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中国研究)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资料室
- 2693字
- 2018-12-20 18:18:24
李海庆
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权,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民主原则。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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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庆
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权,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民主原则。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