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珍贵的尘土

这则关于巴黎一个叫让·夏米的清扫工的故事,我是从哪儿知道的,已不复记忆。夏米是靠了替一个街区的工匠们打扫作坊挣钱糊口的。

夏米住在巴黎郊外一间窳陋的窝棚里。本来我完全可以不惜笔墨,把这个郊区的景色绘声绘影地描写一通,可是这会把读者引离故事的主线。不过有一点我看还是值得旁涉一笔的,那就是巴黎郊外那些古堡的壁垒直到今天还保存得完好无损。而在这则故事发生的时候,这些壁垒还淹没在金银花和山楂等杂树丛中,是野鸟营巢栖息的所在。

清扫工夏米的窝棚歪歪斜斜地搭在北面那堵壁垒的脚下,同洋铁匠、鞋匠、捡烟头的和叫花子的陋屋为邻。

如果莫泊桑当初注意到这些棚户居民的生活的话,那么他大概还会写出几篇杰作来。说不定这些作品还能给他无可动摇的荣誉再增添几顶新的桂冠。

遗憾的是除了暗探,外人谁也不到这种地方来。即使暗探也只有在搜索贼赃的时候才会来。

邻居们给夏米起了个绰号,管他叫“啄木鸟”,据此可以想像得出他是个瘦子,鼻子尖尖的,帽子底下总是戳出一撮头发,活像鸟的冠羽。

让·夏米当年也曾过过一段好日子。在墨西哥战争[4]期间,他曾在“小拿破仑”[5]的军队里当兵吃粮。

夏米可说是命大福大。他在韦拉克鲁斯[6]得了严重的疟疾病。于是这个病号还未打过一仗,就被遣送回国了。团长借此机会,托夏米把他的女儿苏珊娜,一个八岁的小姑娘,带回法国。

团长是个鳏夫,所以不论到哪里都不得不把女儿带在身边。可这回他决意同女儿分离,把她送到鲁昂[7]的姐姐那儿去。欧洲孩子受不了墨西哥的气候,闹不好就会丧命。何况神出鬼没的游击战争杀机四伏,常常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危险。

夏米回返法国途中,大西洋上溽暑蒸腾。小姑娘终日一言不发。即使看到鱼儿从油汪汪的海水中飞跃出来,脸上也没有一丝笑意。

夏米尽其所能地照料苏珊娜。他当然知道苏珊娜期待于他的不仅是照料,而且还要抚爱。可是叫他这个殖民军团的大兵能够想出什么抚爱的方式呢?他能用什么来叫小姑娘开心呢?玩骨牌?或者唱几支兵营里粗野的小曲?

但又不能老是这样同她默默相对。夏米越来越经常地捕捉到小姑娘向他投来的困惑的目光。他终于决定开口,把自己的身世讲给小姑娘听。他讲得虽然凌乱,可是挺详细,连拉芒什海峡[8]岸边那个渔村的好些细节,诸如流沙、退潮后的水洼、乡村教堂那口有了裂缝的破钟、他那给邻居们治疗胃灼热的母亲等等都想了起来。

夏米认为这些回忆中没有一丝一毫东西能够使苏珊娜开心起来。但叫他奇怪的是小姑娘居然听得津津有味,甚至还没完没了地缠着他把这些故事讲了又讲,而且还要他讲得一回比一回详细。

夏米搜索枯肠,挤出了一个又一个细节,临了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是否真有其事了。其实,这不是对往事的回忆,而是回忆的淡淡的影子。这些影子好似一团团薄雾,早已飘散殆尽。这也难怪夏米,因为他从来没想到过有朝一日还要他重新去回想他一生中这段早已逝去的岁月。

有一天,他隐隐约约地回想起了关于金蔷薇的事。他家乡有个年老的渔妇,在她家那座耶稣受极刑的十字架上,挂着一朵用金子打成的、做工粗糙的、已经发黑了的蔷薇花。但他已记不清,是亲眼看到这朵金蔷薇的呢,还是听旁人说的。

不,大概不是听旁人说的,有一次他好像还看到过这朵蔷薇,他至今还记得那天虽然窗外阴云密布,海峡上空起了风暴,可是这朵蔷薇却微微闪烁着金光。夏米越往下讲,就越清晰地想起那朵金蔷薇的光华——在低矮的天花板下闪烁着点点金灿灿的火花。

