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某教授在讲课之余,长期向学生宣传其所信仰的宗教教义和典故,这种做法合法吗?

王某是某高校著名的“海归”教授,其讲课通俗易懂,诙谐幽默,因此很受学生们的欢迎,但凡是其开的课程,教室里面几乎是座无虚席。最近有人向学校反映,王某每每在快下课的时候,利用十几分钟的时间,向在座的同学们讲授其所信仰的宗教教义和相关典故,已经引得十几名同学加入了该宗教团体。那么王某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答:不合法。我国法律严禁利用宗教名义,妨碍国家教育制度。

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