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深化改革概况】
2015年,唐山市委常委会17次研究改革工作,召开2次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焦彦龙就改革工作作62次批示,组织研究制定公车改革、人才政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等重要文件。市长丁绣峰多次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聚焦经济、社会、农业农村等改革问题。为加强全市改革协调推进力度,市委将改革办由临时机构变成正式机构,与市委办公厅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由市委常委、秘书长担任改革办主任,从市直单位选调9名干部充实改革办。此外,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陆续成立改革办,市直各单位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改革,一个处室负责协调推进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年初制发《唐山市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中共唐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中共唐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四个干”运行图》等文件,明确各项改革责任分工、时间进度、成果要求,确保改革任务梯次接续、相互协调、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参照省委做法,制定考核办法,从2015年开始,专项考核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改革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市管班子、市管领导干部年终考评。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督促检查等制度,加强信息反馈,开设《改革动态》简报,全年编发各地改革经验信息15期,6篇文章被省委改革办采用刊发。在市主流媒体开设《深化改革 创新发展》专栏,宣传报道各地各单位推进改革经验做法。截至年底,全市确定实施224项改革完成207项,占全部工作92.4%,其余17项改革任务中4项为跨年度任务,13项需等待上级政策出台后再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全年出台改革文件209个,落实改革实践举措171项,形成63个改革亮点和特色经验,被省级以上部门发文推广、省以上领导批示或讲话要求学习推广,在全国、全省工作会议上作专题经验介绍93次,争取国家级和省级改革试点38个。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5年,唐山市分2批衔接上级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对应取消48项,调整21项;市本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5项,其中取消13项、下放32项。全市行政许可事项149项,比上年精简51%,数量在各设区市中最少。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市政府保留56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9项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制定和完善《唐山市本级继续实施的“三类事项”业务指导规范汇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环节平均简化17.6%,要件数量平均精简10%。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5月底公开市政府44个部门1767项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6月底公开市政府40个部门2712项责任,在全省建立最早、公示最早。推进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27个部门245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2015年新增57项)。市、县两级开通网上审批系统,322项审批业务可以在网上办理,办理环节总量、申请要件、办理时限分别压减17.6%、10%和61%。市、县、乡均建设高标准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推进为民服务全程代办、重点项目全程代办。对进驻市政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全程协办、跟办、代办。在便民服务上完善智能排队系统、安保监控系统等10类设施,提供传真、复印、网络查询、报刊阅览等免费服务。在重点项目代办上,为重点项目建立专门档案,每个项目确定2名专门代办人员负责。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4月在全省率先开展“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由原来30多项缩减到9项,审批程序由原来5个部门、12个工作日办结转变为1个窗口、4个工作日内办结;10月1日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2015年,全市登记市场主体7.44万户,其中中小微企业1.35万户,比上年分别增长24.6%和21.6%。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完成市级投资项目目录、事项和办事指南梳理及上报,市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财政绩效预算管理改革】
2015年,唐山市围绕新预算法制定《关于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项目库管理办法》等文件,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提高预算水平。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市本级预决算信息,除涉密信息外,全市各部门、各县区财政信息实现信息公开。10月底,全市综合治税平台投入使用,利用先进数据仓库和大数据技术,实现涉税数据共享和应用。推广使用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上线运行财务集中核算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预算调整管理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16个业务子系统,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科技体制改革】
2015年,唐山市落实省《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创新市场导向机制、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机制、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等工作制发专项实施意见。制定《唐山市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设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首期向唐山市达意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华发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投放2000万元。制定《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推动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服务载体建设。7月,总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的唐山科技中心投入运营,入驻16家服务机构、5个创客团队。全市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3个,比上年增长3.3倍。新增6个市级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8个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示范机构。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020家,累计2568家,比上年增长65.9%,增长数量和幅度均居全省前列,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就业岗位16.5万个。建立“唐山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注册用户102个、入网仪器2089台(套),下发补贴资金9.04万元,用于8个项目单位14个符合条件检测项目。
【商贸流通和旅游体制改革】
2015年,唐山市实施电子商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建设省级十大物流园区,促进商贸物流业发展,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33亿元,比上年增长9%。建立服务外包队伍体系,确定300多家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1个培训学院、1个服务外包产业基地、1个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其中启奥科技、华发教育2家服务外包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建立服务贸易进出口情况分析通报制度,组织近100家企业参加中国(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等专业性展会,服务外包呼叫中心、北航软件学院校外人才实训基地、丰南区与中关村合作工业互联网等项目签约。制定《唐山市出口企业精准帮扶方案》,扩大出口。全年外贸出口85亿美元,居全省首位,占全省总量26%。在市中心区打造唐百大楼、八方购物、远洋城、硅谷、南湖生活休闲娱乐5个商圈,涌现出天元、福地、高科等税收“千万元楼”。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放权各县(市、区),推进景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改革,推进京津冀区域旅游合作。清东陵创建国家“AAAAA级”景区,5个村被评为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全年全市旅游业收入310亿元,接待游客3400万人次。
