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香丘,
情痴恨断玉魂魄
林黛玉,花魂凝成情与痴[1]
厚地高天,堪叹古今情不尽;
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偿。
春尽花魂无觅处,人间再无潇湘子。有道是:万般磨难皆因痴。古今情场之中,还不尽的风月债,都只因太过执着。普天之下,痴男怨女之中,却总有这样一群人,因痴情而被铭记,因执着而被流传,比如世外仙姝林黛玉。
红楼百万言,字字句句为薄命女儿立传,时时处处寄托着哀艳绝伦的情与痴。大观园里处处才子佳人,作者曹雪芹却丝毫未落入以往古典小说才子佳人的窠臼,写才子不写金榜高中、功成名就,写佳人不写闭月羞花、倾国倾城,写痴男怨女但无暗订终身之直露,写风月情愁而无偷期私会之鄙俗。曹雪芹写出了一种大情感,是人世间亘古不变的大爱,看似家常絮语,实则磅礴之颂,是为世间女子奏响的哀歌!
曹雪芹极力歌颂的德行乃常为世人所贬讽的“痴”,实在大有出人意料之感。当然,这个“痴”并非呆傻之意,恰恰是真善美的代名词,书中也并非人人都有福气担此“痴性”,唯曹公最钟爱的人物才能匹之。故而,艳冠群芳、雍容大度的薛宝钗只得到作者的一个“时”字,谓之“时宝钗”;又红又香又扎手的玫瑰花贾探春得一“敏”字,谓之“敏探春”;八面玲珑的当家少奶奶王熙凤得一“酸”字,谓之“酸凤姐”;男性读者心目中的理想女友史湘云虽然有些“痴性”,作者亦未舍得将“痴”字全部赋予她,只给她一个“憨”字,谓之“憨湘云”;与史湘云性格类近的香菱得一“呆”字,谓之“呆香菱”;其余亦有如“俏平儿”“勇晴雯”“贤袭人”“慧紫鹃”“烈金钏”等女子。如此看来,虽红楼众女子个个动人如许,而这个贯穿始终的“痴”字却是作者特意为林黛玉所预留的,谓之“痴颦儿”,足见这是曹雪芹最最钟情的“爱人”,林黛玉担得起红楼第一痴情女子的称谓!
两百年来,林黛玉这个人物形象已经超越了时空的界限,成为中国人心目中排名第一位的美人形象,更成了无数中国男人心中千古第一情人。病态、任性,兼之绝世的才情和美貌,性格的两极在她身上对立却又融合。这样一个女孩儿,以她矛盾的特质深深吸引了历代读者的注意力。
小时候看《红楼梦》,看到第四十九回不高兴了,原本以为林黛玉是第一位绝色佳人,忽而来一薛宝琴,美艳绝伦,令众美人黯然失色,觉得心里不服气。这个半道上冒出来的小丫头,凭什么比潇湘妃子林黛玉还要漂亮?年龄渐长,阅历渐增,明白了世间的道理:第一流的佳人未必要有第一流的相貌,却一定要有第一流的气质和素质。
单以红楼诸钗的相貌来看,红楼第一位美人,并非钗、黛、湘、琴之流,而是东府里的秦可卿,能够兼钗、黛之美,是谓人间绝色;其次可卿之副香菱以及美艳绝伦的薛宝琴能够紧随其后;再则是艳冠群芳的薛宝钗、贵为贤德妃的贾元春以及风情无限的红楼二尤,而黛玉、湘云、探春、凤姐几位还要再随其后。
即便如此,林黛玉依然是最令人过目难忘的女孩子。
首先她有贵气。作为贾母最疼爱的外孙女,那“通身的气派”是最无可挑剔的贵族风范,这是多年来生活环境以及家族遗传的结果,模仿不来。如同东施姑娘,即便整容成西施的模样,也不过是一张俗艳的表皮。
再者,黛玉清气,不被世俗经济学问所浸染,她是最纯净的个体象征。
另外,黛玉还雅气,生于书香世家,又是个天才的女诗人,浑身的书卷雅气卓然不凡。
社会中评判美人的标准一向是内在美与外在美兼具的。就像当今社会人们所推崇的气质美人——也许五官未必出色,但各方面的气质修养要出众,也就是素质!
说完了气质美女林黛玉的相貌问题,还有必要说一下黛玉初次进贾府的年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很多读者都有混淆。我们都知道,张爱玲等红学研究者证明黛玉初进贾府的年龄是六岁,这引起了很多现代读者的疑问。
在读者眼里,初次进贾府的黛玉应该已经是个发育正常的少女了,这样的观点一般是受到了影视剧的影响。影视剧是为了追求视觉效果,总不能宝玉、黛玉一出场还是乳臭未干的小儿,所谓的“木石前盟”岂不成了不健康的早恋现象了?当然实际并非如此。
在书中,贾雨村出任林黛玉的老师时黛玉只不过年方五岁,贾雨村教了她一年之后,黛玉的母亲贾敏去世,林黛玉整日悲伤,于是贾府来信说要接黛玉去京都外婆家里教养,这才有了林黛玉进贾府的故事。红学界也有不少研究者一直在争论关于林黛玉初进贾府的年龄问题。因为关于林黛玉的年龄问题,作者一直没有给出过特别明晰的描写,这也正是作者出于刻画林黛玉没有面貌界限、没有年龄界限的需要。从文中的故事发展来看,林黛玉六岁时离开了家乡,即便在当时交通不畅的情况下,从姑苏到京城也不过一个多月的路程,林黛玉来到贾府的确切年龄应该是六岁。宝玉的年龄比林黛玉大一岁多不到两岁,那个时候的年龄应该是八岁。当然,这个年龄都是以古代的虚岁制来算的。在古代,把刚刚出生的小孩子的年龄算作一岁,实际上按今天的周岁制来看,黛玉初进贾府的年龄其实还是五周岁。所以宝玉之所以把黛玉看得比宝钗亲密,很大一个原因是说自己和林妹妹“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如果宝黛初会时两人已经是成年人了,那何来“一起长大”之说呢?
