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书名《石头记》《红楼梦》

第一节 《石头记》:全息集合

一、石头的来历

《红楼梦》开卷就提出“你道此书从何而来”的问题,这个事关全书的“根由”便是那块弃而未用的补天石。原神话只说“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并没有炼多少用多少未用多少的说道,说道是由后人演进而来的,到曹雪芹完成。唐李秘《禁中送任山人》:“补天留彩石,缩地入青山。”刘梦溪:《红楼梦新论自序》,《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4辑。姚合《天竺寺殿前立石》:“补天残片女娲抛,扑落禅门压地坳。”《全唐诗》卷四九九,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5677页。李咸用《谢友生遗端溪砚瓦》:“娲天补剩石,昆剑切来泥。”《全唐诗》卷六四五,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7402页。宋杨杰《辟雍砚上胡先生》:“娲皇锻炼补天石,天完余石人间掷。”刘知几:《史通•鉴识》,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8年版,第148页。苏东坡《儋耳山》诗:“突兀隘空虚,他山总不如。君看道傍石,尽是补天余。”苏轼:《苏轼诗集》(卷四十一),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250页。清黄子云《舟行望南韶诸山》:“女皇补天后,狼藉五色石。”金克木:《文化卮言》,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第219页。可见唐宋时已有补天弃石之说,祖构了“补天余”或“补天弃石”意象,后多有沿袭者。《山海经·大荒北经》中的“儋耳之国 ”,就在“大荒之中”。这样,《红楼梦》中的“大荒山”“青埂峰”及补天弃石,这些《石头记》的“根由”便都在文化根源上有了着落。

在东坡和雪芹中间还有曹寅这一重要环节,《楝亭诗钞》卷八《巫峡石歌》说:有一块巫峡石,是“娲皇采炼古所遗,廉角磨用不得”,它不中补天之用被遗弃;而且“嗟哉石,顽而矿,砺刃不发硎,系舂不举踵,砑光何堪日一番,抱山泣亦徒湩湩”。它无棱角,钝拙而粗朴,磨不了刀,舂不成米,不能做石碾来造纸,白白抱着和氏璞玉而泣。这叫作非无用也,无用者,所以深用之也。它转而参与天地自然山水的演变,见闻荆山巫峡的神话传说,阅历过人文历史的诸多故事:“排八翼(骏)、叫九阍、勒封隆、驱巨灵”;“瀼西村,鱼复浦,滟滪堆前发棹郎,昭君村中负壶女。穷猿擂木昼长伏,月黑蛇游巨于股。谁云阳台乐?不信巫峡苦。得失毫厘间,父子不相顾……”曹寅:《楝亭集·楝亭诗钞》,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371­—373页。这就演进为《石头记》中的补天弃石,求僧道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于是便有了《石头记》。它“崚嶒骨相摇光晶”,虽未生口窍,却别有灵气,演进为《红楼梦》的顽石自经锻炼,灵性已通,“便口吐人言,苦求一僧一道携石度世”。巫峡石还有理想:“铲削崄巇作平地,周行万里歌砥京”;“惟愿耳不闻哀号之声,目不赌横亡夭折,百姓安乐千亿耕”。最后还要在自身上镌刻字迹,“嗟哉石,宜勒箴,爱君金剪刀,镌作一寸深”。《四书·中庸》,载《四书五经》,岳麓书社2002年版,第10页。到《红楼梦》里,就演进为在宝玉上所镌“通灵宝玉”和八个字“莫失莫忘,仙寿恒昌”,甚至是石归山下后镌满字迹的《石头记》。

这样就可理出补天弃石意象的文化传承演进脉络:女娲炼石补天(《淮南子》)——大荒山儋耳国(《山海经》)——儋耳山补天弃石(苏东坡)——补天弃石巫峡石;获灵性智能,阅历人文历史;石上镌字(曹寅)——大荒山,青埂峰;补天弃石;通灵人化;贾宝玉;入世阅历传奇;石归山下;镌满石头记全文(曹雪芹)。这就是石头经历的路线图。

石头始初是自在自为的自然物,自女娲锻炼之后,灵性已通;他又是女娲补天的弃石,这时便输入了补天弃石的信息,荷载了这层符号意义,具有了从根上带来的性格(借喻失意士子)。由于灵性已通,即有生命有感知有思想情感,听到一僧一道说要到红尘中享受荣华富贵,被打动思凡之心,也想到人间去享一享,便口吐人言,苦求一僧一道携石度世。二仙答应,那僧便念咒书符,大展幻术,将一块大石(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登时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小的可佩可拿,上面镌着“通灵宝玉”四字。适逢太虚幻境赤瑕宫神瑛侍者凡心偶炽,意欲下凡造历幻缘;修成女体的绛珠草也要下世为人,好把眼泪还他灌溉之债。因此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那僧就趁神瑛侍者投胎入世的机会,将此蠢物(变成通灵宝玉的石头)夹带于中,使他去经历经历。这蠢物便含在胎儿宝玉的口中而降生,到那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去安身乐业。那僧有约言:“待劫终之日,复还本质,以了此案”,即随神瑛侍者下世一遭之后,仍回幻境,还原为石头立在青埂峰下。造历幻缘之后的石头,旧貌全换新颜,现在它已是荷载全部《红楼梦》(《石头记》)信息的特大符号:

 

后来,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因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忽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大块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空空道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后面又有一首偈云:“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诗后便是此石坠落之乡,投胎之处,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其中家庭闺阁琐事,以及闲情诗词倒还全备,或可适趣解闷;……空空道人……将《石头记》再检阅一遍……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胡适:《红楼梦考证(改定稿)》,转引自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编:《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1辑),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37页。

 

这就是《红楼梦》的神奇来历。《红楼梦》有五个名(另三个是《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其中最原本的名是《石头记》。

二、《石头记》之义

所谓《石头记》,一是“记在石头上”之义,即记在石头上的故事。空空道人“忽见一大块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这就是刻写在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的石头上的文字,也就是全部《红楼梦》。《红楼梦》的文字符号全部刻写在石头上,那么这石头便是《红楼梦》符号的全息集合。空空道人把它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曹雪芹:《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6页。,仿佛作者只是在成书基础上做点后期技术制作工作。

所谓《石头记》,二是“石头所记”之义,即《石头记》全部故事,均由石头所采集记录而成。赵冈先生指出:

 

按照曹雪芹最初的安排,这块顽石是担任旁观者,它以第三人称的口吻把这个故事叙述出来。或者说这块石头是一位记录人,一位电影摄影师。而故事的当事人,或者说是电影中的演员,则是警幻仙子下面的一位神瑛侍者与太虚幻境中的一棵绛珠草。神瑛侍者和绛珠草双双下凡投胎,以偿灌溉之情。这就是宝玉与黛玉。因为他们两位,就又“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这些人就是书中的配角。这块顽石是以什么身份来从事记录工作呢?它被变成一块五彩晶莹的通灵宝玉,被神瑛侍者衔在口中而降世。此后它就一直被贾宝玉佩在身上,形影不离。因此,这块顽石成为最好的目击者。宝玉及其周围的人物一举一动,故事的全部发展,它都一一看在眼中。洪秋蕃:《红楼梦抉隐》,载一粟编:《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红楼梦卷》(以下简称《红楼梦卷》),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236页。“匣剑”出自《西京杂记》卷一。

 

