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译序

《巨匠与杰作》:经典作家的另一面

1945年,毛姆应美国《红书》杂志邀约开列了一张书单,列举了其心目中的世界十佳小说,并为之撰写了系列书评,对这些名著的成书过程、写作手法、艺术特色一一做了点评,此后,温斯顿公司将这些文章结集出版,于是就有了我们手头的这本《巨匠与杰作》。在浩若烟海的小说世界中选择出所谓“十佳”,无疑是一项极不讨好的工作。那些捧着《克拉丽莎》黯然泪落,或是言必称《尤利西斯》的读者,看到自己无比推崇的作品居然未能入选TOP10(这是对自身情感与智商的何等辱蔑!),自然要愤愤不平,如同钟爱多年的球星或影星在呼声甚高的情形下却未能折桂一样,他们肯定是要发一通牢骚甚至骂上几句的。尽管毛姆本人在全书的开篇早已坦承,“我所列的书单极为武断。其实我完全可以再列出十部小说,以其不同的方式而丝毫不输之前所选,而且还能为选择这十部给出同样充分的理由”。可在随后的几十年当中,争议之声依然不绝,而《巨匠与杰作》也就在这争议声中同其讨论的经典一样成了经典,被视为文学评论的典范之作。

据说在菜鸟级的文学爱好者里,有很多就是按照毛姆所开列的这个书单为自己制订阅读计划的,由此大大提升了这十本书在全世界的销量,把这些原本还算高雅的艺术杰作活生生地变成了畅销书,导致今天不少有点文化(或是没文化装作有文化)的人,似乎已经不太情愿提及这些名著,更愿意把卡夫卡的《城堡》或者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挂在嘴边。当然,谁也无法否认《城堡》的深刻与《追忆逝水年华》的伟大,可对于普通读者而言,这些书似乎有点“太深刻”、“太伟大”了,不太可能用“享受”二字来形容其阅读体验,以至有人戏言:所谓名著,就是所有人都不想读却又希望自己读过的东西。在这个问题上,毛姆的观点十分明确:艺术的目的就是娱乐,而教育只是其次要功能,那么作为艺术形式之一的小说,一定要为读者提供愉悦的享受,他极力反对将小说当成讲坛的陋习,认为“让读者以为读小说可以轻松获取知识”是一种误导,因为知识只有通过努力学习才能获得,而读小说就是为了寻开心,“假如读一本小说很辛苦的话,那还不如干脆别读了”。为此,他甚至提倡大篇幅的跳读或者对原著进行大胆删减,因为这样能够有效增添阅读的快感,对原著精神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毁损。这种阅读理念,毛姆在《巨匠与杰作》的第一章《小说的艺术》[1]中讲得十分清楚,并且贯穿全书的始终。

综观外国文学界,我们可以发现,数名作家都曾以《小说的艺术》为题著书立说,详述自己对小说这一独特文类的看法,其中较著名者当推戴维·洛奇和米兰·昆德拉。常常有人抱怨:写文学批评的,常常都是些自身没有实践创作经验之人,他们满嘴的理论术语,却如隔靴搔痒,话不着题;相比较而言,作家写出来的文学批评直观而感性,更容易触及小说实质。就拿毛姆的这篇《小说的艺术》来说,除了当中的第二节还谈谈叙事视角外,通篇几乎全都是漫谈闲扯,其率性和散漫,简直有点对不起标题上的“艺术”二字,可谈笑间,已经把小说最本质的问题(如类别、功能、写作技法等)解释清楚。即使到了论及这十部小说的正文当中,他也鲜有具体的文本分析和主题阐释。

其实,《巨匠与杰作》虽是一本文学评论集,但毛姆在撰写过程中并没有用什么专业的批评方法,而是专注于作者生平[2],因为他始终秉持的原则就是:一个作家能写出什么样的书,取决于他是什么样的人,所以最好弄清他个人历史中的重要之事。于是在考查作家的人生轨迹时,他凭着一股顽强的“狗仔队精神”,把大胆的假设与小心的求证近乎完美地结合起来,只是假设和求证的对象(也就是其所谓的“重要之事”),常常不是这些“巨匠”人生中的重大际遇,而是他们的私生活,虽说内容八卦,但其言之凿凿,绝对的“有道有理有根有据”。从中我们得知:原来司汤达在请教朋友如何追求异性时是认认真真做过笔记的,然后按照所记内容采取行动;福楼拜发现了新的猎艳目标,居然无耻地要自己现在的情人前去打听对方下落;青年时代的巴尔扎克跟一个年纪足以做自己母亲的女人纠缠不清,直到对方去世,而我们最不苟言笑(有挂在各个中学墙上的画像为证)的托翁(在我们心目中,这是个何等分量的字)居然是个拈花惹草之辈,并不幸染上了梅毒。于是乎,读者感受到了有如“冰火两重天”的奇特阅读体验——自己明明是在正襟危坐间“与伟大心灵进行对话”,可眼前看到的似乎都是些绯闻韵事,恍惚间,惊觉自己手中的这部经典,似乎比娱乐周刊的趣味也高不到哪里去。