《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是曹雪芹笔下寓意极深的一个女子,生于盛时,死于华年,是诗的精髓,是花的魂魄,符合花的秉性气质。在作者原书构思中,以故事的时间进度推移下去,林黛玉死亡的年龄是虚岁十七岁。在古代,女孩子十五岁及笄,便是成年人了,可以嫁为人妇,生育子女。但以现代人的年龄计算方法来看,还属于未成年。一个少女用她整个的青春期演绎了一段传世的绝恋。干净、纯真、绝望,黛玉的吸引力正在于此。她是花的精髓,是童贞的化身。好比西方人迷恋的爱情故事《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朱丽叶,从爱到死,也只是个十四岁的半大孩子。林黛玉也好,朱丽叶也好,我们给予一切美好的崇拜,但对于爱情本身,还是应该再作考量。年轻,所以会失败。这样的例子,不止林黛玉。
天上掉下个女首富
读《红楼梦》,每当出现林黛玉,总能感受到这个孤女强烈的思乡情绪,故而不少读者误认定她在贾府里的日子必是极不顺心的。在贾府这个富贵之地,有没有势力、有没有钱财,是衡量一个人价值的重要标准。林黛玉孤儿一个,论势力自然是没有的,要说钱财恐怕也没有,连林黛玉自己都说过:“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
历来无数的读者都被黛玉这话给骗过了,觉得黛玉无依无靠、无钱无势,这样的处境真是可怜。但实际上,这样的处境,对于出身名门的林黛玉来说是完全不可能的,不符合现实的逻辑。来看一下文中对于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的介绍:
这林如海姓林名海,表字如海,乃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至兰台寺大夫,本贯姑苏人氏,今钦点出为巡盐御史,到任方一月有余。原来这林如海之祖,曾袭过列侯,今到如海,业经五世。起初时,只封袭三世,因当今隆恩盛德,远迈前代,额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袭了一代;至如海,便从科第出身。虽系钟鼎之家,却亦是书香之族。只可惜这林家支庶不盛,子孙有限,虽有几门,却与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没甚亲支嫡派的。今如海年已四十,只有一个三岁之子,偏又于去岁死了。虽有几房姬妾,奈他命中无子,亦无可如何之事。今只有嫡妻贾氏生得一女,乳名黛玉,年方五岁。夫妻无子,故爱如珍宝,且又见她聪明清秀,便也欲使她读书识得几个字,不过假充养子之意,聊解膝下荒凉之叹。
古代是有世袭制度的。什么叫世袭?就是说子孙后代不需要通过科举考试,成年之后可以直接顶替父辈的工作以及职位。世袭制袭承的不仅仅是个饭碗,还是整个家族的荣耀。袭爵制度又分两种:一种是子辈直接承袭父辈的爵位,职位不会有所降低;第二种是规定袭爵的代数,子辈承袭父辈爵位时,职位是代代递降的。第一种世袭制一般是皇亲国戚才能享受到,不是跟皇帝的关系铁到了家,没这份恩典!贾府的袭爵制是第二种,林家应该也是第二种。即便是第二种代代递降的袭爵制,也是十分难得的皇家恩赐。这种世袭制度只针对那些对国家十分有贡献的朝廷重臣,能够享受世袭制度的官员,祖上的渊源一定都是极深的。当年的宁国公、荣国公曾跟着先皇出生入死,一起在马背上打来了天下,所以挣来了这份荣耀。
林如海这一代往上推五代,曾经袭过列侯,可见林家根基甚至胜过贾府。到了林如海这一代,世袭的代数满了,有其女必有其父,林如海学习成绩好,便从科举出身,中的是探花,全国科举第三名,相当有才!第一次出场时,林如海时任巡盐御史。御史是个怎样的官儿呢?在古代,御史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一般来看,监察御史品级是不算高,但实权很大,这是明太祖以来“以卑临高、以下抑上”的设计。尤其林如海是皇帝钦点的巡盐御史,干的是监察盐官政务和盐商买卖的工作,这个位子可谓肥缺中的肥缺!此时贾宝玉的父亲贾政只是一个工部的员外郎。工部类似于今天的建设部,工部的最高行政长官是尚书,相当于今天的建设部部长。副部长在古代称为侍郎,贾政所出任的员外郎正是副部长的下属。工部员外郎放在今天,相当于一个副司长,副厅级而已。这个位子在古代那会儿还往往没有实权,因为员外郎最初是“正式编员之外的郎官”的意思。大名鼎鼎的杜甫就在这个职位上奋斗过,所以名曰“杜工部”。但杜甫是校检工部员外郎,校检是实习的意思。作为一个实习生员外郎,杜甫一直也没转正,难怪诗中多郁闷之气。
再说六部,后人印象中总觉得六部代表着一个朝廷的顶级官僚势力,六部尚书,相当于宰相一级的权限。在明朝时确实如此,但清朝不一样了。明朝时,不论是皇帝谕旨的颁布,还是全国政事的上报,都要经过六部。作为上行下达中间环节的“六部”便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六部长官之中的兵部尚书,甚至有权力给督抚一级下达命令,权限很大。清代,“六部”的权限大规模缩小,六部尚书已经不再是全国的行政首长,更不能直接对下发布命令。在明朝威风赫赫的六部长官,到了清朝则成了皇权专制的“摆设”。所以《红楼梦》中身为工部员外郎的贾政,离真正的国家高层官员还差得很远,跟林如海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别的!
且文中说明了,林家也是钟鼎之家。钟鸣鼎食,大富贵也!世代列侯、祖辈做官、前科探花、巡盐御史,作者把林家的状况逐一写来,无一不透着权贵气象。试想,以林家这样的背景,以林如海这样的官职,会任由自己的独生女儿成为无依无靠、寄人篱下的“乞食者”吗?书里只是写出了林家的人丁不旺、没有男性后代而已,丝毫没有透露出林家有经济方面的危机。林如海已经四十岁了,这个年纪还没有男性继承人,在那个时代是十分悲哀的事情,林家的悲剧在于没有儿子,而不是没有财力。
于是在太太贾敏死后,渐渐力不从心的林如海决定把女儿托付给丈人家贾府照管,以便女儿黛玉能够接受更良好的教育和照顾,这才有了林黛玉进贾府的故事。
