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秘书应懂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可以为检查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整理会议纪要、下达与上报会议精神、分析研究与总结工作提供依据。

(1)会议记录的要求。会议记录要求准确、真实、清楚、完整。记录人员应当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忠实记录发言人的原意,重要的内容应记原话,不得任意取舍增删。需要注意的是,会议记录的过程中,必须把会议的主要情况、发言的主要内容和意见等记录完整,不要遗漏。记录字体力求清晰易认,不要过于潦草,不要使用自造的简称或文字。

(2)回忆记录的内容。会议记录首先要写明会议名称、届数或次数、时间、地点、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包括缺席原因)、主持人、记录人等。会议内容由会议议程、议题、讨论过程、发言内容、决定事项等组成。会议记录的结尾没有固有程式,以“散会”、“结束”、“完”等均可。

(3)会议记录使用的工具。会议记录可采用统一制发的会议记录本或记录纸,使用灌注有黑或蓝墨水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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