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侍卫说了许久,大概有两炷香的时间了,半坛酒被他喝完,迟韶方才明白他这侍卫是怎么当上的。
却说六年前,胡侍卫尚还是不大点一孩子,十岁出头,少年意气风发,剑眉下有一双目光犀利的眼睛。虽说同是少年之时便入江湖打杀,但天赋的差距摆在那里,实力自然悬殊。迟韶初入江湖不足两年,便已签过生死状,领过红榜的刺杀任务了,而胡侍卫在江湖上混的这一年里,尚还还停留在夜晚去店家偷一些不大不贵重的东西,在市井就可以看到他。
曾经有那么几个月,大概是粮食暂时紧缺,也因为他偷得次数多了,市间的商贩们对这事儿是严防死守,以胡侍卫那时的武功,是绝对偷不成的。
但迫于生计,毕竟他混江湖就是干这一行的,便冒死去一家酒楼偷一些零嘴的东西吃。这事儿说回来也是巧,那天就恰巧赶上太子曹缦耐不住性子,不在原来有府兵坚守的客栈里待着,偏要跑来酒楼喝酒,随身只带了两个府兵。
胡侍卫便那么进去了。到底还是心虚,露出了些马脚,给曹缦注意到了,这位新上任的太子殿下就秉持着正义,让一位府兵跟随着他,看看他到底要作甚。三脚猫的功夫到底是比不过府上教的剑法,这小贼便被太子的手下抓了个正着,带回去禀报了太子,询问该如何处置。
“哦?江湖上偷东西的混小子?”等到了客栈,曹缦颇感兴趣道,这小贼敢在他面前犯事,倒是有趣,“父母双亡?还是家里有什么苦处?没事在江湖那么乱的地方混什么?”
“回答太子殿下,胡某被父母抛弃,不得已才到江湖上来的。”胡侍卫心里倒是不虚,毕竟还是有几分胆量义气,自己犯了错自己就担着,大不了一死,倒是一了百了,省得整天干那些让人直不起腰来说话的勾当。
“嗯?你们贫民百姓家里不一向都是轻视女子,男孩子要读书科考,实在不行就帮家里干干粗活吗?这怎么连男孩子都开始往外边送了。”胡侍卫突然觉得有些新鲜。
“父母觉得我没有考取功名的希望,嫌我笨,从小身子骨也不怎么好,花了家里不少钱。现在还清了,但家里人还是嫌我累赘,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就是将我从祖籍上除了名......这才沦落江湖的。”胡侍卫如实交代。
“身子骨不好?”曹缦倒有些疑惑,“那还来干偷盗这行?”
“......也是生活所迫......”胡侍卫支吾道。
曹缦看着面前的小贼,倒是有些为难。小小年纪生活就这么苦,不受家人待见,到了市井上也要干一些偷鸡摸狗的行当,细细想来,倒是挺可怜的。
“现在这世道,可怜人是越来越多了。”曹缦不禁心道,看了看面前的少年,问道:“有兴趣来太子府吗?”
“啊?”胡侍卫一懵。
“我想了想,你只不过是偷了一些粮食,满足自己温饱而已,这算到法律上,就算把你关进地牢,那也押不了几年,刑满还是得放了。那放了之后你又能干什么?还不是重蹈覆辙。所以我想,你来太子府,当我府上的一个侍卫,接受正统的武学训练,了解大褚基本的法律法规,顺便还能管你吃喝住行,岂不甚好?”曹缦笑笑,看着胡侍卫吃惊于期盼的眼神,不禁有些得意,“问了你名字,但你也不说。既然这样,那我赐你一个姓吧,就姓胡。不过名字,这还是要你想一个,我没什么想法。”
“殿下说的可是真的?”胡侍卫不敢相信。区区小贼,竟能得到如此恩赐。
“给自己府上增派些人手,这点权利我还是有的。”曹缦笑笑,有些打趣的意味在其中。
“那就......多谢殿下恩赏......”
