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身份证被单位扣押,劳动者“不想干就一走了之”难上加难

典型案例

刘某是山东省德州市某村的村民,因为他是家中的独子,父母和姐妹都非常娇惯他。刘某初中刚毕业就不想上学了,天天在村里闲逛,即使这样,他的父母也不舍得让刘某干活,刘某就这样游手好闲了两年。2010年,村里通知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刘某竟然非要去部队当兵锻炼,无论家人怎么劝说,刘某还是执意要去。虽然家人非常舍不得,但最终还是没有拗过刘某,刘某如愿以偿地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志愿兵。

部队的日子的确很苦,可也很锻炼人。两年期满后,刘某因表现优异,可以转为士官,继续留在部队,但此时刘某的父亲病重,不但需要人照顾,还需要大笔的手术费,因此,刘某又毫不犹豫地离开了部队,回到了家乡。回家后,刘某就开始在当地找工作,因为刘某当过兵,又有一定的技术,因此,很快就接到了当地一家公司的招聘电话。该公司招聘工作的负责人要求刘某填写表格,用来面试和备案。表格填完后,该公司对刘某进行了面试,并当场决定录用刘某。该负责人又以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为由向刘某索要身份证。刘某因刚从部队回来,并没有意识到身份证的作用,他认为该负责人说得有道理,而且自己应该也用不着身份证,遂将自己的身份证交给了该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刘某,因为要办理手续,还要为其缴纳各种保险等,身份证需要扣押一段时间,让刘某先来公司报到工作。

刘某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到相关岗位报到,参加了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刘某发现自己的工作内容跟当初应聘时的约定毫无关系,自己基本上就是充当老板的保镖和公司的打手,并没有什么实际性的工作,因此,刘某干了几个月后就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辞职,但是,该负责人拒不同意刘某的请求。刘某因此就打算一走了之,可是这时,刘某才想起来,公司还拿着他的身份证在办理“相关手续”呢,于是,刘某就向公司索要,可无论刘某以何种理由索要,公司都有相应的借口回绝。刘某因为父亲病重急需用钱,而且自己的身份证又在公司手中,因此,虽然不情愿可还是留在了公司工作。直到2013年年底,刘某因给公司要债时将对方打伤,自己被关了起来才追悔莫及。刘某因为不懂法,任由所在公司扣押自己的身份证,想辞职却难上加难,最后又铸成大错,为时已晚。

律师分析

众所周知,公民的身份证是由政府发布给公民个人,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是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身份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着巨大的作用,办理银行卡、信贷业务,入学、就业、兵役、户口、婚姻登记,参加保险、申领社会救济等都离不开身份证,甚至公民住宿、上网、乘车等也需要身份证。除此之外,身份证一般情况下均应由持有人本人使用,如由他人代办事项需使用身份证时,应当出具相关的委托书。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确保办理事项是公民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日渐增多的冒用、代用身份证洗钱、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发生。

公民在求职应聘时当然需要用身份证来证明自己的身份,也需要用身份证来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但鉴于公民身份证的重要性,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以任何理由,用人单位都不能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当然,劳动者的其他相关证件,如机动车行驶证、毕业证等,用人单位也不得扣押,以防止用人单位用上述证件来控制劳动者,强迫劳动者工作,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工作需要使用相关证件时,应在取得劳动者同意的前提下,留用复印件。值得注意的是,扣押身份证等证件不但违反法律规定,还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如果因扣押证件给劳动者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还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

公民的身份证是每个人独一无二的证明公民身份的凭证工具,身份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着巨大的作用,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劳动者在应聘期间和工作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件,不得随意将证件留给用人单位,否则很可能被用人单位利用,当自己需要承担法律后果时为时晚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