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  言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根据2016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2015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已达76.34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8.1‰、10.7‰和20.1/10万,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重要基础。另外,根据《中国实施千年发展目标报告(2000—2015年)》,我国已经完成联合国新千年发展目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2/3,孕产妇死亡率降低3/4,所取得的成绩举世瞩目。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也在快速增加,再加上党和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高度重视和长期投入,我国的卫生总费用呈现快速上涨趋势。1978年我国的人均卫生总费用为11.45元,2013年增长至2327.37元,年均增长率高达15.9%。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则从1978年的3.02%增长至2013年的5.39%。

医疗卫生体系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但是,由于资源具有稀缺性,医疗卫生体系的改革与发展必然会涉及经济投入的问题。从卫生经济学视角来看,忽视成本投入,仅用健康指标来评价医疗卫生体系的绩效是有缺陷的。因此,只有结合投入与产出两方面对医疗卫生体系进行分析,才能对其形成更加客观科学的评价(Garber & Phelps,1997)。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相比,我国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显著,医疗保障基本实现全覆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健全,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但是,无论是卫生总费用还是健康指标,中国与世界上许多中高收入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包括:“到2020年,(中国)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到2030年,(中国)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要实现这个战略目标,首先要明确与中高收入国家相比,中国在卫生投入和健康产出方面存在多大的差距,以及这种差距是否随时间而缩小。

本文将从卫生费用和健康产出两方面对中国与18个OECD国家进行横向比较研究,并利用1978—2013年的跨国面板数据和面板单位根检验方法,考察中国是否在卫生费用和健康指标方面追赶这些OECD国家。18个OECD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丹麦、芬兰、德国、冰岛、爱尔兰、以色列、日本、荷兰、新西兰、挪威、西班牙、瑞士、英国、美国。选取这些国家的原因主要是从数据完备性方面考虑。此外,这些国家均有相当成熟的医疗卫生体系,其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较高,在健康领域方面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因此,通过中国与这些OECD国家的追赶研究,可以客观评价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效。

本文接下来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理论与文献回顾,第三部分是数据说明与描述,第四部分是研究思路与方法,第五部分是实证结果分析,第六部分是全文的总结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