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公开透明是现代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2月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多个文件,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作出指导。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吹响了新时代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号角。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围绕决策公开、管理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对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前的54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49家较大的市政府和100家县级政府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了第三方评估。本报告分析了各评估对象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