曹雪芹的时代虽然没有提出“叙事学”理论和“叙事视点”的概念,但曹雪芹还是注意叙事视点的,如第六回就考虑到这点:“按荣府中一宅人合算起来,人口虽不多,从上至下也有三四百丁;事虽不多,一天也有一二十件,竟如乱麻一般,并无个头绪可作纲领。正寻思从那一件事自那一个人写起方妙,恰好忽从千里之外,芥豆之微,小小一个人家,因与荣府略有些瓜葛,这日正往荣府中来,因此便就此一家说来,倒还是头绪。”刘姥姥一进荣国府,从她的视点看荣府,看出了荣府家政管理的组织系统。其他如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林黛玉初进荣国府,刘姥姥二进荣国府,薛宝琴旁观祭宗祠,兴儿品评人物等,从变换着的不同人物的视点看贾府。石头的视点即通灵玉的视点,它贯穿全书保持始终。石头是宝玉随身带的旁观者、目击者、记录者、摄影机、录音机,它是信息接收器、储存器、运算器(编述历历)、传输器。故事记在石头上,说明它也是故事叙述者,它连宝玉黛玉的心理活动、内心独白都知道,它又是全知叙事者。除全书开头交代的石头的叙事功能外,中间也有提及,第四回贾雨村看护官符时,“石头亦曾抄写了一张,今据石上所抄云……”,第八回薛宝钗观看通灵玉时,“那顽石亦曾记下他这幻相,并癞僧所镌的篆文,今亦按图画于后”。第十八回云:“此时自己回想当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若不亏癞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能得见这般世面?”同回又有:“诸公不知,待蠢物将原委说明,大家方知。”这些都说明石头扮演着叙事角色。话又说回来,石头再通灵性也不会灵到写小说的地步,所谓石头采编和叙述小说,不过是想象虚构。真正担任观察记录、创作小说的当然还是作者,真正“床头捉刀人”还是曹雪芹,而不是另有一位“石兄”成了《红楼梦》的作者,戴不凡的持论是错误的。参见戴不凡:《揭开红楼梦作者之谜》两篇,《北方论丛》1979年第1、3期。

所谓《石头记》,三是“记石头”之义,即记叙石头的故事。什么故事呢?按开头“楔子”的交代,是石头被“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又是“此石坠落之乡、投胎之处,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但在书中并没有展现,这块“通灵宝玉”并未独立自主地活动,有的是金玉姻缘与木石姻缘的关系,这也只是象征性的;再就是“叔嫂逢五鬼”时被那僧持颂一番,起到除邪治病的作用。所以所谓石头的故事,实是神瑛侍者的故事,亦即贾宝玉的故事;《石头记》是记贾宝玉故事的。鲁迅曾说:“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载《鲁迅全集》(8),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7页。宝玉是贯穿主线的人,又是与配角们呼吸与共的人,所以记石头或曰记贾宝玉,基本上就笼括了全书。所谓“记石头”,也意味着“记作者”。曹雪芹以《石头记》命书名,说明他对石头有特殊好感,以石自况。鲁迅说:“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曹雪芹喜欢画石,敦敏《题芹圃画石》一诗云:“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垒时。”傲骨嶙峋的石头,可破不可夺坚的石头,都是曹雪芹性格和人格的象征。《红楼梦》开头,石头先向一僧一道口吐人言,苦求携它下凡;复还本质后,又向空空道人口吐人言,为了使《石头记》问世传奇而自我介绍,自我推销,自我辩护。这种“石言”艺术境界的营构,有其前文本或曰文化原型,《左传·昭公八年》载:

 

八年春,石言于晋魏榆。晋侯问于师旷曰:“石何故言?”对曰:“石不能言,或冯焉(有人凭借石)。不然,民听滥也。抑臣又闻之曰:‘作事不时,怨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宫室崇侈,民力凋尽,怨并作,莫保其性。石言,不亦宜乎?”于是晋侯方筑虒祁之宫。司马迁:《报任少卿书》,载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267页。

 

统治者贪酷侈靡,民力凋尽,怨怒已极,连不会说话的石头也要说话。“石言”就是民众的忧愤。当然,石头毕竟不能言,是欲发言的人凭借石头来说话。曹雪芹虽然说书中“毫不干涉时世”“非伤时骂世之旨”“不敢干涉朝廷”,这是遮饰,他明言“有涉于世态”,他要“指奸责佞,贬恶诛邪”。戚蓼生说:“如春秋之有微词,史家之多曲笔。”曹雪芹的抒愤,就是凭借《石头记》来实现的。明义的《题红楼梦》诗云:“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亦枉然”,明确指出《红楼梦》的“石言”性质。石头与曹雪芹建立了合作关系,曹说:“石不能言我代言。”石说:“你怕文网我遮挡。”二者是一对互补的搭档。

第二节 石头的奇缘

一、木石、金玉、麒麟

《红楼梦》中有三种明显以符号关联的婚姻。一是木石前盟,二是金玉良姻,三是麒麟姻缘。木石以前世论,金玉以富贵论,麒麟以阴阳论。

关于木石前盟,《红楼梦》十二支曲【终身误】云:“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木者,“草胎木质”的绛珠草及其所转换人形——绛珠仙子。石者,神瑛(美石)侍者。前盟者,木石在仙界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那段情缘:

 

那僧笑道:“此事说来好笑,竟是千古未闻的罕事。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则食蜜青果为膳,渴则饮灌愁海水为汤。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恰近日这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乘此昌明太平朝世,意欲下凡造历幻缘,已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警幻亦曾问及,灌溉之情未偿,趁此倒可了结的。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第一回)

 

木石情缘是永恒的,“三生”不移,前生指在西方灵河岸上时期,今生指幻形入世时期,来生指“质本洁来还洁去”、复还本质重又回到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木石情缘是天然的,非人力穿凿扭捏而成的;是自在自为的,却不被社会公认,在符号凭证的婚姻环境里,他们却是符号的遗失者,无凭证者。或问,通灵宝玉不是符号和凭证吗?答曰:是。然而它不是“石”符号和凭证,石已异化为俗界的玉,只能与金关联。黛玉生来不是符号携带者,即或携带木符号,那也是低贱的,不能去配玉。贾母曾哄宝玉,说黛玉原也有玉,母亲去世时带了去了。

为什么金玉良缘那么有市场?为什么金玉之论那么有威力?为什么它给黛玉种下了病根?为什么宝玉被缚而难以挣脱?从符号的角度说,这是由于符号的能指优势。赵毅衡说:“第一种能指优势是符号接受者对符号感知的程式造成的。……由于认知的程式化,能指取得了似乎独立的重要性。”“另一种能指优势是符指关系的文化规范价值造成的。……能指的威力在于它很快能把所指撇在一边而使自身仪式化。”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3319页。金与玉都是一种“文化规范价值”,金与玉都具有宝贵的规定性,是其象征、明证,是能指优势符号。金与玉又是对待等价的,按照门当户对的文化规范,适宜缔结婚姻。金玉又蒙上一层神秘的“奇缘”,那玉“说来更奇,一落胎胞,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上面还有许多字迹”,字迹是“莫失莫忘,仙寿恒昌”。这玉不是别个,原是女娲所造,弃在青埂峰下那块巨大顽石,被一僧一道缩成扇坠儿大小,托神瑛侍者携带下凡投胎的那个“蠢物”。它本是顽石,变而为玉,已是本质的异化,它要入乡随俗,蜕化变质;将来它还得“复还本质”。那金说来亦奇亦不奇,奇者,金锁上的“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八个字“是个癞头和尚送的,他说必须錾在金器上”。而且“姐姐这八个字倒真与我的是一对”。依照能指优势的“文化规范”和“认知程式化”,则宝玉与金锁便可配成一对;符号已配成一对,所指便不在话下了;因为能指的优势就在于,“它很快能把所指撇在一边而使自身仪式化”。再说金锁亦不奇,那个“癞头和尚”是不是太虚幻境里的茫茫大士?或是世间普通和尚?不敢肯定。在民间,和尚多指虚拟的没影的人,如小孩子找妈,外人开玩笑说:“你妈叫老和尚背走了。”通灵玉是天赋的,而金锁却是人造的俗物。正因为如此,它的“奇缘”效应就打了折扣,所以王蒙《红楼启示录》云:

 

宝玉与黛玉的奇缘是天生的,非理性的,无法解释的,原始原发原生的。……宝玉与宝钗也是奇缘。……这奇缘是文化的,符号的,工艺的,后天的。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3297页。

 

旧红学家朱作霖《红楼文库》云:“而金玉之契,虽曰天合,未始不由乎人事。”一粟编:《红楼梦卷》,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60页。许叶芬《红楼梦辨》云:

 

