乐厅见经理,和乐团排练,准备当晚的首次亮相——然后他和她握手,也和我握手,向我们道晚安。想到他就要留下我们两个了,我突然觉得焦虑,就像几个小时前等着他来一样。
他走后,邓迪太太也关上了门,气喘吁吁地咳嗽着,跟着他下了楼梯。我坐进一张扶手椅,闭上眼睛。我终于要和一个熟悉的人在一起了,这喜悦和安心几乎令我疼痛。我听到姬蒂走向行李,当我睁开眼,她已在我身边,用一只手捋了捋我那从辫子上散落,遮住眉毛的头发。她的触碰又让我全身僵硬:我仍然不习惯我们友谊中的这种自然的爱抚、牵手和抚摸脸颊,每一次触摸都让我有些瑟缩,我的脸也因为欲望和窘迫而微微泛红。
她笑了,弯腰去收拾脚下的篮子。我在椅子上懒洋洋地坐了一会儿,看她忙着收拾衣服、书籍和帽子,然后站起来帮她。
我们花了一个小时来拆包整理。我自己那几件寒酸的裙子和几双鞋只占了一小块地方,很快就收拾好了。当然,姬蒂的行头里不仅仅有要熨烫和刷洗的日常穿的裙子和靴子,还有演出服和礼帽。当她开始收拾时,我过去把衣服从她手中接过来,说道:“现在你必须让我来管理你的服装。看看这些领子!都得漂白了。看看这些长筒袜!我们得用一个抽屉来装洗过的,另一个来装需要缝补的。我们得把链扣之类的东西放进一个盒子里,别弄丢了哪个……”
她站在一旁,让我摆弄着她的袖扣、手套和衬衫,我静静地整理着,十分入迷。过了片刻,我抬头一看,发现她正注视着我,当我与她目光相接,她眨了眨眼,立刻脸红了。“你不知道,”她说,“我有多飘飘然。每个还没成名的演员都想有个服装师,南。每个野心勃勃又疲惫不堪的小女演员,登上乡村舞台时就渴望在伦敦的音乐厅里表演——能够拥有两间体面的房间,而不是一间凄惨的小屋——能有一辆马车晚上送她去表演,演出后载她回家,而别的穷艺人只能坐有轨电车。”她站在屋顶倾斜的一侧,脸隐没在阴影中,眼睛又黑又大,“现在,我突然就拥有了这些我长久以来梦寐以求的东西!你知道这是什么感觉吗,南,我向往的一切都得到了!”
我知道。这感觉绝妙无比,但也令人恐惧。因为你一直觉得,自己并不值得拥有这份好运,你错误地占了别人的所有——一旦你分神,它就会被夺走。而你一旦得到这份内心的渴望,你会不惜做任何事情,不惜牺牲任何东西来守护它。我知道姬蒂和我的感觉是一样的,当然,我们所指的是不同的东西。
往后我就会记住这些。
如我前面所说,我们用了一个小时来收拾东西,其间听到屋子里传来各种各样的话声和响动。这会儿大约是傍晚六点,楼下传来了脚步声,有人在召唤我们:“巴特勒小姐,阿斯特利小姐!”是邓迪太太喊我们到楼下的客厅吃晚餐。她还说,“有好多人想见你们。”
我虽然饿了,但深感疲惫,并厌倦了和陌生人握手微笑。但是姬蒂轻声说我们最好下去,不然其他房客会觉得我们太过傲慢。于是我们请邓迪太太稍等,姬蒂换了件衣服,我梳了头,重新编了辫子,朝壁炉抖了抖裙边的灰尘,洗了手,然后我们朝楼下走去。
此时的客厅和我们刚到时坐下来喝茶的光景大不一样。那张桌子被拉开了,摆在房间中央当餐桌。更重要的是,桌旁坐满了人,每个人见到我们都挤出一个微笑——一个迅速而老练的微笑,就像墙上那些照片里的一样。仿佛半打肖像画都活了,从布满灰尘的相框里跑出来加入邓迪太太的晚餐。
一共八个座位——其中两个空的显然是留给姬蒂和我的,其他的都有人就座了。邓迪太太自己坐在桌子一头,正把冷盘肉切成薄片,看到我们她微微起身,让我们不要拘束,然后用叉子指着其他人,首先是一位坐在她对面,身穿天鹅绒背心的老绅士。
“埃默里教授,”她毫不扭捏地说,“杰出的读心术师。”
教授也站起身,朝我们微微鞠躬。
“杰出的读心术师,啊,曾经的,”他看着我们的房东说,“邓迪太太人真好。我有好多年不曾站在人群中猜一位小姐钱包里都有什么东西了。”他笑了笑,然后重重地坐下。姬蒂说她很高兴认识他。邓迪太太指着教授右边那个瘦削的红发男孩。
“西姆斯·威利斯,”她说,“喜剧演员——”
“杰出的喜剧演员,毋庸置疑,”他很快侧过身来和我们握手,“现役的。这位,”他朝桌子对面的男孩点了点头,“是我哥哥珀西,他打骨响板,也很优秀。”他说话的时候珀西眨了眨眼,仿佛为了证明自己弟弟的话,从盘子边拿起一对勺子,在桌布上敲了一段美妙的旋律。
邓迪太太清了清嗓子,然后指向坐在西姆斯旁边那位粉红色嘴唇的美丽女孩,“不要忘了弗莱特小姐,芭蕾舞演员。”
这个女孩矫揉造作地笑着说:“请务必叫我莉迪娅,”说着伸出一只手,“他们在亭阁这么叫我——你够了没有,珀西?——或者莫妮卡,如果你们想这么叫我的话,这是我的真名。”
“或者‘小心肝’,”西姆斯说,“她的朋友都这么叫她——如果你读过“阿利·斯洛珀”系列的漫画[20],我就不用解释为啥了。请允许我多嘴一句,巴特勒小姐,当沃尔特告诉我们他要让你们搬进来的时候,她简直有点惊慌,生怕他要带来什么腰围只有十英尺的光鲜歌舞女郎呢。当她听说你是女扮男装的演员,才松了一口气。”
“小心肝”推了他一把。“别听他的,”她对我们说,“他总是捉弄人。我很高兴这里又来了个女孩——我应该说是两个女孩——无论光鲜与否。”她说话时迅速朝我看了一眼,表情满意,显然流露了对我的看法。然后姬蒂在她身边坐下,让我在珀西身边坐下。她继续说,“沃尔特先生说你会大红大紫的,巴特勒小姐。我听说你明晚就要在明星演出了。我记得那是个很好的音乐厅。”
“我听说也是。叫我姬蒂吧。”
“那么你呢,阿斯特利小姐?”珀西问,“你做服装师很久了吗?你看起来很年轻呢。”
“其实,我还不算是个服装师。姬蒂还在给我培训——”
“培训?”“小心肝”又开口了,“听我一句,别把她培训得太好了,不然别的艺人就把她从你这里抢走了。我见过这种事。”
“从我这里抢走?”姬蒂笑了笑说,“哦,我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南给我带来了好运……”
我看着盘子,感觉自己脸红了,直到邓迪太太给我分了一块刚出锅的还在颤动的肉:“吃块牛舌吧,阿斯特利小姐?”
晚餐的话题当然都是和剧院相关的事,对我来说十分密集而陌生。似乎这个房子里没有一个人不是和这个行当有点关系的。哪怕是不起眼的小明妮——我们中的第八个人,那个在我们刚来时给我们倒茶,现在又帮邓迪太太端盘子收碗碟的女孩——也属于一个芭蕾舞团,和朗伯斯的一家音乐厅签了合约。甚至连那条狗,布兰斯比——它很快就闻到了晚餐的味道,跑到厨房里讨吃的,把下巴搁在埃默里教授的膝盖上——也是个老演员,曾经在南海岸的小狗舞蹈团巡演,还有个艺名叫“阿奇”。
这是个周日的夜晚,大家吃完饭都不用赶着去剧院,除了坐着抽烟和聊些八卦,似乎也都没什么事可做。七点时有人敲门,一个女孩穿着薄纱、绸缎,戴着镀金的头饰,兴高采烈地跑了进来:她是“小心肝”在亭阁的一位朋友,来问邓迪太太觉得她的服装怎么样。当裙子在客厅的地毯上铺开的时候,晚餐的杯盏收走了,桌子收拾干净了。教授坐在那里,摊开了一副牌,珀西加入了他,吹起了口哨,西姆斯跟上了他的旋律,打开了邓迪太太旧钢琴的盖子,弹出了这段旋律。这架钢琴真是糟透了——“这个该死的旧钢琴!”西姆斯边弹边骂道,“你弹的是瓦格纳,听起来却像是船歌或是吉格舞曲!”但是曲调很欢快,姬蒂笑了。
“我知道这首歌。”她对我说。既然她知道,就忍不住唱了出来,姬蒂跨过那件在地板上闪闪发亮的裙子,加大嗓门加入了西姆斯的合唱。
我坐在沙发上,挨着布兰斯比,开始给我的家人写明信片。“我在你们所见过的样子最奇特的客厅里,”我写道,“每个人都非常友善。还有一条有艺名的狗!房东太太说谢谢你们的牡蛎……”
沙发很舒服,周围的每个人都那么高兴,但是大约十点半左右姬蒂打了个哈欠——于是我从沙发上跳了起来,说我该睡觉了。我匆匆去了趟后院的厕所,然后跑上楼迅速换上睡衣——你可能以为我这一周都没有睡好,累得要死。但是我一点也不困,只是想在姬蒂出现之前安安稳稳地躺在床上——平静地等待即将到来的一刻,等她与我一起躺在黑暗中,只有棉质的睡衣把她温热的四肢与我隔开。
她大约半小时后来了。我没有看她或者叫她的名字,她也没有和我打招呼,只是很快进了房间,我想她以为我已经睡着了,因为我直挺挺地躺在我那一侧,眼睛也紧紧闭上。房子的其他地方传来些嘈杂声——一阵笑声,关门的声音,远处水管的流水声。但是很快就安静下来,只有她轻轻脱衣的声音。我听到她轻手轻脚地解开紧身上衣的一排纽扣,听到她短裙以及衬裙的窸窣声,还有内衣蕾丝的摩擦声。最后我听到了她光脚踩在地板上的声音,我猜她应该已是全裸了。
我把煤气灯关了,给她留了一支蜡烛。我知道如果现在睁开眼,侧过脸,就能看到阴影和琥珀色的烛光同时投射在她一丝不挂的身上。
但是我没有转身,很快又是一阵摩擦声,这意味着她穿上了睡衣。烛光很快就熄灭了,床嘎吱作响一阵起伏,她躺在我身边,异常温暖,真实得可怕。
她叹了口气。我感觉到她的气息喷在我的脖子上,便知道她在看着我。她的呼吸又一次扑面而来,然后是第三次,接着她轻声问我:“你睡着了吗?”
“没有。”我说。我伪装不下去了。我侧过身来。这个动作让我俩挨得更近——这真是一张狭窄的床——于是我连忙往左侧挪了挪,直到再挪就要掉下床。现在她的气息又吐在我的脸颊上,比刚才更温热了。
她问:“你想家吗,还有艾丽斯?”我摇了摇头。
“一点都不想?”
“嗯……”
我感觉到她笑了,声音很轻,但确实笑了。她的手移向我的手腕,提起我的胳膊把它放到床单上,让自己的头埋进我的臂弯,她的太阳穴挨着我的锁骨,我的胳膊环绕着她的脖子。她抓住我搭在她喉部的手,握住它。她的脸颊紧贴着我并不丰满的胸部,热得像一个熨斗。
“你心跳得好快!”她说——听到这话,我的心跳得更快了。她又叹了口气,这次她的嘴贴近我睡衣的领口,我感觉到她的气息倾吐在我赤裸的肌肤上——她叹了口气说:“有多少次,我在皮尤太太那个沉闷的房间里想起你和艾丽斯在海边的小床上。和她在一起就是这样吗?”
我没有回答。我也在想那张小床。那时多不容易啊,躺在熟睡的艾丽斯身边,却一刻不停地想着姬蒂。而现在姬蒂真的在我身边了,如此亲近又如此陌生!这越发不容易了,简直是折磨。我心想,我明天要打包回家。我要早早起来,赶第一班火车。
姬蒂没有理会我的沉默,“你和艾丽斯,”她又说,“南,你知道我有多嫉妒你们吗?”
我愣了一下,“嫉妒?”这个词在黑暗中听起来糟透了。
“对,我——”她似乎犹豫了一下,“你看,”她接着说,“我从来不像别的女孩那样有个姐妹……”她放开我的手,把胳膊环绕在我的腰间,手指在我的腰窝周围打转,“但我们现在就像姐妹一样,是不是,南?你做我的妹妹好吗?”
我僵硬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别过脸,表情十分茫然,心中既轻松又失望。我说:“哦,好,姬蒂。”然后她把我抓得更紧了。
她睡着了,头和胳膊放松下来,变得沉重。
而我依然醒着,就像睡在艾丽斯身边一样。但现在不是梦,我坚决地对自己说。
我知道我不可能第二天早上就收拾行李离开姬蒂。我知道我已走了这么远,不可能就此离开。但是如果我和她在一起,就得按她所言行事。我必须学会压抑自己怪异且无法实现的渴望,叫她“姐姐”。因为当姬蒂的姐妹总比什么都不是要强。如果我的头脑、我的心、我那滚烫的灵魂因此发出耻辱的叫喊,我必须遏制它们。我必须学着像姬蒂爱我一样爱她,否则我就再也无法爱她了。
那样,我想,就太可怕了。
4
我们第二天中午到了明星音乐厅,发现它还不及伦敦西区的十分之一时髦——与之前那些我们和布利斯先生一起畅想姬蒂远大前程的音乐厅相比。不过,这个剧院还算华丽壮观。那时它由一位凌先生经营,他在台阶门口接待了我们,带我们到他的办公室,然后大声朗读了姬蒂的合约条款,并让她在上面签字。随后他站起身来,与我们握手,叫来一个催场员,迅速给我们展示了舞台。我在这里拘谨而笨拙地等着姬蒂和乐队指挥谈话,等她和乐队排练歌曲。其间有个肩上扛着扫把的男人跑过来,粗鲁地问我是谁,在那里做什么。
“我在等巴特勒小姐。”我回答道,声音小得跟吹口哨似的。
“那么,”他说,“亲爱的,你得去别处等,因为我要打扫这里,你挡了我的路。好了,让一让。”我红着脸躲开了,不得不站在一个过道里。拿着篮子、梯子和一桶桶沙子的男孩从我身边走过,朝我这边看,或者骂我挡了他们的路。
好在晚上再去的时候就从容多了,我们直接去了更衣室,相对而言我更熟悉的地方。尽管如此,当我们走进更衣室时,我却深感扫兴——这里一点也不像坎特伯雷那个舒适的小房间,姬蒂专用的更衣室,我把它打扫得干干净净。而这个更衣室光线昏暗,布满灰尘,有十几个艺人共用的凳子和衣钩,还有一个估计是公用的洗手池,油腻腻的;这里的门如果不用东西抵住,就会晃来晃去,每个艺人或者在楼下走廊里闲逛的访客都能往里瞄上一眼。我们来晚了,发现大部分衣钩都被占用了,几个长凳上坐着几位正在换下演出服的女孩和妇人。我们进去后,她们抬眼看了看我们,大都笑了笑。当姬蒂拿出烟和火柴的时候,有个人叫起来:“感谢上帝,一个抽烟的女人!亲爱的,能给我们一根吗?再不发工资我就要破产了。”
姬蒂当晚在上半场出场。当我帮她整理好衣领和领带时,我非常镇定,但当我们走到舞台一侧候场时,我在阴影里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个不熟悉的剧场,还有一大堆漫不经心的观众,感觉自己开始发抖。我看了眼姬蒂。她隐藏在油彩下的脸色煞白——尽管我无法分辨这是出自恐惧还是狂热的野心。我发誓,除了安慰她之外我心无杂念——我谨记自己的决定,只做她的姐妹——我拉住她的手,紧紧握着。
然而,当舞台经理终于朝我们这边点头的时候,我不得不移开视线。这个音乐厅没有主持人维持秩序,而且姬蒂之前的节目大受欢迎——那个喜剧演员返场四次,最后不得不恳求观众让他退场。台下观众很不情愿,当乐队演奏起姬蒂的开场曲时,他们因为失望而无法集中精力。姬蒂走向聚光灯下,向观众问好,顶层楼座甚至没有人欢呼,只有包厢和前排座位的观众稀稀拉拉地鼓掌——我猜是因为她的服装。当我终于强迫自己往观众席上看,我看到他们坐立不安——有的站起来了,跑去买酒或者上厕所,顶层楼座的男孩们背过身去,女孩们开始和三排之外的同伴喊话,或者和邻座聊天;人们看哪儿的都有,就是不看舞台——而聪明可爱的姬蒂正在那里卖力地边走边唱边流汗。
但是,慢慢地,剧场的情绪变了——虽然不是巨变,但也足够了。当她唱完第一首歌时,有个坐在包厢里的男人叫起来:“让尼布斯回来!”他指的是尼布斯·富勒,姬蒂前面那个喜剧演员。姬蒂眼都没眨,当乐队演奏起她第二首歌的前奏,她朝那个男人举起帽子喊道:“为什么,他欠你钱了吗?”观众大笑起来,更认真地听她的下一首歌,待她唱完后的掌声也更欢快。过了一会儿,另一个男人想叫尼布斯回来,但被邻座嘘声制止。当姬蒂唱起抒情歌曲,并抛出她的玫瑰,整个音乐厅都为她折服,观众开始认真地欣赏。
我站在舞台侧翼看她看得入迷。她之后是一位喜剧歌手,她疲惫而满面通红地退回舞台侧翼,我把手搭在她肩上,用力拍了一下。布利斯先生和经理凌先生出现了,他们刚才从舞台正面看了演出,看上去非常满意。前者双手握住姬蒂的手,激动地说:“太好了,巴特勒小姐,这真是我看过的最成功的演出!”
凌先生更内敛些。他朝姬蒂点了点头说,“很好,亲爱的。这是一群很难对付的观众,你把握得令人钦佩。一旦乐队抓住了你的节奏,喔,那就棒极了。”
姬蒂只是皱了皱眉头。我从更衣室里拿来一条毛巾,她接过去按在脸上。然后她脱掉外套递给我,又解开了领带。“没有我想象的好,”她终于开口了,“跟我想的差不多,没有我想要的那种激情,没有火花。”
布利斯先生哼了一声,摊手说:“亲爱的,这是你在伦敦的首演!比你以往演出过的剧院都大!观众会知道你,你的名声会传开。你必须有耐心。很快他们就会专门买票来看你!”他说这些的时候,我看到经理眯着眼睛看着他,但姬蒂终于露出了微笑,“我看最好,”布利斯先生说,“现在,如果你们赏光,女士们,我想我们最好去吃点清淡的晚餐。清淡点儿的菜——或许,再来一大杯葡萄酒,巴特勒小姐,起泡酒应该有你想要的那种激情。”
他带我们去了一家演员常去的餐厅,离剧院不远,里面坐满了像他一样穿着华丽背心的人,还有像姬蒂那样袖口沾着油彩,眼角残妆犹在的男孩女孩。似乎每张桌子都有个布利斯先生的朋友,当他走过的时候好多人跟他打招呼。但他没有停下与他们聊天,只是朝大家挥了挥帽子。然后他带我们到了一个雅座,唤来服务员点菜。点完后,他叫来身边的一个服务员,对他耳语。然后服务员退下,片刻后取来一瓶香槟,布利斯先生动作夸张地拔出木塞。看到这一幕,附近的几桌发出一阵欢呼,一个女人在笑声和掌声中唱起来:“她不想要雪莉酒,不想要啤酒,也不想要香槟,因为她不想喝醉出丑……”
我在想,到家后我要寄一张明信片:“我在一家剧院餐厅吃了晚餐,姬蒂在明星首演,他们说非常成功……”
布利斯先生和姬蒂在聊天,当我注意听他们讲话时,发现他们在聊很严肃的话题。
“现在,”布利斯先生说,“我要让你做一件事,如果我不是剧院经纪人,我大概不好意思说。我想请你在城里四处走走——你一定得帮她,阿斯特利小姐,”他看到我在看他,便补充说,“你们两个必须一起在城里四处走走,观察一下男人!”
我看看姬蒂,眨了眨眼,她不确定地笑了笑说:“观察男人?”
“仔细观察他们!”布利斯先生看着一块肉排说,“观察他们的性格,他们的习惯,他们的举止和走路姿势。他们有什么样的过去?他们有什么秘密?他们有没有野心?他们有没有希望和梦想?有没有失去爱人?或者他们只是脚疼,只是肚子饿了?”他挥了挥手中的叉子,“你必须知道这些,必须模仿他们,让观众看出来。”
“那,你的意思是,”我不明所以地问,“要改变姬蒂的表演?”
“我的意思是,阿斯特利小姐,拓宽姬蒂的戏路。她的女扮男装演得很好了,但是不能一直戴着淡紫色的手套在伯灵顿拱廊商业街散步。”他又看了一眼姬蒂,然后拿餐巾擦了擦嘴,用更为确信的语气说,“你觉得警察的制服怎么样?或者水手服?阔腿裤或者镶珍珠的外套?”他转向我,“想象一下,阿斯特利小姐,此刻服装店里那些帅气的男装还被压在箱底,就等着姬蒂·巴特勒前去光顾,赋予它们生命!只要想想那些美丽非凡的布料——乳白色的精纺毛线,闪闪发光的丝绸,深红色的天鹅绒和斜纹内衬;只要听听裁缝的剪刀剪断布料的声音,还有女裁缝的穿针引线;只要想象一下她打扮成水手、小贩或者王子,大受好评……”
他终于停下来。姬蒂笑了,“布利斯先生,”她说,“我真相信你能说服一个只有一条胳膊的人去玩杂耍。”
他笑了,用手敲敲桌子,桌上的餐具叮当作响。原来他真的为一个客户雇佣过一个独臂的杂技演员,并给他开薪水——那个杂技演员非常成功,简直就是琴科瓦利[21]第二:残缺的身体,双倍的技能!