全村的人都很奇怪,这老婆子干吗不把这件宝物卖掉,否则准能卖到一大笔钱。只有夏米的母亲一个人要人家相信这朵金蔷薇是不可以卖掉的,因为这是当初,老婆子还是个嘻嘻哈哈的姑娘,在奥迪埃尔纳[9]一家沙丁鱼罐头厂当女工的时候,她的未婚夫为了祝愿她“幸福”馈赠给她的。

“像这样的金蔷薇世上是少有的,”夏米的母亲说。“谁家有金蔷薇,谁家就有福气。不光这家子人有福气,连用手碰到过这朵蔷薇的人,也都能沾光。”

夏米那时还是个孩子,他急切地期待着老妇人交上好运。结果连好运的影子也没见到。老妇人的小屋在风中颤抖,每天晚上屋里连盏灯都点不起。

夏米没等到老妇人时来运转就离开了村子。直到一年之后,夏米才在勒阿弗尔[10]碰到一个在邮船上当司炉的熟人。那人告诉他,老妇人的儿子,一位画家,出人意料地由巴黎回到了家乡。画家留着大胡子,是个快活而又古怪的人。自打他回来后,老妇人的小屋就完全变了样,不但充满了欢笑,而且十分富足。据说这些画家,只消信手涂上几笔,就能赚到一大笔钱。

有一回,夏米坐在甲板上,用他那把铁梳子替苏珊娜梳理被风吹乱了的头发。苏珊娜问他:

“让,会有人送给我一朵金蔷薇吗?”

“世上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夏米回答说。“说不定也会有个傻小子来找你的,苏珊[11]。我们连队有个当兵的。别看他人挺瘦,运气可好哩。这小子在战场上捡到了半副坏了的金牙,就用它来请全连的人喝酒,喝得好痛快呀。那还是安南战争[12]时候的事儿。喝醉了酒的炮手们为了逗乐,一个劲儿地打臼炮,有一发炮弹正巧落进一座死火山的喷火口,在里边炸了开来,可不得了,火山开始爆发了,突突地直往外冒岩浆,我都忘了这座火山叫什么来着!好像是叫喀拉喀—塔喀火山[13]。火山爆发得好厉害!有四十个村民给活活烧死。你想想看,就为了这么半副假牙,有这么多人白白地送了命!后来才弄清楚假牙是我们团长丢失的。这事不消说只好悄悄地了掉啦,因为军队的声誉高于一切。反正那一回我们一个个都喝得烂醉如泥。”

“这事发生在什么地方?”苏珊将信将疑地问道。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发生在——安南。在印度支那。那儿的海洋烈焰滚滚,就跟地狱一样,可是海蜇却漂亮得像芭蕾舞女演员穿的那种花边短裙。安南那地方可潮湿哩,一夜的工夫,我们的靴子里就长出了蘑菇!要是我胡诌,就把我吊死!”

在此之前,夏米听到过不少大兵们的胡诌,可他自己从来没说过一句瞎话。倒不是因为他不会说,只是从来不曾有过这种必要罢了。而现在,他认为他的神圣职责就是千方百计地使苏珊娜开心。

夏米把小姑娘带到了鲁昂,当面把她交给一个瘪着蜡黄的嘴唇的高个子女人——苏珊娜的姑妈。这老婆子浑身缀满了黑玻璃珠子,亮闪闪的,活像马戏团里的一条蛇。

小姑娘一看到老婆子,就吓得紧紧地偎着夏米,把身子贴在他那件褪了色的军大衣上。

“没关系!”夏米悄声地安慰苏珊娜说,轻轻地推了一下她的肩膀。“我们这些当兵的也是没法给自己挑选连队长官的。苏珊,你是个女兵,忍耐着点!”