宝钗之伪,人或知之,不知薛姨妈之伪,尤甚于其女。宝玉之玉,宜以金配,姨妈于是为妞妞造锁。玉有文,锁若无字,则佩金者正多其人,姨妈于是为妞妞造锁上之文。有玉矣,有文矣,然使一入贾府便相炫露,则适形其伪耳,若有意,若无意,于宝钗看玉时,借莺儿之言以挑逗之,托名癞僧以耸动之,宝玉索看,宝钗故迟徊郑重以出之,致使宝玉堕其术中。只知有通灵之和尚,而不知有掉鬼之姨妈也。呜呼神已。一粟编:《红楼梦卷》,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29、133页。

 

用“金锁”这个能指优势符号促成金玉良姻,是薛家母女兄妹的既定方针和自觉行动。薛姨妈“对王夫人等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原说和尚给了八个字,自己錾在金器上,现在又成了和尚原装送给的了,神意保险系数更大了,可见由她们信口去说。宝钗也知道其母言语行动,为之心领神会。其兄薛蟠曾当面揭底说:“我早知道你的心了。从先妈和我说你有金,要拣有玉的才可正配,你留了心,见宝玉有那劳什骨子,你自然如今行动护着他。”

关于雌雄麒麟符号关联的婚姻,依据符号的“认知程式化”逻辑,必然是雌麒麟拥有者与雄麒麟拥有者结成婚姻。雌麒麟拥有者已明,是史湘云,雄麒麟的拥有者是谁呢?在这个问题上,认识就不一致,有的说是贾宝玉,有的说是卫若兰。到底如何?需要细读才能厘清。

赤金点翠的雄麒麟原在清虚观道士手里,作为敬贺之礼献给了宝玉。第三十一回,湘云正在大观园说阴阳,恰好拾到了雄麒麟,知是宝玉失落的,又还给了宝玉。本回回目作“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很容易误解成宝玉和湘云将成白首双星。如果宝玉一直是雄麒麟的属主,那倒可以这样推理,问题是此物后来已经易主,本回脂批云:“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雄麒麟到了卫若兰身上,证明湘云将与卫若兰成婚。

二、符号引起“现实幻觉”

由于能指优势,“符号的接受或排斥,甚至可以引起生理和心理上非常切实的感觉。犹太人看到海蜇仍会翻胃,……称为符号引起的‘现实幻觉’。”一粟编:《红楼梦卷》,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490页。“楚人有烹猴而召其邻人,以为狗羹而甘之。后闻其猴也,据地而吐之,尽写(泻)其食。此未始知味者也。”刘安:《淮南子·脩务训》,载浙江书局汇刻本《二十二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299页。也是此理。宝玉、黛玉、宝钗对符号均有强烈反应,甚至引起“现实幻觉”。宝玉的反应最早。宝黛初见面,都惊奇地感到是旧相识今日又远别重逢了。惊喜之后宝玉便问:“可也有玉没有?”黛玉答道:“我没有那个。想来那玉是一件罕物,岂能人人有的。”宝玉听了,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骂道:“什么罕物,连人之高低不择,还说‘通灵’不‘通灵’呢!我也不要这劳什子了!”……宝玉满面泪痕泣道:“家里姐姐妹妹都没有,单我有,我说没趣;如今来了这么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不是个好东西!”宝玉虽年幼,但已能做朴素判断或本能反应,包括生理反应和心理反应。既然今生继续我们的情缘,我们就应是对等的,要么我们都有玉,要么我们都没有玉,最怕的是一个有一个没有。他对“玉”这个能指优势符号产生了不祥的“现实幻觉”,产生了强烈的恐惧,要挣脱它,所以“狠命摔去”。第二十九回也因为“姻缘”之故,第二次砸玉:

 

那宝玉又听见他说“好姻缘”三个字,越发逆了己意,心里干噎,口里说不出话来,便赌气向颈上抓下通灵宝玉,咬牙狠命往地下一摔,道:“什么捞什骨子,我砸了你完事!”偏生那玉坚硬非常,摔了一下,竟文风没动。宝玉见没摔碎,便回身找东西来砸。林黛玉见他如此,早已哭起来,说道:“何苦来,你摔砸那哑巴物件。有砸他的,不如来砸我。”二人闹着,紫鹃雪雁等忙来解劝,后来见宝玉下死力砸玉,忙上来夺,又夺不下来,见比往日闹的大了,少不得去叫袭人。袭人忙赶了来,才夺了下来。(第二十九回)

 

第三十六回,宝玉睡午觉,宝钗来了,坐在宝玉身边,给宝玉的兜肚扎着鸳鸯戏莲的花样。鸳鸯当然也是能指优势符号,同样能引起“现实幻觉”,这就又给金玉姻缘锦上添花。这都是宝钗乐得接受的符号,使她生出美好的“现实幻觉”。然而这却是宝玉排斥的符号,从心理上产生会导致不良反应的“现实幻觉”:

 

忽见宝玉在梦中喊骂说:“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薛宝钗听了这话,不觉怔了。

 

金玉姻缘使宝玉落得个“终身误”,故【终身误】曲子云: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最后是“好知运败金无彩,堪叹时乖玉不光”,金玉之契不久断了,宝玉复还本质,与先行到达的黛玉又进入西方灵河岸上永恒的时间。黛玉对金玉、麒麟的反应最敏感、频仍、疑惧、痛苦和无奈。起初尚平缓,半开玩笑地揭出“你有玉,人家就有金来配你”的严峻事实。第二十八回,元妃赐物,各有分等,独宝玉与宝钗一样,薛宝钗当即把红麝串戴在腕子上,因为这就是能指优势符号,就是婚姻媒证,就是元妃母女的意旨。宝钗沉醉于符号引起的“现实幻觉”当中。对宝钗是接受反应的符号,对黛玉则是排斥反应的符号。宝玉要把自己所得转给黛玉,黛玉说:“我没这么大福禁受,比不得宝姑娘,什么金什么玉的,我们不过是草木之人!”宝玉便起誓:“除了别人说什么金什么玉,我心里要有这个想头,天诛地灭,万世不得人身!”

林黛玉对金玉、麒麟符号的排斥反应和“现实幻觉”,亦常以内心独白的形式表现出来:

 

那林黛玉心里想着:“你心里自然有我,虽有‘金玉相对’之说,你岂是重这邪说不重我的。我便时常提这‘金玉’,你只管了然自若无闻的,方见得是待我重,而毫无此心了。如何我只一提‘金玉’的事,你就着急,可知你心里时时有‘金玉’,见我一提,你又怕我多心故意着急,安心哄我。”(第二十九回)

 

“鸳鸯翡翠,小小思珍偶”,自从麒麟珍偶出来以后,更使金玉之虞雪上加霜。这黛玉——

 

心下忖度着,近日宝玉弄来的外传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因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鸳鸯,或有凤凰,或玉环金佩,或鲛帕鸾绦,皆由小物而遂终身。今忽见宝玉亦有麒麟,便恐借此生隙,同史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因而悄悄走来,见机行事,以察二人之意。不想刚走来正听见史湘云说经济一事,宝玉又说:“林妹妹不说这些混帐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林黛玉听了这话,不觉又喜又惊,又悲又叹。……所叹者,你既为我之知己,自然我亦可为你之知己矣;既你我为知己,则又何必来一宝钗哉!……(第三十二回)

 