一切都像他承诺的那样进展着。他把我们送去服装店和裁缝那里,让姬蒂穿上十几种男装,服装做好以后,他又带我们去找摄影师,让她口含警察的哨子拍照,或者肩扛一杆来复枪,一条水手的缆绳。他找到适合这些服装的歌曲,亲自带到吉妮芙拉路来,在邓迪太太那架糟糕的旧钢琴上演奏出来,让姬蒂试唱,我们其他人倾听并且提出意见。最重要的是他拿到了霍克斯顿、波普拉、基尔伯恩和鲍尔等地区的剧院合约。不到两个星期,姬蒂就在伦敦站稳了脚跟。现在,她在明星剧院演出结束后不会换上普通女孩的衣服,而是由我帮她拿着外套和提篮,当她走下舞台,我们就一起跑到后台入口,坐上已经在那里等候我们出发的马车,穿过城市到下一个剧院。现在姬蒂不再一晚上只穿一套服装,而是会换三四套。我作为她的服装师也相当认真尽责,在乐队间奏时替她解开扣子和拉链,而观众迫不及待地等着她再次出场。
当然,我们的作息时间相当不寻常,因为只要姬蒂一天晚上演两场,或者三四场,我们就得十二点半到一点才能回到吉妮芙拉路,虽然身上又累又痛,我们依然沉浸在晕眩与狂热中,因在午夜坐车横穿城市,因在更衣室或舞台侧翼坐立不安的候场。到家后我们会看到西姆斯或者珀西,还有“小心肝”和她的男女朋友们,都和我们一样快活得满面红光,他们在邓迪太太的厨房里泡茶、冲可可粉,做威尔士干酪或者煎饼。邓迪太太也会出现,因为她多年来租房子给剧院艺人,早就习惯了剧院式作息——她会提议我们打牌、唱歌或者跳舞。在这栋房子里,我喜欢唱歌且拥有一把好嗓子的秘密是瞒不住的,因此有时我也会和姬蒂合唱个一两首。如今我从不在三点以前上床睡觉,也从不在早上九点或十点以前起床。我已迅速而彻底地,忘了牡蛎女孩的生活习惯。
当然,我并没有把家和亲人抛在脑后。我遵守承诺给他们寄卡片,告诉他们姬蒂的演出以及剧院的小道消息。他们给我回信,寄来小包裹,当然还有一桶桶牡蛎,我拿给房东太太,让她为我们做成晚餐。然而,我给家里写信的频率越来越低,给他们的卡片和礼物的回复也越来越短,越来越偷懒。“你什么时候回来看我们?”他们会在信的末尾问,“你什么时候回惠特斯特布尔?”我会回复:“快了,快了……”或者,“看姬蒂什么时候有空放我回去……”
但姬蒂是不会放我回去的。一周又一周过去,季节随之变化,夜晚越来越长,越来越冷。在我眼中,惠特斯特布尔变得——不能说是黯淡了,但是褪色了。我也并非不想念父母、艾丽斯和戴维,以及我的表兄弟姐妹,只是更多地记挂着姬蒂和我的新生活……
因为我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了。我是姬蒂的服装师,也是她的朋友、顾问,我陪她做各种事。她学新歌时,我拿着歌词,在她忘词的时候提醒她。裁缝给她做衣服时,我在旁边看着,确认或纠错。聪明的布利斯先生——现在我应该叫他沃尔特,因为他已经成了我俩的一员,就像他叫我俩“姬蒂”和“南”一样——领她去商店、市场、广场和车站观察男人,经常一去就是好几个小时,我也会跟着。我们一起观察了警察的走路姿势、小贩疲惫摇晃的步履,还有结束任务的士兵潇洒干练的步子。
我们在这个过程中了解了整个伦敦城的生活方式和做派。我在伦敦越发从容不迫,如同我和姬蒂在一起一样——自在,并且经常为之着迷,心驰神往。我们探访了公园——宏伟而美丽的花园,在城市漫天的尘埃中,它们是如此独特而葱郁,里面有一些匆匆路过的行人。我们在伦敦西区漫步,凝视着各种美妙的景象,不仅仅是那些伟大著名的景观,那些宫殿、纪念碑和画廊,还有那些微不足道的场景——马车的翻覆,鳗鱼从渔夫的篮子里溜出来,扒手偷人钱包,路人的钱包被抢……
我们还去了泰晤士河。站在伦敦桥、巴特西桥,以及这两座桥之间所有的桥上,我们可以闻到这条大河的臭气,并惊叹于它的宽阔。我知道,泰晤士河在出海口变得更加宽阔,汇聚成闪亮而清澈的海——那陪伴我长大的、养育了牡蛎的海。看着朗伯斯桥下的小游船,想到我也是逆流而上来伦敦的——从平静的惠特斯特布尔来到这个悸动的大都市——我感到一阵奇特的激动。当我看到货船运来了肯特郡的鱼,我只是笑了笑,而没有想家。当渔人掉过头,沿河回家的时候,我也一点都不羡慕他们。
就在我们四处游逛,变得亲如姐妹时,这一年就要接近尾声。我们继续表演,可以说,姬蒂成功了。现在,沃尔特给她带来的每个合约都比上一个更长期、更慷慨,很快她的日程就排满了,开始拒绝一些邀请。她有了自己的歌迷,绅士们给她送花,还有晚宴的请柬(还好,她只是笑笑就置于一边,让我暗中松了一口气)。男孩们找她索取签名照,女孩们聚在后台入口告诉她她有多帅——对这些女孩,我不知该同情她们、保护她们还是害怕她们,她们与我如此相似,也许轻易就会取代我,而我则成了她们。
然而,她还是没有如她想象的那样,或像沃尔特先生保证的那样,成为一个明星。她演出的音乐厅还是郊区的那些,以及伦敦东区那些稍好些的剧院(有一两次还是不那么好的剧院——佛雷斯特和赛博雷特,那里的观众遇到自己不喜欢的演出就扔靴子或者猪蹄),她的名字并没有在音乐厅的海报上变得靠前,也没有变得更大。她的歌曲也没有在街头巷尾传唱。沃尔特说,问题不在姬蒂,而是她演出的性质。她的对手太多了,男装丽人太多了,这个行当原来和玩杂耍的一样具有专业性质,现在突然就成了个人满为患的行当。
“为什么现在每个登台表演的年轻姑娘都想穿着裤子来演?”当又一个男装丽人在伦敦初次巡演的时候,他生气地问我们,“为什么那些值得尊重的喜剧女演员都想改变戏路,穿上喇叭裤跳角笛舞?姬蒂,你生来就是要演男孩的,傻子也能看出来。如果你是正统舞台上的女演员,你演的该会是罗瑟琳、薇奥拉或者鲍西娅[22]这样的角色。可是那些微不足道的男装丽人——范妮·莱斯利、范妮·罗比娜,贝茜·博恩希尔,还有米莉·希尔顿——她们穿背心简直和我穿裙撑一样奇怪。这真让我气愤。”他坐在我们的小客厅里,说话时朝椅子的扶手拍了一把,于是椅子上老旧的缝隙中喷出一缕灰尘和填充物,“看到那些天赋不及你十分之一的女孩获得了那些本该属于你的合约,还有名声,这真让我气愤。”他站了起来,“你很快就能成名了,”他说着在姬蒂的肩膀上轻推了一下,她得抓住他的胳膊才没摔倒,“我们必须得做点什么,好帮你一把——在你的表演里面加一点东西,和那些趾高气扬的女学生区别开来!”
但是,无论我们多努力,姬蒂至今也没有出名,她现在还是在那些偏离市中心的档次不高的剧院演出——伊斯灵顿、马里波恩、巴特西、佩卡姆、哈克尼——绕着莱斯特广场,在夜晚一个接一个的演出中穿越伦敦西区,但是从来没有像她和沃尔特梦想的那样,在阿尔罕布拉剧院和帝国剧院演出。
说句实话,对此我并不在意。姬蒂在伦敦的新事业没有她期望的那么卓越,我也为她感到遗憾,但私下里也松了一口气。我知道她有多聪明、多迷人、多可爱,尽管我一定程度上像沃尔特一样想和世界共享她,但是更大程度上只想独自秘密而安全地占有她。因为我敢肯定,如果她真的出名了,我就会失去她。我不喜欢她的歌迷给她送花,或者挤在后台入口索要照片和亲吻。而更大的名气会带来更多的花束和亲吻,我不相信她还会对绅士们的请柬一笑置之,我也不确定有一天,在那么多崇拜她的女孩里面,她不会遇到一个更喜欢的人……
如果她出名了,她就会更有钱。她或许会买一栋房子——那么我们就不得不离开吉妮芙拉路,以及我们所有的新朋友。我们得离开这个小小的起居室,还得离开这张床,住进单独的卧室。这个想法让我难以忍受。我好不容易才适应了睡在姬蒂身边,当她触碰到我的时候,我不再颤抖、身体僵硬或者觉得难堪,而是学会了依偎在她怀里,纯真而自然地接受她的吻,有时甚至也吻回去。我慢慢习惯了她在我身边熟睡或者光着身子。当我醒来,第一眼看到她在熹微晨光的阴影下安静的脸庞时,我也不再惊奇地屏住呼吸。我看到过她脱衣服洗漱和换睡衣的样子。现在我对她的身体和对我自己的一样熟悉了——或许更加熟悉,真的,因为她的头、脖子、手腕、后背、四肢(都和她的脸颊一样圆润而有雀斑),还有她的肌肤(有一种独特的优雅,简直就像另一件帅气的套装,度身定做的,穿起来非常舒服),都让我觉得比我自己的更可爱,更迷人。
不,我一点也不想要有任何变化——尽管我了解到一些关于沃尔特的事,十分令人不安。
我们不可避免地和沃尔特一起度过了很多时光——在邓迪太太的钢琴旁唱歌,或在演出后和他共进晚餐——他不再只是姬蒂的经纪人了,而成了我们的一个朋友。我们不仅工作日和他在一起,周日也与他共度。最后,周日和沃尔特一起出门变成了习惯,我们开始注意听着他的马车来到吉妮芙拉路的声响,他的靴子踏上我们阁楼的楼梯,他轻轻敲响我们客厅的门,还有他那傻里傻气的、夸张的问好。他会带来一些新闻和小道消息,我们会去城里,或者到城外;我们会一起散步——姬蒂挽着他的巨大的臂弯,我挽着他的另一条胳膊,而沃尔特像一个吵吵嚷嚷的叔叔,说话声音很大,和善而充满活力。
对此我并未多想,只是觉得愉快,直到某天我和姬蒂、西姆斯、珀西和“小心肝”一起吃早餐时聊起他。那是个周日,我和姬蒂都懒洋洋的,当西姆斯听说我们是在等谁的时候,他大声说:“我敢说,姬蒂,沃尔特一定是对你有点意思!我从没见过他在哪个艺人身上花过这么多时间。所有人都会以为他是你的情郎呢!”他说得如此坦然,但是我看到“小心肝”在笑,她瞟了珀西一眼——更糟糕的是,我看到姬蒂脸红了,转向一边——我突然明白过来,他们都知道,而我真恨自己没有早点猜到。过了半小时,当沃尔特出现在客厅的门前,把发亮的脸颊贴近姬蒂并说道,“吻我,凯特!”[23]我没有笑,而是咬着嘴唇陷入了思索。
他有点爱上她了,事实上,或许还不只一点。我现在看出来了——看出他有时注视她的眼神是湿润的,更诡异的是他会匆忙移开视线。我看到他抓住每个愚蠢的机会亲吻她的手,或者把他那沉重、笨拙而充满欲望的胳膊放在她苗条的肩膀上。我听到有时他呼唤她的名字时,声音变得更为甜蜜。现在我才发现这些——因为他的热情同我一样,只是我已对自己的这份感情习以为常。
我几乎要同情他了,几乎要喜爱他了。我不恨他,如果我恨,那只会是恨自己的镜像,因为镜子那么清晰、严厉而可怕地映射出了自己的不完美。我也没有记恨他在本该我陪伴姬蒂散步的时候出现。在某种程度上,他是我的对手,但奇怪的是,在他的陪伴下爱她变得更容易。有他在场,我就可以和他一样大胆而感性。我们可以装作崇拜她,这简直和可以真的崇拜她一样美好。
如果我仍旧渴望拥抱她却顾虑重重——嗯,像我刚才说的,沃尔特对此也一样,这便显得我的谨慎和爱意是正常的,并且是正当的。她是个明星,我专属的明星,这就够了,像沃尔特一样,我会永远坚定不移地在我那固定而遥远的轨道上围绕着她。
我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会迎面撞上,以及这一幕会多么具有戏剧性。
现在已经是十二月,寒冷的十二月,就像这一年的八月让人汗流浃背,这个十二月的天气冷得让邓迪太太的小天窗一连几天都结了冰,冷得我们早上起来时呼吸都起了雾,我们不得不穿着衬裙上床睡觉。
在惠特斯特布尔的家里我们讨厌严寒,因为寒冷让捕鱼人的日子变得异常艰辛。我记得那些一月的夜里,我的哥哥戴维坐在客厅的火炉旁哭泣,仅仅是因为疼痛,因为生活的艰辛让他被冻坏的手指皲裂,让他的脚也生了冻疮。我记得自己的手指也很痛,我要处理一桶桶冰冷的冬季牡蛎,不停地把鱼从冰冷的海水里放进热汤中。
而在邓迪太太家,人人都喜欢冬天。他们说冬天越冷越好。因为冰霜和冷风能让剧场坐满。对许多伦敦人来说,一张音乐厅的票比一桶煤更便宜——就算没有更便宜,至少更有趣。与其在你可怜的客厅里跺脚拍手驱寒,为什么不和邻居一起在明星剧院或者百丽宫跺脚鼓掌呢,而且还有玛丽·劳埃德[24]陪你!在最冷的冬夜,音乐厅里都是哭泣的婴儿,婴儿的母亲把他们带去看演出,以免把他们留在家里睡觉——一睡着或许就会死在那阴冷潮湿的摇篮里。
不过那个冬天在邓迪太太的房子里,我们并不怎么担心被冻坏的婴儿。我们都愉快而无忧无虑,因为演出票卖得很好,我们的工作排得很满,也比以前更有钱了。十二月初,姬蒂和马里波恩的一个音乐厅签了约,整整一个月每晚演两场。得知不用在雪花纷飞的伦敦狂乱地穿梭,幕间只要坐在休息室聊天,我们很高兴。其他艺人——一个马戏团、一个魔术师、两三个喜剧歌星,还有一对侏儒夫妇组合“小矮人”——都和我们一样心满意足,我们相处甚欢。
演出在圣诞节结束。或许我该回惠特斯特布尔,我知道不回去的话家人会失望的。但是我也知道家里的圣诞晚宴是什么样的。二十个表兄妹挤在一张桌子周围,七嘴八舌,偷拿别人盘子里的火鸡。鉴于场面会如此混乱,我想他们大概不会想起我。但我知道如果我抛下姬蒂,她一定会想念我,我也会非常想念她,这一定会让其他人心情不快。因此我和她一起过了圣诞——当然还有永远在场的沃尔特。我们在邓迪太太的餐桌上吃鹅,喝香槟和纯麦芽酒,频频为新年干杯。
当然,还有礼物,有来自家人的礼物,母亲附了个措辞乏味的小纸条,我就不念出来给自己丢人了;有来自沃尔特的礼物(给姬蒂的是一枚胸针,给我的是一个帽针)。我给惠特斯特布尔寄了包裹,也给邓迪太太这边送了礼物。我给姬蒂的礼物是我能找到的最可爱的东西:一颗珍珠——一颗完美无缺的珍珠,上面镶着银,穿着一根链子。这比我以往买的任何礼物都贵十倍,因此我拿着它的时候双手颤抖。当我把它拿给邓迪太太看时,她皱了皱眉,说“珍珠代表眼泪”,并摇了摇头。她相当迷信。然而姬蒂觉得漂亮,立刻就系在脖子上了,然后拿了一面镜子看它垂在她可爱的锁骨沟上。“我不会摘下来的。”她说。她确实没有摘下,从那以后一直都戴着,哪怕在舞台上也戴在领带或者领结下。
当然,她也给我买了礼物,装在盒子里,系着缎带,用薄纸包着,打开一看是一条裙子——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裙子,一件深蓝色的晚装长裙,裙型修长,腰间有一条乳白色的绸缎腰带,胸口和裙裾镶着层层叠叠的蕾丝。我知道这条裙子对我来说过于精美了。我拆了包装,对着镜子比了比,然后摇了摇头,感觉颇受打击。“很漂亮,”我对姬蒂说,“可我怎么能接受呢?太漂亮了,你必须收回,姬蒂。太贵了。”
但是姬蒂看到我两眼放光地拿着这件衣服,只是笑我如此局促不安。“胡说!你也是时候穿点体面的衣服了,你那些从家里带来的旧衣服太破了,都是女学生穿的。我有一柜子体面的衣服,你也应该有。咱们买得起。而且,这件也没法退了,这是专门为你做的,就像灰姑娘的水晶鞋,你的尺寸特殊,别人没法穿。”
专门为我做的?那就更糟了!“姬蒂,”我说,“我真的不能要。我穿着不会舒服的……”
“你必须收下,”她说,“而且,”她用手指摆弄着我刚刚戴在她脖子上的珍珠,然后看着别处说,“我现在干出点名堂来了,不能让我的服装师一直穿着她姐姐的旧衣服跑来跑去。这不太合适,不是吗?”她说得如此轻松,但我突然间明白了她言语中的真相。我现在也有自己的收入了——我花了两周的薪水给她买珍珠和项链,但还是保留着惠特斯特布尔式的节俭,不舍得给自己花钱。不知她有没有觉得我寒酸,想到这个我的脸红了。
因此,我为了姬蒂把裙子留下了,并在几天后的一个晚上第一次穿上了它。那是个派对,马里波恩剧场的季末派对——我们在那里度过了十分愉快的一个月。那天场面盛大,姬蒂也为此给自己做了一条新裙子,一条可爱的低领短袖裙子,用中国丝绸做的,像玫瑰花苞一样粉嫩的颜色。我拿着裙子让她穿上,帮她系好。我看着她戴上手套,她美得令我充满渴望,粉红色的丝绸衬得她的红唇更红,脖颈更白皙,眼睛和头发的棕色更深。除了我给她的珍珠和沃尔特送的胸针,她没戴别的珠宝。其实这两样并不相称——胸针是琥珀色的。但是姬蒂穿什么都好看——哪怕是一串瓶盖挂在她脖子上,我想她看起来仍旧像个女王。
帮姬蒂系扣子耽搁了我自己更衣,我说她应该先下楼。当她穿戴完毕后,我穿上了她送给我的那件漂亮礼服,走到镜子前端详自己,看得眉头直皱。这件裙子让我发生了巨变,几乎是一种伪装。在半明半暗的灯光下,它和黑夜一样暗,让我的眼睛显得更蓝,发色变得更淡了,这条长裙和腰带让我显得比以往更高挑修长。我一点也不像穿着粉色裙子的姬蒂,而是更像一个穿着姐姐的舞会礼服戏耍的男孩。我解下发辫,梳了梳头——然后,因为没时间编辫子了,便在脑后挽起,插上一把梳子。我觉得这个发髻使我的下巴和脸颊显得更棱角分明,我原本就宽的肩膀显得更宽。我又皱了皱眉,移开了视线。就应该是这样的,我想,这裙子也有优点,会让我身边的姬蒂看起来更精致。
我下楼去与她会合。当我打开客厅的门时,我发现姬蒂在和其他人聊天,他们都安静地坐在晚餐桌旁。“小心肝”第一个看到我,然后捅了捅她身边的珀西,他从盘子里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吹了个口哨。西姆斯转过身来看着我,就像从来没有见过我一样——一勺子的食物停在空中,而他仍大张着嘴。邓迪太太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然后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喔,南希!”她说,“看看你!你变成了俊俏的淑女了!就在我们的屋檐下!”
听到这句话,姬蒂也转过身来看我——那一刻她的目光既惊奇又困惑,像是从来没有见过我似的,我不知道那会儿我俩谁的脸更红,我的,还是她的。
然后她挤出了一个微笑。“很好。”她说,然后移开了目光。因此我痛苦地想,这件衣服肯定是比我想象的更不适合我,我已经准备好参加一个糟糕的派对了。
但是派对一点也不糟糕,气氛真诚愉快,现场喧闹拥挤。经理在舞台的尽头搭了一个平台,一直延伸到观众席,这才装下了我们所有人,他还请了个交响乐团来演奏舞曲,在舞台侧边摆了桌子,放上馅饼、果冻以及一桶桶啤酒和一杯杯潘趣酒,还有成排的瓶装葡萄酒。
很多人夸奖我和姬蒂的新裙子,对我尤为赞美有加,笑容可掬,在拥挤的大厅里用嘴型对我说:“你今天真漂亮!”有个女人——魔术师的助手——抓住我的手说:“亲爱的,你今天晚上真是长大了,我都没认出你!”和邓迪太太一个小时前说的一样。她的话让我印象深刻。姬蒂一开始和我站在一起,但是过了午夜,她跑去加入了另一群人,聚在香槟桌边,而我躲在后面,心事重重。我还没有习惯把自己当作一个成年女子,但是现在,我穿着蓝色和乳白色的漂亮裙子,又是绸缎又是蕾丝,我开始觉得自己是个成年女子了——并且意识到自己确实是:我已经十八岁了,离开了父母家,或许是永远离开了,开始挣我自己的生活,并且在伦敦自己付房租。我仿佛是在远处看着自己——看着自己像喝姜汁啤酒一样喝着葡萄酒,和艺人一起聊天玩耍——我以前根本不敢这样;看着我自己从交响乐团的一个伙计手里接过一根烟,点着,心满意足地吞云吐雾。我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我都不记得了。我习惯了在姬蒂换衣服的时候帮她拿着烟,慢慢地自己也开始养成吸烟的习惯。我现在抽烟抽得很频繁,一半手指的指尖也变黄了——四个月前,它们还因为一直浸泡在牡蛎桶里而长期泛红并满是褶皱呢。
有个乐手——我想他是吹短号的——朝我这边迈出了殷勤的一小步。“你是经理的朋友吗,还是?”他说,“我以前没在音乐厅见过你。”
我笑了。“不,你见过我。我是南希,姬蒂·巴特勒的服装师。”
他扬起眉毛,然后侧过身去将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喔!确实是。以前我以为你还是个孩子呢。但是现在,我以为你是个演员,或者跳舞的。”
我笑笑,摇了摇头。然后他什么也没说,喝了口酒,擦了擦自己的胡子。“我想你应该会跳舞,对吧?”他说,“跳一曲怎么样?”他朝那群舞台后面跳华尔兹的男女点了点头。
“哦,不,”我说,“不行,我喝了太多香槟了。”
他哈哈大笑,“那更好!”他把酒放在一边,嘴里叼着香烟,然后把他的手放在我的腰间,把我抱起来。我颤抖了一下,他开始旋转,简直跳得像个小丑。我欢笑尖叫得越大声,他就带着我转得越快。很多人看向我们,又是微笑又是拍手。
最后他转晕了,差点摔倒,然后猛地把我放下。“现在,”他气喘吁吁地说,“告诉我,我是不是跳得很好?”
“哪有!”我说,“你让我头晕眼花得像条鱼一样,还有,”我摸了摸裙子的前面,“你弄坏了我的腰带!”
“我会帮你修好的。”他说着又去摸我的腰。我叫了一声,挣脱了他。
“不,你修不好!你赶紧走吧,让我安静一会儿。”此刻他抓住了我,挠得我咯咯直笑。被人挠痒痒总会让我笑出声来,不管是谁挠我。但是这么玩了一会儿他终于放弃了,回到他的乐队同伴那里。
我又用手拉了拉我的腰带,怕真的被他扯坏了,但看不清楚。我大口喝完手中的酒——我猜大概是第六七杯了,然后从舞台上溜走。我先去了洗手间,然后直奔楼下的更衣室。更衣室今天开着只是为了让女士们放外套,因此里面又冷又空又昏暗。但是有一面镜子,于是我走过去,瞄着镜子把我的裙子拉直。
我在那儿没多久,就听到过道里有脚步声,然后又安静下来。我转过头去看是谁,发现是姬蒂。她肩膀靠着门框,双臂交叉。她的站姿不像平常穿晚礼服时那样,而是像穿着裤子在舞台上时那么趾高气扬。她的脸转向我,我看不到她的头发和胸部,只看到她脸色苍白,裙子上有一块污渍,有人把酒泼在上面了。
“喔,姬蒂。”我说。但是她没有回应我的微笑,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我不确定地转回镜子,继续弄我的腰带。最后她终于开口了,我听出来她已经喝得烂醉。
“看到你喜欢的了?”她说。我吃惊地转过身去,她往屋子里迈了一步。
“什么?”
