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宿敌

背负毛文龙朴刀,腰胯第一戚家刀,大腿上插着一把燧发短铳,小腿一把匕首,手里还拿着一把斑鸠脚铳,就是此时郑恩的随身武器。

除了武器之外,丝绸布甲内衣、锁子链甲内衬、外披金漆山文甲,不过金漆太过显眼,如今还没有千军万马保护他,所以被他漆成了玄色,之后还嫌不够,在最外层套了一件外套。

丝绸布甲内衣不说,本身就轻薄,可锁子甲和山文甲的厚度可是不少,这三重甲一穿,郑恩活脱脱达到了三百斤大胖子体型的标准。

还别说,严严实实的外套往外面一罩,常人看来就是一三百多斤的大胖子。

郑恩感觉自己在胖子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

就这三百多斤的体型,为此郑恩还特意选了一套肥大的戏服上街,为什么要选戏服呢?

还得先从时间说起,一夜过去,如今进入了二十日的凌晨,这预示着闯贼,或者说顺军统治了整个北京有一个晚上的时间了。

一个晚上过去,除了闹出过少数抓捕明朝顽固,抓到原明朝大臣家里去,这样的事情。

顺军与北京百姓双方,还算相处的融洽。

这不,融洽的一天过去了,北京百姓仿佛迎来了翻身做主的日子,一些胆大的还真以为均田免粮、吃穿不够找闯王的好日子来了。

开始自发上街,敲锣打鼓的,游街唱戏的等等,一波接一波,就好像抗日神剧里的抗战胜利一般。

区别在于扭秧歌和唱大戏而已。

这样的人虽然不多,多数人还躲在自己家中,不敢出门。

但贵在热闹,郑恩、青狼、高文采一行三人,就混在这样的队伍之中。

郑恩身着肥大的戏服,又唱又跳,还真别说,有那么几分唱家子的意思。

当然随身的武器除了容易藏的短兵,余等换成了一把隐蔽性极好的拐剑——拐杖的外表内涵一柄利剑。

青狼打着彩旗,旗杆却是浑铁棍,天然的武器。

高文采拿的也是拐剑,并不是两根拐杖,也没有拿两根拐杖的人,而是一根长拐杖,或者说长棍,长棍的两头各含一柄利剑。

郑恩再次向大家展示了郑家的财力,郑家面前,要啥样的武器买不到?

混在游街迎闯王队伍中的郑恩三人,看着闭门不出,但门上贴满了“顺民”的大街小巷,看着来来回回巡街顺军。

一个个或点头哈腰,或陪笑迎合,最不济也是沉默观望,无一敢违逆对方的。

不知道是第几次碰到巡街的顺军,这队不知姓甚名谁的顺军将领还特意停留了下来,矮小瘦弱的他倒是笑容可掬,笑呵呵的跟巡街唱戏的人点头说笑:

“大家有心了!腐败的明朝已经灭亡,新的大顺将给大家分田地,免赋税,天下苍生的好日子来了!

大顺万岁!”

本就冒险上街的游街唱戏队伍,等的不就是这巴结顺军的机会?顿时整个游街队伍被点燃了,一个个眼冒精光,仰着脖子大喊:

“大顺万岁!”

同在游街唱戏队伍中郑恩不得不跟着大喊,不过只喊“万岁”,大顺二字只张口不发声,还在心中默喊大明。

还好周围人激动的很,根本没有人注意郑恩有何不同。

两个不同队伍中的郑恩与顺军矮瘦将领眼神交叉而过,郑恩记住了他的脸,同时连忙以献媚的笑回应对方的眼神。

两人不知道的是,这是很长一段时间的两位宿敌之间的眼神相交,也是两位唯一一次见到本人的时候。

郑恩跟着游街唱戏队伍前行的时候,隐隐听到“宋……”什么的,只是太嘈杂,没有听清楚,而且不知道是啥意思,也就没有注意。

郑恩随着游街唱戏的队伍,观察着北京城如今的情况,几圈下来,对时下也知道了个大概。

总的来说跟历史大轨迹没有多少变化,不过这个情绪没有持续多久,当游街队伍走到李邦华那破败的家门口时,郑恩的观念变了。

李邦华家门是打开缝隙的,而且还有眼睛在往外偷看,那么说李邦华也如高文采一样,没有像历史上那样直接殉国。

李邦华不比高文采,高文采只是千户,小人物而已。

李邦华就不一样了,大明左都御史,堂堂大明最有特色、最代表民主的言官之首。

当然,这个民主是片面的,是有它的圈子与区域的,更多的体现在言论自由方面。

他的殉国对整个天下的时局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加上言官领袖之一副都御史施邦绍也殉国了。

这可以说深深的影响着控制整个大明舆论的言官,最少在很多言官没有投降之前,都是嚷嚷着报效国家,传递了爱国主义思想。

说来说去,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李邦华没有殉国,对于整个历史轨迹的影响都是极大。

郑恩再也忍不住一探究竟,招呼完另外两人,在隐蔽处时,三人偷偷离开队伍。

离李邦华家不远的一个深邃小巷子,郑恩、青狼、高文采三人汇聚在一起。

“发现没有,李左都御史家有人。”

郑恩刚说完,高文采倒是疑惑了,他家有人不是很正常吗?

不过他很快想到了昨晚郑青狼所说,所有前晚郑恩拜访过的人,郑恩都去做过同样的事情,那就是劝他们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可已知的,除了高文采这个特殊,其他都已经殉国了,今天加入巡街唱戏队伍暗中观察的时候,也证实了这一点。

但李邦华是未知,如今看来很可能他就是高文采他自己以外的另一个特殊。

“去看看?”

高文采问道,郑恩郑重的点了点头。

三人偷偷摸摸,避免被人发现,绕到了李邦华家门后,还是当初的客厅窗外,郑恩倒是轻车熟路,更是熟练的吟唱起了:

“堂堂大丈夫是圣贤的徒弟……”

这是李邦华殉国时留下的诗词,为了见到李邦华本人,被郑恩窃取了,本有不吉利的意思,但为了再见,一时也没有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