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生哲学的意义

人生哲学原名为生命哲学。

这生物种族及个体间努力活动的原因,称为生的冲动,就是生命的意志。

人生哲学原名为生命哲学(philosophy of life),始于德人福尔开特(Volkelt,1848—1930),近时德人倭铿(Eucken,1846—1926),法人伯格森(Bergson,1859—1941),均以人生哲学的建设者,见称于世,为现代哲学上一大潮流。于旧时思辨哲学经验哲学以外,另取一新倾向。思辨哲学,以数学论理学为根据,经验哲学,以实验物理学为根据,人生哲学则以生物学、心理学为根据。前二者注重外界,依外界的条件,调整吾人的生活,是消极的;后者注重人生,从人生的要求,以改造外界,是积极的。前二者使我服从自然,仅由探索自然的结果,得依据自然的法则,利用自然的势力,以改造吾人的物质生活;然物质生活的向上,转使精神生活屈服于物质势力之下。后者则以人类精神生活的发展为主。人生在世,决不仅以解决衣食住等物质生活,毕其生活能事,如道德、科学、艺术等,均为吾人精神生活的要求。此等精神生活,当不受物质生活的拘束,独立进行,自由表现。原来宇宙内的万有,都合物质精神而存在的。万有的现象,就是精神活动于物质上的状态。宇宙的精神不可即,其所显现的不过活动的状态,吾人由其活动的状态,认识其活动的原因,称为宇宙的意志。这意志就是充塞宇宙的精神,自原始以来,活动不绝,以成今日的世界;这种现象,称为创造的进化,略称创化。生物的生命,就是宇宙意志活动的一种形式;在创化的途中,向物质上为不绝的发展,因受物质的抵抗,自行分散为若干种类及无数个体,各自为生命而努力。这生物种族及个体间努力活动的原因,称为生的冲动,就是生命的意志。努力的结果,随其种族及个体,各各不同;就大体言,则植物的意志,全在物质的支配下努力,仅仅维持其物质的生活,精神生活全不显现。动物的意志,渐渐发展,稍能征服物质以呈露其精神生活,但亦仅足为物质生活的补助。唯人类的意志,得冲破障碍,自由突进,显现其精神生活,以继续其生命的活动于无穷。但人类的生命,决不能孤立于其他生命以外。一切生物,皆互相结合,同循此伟大的冲动而进行,动物立于植物之上,人类又立于其他动物之上,为共同进行的一大军队。人类立于战斗的最前线,以其精神作用为武器,打破物质的抵抗,向生的方向,努力奋斗,以开展其新生命。人生哲学,即把促吾人生命的真相,而予以说明的;所以人生哲学,原称生命哲学,就是这个意义。

人类的生命,决不能孤立于其他生命以外。

人生哲学,乃以人类的生命为研究的中心,为现代新兴的哲学,不过哲学中的一流派。

这种人生观,称为改善观。

依上所述,则人生哲学,乃以人类的生命为研究的中心,为现代新兴的哲学,不过哲学中的一流派。其哲学范围,仍为普泛的而非特殊的。但我国现时,研究人生哲学的,其意义似较为狭小。常以人生哲学为研究人生观的学问,为哲学的一部分。人生不过百年,自呱呱坠地以至于老死,就一生涯间为通体的观察,而问人生有何意义或价值?对于这问题而予以解答的,称为人生观。各人的人生观,由各人的性质和生活的状况,与一生的经验、教育等,综合而成,各个不同。向来论人生观的,就大体上别为三类:1.以人生为悲苦或虚幻的;这种人生观皆以现实的世界为不满足,统称为厌世观。2.以现实的世界为调和圆满的,人类得依宇宙的本则以达于幸福和快乐;这种人生观,与厌世观相反,统称为乐天观。3.则介于二者中间,既不如乐天论者以现实世界为美善的世界,亦承认现实世界的悲苦;但不如厌世论者以人生为绝望的。吾人当由各自的努力,轻减痛苦,抑制罪恶,以创造美善的世界。这种人生观,称为改善观。由现代人生哲学出发的人生观,就是改善观,原不过人生观中的一种。若认人生哲学为研究人生问题的学问,则其范围当然不以现代人生哲学的人生观为限;凡哲学上种种的人生观,均应包涵在内。唯研究的结果,大都以改善观为归宿;所以研究人生问题的人生哲学,与以人生为中心的人生哲学,殆有不可区分的关系。

就学问上的界说言,人生哲学是伦理学的基因,伦理学是人生哲学的成果。

我国现时研究人生哲学的,即以人生哲学为研究人生问题的学问;而所谓“人生问题”的意义,见解亦复不同。或一派的见解,以为人生问题就是“吾人应该如何生活”的问题,也就是“人生在世应该如何行为”的问题;人生哲学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但这个问题是伦理学上的问题,因此,他把伦理学看做人生哲学参看胡适之先生著《中国哲学史大纲》首段及李石岑先生著《人生哲学》绪论。。伦理学本来是哲学的实践部分,与哲学的范围广狭不同。人生哲学为哲学上一流派,不是哲学中的一部分;认伦理学为人生哲学,这见解殆不甚妥。但从前的哲学,注重原理,言其“然”与“所以然”,含说明科学的性质为多。现代的人生哲学,大抵于原理以外,更注重实现,往往言其“当然”与“所以当然”,含有规范科学的性质,常包涵伦理学的要素。所以说“人生哲学就是伦理学”,虽不免忽视学问上的界说,若说“人生哲学和伦理学,大部分没有差别”,则殊为正确的见解。向来研究伦理学者,常先构成哲学说,由哲学说演绎的结果,构成伦理学,称为哲学的伦理学;或由各科学归纳的结果,构成伦理学,称为科学的伦理学。从前的哲学,倾于思辨的独断,所以伦理学多倾向于科学的。现代的人生哲学,既根据于科学,因而哲学的伦理学和科学的伦理学结论相同。就学问上的界说言,人生哲学是伦理学的基因,伦理学是人生哲学的成果。但因果相关,论因的不能不兼及果,论果的亦不能不兼及因;人生哲学和伦理学大部分没有差别,即此可以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