“我说,‘看到你喜欢的了吗,南希?’今晚每个人似乎都看到了。都看到了很吸引他们眼球的东西。”
我咽了咽唾沫,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她朝我走近,在我跟前停下来,用那同样平静而傲慢的眼神看着我,“你跟那个吹短号的打得火热,不是吗?”她说。
我眨了眨眼,“我们只是闹着玩。”
“闹着玩?他的手都把你摸遍了。”
“哦,姬蒂,没有这回事!”我的声音几乎在颤抖。我无法相信她会这样说,我和她在一起的这些日子她从来没有对我不耐烦过,从来没有对我提高过嗓音的分贝。
“没错,就是摸遍了,”她说,“我看到了,我,还有派对上的一半人都看到了。你知道他们很快就会怎么叫你吗?‘调情小姐’!”
调情小姐!我真是哭笑不得。
“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问她。
“因为事实就是这样。”她似乎瞬间变得愠怒,“如果我知道你穿上这件裙子只会跟人调情,就不会送给你这么漂亮的衣服。”
“哦!”我重心不稳地跺了跺脚,我猜自己也醉得和她差不多了,“哦!”我把手指插进晚礼服的领口,想要解开扣子,“你要是想要回去的话,我现在就把这该死的裙子脱下来!”我说,“如果你是这样想的话!”
听到我这么说,她又向前一步,抓住了我的胳膊。“别犯傻。”她的语气有些缓和了。我挣脱了她,继续脱衣服,但是白费力气,因为喝了酒,加上又惊又气,我的动作十分笨拙,怎么都解不开裙子的纽扣。姬蒂又抓住我,很快我们就几乎要打起来了。
“我不允许你说我卖弄风情!”她抓住我的时候,我说,“你怎么能这么说我?你怎么能这样?如果你知道——”我把手伸进领子,她的手盖住了我,她的脸向我靠近。看到这一幕,我立刻感到一阵晕眩。我以为我已经成了她的姐妹,正如她期望的那样。我以为我那压抑着的诡异欲望已经冷却消失了。现在我只知道她的胳膊环绕着我,她的手握着我的手,她的呼吸在我脸上发热。我抓住了她,不是把她推开,而是把她拉得更近。我们渐渐不再扭打,而是变得安静,我们的呼吸乱了,心也怦怦跳。她的眼睛睁得很大,像墨一样黑,我感觉到她的手指离开了我的手,移向我的脖子。
突然,走廊里传来一阵响动和脚步声。我怀里的姬蒂像是听到枪响一样吓了一跳,赶紧迅速往后退了几步。一个女人——魔术师的助手埃丝特出现在门廊的另一边。她脸色苍白,神情严肃。她说:“姬蒂,南,你们相信吗?”她拿出了一块手绢,用嘴咬着,“刚才来了个男孩,从查令十字街医院来的。他们说格利·萨瑟兰在那里”——就是那个和姬蒂一起在坎特伯雷游艺宫表演的喜剧歌手——“他们说格利在那里——他喝醉了,开枪自杀了!”
这是真的——第二天我们都听说了这个可怕的真相。我不用去怀疑,因为来伦敦以后就曾听闻格利是圈里公认的酒鬼。他每演完一场都要在回家路上去酒吧喝一杯。我们举行派对的那天他在富勒姆[25]喝酒,坐在一个角落的凳子上,听到坐在吧台的一个人说格利·萨瑟兰已经过了全盛时期,应该给更有趣的艺术家让路了。他说他看了格利最近的演出,觉得那些梗都不好笑。吧台服务员说格利听到这些话就跑去和那个男人握手,给他买了一杯啤酒,然后给所有人买了啤酒。跟着他回到家就拿出一把手枪,朝自己的心脏开了一枪。
我们在马里波恩那天晚上并不知道这些,只知道格利一阵痉挛,然后就离开了人世。但是这个消息结束了我们的派对,大家都像埃丝特一样紧张而悲痛。听到这个消息,我和姬蒂跑回舞台上,上楼梯的时候她抓住了我的手,但我想这是因为悲痛,而非出自温暖。经理让大家把所有的灯都点亮了,乐队也把乐器放在一旁。有些人哭了,那个刚才挠我的短号手抱住了一个发抖的女孩。埃丝特哭着说:“哦,太可怕了不是吗,太可怕了!”我想大概是因为喝了酒,大家感受到的冲击更大了。
然而,我不知该作何感想。我完全无法思考格利的事情,我的思绪还在姬蒂那里,在更衣室的那一刻,当我感觉到她的手在抚摸我时,我感觉到我们之间进了一步。那之后她就没再看我,现在她跑去和那个带来格利自杀消息的男孩交谈。然而,过了一会儿,我看到她摇着头走开,似乎是在找我,当她看到我在舞台侧边的阴影里等她的时候,走过来叹了口气说:“可怜的格利。听说他射穿了自己的心脏……”
“我想起来,”我说,“正是因为去看格利,我才第一次去了坎特伯雷,然后见到了你……”
她看着我,颤抖起来,一只手托着腮帮,满面愁容。但是我不敢上前安慰她,只是痛苦而惶惑地站在那里。
当我说我们该走了的时候——因为其他人都在陆续离开——她点了点头。我们回到更衣室拿外套,漆黑的屋子现在亮起来了,脸色苍白的女士们都拿着手绢擦眼睛。然后我们到后台入口,等着看门人叫的马车过来。好像等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凌晨两点我们才坐上回家的马车,在各自的座位上沉默不语,姬蒂只是时不时重复着:“可怜的格利!为什么会这样!”我依然酩酊,依然晕眩,依然被绝望的激情驱使着,但也依然迟疑不前。
这是一个寒冷而美丽的晚上,我们离开了派对的人群,街上十分安静。路上雾气深重,还结了冰,我时不时感受到马车轮子的倾斜,听到马步的打滑声和马夫的咒骂声。街上的冰霜反射出光亮,雾中的街灯散发着黄色的光晕。走了很久,我们都是街上唯一的一辆马车。这匹马、车夫、姬蒂和我可能是这座沉睡的石与冰的城市中唯一醒着的生物。
最后我们上了朗伯斯桥,姬蒂和我几周前还在这里看桥下的游船。现在我们的脸贴在车窗上,看着一切都变换了和白天不同的模样——那堤坝上的灯像一串琥珀珠子一样消融在夜色里,议会大厦投下锯齿状的巨大阴影,在河面上若隐若现。泰晤士河上的船只安静地停泊在那里,灰色的河水浑浊而黏滞,看起来十分诡异。
这一幕让姬蒂拉下窗户,用兴奋的高音呼喊着,让车夫停下来。然后她推开了马车的门,把我拉到了大桥的铁栏杆前,抓住了我的手。
“看。”她说。她似乎完全忘记了悲伤。在我们脚下的水中,有一块块六英尺长的冰块在水流中漂着,就像晒太阳的海豹。
泰晤士河正在结冰。
我的目光从河水转向姬蒂,又从姬蒂转向我们站着的大桥。我们身边除了车夫没有别人,他竖起了斗篷,遮住耳朵,往烟斗里装上了烟草袋。我又朝河面看去,看着那伟大而平凡的变化,如此轻易就屈从了自然的法则,却又稀奇而令人不安。
这就像是一个只为我和姬蒂出现的小小奇迹。
“一定很冷吧!”我轻声说,“想象一下如果这一整条河都结冰了,从这里一直到里士满。你会从河上走过去吗?”
姬蒂颤抖着,摇了摇头,“冰会裂开的,”她说,“我们会沉入河里淹死,不然就是搁浅,冻死!”
我以为她会笑,而不是给出一个认真的答案。我仿佛看到我们两个在一片比煎饼大不了多少的冰上,随着泰晤士河流向大海,也许还经过了惠特斯特布尔。
这匹马向前迈了一步,缰绳发出了叮当声响,马夫咳嗽了一声。我们仍盯着河面,不说话,也不动,最后我俩都感到悲伤。
姬蒂终于对我耳语:“是不是很奇妙。”
我没有回答,只是盯着浑浊的河水,它们打着漩儿,不情愿地从我们脚下的桥柱上流过。但是当她再次颤抖时我向她跨出一步,感觉到她也向我依偎过来。桥上寒冷刺骨,我们可以回到铁栏杆那里,躲进马车,但是我们都不想离开这结冰的河,或许,我们终于发现不想离开的,是彼此的体温。
我抓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在手套里僵硬冰冷。我把她的手放在我的脸颊上,也没有把它暖热。我的眼睛一直盯着桥下的流水,然后解开了她手腕的扣子,脱下了她的手套,把她的手指放在我的唇边,用我的呼吸让它暖和起来。
我轻轻朝她的指关节叹了一口气,然后把它翻转过来,朝她的手掌吹气。除了河上的波浪,再没有什么别的声响。然后,她用低沉的嗓音说:“南。”
我看着她,她的手还举在我的嘴边,我的呼吸仍温暖着她的手指。她的脸朝向我,目光深邃而奇特,就像我们脚下的流水。
我把手放了下来,她的手指还在我的嘴上,然后她慢慢地把手指滑向我的脸颊、我的耳朵、喉咙和脖子。她的面容颤抖了一下,对我耳语:“你不会告诉任何人的,对吧,南?”
我想我叹了口气,叹气是因为知道,终于,有需要保守的秘密了!然后我把脸贴近她,闭上了眼睛。
一开始她的嘴唇很凉,然后变得温热——那对我来说,似乎是这整座城市里唯一温暖的东西了。过了一会儿,她迅速看了一眼我们那个缩成一团的车夫,当她把嘴唇移开的时候,我的嘴唇又湿润又酸痛,赤裸地迎着一月的寒风,好像被她的吻带走了温度。
她把我拉进马车的阴影里,这样我们就不会被人看见了。我们又靠在一起亲吻,我的双臂环绕着她的肩膀,我感觉到她的手在我背后颤抖。从嘴唇到脚踝,透过外套和礼服的层层累赘,我感觉到她僵硬的身体贴着我的,我胸口贴近她的地方怦怦直跳,还有我们臀部贴近之处的脉搏、体温和缝隙。
我们就这样站了一分钟,或许更久,然后车夫调整了座椅,马车发出了一个声响。姬蒂迅速站开了。我的手还没有从她身上拿开,她握着我的手腕,亲吻着我的手指,发出了有些紧张的笑声,对我耳语:“你把我吻得丢了魂!”
她坐进了马车,我也跟着她爬进去,浑身颤抖,头晕目眩,我想这是因为激动和渴望。马车的门关上了,马夫唤了小马,马车颠簸了一下,开始蜿蜒前行。冰冻的河流留在我们身后,和刚刚发生的奇迹相比,它显得如此暗淡!
我们并肩坐着。她再次把手放在我的脸上,我颤抖了一下,下巴在她的手指上跳动。但是她没再亲吻我,而是把脸靠在我的脖子上,因而我触碰不到她的嘴,但我耳朵下面的肌肤感觉到了她嘴唇的热度。她那脱下手套的手洁白而冰凉,滑向我外套前面的空隙。她的膝盖紧靠着我的,当马车摇晃起来的时候,我感觉到了她的嘴唇,她的手指和大腿变得更沉重,更烫人,和我贴得更紧,让我真想在她的亲近下扭动并叫出声来。但是她没有对我说话,也没再吻我或者抚摸我。我只是无辜而畏缩地静静坐在那里,而她似乎也希望如此。因此,从泰晤士河到布里克斯顿的这一路是我经历过的最美妙也最糟糕的旅程。
最后,马车转了个弯,慢慢停下,我们听到车夫用马鞭的尾部敲了一下车顶,告诉我们到家了。因为我们太安静,他可能以为我们睡着了。
我依稀记得我们是怎么进入邓迪太太的屋子的——摸到了门钥匙,爬上昏暗的楼梯,进入了这所安详熟睡的房子。我记得我们停在天窗下,看见一片渺小而闪亮的繁星,姬蒂俯身开门的时候,我静静地把嘴唇贴近姬蒂的耳朵。我记得她怎样关上了我们身后的门,叹了口气,然后再次靠近我,将我拉近。我记得她不让我站起来点燃煤油灯,而是拉着我在黑暗中跌跌撞撞地摸进卧室。
我异常清晰地记得在那里发生的一切。
屋子里冷得很,脱光衣服简直是折磨,然而在强烈的本能冲动下,还穿着衣服更是折磨。我在剧院的更衣室里很笨拙,但是现在不笨拙了。我很快就脱得只剩内衣和内裤,听见姬蒂咒骂她的晚礼服扣子,于是过去帮她。有那么一刻,我为她解开衣服上的挂钩和丝带,她解开被钩在别针上的头发——我们就像站在舞台边上,在出场前以闪电般的速度换装。
最后她全身赤裸,只剩下脖子上的珍珠项链,她的身体落入我的手中,僵硬而冰凉,我感觉到她乳头的触碰和大腿之间的毛发。然后她走开了,床上的弹簧发出声响,我等不及脱下身上剩余的衣服,便跟着她来到床上,看到她在床单下发抖。我们的吻变得更从容,但也更激烈,最后,这阵寒意消退了,尽管我们还在颤抖。
然而当她赤裸的手脚贴近我的时候,我又突然害羞,突然畏惧了。我从她身边挪开,小声说:“我可以——碰你吗?”她又紧张地一笑,把头靠在她的枕头上。
“哦,南,”她说,“你不碰我的话我会死的!”
然后我殷勤地抬起手,用手指抚摸她的头发。我抚摸了她的脸,她弯曲的眉毛,她脸上的雀斑,她的嘴唇,她的下巴、喉咙、锁骨和肩膀……然后我的手因为羞涩而迟疑,直到她侧着脸,闭上眼,握住我的手腕,轻轻把我的手指拉向她的胸前。当我触碰她的胸部时,她叹了口气,转过身去,过了一两分钟,她又抓住了我的手腕,向身下移去。
她那里已经湿了,像天鹅绒一样光滑。当然,我以前从来没有这样摸过别人——除了有时候会这样触摸我自己。但抚摸她就像抚摸我自己,当我的手抚过她时,我感觉到自己的内裤也变得潮湿而温暖,我自己的臀部也在和她一样蠕动。很快我就停止了轻柔的抚摸,开始用力地摩擦她。“哦!”她轻声叫着,然后我摩擦得更快,她又“哦”了一声。然后是一连串的呻吟,伴随着低沉而急促的喘息。她晃动着,床也随之咯吱作响。她的手也开始不经意地摩擦着我的肩膀。仿佛整个世界都悄无声息,只剩下我那湿润的指尖在她两腿中央的动静。
最后,她喘着气,身体变得僵硬,把我的手甩开,沉重而慵懒地躺了下来。我紧紧抱着她,一起静静地躺了一会儿。我感受到她剧烈的心跳,等心跳稍微平复后,她动了动,叹了口气,然后用一只手捂住脸。
“你让我哭了。”她低声说。
我坐起来,“不会吧,姬蒂?”
“嗯,真的。”她又哭又笑地抽泣了一下,揉了揉眼睛。我握住她的手指,看到上面有泪痕。我握紧她的手,突然惶惑起来:“我弄疼你了吗?我是不是做得不对?我弄疼你了吗,姬蒂?”
她摇摇头,吸了吸鼻子,然后笑得自在些了。“弄疼我?不,没有。只是——感觉太棒了。”她微笑着说,“而且你——真棒。我——”她又吸了吸鼻子,把脸埋在我的胸前,躲开我的眼睛,“我——哦,南,我真的好爱你,太爱你了!”
我躺在她身边,用胳膊环抱着她。我忘了自己的欲望,而她也没有提醒我。我也忘了格利·萨瑟兰——三个小时前用枪射穿了自己的胸膛,因为有个人看他的表演没笑。我只是躺在那里,而姬蒂很快就睡着了。我端详着她的脸,她的脸在黑暗中十分白皙。我想着她爱我,她爱我——就像一个傻子手擎一朵菊花,扯着花瓣玩占卜,不停地赞美那最后一片被扯下的花瓣。
第二天一早,我们一开始都很羞涩,我想姬蒂是最害羞的。
“昨天晚上我们真是喝多了!”她说话的时候没有看我。有那么可怕的一秒,我以为只是因为喝多了香槟才让她依偎着我,说她爱我,那么爱我……但是她说着就脸红了。我不自觉地说出:“如果你说你昨晚说的话都不算数,哦,姬蒂,我会死的!”这让她抬起眼来看着我,我看出她只是在担心我可能还没醒酒……然后我们凝视着彼此,虽然我以前已经把她看过千遍万遍,但此刻却觉得自己仿佛第一次看她。我们已经在彼此身旁生活了半年,共眠了半年,但是我们之间始终隔着一层纱,而我们昨夜的呼喊和低语已经把这层纱扯掉了。她似乎脸红了,如同获得新生,因此我不敢按压她的肌肤,几乎害怕亲吻她的嘴唇会留下痕迹。
但我确实吻了她,然后悠闲地躺在那里,看她洗了脸和胳膊,穿上内衣和裙子,然后系上鞋带。她梳头发的时候我点燃了一根烟,划亮了一根火柴,盯着它被火苗吞噬,几乎烧着了我的手指。我说:“我刚认识你时常想,我一看见你就被点亮了,像一盏灯。我怕别人会看出来……”她微微一笑。我晃了晃火柴,“你不知道吗,”我又说,“你以前不知道我爱你?”
“我不确定,”她答道,然后叹了口气,“我不愿意想。”
“为什么不呢?”
她耸了耸肩:“和你做朋友似乎更轻松一些。”
“哦,姬蒂,我以前也是这样想的!哦!但那真是太难了。但是我想,如果你知道我像情人一样爱你——嗯,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事,你呢?”
她又走到镜子前面摆弄发辫上的发夹,背对着我说:“我从来没有像在乎你一样在乎别的女孩……”她说这句话时,我看到她的脖子和耳朵都红了,于是我自己也变得温暖无力而愚蠢,但我还是注意到她这句话的话外之音。
“那么,你以前也有过……”我平静地说。她的脸更红了,但是没有回答我。我也沉默了。但事实是,我太爱她了,不愿因为她在我之前可能吻过别的女孩而烦恼,“是什么时候,”我继续问,“你开始把我当作……什么时候你觉得你可能会——爱我?”
现在她转过身来笑了。“我记得有一百次,”她说,“我记得你把我小小的更衣室打扫得干净整洁,我记得我跟你吻别说晚安的时候你会脸红,我记得你在你父亲的餐桌上为我打开了一个牡蛎——我想那时我已经爱上你了,真的。我不好意思说,一定是在坎特伯雷游艺宫,我第一次闻到你手指尖的牡蛎味时,我就开始把你想成——我不该想的。”
“哦!”
“我更羞于启齿的是,”她用与刚才略有不同的语气说,“直到昨天晚上,我看到你和那个男孩嬉闹,我是如此嫉妒,这才意识到我有多么,多么的……”
“哦,姬蒂……”我迟疑了一下,“我真高兴你终于意识到了。”她的目光挪向一旁,然后过来拿走了我的烟,迅速亲了我一下。
“我也是。”
姬蒂弯下腰用一块布擦她的皮靴,我打了个哈欠。昨晚喝了那么多香槟,又如此兴奋,我也累了。我说:“我们一定得起床吗?”
“必须起来,因为已经快十一点了,沃尔特很快就要来了。你忘了?”
那天是周日,沃尔特要和以往一样带我们去兜风。我没有忘记——但是我没有时间和意愿去想这些日常琐事。这会儿听到沃尔特的名字,我变得思虑重重。现在发生的事情他应该很难接受。
姬蒂似乎明白了我在想什么,她说:“你和沃尔特在一起会不自在了,对吗,南?”然后她又重复了一遍昨晚在桥上对我说的话,“你不会说出去的,对吧,不会告诉任何人。你会小心的,对吧?”
我暗骂她的谨慎,却握住她的手亲吻了一下。“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很小心。只要你需要,我会永远都很小心。只要我和你单独相处的时候,能偶尔鲁莽一下。”
她笑了,但有点心不在焉。“毕竟,”她说,“事情并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但是我知道一切都变了——一切。
最后我也起床了,稍事梳洗,穿上衣服,姬蒂下楼拿来了茶和切片面包——“我简直无法直视邓迪太太了!”她说着脸又红了——我们在自己客厅的火炉前吃了早餐,亲吻着彼此嘴唇上的面包渣和黄油。
我们屋子里有一篮衣服,是服装商刚送过来的,还没有好好检查,等沃尔特到来的这段时间里,姬蒂漫不经心地整理着。她拿出一件非常精致的黑色燕尾服。“看这个!”她说道,把它套在裙子上,摆出几个舞蹈动作,然后轻轻地唱起来:“在房子里,在广场上,在院子里,”她唱着,“在大街,在小巷,在路上;向左转,右手边——你会看到我的真爱就在那里。”
我笑了。这是乔治·利伯恩[26]的一首老歌,七十年代每个人都会唱,我曾在坎特伯雷游艺宫听利伯恩本人唱过。这首歌写得有点傻气,有点荒谬,但很有感染力,姬蒂这样漫不经心地轻声唱起来真是甜蜜极了。
我咕咕叫着向她求爱,
像一只鸽子。
我单膝跪地宣誓,
如果我不再爱了,
就让山羊的头长在苹果树上,
如果我不再爱了!
我听了一会儿,然后加入了和声:
如果我不再爱了,
如果我不再爱了,
就让月亮变成绿色的芝士,
如果我不再爱了。
我们哈哈大笑,然后唱得更大声。我在篮子里找到了一顶帽子,扔给姬蒂,然后给自己翻出一件短外套和一顶帽子,还有一根手杖。我和她手挽手,模仿着她的舞步。这首歌变得越发荒唐可笑。
哪怕为了银行里所有的钱,
为了贵族和公爵的头衔,
我也不会拿心爱的姑娘去换,
我每看她一眼都欣喜若狂。
看见她跳波尔卡,
我会因为狂热的爱而昏倒,
就让纪念碑跳起角笛舞吧,
如果我不再爱了!
愿我们不再缴所得税吧,
如果我不再爱了!
我们在夸张的动作中唱完了这首歌,我转了个圈,然后愣在那里。姬蒂没有关门,沃尔特站在那里看我们,眼睛瞪得很大,好像受到了惊吓。姬蒂看看我,刚才抓着我的手立刻放下了。我拼命回想他刚才看到了什么。这首歌的歌词很愚蠢,但我们显然是唱给彼此的,而且是认真的。我们是不是还接吻了?我有没有碰姬蒂不该碰的地方?
