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言

1.1 研究目的

本书的题目是“上古汉语与格句式研究”。我们采用贝罗贝(Peyraube 1988a, 1996)的汉语语法史分期,将上古汉语的使用范围限定在成书于公元前十世纪至公元前二世纪的汉语传世文献中。这一时期的重要作品包括了《尚书》、《左传》、《论语》、《孟子》、《韩非子》和《战国策》等。诚然,本书的内容是围绕着上古汉语的多种与格句式(dative constructions)而展开的,注1而这些句式就包括了双宾语结构、以“于”为标记的与格句式和以“以”为标记的与格句式等,注2但研究的最终目的既不是对这些不同的上古汉语与格句式进行全面的共时描写,也不是从历时角度对它们在汉语史上的演变做出探索。上述两方面的研究成果已相当丰硕,而其中一些著述也为我们全面认识上古汉语语法奠定了稳固的基石(参看Peyraube 1987, 1988a, 1999a;贝罗贝 1986, 1998;邵永海 1990)。本书仅希望能在认知语言学的理论框架下,结合语言类型学的最新研究成果,以上古汉语的与格句式为中心,重点探讨上古汉语的语法系统组织。

近年来,随着语法理论的不断向前发展,我们对于句法分析的看法已有了一些根本性的改变。过往的研究基本上是一种以动词为中心的分析模式,因此十分重视动词的论元结构,并强调了动词的论元结构如何映射到句法结构上。这样的工作深具意义,但是随着认识的深入,其中的局限性也日益突出(参看Langacker 1987, 1991a; Goldberg 1995, 2006)。此外,这种以动词为中心的句法分析模式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把句式(construction)视为第二义(epiphenomenal),而不赋予它在句法分析中以独立的地位。认知语言学(Cognitive Linguistics),尤其是认知语法(Cognitive Grammar)(Langacker 1987, 1991a, 1991b, 1999, 2008, 2009)和构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注3(Fillmore et al. 1988;Goldberg 1995, 2006)的兴起让我们认识到语法具有符号性(symbolic)的特点,也即是句法形式(即句式)和词语形式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均是音义结合体(a pairing between form and meaning)。正因为认知语言学认识到句式在句法分析中具有独立的地位,因此进而认识到它和词语形式一样,亦体现了多义性(polysemy)。这种多义性,虽然和词语层面的多义性在本质上没有区别,但由于是体现在句法结构层面上,因此我们称之为句式多义性(constructional polysemy)。在以往的汉语历史语法的研究专著中,语素或词始终是关注的重点,而句式的独立性往往被忽略,且其符号性和多义性的特点也不被承认。由此所造成的后果是,人们除了忽略句式本身具有赋予动词以额外论元的功能(可参看本书第五章关于“投”的讨论等)外,也对不同语句之间所存在的扩展(extension)关系缺乏必要和深入的讨论(可参看本书关于使之移至和使之拥有的讨论等)。注4须指出的是,这里所谓的不同语句之间的关系,指的并不是一般主动句和被动句之间的转换或变换关系(如生成语法中的被动生成过程,参看冯胜利1997;石定栩2008),更不是指不同与格句式之间的转换或变换关系(如生成语法中的双宾语结构如何由介宾补语式生成出来的过程,参看Larson 1988;沈阳、何元建、顾阳 2001:210—225)。我们在这里所关心的,就思路而言和Shibatani(1985)所讨论的何以被动语句会和其他语句具有一致的句法结构是相同的。正如Shibatani(1985)所指出: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语言结构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之间具有局部的相似处。这方面的认识促使某些语言学家对语法采取了非离散的观点。立足于原型理论框架的研究所取得的进展就是上述这种情况的体现。注5

根据上述认识,Shibatani(1985)以被动语句为考察的中心,将被动语句和反身(reflexive)、相互(reciprocal)、自主(spontaneous)、潜在(potential)、尊称(honorific)等语句相关联起来,并说明它们之间的关系。他还指出:

虽然转换生成的研究已经很成功地说明了一些句式之间所存在的句法关系,但上述所考察的句式类型间的相关性已远远超越了视角狭窄的转换生成框架的讨论范围。注6

这为我们接下来的工作做了个很好的注脚,而本书对于上古汉语与格句式的考察和探讨也正是延续了同样的精神,以期借此挖掘出隐藏于上古汉语语法系统中的规律。正如Shibatani(1985)并未就被动语句而讨论被动语句,而是注意到被动语句和其他语句之间的相关性,本书的焦点虽然是与格句式,但是却也不把与格句式的讨论仅仅局限在给予类事件上,而是尝试把不同的与格句式放置在更宽广的上古汉语语法系统中来审视,以说明在上古汉语中对不同客观事件的句法编码何以采用相同的抽象句法结构。在Shibatani(1985)之后所兴起的认知语言学除了在精神上和Shibatani(1985)相互呼应之外,在理论上所提出的概念化过程(conceptualization)、意象(imagery)和句式意义(constructional meaning)等也让以句式为中心的句法分析路子得以深化。近年来,以句式为中心的句法理论也逐步为从事语言习得研究的学者所接受,而越来越多关于儿童语言习得的研究(如Tomasello 2003)显示,以句式为中心的句法理论能更妥善地解释儿童如何习得语法,并取得和成人一样的语言能力。此外,最新的二语学习研究(Tyler 2012)也通过实际的教学试验说明了以句式为中心的语言教学模式能让学生在学习二语时取得更好的进展。这不仅说明以句式为中心的句法分析模式在理论的深度和广度上有所进展,还说明这个模式能更准确地反映语言习得及二语学习的认知机制和过程。在此背景下,本书将该句法分析模式引入汉语历史语法研究中是适当而必要的。

黄居仁、张丽萍、安可思、陈超然(1999)就总结了以句式为中心这种研究方法的特点以及这种理论运用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上所取得的成果:

句式语法的最重要假设即是语言与语义不能纯由词汇(lexicon)与结构(structure)预测而得:语言中有某些特定的构造,称之为句式(construction),带有特定的语义。因而语法的基本单位,必需包括了句式这个单位。汉语的研究也不乏使用句式语法者,例如 Ahrens(1994)证明双宾句式这个句式本身带有某些语意,而使得“送、偷、赢、教、问、吃”等不同类的动词可以出现在这样的句式里。而且句式的语意与词的语意类似,一个句式可以有多义或可以衍生出其他有相关语意的句式,而语言活用的结果也可以得到某些动词因为出现在这样的句式里因而多了附加的语意属性。陈(超然)(1995)与 Chen(Chao-ran)et al.(1997)也是采取这样的一个方法来解释出现在存在句或隐现句(或称地方词倒置句式)的动词类,从而得出一种广义的创造动词,而这个语意属性就是由动词语意和句式交互作用所赋予的。例如,“撞”这个动词并不具有任何“隐现”意义,但是可以出现在所谓的存在或隐现句式里,如“张三的头上撞了一个包”。如果不相信有句式意义的存在,很难单从动词为中心的观点上来解释及预测上述活用的语言事实。

由此可见,采用这个理论角度来研究现代汉语中的语法现象的学者,人数虽不多,但依旧还是有一些(参看张伯江 1999,2000;郭锐 2003;沈家煊 2006;袁毓林 2010)。反观汉语历史语法的研究,目前尚未见到太多相关的论著。注7在这个背景下,本书的目的即是希望以上古汉语中一系列涉及“给予”语义域的句法形式,即与格句式作为考察对象,注8坚持句式在语法分析中具有独立的地位,进而研究抽象的句法结构和意义之间相互联系的动因。此外,在这个理论框架下,由于句式也能赋予动词以额外的论元结构,因此我们也会讨论句式多义性背后所存在的句法问题。这方面的内容主要就是动词本身的论元结构以及动词和句式之间的互动关系。为实现这个目的,本书的分析将在认知语法的理论框架下展开(参看Langacker 1987, 1991a, 1991b, 1999, 2008, 2009)。这套语法理论最大的特点就是承认句法形式在语法分析中具有独立的地位,并且和词语形式一样,也体现了符号性 (symbolic) 和多义性 (polysemy) 的特点。这个理论框架也和Goldberg(1995, 2006)所提出的构式语法在精神上一致。由于采取的是一种以句式为本位的研究策略,所以我们虽以上古汉语的与格句式为基础,但并不仅仅把研究的视角局限在这种和给予事件相关的句式上,而在讨论句式的扩展时也必然会涉及其他的句法问题,如上古汉语的语法关系(grammatical relations)等。有鉴于此,我们希望这个研究一方面能证明运用认知语法的理论框架进行汉语历史语法相关研究的可行性及有效性,另一方面也能有助于增进对上古汉语语法的内部组织结构的了解,解决一些依旧存在于上古汉语与格句式范围内与范围外的悬而未决的争论,并提出新的研究议题。

