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国内外其他相关研究

经济发展的过程在区域空间上并不是同时开始和均匀地扩散,首先从一些自然地理条件较好的区域开始,这些区域由于初始优势比其他区域获得超前发展,再通过积累效应持续积累有利的因素,强化和加剧了区域间的不平衡。各国都积极采取政府干预的手段,缓解农村居民收入区域差异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农村居民收入的区域差异问题也不可避免地成为区域差距研究和收入差距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中国,由于平均思想以及统计数据和统计方法的约束,农村居民收入差距问题一直到承包责任制以后才引起关注,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主要集中定性讨论分配体制和社会性质关系,收入差距程度的探讨几乎空白;80年代中后期对收入差距的讨论开始出现(唐平,1987;陈宗胜,1991),提出了“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分配倒‘U’形理论”,此时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研究包含在全国居民收入差距研究之中;90年代以来出现专门研究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文献(张平,1992;赵人伟,1994),农村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研究路线逐渐变细,此时,农村居民收入区域差距问题的研究也开始出现(朱向东,1990;贺菊煌,1992),测度指标开始出现;90年代后期以来,对农村居民收入区域差距研究进一步细化,表现为研究方法多样化和研究指标分解,更加注重实证研究,研究对象也从区域总体研究向区域间和区域内深入(万广华,1998;张平,1998);21世纪以来,研究农村居民收入区域差距的文献逐渐增多,研究领域越来越广,程度越来越深,问题越来越细,除了上述结合理论分析的现状研究、原因研究和趋势研究以外,还涉及影响因素研究和适度性研究等。

一 农村居民收入区域差异影响因素研究

对农村居民收入区域差异影响因素研究的文献较多,既有定性的描述也有定量的分析,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从收入构成方面、农村结构方面、资源地理方面以及其他因素方面对农村居民收入区域差距影响因素进行研究。

首先,收入构成方面。部分学者从收入来源的构成方面研究农村居民收入区域差异的影响因素。李实和赵人伟(1998)通过按收入来源分解农村居民收入不平等的方法,认为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主要源于收入构成的变动,家庭经营性收入份额的不断减少和个人工资性收入比重的不断上升导致了差距的不断扩大,非农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白菊红(2002)基于中国农村住户调查数据,利用收入不平等的基尼系数及分解方法,分析认为中国省际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不平等程度在逐渐扩大,工资性收入是省际间农村居民收入差异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薛宇峰(2005)认为,农户家庭经营收入下降是造成东、中、西部农村居民收入区域差异的最重要因素,区域非农化分布的不均匀对农民收入区域差异有重要影响;王洪亮和徐翔(2006)通过对基尼系数的变动分解显示区域间农民收入差距扩大主要源于收入结构效应,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导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刘娟和王秀清(2006)认为,非农收入对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有着重要的影响且影响程度逐年扩大,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是导致收入不均等的重要原因,但家庭经营收入的影响程度在不断降低而工资性收入影响程度在逐年增加;孙慧钧(2007)认为,工资性收入一直发挥着拉大农民收入区域差距的作用,而家庭经营收入发挥着缩小农民收入区域差距的作用,但缩小的作用远远低于拉大的作用,因此区域间农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汪本学(2012)和覃成林(2012)认为财产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对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差距贡献率达90%以上,其中工资性收入贡献率不断上升,而家庭经营性收入贡献率逐年下降;另一些学者则认为,非农产业的发展并没有扩大农村居民收入区域差距,反而对收入差距有着缩小的作用,如Alain de Janvry(2005)认为,非农收入对农村收入差距起到了均衡化的作用,非农收入的不均衡提高了贫困农民的收入,缩小了农村贫困人口的收入差距。