当我站在那里胡思乱想的时候,沃尔特说话了。“天啊!”他说。我咬了咬嘴唇,但是他既没有如我想象那般皱眉头,也没有咒骂。相反,他给出一个灿烂的微笑,拍了拍手,然后走进屋里兴奋地搂住我俩的肩膀。
“天啊——就是这个!就是这个!哦,我以前怎么没有想到呢!这就是我们一直想要的。这个,姬蒂——”他指着我们的短外套、帽子还有男人一样的姿势说,“我们这样演就出名了!”
因此,我成为姬蒂情人的那一天,也加入了她的表演,开始了我的事业——我那短暂的、意想不到的,却非常美妙的事业——踏上了音乐厅的舞台。
5
一开始,想到要和姬蒂一起登台,我就感到绝望。毕竟我从来没有接受过训练,没想过上台,也不认为自己有什么特殊的才华。
“不,”那天下午当我终于明白了沃尔特的意图,我对他说,“绝对不行。我做不到。你们应该最明白我会怎么出丑,而且还会连累姬蒂出丑!”但沃尔特根本听不进去。
“你还不明白?”沃尔特说,“我们盼着能让演出脱颖而出、能让人记住都有多久了?这个就是办法!双人组合!来个士兵,和他的伙伴!或者一个花花公子,和他的朋友!总之,两个可爱的女孩穿着裤子,比单个更强!你们什么时候看过这种演出?我们会引起轰动的!”
“可能会引起轰动,”我说,“如果是两个姬蒂·巴特勒在台上。但是姬蒂·巴特勒和南希·阿斯特利,一个一首歌都没唱过的服装师……”
“我们都听你唱过一千次了,”沃尔特说,“你唱得非常好听。”
“我也从来没跳过舞。”我继续说。
“噗,跳舞!也就是在舞台上走两步。半条腿的傻子都会。”
“我从来没在一大群人面前唱过歌!”
“快板!”他不以为意地说,“姬蒂可以负责唱快板!”我气恼得笑出声来,扭过头看向姬蒂。她尚未发话,只是看着我,皱着眉头,咬着指甲盖。“姬蒂,”我说,“看在上帝的分上,你说他是不是疯了!”
她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继续咬指甲盖。她看了看沃尔特,又看了看我,然后眯起了眼。
“说不定可以。”她说。
我跳起了脚。“你们俩都疯了!想想你们在说什么吧。你们家里每个人都是演员。你们住在这种连狗都会跳舞的房子里。而我几个月前还在惠特斯特布尔卖牡蛎!”
“贝茜·贝尔伍德首演之前的四个月,还在纽卡特街剥兔子皮!”沃尔特握住我的胳膊,善意地说,“南,我不是逼你,但你至少也试试行不行。你看能不能拿一套姬蒂的衣服,好好穿上试试?姬蒂,你也去帮她。然后我们看看你们俩并排站一起怎么样。”
我转向姬蒂。她耸耸肩说:“为什么不呢?”
想想或许会觉得不可思议,这几个月来我经手了这么多漂亮的服装,却从没想过自己试穿一下。西装和草帽都是新的,还带着清晨的朝气。在此之前我都没有想过穿姬蒂的衣服,因为它们看起来太帅了,太特别了,更重要的是,这些衣服太有姬蒂的风格了,她赋予其魔法和魅力,让我不忍亵玩。我一直在照看这些服装,保证它们的清洁,然而从未在镜前举到自己身前比试。现在我半裸着站在冰冷的房间里,姬蒂在我身边,手里拿着一件服装,我们的立场对调了。
我脱下了裙子和衬裙,在胸衣外穿上一件衬衫,姬蒂找了一套黑灰相间的男士礼服给我,也找了一套类似的服装给自己。她打量着我。
“你必须把衬裤脱了,”她轻声说,“不然穿在裤子里面鼓鼓囊囊的。”门关得紧紧的,但能听到沃尔特在小客厅里踱步。
我脸红了,然后脱掉衬裤,把它踢在一旁,只穿着衬衫和一双丝袜站在那里,丝袜还吊在膝盖上。当我还是个小女孩时,曾穿着哥哥的衣服去参加过一个化装舞会。但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现在的感觉又不一样。我赤裸的臀部裹着姬蒂帅气的裤子,我扣上扣子,感受着曾经包裹着姬蒂那个柔软部位的地方。我向前走了一步,脸更红了。我觉得自己就像第一次有腿一样——或者说,第一次感觉到了身下的两条腿。
我靠近姬蒂,把她抱住。“希望沃尔特没有等急了。”我对她耳语。实际上,穿着这样一身衣服,又知道沃尔特在这么近的地方等着,抱着姬蒂有一种特别的刺激。
那种感觉——以及那之后无声的亲吻——让我穿着这条裤子的感觉更不可思议了。当姬蒂松开我去审视自己的衣服时,我看着她,有些惊讶。我说:“你每天晚上都穿着这样的衣服站在一整个音乐厅的陌生人面前,就不觉得浑身不自在吗?”
她系上背带,耸了耸肩,“我穿过比这更可笑的衣服。”
“我不是说这衣服傻。我是说——嗯,如果我穿着这样的衣服站在你身边,”我又走了几步,“哦,姬蒂,我想我会忍不住吻你的!”
她把手指放在嘴唇上,再掠过发际,“如果按沃尔特的计划做,你就得习惯。不然——哦,不然演出该多么怪异啊!”我笑了,但沃尔特的计划这几个字让我突然紧张得胃抽搐了一下,使我的笑声听起来虚伪做作。我盯着自己的两条腿。毕竟这条裤子对我来说太短了,我脚踝的丝袜都露出来了。我说:“这样不行吧,姬蒂?他不会真觉得可行吧?”
他真觉得可行。“哦,就是这样!”当我们终于打扮好了,他大叫一声,“哦,就是这样,你俩真是天作之合!”我从未见他这么兴奋过。他让我们站在一起,手挽手,又让我们转身,跳一遍他刚才见我们跳的舞。这期间他一直眯着眼在我们身边徘徊,摸着下巴点着头。
“当然,我们还得给你弄一套衣服,”他对我说,“确切来说是一系列服装,和姬蒂的搭配起来。”他把我头上的帽子摘了下来,于是我的辫子落在肩上。“你的头发得弄一弄,不过起码颜色很完美,刚好和姬蒂形成对比——顶层楼座的人也不会把你俩搞混。”他眨了眨眼睛,双手垫在脑后打量了我一会儿。他已脱下了外套,穿着一件有白色低领的绿衬衫——他一向穿得很华丽——腋下都汗湿了。我问:“你这话是认真的,沃尔特?”他点了点头:“是的,南希。”
那一整个下午他让我俩都忙了起来,我们完全忘了周日的散步计划,他付了钱把等在门口的车夫打发走了。屋子里空空荡荡,我们在邓迪太太的钢琴旁,像工作日一样认真起来,只不过现在我也在唱,不仅仅是像以前那样帮姬蒂和声,而是和她一起唱。我们又唱了一遍刚才沃尔特撞见我们时唱的歌《如果我不再爱了》,但是这次太紧张了,听起来糟透了。然后我们又试了几首姬蒂的歌,那些我在坎特伯雷听她唱过且烂熟于心的歌,于是听起来好些了。最后我们试着唱了一首新歌,是那时流行的西区歌曲之一——唱的是主人公漫步于皮卡迪利,口袋里装的都是金镑,路过的所有女士都朝他微笑眨眼——甚至现在的男装丽人还在唱这首歌。但这首歌是我和姬蒂先把它唱红的。那天下午我们一起练习这首歌,把歌词里的“我”都改成了“我们”,我们手挽手,在地毯上漫步,我们的声音越来越和谐,嗯,听起来比我之前想象的要美妙得多,也有趣得多。我们唱了一遍,又唱了第二遍、第三遍、第四遍,一次比一次自在、欢快,也越来越不确定沃尔特的计划是否愚蠢了。
最后,我们唱得嗓子都冒烟了,满脑子都被金镑和眨眼填满,他放下钢琴盖让我们休息。我们煮了茶,谈论了些别的事情。我看了看姬蒂,想起还有一件更迫切的乐事值得高兴,于是希望沃尔特赶紧离开。想着这件事,加之我也累了,不想再跟沃尔特多说,我想他也觉得我太累了。他很快就离开了,门关上后,我站起身来走向姬蒂,双手环抱住她。她不让我在客厅里亲吻她,片刻后,她领我穿过昏暗的客厅,回到我们的床上。在这里,我刚才在沃尔特面前迈步时习惯了的裤子突然又开始变得陌生。姬蒂脱了衣服,我把她拉过来,她赤裸的臀部贴近我的裤子,那感觉真是淫荡。她的手轻轻拂过我的扣子,直到我开始因为想要她的渴望而颤抖。然后她脱光了我的衣服。我们一丝不挂地躺在床单下,她又开始抚摸我。
我们一直躺着,直到大门开了,我们听到邓迪太太的咳嗽和“小心肝”在楼梯上的笑声。姬蒂说我们应该起来穿衣服了,不然其他人该觉得奇怪了。于是那天我第二次懒懒地看她起床洗漱,穿上丝袜和裙子。
我注视她时,把一只手放在胸前。我的胸口仿佛有什么东西在缓慢地伸展,烫得就像蜡烛的表面,被烛芯慢慢燃烧,然后掉落。我叹了口气。姬蒂听见我的叹息,看到我痛苦的表情,跑过来拉过我的手,把嘴唇轻轻地贴在我的胸口。
那时我十八岁,还什么都不懂。那一刻我以为我会因为爱她而死。
我们没有再见到沃尔特,也不再谈论他想让我和姬蒂一起上台的计划,直到两天后他拿着一个写着南·阿斯特利的包裹来到了邓迪太太这里。那是除夕,他来吃晚餐,并和我们一起等待午夜的钟声。当布里克斯顿教堂的钟声敲响时,他举起酒杯,大声说:“敬姬蒂和南!”他注视着我,又注视着姬蒂——看她看得更久,“祝她们的新组合获得成功,让我们名利双收,从1889年到永远!”我们和邓迪太太还有教授一起坐在客厅的餐桌旁,都跟着沃尔特说了一遍,并举起酒杯。但是姬蒂和我迅速地悄悄对视了一眼,我心想——带着难以抑制的喜悦和得意——可怜的人!他怎么会想到我们到底是在庆祝什么!
沃尔特这时才把包裹给我看,微笑着看我拆开它。但我已经知道里面是什么了:一件天鹅绒的西装,按照我的尺码和姬蒂的风格做的,只不过她的是棕色的,而我的是蓝色的,和我的眼睛颜色相称。我把它拿起来,沃尔特点了点头。“现在,”他说,“一切都不一样了。你上楼把它穿上,我们看看邓迪太太怎么说。”
我照他说的做了,然后在镜子前仔细打量着自己。我穿上了自己的黑色靴子,把辫子盘在帽子里。我在耳朵后面夹了一支烟,甚至还脱下了胸衣,让我的平胸显得更平坦。我看起来有点像我哥哥戴维——可能比他英俊些。我摇了摇头。四天前的那个晚上我还站在同一面镜子前,吃惊地看着自己打扮成了成年女子。现在,因为无声无息地去了趟裁缝那里,我就变成了个男孩,一个扣纽扣、系腰带的男孩。这个想法有些色情,我不应该放任自己想象下去。我立刻走到客厅,把手插在口袋里,在他们面前摆姿势,准备接受他们的赞扬。
然而当我站在地毯上,沃尔特却沉默不语,邓迪太太也若有所思。在他们的要求下,我挽着姬蒂的手一起唱了几首快歌,沃尔特站在我们身后,皱了皱眉,摇了摇头。
“不太对,”他说,“我不得不说,这样不行。”
我沮丧地转向姬蒂。她正在摆弄着项链,衔着链子,用牙齿轻轻触碰着珍珠。她看起来神情严肃,“有点怪,但我也说不上来哪儿怪。”
我打量着自己,把手从口袋里抽出来,抱在胸前,沃尔特又摇了摇头。“衣服很合适,”他说,“颜色很好,但就是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是什么呢?”
邓迪太太咳嗽了一声。“向前一步,”她对我说,“转过身来——对。乖,替我点根烟吧。”我照她说的做,她吸了一口烟,又咳嗽起来。
“她太像了。”最后,邓迪太太对沃尔特说。
“太像了?”
“太像了。她看起来就是个男孩。我知道她本来是要打扮成男孩的,但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我是说她就像个真正的男孩。她的脸、身材还有站姿都太像了。这不是我们想要的效果,对吧?”
这会儿我觉得更不自在了。我看了看姬蒂,她发出了不自然的笑声。但沃尔特不再皱眉,他的眼睛看起来像孩子一样又大又蓝。
“妈的,”他说,“不过邓迪太太,你说得对!”他用手扶着额头,走向门口,我们听到了他在楼梯上的沉重脚步,随后脚步声传到了我们头顶——西姆斯和珀西的房间里,然后是关门的声音。他回来时拿着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一双男鞋,一个针线盒,几条缎带,还有姬蒂的化妆盒。他把这些东西都扔在我身前的地毯上。然后,他急匆匆地说着“不好意思,南希”,便脱掉了我的短外套和靴子。他把短外套和针线包递给姬蒂,“腰上弄几个褶。”他指着衣服的缝线说。他把我的靴子扔在一旁,把另一双鞋递给我——是西姆斯的鞋,小巧的低跟,看起来很秀气。沃尔特用缎带在鞋带上系了个蝴蝶结,于是显得更秀气了。为了突出这个蝴蝶结,他抓住了我的裤脚,往里掖了掖——我没有穿靴子,于是便矮了一些。
然后他扶住我的脑袋,使其后仰,用姬蒂化妆盒里的胭脂红给我涂了嘴唇,又给我画了睫毛。他的动作就像女孩一样温柔。然后他从我的耳朵后面摘下香烟,扔进壁炉。最后,他转向姬蒂,打了个响指。她也被他的匆忙与急切感染,开始按照他的指示缝起衣服。此刻她把短外套举在身前,用牙齿咬断了棉线,他从她手中接过短外套,耸耸肩示意我穿上,又为我扣上胸前的扣子。
然后他向后走了几步,仰起了头。
我又一次凝视着自己。我的新鞋看起来很古典,很女孩子气,像圣诞童话剧里的男主角。裤子变短了,裤线也被破坏了。短上衣鼓了起来,伪造出了我胸部和臀部的曲线。但是比以前更紧了,穿着一点也不舒服。当然我看不到自己的脸,我得转过身去,盯着壁炉上的一幅照片,才能看到自己的眼睛和嘴唇,映在雷克迪·杰克的红鼻子和胡须上。
我看着其他人。邓迪太太和教授微微一笑。姬蒂现在一点也不紧张了。沃尔特的脸红了,似乎是惊讶于自己的巧手。他双臂交抱在胸前。
“完美。”他说。
在那之后,我就穿上了男装——并不是典型的男装,而是一种女孩穿的男装。我的舞台事业很快就拉开了帷幕。第二天沃尔特就把我的服装送到裁缝那里去,让她给我重新缝制好。一个星期内,他就从一个欠他人情的经理那里敲定了音乐厅和乐队,让我和姬蒂穿着互相搭配的服装上舞台练习。这和在邓迪太太的客厅里唱歌大相径庭。台下的陌生面孔、漆黑而空旷的音乐厅让我害怕,我安静而笨拙地站在那里,姬蒂和沃尔特十分耐心地教了我那几个简单的步子,但我也没学会。最后沃尔特给了我一根手杖,说我可以就站在那儿靠着它,让姬蒂跳舞。这样就好多了,我也自在了一些,这首歌听起来终于又有趣了。当我们唱完这首歌开始练习鞠躬的时候,乐队里有人鼓起掌来。
姬蒂坐下来喝了杯茶,沃尔特带我到顶层楼座,远离了其他人,他看起来很严肃。
“南,”他说,“我一开始就说了我不会强迫你,我说话算话。如果我强迫过哪个女孩登台表演,我就不干这行了。确实有这种人的,你要知道,有的人除了自己的荷包别的都不关心。但我不是那种人,另外,你是我的朋友。但是,”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我们三个都走到这一步了,而且你真的很棒——我保证,你很棒。”
“也许努力一下可以吧。”我怀疑地说。他摇了摇头。“不是的。过去的六个月,你没有努力吗?你不是几乎比姬蒂还努力吗?你和她对表演一样熟悉,你熟悉她的歌,她的演出,而且大多数都是你教给她的!”
“我不知道,”我说,“这一切都太突然、太不可思议了。我这辈子都爱着音乐厅,但是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登台演出……”
“没有吗?”他说,“真的没有?每次你在坎特伯雷宫看到喜剧演员把观众给迷住,都不曾希望台上那个人是你?你不曾闭上眼睛幻想过你的名字出现在节目单上,你的节目登上舞台?你不曾对着牡蛎桶唱歌,把它们想象成你的观众,让它们哭,让它们笑,让它们尖叫?”
我咬了咬指甲,皱了皱眉。“这是梦。”我说。
他打了个响指:“舞台正是由梦造就的!”
“我们在哪里开始?”我问,“谁给我们提供场地?”
“这里的经理就可以。今天晚上。我们已经讲好了!”
“今晚!”
“就一首歌。他会在节目单上给你留出位置。如果他们喜欢你,他会把你留下的。”
“今晚……”我绝望地看着沃尔特。他的表情十分和蔼,他的眼睛看起来比以往更湛蓝、更真诚了。但是他的话令我颤抖。我想到这个明亮而温暖的音乐厅里挤满了嘲讽的脸。我想到那个如此宽阔而空旷的舞台。我暗忖,我做不到,哪怕是为了沃尔特,哪怕是为了姬蒂。
我摇了摇头。他看到了,又迅速说起来——在我认识他的这几个月以来,这或许是他说过的最狡猾的话。他说:“当然,你要知道,既然我们想到了这个双人演出的主意,就不会放弃。如果你不想和姬蒂搭档,还会有别的女孩想。我们可以扩散这个消息,发布通知并且让人来试唱。你不必觉得让姬蒂失望了。”
我的目光越过他,朝舞台那边看去,只见姬蒂正坐在一束光的尽头,喝着茶,摇晃着腿,微笑着听指挥说话。我一想到她要和别人搭档——她要挽着另一个女孩的手在脚灯前迈步,另一个女孩的声音会与她融合——这我从来没想过。这比观众的嘲讽还可怕,比在无数个舞台上被观众嘲笑喝倒彩还可怕。
于是,那天晚上,当姬蒂站在舞台侧边等着主持叫她上台时,我也站在旁边,在一层油彩下淌汗,紧紧咬着嘴唇,都快咬破流血了。我的心曾因对姬蒂的欣赏和激情而狂跳,但从未像这样狂跳过,简直快跳出胸腔了,我觉得自己都被吓死了。当沃尔特跑过来对我们耳语,在我们的口袋里装满硬币时,我都没法给他应答。这时舞台上是杂耍表演。当表演的男人跑过去接他的棒槌时,我听到了地板发出的咯吱声,听到观众的掌声、赞叹和欢呼,然后是小木槌的噼啪声,接着杂耍演员带着他的道具朝我们这边跑过来。姬蒂用很小的声音对我说:“我爱你!”在渐渐升起的帷幕下,我感觉自己仿佛被什么东西推着,我知道自己必须在舞台上边走边唱了。
一开始,我被灯光晃得睁不开眼,根本看不到观众。我只能听到他们窸窸窣窣的声音,很吵,很近,似乎从四面八方传来。最后我踏出了那道光,看到许多张脸看向我,我几乎步履蹒跚起来,要站不稳了——如果不是姬蒂抓住我的胳膊。在交响乐的掩盖下,姬蒂小声说:“我们吸引住他们了!听!”我听到了,并意识到她是对的,这令人难以置信:台下有掌声,有友好的欢呼,当我们开始唱歌时,还有人期待地唱和;最后,从顶层楼座到前排座席都充满了欢呼和笑声。
这声音前所未有地鼓舞了我。突然,我想起学了一天都没学会的愚蠢舞步,于是不再靠着手杖,而是加入了姬蒂,在灯光下和她一起跳起来。我也明白了沃尔特在舞台一侧候场时想让我们做的事情:这首新歌唱到尾声时,我和姬蒂一起跑到舞台前,拿出他放在我口袋里的硬币——其实是巧克力做的金镑,只是外面包了一层金箔,看起来亮闪闪的——撒向哈哈大笑的观众,好多人伸出手来抓。
观众呼喊我们返场,但我们也没有别的可以演了,只能在帷幕慢慢落下的时候跳着跑回去,这时观众还在欢呼,主持人不得不维持秩序。下面那个节目是几个小杂耍,一个骑自行车的急匆匆地换下了我们,但是直到他演完,还有一两个声音叫我们返场。
我们成了那天晚上的热门节目。
回到后台,姬蒂吻着我的脸颊,沃尔特搂着我的肩膀,每个角落都传来愉快的赞叹,我吃惊地站在那里,不知该微笑着接受还是谦虚地拒绝。我们大约用了七分钟才走过欢呼的人群,但是在那短暂而愉快的瞬间,我突然明白了一个关于自己的真相,不仅让我惊叹,还让我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这个真相就是:无论我当女孩有多成功,都比不上扮成男孩获得的成就更大,哪怕是扮成一个很女孩子气的男孩。
于是我很快就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
第二天,我理所当然地剪了头发,换了名字。
我在巴特西的一家店里剪了头发,是那位给姬蒂剪头发的剧场发型设计师剪的。他给我剪了一个小时,姬蒂在旁边看着。最后我记得他把一面镜子举到他围裙领口的高度,警告我说:“好了,你看到了一定会尖叫的,找我剪短发的女孩没有一个看了第一眼不尖叫的。”我突然吓得颤抖了一下。
但是当他把镜子递给我的时候,我对自己的变化满意地笑了。他没有把我的头发剪得和姬蒂一样短,而是让它自然下垂到我的领口,是个波希米亚式的发型。没了辫子把头发拉平拉直,它令人吃惊地翘起来了,形成了几个发卷。有几束头发挡住了我的眉毛,他用手掌给我涂了点头油,让它变得像猫毛一样光滑,像戒指一样闪耀。我扭过头,抚摸着我的头发,发现我的脸颊变得更红润了。理发师接着说:“看吧,你肯定会觉得有点怪。”然后他教我怎么戴假辫子,像姬蒂一样把短发掩盖起来。
我什么都没说,但我脸红不是因为后悔,而是因为觉得自己剪短的头发和露出的脖颈很俏丽。我脸红是因为——就像我第一次穿上裤子那样——我觉得自己蠢蠢欲动,身上变得温热,变得想要姬蒂。真的,我穿得越像男孩,就越想要姬蒂。
而姬蒂,尽管看我剪头发的时候一直在微笑,但看到我又戴上假辫子就笑得更开心了。“这更像那回事儿,”当我站起来把裙子捋顺的时候,她说,“短发配裙子真是有点吓人啊!”
