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中国政府收复台湾主权
一、中国国民党与台湾的联系
中国国民党与台湾的联系是久远和密切的。1895年台湾被日本割占后,孙中山及其领导的革命政党从兴中会、同盟会到国民党,都与台湾的抗日志士有着长期、密切的联系和在斗争中相互支持的经历。孙中山对于收复台湾是有明确认识的。在兴中会活动时期,孙中山就曾主张“恢复台湾,巩固中华”,在以后的革命活动中更是“一再重申收复台湾”。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5月,孙中山先生对赴台湾组织光复起义的同盟会会员罗福星说:“台湾是中国领土,要决心收复。”1925年2月11日,重病中的孙中山认为:“日本须放弃与中国所缔结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将台湾归还中国。”在领导反清斗争时期,孙中山曾经去过台湾,这对台湾同胞的反抗斗争是宝贵的支持和极大的鼓舞。1894年12月兴中会总部在檀香山成立后不久,1897年台北就建立了台湾兴中会,吴文秀、杨心如、赵满朝、容祺年等台湾革命志士参加。1910年,同盟会会员王兆培在台北医学校发展翁俊明为同盟会会员。同年,同盟会台湾分会宣告建立。在王兆培、翁俊明的推动下,至1912年已有包括蒋渭水在内的会员30余人,并组织了外围团体复元会。1927年4月蒋介石在南京建立政权后,国民党继续与台湾抗日志士保持着相互支持与合作的关系。1929年4月,由台湾同胞创办的报纸《台湾民报》刊登了1929年召开的中国国民党三大宣言。1930年1月国民党元老蔡元培为《台湾民报》书写了“唤起民众”的题字,1931年1月国民党元老戴季陶为《台湾民报》书写了“血浓于水”的题字。
二、中国政府收复台湾的准备
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党政府将收复台湾作为既定目标。1937年12月,南京政府安排人员撰写了《台湾考察报告》。1938年3月,中国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并通过了《抗战建国纲领》。在《抗战建国纲领》中关于对外政策的部分提出:“一、本独立自主之精神,联合世界上同情于我之国家及民族,为世界之和平与正义共同奋斗。二、对于国际和平机构及保障国际和平之公约,尽力维护充分尊重其权威。三、联合一切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之势力,制止日本侵略,树立并保障东亚之永久和平。四、对于世界各国现存之友谊,当力求增进以扩大对我之同情。五、否认及取消日本在中国领土内以武力造成之一切伪政治组织及其对内对外之行为。”虽然纲领中没有明确提出收复东北、台湾的要求,但是在1938年4月1日的大会闭幕式上,国民党总裁蒋介石在讲话中表示了要收复台湾的决心。
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政府发表《中国对日宣战布告》宣布: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1942年3月,在台湾革命同盟会举行的一次会议上,司法院长孙科在讲话中提出战后台湾将回归中国。4月2日,在重庆出版的《益世报》发表社论呼吁收复台湾并提议4月5日为“台湾日”,在重庆举行纪念活动;社论还敦促国民政府进一步明确地宣布中国对台湾的主权,消除外人思想中的台湾是殖民地的观念。
1943年12月1日《开罗宣言》发表后,中国政府开始做收复台湾的准备工作。第一,进行对台湾情况的摸底。1944年3月15日,奉蒋介石命令,中央设计局筹设了“台湾调查委员会”,福建省主席陈仪为主任委员,沈仲九、王芃生、钱宗起、周一鹗、夏涛声为委员,这是一个设计和规划台湾光复后政治框架的机构。4月17日,台湾调查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确定本会第一期工作计划及工作人员名额,讨论经费预算及搜集资料方案。后来台湾调查委员会大量搜集、翻译日本统治下台湾行政制度、户政、警察制度、工业、农业、林业、矿业、金融、贸易、教育、交通、财政、社会事业、卫生、税制及专卖法令等有关资料,编印台湾地图,供行政院以及台湾行政、警察等训练班参考。台湾调查委员会还设立台湾土地问题研究会、行政区划研究会、公营事业研究会,并在福建开始训练台湾警察高级干部,为接收台湾培养专门人才。1944年8月17日,中央设计局致函台湾调查委员会,提出应多选拔深入敌后艰苦工作之同志,同时选拔现在教育界、工程界的台湾籍人士进行训练。9月,《台湾党政干部训练办法草案》出台,决定在中央训练团内开设台湾党政干部训练班。受训人员为台湾籍人士,具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成绩优良者,深入敌后艰苦工作或致力于台湾革命卓有成绩者,应从宽选取。受训学员毕业后,成绩优良者,得派中央设计局台湾调查委员会工作,其余暂回原单位或分配适当单位实习,以等待台湾收复后派往台湾各机关工作。同时,在中央训练团开办台湾警察干部讲习班、行政干部训练班。行政干部训练班学期是4个月,共有学员120人。台湾调查委员会还开设银行调训班,招收学员40人。