但凡文史著述,难免要涉及材料的取舍,而取舍之间,作者的立场和方法也就昭然若揭。由是观之,毛姆钟情于抠取并钻研小说家们的花边趣事(特别是有关性爱的私密)自有其道理。在这里,他采用的显然还是弗洛伊德那一套,即通过分析作家的性冲动和白日梦来考查其创作动机[3],书中最明显的两个例子就是艾米莉·勃朗特通过塑造希斯克利夫这个狂暴的人物来满足自身长期受制的情欲,以及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创作过程中同自己笔下的人物一同经历那些让其倍感兴奋和战栗的幻境。与此同时,他还较早地诊断出了艾米莉和麦尔维尔身上的同性恋倾向。凡此种种,自然会令巨匠的仰慕者们感到心神不安,毛姆对此倒是看得很开,他相信性欲本就是一种动物本能,跟口渴或饥饿一样,没什么可羞耻的,也没有理由不去满足它。应该有不少人听过他那句颇有些玩世不恭的名言:“所谓爱情,就是找到一个能进行满意性交的挚友,与其共同享受肉体交流和思想交流所带来的快感。”(好在他还提到了“思想”二字!)

当然,除了淫邪之念,巨匠们还有着道德上的缺憾甚或是“劣迹”,诸如菲尔丁对权臣的溢美和赞颂,巴尔扎克的视借款如馈赠,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嗜赌如命等,就连维多利亚时代崇尚道德修养的很多作家,也都有过为了完成连载任务、拿到高额稿酬而努力灌水的不光彩经历(以狄更斯、萨克雷、特罗洛普之流为代表)。楷模形象的轰塌必然伴随着某种程度的焦虑与不安,可拥趸们实在无须为自己崇敬的偶像极力开脱,一个人在道德上的某些缺失,同其作品中撼动人心的道德力量之间并不矛盾,因为这就是人性,真实而复杂的人性,恰如俄国批评家斯特拉霍夫所言:“恶贯满盈和高尚情操完全可以比肩而立。”现代人早已懂得,非此即彼的二元思想过于简单,看待万事万物应当全方位、多层次才是,那么在对文学名家的研究上,为什么还要固守整齐划一的观念、维护其并不真实的高大全形象呢?如果他们的私生活确实有助于后世更好地了解其作品,适当爆料也无可厚非;倘若借此还能吸引到一些本不关心文学之人的眼球,诱使他们读上几本经典名著,那真算是功德一件了。

毛姆曾戏言:英国文学有两大不幸,即青年才俊济慈的英年早逝和老权威华兹华斯的长命百岁。而他本人在研究作家生平时如此地寻根究底,恐怕是要被人列为又一害的了——照理说,像毛姆这种大师级的人物替人作传,本该是无比荣耀之事,可但凡读过《巨匠与杰作》的职业作家,必定会感到后背发凉,心中暗自祷告:断不要这位毛姆先生为我撰写生平,也不劳烦此公把我编进其负责的文学史,保不准他会把我猴年马月做过的哪件糗事抖出来呢。不过有语云,“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在毛姆津津乐道于他人的韵事时,却无力顾及身后之事,未曾料想到他的传记作者和研究者们亦是以丝毫不逊于自己的“狗仔队精神”,大曝其隐私。譬如性学大师布洛(Vern L. Bullough)在他那本著名的《性爱史》(1979)中论述精神因素对作家写作的影响时,就是拿毛姆和福斯特作为同性恋的典型实例的;近些年来,国外甚至出现了以他的名字来命名的“萨默塞特·毛姆男女同性恋小说奖”。以毛姆的个性,想来应该不会为此愠怒,天国里的他只会充满同情地俯瞰着世人,一脸的坏笑,想必是由于他还有更多的隐私,我们尚未(或者永远不会)发掘出来罢。

最后,我想请各位读者格外关注本书最后一章的第一节,因为其写法实在独特,充满了新颖有趣的创意——作为全书“总—分—总”结构的收尾部分,毛姆需要在本章重申第一章里提到过的思想,又要避免乏味的重复。于是,他居然设计出了一个跨越时空的派对,让书中的十位作家聚到了一起,相互攀谈,举手投足间,各人的性情特点展露无遗。虽然有些关公战秦琼的味道,可凭借其深厚的功力,毛姆却把这一幕写得既风趣夸张又真实可信,而夸张度和可信度的兼顾,不正是一部成功小说所不可或缺的吗?用小说的形式结束一部小说批评著作,此等做法,恐怕也只有毛姆才能想得出来吧。

或许由于几个月来沉溺在毛姆的文字世界里,无意间受其感染过深的缘故,译者的文学观念也经历了些许的变化,从前喜欢调侃戏说的习性重又盖过了这些年的学科规训,于是随手写下了这篇极不严肃的小文章,是为序。

李锋

2008年7月于上海

我一向喜爱伟大作家们的通信、交谈、思想,他们的性格、品行的诸种细节,总而言之,他们的生平的诸种细节。

——圣伯夫

小说的首要前提就是引发兴趣。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让读者产生幻觉,乃至相信他所听说的故事真的发生了。

——巴尔扎克[4]

注释:

[1]本章实则相当于全书的序言。

[2]如果非要扣上理论帽子的话,这种关注作者生平的方法应该算是文学批评中的心理传记法(psychobiography),放在圣经研究中属于“高级批评”(higher criticism)的范畴,以区别于以文本细读为主的“低级批评”(lower criticism)。

[3]毛姆曾经有一句名言,叫做“艺术也是人类性本能的一种流露”。此话蕴含的思想同弗洛伊德的观点几乎如出一辙。

[4]两段引文原为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