回到吉妮芙拉路,我们发现沃尔特正在那儿等着,邓迪太太在摆放午餐的碗碟,我的新名字就在这里诞生了,来和我大胆的短发相称。
在坎伯韦尔的首演我们觉得用平常的名字就可以,报给主持人的也是“姬蒂·巴特勒和南希·阿斯特利”。然而现在我们变得人气十足,沃尔特的经理朋友与我们签了一个为期四周的合约,问我们要在海报上印什么名字。我们知道必须保留姬蒂的名字,因为她在过去的半年里已经凭借这个名字获得了成功,但沃尔特说“阿斯特利”听起来太普通了,我们能不能想一个更好的?我觉得无所谓,说只要保留“南”就好了,因为这是姬蒂给我取的名字。我们吃午饭时,每个人都给我想了名字。“小心肝”说“南·洛夫”,西姆斯说“南·瑟金特”,珀西说“南·斯卡利特,不,南·西尔弗,不,南·戈尔德……”,每个名字都是一个美妙的崭新的我,就像站在货架杆旁试西服一样。
但是没有一个合适的——直到教授敲了敲桌子,清了清嗓子说:“南·金。”尽管我希望像很多艺人那样说,我的艺名背后有一个非常有趣或者非常浪漫的故事——我们在一个特别的地方打开了一本特别的书,然后发现了它,或者我在梦中听到了这个让我颤抖的名字——但我还是实话实说吧,其实就是我们需要一个名字,然后教授说了“南·金”,然后我觉得不错。
因此当天晚上我们回到坎伯韦尔的时候,就是用“姬蒂·巴特勒和南·金”的名字来重演我们头天晚上的戏码,并进行了一些改编。“姬蒂·巴特勒和南·金”出现在海报上,排名不断提升,从中间的位置提升到第二,又到了第一。我们不仅仅在坎伯韦尔演,几个月后我们得以在伦敦的二、三线音乐厅演出,直到后来又渐渐在一些西区的音乐厅演出……
我也说不出观众为什么会喜欢看我和姬蒂一起表演更甚于看姬蒂的单人演出。或许就像沃尔特预见的那样,因为我们的形式新颖——尽管后来有很多人模仿我们,但是在1889年以前还没有我们这样的组合。或许还是沃尔特预言的那样,一对穿男装、戴礼帽、穿长靴的女孩比单独一个更令人激动,更有魅力,更有一种说不出的活泼俏皮。我知道我们两个搭配起来真的非常俊俏,姬蒂留着深棕色的短发,而我的淡黄色头发柔顺闪亮;她穿着一英寸高的鞋子,我穿着女性化的平底鞋,那剪裁得当的西装凸显我苗条的身材和女性的曲线。
无论是什么造成了这些改变,效果还是不错的,不,简直是好极了。我们不仅大受欢迎,还出名了。我们的薪资上涨了,一个晚上在三个音乐厅演出,有时候是四个。现在,当我们的马车遇到交通拥堵,我们的车夫会喊:“我车里载的是姬蒂·巴特勒和南·金,得在十五分钟内赶到霍尔本的皇家剧院。麻烦让个路好吗?”另一辆马车的车夫就会为我们挪动一下,并且扬起帽子向我们的车窗微笑致意!现在我也和姬蒂一样收到了鲜花、晚餐的请柬,并且有歌迷向我索要照片和签名,给我写信……
过了好几个星期,我才明白这一切是真实发生在我身上的;过了好几个星期,我才相信观众是真的喜欢我。当我终于意识到的时候,我爱上了我的新生活,爱得深沉。成功的喜悦易于理解,让我快乐的是我的新技能——表演的快乐,展示的快乐,伪装的快乐,穿着帅气的演出服,唱着粗俗的歌——这是最让我震撼和激动的。在此之前,我在舞台一侧看姬蒂在舞台的灯光下和一大群吵闹的观众调笑就觉得满足,现在,我突然也加入了这个行列,被观众快乐而羡慕地凝视着。我无法控制地爱上了姬蒂,现在,我变成了姬蒂,我觉得我有一点爱上了自己。我喜欢我的头发,整齐又顺滑。当我穿裙子的时候,我很少注意自己的腿,然而现在,我发现我的腿纤细修长,腿形漂亮。
听起来很虚荣,但我并没有,也从来没有,因为比起自恋,我还是更爱姬蒂。我知道这个表演依然属于她。我们唱歌的时候,主要还是她在唱,我只是轻轻地给她一些简单的和声;当我们跳舞时,也是她跳那些高难度的舞步,我只是在她旁边漫步几圈,或是跳些滑步。我是她的烘托,她的回声,我是她巧妙地投射在舞台上的影子。但是,就像影子一样,我借给她棱角与深度,这一点很关键,是她以前没有的。
我的满足绝不是虚荣,而是爱。我们演得越好,我们的爱也越趋于完美。毕竟,这两样东西,演出和爱,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它们是一同诞生的,或者,我喜欢把它们看作相互催生的,演出只是爱在公开场合的表现形式。我和姬蒂刚成为恋人时,我向她保证“我会小心”。我说得很轻松,因为我以为这并不难。我信守诺言,从未在有人偷看或偷听的时候亲吻她、抚摸她或者对她说情话。但这并不容易,更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变得简单,只是变成了一种令人疲倦的习惯。当我们整个晚上都浑身赤裸地热烈拥抱在一起以后,白天保持距离保持冷静怎么可能容易呢?当我在私下里看她看到眼睛生疼,呼唤她甜蜜的名字呼唤到嗓子发疼的时候,在别人面前不注视她,咬住嘴唇不和她说话又谈何容易?和她一起坐在邓迪太太的餐桌上,在剧院的休息室里,或者走在伦敦的大街上,我觉得自己好像被铁链所束缚,被蒙上了眼睛,堵住了嘴。姬蒂允许我爱她了,但她说,这个世界只允许我做她的朋友。
她的朋友,以及她在舞台上的搭档。你或许不相信,和姬蒂缠绵虽然激情,却总像影子一样沉默,总得用一只耳朵听着走廊上的脚步声,跟在舞台上对姬蒂诉说爱语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我和她一起站在舞台的灯光下,在上千双眼睛的注视中,念着那些我烂熟于心的台词。双人演出和观众所想的不同,在我们的歌曲、舞步、金币、手杖和鲜花之后,还有我们两个人的秘密语言,我们不停交换着观众完全不懂的信息。这不是舌头的语言,而是身体语言,它的词汇是通过手指的接触、手掌的按压、臀部的贴近或者互相凝视和停止凝视来传达的,这些动作在说,你太慢了,你太快了,不是那儿,是这儿,很好,这样更好!就像我们在深红色的帷幕前躺在地板上亲吻和爱抚,并且还有人给我们鼓掌欢呼,付给我们薪酬!就像姬蒂说的——当我轻声对她说我在舞台上穿着裤子时更想吻她——“那得是什么样的演出啊!”但是,这就是我们的表演,只是观众不明白罢了。他们只是观看,看到的完全是另一种表演。
嗯,或许有些人明白了我们之间的悄然一瞥。
我之前提到了我的歌迷,大多是女孩,快乐而无忧无虑,她们聚集在后台入口,索要签名和照片,向我们赠送鲜花。但是每十个或二十个女孩里就会有一两个比其他人更疯狂、更莽撞,或者更害羞、更奇怪。在她们之中我注意到了一些特别的人。我说不上哪里特别,只是知道确实特别,这让她们对我的兴趣显得有点特殊。这些女孩给我写的信,就像她们在后台入口的举止一样,有的过分热情,有的过分矜持。有的信十分叛逆,叫人震惊,一下就吸引住了我。有个女孩写道:“请原谅我这样冒失地写信给您,我想说您真的很英俊。”另一个写道:“金小姐,我爱上你了!”有一个叫作艾达·金的粉丝问我们是不是表姐妹。她说:“我真的很喜欢你和巴特勒小姐,特别是你。你能给我一张照片吗?我想要一张你的照片,放在床头……”我给她寄了一张我最喜欢的照片,我和姬蒂穿着法兰绒长裤,戴着礼帽,姬蒂双手插兜,我用一只手抱着她,另一只手拿着烟。我给艾达签名“金送给另一位金”。想想这张照片会被一个陌生女孩钉在墙上或者放进相框,让她穿裙子的时候看着或者做梦时放在枕边,真是让人感觉不可思议。
有些人要求更猎奇的东西。她们问我能否送给她们一颗袖扣、西装上的一粒纽扣,或者一缕头发;我能否在周四晚上,或者周五晚上,系一条深红色的,或者是绿色的领带,或者在翻领上别一朵黄色的玫瑰;我能不能摆一个特别的姿势,或者跳一个特别的舞步。这样写信的人就知道我收到她们的信息了。
“扔了吧,”姬蒂说,“这些女孩不正常,你不能鼓励她们。”但是我知道这些女孩不像她说的那样,她们只是像一年前的我,但比我更勇敢,或者更鲁莽。这让我印象深刻,想到有女孩会看我,这本身就让我惊讶而激动——每个昏暗的音乐厅里都会有一两个女孩的心灵只为我跳动,会有一两双眼睛凝视着我,或许是毫不掩饰地凝视着我的脸,我的身体和服装。她们知道自己为何会凝视着我吗?知道她们在寻找什么吗?最重要的是,当她们看见我穿着裤子在舞台上迈步,唱着我曾暗送秋波的女孩、被我伤透了心的女孩时,她们看到了什么?她们看到我在她们身上看到的东西了吗?
“最好没有!”姬蒂说。当我和姬蒂说起这个想法时,她这样回答我。尽管她说的时候笑了,但笑声听起来还是有点不自在。她不喜欢谈论这些事情。
她也不喜欢有天晚上我们在更衣室里看到的两个女人——一位喜剧歌手和她的服装师,我觉得她俩和我们是同类。喜剧歌手打扮得花里胡哨,穿着一条带亮片的裙子,紧紧箍着胸部。她的女伴是个年长一些的女人,穿着普通的棕色裙子。我看见她在给喜剧歌手穿裙子,并未多想。但是当她把裙子扣紧时,她靠着歌手的脖子轻轻吹了一口气——歌手脖子上的粉扑得太多了。然后她在歌手耳边轻言几句,她们的头靠在一起哈哈大笑……于是我懂了,事实昭然若揭,她们是恋人。
这个想法让我的脸红得厉害。我看了看姬蒂,发现她也注意到这些小动作了。然而她垂下眼睛,双唇紧闭。当喜剧歌手上台前路过我们这里时,朝我眨了眨眼说:“我去取悦大众啦!”她的服装师跟着笑起来。她下台后回来拿化妆品,举着一根烟到处借火,点上烟以后,她又看了我几眼说:“你去芭芭拉的派对吗?今天演出结束后。”我说我不认识芭芭拉,她摆了摆手说:“哦,芭芭拉不会介意的。你跟我和埃拉一起去,还有你的朋友也一起。”她对姬蒂点了点头,看起来心情很好。但是姬蒂一直低着头系着裙子,这会儿抬起头,不自然地笑了一下。
“谢谢你的邀请,”她说,“但我们今晚有约了。我们的经纪人布利斯先生要带我们去吃晚餐。”
我睁大了眼,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有这回事。但歌手只是耸了耸肩。“真遗憾,”她又看了看我,“要不你让你的朋友和她的经纪人一起吃饭,你自己跟我还有埃拉一起去?”
“金小姐有事情要和布利斯先生商量。姬蒂不等我回答便开口了,她说得那么着急,喜剧歌手哼了一声,去找拿着篮子等着她的服装师了。我看着她们离开,她们没有回头看我。当我们第二天晚上去剧院的时候,姬蒂挑了一个离她们最远的衣钩,第三天晚上,她们就去别的剧院演出了……
到家以后,我在床上说,这样不太合适吧。
“你为什么说沃尔特要来?”我问姬蒂。
她说:“我不喜欢她们。”
“为什么啊?她们挺好的啊。挺有意思的。她们就像——就和我们差不多。”
我正抱着她,感觉到她突然变得僵硬。她推开我,抬起了头。房间里点着一根蜡烛,在烛光下,我看到她的脸苍白而震惊。
“南!”她说,“她们和我们不一样!她们和我们完全不一样。她们是女同!”
“女同?”我非常清楚地记得那一刻,因为我以前从来没听过这个词。后来我想起这件事时,倒是纳闷我以前竟然不知道这个词了。
而姬蒂说起这个词的时候却很害怕。“女同。她们专门亲女孩。我们可不是那样!”
“不是吗?”我说,“哦,如果有人付我钱,那我可真是太愿意把亲你当事业来干啦。你觉得会有人愿意付钱给我吗?那我马上就放弃演艺事业。”我想把她拉回我身边,然而她甩开了我的手。
“那你就不得不放弃演艺事业了,”她严肃地说,“我也得放弃,如果有人谈论我们的话,如果人们知道——我们是那样的。”
但我们是什么呢?我还是不明白。然而我问她时,她变得颇不耐烦。
“我们什么也不是!我们只是——我们就是我们。”
“但如果我们就是我们,那我们是在躲着谁呢?”
“因为没有人知道我们和她们——和那种女人的区别!”
我笑了。“有区别吗?”我又问。
她看起来仍旧严肃而愠怒。“我告诉你了,”她说,“你不明白。你不知道对和错,或者说,好和坏。”
“我知道这没有错,我们做的事情没有错。只是世界说我们错了。”
她摇了摇头说:“这是一回事。”然后她倒在枕头上,闭上眼,把脸转了过去。
我很抱歉自己取笑了她,但是,不得不说,她的沮丧让我觉得心里暖洋洋的。我抚摸了她的脸颊,朝她靠近,手从她的脸上挪下,犹豫地滑向她的睡衣,掠过她的胸和小腹。她挪开了些,我的动作慢下来,但并没有停下探索的手指,很快,我感觉到她的身体放松了,仿佛在鄙视自己这么容易就屈服了。我往下挪动了一点,抓住了她睡衣的边缘,高高掀起,然后我抓住我自己的衣服,让我的臀部紧贴她。我们像牡蛎的两扇壳一样与彼此紧紧贴合,你都没法在我们之间插入一把牡蛎刀。我说:“姬蒂,我们这样怎么会是错的呢?”但她没有回答,嘴唇向我贴过来,我感觉到她的吻,于是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她身上,叹了口气。
我就像是纳喀索斯,拥抱着自己即将沉入的池塘中的倒影。
我想,她说的是真的——我并不理解她。一直以来,一直如此,而事情向来这样:无论我们要如何掩饰我们之间的爱,无论我们要多小心地寻欢作乐,我都不会像她那样为此痛苦,因为这是多么甜蜜啊。在我的快乐之中,我也不相信任何在乎我的人会不为我高兴,如果他们知道。
如我所说,我那时还很年轻。第二天,当姬蒂还在睡梦中,我起床来到客厅,做了一件几个月来我一直想做却没勇气去做的事。我拿起一张纸和一支笔,写了一封信给我姐姐,艾丽斯。
我好几个星期没给家里写信了。有一次我告诉他们我也加入了表演,但只是一笔带过——我害怕他们觉得这样的生活对他们的女儿来说并不体面。他们给我回了一封简短而潦草的信,说他们会来伦敦游玩,来看一看我是不是真的过得很好——然后我赶紧回信叫他们别来,我太忙了,我的房间太小了……总而言之,我和姬蒂是多么“谨慎”!我对我的亲人如此冷漠,一点也不欢迎他们来访。从那以后,我们的通信就越来越少,我的舞台生涯他们也一无所知——我从未提起,他们也从未问起。
此刻我给艾丽斯写信说的也不是演出的事情。我写信告诉她我和姬蒂之间发生的事,告诉她我们爱着彼此,不是作为朋友,而是作为恋人。我们已经命运与共,她一定要为我高兴,因为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快乐。
那是一封长信,但我写得一气呵成,写完后,我觉得自己轻松得快飘起来了。我没有再读一遍就立刻放进信封,跑到邮局,姬蒂还没有起床我就回去了,等她醒了以后,我也没有提起这封信。
我也没有告诉她艾丽斯的回复。这封信是几天以后寄来的,在我和姬蒂吃早餐的时候送到,因此我一直把信藏在口袋里,等到独自一人才打开。我看了一眼,这封信写得非常工整,鉴于艾丽斯不是个擅长写信的人,我猜这大概是她反复修改的最后一稿。
和我的信不一样,艾丽斯的回信非常短,短到我百般不愿地记得信里所有的内容。
信里写道—
亲爱的南希:
你的信令我震惊,但我并不意外,因为自从你离家那天我就料到会收到这种东西。我看了这封信,真不知道是该哭一场还是气得扔了它。最后我把它烧掉了,我希望你也能理智一点,把我这封回信烧掉。
你让我为你高兴。南希,你要知道我一直把你的幸福看得比我自己的还重要。但是你也得知道,我是不会为你和那个女人的友谊高兴的,因为这是错误的,是不正常的。我不可能会喜欢你跟我说的事。你以为你很幸福,但你只是被误导了——这是那个女人,你所谓的“朋友”的错。
我真希望你没有遇见她,没有离开我们,而是待在惠特斯特布尔,在你真正属于的地方,和恰如其分地爱着你的人们在一起。
最后,还有些话我必须告诉你。父亲、母亲和戴维对此还一无所知,我也不会告诉他们,我宁可去死也没脸对他们说。你可千万别跟他们说这事,除非你不想干这行了,当初你正是为此而远离我们,并让他们永远为你心碎。
请你不要再跟我说更多可耻的秘密了。看好你自己要走的路,问问自己是不是走对了。
艾丽斯
她一定说话算话,没有告诉我们的父母,因为他们还在给我写信——仍旧很谨慎,很焦虑,但很和气。只是我现在从中得到的乐趣越来越少,我一直在想,如果他们知道了,会怎么说呢?他们还会这么和气吗?因此,我的回复也变得越来越短,越来越少了。
至于艾丽斯,在那封简短而痛苦的回复之后,她再也没有给我写过信。
6
那一年似乎过得飞快,当然,我们也比以往更忙碌了。从春天到夏天,我们继续唱那首关于金镑和眨眼的热门歌曲,也排了几首新歌,弄了些新花样,还有新的乐队、剧场和服装需要熟悉。我们的演出服越来越多,自己已经收拾不过来了,便雇了另一个女孩来接替我的工作——帮我们照管服装,在舞台侧边协助我们穿衣服。
我们变得有钱了,至少在我看来。刚开始在博孟塞明星剧院的时候,姬蒂一周拿几镑,而作为一个服装师,我觉得我分到手的已经不少了。现在我自己每周挣的钱是以往的十倍,甚至二三十倍还多。这笔钱对我来讲简直难以想象,或许我有点傻,我宁可不去想它,而是让沃尔特来打理我们的收入。我们出名之后,他给其他的艺人另找了经纪人,而他开始专门负责我和姬蒂。他为我们谈合约,做宣传,替我们管钱;他给姬蒂发工资,而我需要现金的时候就找姬蒂要,和以往一样。
我和姬蒂变得更亲密以后,再和沃尔特一起感觉就有点奇怪了。我们还是和以往一样经常和他见面,和他一起出门,和他一起在邓迪太太的钢琴前花很多时间排练(钢琴已经换了一架更贵的),他仍旧和以往一样善良而傻气,但兴致没有那么高涨了,像是站在阴影之中,因为姬蒂的魅力无疑在朝我这边散发出光芒。也许只有我是这么想的,但我为他感到抱歉,也不知道他会作何感想。我想他应该没有猜到我和姬蒂已经成了恋人,当然,这也因为我们在公共场合表现得非常冷静。
虽然那一年我们变得更有钱了,却还没有钱到可以挑选演出场地。整个九月我们都在特卡德罗表演,那是一个非常棒的剧院,也是我和姬蒂一年多前第一次到伦敦西区时沃尔特指给我们看的剧院之一。我们离开特卡德罗后,就开赴伊斯灵顿的迪肯音乐厅,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小而古老,观众都是从克拉肯威尔[27]来的,因此更加粗野。
我们并不介意吵闹的观众,因为在西区那些拘谨的剧院演出通常叫人紧张,那里的女士们都太有教养,穿得太得体,因而不会拍手跺脚,只有舞会上喝醉酒的时髦男士才会像音乐厅里正常的观众那样吹口哨和叫喊。我们以前没有在迪肯演过,但是在这条路北面的萨姆·柯林斯演过一次。那里的观众谦虚而快乐,都是劳动人民,还有怀里抱着孩子的妇女。我最喜欢这一类观众,因为不久以前我也是其中一员。
迪肯的观众明显比伊斯灵顿格林的寒酸一些,却同样友好,至少他们更欢乐,更愿意被演出的情绪感染。我们第一周的演出非常顺利,音乐厅里坐满了观众。第二周的周六晚上出了状况,那是九月底的一个周六晚上,雾气很重,天空是灰褐色的,整个街道和城里的建筑好像都有点模糊。
这种夜晚街上总是相当拥堵,那天晚上,从温德米尔大街到伊斯灵顿之间的路程走得格外慢,因为路上出了点事故。一辆货车翻倒在地,一群男孩跑过去骑在马脖子上,不让马站起来,我们自己的马车也被困在那里,差不多有半个小时动弹不得。因此我们迟了很久才到达迪肯,发现现场变得和街上一样乱。观众不得不等着我们,变得躁动不安。一个可怜的艺人被叫上去替场,他唱了一首喜剧歌曲,但是被残忍地起哄,最后他跳了一段木屐舞,两个粗鲁的观众上去把他的靴子拽了下来,扔到了顶层楼座。我们赶到后,上气不接下气地准备登台,心情十分紧张,而现场早已失控,人们大喊大叫,大笑着起哄。那两个粗人抓住了喜剧歌手的脚踝,他的头在脚灯的火焰上摇晃,头发好像要被烧着了似的。乐队指挥和几个舞台工作人员抓住了那两个粗人,想把他们拉到舞台侧翼。另一个工作人员站在旁边,被打懵了,鼻血直流。
我们和沃尔特在一起,因为与他相约演出结束后共进晚餐。此刻他看到发生在眼前的情景,惊呆了。
“我的天,”他说,“观众疯了,你们不能演了。”
他说话时,剧场的经理跑过来了,“不演了?”他被沃尔特的话吓到了,“她们必须演,不然观众就要暴动了。就是因为她们没上台,才会搞出这种麻烦。不好意思,女士们,准备开始。”他擦了擦额头,已是满头大汗。不过舞台上的迹象表明,这场恶战正在平息。
姬蒂看了看我,然后对沃尔特点点头,“他说得对。”然后对经理说,“告诉他们,我们要开演了。”
经理把手绢放回口袋,在姬蒂改变主意之前迅速跑了过去,但是沃尔特看上去神情严肃。“你确定?”他问我们。他朝舞台上看了一眼,两个闹事的人已被撵走,歌手被领到我们对面舞台侧边的一把椅子上,手里拿着一杯水。他的木屐似乎被观众扔回了台上,或是哪个好心人给他送回来了。无论如何,它们正整齐地码在他座位下面,摆在他瘀青的光脚旁边。然而,观众席还是有人在尖叫,有人在吹口哨。
“你们不必勉强,”沃尔特说,“他们搞不好会扔出什么,你们会受伤的。”
姬蒂整了整衣领,这时我们听到了更大的咆哮声,还有一阵雷雨般的跺脚,告诉我们该上台了。几秒钟内,音乐声从观众的喧闹中顽强地升起,奏响了我们开场曲的前几个小节。“如果他们扔东西,”她迅速地说,“我们就躲。”然后她向前走了一步,点头让我跟上。
在方才的一番混乱之后,观众和气友好地欢迎了我们。
“姬蒂你来了?”当我们走到灯光下跳起舞的时候,有人喊起来,“你们是不是在雾里迷路啦?”