第二,进行接收的组织准备、政策准备工作。1944年初,蒋介石指定日本问题专家王芃生与国民政府行政院秘书处,共同拟定《关于收复台湾的政治准备工作及组织人事等具体办法》,并于3月15日呈文给他。该办法提出台湾收复时,第一步成立军政府,军政府由中国主持。第二步,恢复以前的行省机构,但在恢复前,应先成立一过渡性机构即“台湾设省筹备委员会”以为准备。第三步,台湾收复后,我国接收需要相当精密之准备,此项准备工作包括:调查日寇过去统治台湾之方式及其有关法律与民情,以为拟定收复台湾之规章作参考;训练储备办理台湾之各项人才;准备行政及技术人才;研究台湾与美国的经济合作等。筹备委员会组织大要如下:一、台湾设省筹备委员会直隶行政院,由政府遴派大员主持,各有关机关首长或次官参加,并聘与台湾有关人员参加。二、委员会除设秘书处外,分设三组,办理调查、设计、储备训练人员及宣传与涉外事项。
1944年7月21日,台湾调查委员会在中央设计局召开座谈会,多位台湾同胞黄朝琴、谢南光、李纯青、陈华西、谢挣强、柯台山、许显耀、游弥坚、李祝三、连震东、曾溪水等参加了会议。他们对政府接收台湾时应注意的问题谈了具体的意见。黄朝琴说:“台湾是从前的一省,所以收复台湾必须改省。台湾离开祖国五十年,政治、经济、建设以及风土习惯和国内相差很远,希望台湾收复以后五六年内,以维持现状为目的,不以实验的名义而以实验的方式来治理……原有的总督府,只须名称的取消,改为省政府,原来的总督府的机构不予更动,内地各省政府的机关太多,于台湾人不习惯。五十年来台湾的系统都是一元化,如遽加变更,使台人无所适从。”他还认为:“台湾首长的权限应扩大,台湾总督之下,有总务长官,是总督府的幕僚长,代总督处理例行公事……地方自治不必变更,倘若改为几十县,档案的划分即生困难。档案是日文作成的,大部分维持的是台人,如机构更改,必发生青黄不接的麻烦。国内县长的职权太小,以之治理台湾地方,会感觉困难。地方政治,应保旧制,不必更改。”谢南光在发言中表示:“黄先生所提出的台湾特别省一节,可以说是我们台湾同志的一致的要求,……台湾在政治组织、经济制度、文化教育程度等方面,其水平均在平均线以上,所缺者党化教育思想教育而已。祖国于收复台湾,应尽量利用台湾的设施发扬光大,利用台湾建设资本主义经济的经验和人才来重建台湾,来建设祖国。人才与经验的交流实属必要。台湾各种制度设施中,优良者予以保存利用,不合国情者予以铲除。”连震东提出要保留台湾的风俗。他说:“台湾人的生活有许多地方是良风美俗。接收以后,我们要设法维持,……台湾问题的前提,是一定要收复。收复以后,亦必须要比日本人好。台湾人需要自由、幸福、平等,相信一定可以做到。最后希望散兵游勇不要带到台湾去。”另外,李纯青就台湾实行“三民主义”问题,游弥坚就台湾经济问题,谢挣强就台湾收复后的善后问题,许显耀就收复台湾的宣传问题,柯台山就收复台湾后的党派问题、运用现有的警察组织问题、没收日本人的土地给台湾人及就地取材发展生产等问题,发表了看法。
1944年10月,陈仪提交了《台湾接管计划纲要草案》,该草案分16部分共82条,内容包括外交、军事、财政、金融、工矿商业、教育文化、交通、农业、社会、粮食、司法、水利、卫生等各个方面,十分详备。1945年3月14日,该草案经过讨论、修改,经蒋介石审定后正式出台。
对于接收台湾后的政治建设,国民参政会中不少人积极献计献策。在1945年7月国民参政会第四届第一次会议上,李荐廷等提交了《请即设立台湾接收委员会案》,认为台湾及澎湖列岛“在克复时不能援新占领地之例设立军政府,又因其非新沦陷省份,未有省政府之组织,台湾之接收,显为两种不同政治体制之交替,故应先设立接收委员会,准备交替时期处理一切政务”。林学渊等17人提交了《请统一台湾军政机构尽量录用台胞以准备收复台湾而利抗战建国案》。国民参政会一致通过,并将有关台湾的两项议案合并,送请国民政府切实办理。胡秋原、马毅等提交《请于国民代表大会增设台湾代表案》,马景常等提交《台湾应有国大代表案》,胡秋原、韩汉藩等提交《请编组台湾远征军以利收复台湾案》,何葆仁等提交《请求国际善后救济总署中国分署增设台湾救济机构案》等提案,这些提案均获得大会的通过。