关于黛玉进贾府这一回文字,甲戌本的标题是“金陵城起复贾雨村,荣国府收养林黛玉”。“收养”二字实在不够恰当,一则当时的林黛玉仅仅丧母而已,父亲还健在,算不上孤儿,不能称为“收养”;二则以林家显赫的家族背景以及林如海身居要职的身份来论,“收养”二字也显然言过其实,过于触目惊心的凄凉。这样的标题主要是因为旧本内容显示:林黛玉初进贾府时便已经是父母双亡的孤儿了,在走投无路、举目无亲的情况下被迫栖身贾府,这样一来,黛玉的境况就比现在通行版本中的身世状况要可怜得多了。不过,随后作者对林黛玉的身世进行了修改,使故事更显一波三折,也让黛玉在贾府中有了更多主动地位。随着故事的修改,庚辰本便将标题改为“贾雨村夤缘复旧职,林黛玉抛父进京都”,也就是现代读者看到的林黛玉初进贾府的故事。
仔细来分析一下林黛玉进入贾府的一系列描写:
且说黛玉自那日弃舟登岸时,便有荣国府打发了轿子并拉行李的车辆久候了。这林黛玉常听得母亲说过,她外祖母家与别家不同。她近日所见的这几个三等仆妇,吃穿用度,已是不凡了,何况今至其家?因此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唯恐被人耻笑了他去。
自上了轿,进入城中,从纱窗向外瞧了一瞧,其街市之繁华,人烟之阜盛,自与别处不同。又行了半日,忽见街北蹲着两个大石狮子,三间兽头大门,门前列坐着十来个华冠丽服之人。正门却不开,只有东西两角门有人出入。正门之上有一匾,匾上大书“敕造宁国府”五个大字。黛玉想道:“这必是外祖之长房了。”想着,又往西行,不多远,照样也是三间大门,方是荣国府了。却不进正门,只进了西边角门。那轿夫抬进去,走了一射之地,将转弯时,便歇下退出去了。后面的婆子们已都下了轿,赶上前来。另换了三四个衣帽周全十七八岁的小厮上来,复抬起轿子。众婆子步下围随至一垂花门前落下。众小厮退出,众婆子上来打起轿帘,扶黛玉下轿。林黛玉扶着婆子的手,进了垂花门,两边是抄手游廊,当中是穿堂,当地放着一个紫檀架子大理石的大插屏。转过插屏,小小的三间厅,厅后就是后面的正房大院。正面五间上房,皆雕梁画栋,两边穿山游廊厢房,挂着各色鹦鹉、画眉等鸟雀。台矶之上,坐着几个穿红着绿的丫头,一见他们来了,便忙都笑迎上来,说:“刚才老太太还念呢,可巧就来了。”于是三四人争着打起帘笼,一面听得人回话:“林姑娘到了。”
大多数读者至今认为林家的财力是不如贾家的,从林黛玉初进贾府那一系列的心理活动看来,她很紧张,好像没见过世面的小媳妇。这不难理解,年仅五六岁的女孩子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尤其这个地方还有着和自己的家乡完全不同的风俗差异,生活习惯也是全然相异的,能够做到像林黛玉这样沉着镇定已经十分不错了,换了别的孩子,恐怕早慌得哇哇大哭。毕竟林家和贾家地处一南一北,虽然贾府很多方面仍然沿用曾经的南方生活习惯,但两个家庭毕竟存在着相当大的不同。另外,贾府人丁兴旺,走到哪儿都是前呼后拥,而林家则是人丁单薄,林黛玉除了有个已经夭折的弟弟外,没有任何兄弟姐妹,更不像荣国府经常有一大堆亲戚长住,林家是个极冷清的人家,这也造就了日后黛玉的性格,喜散不喜聚,怕热闹,更怕热闹之后的冷清。
林黛玉初进贾府时的谨小慎微,只是对于南、北两地语言风俗以及林、贾两府生活习惯上的不同所存在的心理不适,并不是说明了林家果真穷途末路,一贫如洗。像林如海这样的高官,妻子已经亡故,自己忙于公务无暇照顾女儿,已经是四十岁的人了,也没有心思续弦为女儿找一位继母,故而才把孩子送到外婆家抚养,不是穷得吃不上饭了被迫放弃抚养权的。相信林如海托贾雨村带去的那封信不光是信件那么简单,应该还有林黛玉的生活费的安排。尤其林如海死后,林家巨额的财产难道能够一夜之间消失无踪吗?绝对不可能。从文中来看,林如海的品行十分优良,并没有贾府众多子弟那些吃喝嫖赌的不良习气,不是个败家之人。而且林家的家庭成员相对简单,不像贾府人口多,开销大,祖祖辈辈积累下来的财富一定少不了,即便不会完全由女儿继承,而是整个林氏宗族一起分割,但林黛玉作为林如海唯一的子女,能够分到的份额也依然是相当大的。另外,林黛玉的母亲贾敏是贾府荣盛时期的豪门千金,她出嫁时的嫁妆一定相当丰厚,至少不会比王夫人、王熙凤等人少,这样一笔财富的数量可想而知。当然,贾敏死后,母亲的私房财产是可以由独生女儿继承,作为日后嫁妆的,这些财产跟着黛玉一起进入了贾府,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其实细想看,贾府之所以在贾敏刚一去世就急急忙忙要接黛玉来抚养,除了史太君难舍舐犊情之外,黛玉日后所能够继承的巨额财产,也是他们的考量之一。贾府乃富贵势利地,穷亲戚在此根本无法立足,不论是赤贫的邢岫烟,抑或家道中落的史湘云,无一不在大观园里遇过经济上的尴尬事。而林黛玉只有嘴上哭过穷、诉过苦,生活中一应吃穿使用,全是上上品。一贫如洗的孤女,又如何能享如此待遇?
由此可以再回过头来看看《红楼梦》中林黛玉的脾性,她的“清高自许、目无下尘”固然是天性,其实也是骄傲使然,出身高贵、财力雄厚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贾家虽然同样是“钟鸣鼎食”之家,但还没有脱离世袭富贵的窠臼,毕竟,所谓世袭只是皇帝一句话的事情,说有就有,说没就没。无论是书中的贾家还是现实中的曹家,莫不是吃了这样的苦头,靠着祖宗的荫庇过日子不可能永远那么踏实。而“才学”才是那个时候朝廷选拔人才的重要考据。林家到了林如海这一代,不仅已经通过科举考试走上了仕途,而且林如海还是“探花”出身,富贵、书香二者兼而有之,比之于贾家,更多一重优势,也难怪贾政会对林黛玉这个外甥女另眼相看,既是亲情使然,更是出于一种对林家的尊重。林黛玉的家庭背景,比之于宝钗更有优势。
林妹妹挥金如土的两个豪奢事件
《红楼梦》中,十二钗多是未曾出嫁的女孩子,未曾出嫁就意味着住在娘家、吃在娘家、花在娘家,大观园里的小姐们,虽然衣食无虞,钱财问题上却没有多大的自由度,每个月只有固定数额的零花钱:二两银子。
放在今天,银子算不上值钱的金属,且古代的金属提纯技术比较差,银钱的价值也不会太高,二两银子,现在也就值个四五百。当代的姑娘想买一套名牌化妆品,得攒好几个月。
幸好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大清朝,一则市面上没这么多国外名牌产品,二则大观园的小姐们首饰、衣服、化妆品都有定额供给。二两银子看似不多,但在那个时代,这二两银子的购买力也着实了得。刘姥姥这样的小老百姓,一大家子一年的消费额也不过才二十两,邢岫烟的父母靠着女儿每月接济的一两银子能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大问题,而富贵人家买个使唤的女孩子也只需二三两银子,各方面条件最出众的也不过二三十两的价钱,便宜得很!所以看到有些古装电视剧里,有钱的阔佬动不动出手就是几千几万两,赏个小费也是百八十两的,纯是瞎扯,你当那是人民币呢!
