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宪法概述

2014年5月,泰国军方发动政变,废止宪法,解散国会,并组建“全国维持和平与秩序委员会”接管国家权力。

2014年7月,临时宪法经国王拉玛九世普密蓬批准生效,全文共48条,内容主要涉及国家立法议会、内阁、国家改革委员会、制宪委员会等机构组建与职能,以及新宪法起草等内容。其中,第44条授权全国维持和平与秩序委员会主席有权“为了任何领域改革、推进国内民众的爱与和谐,或是防范、减少、压制任何危害国家秩序与安全、王权、国民经济或公共管理的行为,无论相关行为发生在国内或国外”颁布法令,并将被视为“合法、合宪和最终决定”,从而使得政变军方拥有了凌驾于立法与司法之上的行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