婚事最后决定权在王薛联盟和元妃的符号旨意,她们制造并利用的就是符号能指优势。

第三节 弃石未补天

一、“岂人力能可保常”:曹雪芹无意补天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补天说”成了权威观点,许多人士开谈《红楼梦》,则必声明曹雪芹是想补天,补封建制度的天。有的说补天是曹雪芹“对自己世界观的一个概括”,有的说:“他的思想核心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补天’。”有的说曹雪芹“实际上是为了‘补天’,是想通过某种改革维护本阶级的统治”,说曹雪芹“写出四大家族由盛而衰的历史,是希望濒临危土的阶级惊醒过来,补苴罅漏,实行改良。……希望出现一个‘君仁臣良父慈子孝’的封建主义的理想王国,出现‘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并断言“曹雪芹的补天思想,表明他归根到底仍然是一个封建主义的改良派,而不是新兴的阶级力量的思想先驱”。说曹雪芹对“末代王朝和整个封建社会,并不是希望它快点崩溃、灭亡,而是想如何修修补补地去挽救和维护它”。更多的人士说“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这句诗寄托着他补天不成的“悲愤”“惭恨”和“遗憾”。还有的说作者“一方面宣告了封建社会的必然崩溃,同时又哀叹‘无材补天’——补封建制度的天”,说《红楼梦》“表现为封建叛逆性格与补天思想的矛盾”。有的则吞吐其词说“尽管曹雪芹曾幻想‘补’封建社会之‘天’……”或者“尽管一直梦想‘补’封建主义的‘天’”。综上所举,总的观点是“补天说”,具体表现在“世界观”“改良”“悲愤”“矛盾”和“幻想”各方面。

一首石上偈交代得明白:“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这块石也是“三生石”,前生,由女娲炼成,但补天时被剩下,它是补天的剩石,它有补天石的名分,但没有补天的功用,所以说是“无材可去补苍天”。今生,就是它幻形入世,在红尘中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所度过的一生,亦即其化身贾宝玉的一生,是“枉入红尘若许年”的一生,是白白来到人世上的一生。这“枉”,这“白白”,就是补天的空白,仍旧没有补天。来生,就是“劫终之日,复还本质”的石头,较前多了“字迹分明”,女娲还是没有启用它,依旧未建补天功。这就是这块“三生石”的“身前身后事”,三生一贯未补天。《石头记》是演顽石“身前身后”皆“无补天之用”的事,所以它不是补天书。

“补天说”的一个依据是石头“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即或曹雪芹对“众石俱得补天”有所羡慕,也要进行具体分析:“众石”指的是哪些人?何时人?补何时的天?时间可以确定,在顽石“幻形入世”以前,亦即贾宝玉降生以前。那时贾府由盛转衰,内囊开始尽上来,但外面的架子还未甚倒。那个时间是曹雪芹降生以前,正值“家世通显,为天子亲臣”的曹寅做江宁织造,是曹家当时正处康熙盛世。所谓“众石”,一般泛指康熙时代或“国朝定鼎”时代经邦济世的人物。当时在东南的江南三织造曹家、李煦家、孙文成家,都是“联络有亲”的,他们对康熙“惟有矢公矢慎,黾勉供职,图效犬马,仰报高厚于万一耳”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李煦奏折》,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26页。,都是当日补天于东南的“众石”。他们在江南负责织造和巡盐,供应清廷巨额银两,从财政经济上有力支持了清朝的政治统治和军备开支,同时客观上也推动了江南经济的发展。曹寅和李煦还负有重要使命,观察和报告江南的吏治民情。曹寅在联络和争取明末遗老遗少、名人文士方面尤有成效,缓和了清朝与江南地主阶级的矛盾,稳定了江南的政治局面。朱明王朝的覆亡,是一次“天崩地坼”,在镇压农民起义和消灭南明而建立起来的清王朝,至曹寅任江宁织造时期,才使被破坏了的生产力得到恢复和发展,经济得到繁荣。这可以说是一次补天,是补封建社会的天。曹寅、李煦等在这时充当补天人物,起了进步作用。曹雪芹因见这样的“众石俱得补天”,从而羡慕前人,自怨自叹生不逢时,若从这种意义上说曹雪芹有补天思想,或许沾边。

曹雪芹在燕市醺酒悲歌的时节,常常要做“秦淮旧梦”,追忆秦淮风月繁华。那是他“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他知道那是“所赖天恩祖德”的结果,同时他也确确凿凿地指出,那是“已往”的事。由此也可看出曹雪芹认为“已往”的“天”和“祖”是他所肯定的。

曹雪芹嘉许其先辈或“众石”补天,不等于他自己或顽石也要补天;他赞成补康熙朝的天,不等于赞成补雍、乾朝的天。他做过“扬州旧梦”,但这场梦“久已觉”醒过来。康、雍、乾三朝,各地方各民族不断发生反抗运动,康熙、乾隆各六次南巡也是明显的弊政,以大兴文字狱为标志的封建专制暴政,惨烈的诸皇子夺位斗争剥光了最高统治集团的神圣袈裟。如此种种,“已往”先辈们对康熙盛世的款款之忠和乐观主义,对封建王朝所抱运隆祚永、太平无为的美妙幻想,都被粉碎了。特别是曹家乃康熙旧臣,又因受诸皇子夺位斗争的牵连而被雍正抄了家,从此一败再败,使他从“已往”的“锦衣纨袴,饫甘餍肥”到“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的生活。家世的兴衰盛败,身世的穷通陟降,会给人的世界观以极其深刻的影响。鲁迅说:“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这是鲁迅之所以成为鲁迅的一个重要原因。司马迁先前“日夜思竭其不肖之才力,务一心营职,以求亲媚于主上”,一旦遭受腐刑后,他就“狂惑”起来,愤怒起来,不肯给汉武帝“推贤进士”,通过写《史记》“以舒其愤”,“稽其成败兴坏之纪”,把“原始察终,见盛观衰”的法则注到历史和现实中来,从兴盛中看出衰亡的因素。曹雪芹的大跌大落有甚于司马迁和鲁迅,他也用“原始察终,见盛观衰”的观点方法看待清王朝和整个中国封建社会。他从“盛世”的外表下看到的是“末世”“乱世”“浊世”,他认为“天运之变于斯”。基于这种符合实际的认识,他以为今日之天,已非“已往”之天,所以他没有立志补天,也没有造就补天才能,更没有补天的实际行动。我们不能根据“因见众石俱得补天”,就误认为曹雪芹自己现在也要补天,从而得出作者有补天思想的结论。

既然曹雪芹不补当朝的天,为什么不直言,反而借故“无材”呢?探讨曹雪芹是否主张补当朝的天,主要根据《红楼梦》全书,其生平事迹可以做参考。我们不能一见卷首有“补天”字样就断定他要补当朝的天。特别是曹雪芹最善于运用真中有假、假中有真的含蓄隐蔽手法和逃避文祸的艺术,他的“无材可去补苍天”,给人一种似是而非的印象,仿佛他本想补天,怎奈自己无材;实际却是推托“无材”,不肯补天。倘若他直言不补天,统治者就会说“圣代无隐者,英俊尽来归”,你为什么不肯与我们合作?吕尚首诛“不臣天子,不友诸侯”的狂矞、华士,赵威后曾问何为不杀“上不臣于王,下不治其家”的于陵子仲,前车可鉴;雍正处死论著《功臣不可为》的汪景祺,尸犹未寒。统治者不管怎样“遗贤”,怎样“卸磨杀驴”,都听自便,可是你要说不读你的书,不中你的举,不当你的官,不效你的劳,不勤你这王,亦即不补你的天,那就要大祸临头了。所以作者为了避祸,才使用“无材可去补苍天”的狡猾之笔。

欲知曹雪芹对补天抱什么态度,首先要弄清楚他对现实社会的“天”有什么样的认识。曹雪芹明确指出现实社会是“末世”,贾雨村“生于末世”,探春“生于末世”,凤姐“从末世来”。“末世”的概念是确定的,与季世、衰世、乱世是同义语,指一个朝代的末期,也就是衰乱的社会,自然意味着行将衰败或改天换地。康、乾之世,是回光返照,它既是清代由盛至衰的转折点,也是整个封建社会行将总崩溃的前夕。曹雪芹作为“旁观冷眼人”,敏锐地感到了时代的“兴衰兆”。

《红楼梦》是这个时代的一面镜子,反映在这里的“末世”“衰兆”,比比皆是。现在大家都承认《红楼梦》反映了贾府由盛转衰的历史,甄士隐的小荣枯,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宁、荣二公之灵剖腹深嘱,吟咏十二钗的词曲,秦氏临终嘱凤姐,几次点戏目暗示盛衰三部曲以及灯谜、酒令、花签,作诗联句等,都是贾府由盛转衰及个人结局的预告和总结,随着《红楼梦》故事情节的展开和演进,都会得到验证,最终落个势败家亡。

