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到达万妖沼泽
- 惊世炼器师:公子,不约
- 火琰琰星
- 2000字
- 2019-01-10 19:49:11
易魂大笑,“哈哈哈~~~不愧是墨玉,有眼光,有眼光!”
“魂兄,今日有幸能与你共饮,实在是快事。这样,要是有朝一日你来到忘鳕宗,我必定好好款待你!”
“好,便如此说定了,别到时候不买账。”
“魂兄说笑了,怎会如此呢。魂兄以后若是有用得着我李墨玉的地方,你尽管来找我,就算粉身碎骨,我也在所不惜。”
“哎哎哎,话说重了啊。好了,不说这些,今日能够遇上真是十分有缘啊。不过忘鳕宗和奇楼宗、尔丞宗相处于两国,怎么墨玉会和成公子、罗小姐同行,是要去往何处?”
墨玉浅笑,“我们三人是在聚龙城相识的,交谈之下都是前往万妖沼泽求学,便也就一同前行了。”
“原来如此。”
“魂兄也是要赶赴玄洛学院?”
“没错,我与我的弟弟听说玄洛学院如今的导师着实不错,因此便想去看看。刚巧在路上遇到了这几位朋友,原是同路,便结伴同行了。”易魂并没说出全部原因。
“魂兄,我们从聚龙城来到这里,却被魔兽所袭,保护我们的雇佣团也全部牺牲了……”
“墨玉不如与我们一同前往?”
“这……这怎么好意思。”
易魄抬头扫了眼墨玉,“魂说可以,就可以。”
暗夜点头笑道,“三位便与我们同行如何。”
罗绮梦轻笑,“如此甚好,便就麻烦各位了。”
……
天一亮众人便出发了,途中也并没有什么特殊状况发生,走了约莫一个月,终于到了北断谷最北边的裂缝出口。
进入了万妖沼泽,众人便看到了墨玉三人的随侍,就此分开。
一行再走了几步,很快便到了断魂山脉。
眼前的山脉树木稀少,一眼望去山上都是光秃秃的。原本这里应该没有人烟,可是下了断魂山脉便是玄洛书院,许多商人都在这里做起了生意,有些更是长期在山上住了下来,渐渐的山中变成了一个小镇子。
大家赶路都是十分疲惫了,而且这么久总算看到了人烟,都是十分高兴的。可惜打听了许久也不见客栈有多余的空房。
霍林有些着急,“掌柜的,真没空房了?实在不行给个一间也行。”
掌柜叹了口气,“客官,实在不好意思啊,您也知道的,这小镇就怎么几家客栈,而且这几日玄洛学院要选精英,来这里的人更多了呀!”
霍林皱眉,“可是,掌柜的,你也帮我想想办法,我们这还有女人呢,好不容易找到个镇子,总不能大家伙又露宿街头吧?”霍林满脸的郁闷,他们已经问了五六家,而这里是最后一家客栈了,难道诺大个断魂山脉就没地方住了?
掌柜思虑了一会儿,一拍桌子说道,“唉,等等,我想起来了,客官,你要是不嫌弃啊,我们这还有个地窖,虽然环境差了点,但是睡觉还是可以的,这样你们是八个人,我就收你们一个金币,已经最便宜了。”
“什么,一个金币,掌柜的这也忒贵了!”霍林一惊,普通的额客栈都是50铜币一间大通铺,最好的房间才是10银币一间,怎么到了这断魂山脉涨到这份上。
霍林正要开口说什么,一旁的暗夜急忙出来打圆场,“林,就地窖了,大家挤挤还能睡,别再说了,再说地窖都没得睡,大家都累了,不想又住在外面,这都在外面住多久了?”
霍林叹了口气,只好作罢,递了钱给掌柜。
掌柜的叫来了小二,要他领着众人去地窖。客栈的地窖在后院,再走些便是厨房,晚上饿肚子了去偷吃倒是很省事。
小二打开地窖的门,一股浑浊的空气便扑面而来,“各位客官实在不好意思,毕竟这地窖空了这许多年了,要不是实在没法子,也不会拿出来给客官们住。”
小二笑笑,“不过,我们掌柜的说了,最近不太平,这地窖啊比那些个客房安全多了。”小二刚说完,便发觉自己说了不该说的,他急忙闭上嘴,可该听见的都被听见了。
易魂嘴角扬起一抹笑意,“看来小二哥知道些什么。”
“我……我怎么会知道什么,客官,我只是个小二,跑腿的……”
“好了,小二哥,不知道地窖里环境如何?”暗夜看着地窖的入口,心中有些犹疑。
“客官,这你别担心,断魂山脉啊都是地下水,你们住的这个地窖离地下水比较近,虽然可能水流声大了点,可是比起山脉上的温度那是好很多的,而且当初在建造地窖的时候为了防潮,建造的材料都是防潮的,所以啊地窖的温度绝对有保障。咱这山里晚上冷,我们掌柜说了,让我给各位客官每人准备两条棉被,地窖里还有一张大床,掌柜说各位客官中有女子,多少有些不便,就吩咐了我们帮客官们在床边挂上一块帘子,客官们尽管放心,咱这客栈最大的优点就是对客官无微不至的照顾,只要是客官们需要的,咱们绝对照顾到。”小二转身叫来两个小工,拿着工具,进地窖装布帘去了。随后帮众人放好行囊,小二便招呼大家去大厅吃饭。
这家客栈不大,却住满了人,大厅很是嘈杂,因为霍林一众是八个人,小二便将两张桌子并了起来,大家伙点了一桌小菜,吃得正开心,大门却突然被撞开了。
一个左眼上有着一道疤痕的男子走了进来,他背着一个包裹,身上还缠着绷带,似乎刚受过什么伤。小二急忙上前,“这位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啊?”
男子看了眼小二,“吃饭。”
“啊,客官请上座!”小二把男子引到靠不璃他们这一桌的桌子上。
男子有着一身古铜色的肌肤,白色短发,一双虎眼炯炯有神,左眼上的那条疤痕更像是被什么动物给抓伤的。他身形魁梧,还穿一身白虎皮。他叫了些酒和肉便大块朵硕吃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