夏米走了。他好几次回过头来望着那幢死气沉沉的房子的窗户,只见挂在那里的窗帘连风都不愿去吹动。在湫隘的街巷中可以听到各家小店铺里时钟匆忙的滴答声。夏米的军用背囊里,藏着苏珊的一件纪念品——她扎辫子用的一条揉皱了的天蓝色缎带。不知为什么这条缎带有一股子淡淡的馨香,仿佛曾在紫罗兰的花篮里放了很久似的。

墨西哥的疟疾使夏米的身体垮掉了。他未能得到士官的军衔就退伍了。他是以一个普通列兵的身份复员回去过平民百姓的生活的。

多少年过去了,夏米始终一贫如洗。他曾换过许多微贱的职业,最后当了巴黎的一名清扫工。从那以后,不论到哪里,他总是闻到一股尘土和污水的气味。甚至从塞纳河上越过重重房屋飘到街上来的微风中,从林荫道上衣着干净的老太婆们兜售的一束束湿润的鲜花中,他闻到的也是这种气味。

逝去的时日连成一片黄腾腾的烟雾。但有时,夏米心灵的眼睛却能在这片浑浊的烟雾中看到一朵玫瑰红的浮云,这是苏珊娜的一件旧衣裳。这件衣裳发出一股春日清新的气息,仿佛也曾在紫罗兰的花篮里放了很久似的。

她,苏珊娜,现在在哪里?她的情况怎么样?他只知道她现在已出落成一个大姑娘,而她的父亲因负重伤不治而死。

夏米一直打算去鲁昂探望苏珊娜,但每回都把行期推迟。就这样一再蹉跎,直到最后他才明白即使去也为时已晚,苏珊娜一定早已把他忘掉了。

每当他想起同她告别时的情景,就不由得大骂自己是头蠢猪。按理说应当亲亲小姑娘,可他却一把将她推到老恶婆子跟前,还说什么:“苏珊,你是个女兵,忍耐着点!”

大家都知道,清扫工是在夜阑人静的时候干活的,这有两个原因:首先,由沸腾的然而并非总是有益的人类活动所产生的垃圾,大都是在一天的末尾积聚起来的,其次,巴黎人的视觉和嗅觉是不容许玷污的。而深更半夜,除了老鼠以外,几乎不会有人看到清扫工干活。

夏米已习惯于夜间干活,甚至爱上了一天之中的这段时间。他尤其爱曙光懒懒地廓清巴黎上空的那个时分。塞纳河上腾起一团团的雾,但这雾却从不超越桥栏。

有一回,也是在这样一个烟雾朦胧的拂晓时分,夏米走过伤残人桥,看到一个少妇,穿着一身镶黑花边的淡雪青色连衣裙,凭栏俯视着塞纳河。

夏米停下来,脱下沾满灰尘的便帽,说道:

“夫人,这个时候的塞纳河水寒气很大。还是让我送您回家去吧。”

“我现在没有家了,”那少妇一边迅速地回答,一边掉过身来望着夏米。

夏米的便帽落到了地上。

“苏珊!”他悲喜交加地说道。“苏珊,女兵!我的小姑娘!我到底见到你啦。你大概已经把我忘了。我是让·欧内斯特·夏米,就是那个把你送到鲁昂可恶的姑妈家去的第二十七殖民军团的列兵。你长得多美呀!你的头发梳得多好看呀!可我这个笨手笨脚的大兵,当初给你梳的是什么头呀!”

“让!”少妇大声叫道,扑到夏米的怀里,搂住他的脖子,失声痛哭起来。“让!你还是跟当初一样心地善良。我什么都记得!”

“嗳,尽说傻话!”夏米喃喃地说。“我心地善良管什么用,又不能给别人带来一点儿好处。我的小姑娘,什么事叫你这么难过?”

夏米紧搂住苏珊娜,做了当初他在鲁昂没敢做的事——摸了摸她亮闪闪的头发,并且吻了一下。但马上往后退了一步,生怕苏珊娜闻到他短上衣上耗子的臊味,可苏珊娜却更紧地伏在他的肩上。

“小姑娘,你出了什么事儿?”夏米不知所措地又问了一遍。

苏珊娜没有回答。她已哭得欲罢不能。夏米明白了,眼下什么也不该问她。

“我在古堡的墙脚下有个小窝,”他急忙说。“离这儿挺远的。我家里当然什么也没有,只有四堵墙壁。但烧个水,睡个觉什么的还是行的。你可以在那儿洗个脸,歇一会儿。总之你要住多久都行。”