“外面堵得吓人,”她朝观众喊回去,第一句就要开始了,她一步步进入角色,“不过没那天下午我和我朋友去散步那会儿堵。那天我们从帕尔默街到皮卡迪利就走了大半天……”她轻松地说着,与我们的歌曲无缝接合,我站在她旁边,比她的影子更加贴近而忠诚,她把我们带进了歌曲。
这首歌唱完以后,我们跑到舞台侧边,到我们的服装师弗洛拉那里换衣服。沃尔特站在旁边,看到我们就拍起手来,一副胜利的表情,他脸颊通红,露出了放松的微笑。
我们的第二首歌叫作《猩红热》,唱这首歌时我们穿着禁卫军的制服(红色的短外套和帽子,白色的皮带,黑色的裤子,非常帅气),一切进展顺利。然而下一首出了乱子。顶层楼座有个男人,我刚才就注意到他了,因为他是个大块头,很显然已经喝得烂醉,在凳子上呼呼大睡,两腿岔开,嘴也大张着,下巴在舞台的灯光下泛着光芒。据我所知,他可能是把刚才跳木屐舞的那阵喧闹都睡过去了,然而糟糕的是,这会儿他醒了。因为剧场很小,所以我看得很清楚。他醉醺醺地跨过了邻座的腿,走到了他那一排的边上,一路都在骂骂咧咧,每个被他踩到的人也都在骂他。最后他终于走到了过道,但是突然变得困惑起来。他没有去吧台,也没有去厕所,也不知道他那被琴酒或者威士忌灌晕的脑袋里在想什么,最后他一路摇晃到了舞台旁边,站在那里看着我们,双手揉着眼。
“这是什么玩意儿?”他在歌词的间歇说,非常大声。有几个人把视线转向他,有的在偷笑,有的发出啧啧声响。
我和姬蒂交换了眼神,还是保持着和她一样的步调和声音,我的眼睛依然闪亮,我也依然露齿而笑。这个男人骂得更大声了。人们刚才还在安静地酝酿着情绪,现在已经开始朝他叫嚷起来,让他住口。“把这个老酒鬼扔出去!”有人喊道。还有人说:“不要管他,亲爱的南!”这是一位坐在顶层楼座的女子。我朝她看去,推了推帽子——我的硬草帽,唱那首歌时我们穿着法兰绒长裤,戴着硬草帽——我看到她脸红了。
然而,这些喊话似乎让这个男人更为愤怒而困惑。有个男孩朝他走过去,但是被他打跑。我注意到乐队成员们的视线已经偏离了自己的乐器,眼神透着不耐。有人叫来音乐厅后面的两个门卫,他们眯起眼睛看向黑暗处。十来只手在观众席里挥舞着,指着脚灯旁的醉汉,他的胡须在热气中摇摆。
这会儿他开始用手掌敲打舞台了。我忍不住想朝他跳过去,在他的手腕上踩两脚(却怕他会拽住我的脚踝,把我拉到前排座椅上去),但我还是根据姬蒂的指令行事,她捏了一下我的胳膊,但眉头还是舒展的,表情也完全没有受到影响。我以为她随时都可能会放慢动作,跑去修理那个醉汉,或者叫门卫来把他撵出去。
门卫终于来了,想把他带走。他浑然不知,还在醉醺醺地骂着。
“这也叫歌?”他大喊着,“这也配叫歌?我要退票!你们听见没有?他妈的把我的钱退给我!”
“你他妈的,踹你屁股几脚你就老实了!”正厅后排的人喊道。然后一位女士喊起来:“别吵了行吗?你们吵得我都听不见女孩们在唱什么了。”
醉汉冷笑一声,清了清嗓子,然后吐了一口痰。“女孩?”他叫着,“女孩?你叫她们女孩?她们只不过是一对——一对女同!”
他使出全身力气喊着这句话,说出了这个姬蒂用过的词,我还记得那时她颤抖而紧张的样子!这个词听起来比彗星的爆炸还响!它从一面墙弹到另一面墙,就像一发跑偏的子弹一样。
女同!
听到这个词,观众也都被震惊了。突然有人“嘘——”了一声,喊声静下来了,尖叫也平息了。在灯光的变化下我看到了他们的脸,上千张脸,都是受到了惊吓的表情。
尽管如此,尴尬也只是持续了一会儿,观众或许很快就忘记了,又变得快活而吵闹起来。但是台下发生的一切,以及观众的沉默,让舞台发生了变化。
姬蒂僵住了,步履也蹒跚起来。我们刚才还手挽手地跳着舞,这时她张大了嘴,然后又闭上。她的声音,她那甜美、清亮而高亢的嗓音越来越小,最后停了下来。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事。我曾见过她在全场可怕的冷漠和诘问中应对自如,而在这一句醉话面前,她却垮了。
当然,我应该唱得更大声,围着她旋转,调动观众的情绪,然而,我只是她的影子。她突然停下来,把我的声音也带走了,我也变得一动不动。我看了看她,又看了看下面的乐队。指挥看出了我们的困惑,音乐一度放慢,甚至停了几秒钟,但很快又响起来了,比刚才更加欢快。
但是这旋律既没有感染姬蒂,也没有感染观众。在前排的一侧,门卫终于抓住了醉汉,拎起了他的领子。而观众没有看他,却看着我俩。他们看着我们,看到了什么呢?两个穿西装的女孩,头发剪得很短,还手挽着手。女同性恋!无论乐队怎么努力,醉汉的叫声似乎仍在音乐厅回荡着。
顶层楼座有人喊了一声什么,我听不见,但是传来一阵尴尬的笑声。
如果那声叫喊给整个剧院施了魔法,那么这阵笑声解除了它。姬蒂缓过神来,似乎第一次注意到我们两个手挽着手,于是叫了一声,甩开了我,似乎受到了惊吓。然后她用手捂着脸,低下头跑到了舞台的侧边。
我站在那里愣了几秒钟,晕眩而困惑,然后赶紧追随她而去。乐队慌乱地演奏着,观众席中有人开始叫喊,最后有人喊道“耻辱!”,跟着帷幕匆匆落下。
后台的一切都非常混乱。姬蒂跑到沃尔特那里,他环抱着她,看起来非常严肃。弗洛拉拿着一只没系鞋带的鞋站在一旁,有点不知所措,但一脸好奇。灯光、舞美和剧务都在旁边看着,窃窃私语。我跑到姬蒂旁边,想抓住她的胳膊,而她躲开了,好像我要打她一样,我立刻缩回去。就在这会儿,经理出现了,比刚才更加激动。
“我想知道,巴特勒小姐,金小姐,你们这是什么意思……”
“我也想知道,”沃尔特匆忙打断了他,“你为什么要把我的艺人送到这样一群乌合之众面前。这也能叫观众?我想知道为什么会有个醉汉来跑出来干扰巴特勒小姐,而你们的人过了十分钟才想到把他撵出去?”
经理气得直跺脚,“先生,你竟敢……”
“你竟敢!”
他们继续争论下去,我没有听,只是看着姬蒂。她没有哭,但是脸色苍白,全身僵硬。她的头还靠着沃尔特的肩膀,根本没有看我一眼。
最后,沃尔特哼了一声,把激动的经理支走了。他转向我说:“南,我要立刻带姬蒂回家。你们没法再演最后一个节目了。恐怕我们也不能一起吃饭了。我会叫一辆马车,你和弗洛拉带着衣服一起回去,好吗?我想赶紧把姬蒂送回吉妮芙拉路。”我犹豫了一下,然后再次看着姬蒂。她最后迅速抬眼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
“好吧。”我说,看着他们离开。沃尔特拿起他的斗篷披在姬蒂身上,姬蒂的肩膀很窄,斗篷的下摆都拖到了地上。她用斗篷紧紧裹着脖子,跟他匆忙离开,丢下怒气冲天的经理和一群窃窃私语的男孩。
我先在迪肯把各种盒子和包收拾好,然后把弗洛拉送回她在朗伯斯的家。回到吉妮芙拉路时,沃尔特已经走了,我们的房间里一片漆黑,姬蒂躺在床上,显然是睡着了。我弯下腰,摸了摸她的头。她没有反应,我也不想把她吵醒,让她更不开心。因此我只是脱了衣服,躺在她旁边,把手放在她的胸口。她做梦时心仍跳得很快。
迪肯那个灾难性的夜晚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变化,让有些事情变得蹊跷了。我们没有再去那里演出,而是结束了合约,赔了钱。姬蒂对合作的剧院变得更挑剔,她开始询问沃尔特跟我们同台的都是什么表演。有一次他安排我们和一个美国艺人一起——这个男人叫作“保罗”,或者“保利娜”,他的表演是在一个檀木的橱柜里进进出出,一会儿打扮成男人,一会儿打扮成女人,间或唱着女高音和男中音。我觉得这个表演挺不错,但是姬蒂看到他的节目,就让我们取消了演出。她说这个男人是个怪胎,会让人联想到我们俩也很怪异……
这场我们也赔了钱。到头来我对沃尔特的耐心大为惊叹。
这又是另外一个改变。我之前提到,沃尔特不再像从前那样兴致高昂,而是有些郁郁寡欢——自从我和姬蒂成为恋人,我和沃尔特之间的关系就变得微妙而有距离感。现在这种阴郁和距离又增加了。他依旧和善,但是这善意成了一种令人惊讶的僵硬。特别是姬蒂在场时,他变得更容易激动或者拘谨,然后又变得欢快,但那是一种刻意佯装的欢快,仿佛在为自己的古怪感到羞耻。他来吉妮芙拉路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最后,只有我们排练新歌,或者和其他艺人一起吃饭喝酒的时候,才能见到他。
我想念他,也惊讶于他的改变,但是我承认自己并未思虑太多,因为我以为我知道原因所在。那天晚上在伊斯灵顿他终于知道了真相,从醉汉的咆哮里,他看到了姬蒂的恐惧,看到了可怕的回应,于是理解了。他送她回家,我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因为没有人想去讨论那个可怕的晚上。他把她送回家,温柔地把自己的斗篷披在她颤抖的肩上,看她安全到家,然后就没别的了。现在他没办法自然地面对她,或许是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她,或许是因为我们之间的爱令他反感,所以他选择保持距离。
如果我们在邓迪太太家再住一阵子,我们的朋友就会注意到沃尔特的缺席,并追根究底。但是因为九月末的巨变,我们告别了吉妮芙拉路的房东,搬走了。
自从我们成名,就讨论过搬出去的事情,但是并没有很快实施,因为在这里一直很开心,离开这样一个快乐的地方似乎有些愚蠢。邓迪太太的家变成了我们的家。我们在这里第一次接吻,第一次宣告了我们的爱情,我觉得这是我们的蜜月之家。虽然这里太狭窄太简陋,虽然我们的服装在卧室里的占地面积已经超过了我们的床,我还是相当舍不得离开。
姬蒂说我们明明有钱住一个比这里大十倍的地方,却还在这里挤一张床,就显得奇怪了。她找了个房屋中介帮我们物色房子。
最终,我们搬到了斯坦福希尔,远在泰晤士河的另一边——我对伦敦的这个地区所知甚少(私底下觉得是个无聊的地方)。我们在吉妮芙拉路吃了告别晚餐,每个人都说他们特别舍不得我们离开——邓迪太太甚至哭了一会儿,说她的房子再也不会和以前一样了。因为“小心肝”也要走了,要去法国,在巴黎的一个剧院演出。一个吹口哨的喜剧演员会住进她的房间。读心术师有些中风的迹象,据说他会住进老艺人之家。西姆斯和珀西混得不错,准备等我们搬出去以后住进我们的房间,但是珀西找了个恋人,这个女孩让他们兄弟俩产生了矛盾,我听说他们后来不再一起演出了,而是分别在对立的乐团里扮起了游吟诗人。我猜剧院演员住的房子就是这样,总是拆散又重组。但是最后一天在吉妮芙拉路的时候,我几乎比离开惠特斯特布尔时还要忧伤。我坐在客厅里,看到自己的肖像也被挂在了墙上,和其他人并列了。我想到自己第一次坐在客厅的光景,现在距那时候还不到十三个月,我不知道在我身上发生的变化是否都是好的,我希望自己还是那个普通的南希·阿斯特利,而姬蒂·巴特勒仍旧像普通人那样爱着我,并不惧怕让全世界知道。
我们搬去的那条街很新,很安静,我感觉邻居也都是城里人,他们的妻子每天都待在家里,孩子坐在大大的铁制摇篮车里,由保姆们气喘吁吁地推着在花园的台阶上上下下地散步。我们租了车站附近一栋房子的顶层,房东夫妇住在楼下,但不怎么和我们打交道,所以我们很少见到他们。房间很不错,而且我们是第一批房客。家具表面不是抛光的木料,就是天鹅绒和锦缎,比我们以往用惯的都更精美,因此我们坐在沙发和椅子上都小心翼翼的。这里有三间卧室,其中一间是我的,当然,我只是把衣服放在衣柜里,把牙刷和梳子放在洗手池的架子上,把睡衣放在枕头下面,这是因为每周有三天,会有一个女孩来给我们做清洁。而我都是在姬蒂的卧室里过夜。那个大大的主卧有一张很高的床,是室内设计师给夫妇准备的。我躺在上面就想笑,“我们结婚啦,”我对姬蒂说,“我们其实也不必躺在这儿,如果我们不想。我可以把你抱到客厅的地毯上,在那里亲你!”但是我从来没有那么做过。尽管我们现在终于可以尽情玩闹了,却没有打破过去的习惯,仍旧低声诉说着爱语,在床单下面无声地亲吻着,像小老鼠一样。
当然,这是在我们有时间亲热的时候。现在我们一周要演六个晚上,而且也没有西姆斯、珀西和“小心肝”在演出以后让我们打起精神了,通常我们回到斯坦福希尔的时候累得倒头就睡,睡下就开始打鼾。到了十一月,我俩都疲惫不堪,沃尔特说我们应该休个假。我们讨论过去欧洲大陆旅行,甚至去美国,那里也有很多音乐厅,我们可以在那里悄悄积攒一些人气,而且沃尔特还有朋友可以给我们提供住宿。但是在定下这个旅行之前,有人邀请我们去霍克斯顿的不列颠剧院演童话剧《灰姑娘》,姬蒂和我分别扮演第一和第二男主角。这个邀请真是太棒了,让人无法拒绝。
我的音乐厅生涯虽然短暂,却很快乐。那个冬天在不列颠剧院扮演王子身边的丹迪尼[28]绝对是最令人满足的经历。每个艺人都希望能演童话剧,只有在像不列颠这么有名的剧院里演出过,你才知道原因所在。因为冬天最冷的三个月你都有着落了。你不必再从一个剧院跑到另一个剧院,不用担心你的合约。你混在演员和跳芭蕾舞的女孩之中,和他们成为朋友。你的更衣室宽敞私密又温暖——在里面更衣化妆就行了,不用再上气不接下气地赶到后台入口,或在马车里就扣好演出服的扣子。有人递来台词,你就念;有人教授舞步,你就跳;有人递上服装,你就穿——简直是你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的演出服,都是皮毛、绸缎和天鹅绒的,演出结束后你就把它递给负责打理衣橱的女士,她会替你修补或清洁。观众是你见过的最和善、最快乐的,不管你对他们喊些什么胡话,他们都会以尖叫和笑声来回应,这仅仅是因为圣诞节到了,大家都准备开开心心地度过。简直就像离开现实生活去度了个假,不同的就是有人每周付给你二十镑,如果你和我们当时一样幸运。
我们那年演的《灰姑娘》特别华丽。领衔主演是多莉·阿诺德,一个声音像红雀一样甜美的女孩,她以腰细著称,可以把项链当成腰带来用。看着姬蒂在台上搂着她,在午夜差一分的时候吻她,感觉还挺奇怪,但更奇怪的是观众里却没有人叫嚷“女同”,他们压根就没往那方面想,只会在王子和灰姑娘最后团聚、坐上六匹小马拉着的婚车时鼓起掌来。
除了多莉·阿诺德,童话剧里还有别的明星,有些是我买票去坎特伯雷游艺宫看过的,而现在和他们平起平坐让我觉得自己非常稚嫩。过去我只是在姬蒂身边唱歌,而现在我要演,和一个打猎的随从并肩走在舞台上,说着台词:“我的上帝啊,我们的主人卡西米尔王子去哪儿了?”我要拍大腿,说一些令人讨厌的双关语,要拿着一个天鹅绒的垫子跪在灰姑娘面前,把水晶鞋穿上她纤细的脚——刚好穿上,并带领观众欢呼三次。如果你看过不列颠剧院的童话剧,就知道它有多美妙了。在灰姑娘变身的那一幕,他们让一百个女孩穿上薄纱和饰有金边的衣服,用钢丝吊起来,在前排座椅上方飞舞。他们在舞台上搭了个喷泉,每一道水柱都被灯光打上了不同的颜色。扮演灰姑娘的多莉穿着结婚礼服,裙子是镶金的,紧身胸衣上缀着亮片。姬蒂穿着金色的裤子,闪闪发亮的背心,戴着一顶三角帽;我穿着马裤,天鹅绒背心,蹬着镶着银带扣的方头鞋。站在姬蒂旁边,喷泉洒着水,仙女们在头顶盘旋,小马驹们昂首阔步,踢着蹄子,我真不敢肯定自己是不是死在去剧场的路上,醒来便身处天堂。那些小马驹被炽热的灯光照久了,散发出一种特别的气味。我在不列颠剧院的每天晚上都能闻到那种味道,与音乐厅散发出的熟悉的灰尘、油彩、烟草和啤酒的味道混合。哪怕是现在,如果你问我天堂是什么样的,我还是会说,就是发热的马毛的味道,穿着亮片和金箔的天使,还有被红光和蓝光照亮的喷泉……
但是,那里面或许没有姬蒂了。
当然,我那时并没有这么想。我只是非常高兴能在心爱的人身边扮演一个角色,而且姬蒂的一举一动说明她也是这么想的。我觉得我们在不列颠剧院的时间比我们在斯坦福希尔的新家还长——穿着天鹅绒的演出服,戴着假发的时候比卸了妆的时候还多。我们和剧院里的人都成了朋友,包括芭蕾舞演员、看管衣橱的女孩、灯光、剧务、木匠还有跑堂的男孩。我们的服装师弗洛拉甚至还在他们中间给自己找了个情郎。他是个黑人,从沃平的一个航海之家出走,想加入一个游吟诗人剧团。但因为嗓音不够好,他成了一个剧场的工作人员。我想他的名字是艾伯特,但是和这个行当里的其他人一样,他对自己的名字不以为意,大家都叫他“比利小子”。他比我们中的任何人都更爱这个剧场,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里面。他和看门人以及木匠一起打牌,吊钢丝,系绳子,转动把手。他长得挺英俊,弗洛拉很喜欢他。他经常在我们的更衣室里待着,等着演出结束后送她回家,因此我们和他混得很熟。我喜欢他是因为他来自河畔,和我一样为了剧院的事业而离开了家人。在某些下午和深夜,我会留下姬蒂和弗洛拉去整理演出服,自己和他一起在昏暗而安静的剧院里散步。我们这么做只是为了好玩。他复制了不列颠剧院所有秘密尘封之处的钥匙,包括地下室、阁楼,还有古老的储藏室,他给我看了一篮一篮的演出服……有一两次他领我走到舞台一侧高高的大梯子上,进入舞台上空,我们的下巴贴着扶手,分享着一支烟,看着灰尘穿过绳网和平台,飘落在距离我们脚下六十英尺的地板上。
这一切就像再次回到了邓迪太太的房子里,和我们的朋友在一起的时光。除了沃尔特不再是其中一员。他只是偶尔才来不列颠剧院,并且极少去斯坦福希尔。他来的时候,我不忍看他如此局促不安,于是找借口跑到别的地方去,让姬蒂去和他说话。我注意到她也和他一样变得笨拙而拘谨。我似乎更喜欢收到他的信,而不是看到他本人。这些日子他通过邮局和姬蒂通信,我们的友谊就这样戏剧性地倒退了。但是姬蒂说她并不介意,我明白她是不想和他谈论起那些让她难受的事。沃尔特已经猜到了她的秘密,并厌恶这件事,我想这对她而言一定不好受。
7
圣诞节后的第二天,我们又开始在不列颠剧院演出了,之前的一周都在排练。因此那个圣诞节我们忙忙碌碌的,当母亲像一年前那样给我写信让我回家时,我不得不再次回信道歉,说我还是太忙了。如今我离开他们已经一年半了,也有一年半没有见过海,没有吃过一顿像样的牡蛎晚餐了。真是很久了,无论艾丽斯那封充满鄙夷的回信多么让人郁闷,我还是想念他们,想知道他们过得好不好。一月里的一天,我不经意中看到了自己漆着黄色珐琅彩字母的旧锡箱,我打开盖子,看到戴维放在箱子里的肯特地图,他画的那个指着惠特斯特布尔的箭头已经褪色。“提醒你家在哪里,以免你忘了”,他当时这么说是开玩笑,家里没有一个人觉得我真会忘了他们。但是,现在他们一定觉得我是真的忘了。
我砰的一声合上了箱子,觉得自己眼睛发酸。当姬蒂听到声音跑来时,发现我在哭泣。
“嘿,”她抱着我说,“这是怎么回事?该不是哭了吧?”
“我想家了,”我呜咽着说,“突然就想回家了。”
她摸了摸我的脸,然后把手指放在嘴边舔了舔。“卤水的味道,”她说,“所以你想家了。我都吃惊你竟然离开大海这么久,还没有像海藻一样枯萎。我真不该把你从惠特斯特布尔的海湾带走的,美人鱼小姐……”
听见她说出这个我以为她都忘记了的名字,我终于破涕为笑,然后叹了口气说:“我想回家,住一两天……”
“一两天!没有你我会死的!”她笑着说,看着别处,我猜她只是半开玩笑,因为这几个月来我们形影不离,一个晚上都不曾分开过。我感觉到我的胸口又像过去那样诡异地抽紧了,便迅速亲了她一口。她抬起手捧着我的脸,但又把目光移开。
“你必须回去了,”她说,“如果想家让你如此悲伤。我没事的。”
“我也不想这样。”我说。我的眼泪已经干了,现在轮到我安慰她了,“而且,我会等到我们在霍克斯顿演完以后再走,还有好几个星期呢。”她点了点头,看起来若有所思。
还有好几个星期,因为《灰姑娘》要一直演到复活节。但是在二月中旬我突然意外地自由了,因为不列颠剧院失火了。那年头剧院经常失火,音乐厅经常被大火夷为平地,然后重建得比原来的更好,也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妥。不列颠剧院的火灾很小,并没有人受伤。但是剧院得清空,因为出口出了问题。工作人员仔细检查过后,要求剧院装一个新的逃生门。完工之前,他把剧院给封了。戏票都退回了,道歉通告也张贴了,于是我们突然有了好几天假期。
姬蒂突然变得慷慨,让我回去,于是在她的催促下,我决定回家一次。我给妈妈写了封信,告诉她如果她还欢迎我,我第二天就回家。第二天是周日,我会在家住到周三晚上。然后我就去给家人买礼物。我想,多日没回家,带着从伦敦买的一大包礼物回去肯定会令人激动。
尽管如此,和姬蒂告别还是不容易。
“你会好好的吧?”我对姬蒂说,“一个人在家不会孤单吧?”
