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文明史(第12卷): 近代亚非拉地区法(下卷):拉丁美洲法分册
- 夏秀渊
- 1013字
- 2021-03-29 16:57:21
四、犯罪及其形态
1.犯罪
《墨西哥联邦刑法典》第7条规定了犯罪的定义:“犯罪是指按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行为人不作为而未阻止某一实际结果发生的,如果其负有避免该结果发生的法律义务,应当与导致该构成要件结果的作为一样归责。如果依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行为人自己的先行行为而认为其负有避免结果发生义务的,可以认为其不作为行为导致了该结果。”《墨西哥联邦刑法典》在这个定义中,既规定了作为犯罪,也规定了不作为犯罪。但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逻辑前提是行为人具有一定的作为义务。《墨西哥联邦刑法典》将不作为之作为义务分为三种情形:(1)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2)合同要求的作为义务,(3)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
《墨西哥联邦刑法典》第7条还规定了即成犯、继续犯和连续犯等犯罪的三种形态:(1)在实现全部构成要件的同时,犯罪即告完成并终了的为即成犯。(2)在实现全部构成要件后,如果犯罪的完成在时间上仍有延续的,为继续犯或者接续犯。(3)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行为、针对一个受害对象、触犯同一罪名的,为连续犯。”
2. 未遂犯罪
《墨西哥联邦刑法典》第7条规定规定了未遂罪:“行为人将实施犯罪的决意外化,全部或部分地实施了可能产生结果的实行行为或者不阻止这一结果发生,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成立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未遂。”对未遂犯适用刑罚时,法官应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
3.共同犯罪
《墨西哥联邦刑法典》第13条把共同犯罪人分为正犯和共犯,并做了详细且具体的列举:“犯罪中的正犯和共犯包括:(1)与他人合意或者预备实施犯罪的人。(2)亲自实施犯罪的人。(3)共同实施犯罪的人。(4)利用他人实施犯罪的人。(5)故意教唆他人实施犯罪的人。(6)故意向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支援或者帮助的人。(7)在犯罪实施之后,按照犯罪实施之前其所做的承诺对犯罪人提供帮助的人。(8)在无事前合意的情况下参与实施犯罪的人,如果无法准确地认定是其中哪一个人的行为导致结果的。”
4.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只能基于故意或者过失实施。《墨西哥联邦刑法典》第9条还规定了犯罪的主观方面:“明知犯罪的构成要件或者可能避免构成要件结果发生,而希望或者容忍实施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是故意犯罪。违反按照当时的情境和行为人的个人状况其应当而且能够履行的注意义务,因此发生了行为人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但以为不会发生的构成要件结果的,为过失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