三、台湾的光复
1945年9月1日,中国政府公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大纲》,陈仪被任命为台湾省行政长官。9月2日,在东京湾美国“密苏里”号军舰上举行了日本投降的签字仪式。日本外相重光葵代表天皇和日本政府在投降书上签字。9月4日,中国政府发表文告昭告中外:“鉴于日本已接受《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无条件投降,台湾全境及澎湖列岛应交还中国。中国政府即将派员前往接收治理。”9月7日,陈仪又被任命兼台湾省警备总司令。9月9日,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在南京主持了接受日军投降的仪式,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在投降书上签字,驻扎台湾的日本第十方面军参谋长谏山春树是与会的投降代表之一。当天晚上,冈村宁次命令在中国包括台湾、澎湖列岛的全部日军和警察向中国政府投降。
9月14日,中国军队空军第一路军司令张廷孟飞抵台北。在台北松山机场,奉命前来的台湾总督安藤利吉降下了机场的日本国旗,然后中方升起中国国旗。10月2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及警备司令部前进指挥所在台北成立。10月5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秘书长葛敬恩一行80人飞抵台北,葛敬恩担任前进指挥所主任。葛敬恩将一份备忘录送交安藤利吉,令其做好交出政权的准备。10月17日,由美军30多艘军舰和10余架飞机运送的中国军队和接收人员抵达台湾,中国军队第70军第75师在基隆登陆。10月22日,中国军队第12军在高雄港登陆。
台湾民众为回归祖国而欢欣鼓舞。从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到中国政府接收前,台湾实际上处于无政府状态。但是,台湾城乡秩序井然,民众耐心地等候中国政府的接收。得知中国军队即将登陆台湾时,许多民众扶老携幼自发地在登陆地点等候,迎接中国军队的到来。军队由基隆乘火车前往台北时,数十万台湾民众站在全长约80公里的铁轨两边欢迎,由基隆绵延不断地一直排到台北车站,这与1895年得知台湾被割让后人们哀声遍野的情景真是天壤之别,形成强烈对照。10月10日,台湾民众在岛内各地举行提灯游行、演戏、燃放鞭炮,庆祝国庆。前台湾总督府特高课特务寺奥德三郎对于台湾光复时的情景描述说:“由于大东亚战争的失败与接受《波茨坦宣言》,日本开拓五十年之文化已在一夕间化为昨日之梦,全岛各地连这样的乡下地方都在讴歌复归祖国、台湾光复,今年的除夕,家家户户已扬弃稻草绳,改以贴上中国式的红纸门联,上面的‘还我河山祝台湾光复’等字句,充分显示着台湾人再也不向任何人低头的由衷喜悦。”
10月24日,陈仪、严家淦等从上海飞抵台北。10月25日上午,中国战区台湾地区受降典礼在台北举行。陈仪作为受降主官向日本投降代表台湾总督兼第十方面军司令安藤利吉下达第一号命令,宣布:“本官奉令,接受台湾、澎湖列岛地区日本陆海空军及辅助部队之投降,并接收台湾之领土、人口、治权、军政设施及资产。”下午,台北举行了群众性庆祝大会。陈仪在受降仪式结束后发表的广播词中郑重宣告:“此次受降典礼,经于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在台北公会堂举行,顷已顺利完成,从今日起台湾和澎湖列岛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皆已置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权之下,此一极有历史意义之事实,本人特向中国同胞及世界报告。周知台湾现已光复,吾人应感谢历来为光复台湾而牺牲之革命先烈,及此次抗战之将士,并应感谢协助吾人光复台湾之同盟国家,尤其应使我们衷心感谢不忘者,为倡导中国国民革命运动之国父孙先生。”
1946年1月12日,中国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发命令,宣布:“查台湾人民原系我国国民,以受敌人侵略,致使丧失国籍。兹国土重光,其原有我国国籍之人民,自三十四年(1945)十月二十五日起,应一律恢复我国国籍。”此后,10月25日被定为“台湾光复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