“我会孤单死的。我想等你回来就会发现我已经孤单地死掉了!”
“你为什么不和我一起回去呢?我们可以坐晚一点的那趟火车。”
“不,南,你回去见家人不该带着我。”
“我每一分钟都会想着你的。”
“我也会想着你的。”
“哦,姬蒂……”
她一直在用项链上的珍珠轻叩自己的牙齿,我吻她的时候感觉到它冰冷光滑而坚硬。她让我吻她,微微偏过头,我们摩挲着彼此的脸颊,她的胳膊环抱着我的腰,让我紧紧贴着她,仿佛爱我胜过一切。
当我那天回到惠特斯特布尔时,发现一切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都变得狭小而晦暗,天空比我印象中更低,没有那么蓝,只有大海更宽阔了。我透过马车的车窗凝视着一切,看到父亲和戴维在车站等我。在他们看到我之前,我先看到了他们。连他们看起来都不同了,想到这里,我感觉到一阵疼痛的爱怜和莫名的悔意。父亲看上去更苍老了,有些驼背,戴维变得更壮实了,脸色更为红润。
当他们看到我从火车下到站台,便飞跑过来。
“南南!我亲爱的女儿!”这是父亲。我们笨拙地拥抱着,因为我拿着大包小包,还戴着面纱。一个包掉在地上,他弯下腰去捡,然后忙着帮我拿其他的。同时,戴维握着我的手,透过面纱的网眼亲了亲我的脸颊。
“看看你,”他说,“从头到脚都打扮起来了,简直是个淑女了,你说是不,老爸?”他的脸变得更红了。
父亲直起身子,打量着我,然后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都要堆到眼角了。
“棒极了,”他说,“你妈都要认不出你了。”
我想我确实穿得太华丽了,但是直到那一刻才意识到。这些日子我穿的都是好衣服,已经很久不穿刚离开家时穿的那种小女孩的旧衣服了。那个早上我只是想让自己看起来漂亮一些,但现在我觉得拘谨。
当我挽着父亲的手走回我们的牡蛎餐厅时,这种拘谨也没有消失。我们的家比以往更寒酸了。店门口挡风板上的蓝色油漆开始脱落,上面写着“阿斯特利的牡蛎餐馆,肯特第一”的牌子也有一侧垂落下来,被雨水泡得褪色了。我们家的楼梯狭窄而昏暗,屋里的房间比印象中更小更挤。最糟糕的是,无论街道、台阶、屋子,还是里面的人,都是一股鱼腥味!曾经,我熟悉这种味道就像熟悉自己腋下的味道一样,然而现在,我想起自己曾身处这种味道,曾对它习以为常,真是吃了一惊。
我希望我的惊讶能在大家迎接我的躁动中平息。我期待着母亲、艾丽斯会在家里等着我。她们确实在等我,但还有好多别的人,每个人见到我都欢呼着跑过来拥抱我(除了艾丽斯),我不得不微笑着,被他们拥抱得差点喘不过气。罗达也在那儿,她依然是我哥哥的恋人,看起来更鲁莽了。罗西娜婶婶也来欢迎我回家,还带着她儿子,我的堂兄乔治,以及她的女儿丽莎,还有丽莎的宝宝——其实现在已经不是个宝宝了,而是长成了一个穿着褶边衣服的小男孩。我看到丽莎又怀孕了,挺着大肚子,其实我之前已经在信里得知,但是忘了这事。
受到所有人热情迎接之后,我摘下帽子,脱掉厚厚的外套。母亲上下打量着我说:“我的天,南南,你真是长高了,变漂亮了!我真觉得你长高了,比你爸还高。”确实,我在那个拥挤的屋子里觉得自己长高了,但并不是因为我真的长高了——我只是站得很直。我环顾四周,有点骄傲,尽管仍旧拘谨。我坐下来,有人给我端来一杯茶。我还是没有和艾丽斯说一句话。
父亲问起姬蒂,我说她挺好的。她在哪里演出?家人问我。我们在哪里住?罗西娜婶婶问,有传言说我也登台了?我只是简单答道:“有时我也和姬蒂一起表演。”
“哇,很棒啊!”
我也不知道是出于哪种神经质让我仍旧不把自己的成功告诉他们。我想是因为我的演出——我之前也提到了——和我的爱情密不可分。我不能让他们打探到这些,对此不悦,或者一不留神把这种想法告诉别人。
我想我是有点一本正经,实际上,我和他们团聚了还不到半小时,我的堂兄乔治就说:“你的声音是怎么搞的,南南?你听起来拿腔拿调的。”我惊讶地看着他,接下来开始认真听自己说话。他说得没错,我的声音确实变了。我并没有像他说的那样装腔作势,而是听起来像剧院的人了,我从演小贩的和演丑角的人那里听来一种奇怪的、混杂的舞台腔,并不知不觉地学会了。我听起来很像姬蒂,甚至偶尔也像沃尔特。在此之前我从未意识到。
我们一起喝了茶,大家都忙着逗那个小男孩。有人把他递给我,然而当我接过他时,他哭了。
“哦,天!”他的妈妈挠着他说,“南希姑姑会觉得你是个爱哭鬼的。”她从我手中接过孩子,把他举在我面前,“握手!”她抓着他的胳膊摇晃着,“和南希姑姑握手,像个小绅士那样!”他在她膝盖上扭动,像马上要发射的手枪,但是我尽责地抓住了他的手指,握了握。当然,他很快就把手抽走了,然后哭得更大声。每个人都笑了。乔治抓住了这个孩子,把他高高举起,他的头发都碰到天花板了。“谁是小战士?”乔治问他。
我朝艾丽斯看去,而她避开了我的目光。
这孩子终于安静下来,屋子里也暖和起来。我看见罗达靠在我哥哥身边耳语了几句,然后他点了点头,她咳嗽了一声。她说:“南希,你还没有听说我们的好消息呢。”我认真地看着她。她脱掉了外套,我看到她的脚上只穿了一双羊毛袜子,似乎已把我家当成自己家了。
这时她伸出一只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细小的金戒指,上面嵌着个小小的宝石,不知道是蓝宝石还是钻石,太小了,看不出来。那是枚订婚戒指。
不知为什么,我竟然脸红了,挤出一个微笑。“哦,罗达!我真为你高兴。戴维,真是太好了!”其实我并不高兴,这件事一点也不好,想到要有一个罗达这样的嫂子——简直是最不讨人喜欢的一类,实在是糟糕透了。但我的声音一定是听起来欢喜雀跃,因为他俩看起来得意扬扬,红光满面。
然后罗西娜婶婶朝我的手点了点头说:“你有对象了吗,南南?”
我看到艾丽斯在座椅中挪动了一下身子,摇了摇头说:“还没有。”父亲开口说话了,而我不想让话题朝这个方向发展,于是起身去拿我的包,“我给你们带了礼物,”我说,“从伦敦带回来的。”
大家窃窃私语,发出了兴奋的回应。母亲说我不必这么客气,但还是戴上了眼镜,露出期待的表情。我先走向罗西娜婶婶,给了她一大袋礼物,“这些是给我的乔叔叔、麦克,还有女孩们的。这个是给你的。”然后是乔治,我给他买了一个银色的便携小酒壶。然后是丽莎以及她的宝宝。我在这个小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走到艾丽斯面前:“这是给你的。”她的袋子是最大的,里面是一顶帽子,一顶装在帽盒里的帽子。她带着我所见过的最矜持、最生硬的微笑接过袋子,缓慢而不自然地拉扯着上面的丝带。
现在,除了我,每个人手里都有礼物了。我看着他们拆礼物,亲吻我的手,对我微笑。礼物一个一个拆开了,大家在十一二点的日光下端详着,屋子里突然变得安静。
“我的天,南希,”父亲开口说道,“我们真为你骄傲。”我给他买了条表链,和沃尔特戴的一样粗一样亮。父亲举起手,这条链子被他红红的手掌和褪了色的羊毛外套衬托得更闪亮了。他笑着说:“我戴着看起来还真像那回事,不是吗?”然而他的笑声听起来却不那么自然。
我看着母亲,她的礼物是一把镶银的梳子和一面配套的镜子,她把它们放在膝盖上,仿佛不敢去拿似的。我立刻想到了我在牛津街购物时从没想到的事情——这些东西放在她那把手都褪了色的旧抽屉里,在她廉价的彩色香水瓶和面霜盒子旁边,看起来会多么突兀啊。我们目光相接,我看出她也是这么想的。“真的,南南……”她说。她几乎证实了我的想法。
大家比较着各自的礼物,屋子里到处都是窃窃私语。罗西娜婶婶举起一对石榴红的耳环,眯着眼睛看。乔治摆弄着他的小酒壶,紧张兮兮地问我,我是不是赌赢了赛马。只有罗达和我哥哥看起来真心喜欢他们的礼物。我给戴维买了双鞋,上面的图案是手工刺绣的,鞋子软得像黄油一样。他用指关节轻敲着鞋底,踩着地上的包装纸过来亲我的脸颊。“你真是个小天使啊,”他说,“我要留到结婚那天穿,变成全肯特最时髦的小伙儿!”
他的话似乎提醒了每个人的礼节,大家突然站起来亲吻我或感谢我,屋里出现了一阵尴尬的踱步。我的目光越过他们的肩膀,看到艾丽斯还坐在那儿。她拿掉了帽盒的盖子,但没把帽子拿出来,只是无精打采地捧着盒子。戴维看出我在看她,便问道:“你的礼物是什么,妹妹?”当她不情愿地把盒子拿给他看时,他吹着口哨说,“简直惊艳啊!帽檐上还镶着羽毛和钻石。你不戴上看看?”
“等会儿吧。”她说。
此刻每个人都看着她。
“哦,这帽子真是漂亮!”罗达说,“多可爱的红色啊。这种红色叫什么,南希?”
“水牛红。”我痛苦地回答,感觉自己愚蠢万分,好像我给他们的是一堆垃圾——用薄纸、丝带和绸缎包着的线团、烛台、牙签和石头。
罗达没有注意到。“水牛红!”她叫起来,“哦,艾丽斯,别扭捏了,戴上给我们看看嘛。”
“戴上嘛,艾丽斯。”罗西娜婶婶说,“不然南希会觉得你不喜欢的。”
“好了好了,”我赶紧说,“让她等会儿再戴吧。”但是乔治马上就跑到艾丽斯跟前,从她手中拿过帽子,想给她戴上。
“来啊,”他说,“我想看看你戴上会不会像头水牛。”
“走开!”艾丽斯说。他们扭打起来。我闭上眼,听到有东西被撕裂的声音,紧接着就看到我姐姐膝上放着帽子,乔治手里拿着半根羽毛,人造的宝石掉落下来,找不到了。
可怜的乔治倒抽了一口气,开始咳嗽。罗西娜婶婶严肃地对乔治说:这下你称心如意了吧。丽莎拿过帽子和羽毛,笨拙地想把它们粘回去。“这么漂亮的帽子。”她说。艾丽斯哼了一声,用手捂住眼睛匆匆跑了出去。父亲说:“哇,怎么搞的!”他仍旧握着闪闪发光的表链。母亲看着我,摇了摇头。“真是可惜,”她说,“哦,南希,真可惜啊。”
罗西娜婶婶和表姐妹们走后,艾丽斯也肿着眼睛去朋友家了。我把行李拿到我的老房间里,洗了把脸。过了一会儿我走到楼下,发现我带回来的礼物都已经收好了,罗达在厨房里帮母亲削土豆、煮土豆,当我提出要帮忙时,她们把我支走了,说我是客人。于是我跑去和父亲还有戴维坐在一起,他们和平常一样埋头看报,似乎觉得这样能让我轻松自在些。
我们吃了晚饭,然后到海滩上散步,向大海里扔石子。这海呈现着铅一样的灰色。远处有一两艘帆船和游艇,是开往伦敦的,去往姬蒂的方向。姬蒂在干什么呢,除了想我。
然后我们喝了茶,又来了更多的表兄妹,感谢我给他们带的礼物,求我给他们看一眼我漂亮的新衣服。我们坐在楼上的房间里,我给他们看了我的裙子、带面纱的帽子,还有带花纹的长筒袜。大家聊起了小伙子们。我听说艾丽斯已经和托尼·里夫斯分手了——我很吃惊她没有亲口告诉我。他们说她开始和一个在造船厂里工作的男孩交往,他个子更高些,但不如托尼有趣。弗雷迪,我的旧情人,也找了个新女友,好像想和她结婚……他们再次问我有没有对象,我说没有。不过因为我犹豫了一下,他们笑了,说一定是有。为了让他们安静,我只好点头。
“有一个男孩,是交响乐团里的短号手……”我移开目光,仿佛想起他让我感到悲伤似的。我感觉到他们在面面相觑。
“那巴特勒小姐呢?她肯定也有男朋友了吧?”“对,有个叫沃尔特的男人。”我恨自己这么说,心想如果姬蒂知道了,肯定会笑话我。
我忘了他们都睡得很早。表兄妹们十点钟走了,到了十点半每个人都在打哈欠。戴维把罗达送回家,艾丽斯向大家道晚安。父亲起来伸了个懒腰,过来抱了抱我说:“你能回来我们真是太高兴了,南希,你长大了,变漂亮了!”然后母亲也笑了,这是我那天头一次看她展露真心的笑。这一刻我才真正庆幸自己回到家了,回到了他们中间。
但是这阵喜悦并没有持续太久。过了几分钟我也向他们道了晚安,然后就剩下我和艾丽斯在我们的——不,在她的房间里。她躺在床上,但灯还亮着,她的眼睛也睁着。我没有脱衣服,背对着门,静静地坐着,直到她朝我这边转过来。
“帽子的事情我很抱歉。”她说。
“没关系。”我坐在壁炉边的椅子上,开始解鞋带。
“你不该花这么多钱的。”她继续说。
我做了个鬼脸说:“那还不如不买呢。”我脱掉鞋子,踢在一旁,把衣服挂在挂钩上。她闭上眼睛,好像想说点别的。我放慢动作,看着她说,“你的信,真是可怕。”
“我一点也不想提这事,”她说得很快,然后扭过脸,“我跟你说了我是怎么想的,现在也还是那么想。”
“我也是。”我用力把衣服挂上,然后脱下裙子,扔在凳子上。我很生气,睡意全无,从包里拿出一根烟,用火柴点着。艾丽斯抬起了头。我耸耸肩说,“姬蒂教给我的另一个讨厌的小习惯。”我听起来就像一个跳芭蕾的小婊子。
我脱下剩余的衣服,套上了睡袍,然后想起了我的头发。我不能带着假辫子睡觉。我又看了一眼艾丽斯,她被我的话惊得脸色苍白,但仍旧看着我摘掉了发簪,拿掉了假发。我眼角的余光看见她惊讶得合不拢嘴。我理了理自己的几缕短发,这个动作和刚才抽的那根烟一起,让我奇妙地镇定下来了。
我说:“这个是假发,你没看出来对吧?”
这时艾丽斯坐起来了,紧紧抓住被子。“你不用这么惊慌,”我说,“我都告诉你了,我也加入了演出,我现在不是姬蒂的服装师了,我也上台了,和她一样,唱歌,跳舞……”
她说:“你信里写的都不像是真的。如果是真的,我们早就该听说了!我不相信。”
“我不在乎你信不信。”
她摇了摇头说:“唱歌,那是荡妇的生活,不是你。你不该那样。”
我说:“我确实这样。”为了告诉她我是认真的,我提起睡裙在地毯上跳了两步。
我的舞步像我的头发一样吓到了她。她接下来的话流露出一股怨恨,但她的声音听起来满含着泪,“我猜你也在台上掀裙子?露出腿,让全世界看到!”
“裙子?”我笑了,“我的天,艾丽斯,我不穿裙子!我剪头发可不是为了穿裙子。我穿的是裤子,男人的西装!”
“哦!”她开始哭了,“怎么能这样啊!怎么能在一群陌生人面前这样!”
我说:“你看到姬蒂这样的时候不是觉得很好吗?”
“她做的事,没有一件是好的!她把你带走了,让你变得古怪了。我一点都不了解你了。我真希望你从来都没有跟她走,或者再也不要回来!”
她躺下来,用毯子捂着下巴哭了。我还不知道有哪个女孩看到自己的姐姐哭了会无动于衷的,于是我到她身边躺着,眼睛也开始刺痛了。
但是当她感觉到我在靠近,便猛地躲开了,“离我远点!”她说。说得那么激动,充满了恐惧和悲哀,我无奈只得照做,让她躺在大床冰冷的一角。很快她就止住了颤抖,陷入了沉默。我不再想哭,神情又变得痛苦。我伸手熄灭了台灯,躺在我那一侧,一言不发。
刚才冰凉的床慢慢暖和起来了。我开始希望艾丽斯能转过身来和我说话。然后我开始希望艾丽斯变成姬蒂。然后我开始——我控制不住自己——想象如果她是姬蒂,我会对她做什么。突如其来的欲望的力量让我慌乱。我想起过去我也曾躺在这里想过类似的事情,在我和姬蒂接吻之前。我想起我在吉妮芙拉路第一次睡在姬蒂旁边的时候,在那之前我只和我姐姐睡过一张床。现在艾丽斯躺在我身边,和一个人挨得那么近却不能吻她,不能碰她,这让人觉得又难受又不对劲。
我突然想到,如果我睡着了,忘了她不是姬蒂,会不会突然把一只手或者一条腿放在她身上?
我站起身来,披上大衣,又抽了一根烟。艾丽斯没有动弹。
我看了一眼手表,现在是十一点半。我又开始想姬蒂在做什么,用意念给她发送了一条消息,传送到斯坦福希尔,希望能让她暂停一下,想起惠特斯特布尔的我——不管她此刻在做什么。
我这次探亲开始就不顺利,随后也不太美妙。我是星期天到家的,第二天自然是大家的工作日。头天晚上我很晚才睡着,第二天艾丽斯醒来的时候我也醒了,才六点半,我强迫自己和大家一起在客厅的餐桌上吃了早饭。然后我就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去厨房帮忙,像以前那样拿起我的牡蛎刀——我不知道他们想不想让我这么做,甚至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提起这事儿。最后我慢慢挪到楼下,才发现他们根本就不需要我。他们已经雇了一个女孩来收拾牡蛎和端盘子,她的动作看起来和以前的我一样娴熟。她非常漂亮,我站在她旁边,心不在焉地剜了几个贝壳。但是水冷得刺痛了我的手,很快我就宁可站在一旁看她们干活了。然后我闭上眼睛,把头枕在胳膊上,听着餐厅里的人们低声交谈,还有铁锅冒泡的声音。
我很快就睡着了,直到在身旁忙碌的父亲被我的裙子绊倒,泼了一壶酒。这意味着我该上楼去了——他们的意思是让我别碍手碍脚的。于是我整个下午都一个人待着,不是看《警方新闻解读》,就是在客厅里踱步,不让自己睡过去。我越来越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回家了。
第二天早上简直更糟。母亲直接说让我不要去厨房帮忙,免得弄脏了我的裙子,或者弄伤了手。她说我回家是度假,不是回来干活的。我已经把《警方新闻解读》从封面看到封底了,现在这儿都是父亲的《渔业贸易报》,无法想象一整天都要在楼上看这个度日。我穿上外出服去散步,但是出门太早,十点钟就已经走到西索尔特[29]又折回。最后我实在是想干点别的找点乐子,就坐火车去了坎特伯雷。当我的父母和姐姐在牡蛎店忙活的时候,我像个游客一样度过了这一天,逛了一个教堂里的修道院。我以前在那附近生活了这么多年,也没想着去看一下。
在回车站的路上我路过了游艺宫。见过那么多音乐厅以后,游艺宫在我眼里也和以往不同了,我走进去,看到了宣传海报,发现那些演出都是二流的。当然,游艺宫大门紧闭,门厅里也是一片漆黑。但是我忍不住在后台入口转了转,并询问托尼·里夫斯在哪里。
因为我戴上了面纱,托尼一开始没有认出我。最终认出我时,他笑了,吻了我的手。
“南希!真是稀客!”他一点也没变。他把我领到他的办公室,请我坐下。我说我是回来探亲的,顺便过来看看。我还说我听说了他和艾丽斯的事,表示遗憾。
他耸了耸肩说:“我知道她绝对不会和我,或者说和我这类人结婚的。但是我很想念她。她真是漂亮,不过没有她妹妹现在这么漂亮,如果你不介意我这么说的话。”
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我知道他这么说只是调情罢了,不过说实话,被艾丽斯的旧情人这么夸奖,我还是挺开心的。我问了他关于音乐厅的事情,他现在做什么,请了谁来表演,他们唱的是什么歌。
“那么,巴特勒小姐什么时候能回来看看啊?”他说,“我猜你们俩现在已经很默契了。”我看了他一眼,觉得自己脸都红了。当然,他说的只是表演,“我听说你们俩现在一起表演了,而且是黄金搭档。”
于是我笑了,“你是怎么知道的?我都没跟家人说呢。”
“我读《时代》啊。姬蒂·巴特勒和南·金。我一看艺人的名字就知道了。”
我笑了,“哦,很有意思吧,托尼?是不是太奇妙了?我们正在不列颠剧院演《灰姑娘》。姬蒂演王子,我演王子的随从。我得在台上又唱又跳,穿着裤子拍大腿。而且观众为之疯狂!”
他笑了,我真高兴——真好,我终于能为自己高兴了!然后他摇了摇头说:“我听说你家人对此还一无所知。你为什么不让他们去看你的演出?这有什么好保密的?”
我耸了耸肩,犹豫了一下,然后说:“艾丽斯不喜欢姬蒂……”
“那么你和姬蒂,你还是那么对她着迷?像以前一样黏着她?”我点了点头。他吸了吸鼻子说:“那她真是幸运。”
他似乎又在和我调情了,但是我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似乎他知道一些我没有宣之于口的事情,并对此毫不在意。我看着他的眼睛说:“幸运的是我。”
他在记事本上敲了敲笔头说:“也许吧。”然后眨了眨眼。
我在游艺宫里待了一会儿,直到托尼有别的事情要忙才离开。走出他的办公室,我又站在大厅的门前,不情不愿地离开这充满啤酒和油彩味道的音乐厅,回到那充满了另一种味道的惠特斯特布尔,以及我家的客厅。能有人谈谈姬蒂真是太好了,以至于晚餐的时候我更想念她了——我坐在沉默的艾丽斯和讨人厌的罗达中间,罗达戴着她那枚闪闪发光的小蓝宝石戒指。我本应再和他们一起待一天,但是如今我觉得自己已无法忍受。布丁端上来的时候,我说我改变主意了,打算第二天早上走,不等晚上的火车。我说我突然想起剧院有事,不能等到周四了。
他们毫不惊讶,虽然父亲表达了遗憾之情。随后我和大家吻别,父亲清了清嗓子说:“你明天早上又要回伦敦了,我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你。”我笑了。他说,“你和我们在一起高兴吗,南南?”
