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舅“被放假”

婷婷的大舅在城郊一家砂石厂上班,那里河沙、石子堆积成山。小时候,婷婷喜欢玩沙,大舅一有时间就带她去厂里玩。上中学后,由于学习任务加重,婷婷再没去过砂石厂。今年高考结束,她突然想去砂石厂重温童年旧梦。可大舅闭口不提砂石厂的事,而且成天唉声叹气……

婷婷觉得这里面一定有蹊跷,但又不好直接问他,便找了一个机会问舅妈,结果了解到:砂石厂因为处于生产淡季,大舅已经被放假二个月了。因为假期没薪水,之前砂石厂给的工资又不高,大舅家无积蓄,一时之间生计也成了问题。

婷婷想起城里一些单位给职工放假,会发放工资,觉得砂石厂的做法有些不妥,便说服舅妈,一起去砂石厂理论。

不一会儿,她们就来到了砂石厂。只见厂里仍在作业,但工人却寥寥无几。婷婷和舅妈找到砂石厂厂长,说明来意。

厂长一听,连说现在厂里遇到难处,婷婷的大舅作为老员工,应当作出表率,理解厂里、共渡难关。

“可大舅家的难关谁理解呢?”婷婷一想到大舅家的生计问题,心里就难过。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明确指出,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你大舅没上班,何来工资?”厂长一口回绝了婷婷。

婷婷明白按劳取酬的道理,一时间无言以对,只得和舅妈离开砂石厂。归途中,婷婷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

婷婷一番左思右想之后,把这事告诉了好朋友小芳。小芳的妈妈是一名律师,她了解事情的原委后,建议婷婷的大舅起诉砂石厂进行维权。

大舅老实巴交,觉得毕竟自己在砂石厂工作了近二十年,不至于扯破脸皮闹上法庭,他希望私底下调解即可。

小芳妈被婷婷大舅的憨厚所感动,决定义务为他提供法律援助。她找到砂石厂厂长,提出让厂方支付婷婷大舅被放假之后第一个月的工资和之后被放假期间基本生活费的解决方案。

“凭什么?”砂石厂老板见小芳妈显得有些瘦弱,不以为然。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而后,在放假期间,厂里应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至80%,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直到复产、复工。”小芳妈说得有板有眼。

砂石厂老板没想到小芳妈竟然这么厉害,愣住半天没回过神儿。良久,他眼珠一转,拿出一份有“自愿放弃工资”字样的合同书,说婷婷大舅已经在上面签字,签字生效就可以不支付工资。

小芳妈要仔细看合同,厂长却藏了起来,还让小芳妈去找婷婷的大舅核实情况。

“大舅家情况那么糟糕,绝对不可能自愿放弃工资待遇!”婷婷插了一句。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她们还是找大舅证实情况,没想到大舅竟点头承认了合同的真实性。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所以,你大可不必心存顾虑。”小芳妈处理过许多类似案件,一看就明白了大舅的心思。

“当时,厂长说如果不签假期放弃工资的合同,复工后就不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大舅释然,说出了心里的担忧。之后,他还联合厂里其他被“放假”的同事一起起诉砂石厂。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据此,本庭宣判‘放弃工资’的合同无效……”法庭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宣判砂石厂支付职工被放假之后第一个月的工资和之后被放假期间的生活费,直至复工。

“谢谢国家,谢谢党关注弱势群体!”拿到钱之后,大舅和同事们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律知识链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其中,“按国家规定办理”,通常是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至80%,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直到复产、复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本故事中,大舅因砂石厂的原因“被放假”,虽签下放弃假日期间工资待遇的“合同”,但此合同非自愿,故无效,理应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