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例说明

1.称引人名一概“临文不讳”,如刘勰、保罗·利科、朱光潜氏。

2.西语人名与术语如有固定译法,则不附原文;如无定译,文中初次出现或相对陌生、容易混淆者,则加括号附出原文,如:“修辞层面的隐喻:‘隅喻(synecdoche)、讽喻(allegory)、奇喻(conceit)'”,“从亚里士多德到理查兹(I.A.Richards)”。

3.脚注分为西文、中文原文和中文译文(包括专著、期刊文章)三种。二手征引材料一律标明“引自”或“quoted from”等字样。

4.西文脚注体例为:“责任者名姓.文献名(章节).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如“Rene Wellek.A History of Modern Criticism, Vol.3.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146.”。同上书再次出现时,体例为:“责任者.文献名(章节).页码”;如出现于同一页,则略去责任者一项。

5.中文脚注体例为:“责任者:《文献名》(卷册),出版者,出版年,(章节)页码”,如“钱钟书:《管锥编》第二册,“老子王弼注·道与名”,中华书局,1979年,第434—435页”。同上书再次出现时,体例为:“责任者:《文献名》,(章节)页码”。原典材料的版本信息可参看附录参考书目,一般不于每节单独列出。

6.译文脚注体例为:“责任者:《文献名》及章节,翻译者,出版者,出版年,页码”,如“康德:《判断力批判》第59节,宗白华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第199—200页”。同上书再次出现时,体例为:“责任者:《文献名》及章节,出版者,页码”;如出现于同一节,则略去出版者一项。

7.为通顺、确切计,某些译文在不违原义的情况下略有修改,某些术语异于通常翻译(如将“formalism”译为“模式论”而非“形式主义”)或采用一名多译的方法(如“motivation”一词,即根据上下文有“理据”、“动力”、“驱动”等不同对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