“哦,当然了。”
“在伦敦你会好好照顾自己吗?”母亲说,“伦敦可真是远啊。”
“没那么远。”我笑着说。
“够远了,远得让你过了一年半才回来看我们。”她说。
“我很忙。”我说,“我们俩都忙得很。”她点点头,并不在意,这些她都在信里读过了。
“下回别让我们等这么久了。我们很高兴收到你的包裹,也很喜欢你的礼物,但还是希望看到你回来,而不是一把梳子或者一双靴子。”我羞愧地扭过头。一想到那些礼物,我还是觉得自己十分愚蠢。即便如此,我觉得她也不必这么生硬刻意地强调一下吧。
决定要提前离家后,我变得更不耐烦了。当晚我就开始收拾行李,第二天早上起得比艾丽斯还早。早上七点,大家刚开始收拾早餐餐具,我就准备出门了。我一一拥抱了家人,但是这次分别不如我第一次离家时那么忧伤,也没有那么温馨。并且我也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这就更悲哀了。戴维善意地让我保证我会回来参加他的婚礼,并带上姬蒂。这让我更爱他了。母亲笑了笑,但是笑容生硬。艾丽斯到最后依然态度僵硬,我转过身不看她。只有父亲拥抱了我,似乎真心不愿我离开。他说他会想我的,我知道他说的是真心话。
这次没人有空送我去车站了,我只得独自前往。火车启动时,我没有回头看惠特斯特布尔,也没有看海滩,当然也没有想过我会数年都不回来,不过就算我这么想了,也丝毫不会觉得愧疚。我只想着姬蒂。现在还不到七点半,我知道她十点前不会起床,所以打算给她一个惊喜——悄悄回到斯坦福希尔的家,爬上她的床。火车一路奔驰,驶过费弗沙姆和罗切斯特。现在我没那么不耐烦了,也没必要不耐烦。我只是坐在那里,想着马上就可以拥抱她温暖熟睡的身子。我想象着,她发现我这么快就回来了,因为惊喜而满怀爱意。
从街上看去,我们的房子和我希望的一样昏暗而紧闭。我蹑手蹑脚地爬上楼梯,把钥匙插进锁孔。走廊里非常安静,连房东夫妇也还在睡梦中。我放下行李,脱下外套。帽架上挂着一件斗篷,我看了一眼,是沃尔特的。奇怪了,我心想,他一定是昨天来过,把衣服忘在这儿了!我爬上昏暗的楼梯,很快就把这件事抛在脑后。
我走近姬蒂的房门,把耳朵贴在门上。我以为屋里会一片静谧,但是我听到了声响,一种水声,像是猫咪在喝牛奶。我心想,见鬼!她应该已经醒了,起床喝茶了。然后我又听到了床的咯吱声,更加确定了这一点。我有点失望,但是想到马上可以见到她,还是满心喜悦,于是拧开把手走进房间。
她确实醒着,坐在床上,手肘靠着枕头,毯子遮住了腋窝,赤裸的胳膊搁在床单上。屋子里台灯大亮,因此房间并不完全黑暗,床头小小的洗手池旁站着另一个人。沃尔特。他没穿外套,领子也没有系上,衬衫随意地塞在裤子里,背带几乎垂到了膝盖。他正弯着腰洗脸——这才是我刚才听到的水声。他深色的胡子有一部分已经打湿了,闪闪发亮。
我先与他眼神交汇。他惊讶地看着我,任水从手上流进了袖口。他的脸上出现了可怕的抽搐,同时,我眼角的余光看到了被单下面的姬蒂也在抽搐。
尽管如此,我依然一头雾水。
“怎么搞的?”我紧张地笑了笑,看了眼姬蒂,期待着她和我一起笑,告诉我,“哦,南!你一定觉得这很奇怪吧,其实完全不是你看到的那样。”
但是她根本没笑。她惊恐地看着我,把毯子拉得更高了,不让我看到她的裸体。她躲着我!
先开口的是沃尔特。
“南,”他犹豫地说——我从来没听到过他如此生涩而干瘪的声音——“南,你让我们吃了一惊。我们以为你今晚之前不会回来。”他拿了条毛巾擦脸,然后迅速坐下,拿起外套穿上。我发现他的手在颤抖。
我从未见过他发抖。
我说:“我坐了更早的一趟车。”我的嘴唇也和他一样干涩了,声音听起来缓慢而粗重,“其实,我以为现在还早啊。沃尔特,你来多久了?”
他摇了摇头,向我走近一步,似乎这个问题让他痛苦异常。然后他语气急促地说:“南,原谅我,你不该在这里看到这一幕。你能跟我到楼下谈谈吗……?”
他语调怪异,我突然全明白了。
“不!”我用手捂着肚子,突然觉得一阵痉挛,仿佛他们给我吃了毒药。姬蒂听到我的叫喊,脸色都白了。我转向她说,“这不是真的,告诉我,告诉我这不是真的!”她不愿看我,只是用手捂着脸哭了。
沃尔特靠近我,用手扶着我的肩膀。
“走开!”我叫喊着挣脱了他,走向床边,“姬蒂?姬蒂?”我跪在她旁边,把她的手从脸上拿开,靠近我的嘴唇。我吻了她的手指,她的指甲,她的手腕和被泪水打湿的指关节。沃尔特吃惊地看着,仍在发抖。
最后,她看着我的眼睛说:“这是真的。”
我吓得一激灵,发出了呻吟。然后我听到她尖叫一声,沃尔特抓住了我的肩膀,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咬了她,就像一条狗。她把手拿开,恐惧地看着我。我再次甩开了沃尔特,向他尖叫:“走开,滚出去,出去,离我们远点!”他犹豫了一下,我踢着他的脚踝,直到把他踢走。
“你不太正常,南。”
“滚出去!”
“我不敢留下你们俩。”
“滚出去!”
他后退了一步。“我就走到门边上,不能再走远了。”他看了看姬蒂,等她点了点头,便用很轻的动作地关上了身后的门。
屋里一阵沉默,只有我粗重的呼吸,还有姬蒂的轻声哭泣。三天前我才见过我的姐姐哭。姬蒂做的事,没有一件是好的!她说。我把脸埋在盖着姬蒂大腿的床单上,闭上了眼睛。
“你让我以为他是你的朋友,”我说,“你让我以为他因为我俩的关系不再打你的主意了!”
“我也不知道还能怎么做。他只是我的朋友,然后,然后……”
“那么你和他——一直都……”
“不是你想的那样,直到昨晚。”
“我不信。”
“哦,南,是真的,我发誓!昨晚以前——怎么会呢?——昨晚之前,还只是聊天和亲吻。”
昨晚以前……昨晚以前我是那么高兴、深情、满足、有安全感;我心中充满了爱和渴望,甚至觉得自己会因此而死!现在听了姬蒂的话,我觉得这爱的痛苦还抵不上她现在给我带来的伤害的十分之一,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
我睁开了眼睛。姬蒂看起来又难过又恐惧。我说:“还有,亲吻,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其实不用问就猜到了,“在迪肯的那天晚上……”
她犹豫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我突然看到了一切,也理解了一切:他们之间的笨拙,沉默,还有信件。我以前居然同情沃尔特,同情他!一直以来,我才是那个傻瓜,一直以来他们都在见面,耳语,爱抚……
这些想法于我都是折磨。沃尔特是我们的朋友,是我的朋友,也是她的朋友。我知道他爱她,但是——他看起来那么老,像个叔叔。她真的能够忍受和他躺在一起吗?这简直就像我抓到她和我父亲上床一样!
我立刻啜泣起来。“你怎么能这样?”我哭着说。我就像滑稽剧里的丈夫一样,“你怎么能这样?”我感觉到毯子下面的她在颤抖。
“我也不想这样!”她痛苦地说,“有时候我简直就无法忍受。”
“我以为你爱我!你说过你爱我!”
“我确实爱你!真的!”
“你说过除了我你什么都不想要!你说过我们会在一起,到永远!”
“我从来没有说过——”
“你让我这样以为!你让我觉得是这样,你说过好多次,和我在一起你有多么欢欣雀跃。为什么我们不能和以前一样……?”
“你知道为什么!当你还是个女孩的时候,这不是个问题。但是我们长大了,我们不是一对没人注意的厨房女佣,可以为所欲为。我们出名了,人们都在注视着我们。”
“那我宁可不出名,如果这意味着失去你!我并不想被人注视啊,除了你,姬蒂……”
她抓住我的手:“但是我想,真的。我不能忍受被注视的同时被嘲笑,或者被讨厌,被嘲讽,比如……”
“比如‘女同’!”
“对!”
“我们可以更小心一点!”
“我们再怎么小心也没用,你太……南,你太像个男孩了。”
“太……像个男孩?你以前可没说过。太像个男孩……那,你宁可和沃尔特在一起!你——你爱他吗?”
她移开了视线,说道:“他非常……非常好。”
“非常好。”我听见我的声音变得费力,最后变得痛苦。我坐起来,离开她,“然后你趁我不在的时候让他过来,在我们的床上欢好……”我站起来,突然注意到了弄脏的床单和床垫,想到他的手和嘴贴在她赤裸的肉体上……“哦,上帝!你们还要这样多久?你是想让我在他之后吻你吗?”
她靠近我,抓住了我的手。“我们原计划,我发誓,我们打算今晚告诉你。今晚你将知道这一切……”
她这话透着古怪。我方才在她身边踱步,现在站住了。“什么意思?”我说,“你说的一切,是指什么?”
她挪开了手。“我们——哦,你不要恨我,我们打算——结婚了。”
“结婚?”如果我有时间思考,我可能会预料到这个,但是我根本没有时间思考,这个词让我比刚才更加晕眩难受,结婚?那——那我怎么办?我应该住哪儿?我应该做什么?我又想到了新的问题,“那演出怎么办?我们以后怎么工作……?”
她转过头去。“沃尔特有个计划。一个新的节目。他想重回音乐厅……”
“重回音乐厅?在这之后?和你我一起?”
“不,和我一起。只有我。”
只有她。我感觉自己开始摇晃了。“你已经杀了我,姬蒂。”我觉得自己的声音变得陌生。我想我吓到她了,她开始不停地朝门外看,开始用非常快的,有些尖锐的低语说话。
“你千万别说这种话,”她说,“你吓到我了。但是再过一段时间你会明白的,我们还能再做朋友,我们三个一起!”她靠近我,声音变得更尖锐,却更镇定,“你看不出来这是最好的办法吗?有了沃尔特当我丈夫,谁还会想,谁还会说——”我走开了,她用力抓住我,最后慌张地哭喊道,“你该不会真的以为,我会让他把我从你身边抢走?”
听到这话我推了她一把,她又跌在枕头上。床单依然盖在她身上,但是滑落了一点。我看到了她的胸部,她粉红色的乳头,在她的锁骨那里,那颗我送给她的珍珠随着她的呼吸和心跳而颤动。我想起自己三天前还亲吻了它,而昨天夜里或者今天早上,是沃尔特的舌头感觉到了它的冰冷和坚硬。
我向她迈出一步,抓住了珍珠项链,就像小说或者戏剧里的人物一样,使劲一拽,项链立刻发出了令人满意的断裂声,在我手里晃荡着,我对它凝视片刻,把它扔了出去,听到它在地板上滚动的声音。
姬蒂喊了起来,我想她喊的是沃尔特的名字。门立刻大开,沃尔特进来了,姜黄色的胡须衬得他脸色苍白,背带还垂在外套边缘,领口也没有系上。他跑到床的另一边,抱住了姬蒂。
“如果你伤了她——”他说。听到这话我笑了,“伤了她?伤了她?我应该杀了她!如果我有一把枪,我就打穿她的心脏,然后再自杀!让你跟一具尸体结婚!”
“你疯了,”他说,“受刺激了。”
“你觉得很奇怪?你知道吗,她有没有告诉你,我们是,我们两个人是什么关系?”
“南!”姬蒂急呼。我瞪着沃尔特。“我知道,”他慢慢地说,“你们是恋人,在某种意义上。”
“某种。哪种?手牵手的?你觉得你是第一个在这张床上拥有她的人吗?她告诉过你我上了她吗?”
他呆住了——我也是,因为这个词听起来太可怕了,我从来没有说过这个词,也没想过我会在这一刻用上。他的眼神变得平静了,我越来越痛苦地明白,他什么都知道,并且毫不在意,或许甚至挺喜欢的,谁知道呢。他太绅士了,根本不会用粗话回应我,但是他的表情会说话,混合了鄙视、自满和同情。那表情在说,你那不是上她,全世界都知道!你上得她可美了,美得她都不要你了!他的表情在说,你可能先上了她,但现在上她的是我,以后也永远都是我!”
他是我的情敌,并打败了我,终于。
我从床边退开一步,又退一步。姬蒂叹了口气,头仍然靠在沃尔特宽阔的胸口。她那双明亮的大眼睛含着泪,嘴唇咬得发红。她的双颊变得苍白,脸上的雀斑显得更深了。毯子边缘露出了她的肩膀和胸部,上面也有些雀斑。就像我见过的她最美的时候一样。
再见。我想着,然后转身跑开了。
我跑下楼梯,腿被裙子绊住,差点摔了一跤。我跑过大厅敞开着的大门,跑过衣帽架——我的外套还挂在沃尔特的斗篷旁边,跑过我从惠特斯特布尔带回来的行李。我没有停下来带走任何东西,甚至没有戴上我的手套和帽子。我没办法再碰这个地方的任何东西了,对我而言,这里仿佛变成了一个瘟疫之地。我跑到门口,打开大门,跑下楼梯,匆匆跑到大街上,任大门在我身后敞开着。街上很冷,空气仍是干燥而凝滞的。我没有回头看。
我不停地跑,一直跑到岔气。然后我开始且走且跑,直到疼痛消退,又跑起来。我跑到了斯托克纽因顿,笔直朝南跑过达尔斯顿、肖尔迪奇和市区。除此之外我无法思考,只想把斯坦福希尔——以及她和他——甩在身后。我继续跑,哭得都快瞎了。我的眼睛又肿又热,脸上全是口水,变得冰凉。路过的人一定都被我吓到了。我想有一两个人试图拦住我,但是我充耳不闻,只是不停地被裙子绊住,直到累垮才停下来环顾四周。
我来到运河上的一座小桥。水上有几艘货船,但是离我较远,我脚下的河水平静而黏稠。我想起了我和姬蒂站在泰晤士河上的那个夜晚,她让我亲吻了她……想到这儿,我几乎哭出声来。我用手扶着铁栏杆,有那么几秒钟,我真想跳进去,以这种方式来逃避一切。
但我是懦弱的。我有我的懦弱,正如姬蒂有她的懦弱。想到那浑浊的河水会打湿我的裙子,淹没我的头顶,灌进我的嘴,我就无法忍受。我扭过头,用手捂住脸,迫使自己的大脑停止这可怕的旋涡。我知道我不能这么跑一整天,我应该找个地方躲起来。但我身上除了衣服一无所有。我大声地呻吟起来,再次打量自己,心情变得十分绝望。
然后我屏住呼吸。我认出这座桥了,我们圣诞节以后每天都从这座桥上驶过,去演《灰姑娘》。不列颠剧院就在附近,我知道那里有钱,就在我们的更衣室里。
我向剧院走去,用袖子擦了擦脸,捋了捋衣服和头发。剧院的门房一脸纳闷地看着我,让我进去了,依然非常友好。我和他很熟,路过时经常停下来和他聊天。然而我今天只是朝他点了点头,拿了我的钥匙,面无表情地匆匆进去。我顾不得他会怎么想,我知道以后不会再见到他。
当然,剧院还关着,除了正厅里木匠敲敲打打的声音,走廊和休息室都悄无声息。我很高兴没有任何人会看到我。我轻手轻脚地迅速走进更衣室,走到写着“巴特勒小姐和金小姐”的那扇门,小心谨慎地开了锁,推开了门——在这种狂热的状态中,我有点怕姬蒂会站在门的另一边等我。
房间非常暗,我借着走廊里的光走了进去,划了一根火柴点着了煤气灯,然后用最轻的声音关上了门。我知道我要找什么。姬蒂的桌子下面有一个小铁盒,里面装满了纸币和硬币,我们每周薪资的一部分会放在那里供我们随意取用。铁盒的钥匙和姬蒂的油彩放在一起,在她放化妆品的旧雪茄盒里。我注意到里面还有别的东西。盒子底下有一张彩色的纸,我从没想过拿起来看看。现在它松脱了,下面是一张卡片。我用颤抖的手指拿起它,仔细端详着。卡片沾上了油彩和化妆品,但是我立刻就认出来了。卡片正面画着一艘牡蛎船,透过油彩和脂粉可以看到两个女孩在甲板上笑,风帆上写着“前往伦敦”。背面还写着一些字——姬蒂在坎特伯雷宫的地址,还有一句话“我可以去!我得准备几天,你这几晚得习惯一下没有服装师的日子了……”署名是,“爱你的,南。”
这是我很久以前寄给她的卡片,在我们搬到布里克斯顿之前。她悄悄把卡片留下了,似乎很珍惜。
我把卡片夹在指尖,过了一会儿,又放回那张纸下面,和刚才一样。然后我把头靠在桌子上又开始哭泣,直到眼泪流干。
最后我终于打开了铁盒,拿走了里面所有的钱,数也没数——大概有二十镑,当然只是我过去十二个月里总收入的一部分,但我当时又晕眩又难受,根本想不到以后要钱做什么。我把钱装进了信封,把信封塞进腰带,离开了。
我没有环顾四周,但还是投去了最后一瞥,只有一件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让我迟疑了一下——挂演出服的衣架。演出服都在那里挂着,我和姬蒂一起演出的服装,天鹅绒的裤子、衬衫、哔叽的外套,华丽的背心。我向前一步,用手摸着袖线。我永远不会再穿它们了。
这念头如此沉重,叫我无法承受。我身旁有一对旧的水手包,是大家伙,在不列颠剧院安详静谧的午后排练时,我们用过一两次。包里塞满了破布,我迅速拿了其中一个,解开了绳子,取出里面的填充物,扔在地板上,直到把包掏空。然后我走向衣架,把我的演出服拽了下来,塞进包里——不是所有的,只是我不忍心丢下的那些,比如蓝色哔叽西装,法兰绒西裤,大红色的禁卫军制服。我还拿了鞋子、衬衫、领带,甚至几顶帽子。我没有停下来思考,只是不停地拿,出了一身汗,直到把包填满,填得和我一样高。包很沉,我提起来的时候几乎脚步不稳。但是背着这样一个真正的重负却让我有一种怪异的满足感——仿佛正和我负重不堪的心相称。
我背上这个包,穿过了不列颠剧院的走廊。这里一个人也没有,我也不想见到任何人,只有到后台入口时,我才看见了一个我愿意看到的人——比利小子独自坐在门房办公室里,手里举着一根烟。他见我走近,好奇地盯着我的包,我肿了的眼睛,还有我脏兮兮的脸颊。
“上帝啊,南,”他站起来说,“你怎么了?病了吗?”
我摇了摇头。“给我一根烟好吗,比尔?”他把烟递给我,我抽了一口便咳嗽起来。他小心地看着我说:“你看起来很糟啊。姬蒂呢?”
我又吸了一口烟,然后递回给他。
“走了。”我说。我拉开门,走到大街上。我听到了比利小子的声音焦虑而警觉地传来,但关上的大门打断了他的话。我把包往肩膀上提了提,然后迈开步子。我转了一个又一个弯。我路过一栋肮脏的房子,进入一条繁忙的街道,加入了一大群行人。伦敦把我包裹其中,过了一会儿我就完全停止了思索。
【注释】
[1]英国肯特郡的滨海小镇,以捕捞牡蛎闻名。——译者注,下同
[2]英国国王爱德华七世(Albert Edward,1841—1910)的情妇爱丽丝·凯佩尔(Alice Keppel,1868—1947)。
[3]此处指英国维多利亚女王(Alexandrina Victoria,1819—1901),英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在位时间长达64年,是英国最强盛的“日不落帝国”时期。
[4]爱尔兰民谣《茉莉·梦露》中的渔妇。
[5]Nelly Power(1854—1887),维多利亚时代著名的音乐厅歌手。
[6]G.H.MacDermott(1845—1901),维多利亚时代的著名歌手。
[7]弗雷德的昵称。
[8]弗雷德的全名。
[9]伦敦经典的高档购物区,位于皮卡迪利街和邦德街之间。
[10]英国肯特郡的一个城市。
[11]贝茜·贝尔伍德(Bessie Bellwood,1856—1896)、珍妮·希尔(Jenny Hill,1848—1896)、乔利·约翰·纳什(Jolly John Nash,1830—1901)皆为维多利亚时代著名音乐厅歌手。
[12]伦敦南部的一个地区。
[13]即金镑。十九世纪初期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在英国本土及其殖民地流通的面值为一英镑的金币。
[14]伦敦一街名,许多政府机关所在地,也用来泛指英国政府。
[15]干草市场是伦敦西敏市圣詹姆斯地区的一条街道。这一地区聚集了众多种类不同的餐厅,并且是干草剧院等知名剧场的所在地。正因如此,干草市场成了伦敦西区戏剧界的中心。
[16]Jenny Lind(1820—1887),瑞典著名女高音。
[17]1895年建成的音乐厅,现为一个购物长廊。
[18]原文为variety,既有“表演、杂耍”的意思,又有“多样性”的意思,作者表示这个词用在这里兼有表演和多样性的双重含义。
[19]原名阿尔弗雷德·皮克·斯蒂文(Alfred Peek Stevens,1839—1888),音乐厅歌手、喜剧明星,人称阿尔弗雷德·万斯(Alfred Vance)或歌王万斯(the Great Vance)。
[20]指1884年至1916年间的英国漫画连载《阿利·斯洛珀的半个假日》,“小心肝”是主人公阿利·斯洛珀的女儿,是一个歌舞女郎。
[21]应指保罗·琴科瓦利(Paul Cinquevalli,1859—1918),德国杂技演员,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在英国音乐厅享有盛名。
[22]罗瑟琳、薇奥拉和鲍西娅分别为莎士比亚戏剧《皆大欢喜》《第十二夜》和《威尼斯商人》的女主角。
[23]这是布利斯拿姬蒂的名字开玩笑。原话出自莎士比亚的《驯悍记》:“Kiss me, Kate, we will be married o’Sunday.”(吻我,凯特,我们星期日就要结婚了。)
[24]Marie Lloyd(1870—1922),英国著名的音乐厅歌手、喜剧演员。
[25]位于西伦敦,1855年至1886年间为伦敦的一块行政区域,现隶属哈默尔史密斯——富勒姆自治市。
[26]George Leybourne(1842—1884),维多利亚时代著名音乐厅艺人。
[27]伦敦伊斯灵顿自治市的一个地区,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为意大利移民聚集地。
[28]《灰姑娘》中的第二男主角,王子的侍从。
[29]惠特斯特布尔附近的一个沿海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