但也别以为这些小姐们天天待着没什么花销,二两银子肯定花不完。豪门小姐们的日常花销其实并不少,又要购买化妆品臭美,又要购买新版玩具娱乐,还得不时地打赏下人充阔佬,所以,穷亲戚邢岫烟的月例零花钱不仅不够花,到了月底甚至要靠典当衣服度日,就连当家的三姑娘探春要想买点小玩意儿,还要用心积攒,几个月才省得出“十来吊钱”。可林黛玉不一样了,同样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亲戚,同样是没出嫁的小姐,从没见她有过经济上的困窘事,而且,在打赏下人的小费方面,她的出手也是最为阔绰的。
回过头来看《红楼梦》,在书中,作者曾经有过两次林黛玉赏钱给下人的描写,这在红楼众多小姐中,是独一无二的。第二十六回中:
(红玉)忽听窗外问道:“姐姐在屋里没有?”红玉闻听,在窗眼内往外一看,原来是本院的个小丫头名叫佳蕙的,因答说:“在家里,你进来罢。”佳蕙听了,跑进来就坐在床上,笑道:“我好造化!才刚在院子里洗东西,宝玉叫往林姑娘那里送茶叶,花大姐姐交给我送去。可巧老太太那里给林姑娘送钱来,正分给她们的丫头们呢。见我去了,林姑娘就抓了两把给我,也不知多少。你替我收着。”便把手帕子打开,把钱倒了出来,红玉替她一五一十地数了收起。
佳蕙是怡红院中的一个三等小丫鬟,身份比起袭人、晴雯、麝月这样的大丫鬟是要低好几个档次的,一般来说,这个级别的工作人员就是跑腿儿的小工,没人把你当盘儿菜,说白了,你还没熬到那个份儿上!
但就是这么个小工,她去给黛玉送东西却得到了赏赐,足见黛玉很大方。而且这个大方是一视同仁的,并非是故意装装样子硬充脸面。文中佳蕙这句话值得思考:“我好造化!才刚在院子里洗东西,宝玉叫往林姑娘那里送茶叶,花大姐姐交给我送去。可巧老太太那里给林姑娘送钱来,正分给她们的丫头们呢。见我去了,林姑娘就抓了两把给我,也不知多少。”
“好造化”三个字说得真妙,可见丫鬟们也不是人人有这样的运气,要是回回能碰到赏钱的事情,那岂不人人争当快递员?何况,黛玉跟宝玉原本是极熟悉的两个人,哪一天都要互相走动两趟,熟烂了!宝玉的下人给黛玉送东西,黛玉原本就不需要客气,如果真是碍于面子才给,心里斤斤计较的话,也不会顺手抓了两把钱,也不问具体数目。显而易见,黛玉虽然感情上斤斤计较,钱财之上却绝对不是琐碎计较之人。
另外再来看这一句:“老太太那里给林姑娘送钱来,正分给她们的丫头们呢。”这个钱一定不是大观园中太太小姐们人人都有的月例钱。所有贾府上下人等的月钱都是由当家奶奶王熙凤发放,并不需要牵扯到老太太亲自操心,可见黛玉在每月固定月钱之外,还另外有特殊津贴,这个钱则是由贾母亲自补贴的。相比起来,黛玉比迎春、探春等更有经济优势,自然出手也更大方。
另有一次是在第四十五回,宝钗差下人来给林黛玉送燕窝一段:
就有蘅芜苑的一个婆子,也打着伞提着灯,送了一大包上等燕窝来,还有一包子洁粉梅片雪花洋糖,说:“这比买的强。姑娘说了:姑娘先吃着,完了再送来。”黛玉道:“回去说‘费心’。”命她外头坐了吃茶。婆子笑道:“不吃茶了,我还有事呢。”黛玉笑道:“我也知道你们忙。如今天又凉,夜又长,越发该会个夜局,痛赌两场了。”婆子笑道:“不瞒姑娘说,今年我大沾光儿了。横竖每夜各处有几个上夜的人,误了更也不好,不如会个夜局,又坐了更,又解闷儿。今儿又是我的头家,如今园门关了,就该上场了。”黛玉听说笑道:“难为你。误了你发财,冒雨送来。”命人给她几百钱,打些酒吃,避避雨气。那婆子笑道:“又破费姑娘赏酒吃。”说着,磕头,外面接了钱,打伞去了。
这一段里黛玉妹妹的表现实在太有贵族风范,随手就赏了那婆子几百钱的酒钱!要知道,几百钱在古代绝不是个小数目,那个时候的主要流通货币就是铜制钱,只有像贾家这样的豪门大户之家才会频繁使用银子,普通穷苦人家恐怕一辈子也没使过几回银子。在第二十七回中,探春曾经委托宝玉为自己购买一些字画玩物,宝玉和探春曾经有过一段对话:
探春又笑道:“这几个月,我又攒下有十来吊钱了。你还拿了去,明儿出门逛去的时候,或是好字画,好轻巧玩意儿,替我带些来。”宝玉道:“我这么城里城外、大廊小庙地逛,也没见个新奇精致东西,左不过是那些金、玉、铜、磁没处撂的古董,再就是绸缎吃食衣服了。”探春道:“谁要这些。怎么像你上回买的那柳枝儿编的小篮子,整竹子根抠的香盒儿,胶泥垛的风炉儿,这就好了。我喜欢的什么似的,谁知他们都爱上了,都当宝贝似的抢了去了。”宝玉笑道:“原来要这个。这不值什么,拿五百钱出去给小子们,管拉一车来。”
看看宝玉这句话:“这不值什么,拿五百钱出去给小子们,管拉一车来。”这话听起来吓一跳!在那个时代,五百钱买民间的手工艺品可以买一车,即便是宝玉略带了些夸张,还是不难看出这五百钱的购买力之强。而黛玉赏小费随手就是几百钱!绝对有钱人!当然,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方面是黛玉感谢宝钗的情谊,给宝钗面子,对宝钗的下属员工更加不能怠慢;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她轻钱财、重礼仪的贵族气度,是真正的大家气派。
如果真是个生活一无来源、一草一纸都得靠别人接济的困顿女子,哪能有这样的豪爽表现,即便有钱给你花也不敢明目张胆地摆阔。虽然在大观园里主人赏钱是十分正常也是十分经常的事情,但为黛玉安排的两次赏钱描写则更有深意,另外也暗示出:黛玉并非像读者想象中那么不通人情世故,只会耍小性儿,她也十分会办事,人情世故样样精通,这一点上,薛宝钗绝对不如林黛玉聪明,人家林妹妹该做的一样没落下,还得了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情调小女人”的称号,她却成了财迷心窍的禄蠹,张口闭口不是钱就是官,其实傻到家了!看看林黛玉,才知道人精是怎么炼成的!