曹雪芹描写了贾府由盛转衰的必然趋势,并导致彻底败亡的结果。而且认定,这是“运数合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这种必然的历史命运,谁也不能改变。既然认定不可救药,也就意味着此天不可补。

秦氏临终时认识到,贾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终有一日要“树倒猢狲散”,“败落下来”。凤姐问“有何法可以永保无虞”,秦氏说,不要痴心妄想了,这不是“人力能可保常的”。她提出的“长策”是“于荣时筹画下将来衰时的世业”,这便是置祭产的办法。不要说并未施行,即或施行,因为大势已去,岂能回天。

在贾雨村的“秉气说”中掺杂了曹雪芹的哲学异端思想和人生观。按封建统治者的观点,尧、舜、禹、汤、文、武等一系列人是秉“正气”的“治世”人物,是儒家道统和封建治统人物;蚩尤、共工、桀、纣等一系列人是秉“邪气”的“乱世”人物。曹雪芹既不称颂“治世”人物,也不赞同“乱世”人物,他服膺那种既有“聪俊灵秀之气”,又具有“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的人物,这就是许由、陶潜、阮籍、嵇康等人,他们或为具有痴、癫、狂、迂等“怪癖”的“情痴情种”,或为抗世疾俗的“逸士高人”,或为低贱而能“箴讽时政”的“奇优名倡”。曹雪芹褒美这种人,借以表达自己是封建主义思想体系的异端、封建阶级的叛逆。我们仅以阮籍为例,他“傲然自得,任性不羁”,“不拘礼教”,“不崇礼典”,“见礼俗之士,以白眼对之”,说封建礼法“诚天下残贼乱危死亡之术耳”。曹雪芹也是“步兵白眼向人斜”,给自己取号“梦阮”,更加“狂于阮步兵”。阮籍在《大人先生传》中说:“君立而虐兴,臣设而贼生”,深刻揭露封建统治的罪恶本质;指出那时“天地解兮六合开,星辰陨兮日月颓”,面临世界末日并预言“亡国戮君溃散之祸”终将会到来。阮籍的这种思想认识被曹雪芹移到现实社会中来,何以见得?贾宝玉撰《芙蓉女儿诔》就是“远师”《大人先生传》的,他说“艳质将亡,槛外海棠预老”,那株海棠,“世乱则萎,世治则荣”,现在海棠“死了半边”,这就是说当时已处在“世乱”当中。《芙蓉诔》又说:“君偃然而长寝兮,岂天运之变于斯耶?”作者明明在说,天运世道从此就要发生沧桑巨变。

曹雪芹彻底认识了现实社会的“天”,是末世、乱世、浊世,天道必变,不可挽回,后事难继。曹雪芹提出过什么样的行之有效的补天方案?有过什么样的补天行动?塑造了什么样的寄托其补天意志的正面人物形象?答复是否定的。他这个奇世伟人,奇就奇在落拓人间,潦倒抑塞,傲骨对权贵,白眼向世俗。谢绝世缘,高步许由。他交游八旗式微子弟,不图干进;啸傲西郊烟林古刹,系心白云。要说这样的人是补天材料,除非说巢父、许由、伯夷、叔齐也是补天之石。然而曹雪芹又不是那种单纯消极遁世的隐士,他是从那种由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体系和社会制度组成的旧营垒中冲决出来的叛逆,又是向旧营垒进行冲击批判的战士。孔尚任是曹雪芹的反面镜子,他写《桃花扇》是为了“警世易俗,赞圣道而辅王化,最近且切”。“知三百年之基业,隳于何人,败于何事,消于何年,歇于何地,不独令观者感慨涕零,亦可惩创人心,为末世之一救矣。”按:这“曲笔”不是《史通·曲笔》说的“曲笔诬书”,不是歪曲历史,而是委婉曲折地表达真意。曹雪芹认定“运数合终”的生命,非妙手所能回春,“岂人力能可保常”(秦氏语)。“应该说,不给无救的病人开方的医生,是世界上最有本领和最有道德的医生。”冯雪峰:《雪峰寓言》,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40页。曹雪芹是这样的医生。孔尚任则不同,他对于亡明,还想让人们“死马当作活马医”呢。

高鹗和文康更是曹雪芹的两面绝好的反面镜子。鲁迅说高鹗“续书虽亦悲凉,而贾氏终于‘兰桂齐芬’,家业复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鲁迅:《鲁迅全集》(8),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199页。。由于高鹗积极仕途热心补天,以致改变书中人物的本来面目和贾府的结局,这就反证了原本《红楼梦》不是补天书。百年后,文康“有憾于《红楼》”,“思夺雪芹一席,而阻《红楼》行世”,写了一部《儿女英雄传》。本来两书“精神或至正反”鲁迅:《鲁迅全集》(8),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227页。,前者为贾府衰亡史,后者为安家兴旺史;前者持异端,后者极力维护纲常名教;前者赞扬离经叛道的叛逆,后者标榜全忠全孝的善男信女;贾宝玉“于国于家无望”,最后“悬崖撒手”,安骥则通过格致修齐,以致探花及第,经国济世,“政声载道,位极人臣”。文康成了补天迷,书也成为补天书。那么与此对立的《红楼梦》是部什么书呢?逻辑是可以这样逆推的。

二、“于国于家无望”:贾宝玉不补天

贾宝玉是小说的主人公,是代表作者意志和理想的正面典型形象,欲知曹雪芹是否主张补天,最可靠的办法就是直接在贾宝玉身上寻求答案。

事情要从头从旁说起。《红楼梦》有两处提到汤显祖的《邯郸记》,第十八回元春点戏,有一出《仙缘》(《仙圆》),吕洞宾让卢生做完黄粱美梦,最后带他来到仙境。张果老问卢生是什么人,卢生答:“唐朝状元丞相赵国公叩见。”张果老道:“请起,老丞相老国公为何这等寒酸了?”卢生答:“这是梦吓!”卢生享尽荣华富贵,建立了补天济世的赫赫功名,到头却是一梦,万境归空。作者以这种方式否定了追名逐利。曹雪芹部分效仿《邯郸记》的格套,在书的开头安排了一僧一道携石度世的故事,顽石即贾宝玉的要求仅是“入红尘,在那富贵场中、温柔乡里受享几年”,并不要求“登利禄之场,处运筹之界”,但就这,也还是瞬息即逝,“到头一梦,万境归空”。曹雪芹也是暂假色空否定方式否定了功名富贵,补天济世。