在研究汉语与格句式的众多文献中,最重要且最具影响力的当属贝罗贝(Alain Peyraube)的一系列研究。他的著述极富开创性,以至于对这一课题进行任何后续研究都得先借鉴他的研究成果。本书当然也不例外,而贝罗贝有关上古汉语与格句式的分析自然也就成为我们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探讨上古汉语与格句式的起点。基于贝罗贝精彩的著述,我们有必要强调本书和前者之间的两处显著差别:

1.理论定位方面,贝罗贝有关汉语与格句式的广泛研究主要侧重于语法化。Peyraube(1996)认为,与格句式提供了“另一个通过动词连用,将动词转换成介词的语法化过程的例证”,注9并且“是词语兴替的经典例子”注10。本书的理论兴趣不同,我们采取认知语言学的立场,尝试揭示上古汉语中多种与格句式所展示的句式多义性的现象,并从理论上说明这种句式多义性的动因,进而为我们从共时角度理解上古汉语的语法组织提供一个崭新的认识。我们关注的焦点是某个抽象的句法形式除了能用以表达给予事件外,还能表达其他非给予的事件,因此考察的对象虽以上古汉语的与格句式为主,但也不仅仅局限于表达给予事件的与格句式。注11

2.这种理论目标上的差异所导致的结果是,本书考察的时间范围不可避免地与贝罗贝不同。他的研究侧重于历时演变,即全面描写汉语史上不同时期的多种与格句式。我们的研究重点则是从理论的角度观察共时组成,我们把讨论限定在汉语史的上古汉语这一特定时期。这种切入角度看似与侧重历时演变的大部分汉语历史语法研究格格不入,但本书在考察上古汉语的与格句式的同时,也并未完全忽略历时演变的因素。我们在讨论中也会列举上古汉语中的一些经验事实,揭示上古汉语绝非铁板一块:不同年代的上古汉语传世文献在细致的描写下,即使是在同一种与格句式上,和动词的搭配关系也体现了一些细微且重要的历时变化。在此基础上,我们希望能从认知语法的立场说明上古汉语中句式和动词配价之间的问题,注12还希望能进一步说明,在汉语语法史研究中曾引起激烈讨论的一些与上古汉语与格句式相关的问题,实际上是因为忽略了上古汉语语法内部所存在的历时演变所造成的。注13因此,本书虽探讨上古汉语的共时组成,也重视上古汉语内部发生的历时变化。换个角度说,正因为本书把考察的时间范围缩小了,因此才有可能揭示存在于这个时间范围内语法系统内部的细微变化。

无论是在本体论还是方法论上,本书和汉语历史语法领域中的研究著作的区别是,我们的研究策略是相对非传统的,但总的来说,我们希望读者能通过这一研究范式增进对上古汉语语法的认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由Langacker 创立的认知语法(Cognitive Grammar) 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发展迅速,影响巨大,并已广泛地被应用于不同语言的各种问题上,然而,我们目前对上古汉语语法的理解尚未受益于认知语法提供的有益途径。本书也许是第一本将汉语历史语法研究根植于认知语法这个理论框架下的学术著作,之所以采取新的研究范式并不是为了寻求新奇,而是表达了我们对当前汉语历史语法的主流研究范式,即“结构主义研究范式”(structuralist research paradigm)所存在的局限性的严肃关注。所谓局限性,指的是在以动词为中心的语法分析模式下,把同一种抽象的句法结构划分成不同语句,且不重视句法形式和意义之间的联系。这严重影响了我们对上古汉语语法结构组织的认识。对此,后面几个章节将做具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