所以,林黛玉不仅不穷,而且还富得流油。林黛玉的苦闷更多的是一种悲乡情结,同时,作为一个小女孩,即便有钱也不可能由她来花,果真一草一纸,也得问人要,即使花的是自己的钱。
可以对比来看一下:贾府真正的穷亲戚邢岫烟家贫如洗,她的生活怎么样?要靠典当衣服来周转!史湘云还算是个富贵人家小姐,但家族的没落让她每天晚上要干活到深夜,最盼望的就是被接来荣国府过几天休闲度假的日子。林黛玉的生活又怎么样呢?每天读读书,写写诗,睡睡午觉,闲了还要搞个葬花之类的行为艺术,吃的、穿的都是最好的,稀奇物件要先紧着她挑,针线活儿也是高兴了才沾沾手,要什么贾府上下总是有求必应,几次三番惹得贾宝玉摔那块被上上下下视为命根子的玉,也没有人敢对她说个“不”字,这是何等的尊贵!一个小小的贫家孤女会在贾府拥有这样的地位吗?当然不可能。
林黛玉算得上《红楼梦》里第一娇小姐,恐怕身为贵妃的元春也未必赶得上她会享福。可见,林黛玉背后有着强大的财力支持。不然,即便贾母再怎么对她爱护备至,王夫人的亲生女儿可是贵妃娘娘,哪能尽着这个外来户碍她的眼却不能有一点儿“作为”?林黛玉不仅仅在贾宝玉的心目中占有独一无二的地位,在贾母、在凤姐,甚至在贾府众人心目中,其优势地位也是相当明显的,所以王夫人轻易不敢动林黛玉,即便恨,也只能恨在心里。
林黛玉老说自己“命不好”,那真是不知足了。她的命不好,谁的命还好?这一辈子,活成她那样,即便死得早,也值了!至少,辉煌的时候,她独占了整个天空!
贾母对宝黛恋的保护举措
说到贾宝玉和林黛玉,真可谓千古第一对情人。当然,这话只能搁在几百年前的大清朝说,要以当今的眼光来看:这两人实在不宜结婚。姑表亲,算是近亲啊!近亲结婚的坏处不用多说,但很遗憾,《红楼梦》里但凡跟贾宝玉的婚姻沾边的女孩子,还都是他的亲戚。林黛玉跟他是姑表亲,薛宝钗跟他是姨表亲,唯有史湘云跟他的亲属关系比较远,是舅姥爷的孙女。所以,宝玉若是娶了湘云,从优生学的角度来看,还算是比较理想的结局。
虽然今天的人觉得表兄妹结婚有违伦常,但在那个时代却很平常。《大清律例》就规定:“其姑舅、两姨姐妹为婚者听从民便。”这是民间沿袭已久的风俗,法律不加干涉。但也有法律明文禁止的:同姓的人不能结婚。古代宗族观念很深,觉得同姓的人五百年前都是一家,同姓的人结婚就等同于乱伦。林黛玉也好,薛宝钗也好,在那个时代都可以是贾宝玉的理想配偶人选。《红楼梦》也就是在特殊的背景下写出的故事,放在今天根本不会发生,即便你的表妹到你家住上一辈子,也依旧只是个小表妹而已。
正因为那样的时代婚姻缔结条规那么宽松,女孩儿和男孩儿才更加早熟,对于男女之情体悟更早,尤其是像林黛玉这样敏感早熟的女孩儿,更加会施展一些小伎俩来试探自己的爱情。
大观园里的小姐,个个都是教养良好的名门淑女,即便开玩笑也是雅趣横生,低俗的人进不了大观园,淫邪的事跟清白的女孩子扯不上边。尤其是林黛玉,百花中的芙蓉仙,别是一种清幽。但这个优雅的女孩子,其实也有过一些出格的举动。书中一段有关黛玉失当表现的描写:
宝玉便要了一壶暖酒,也从李婶、薛姨妈斟起,二人也让座。贾母便说:“他小,让他斟去,大家倒要干过这杯。”说着,便自己干了。邢、王二夫人也忙干了,让她二人。薛、李也只得干了。贾母又命宝玉道:“连你姐姐妹妹一齐斟上,不许乱斟,都要叫她干了。”宝玉答应着,一一按次斟了。
至黛玉前,偏她不饮,拿起杯来,放在宝玉唇上边,宝玉一气饮干。黛玉笑说:“多谢。”宝玉替她斟上一杯。凤姐儿便笑道:“宝玉,别喝冷酒,仔细手颤,明儿写不得字,拉不得弓。”宝玉忙道:“没有吃冷酒。”凤姐儿笑道:“我知道没有,不过白嘱咐你。”然后宝玉将里面斟完,只除贾蓉之妻是丫头们斟的。复出至廊上,又与贾珍等斟了。坐了一回,方进来仍归旧坐。
这是第五十四回中的一段:荣国府设宴庆祝元宵佳节,贾母令宝玉为在座的各位亲友斟酒,这时候的宝玉是贾母的行为代表,宝玉斟酒实际上也代表着贾母为在场的各位家人、亲戚斟酒。所以,宝玉所斟到的每一位都诚惶诚恐地一饮而尽,但到了黛玉跟前出了问题:“至黛玉前,偏她不饮,拿起杯来,放在宝玉唇上边,宝玉一气饮干。黛玉笑说:‘多谢。’”
每当看到这一段,心里总是很不自在,足足替黛玉姑娘捏了一把汗!如此庄重的场合下,人人都正襟危坐,偏偏黛玉要耍点儿个性,自恃自己和贾母、宝玉超乎寻常的亲密关系,来了这么一出十分不庄重的现场表演,还当着这么多亲戚的面,实令人一阵心惊!王夫人看在眼里,心中岂会愉快?也难怪王夫人不喜欢林黛玉,即使是换了别的什么张夫人、李夫人,同样也不会待见林黛玉!试想:天底下有哪位母亲会喜欢一个如此明目张胆地与自己儿子调情的女人呢?
也许很多朋友会对此抱有异议:调情?怎么可以对如此圣洁又如此纯真的林妹妹用这么露骨的词语来形容呢?但各位想象一下当时的场景:一个女孩把自己盛酒的酒杯送到了一个同样青春年少的公子哥儿的嘴唇边儿,而那位公子一饮而尽,这样的一幕难道还称不上暧昧吗?
相信当时两人的眼中肯定是有些含情脉脉的,断然不会有公事公办的严峻肃穆,不然也不会紧接着就有凤姐儿的调笑打趣了。当时在座的不光有贾家的府内女眷,还有李纨的婶娘及堂妹,更重要的还有薛姨妈和薛宝钗!这些都是出身于诗书名门大宦之家的太太、小姐,看到这样的场景,心里会是什么感觉?一对小儿女的调情,即便是纯洁的,也足以令旁人深感尴尬。
看到这里,总会不自觉地猜想王夫人当时的心情。文中没有写出王夫人的反应如何,这就对了,当时的王夫人脸色一定不好看,尤其加上凤姐儿一段调侃,这位思想保守的贵夫人面子上挂得住才怪!于如此热闹的元宵夜写王夫人的坏心情,岂不煞风景?干脆不写。
历来读者都不会在意这样一个“角落”,顺便就把这个也看成是林黛玉纯真自我、不拘礼节的表现。但不要忘了,生于书香门第的林家、长在诗礼大族的荣国府的黛玉最重礼节,跟赵姨娘这样不受待见的人也能客客气气地敷衍寒暄,可见其涵养不凡。
但素来都小心谨慎的林黛玉在元宵节的家庭聚会上却来了个如此大胆的举动,而这样直白的举动林黛玉算得上头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这样的一个举动恐怕也只有红楼二尤那样的风情才稍可比拟,大观园中的其他小姐断然是不敢尝试的。相信这个举动对林黛玉来说也是个冒险,其实她是在明目张胆地表明自己和宝玉非同寻常的关系,也带有明显的炫耀意味,而这种炫耀的矛头直接指向的就是薛氏母女!