贾宝玉当初因为切慕人世间荣耀繁华,抱着享受富贵的天真想法幻形入世,投胎在世代簪缨、钟鸣鼎食、翰墨诗书的家族。物质享受尽管可以满足,但他既已成为一个品级名分很高的世袭贵族的子孙,他就必须承受因袭的重担,履行宗法封建家庭和社会的义务,担负守成绍基、经邦济世的责任。简言之,从贾宝玉呱呱落地时起,补天的义务就天生地落在他的身上,不管他怎样没有思想准备,但是家庭和社会的人们却拿这种尺度来衡量他了。据说曹氏系曹彬后裔,曹彬“始生周岁,父母以百玩之具罗于席,观其所取。彬左手持干戈,右手持俎豆,斯须取一印,他无所视,人皆异之”,陆次云:《北墅绪言·明妃辨》,载《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本,齐鲁书社1997年版;又见清永康胡凤丹月樵编辑:《青冢志》卷三。后成宋朝开国元勋,封济阳郡王。而宝玉周岁试晬时,贾政见他不取笔墨、书籍、俎豆、干戈、印绶之类,只抓脂粉钗环,便认准是酒色之徒,大不喜悦。不单在世的父母,连宁、荣二公的亡灵都寄以极大的关注,他俩看出宝玉“虽聪明灵慧”,但是“禀性乖张,生情怪谲”,露出了叛逆的苗头,怎奈其他“子孙虽多,竟无一可以继业”,只好把唯一希望寄托在宝玉身上,说“惟嫡孙宝玉一人”,“略可望成,无奈吾家运数合终,恐无人规引入正”。贾宝玉根本不是补天材料,但由于他所处身份地位和客观形势,必须成为补天材料,于是家长就要改造他“乖僻邪谬”的叛逆性,规引他成为孝子忠臣,非其人而强为其人,非其器而强为其器,为的是成材可去补苍天。怎样使他成材呢?必须通过格致诚正修身的步骤,蒙受父兄师长的管辖和教育,“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沿着读《四书》、习窗课、博高第、做显宦的阶梯,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的。从封建主义的阶级意识、纲常名教、科举制度和传统观念的角度看来,上述成材致用之道,乃是贵族子弟所应尽的天职,可是对贾宝玉来说,这天职却与他的天性(即叛逆性格)大相径庭。他又不能入乡随乡,成化就范,于是“正不容邪,邪复妒正,两不相下,亦如风水雷电,地中既遇,既不能消,又不能让,必至搏击掀发后始尽”。斗争的结果,使“略可望成”的希望破灭了,“规引入正”的努力失败了,而贾宝玉的叛逆性格不但未被扑灭,反而更得到深刻广泛的发展,越走越远。封建主义的成材致用之道,即是通向补天的要道。只要弄清贾宝玉怎样对待这个要道,贾宝玉是不是补天人物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成材”的关键在于读朱注《四书》,一为接受“圣教”,二为从事举业。先说第一点,程朱理学产生后,“后之时君世主,欲复天德王道之治,必来此取法矣”。《宋史·四二七道学传》,载《二十五史》(8),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441页。清朝皇帝“来此取法”,说朱注《四书》帮他们“创业守成”,“裨益政治”,得“天德王道之全,修己治人之要”,“家国天下之所以齐治平也”。程朱理学成了清朝的官方哲学、统治思想、撑持末世之“天”的精神支柱。贾宝玉是程朱理学的坚决反对者。朱熹“格致论”的真义是“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世故”,与此相反,“宝玉终是个不能安分守理的人,一味的随心所欲”,他是个“存人欲,灭天理”的人。他“腹内草莽”,“原来”是不肯把朱熹的“仁义礼智之性”安放在里头。宝玉对君臣、父子、贵贱、尊卑、亲疏、嫡庶、长幼、男女、夫妻的封建伦常关系,虽未从根本上进行破坏,但是看得比较随便,如在丫头面前“作小服低”,主仆之间“没上没下”,叔侄之间称兄道弟,嫡庶之间不要人怕,等等(详见第二十四回)。“那宝玉本就懒与士大夫诸男人接谈,又最厌峨冠礼服贺吊往还等事”;湘云、宝钗劝他“迎宾接客”,他就给以抢白;他一见“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对联就像见了瘟神;他甘心做一个“潦倒不通世务”的人。乾隆说:“制科取士,首重《四书》文。”贾政指示说:“只是先把《四书》一气讲明背熟,是最要紧的。”贾宝玉“愚顽怕读文章”,顽强抵制读《四书》。“聪明乖觉,百不及一”的宝玉,若干年后,仍然“大半夹生”或“断不能背”。他“不但不爱念书,而且背前面后混批评”,进行“批驳诮谤”,大骂“读书上进的人”都是“禄蠹”。作者写道:“更有时文八股一道,因素日恶此道:原非圣贤孔子剖撰,焉能阐发圣贤之微奥,不过作后人饵名钓禄之阶。”贾政指定百十篇八股范文,责令宝玉学习,过了几年时间,他竟连一个整篇也没有读过!既然深恶八股,也就绝不肯拿它当敲门砖去应科举。贾宝玉“不希罕那功名”“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他看待印绶如弊屦,不如“小巧玩物”。他极端鄙视“为官做宰”的人,骂他们是“须眉浊物”,是“钓名沽誉”的“国贼禄鬼”。文臣死于谏,武将死于战,这是臣子效忠皇朝的最高道德标准,是君主“以忠招天下”的策略。贾宝玉说这是“胡闹”,这种“大丈夫名节”不值一钱,他坚决不为封建王朝卖命。震钧《天咫偶闻》说:“国家创业,以弧矢威天下,故八旗以骑射为本务,……与其徒务章句虚文,转致荒废本业,不如娴习武艺之崇实黜浮,储为国家有用之器也。”震钧:《天咫偶闻》卷一,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12页。贾政也提出这种要求,说“文既误矣,武事亦该当演习”。凤姐劝“宝玉别喝冷酒,仔细手颤,明儿写不得字,拉不得弓”,也都“白嘱咐”。贾兰演习骑射,宝玉就斥责他。因为宝玉拒绝成为“国家有用之器”,所以他依然“每日又不习文,又不学武,又怕见人”。

“天下无能第一”,这是品题宝玉的又一句重要的话。所谓能,即补天才能。蛮《小说小话》:“盖天下之所谓能者,不过通庶务而已,更进则能读书博高第而已,更进则能历九命之荣,膺五等之封而已,最上则文死谏、武死战,能博青史之虚名而已。”蛮:《小说小话》,载一粟编:《红楼梦卷》,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589页。宝玉是天下第一号无有这种补天才能的人。并非因他蠢笨,如前所述,是因他坚决反对那种成材致用之道。这就使我们弄清了所谓“无材可去补苍天”,绝不是惭恨于欲达补天目的可惜不具备才能条件,而是惬意于不去补天省了腿脚奔忙之苦。

“古今不肖无双”,这也是品题宝玉的一句重要的话。所谓肖,是指儿子像老子。可是宝玉恰恰不像贾政,他们父子是封建卫道者和叛逆者的对立。贾政严加拘管他读《四书》,学八股,以备下科场,当官,光宗耀祖。他却荒疏学业,反而“意趣洋洋”地读《庄子》,激赏“绝圣弃智”“焚符破玺”“殚残天下之圣法”,快意于叛乱封建秩序。他还如饥似渴地偷看“邪书僻传”,增添了反封建礼教的力量。贾政为维护贾府及其集团的地位,结交“兴隆街”暴发户贾雨村,并想用他做榜样,诱惑宝玉,“有些警动他的好处”,以便“警其痴顽”,刺激宝玉厌恶功名利禄的神经,就此迤逦上进,结果依然枉费心机。蒋玉菡、柳湘莲等人,或者地位卑贱,或者不为纲常礼法所缚,仗侠执义,宝玉“同这些人往来”,十分投契。传说雪芹常杂优伶间,被家长锁在空室里。贾氏祖先发觉宝玉“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甚是担忧。但宝玉依然“爱博而心劳”,他要“呼吸而领会”“千红一窟(枯)”“万艳同杯(悲)”“群芳髓(碎)”的“悲凉之雾”。宝玉的“不肖种种”与贾政的“规引入正”的矛盾,“地中既遇,既不能消,又不能让,必至搏击掀发”,贾政自知得了“上辱先人,下生逆子”之罪,终于发狠要打死宝玉。贾政“自幼酷喜读书”,“大有祖父遗风”,他“训子有方,治家有法”,又是现职官员,“朝乾夕惕,忠于厥职”,尽管平庸,毕竟是补天人物。那么与贾政对立的宝玉是什么人物?宝玉的“不肖种种”是什么性质的问题,不言而明。

《西江月》二词是对叛逆者宝玉的高度概括,“可怜辜负好时光,于国于家无望”二句又是其中的点睛之笔;它是“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的同义语。“于国于家无望”六个大字极确切、集中地概括说明贾宝玉不是补天人物,这个纲领性的总精神,牢牢地贯彻在贾宝玉一生的思想行动中。

上面我们谈的主要是宝玉于国无望的方面,下面再简单提一下于家无望的方面。薛宝钗讥讽宝玉既是“富贵闲人”,又是“无事忙”人;忙就忙在“爱博而心劳”,闲就闲在不管家务和读书上进。管家奶奶凤姐说:“我正愁没个膀臂,虽有个宝玉,他又不是这里头的货,纵收伏了他,也不中用。”高鹗续书也仿此,他让贾政叹道:“倘或我珠儿在世,尚有膀臂;宝玉虽大,更是无用之物。”面对衰败的家庭,宝玉始终不出一谋,不画一策。尤氏说他:“谁都像你真是一心无挂碍!……一点后事也不虑。”宝玉干脆回答:“我能够和姊妹们过一日是一日,死了就完了,什么后事不后事”!宝玉甚至觉得投生在贾府就是一个大错误,他说:“可恨我为什么生在这侯门公府之家?……富贵二字,真真把人荼毒了!”他神游太虚境,说:“这个去处有趣,我就在这里过一生,纵然失了家也愿意,强如天天被父母师傅打呢。”他对贾母说:“从今以后,我可不在你家了,快收拾了,打发我走罢!”他动不动就要出家,动不动就要死,化灰化烟,大风一吹就散,再不托生为人,“你们也管不得我,我也顾不得你们了,凭你们爱那里去那里去就完了! ”最后到底出走了。“家业凋零”“金银散尽”“忽喇喇似大厦倾”,他“顾不得”,一任“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话也说绝了,事也做绝了,这样的人,有一点点齐家的用处吗?有一点点补天的迹象吗?

