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国古代对文化的认识

文化一词,由文与化组成。

先解文。在我国古代,文的本义是各色交错的纹理,如《易·系辞下》说:“观鸟兽之文。”“物相杂,故曰文。”《礼记·乐记》说:“五色成文而不乱。”后来,文的内涵逐渐扩大,举凡“日月星辰之错列,寒暑阴阳之代变”“日月照耀,风霆流行,云霞卷舒……山川列峙,江河流布,草木发越”,莫不有其文。在天者曰天之文,在地者曰地之文,自然宇宙的一切皆可以文相称。其中,文之最为靓丽者,亦最为我们持以自矜者,是人类对其自身所创造的人之文。人之文表现在三个方面:一、以语言文字为主体的各类象征符号。如仓颉所造的汉字、伏羲所画的八卦。二、人类社会的文物典籍、礼乐制度。如《论语·述而》:“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又其《子罕》:“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三、人的学问才能、文采德行。如《尚书·舜典》:“经纬天地曰文。”《论语·雍也》:“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再解化。化字源于匕。“匕,变也。从到人。”(《说文》)据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倒人为匕,死也”可知,匕初指万物生死之变。后来,匕被后起的化字代替,此即朱氏所说的“经传皆以化为之”。关于化,《说文》曰:“教行也。”按《说文》“教,上所施下所效”的解释,在上施的前提下,下若能效上之所施以行,便是化。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凡变匕,当作匕,教化当作化,许氏之字指也。今变匕字尽作化,化行而匕废矣。”“化行而匕废”,意味着匕字原有的生死变化义由化字承担,化字遂有了万物生死之化和人类教化两个义项,而不唯《说文》所言的“化,教行也”之意。关于前一义项,如《庄子·逍遥游》之“化而为鸟,其名曰鹏”,《易·系辞下》之“男女构精,万物化生”。关于后一义项,如《荀子》之“礼义教化”“政令教化”。不过,就文、化组合所形成的意义,主要侧重于人类教行之意。

文、化并列使用,见于《易经·贲卦·彖传》。面对天文、地文、人文,《易经》关注“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它透露出中国自古以来的人文情怀。古典文献中,文化作为一个固定词汇首次出现于西汉刘向的《说苑·指武》:“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夫下愚不移,纯德之所不能化,而后武力加焉。”此处的文化,实为上引《易经》之“人文”“化成”意义的组合,指以典籍礼乐、知识德行对人进行教化。中国古代的文化一词,多以此立义。

以下另举数例,以窥古人对文化的理解与运用。

《文选》载晋束晳《补亡诗》曰:“文化内揖,武功外悠。”

东晋常璩《华阳国志》:“文化弥纯,道德弥臻。”

南齐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设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远。”

《南齐书·本纪第一》:“裁之以武风,绥之以文化。”

《北齐·志第十》:“经纬两仪文化洽,削平万域武功成。”“既荐羽旌文化启,还呈干戚武威扬。”

《旧唐书·列传第八十七》:“诏曰:‘帝德广运,乃武乃文。文化武功,皇王之二柄。’”

唐卢照邻《中和乐九章·总歌第九》:“武化偃兮文化昌,礼乐昭兮股肱良。”

唐程行谌《奉和圣制送张说上集贤学士赐宴(赋得回字)》:“圣主崇文化,锵锵得盛才。”

《元史·列传第四十一》:“设儒学提举官,都镇抚等员,以修文化,兴武备。”

《元史·列传第八十二》:“乃为建学校,求民间俊秀教之,设俎豆,习礼让,三年文化大兴。”

《元史·列传第九十六》:“其略曰:‘祖宗以武功创业,文化未修。’”

《新元史·列传第三十五》:“以功授行元帅文化教育事。”

元王逢《钱塘春感》:“文化有余戎事略,铜驼草露不胜情。”

综上可见,中国古代的“文化”,是与武功、武力相对的概念。它侧重在动词的意义上使用,是对人的品行、心理、观念的塑造,以期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它指向的多是人的精神世界和社会秩序,而很少有物质的成分;它“把人带入雅致之境”,同时又是“文明君子和礼仪之邦的标志”注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