当然,林黛玉做出这个举动时脑子里肯定也是没有什么不健康的想法,她应该只是想向所有在场的亲眷们表示一下自己跟宝玉的关系最亲密、最无间,是跟宝钗、湘云、宝琴甚至探春都有所不同的,是宝玉姊妹中的头号知己,这也符合林黛玉的张扬个性。这时候的林黛玉跟宝玉的感情已然稳定,从贾母那里又得到了关于自己和宝玉婚姻的某些暗示,她觉得自己日后必定是宝玉的正妻,所以,这晚黛玉的心情是十分快乐的。
林黛玉毕竟还只是个年轻的女孩子,对于某些事情的认识还不够充分。她认识到了贾母可以作为自己的后盾,为自己将来的幸福做主,却没有充分意识到王夫人在宝玉婚姻中所起到的作用,尤其是宝玉还有个做贵妃娘娘的姐姐,这一切都是贾母迟迟没有为二人定下亲事的原因之所在。相比于贾母的彷徨顾虑,黛玉的想法却十分简单,觉得拥有了贾母的宠爱和宝玉的钟情便可万事无忧,实际上正是黛玉盲目的乐观和自信导致了她的悲剧命运。
在当时的时代,黛玉这个举动是十分露骨的,即便是在现代也一样让人觉得“碍眼”,从凤姐的调侃中可以看出当时在座的诸位并非是完全无动于衷的,尤其是贾母和王夫人。但王夫人敢怒不敢言,虽然当事人是自己的儿子,但她仍然没有可以表现愤怒的权利。贾母也有所不安,虽说是自己最疼爱的外孙女,但黛玉的这个举动仍然让她尴尬难堪,于是紧接着就是下文的“掰谎记”了。古往今来所有的读者都认同这一幕是专门在写贾母的破腐除陈及不落俗套的个性,甚至也有人研究这是在隐晦地影射宝钗或者黛玉对宝玉的感情。而这明显是在为上文“宝黛调情”一段中的林黛玉做了一次很好的辩护,既是在维护林黛玉,又是在维护整个贾府的尊严!
以此可以看出,林黛玉之所以不讨男朋友的母亲——王夫人欢心的真正原因了。都说儿子是娶了媳妇忘了娘,作为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既然要分享一个男人的爱了,对于他的母亲而言,是精神上的莫大损失,因此,女孩子至少应该表现得收敛一点。可黛玉不仅不收敛,还以此作为炫耀的资本,当婆婆的能喜欢这样的儿媳妇才是怪事!如果你是一个女孩儿,那千万不要做一个有着“黛玉性格”的人,那样你的生活也会因你的性格而变得复杂,至少,你会发现身边的人大多不会和你同轨。这其实是一个社会人的悲剧!
在发生了“宝黛调情”事件之后,书中紧接着的一个重要情节就是贾母的“掰谎记”了。作为一个宠爱外孙女林黛玉、溺爱亲孙子贾宝玉的老祖母,此刻的贾母唯一能够做的,也就只有为这两个不懂事的“小冤家”的不当行为进行一些善后弥补工作了。当然,贾母不愧是贾家第一流的领导者,很有外交手段,她保护自己的方法不是简单的辩解,而是以攻为守,先指出了对方的缺点,让对手无还击之力。显而易见,在宝玉和黛玉的婚姻问题中,贾母一方最大的竞争对手当然是薛氏母女。先来看看贾母的“掰谎记”原文:
贾母笑道:“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得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得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诗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的了。比如男人满腹文章去做贼,难道那王法就说他是才子就不入贼情一案不成?可知那编书的是自己塞了自己的嘴。再者,既说是书香大家小姐都知礼读书,连夫人都知书识礼,便是告老还家,自然这样大家人口不少,奶母、丫鬟服侍小姐的人也不少,怎么这些书上,凡有这样的事,就只小姐和一个紧跟的丫鬟?你们白想想,那些人都是管什么的,可是前言不搭后语?”
众人听了,都笑说:“老太太这一说,是谎都批出来了。”贾母笑道:“这有个原故:编这样书的,有一等妒人家富贵,或有求不遂心,所以编出来污秽人家。再一等,他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魔了,他也想一佳人,所以编了出来取乐。何尝他知道那世宦读书家的道理!别说他那书上那些世宦书礼大家,如今眼下真的,拿我们这中等人家说起,也没有这样的事,别说是那些大家子。可知是诌掉了下巴的话。所以我们从不许说这些书,丫头们也不懂这些话。这几年我老了,她们姊妹们住得远,我偶然闷了,说几句听听,她们一来,就忙歇了。”李、薛二人都笑说:“这正是大家的规矩,连我们家也没这杂话给孩子们听见。”
贾母的这句话有意思,大概意思是说:编这种才子佳人俗套故事的人存心就是不良的。有些人是生活艰苦,又嫉妒人家富贵,所以编出来诬蔑富贵人家的,纯属心术不正。再者或是作者自己也想娶个绝代佳人,但不遂心愿,所以编了来自娱自乐。别说那些大富大贵的世代官宦的人家了,就是我们这样的中等人家,也没有这样才子佳人私订终身没有教养的事情。可见,全都是谎话。
这话看似一本正经,颇有文学批评的意思,但仔细一品,便能咂摸出滋味:这分明是说给薛姨妈和李婶听的。
贾母说是没有才子佳人的“私情”,可她的孙子和外孙女明明就是书中所说的那样有“私订终身”的感情,而且还刚刚搞了一场现场表演!但作为一个家族的最高长者,贾母必须维护这个家族的脸面,否则就真成了老糊涂、不中用了,由此也可能成为王夫人、邢夫人要求老太太“退位”的理由。贾宝玉是贾家的命根子、荣国府的希望之所在,从小跟着祖母长大,受祖母的管教,可管教来管教去,却管教成了“私订终身”的浪荡子,岂不是笑话?也是贾母作为监护人的严重失职。那个时代不光不提倡自由恋爱,这种事还是违背伦常礼法的,不光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要受世人的唾弃。宝玉和黛玉,是贾母自己最宠爱的两个晚辈,他们的名誉,是最要紧的事情。贾母要保护宝、黛二人的名誉,但这又和王夫人有所不同。王夫人同样要保护贾宝玉的名誉,但她只顾自己儿子的名誉,保全了宝玉,也是保全了她这个母亲。这是封建社会母以子贵的社会思想根源。相比于贾母,王夫人的爱更多带有自私的成分,既是爱儿子,更是爱自己。除宝玉之外,牺牲了谁她都不在乎。王夫人有她可怜的一面,同时也不能否认她自私冷酷的一面。贾母不一样,她要同时保护宝玉和黛玉两人的名誉,谁受到了伤害她都会痛心。这是出于一个长辈对于晚辈彻底而无私的关爱。而宝玉和黛玉这对小冤家确实又令贾母费心,时时处处为“老祖宗”出难题。刚才黛玉的举动已经过火,再加上凤姐的几句调侃,实在不能不引起旁人的注意,难免会有人背地里说闲话,肯定会对林黛玉有所不利。贾母一番话明显是堵住了大家的嘴:本府绝对没有这样的事,即使有也是你们的传言。如果真有传言传到我的耳朵里了,那可就是你们的责任了,别怪我不客气!