有个问题需要辨明:是“顽石”具有补天才能不被贵族阶级理解呢,还是“顽石”因反对补天而执意不肯成材致用呢,究竟是贾宝玉一心一意削尖脑袋要求加入补天行列而被人家排挤出来了呢,还是人家生拉硬拽要他补天而他断然拒绝加入补天行列呢?上面已经讲过,封建阶级为了使宝玉成为经天纬地、齐家治国的人才,早有成材致用之道摆在他的面前,为了规引他走上这个“正道”,真称得上全体总动员了:贾氏祖宗的亡灵特地剖腹深嘱;太虚幻境的警幻仙姑出来警其痴顽;父母师傅的严拘管教;还有北静王也拿“学问”“用功”“谈会谈会”“海上众名士”“雏凤清于老凤声”之类的话头教导他;众姊妹除黛玉不劝他“立身扬名”,湘云拿“仕途经济”“应酬世务”等话规箴他;宝钗拿“金殿对策”“读书明理”“辅国治民”之类的话规劝他,未成夫妻之前,宝钗就预支她的“停机德”了;至于袭人,更是奉主子之命一天到晚在他耳边唠叨不休。总之,“不是这个拦就是那个劝”,但他仍旧“左劝也不改,右劝也不改”,随他“百口嘲谤,万目睚眦”,打死也不改,“愚顽”到底。那么贾宝玉对于补天的事,是热衷是拒绝,封建阶级对他是排挤是强拉,不是清清楚楚的吗?

三、“裙钗一二可齐家”:熙凤、探春试补无果

第十三回回末题句云:“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秦氏说:“非告诉婶婶,别人未必中用。”贾府的男人不能齐家治国,这是宁、荣二公之灵已经断定了的:“故遗之子孙虽多,竟无一可以继业。”冷子兴也下了结论:“如今生齿日繁,事务日盛,主仆上下,安富尊荣者尽多,运筹谋画者无一。”二木头迎春也看出来:“正是,多少男人,衣租食税,及至事到临头,尚且如此。”(程乙本)贾府男人也有几种情况:贾政是封建阶级的“正经”人物,如果在安常处顺时,会起一定的补天作用,但在时乖运蹇时,他那套“训子有方,治家有法”也不灵了,他也患了时代疲惫症:“不以俗务为要”,“看书着棋而已,余事多不介意”。贾敬“一味好道”,“余者一概不在心上”。贾宝玉作为叛逆者,更是“于国于家无望”。贾赦、贾琏、贾珍、贾蓉等是贵族阶级垮掉了的末代,而且“一代不如一代”,贾府将在他们手里败绩。总之,“金紫万千谁治国”,说得不错。

“裙钗一二可齐家”,是指凤姐管家和探春理家。有论者说曹雪芹“唯独对于两个贵族妇女的统治才能,却发出了深沉的惋惜和由衷的赞赏”,这话可以说得过去;但要说“两个人物能够挽救贵族家庭厄运”,单靠“多方面的统治才能”就能使贾府起死回生,并说曹雪芹“把有才补天的希望融合到她们的形象和性格里去”,这就不敢同意了。既然能够挽救贵族家庭的厄运,为什么贾府还要家亡人散呢?曹雪芹如有“补天的希望”,为什么一点也不融合到代表其思想理想的主人公贾宝玉的形象和性格里去,反倒要融合到不代表其思想理想甚至是多有揭露和鞭挞的对象凤姐身上呢?

王熙凤当荣府的管家,主要是经理贵族家庭生活,“一日少说,大事也有一二十件,小事还有三五十件;外头从娘娘算起,以及王公侯伯家,多少人情,家里又有这些亲友的调度,银子上千钱上万,一天都从他一个人手里出入,一个嘴里调度”。凤姐“从小儿玩笑时,就有杀伐决断,如今……越发历练老成了”。她为了扩大权利和聚敛财富,在管家实践中磨砺其锋刃和牙爪,增长其才干。她协理宁国府,抓了五件事,把那些无头绪、荒乱、推托、偷闲、窃取等弊,一概都免除了;又通过处罚奴仆,单操刑柄(她很少讲恩德),一时威重令行。可见,作者承认凤姐有才能,也赞赏她的才能。

不过作者的赞赏是有保留的,你看他用的都是些什么样的词儿:“那凤姐素日最喜揽事办,好卖弄才干”,“多事逞才”,“挥霍指示任其所为,目若无人”,已经露出褒中之贬,含有讽刺了。“都知爱慕此生才”,尽人皆爱其才吗?也不尽然。贾母、王夫人爱她,把她当作“给事中”;秦氏爱她,“说她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周瑞家和旺儿家是仗她之势的奴才,故“称扬凤姐素日许多善政”;李纨有时说她“无赖下作”,“天下人都叫你算了去”;兴儿的话很厉害,说“合家大小,除了老太太、太太两个,没有不恨她的”;奴仆们说她是巡海夜叉,恨不得她病倒或死掉不能管家才好。

才干不能脱离人而独立存在,它要具体的人去掌握和发挥作用。由凤姐施展出来的才能,体现了擅权弄势、专横独断、损人利己等封建专制主义特征。一才可以多用,协理宁国府与弄权铁槛寺是一事之两面;她的毒设相思局、残害尤二姐、巧戏彩斑衣、私放高利贷等,无一不是其才能的施展。才能的运用,也可导致两种作用和后果。司马迁笔下的酷吏,看似也有“方略教导,禁奸止邪”的才能功用,但却招致“吏民益轻犯法,盗贼滋起”的后果。贾雨村“虽才干优长,未免有些贪酷之弊,……致使地方多事,民命不堪”。凤姐管家,使得贵族家庭的生活秩序维持在一定的限度内,求得外表上的相对稳定,不致一下子土崩瓦解。要说她的齐家本领或者是“补天”成效,也不过如此。要说曹雪芹对凤姐有所赞赏,也不过如此。但要说曹雪芹有“补天希望”,而其希望却是这么有限,那岂不是说曹雪芹竟至如此短见和浅薄吗?辩证的观点告诉我们,曹雪芹在书中也告诉我们,王熙凤如果不在冠冕堂皇的管家上“多事逞才”,她怎能保住这个职权从而谋取更多的私利呢?她表面在齐家或“补天”,实际却在破家或“拆天”,“王熙凤桀鸷自逞,喜功妄为,聚敛自肥,招尤致谤,群众离心,致贾府有查抄之祸。奸雄弄权,贻害国家,亦犹是也”。周扬:《我们必须战斗》,载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编:《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1辑),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21页。王凤姐不是“能够挽救贵族家庭厄运”的人,不是曹雪芹寄托“有才补天的希望”的人,样子像“补天”,实质是使“天”加剧倒坍的人。凤姐并没有“于荣时筹画下将来衰时的世业”,无怪秦氏托梦说:“婶娘只管享荣华受富贵的心盛,把我那年说的‘立万年永远之基’,都付于东洋大海了。”

