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健全以内容监管为重点、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动文化市场成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主渠道。

(一)完善多层次的文化产品市场。推动文化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内容建设,丰富产品供给。鼓励文化企业加快创新、丰富业态、改造装备、改善服务环境、提供公共服务,支持行业协会举办创新设计大赛和群众性赛事活动。引导企业开发面向大众、适合不同年龄层次的文化产品,提供差异化服务。加强网络文化内容建设,引导市场主体提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中国精神的网络文化产品。

(二)建立完备高效的文化要素市场。加强人才、资本、技术、信息、产权和中介服务市场建设,促进文化要素在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中高效流转,提高文化资源配置效率,增强文化市场内生动力。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推动各行业建立较为完备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人才培训、数据信息等服务平台,为行业发展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行政指导。消除地区壁垒,促进区域协作和市场一体化建设。消除行业壁垒,鼓励多种经营和业态融合,支持大中城市建设文化娱乐综合体。

(三)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以文化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公开为监督约束手段,以警示名单和黑名单为基本制度,以协会开展信用评价、分类评定为辅助,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协同监管机制。建设文化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实现部门之间、区域之间信息交互共享。定期公布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主体和文化产品黑名单、警示名单,对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行业信用评级制度建设及信用信息应用,开展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分类评级,培育文化市场信用服务机构,发挥协会在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四)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基本完成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建强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和队伍,提高全国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建立文化市场信息报送和反馈系统,建成高效的文化市场执法指挥平台。制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标准,完善综合执法协作机制。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加强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的准入、演练、操练和动态管理。加强以案件为导向的执法培训,提高综合执法队伍执法办案能力。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面应用,提高文化市场管理与执法信息化水平。

专栏6 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

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完善文化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涵盖全国90%以上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建立文化市场信用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协会开展行业标准及规范建设。与其他部门建立信用信息交互共享及联合惩戒机制,向管理部门和公众提供便捷及时的文化市场信用信息服务。

网络文化市场建设工程:支持国产优秀网络文化产品生产创作,拓展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传播渠道和落地空间。完善网络文化内容监管体系,构建全网筛查、全国协作、标准统一、步调一致的网络文化市场执法机制,防控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传播,净化网络文化环境。鼓励传统文化市场与网络文化市场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京津冀、江浙沪、西藏及四省藏区等区域执法协作。全面实施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为主要内容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提升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推进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推广综合执法以案施训和师资巡讲活动。推动地方落实综合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及工作经费。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广工程:建成支撑文化市场宏观决策、市场准入、综合执法、动态监管和公共服务等核心应用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系统,形成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服务平台、业务关联平台、应用集成平台和技术支撑平台,推动平台在全国区县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用率达到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