在维护自己的同时,她也向王夫人的亲戚——薛氏母女,敲响了警钟。如果说贾母这出“掰谎记”特有所指的话,那矛头必定是指向薛宝钗的!
文中,贾母这句话说得好:“既说是世宦书香大家小姐都知礼读书,连夫人都知书识礼,便是告老还家,自然这样大家人口不少,奶母、丫鬟服侍小姐的人也不少,怎么这些书上,凡有这样的事,就只小姐和紧跟的一个丫鬟?”
这话的意思是说,凡是富贵人家的小姐,出出进进都有奶妈、丫鬟团团围着,不可能跟男人有单独接触的机会,所以凡是这些书上写到这些“私情”的场景,都是只有小姐和一个贴身丫鬟而已,这不符合现实。贾母这话绝对不是空穴来风。在贾家,所有的小姐都有两个贴身掌管钗钏沐浴的大丫鬟,加上五六个负责打扫房屋来往使役的小丫鬟,除自幼乳母外,又有四个教引嬷嬷。算下来,一个主人倒有十几个人伺候,而这还是在贾府经济日渐败落的状况下。王夫人就曾经说过,当年林黛玉的母亲贾敏所拥有的物质生活享受要远胜过现在迎春、探春等人,那才是真正的千金小姐,现在贾府的小姐们,显然已经过得够“委屈”了。林黛玉来到贾府,享受的也是和迎春、探春、惜春一样级别的待遇,自然不会是只有一个服侍丫鬟的小姐。虽然每位小姐最心腹的丫鬟只有一个或两个,但其他丫鬟的名字以及出场频率也是相当的高。林黛玉的丫鬟紫鹃、雪雁、春纤的出镜率就颇高,而且黛玉房里的很多事情都是紫鹃和雪雁商量着来决定的。当然,大观园中也有一个例外:薛宝钗!
五十四回之前,薛宝钗的丫鬟名录中就只出现过莺儿和文杏的名字,而且这个文杏根本就是个摆设性的人名,几乎没有实际表演机会。直到第五十八回,大观园解散戏班,贾母才又把蕊官分配给了宝钗。当然,这份福利是每个小姐都有的。关于丫鬟的问题,薛姨妈和薛宝钗在第四十八回曾经有过一次讨论,薛姨妈当时对文杏的评价是:年纪幼小,道三不着两。而且这个文杏在书中从来没有过一次正面出场,可见在宝钗屋里的地位应该是很低的。宝钗屋里的大小事宜向来都是莺儿一人包办,她在书中所起到的作用绝对是不低于黛玉房里的紫鹃的。不知是否是曹雪芹的有意安排,单从名字来看,一个紫鹃,一个金莺,同样都是鸟类,都是起到传递消息的作用,可见这两个丫鬟在书中的地位是相当的,不相上下。
因为莺儿是从小就跟宝钗在一起的,所以宝钗的很多私事她都应该是了如指掌的。她也确实是时时处处都想帮助自己的主人。所以才会有“比通灵金莺微露意”“黄金莺巧结梅花络”这两回里极为露骨地向贾宝玉“推销”自己的主人薛宝钗。就像宝玉所言,以宝钗对她的疼爱程度,将来出嫁时也一定会带上她的,且极有可能会成为将来宝钗丈夫的小老婆。对莺儿这样凡俗又青春的女孩子来说,宝玉确实是个极为不错的人选,毕竟并不仅仅是自己的主人才有喜欢别人的权利,豆蔻年华的她同样也有。但莺儿显然不够聪明,几次总是把话说得太过露骨,颇有《西厢记》中红娘保媒拉纤的做派,总让人惋惜:“怎么聪明绝顶的薛宝钗会看重这么一个有些蠢气的丫头呢?”细想之下才发现:也只有这样的丫鬟才配薛宝钗这样的小姐,薛宝钗代表的是道德礼法,凡俗人就要有凡俗的缺点。
贾母的话名义上是批评话本作者,实际上也暗讽了宝钗母女。这话一出口,气氛肯定是尴尬的,薛姨妈和李婶赶忙站出来表白澄清,说自己家里从来不给孩子听这些杂话。实际上当然不是,宝钗就曾经亲口说自己小时候也曾看过《西厢记》《牡丹亭》等“杂书”,后来被家里的大人发现了,还挨过严厉的批评教训。
气氛一僵,就只有凤姐出来救场了:
“罢,罢,酒冷了,老祖宗喝一口润润嗓子再掰谎。这一回就叫作《掰谎记》,就出在本朝本地本年本月本日本时,老祖宗一张口难说两家话,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是真是谎且不表,再整那观灯看戏的人。老祖宗且让这二位亲戚吃一杯酒、看两出戏之后,再从昨朝话言掰起如何?”她一面斟酒,一面笑说,未曾说完,众人俱已笑倒。两个女先生也笑个不住,都说:“奶奶好刚口。奶奶要一说书,真连我们吃饭的地方也没了。”
所以说,凤姐在贾府的地位是极其重要的,关键时刻她得充当调和剂。当然,凡是凤姐突然跳出来圆场之际,也就证明是场上的危急之际了。凤姐的作用在于救场,做个合格的消防员。像这样的一个人,也正是豪门大户钩心斗角所必须要有的一个角色。不论怎么说,贾母在这一回里,是正式向王夫人一派开火了,从这回之后,书中不再有贾母对薛氏母女敬若贵宾的描写。实际上,这一段故事,也正是贾母对于宝钗、宝玉所谓“金玉良缘”的反对表现。在“二玉”的婚姻问题上,贾母是最有力的支持者。
第六十六回,尤二姐、尤三姐向小厮兴儿打探宝玉的感情状况,兴儿说:“只是他已有了,只未露形。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则都还小呢,故尚未及此。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