苏珊娜在夏米家住了五天。在这五天之内,巴黎的上空升起了一个非同寻常的奇异的太阳。所有的房子,即使是积满烟炱的旧屋,所有的花园,甚至连夏米的窝棚,都像一颗颗宝石似的,在这轮红日的辉耀下璀璨生光。

谁要是从来未曾听到过沉睡着的年轻女人的依稀可闻的鼻息声,并因此而激动过,谁就不懂得何谓温柔。她的双唇比含露的花瓣还要鲜艳,她的睫毛因夜来的泪珠而熠熠闪光。

是的,苏珊娜的遭遇,正像夏米所料想的那样:她的情人,一个年轻的演员,另有新欢了。但是苏珊娜在夏米家寄居的五天时间,已足以使她同那个演员言归于好。

夏米是参与了这件事的。他不得不为苏珊娜传递书信给那个男演员。当那人想赏给夏米几个苏[14]作为脚钱的时候,他又不得不教训那个懒散的花花公子要懂得待人接物的礼貌。

没隔多久,那个男演员便乘了一辆出租马车来接苏珊娜了,并做了这种场合下应该做的一切事情:鲜花、接吻、闪着泪花的笑,悔过和声音微微有些发颤的轻松的谈话。

当这对年轻人要离去时,苏珊娜是那样的迫不及待,竟忘了同夏米告别就跳进了马车。但她马上发觉了自己的疏忽,脸涨得通红,歉疚地把手伸给夏米。

“既然你喜欢给自己选择这样的生活,”夏米最后一次不无责备地说,“那就祝你未来幸福。”

“未来怎么样,我还一点也不知道呢,”苏珊娜回答说,双眸中闪烁着泪花。

“我的小乖乖,你何苦这么激动,”那个年轻演员不满地曼声说道,同时又叫了她一声:“我的迷人的小乖乖。”

“要是有人送给我一朵金蔷薇就好了!”苏珊娜叹了口气。“那就一定会幸福了。让,我直到今天还记得你在轮船上讲给我听的那个故事。”

“谁知道!”夏米回答说。“反正这位先生是不会给你金蔷薇的。原谅我说话直来直去,我是个当兵的。我不喜欢花花公子。”

一对年轻人相互看了一眼。演员耸了耸肩膀。马车启动了。

过去,夏米总是把从作坊里扫出来的垃圾一股脑儿倒掉,但自从送别苏珊娜后,他就不再把首饰作坊里的尘土倒掉了。他把这些作坊里的尘土全都偷偷地倒进一个麻袋,背回家去。街坊们都认为这个清扫工“发了精神病”,很少有人知道这种尘土里混有一些金粉,因为工匠们打首饰时总是要锉掉少许金子的。

夏米决定把首饰作坊的尘土里的金子筛出来,铸成一小块金锭,然后用这块金锭打一小朵金蔷薇,送给苏珊娜,祝愿她幸福。说不定这朵金蔷薇还能像母亲当年所说的那样,给许多普通人带来幸福。谁知道!他决定在这朵蔷薇没有打成之前,先不同苏珊娜见面。

夏米没把自己的打算讲给任何人听。他害怕当局和警察。司法机关的那些吹毛求疵的人总是说到风就是雨。他们很可能宣布他是窃贼,把他投入狱中,没收他的金子。说到底,这金子毕竟是人家的嘛。

夏米入伍前,在一个乡村神父的农场里当雇工,所以懂得怎么簸扬麦子。这方面的知识现在可以派上用场了。他想起了扬麦的情景,沉甸甸的麦粒落到地上,而轻盈的尘土则随风飘散。

夏米做了一个小小的簸扬机,每当夜深人静,他就在院子里簸扬从首饰作坊里背回来的尘土。每回他都焦灼不安地扬着,一直要见到料槽里隐隐出现了金粉才安下心来。

许多日子过去了,金粉日积月累,终于可以铸成一块金锭了。但夏米却迟迟没有把金锭拿去请工匠打成金蔷薇。

倒不是因为他付不起手工费——他只消用三分之一的金锭作为手工费,任何一个工匠都会乐意接下这桩生意的。

问题不在手工费上。问题在于同苏珊娜见面的时刻一天近似一天,然而从某个时候起,夏米却开始害怕这个时刻。

他要把久已深埋在心底的温情全都给予她,给予苏珊娜一人。可是谁会稀罕一个丑陋的老人的温情呢!夏米久已发觉凡是碰见他的人,唯一的愿望便是尽快离开他,忘掉他那张皮肤松弛、目光灼人、干干瘪瘪、灰不溜丢的脸。