【农业农村体制改革】
2015年,唐山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外业权属调查面积34.14万公顷和二次公示无异议面积33.66万公顷,占省达年度目标任务121.33%和119.6%。引导农民兴办各种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农民合作社,截至年底,全市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家、省级57家,工商注册农业合作社4473个,其中国家级18家、省级59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49家。制定《唐山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推进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合作金融体系和管理体系创新,8个试点县(市、区)县、乡两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新合作金融服务平台分支机构和统筹保险、投资担保业务全覆盖。开展农村资金专业合作社试点工作,全市13个县(市、区)开业经营资金专业合作社43家,发展入社社员1.7万户,向社员投放资金余额4.8亿元。创新“政银保”支农新机制,到位市财政贷款担保资金1000万元,可撬动1亿元免抵押低息贷款额度,截至年底,发放贷款2100万元,扶持农业项目11个。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管护机制改革,创新河湖管护机制,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2015年,唐山市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燃煤污染、扬尘污染等6个专项治理行动,淘汰落后产能,全年压减钢300万吨、铁260万吨,削减煤炭消费量200万吨,分别占全省46.7%、45.5%和40%。制定《唐山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方案》,启动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中心6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行24小时连续监测,对城市空气质量和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全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上年增加23天,重度污染天气减少30天,环境空气质量改善15.8%。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对未按照规定标准和时限完成治理任务企业,每度电加收0.3元,倒逼企业加快环境治理,省物价局制发《关于推广唐山市利用差别电价政策加快污染治理做法的通知》,推广唐山经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超标县区扣缴生态补偿金390万元。在市中心区实行阶梯水价和阶梯气价,落实执行基本水价和气价用户比例分别占居民总户数93%和92%,同时对城市低保群体给予优惠;实现非居民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落实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落实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环保、公安双重管理执法体制。2015年,开展“利剑斩污”、环保大检查和环保治理专项行动,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328家,立案409起,行政拘留335人。
【社会体制改革】
2015年,唐山市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33条政策措施,从失业保险结余基金中调剂1亿元建立创业扶持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员就业创业。全年全市新增就业9.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2013年唐山市被确定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试点市,2015年唐山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理赔人数152人,赔款288.99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2.48万人次,报销1.17亿元,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均为全省最高。在全省率先将农民工和“城中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并将外来务工人员家属子女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推进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细化和规范总额预算、月份均值结算计算方法,医疗保险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在实现全市范围内直接持卡结算基础上,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上线,与7个试点城市互联互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实现“六统一”。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至0.5%。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所有村卫生室按比例配齐乡村医生,乡村医生注册9929人。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取消一胎登记卡,推行网上办证。推行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全市14个县(市、区)和4个开发区(管理区)审批8032人,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全市15.9万在职人员兑现调资待遇,9.45万离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离退休费发放到位。公检法部门开通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推行阳光司法指数考核评价办法,推进司法公开,市、县两级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及时公开应公开执法信息。推进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立案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0起、恶意违规医疗机构3家。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量化行政处罚条款1600余项,细化违法行为3000余项,建立处罚裁量标准5000余项。清理规范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2014年底之前现行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市级政府规章保留39件,修改6件,市、县两级规范性文件保留1533件,废止512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645家安监系统监管的重点企业完成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任务,超省定任务38家,643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完成诚信等级评定,超省定任务6家,856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2015年,唐山市制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三项制度》,强化对“两个责任”督导、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问责40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3名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责任人。调整市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和成员单位,健全联席会议、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两报告”工作程序》《一为主两报告工作程序》等制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衔接配合。全年全市查处各类案件1501件,党政纪处分1747人,移送司法机关103人。1月,唐山市在河北省率先完成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调整后12个部门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
责工作,人员编制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78.4%,纪检监察室从4个增加至7个,人员编制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42%。监督检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职专用规定落实情况,未发现反弹现象。建立网络舆情收集处理机制,市、县均有专门机构负责收集网络举报线索。开展解剖式监督、办案式监督、第三方监督,全年开展明察暗访1527次,查处纠正“四风”问题562件。撤销滦县政府驻石办事处、原市招商局驻广州招商联络处2家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经上级批准,市政府驻石办事处、唐山市商务局驻上海招商联络处2家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予以保留并转变职能。12月15日,省车改领导小组批复唐山市实施方案。
(付树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