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国家主人翁:第一次普选运动中的底层社会(1953—1954)

引言

1953年1月,在斯大林的强力推动下,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普选,召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3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次普选拉开了帷幕。根据中央部署,上海全市的普选工作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

10月中旬,还在普选的先行试点阶段,杨浦区私营仁德纱厂发生了全市普选运动中第一起自杀案,C女工在面临可能失去选民资格的心理危机时“吞金”自杀未遂。这一事件引起市选举委员会的高度重视,认为此事系该厂和所在选区选举工作中“左”的错误所致,向各区发了通报要求引以为戒。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市选委办”)编《上海市普选情况汇报》(53),沪选办密字第51号,上档B52-1-41;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转发《市选委会宣传处关于本市某些先行选区宣传工作中发生若干缺点和错误的检查通报》,1953年11月23日;市选委办:《普选情况》第3期,1953年11月27日,上档B52-1-40。

就在这个事件发生约半月后,该厂保全工李杏生上了《解放日报》“人民在普选运动中”的专栏,报道他如何在厂党支部的普选宣传教育动员下转变工作态度,发挥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主人翁作用。记者张默:《杏生师傅》,《解放日报》1953年10月29日。保全工通常是纺织厂内对机修工的称呼。

是年底,杨浦区普选结束,仁德厂细纱车间女工李小妹与资方厂长严克被所在第10选区选为杨浦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历表》,1953年12月16日,上档B52-2-95。在该选区选出的6位代表中,仁德厂占了1/3。

发生在仁德厂普选运动中的这三个案例,除一位资方厂长外,其余三位主人公都是生产第一线的普通工人。他们每个个体不同的普选经历恰好发生在普选的三个主要阶段:选民资格审查、普选动员以及候选人提名到最后选举。一系列值得探究的问题由此而引发:“吞金案”为何引起市选委高度重视?仁德厂与杨浦区为何受到批评?保全工何以被党报作为典型宣传?仁德厂的普选动员是否有如此成效?普通女工何以当选?仅仅是顶层的制度安排与法定程序的结果,还是与仁德厂上下内外的相关因素?

也许是这些细枝末节的微观史料,能有助于摆脱以往仅仅从文本出发的“人民当家作主”抽象概念的束缚,呈现出普选中上海工人与基层政治的复杂面相。进而从这一微观普选案例推展开去,或能发现在中共执政后第一次大规模民主建政的这一重要时刻,选举的宏观制度设计和指导思想以何种方式到达基层?各种微观环境中的底层民众又如何当家做主,他们是否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建构的国家主人翁?在通往基层权力机关的大道上,各级组织与底层社会如何因应与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