他窝棚里有一片破镜子。夏米偶尔也拿起这片镜子来照照,但每回都破口大骂地立刻把镜子扔到一边。还是别看到自己的好,别看到这个瘸着两条患风湿病的腿的丑八怪的好。

当蔷薇花终于打成的时候,夏米得知苏珊娜已经在一年前离开巴黎去了美国,据说这一去就不再回来了。而且谁也告诉不了夏米她在美国的地址。

最初夏米甚至有如释重负之感。但后来那种企望愉快地、充满温情地同苏珊娜见面的心情,不知怎么变成了一块锈铁。这块戳人的锈铁卡在夏米胸中靠近心脏的地方,于是夏米一再祈求上帝让这片锈铁快一点刺入他衰老的心脏,使它永远停止跳动。

夏米不再去打扫作坊。一连好几天他躺在自己的窝棚里,面孔朝墙,默默地不发一声,只有一回,他把破上衣的袖子蒙住眼睛,微微地笑了。但是谁也没见到他笑。邻居们甚至没有人来看望过夏米,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温饱奔走。

只有一个人在注视着夏米的动静,这就是那个老工匠。正是他用金锭给夏米打了一朵极其精致的蔷薇花,蔷薇花旁边有根细枝,枝条上有一朵尖形的小巧的蓓蕾。

老工匠不时来看望夏米,但从没给夏米带过药来。他认为药物对夏米来说,已经没有用处了。

果然,有一次老工匠来探望夏米的时候,夏米已经悄悄地死去了。老工匠托起这位清扫工的脑袋,从灰不溜丢的枕头底下拿出了用一条揉皱了的天蓝色缎带包好的金蔷薇,然后掩上吱嘎作响的门扉,不慌不忙地走了。那条缎带上发出一股耗子的臊味。

这时正是深秋。秋风和忽明忽灭的灯火摇曳着沉沉的暮色。老工匠想起夏米死后脸变了样,显得严峻而又安详。他甚至觉得凝结在这张脸上的痛苦也是优美的。

“凡是生所没有给予的,死都会带来,”一脑门子这类陈腐念头的老工匠想道,同时喟然长叹了一声。

没隔几天,工匠就把这朵金蔷薇卖给了一个衣着邋遢的上了年纪的文学家,据工匠看来,这个文学家寒酸得很,不配买这种贵重物品。

很清楚,这位文学家之所以买下金蔷薇,完全是因为听工匠讲了这朵蔷薇的历史。

多亏这位老文学家的札记,人们才得以知道前第二十七殖民军团列兵让·欧内斯特·夏米生活中的这段凄惨的遭遇。

老文学家在他的札记中深有感触地写道:

“每一分钟,每一个在无意中说出来的字眼,每一个无心的流盼,每一个深刻的或者戏谑的想法,人的心脏的每一次觉察不到的搏动,一如杨树的飞絮或者夜间映在水洼中的星光——无不都是一粒粒金粉。”

“我们,文学家们,以数十年的时间筛取着数以百万计的这种微尘,不知不觉地把它们聚集拢来,熔成合金,然后将其锻造成我们的‘金蔷薇’——中篇小说、长篇小说或者长诗。”

“夏米的金蔷薇!我认为这朵蔷薇在某种程度上是我们创作活动的榜样。奇怪的是没有一个人花过力气去探究怎样会从这些珍贵的微尘中产生出生气勃勃的文字的洪流。”

“然而,一如老清扫工旨在祝愿苏珊娜幸福而铸就了金蔷薇那样,我们的创作旨在让大地的美丽,让号召人们为幸福、欢乐和自由而斗争的呼声,让人类广阔的心灵和理性的力量去战胜黑暗,像不落的太阳一般光华四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