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正义
- (英)赫伯特·斯宾塞
- 509字
- 2022-09-02 21:16:40
第二十八节
我们必须警惕如下这种可能的误解:正义准则可能打算排除某些侵害行为,但实际上却显然并未排除它们。也许有人会说,如果A打了B,只要并不阻止B反过来打A,那么,前者就没有比后者主张更多的自由。又或许有人会说,如果A侵占了B的财产,只要B也可以侵占A的财产,那么,这一准则的要求就没有受到破坏。然而,如果我们回顾一下正义准则的起源,立刻就会发现此种解释误解了正义准则的本质含义。
正义准则所表达的真实含义是,每个人在采取眼下构成其生命并有助于随后维续其生命的行动时,除了维续他人生命所采取的同类行动之外,将不受其他阻碍。正义准则并不支持基于同等干预可以实现平衡这样的理由而不必要地干预其他人的生活。上述那种对正义准则的描绘,暗含着对所有人生活的削减超过了合作状态所必需的程度;这显然是对正义准则的曲解。
如果我们谨记最大幸福即便不是一个即刻目标,也是一个远期目标,那么我们就会清楚地看到,每个人可以在其中追求幸福的范围有一个界限,在界限的另一边是其邻人同样受到限制的行动范围;如果他的邻人侵扰到了他的领域,他也不能侵犯其邻人的领域。正义准则旨在确定一个任何一方都不能越过的界限,而不是旨在证明侵犯或反侵犯的正当性。(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