曹缦果然履行承诺,将胡侍卫收为太子府兵。而当太子叫他过去,发给他太子府的令牌的时候,曹缦问他可有想好自己的名字。赐了姓胡,也总该有个名字。
胡侍卫那时说他不知道。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十几年间,从未有人对他这么好过。赏赐的一个姓,一个单单的“胡”字,在他心中是神圣的。而自己,不配在它后面添加任何东西。
“你这人。不给自己起名字,你叫我怎么叫你。就天天叫你‘小胡’吗?”曹缦笑道。
“嗯。”
不过曹缦还是没有擅自做主,别人的令牌后面都刻有全名,只有他,背面只刻有一个“胡”字。
后来胡侍卫展现出的武学天赋让他从众府兵中脱颖而出,曹缦颇为欣喜,将他提拔为近身侍卫,别人便尊称他为“胡侍卫”——提拔一个半路捡回来的来历尚不明确的江湖人作为自己的近身侍卫,听来倒是有些可笑,也有些傻——不过迟韶知道曹缦不傻,曹缦自己也知道自己不傻,胡侍卫的忠诚,乃至于有些愚忠的意味,那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自己的信任,忠诚,绝対服从,虽说只是从那一点点少年时的温暖中获取的,但却足以让他一生都有活下去的动力——只要曹缦未倒,他就一定会在百战之后从地上爬起来,将他前路的荆棘全部斩除——这样的人是值得信赖的,也是值得利用的。至少身为近身侍卫,他绝对不会主观意愿地伤害他。
迟韶听到这里,也就明白了胡侍卫为何会毫不后悔地与曹缦一起造反,一直走到现在。虽说这故事被他讲得很好,但迟韶心中还是闪过一句叹息。愚忠之人,大多没有好下场。她最后是要灭了曹缦的——这个人一定要死,但她不忍心吧胡侍卫杀死。但胡侍卫倘若抱着这样的心态面对将来的话,曹缦一死,他自然也就活不下去了。
设若这是她在十七八岁时听到的故事,她会是不屑,完全不在乎——这又无碍她的生死,她为何要听。不过大概是被长孙渊灌输的许些儒学思想,踏上弑君夺位的逆反之路后在梦中反复回荡在耳边的疑问,以及身边的那些不是由利益而走在一起的同伴,大概都在刺激着被迟韶深埋在心底多年的慈悲与怜悯。
“若是曹缦在你之前死了,那你以后会怎么生活。”迟韶将自己坛中的最后一口酒喝完,漫不经心,内心却又颇为在意胡侍卫的回复道。
胡侍卫思考了片刻,答道:“殿下不会在我之前死的。坚决不会。”
迟韶道:“哦?这天底下死于非命的人那么多,无法被人们预测到的事情也是数不胜数,你可以护他一时,但你不可能护他一世吧。更何况你也不是每时每刻都能有足够的战斗力抗衡的。”
胡侍卫闻言,不加思索道:“既是近身侍卫,那便是半步都不能离。若有意外,我定会第一个冲上前去,若有疾病,就算访遍天下,请遍天下名医,也定会将他治好。”
“嚯。”迟韶不禁道,“好啊,我就等着,等到你护不了他的那一天。”言罢,迟韶便起身,又向店家要了两坛好酒,身后跟着胡侍卫,径直走出酒馆。
胡侍卫跟在迟韶身后,只听迟韶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道:“诶呀......这回去了倒也没什么意思,长孙那个冰山脸就够了,一个小客栈反倒是把这金枝玉叶的太子殿下给招来了,看那样子这一整天都不能笑上一笑......两个冰山还让不让人活了......”
胡侍卫闻言,插嘴道:“殿下还是很和善的......”
迟韶回头瞪了他一眼,不过这一瞪没有任何的恶意。只见迟韶嘴角闪过一抹微笑,似是有些挑衅的意味:“好啊,那等我回去了,要是见到一个冰山脸怎么办。要不咱俩打个赌?”
这“打赌”一次让胡侍卫怔住了。虽说身为太子近身侍卫,但江湖上的大事到底还是有所耳闻,历届出城巡视的时候也会多多少少听过一些。迟韶的名声,那传得可是最响亮的——江湖上有个规矩,若是无理由的单挑,那就要立个赌约,至于赌什么,那就看两个人的实力、自信以及出手留不留情了。
都说迟韶在江湖几乎干过所有下九流、摆不上台面的勾当,不过属盗窃、暗杀、赌博三者最为脍炙人口,也是最令人闻风丧胆的。就说盗窃,有那么一段时间,大概有数十日,江湖上都不见迟韶的踪影,城中也安宁了不少,也少了不少猎奇时间。有些人说迟韶死了,但更多人坚信她没死。而在六六三十六天过后,迟韶重现江湖,与江湖上同样是顶尖高手的一位刺客私斗,在打赌之时,将一盏秀口含金玉龙杯摆在了观战的众人面前。
一旁有人说这是数百年之前的物件,听说早已绝迹,多少人寻找都把命送了出去,还是不能打听到有关这玉龙杯的半点消息。不过人群中还有另一种说辞,说着玉龙杯当天随着什么什么王一通下葬,成了陪葬品,因为这什么王当年驻守漠北,墓自然也在漠北,都说那块地方是块宝地,有九名天下闻名的风水先生观星测量数十日,这才确定了这块地方。不过随着时间的变迁,那地方的风水变了,也成了十分凶险的禁地,朝廷不让说,江湖不许说,坊间更是不敢说,不过千百年来传出来一个传说,说那什么什么王生前杀业太重,死后入土不安,在墓室中尸变,同阴兵一同驻守这塞北,若是进去了,那是连尸骨都不能留下来一块。
今天这玉龙杯得以重现江湖,一是迟韶向江湖上的诸位表明自己的实力,二是表明今日一战是势在必得,手下绝不留情。对方也是很识相,将祖传的一块灵玉——据说拥有诏令天地之神兵之力——放上了赌台。二人开战,而就如迟韶内心笃定的一样,不到一炷香的时间,迟韶便侦破了对方的漏洞,一招故意失手,将对方引入陷阱,而左手一刀攻其不备插入对方小腹中,正中要害。
事情或许有神话过,但究其根本还是不离其宗,迟韶的实力到底还是在那儿,看透真相的眼力——当然有无还是看她心情——还是在那儿,不可否认。这玩笑既然敢这么开,便是有十足的把握一定能赢,一点偏差都不会错。
胡侍卫心虚地笑笑:“迟大人......这还是算了吧......”
迟韶颇为满意地转回头,拿着酒坛,左手从轻握着的刀柄上放下,看了看屋顶,不多说什么,径直窜上房顶,向着客栈的方向飞驰而去,将胡侍卫甩在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