其次,农村结构方面。一些学者从结构方面考察农村居民收入区域差异影响因素,认为结构的不同带来了收入差距。赵人伟(1994)认为,区域农民收入差异取决于生产水平差异,而生产水平差异最终由农村产业结构变革决定,这一变革是以乡镇企业为标志的,同时二元结构对农民收入水平区域差异影响也是明显的;万广华(1998)通过对基尼系数变化分解,认为结构性效应大多是差距促增的,结构的变化是农村居民收入区域差距拉大的主要因素;马九杰(2001)认为,农业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与农民收入差距变动有着紧密联系,结构的变化使得部分人获得更多的好处,收入差距可能因为结构的变化而扩大。

再次,资源地理方面。Bjorn Gustafsson(2002)认为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农民收入差异是地理因素造成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农业的收入比重越来越低,地理因素对农民收入区域差异的影响逐渐降低;万广华(2005)通过对农户数据进行回归分析,认为地理因素是影响农民收入区域差异的一个重要因素,它与地域文化、基础设施以及市场远近等密切相关,但由于地理因素短期内不可改变,收入差距又呈现上升趋势,所以地理因素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呈现下降趋势。

最后,其他因素。也有一些学者从教育、制度等方面分析农村居民收入区域差异的影响因素,如Benjamin(2005)认为,农村居民教育水平的提高对农村居民收入有正的效应,主要表现在提高了土地管理水平、减少了土地劳动时间以及增加了非农收入来源等,提高农村居民受教育水平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和缩小区域间农民收入差距;此外,张平(2008)认为,现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缩小农民收入区域差异作用有限,王国栋(2008)认为,有效的投资政策和财政政策有利于缩小农民收入差距。

国内外学者对农村居民收入区域差异影响因素的研究逐渐深入,范围越来越广,研究方法也越来越多,从对诸多影响因素分析中可以看出,非农收入对农村居民收入区域差异的影响逐渐受到重视,但是对非农收入的细化分解却不够深入,仅停留在农村居民收入四个来源构成层面;同时,虽然体制、政策和改革对农村居民收入区域差异影响给予了重视,但仍停留在定性分析,如何进行指标量化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二 农村居民收入区域差异适度性研究

科学认识和判断当前农村居民收入区域差异的适度性,对区域政策决策者有着重要的意义。国内学者对收入差距适度性问题进行了一些尝试性的研究,最早是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2001)对城镇居民收入差距适度性进行的问卷辅助性研究,提出几点探讨意见:第一,判断的原则,分别从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两个方面作出对各自的评价,如果对经济增长起到激励促进作用同时又未超过公众主观承受能力,那么此时收入差距基本适度;第二,收入差距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消费和投资的影响两个方面;第三,收入差距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社会成员的主观承受能力,具体表现为理解能力、应急能力、耐压能力、平衡能力;第四,判断的标准,主要为基尼系数、倒“U”形拐点和其他辅助性指标。通过判断得出结论认为:中国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更多地表现为激励和促进作用,对社会稳定更多地表现为不平感增强但仍在主观承受范围之内。后来陆续有些学者也对城镇居民收入差距适度性进行了一些试探性研究,任红艳(2006)将效率和公平的统一作为判断收入差距适度性的基准,并视为是否激励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原则,结论认为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适度拉开对效率有明显的激励促进作用且仍有上升空间,从公平角度看,虽未达到社会承受系统的上限但已明显偏大。文魁和任红艳(2007)对收入差距适度性指标设计进行了思考,在对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修正和对基尼系数改进的基础上,推导出了“收入差距适度性指数”。张敏(2010)根据距离协调度公式,对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与社会经济发展协调度进行了计算,并使用灰色预测法对差距适度性进行预测,分析的结论认为,1985—2005年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与社会经济发展协调度呈现波动发展并出现下降趋势,未来三年协调度有可能回升但非常缓慢。

从上述文献分析可以看出,关于农村居民收入差距适度性或者农村居民收入区域差距适度性研究的文献几乎空白,基本上是沿用城镇居民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适度性判断标准和指标体系。樊丽淑(2005)对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差距适度性判断提出指标体系构建,认为判断地区间农民收入差距是否适度应该从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制度与体制、差距的阶段性和社会承受力、差距的相对性等方面考虑,选择基尼系数、变异系数及若干辅助指标作为农村居民收入区域差异适度性的判断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