贾探春“才自精明志自高”,她说:“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其聪明才智可以做一些“补天”工作,但她“生于末世运偏消”,没有使她的工作达到预期目的的对象,白白浪费才智,成为悲剧。探春是作者有意塑造的自觉“补天”的人物,但这并不意味着作者赞成“补天”,相反,作者通过她补天不能根本解决问题,说明此“天”不可补。贾宝玉压根不去“补天”,固然表明作者态度的鲜明;但这个“天”到底能不能补还是个问号,于是也让几个人去补补试试看,如果实践证明补也补不彻,救也救不了,那就更表明作者所持态度的坚决和正确了。探春在书中就是起这个作用的,她的理家、兴利除弊,就是作者为解决这个问题而安排的。

探春照“祖宗手里的规矩”,“不敢犯法违礼”,维护家庭秩序。又以“兴利节用为纲”,利用大观园的山水土地,搞一些农副业生产,“一年通共算了,也省的下四百银子”。这笔钱用在贾府,主要只能弥补头油脂粉的开销!在那日耗巨万的贵族筵宴上,四百两不过鼎食一脔;在贵族大厦烟消火灭时,四百两也只是杯水车薪!可是就这,也是桑榆暮景,贾府很快就破败了。作者除了让事实本身做证,还让旁观者发表不同意见。认识到“天运人功理不穷,有功无运也难逢”的迎春说,多少男人企图补救都不能奏效,况一个女子呢。探春面对贾府现状和前景产生无穷忧虑,说“我们这里说不出来的烦难更利害”,宝玉就批评她:“谁都像三妹妹多心,事事我常劝你,总别听那些俗语,想那俗事,只管安富尊荣才是。”探春给自己取个别号叫“蕉下客”,取自《列子·周穆王》篇“蕉叶覆鹿”的典故。金人段成己《张信夫梦庵》诗云:“世味迷人人不知,纷纷蕉鹿竞争为。”曹雪芹在此借用“蕉鹿难求”的典故,表达贾府难救的真义,用在探春名下,无疑是说探春为世味所迷,犹自想在救世上有一番作为,岂不是多心多事吗?

后来,探春填了半阙《南柯子》柳絮词:“空挂纤纤缕(虑),徒垂络络丝(思)。也难绾系也难羁,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此处借咏柳絮来说人事,作者用双关寓意方法,说探春本想“绾系”贵族家庭,不使家人流散,但却“空挂虑”,“徒垂思”,必然破败的家族和终归离散的人们,不可能羁留和绾系,任何努力都是徒劳无功的,那么怎么办呢?任凭他们东西南北各分离算了。曹雪芹通过柳絮词对探春补天的想法、做法、后果及醒悟做了总结。

说到这里应该截止了,总括一句话:《红楼梦》不是补天书。

第四节 书名《红楼梦》

甲戌本第一回云:“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此外有《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之名)庚辰本第一回提出的四个书名里没有《红楼梦》,仅在第五回回目上题“饮仙醪曲演红楼梦”。早期以《石头记》题名,自梦觉主人本(1784甲辰年)开始,把《红楼梦》径直题在封面上,到程高本以后,就一律以《红楼梦》取代了《石头记》。梦觉主人的序言道出命名缘由:“辞传闺秀而涉于幻者,故是书以‘梦’名也。夫梦曰‘红楼’,乃是巨家大室儿女之情事有真不真耳。红楼富女,诗证香山;悟幻庄周,梦归蝴蝶。作是书者借以命名,为之《红楼梦》焉。”他分别说明为何以“梦”和“红楼”命名。点到即止,未曾展开。关于“梦”,举出庄周蝴蝶梦,即追溯到梦的原始意象。在文学史上,从这梦之源到《红楼梦》,中间有一条长长的梦之流:华胥梦(《列子·黄帝》)、蕉鹿梦(《列子·周穆王》)、罗浮梦(柳宗元《龙城录》)、樱桃梦(明陈与郊传奇,本《太平广记》卷二八一《樱桃青衣》)、杨林(《太平广记》卷二八三)、枕中记(沈既济)、黄粱梦(马致远等)、南柯太守传(李公佐)、南柯梦(即《南柯记》)、扬州梦(杜牧《遣怀》)、《玉茗堂四梦》(《紫钗记》《牡丹亭》《邯郸记》《南柯记》)、《聊斋志异·续黄粱》等。这些作品大部分具有共同的人物情节和主题:主人公不满目前处境,强烈追求欲望,适遇僧道,施以法术(瓷枕之类)使之入梦,梦中一步步顺利实现其种种欲望,得到无限满足。达到顶峰后,物极必反,乐始凶终,走向败亡,最后往往由天堂堕入地狱,受尽阎王魔鬼极其凶残恐怖的刑戮,惊吓而醒。僧道尚在,黄粱未熟,度过了一刹虚幻人生!

《红楼梦》从命名的体裁到题旨思想与文学史“梦”字题的文学有着因变同异的关系。受其影响,但不做依样葫芦。主人公贾宝玉原是一块补天弃石,听僧道谈红尘中荣华富贵,“此石听了,也想要到人间去享一享”,苦求僧道携带入了红尘。不过僧道预先就说了:“那红尘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所以宝玉的一去一回也是“一梦”,这是广而言之的《红楼梦》。

“红楼”,指当时最高档富丽的神仙、宫女、歌妓或富家女所居处。例如李白《陌上赠美人》:“美人一笑褰珠箔,遥指红楼是妾家。”王建《上阳宫》:“画阁红楼宫女笑,玉箫金管路人愁。”白居易《秦中吟十首·议婚》:“红楼富家女,金缕绣罗襦。”李贺《神仙曲》:“春罗剪字邀王母,共宴红楼最深处。”

具体言之的“红楼梦”,即在红楼里做的梦,亦即贾宝玉在秦氏房中做的梦。宝玉所梦到的便是“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详情无须胪列,大要就是来至太虚幻境,由警幻仙子引他到薄命司,那里展示着他家的金陵十二钗册籍,又将新制《红楼梦》十二支演上来。向宝玉展示的十二钗的画、词、曲,提纲挈领地交代了她们的遭遇命运和结局,全都“薄命”“群芳碎”“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整体“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这场梦的后一半是警幻向宝玉与可卿“秘授以云雨之事”。事后二人携手游玩之时,“但见荆榛遍地,狼虎同群,迎面一道黑溪阻路”,“此即迷津也。深有万丈,遥亘千里”。“只听迷津内水响如雷,竟有许多夜叉海鬼将宝玉拖将下去,吓得宝玉汗下如雨,一面失声喊叫:‘可卿救我!’”这也是沿袭乐极悲生、始乐终凶的模式。

“红楼梦”三字连用,也有前文本。《全唐诗》卷四七二有蔡京一首《咏子规》诗:

 

千年冤魄化为禽,永逐悲风叫远林。

愁血滴花春艳死,月明飘浪冷光沉。

凝成紫塞风前泪,惊破红楼梦里心。

肠断楚词归不得,剑门迢递蜀江深。

 

诗中有“红楼梦”三字,与《红楼梦》书名有无关系?周汝昌先生说:“考‘红楼梦’一语之来历,终不能置蔡诗于不论也。”在考论“红楼梦”一语之来历的诸说中,本人倾向于蔡诗。蔡诗又被标作晚唐冯衮诗,冯衮曾做苏州刺史,这点与黛玉和曹家的关系又进了一层,很可能被曹雪芹另眼看待。而且这是一首子规诗,子鹃(紫鹃)是黛玉的补形人物,紫鹃的泣血啼苦,“惊破红楼梦里心”,即惊破黛玉心,主客关照。该诗充满了冤魄、悲风、滴血、凝泪、肠断、心破、光沉、艳死等意象,整体笼罩在咏叹人生命运的悲情中。“愁血滴花春艳死”与“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杼轴悉同;“月明飘浪冷光沉”与“冷月葬花魂”亦波澜莫二;“叫远林”也与林黛玉遥相呼应。《咏子规》不啻是为黛玉代写的“冤禽吟”,堪与《葬花吟》配伍并立。林黛玉是书中女主人公,从她的角度取名《红楼梦》,也能禁受得起,正如从宝玉的角度取名《石头记》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