连贾府里的小厮都明白贾母的态度,何况是主子们。贾母的态度早在第二十九回时就已经表明了:说宝玉命里不该早娶。什么意思?就是为了争取时间。第六十三回,群芳夜宴占花名的文字中我们知道,宝钗和袭人同龄,袭人比宝玉大两岁,可见宝钗也比宝玉大两岁,而黛玉又比宝玉小一岁。宝玉是男孩子,不怕晚婚,黛玉年纪尚小,也不着急。但比宝玉还大两岁的宝钗可就得着急了。清代法律规定:“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嫁。”这项法规一直到清末才有改变。所以,薛家即便再拖,也拖不过宝玉。只可气薛姨妈也说“宝钗命里不该早嫁”,生生急死个人!说起晚嫁,《红楼梦》里还真有一位楷模,那位二十三岁还没嫁人的美女傅秋芳,放在今天都算是晚婚晚育的典型了。不过那只是个案,宝钗肯定不愿意拖到那个年纪。而且,这也就是在清代,如果放在其他朝代,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唐朝贞观元年,唐太宗就颁布诏令:男子二十岁以上,女子十五岁以上,还没有嫁娶,就要由政府强制性进行聘嫁。《墨子·节用篇》说:“古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无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无敢不事人。”同样认为男子、女子的婚龄分别应该是二十岁和十五岁。汉朝以前各代,“男子三十不娶则为鳏,女子二十不嫁则谓过时”。另外,春秋、西汉、魏晋等朝,如果男子女子过了婚龄还不娶不嫁,父母甚至是要受到处罚的。
足见薛氏母女的心里并不好过,女儿一天天长大,希望却一天一天减少,如何不急?从这个角度来看,宝钗实际也很可怜。为了女儿的幸福婚姻,薛姨妈也得一天到晚扎根在贾府跟贾母一派斗智斗勇。
偏偏宝玉和黛玉这对小冤家不理解贾母的苦衷,一味地任性,逼得贾母发出了“不是冤家不聚头”的悲叹。所以续书中凤姐、贾母在宝玉配偶问题上的偷梁换柱调包计,实际上是完全没有依据的,对于贾母的形象实际是一次彻头彻尾的颠覆。
红楼一大疑点:凤姐有什么事求黛玉
《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和王熙凤是贾母最喜爱的两个女性晚辈,同时这两个人身上也存在某些共同的性格:聪明伶俐、口才一流、爱享受物质生活等。细数在大观园里跟王熙凤走得比较近的女孩子,林黛玉是头一位的。书中有关王熙凤和林黛玉的嬉笑斗嘴并不少见,第二十五回中便有这么一段:
凤姐道:“前儿我打发了丫头送了两瓶茶叶去,你往哪儿去了?”林黛玉笑道:“哦,可是倒忘了,多谢多谢。”凤姐儿又道:“你尝了可还好不好?”没有说完,宝玉便说道:“论理可倒罢了,只是我说不大甚好,也不知别人尝着怎么样。”宝钗道:“味倒轻,只是颜色不大好些。”凤姐道:“那是暹罗进贡来的。我尝着也没什么趣儿,还不如我每日吃的呢。”林黛玉道:“我吃着好,不知你们的脾胃是怎样?”宝玉道:“你果然爱吃,把我这个也拿了去吃罢。”凤姐笑道:“你要爱吃,我那里还有呢。”林黛玉道:“果真的,我就打发丫头取去了。”凤姐道:“不用取去,我打发人送来就是了。我明儿还有一件事求你,一同打发人送来。”
林黛玉听了笑道:“你们听听,这是吃了他们家一点子茶叶,就来使唤人了。”凤姐笑道:“倒求你,你倒说这些闲话,吃茶吃水的。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众人听了一齐都笑起来。
暹罗国,就是现在的泰国。这泰国进贡的茶在文中也并没有说明是什么茶种。从宝玉、宝钗等人的评价中来看,这茶似乎不怎么对贾府人的胃口。黛玉却说:“我吃着好,不知你们的脾胃是怎样?”从这句话中,大体能感觉出这茶应该属于红茶系。因为红茶是经过完全发酵的茶叶,更适合黛玉这样脾胃虚寒的人群,具有暖养肠胃的功效。当然,这里不讨论茶叶的品种,单看看凤姐和黛玉的这几句对话。
自小看《红楼梦》,但直到现在也是疑惑:到底凤姐所求何事?这样一位当家少奶奶,有什么事情会求到一个小姑娘身上呢?
多数人看到这里,基本上都是一带而过,很多人觉得这一句仅仅是为了后文“凤姐戏二玉”而设的,只是为了引出那句“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
起初我也这么认为,但随着日益深入的解读,却又觉得事情并非如此简单!从文中看来,凤姐起初说话极为正经,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意思。紧接着黛玉先行戏谑,她才随机应变跟了这么一句。并且,当王熙凤说到有事要求林黛玉时,黛玉并没有紧接着追问是什么事情,似乎凤姐的这类难事以前就已经求到过林黛玉的头上,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不那么好奇了。不论怎么说,这实在是书中的一段奇文。
这样一来,我们就该深入思考一下:凤姐到底有什么事情求到黛玉呢?
首先讲,凤姐虽是荣国府里第一号呼风唤雨的人物,但这也有个过程,她是逐步登上金字塔尖的,尤其在第二十五回前后的时候,凤姐明显还并不是塔尖最顶端的人物之一。虽然也已经当家理事多年,但时时处处还颇为小心谨慎,行事前大多会与贾琏商量,即便大多是虚情客套,起码没有无视自己丈夫的存在。这一点从前一回贾芹、贾芸向其谋差事的情节便能看出一二,她好歹还是事先跟贾琏达成过共识的。但在此之后,随着故事的发展,当凤姐的权力达到顶峰,就再也没有见过她向贾琏征求任何意见的情节了,真正开始了独裁。
言归正传,来看看这一回里凤姐所求黛玉何事。猜想,那时候的凤姐,虽然很有权力欲望,毕竟羽翼还未彻底丰满,时时处处还有很多的顾忌。从“送茶”这一段可以推断出:凤姐要求黛玉的事情应该是文字性的东西。黛玉“懒”,整部书中有所提及的针线工程也不过是一个香袋而已,即便如此,老太太还怕她劳神,不叫她劳动,即便有闺阁女子之间互相代劳的针线工作,也肯定不会找她帮忙。凤姐是贾母肚里的蛔虫,怎么可能违背老祖宗的意思呢?大家不要忘记,人中之凤的王熙凤虽然样样精道,可唯独不识文字,需要有人替自己记录誊抄。平儿虽说靠得住,可同样是个文盲,而文字秘书彩明,年纪很小,凤姐只会让他做做会议记录、念念账本而已,至于私下的账目,并未见让他誊抄过。第二十八回中,凤姐曾经让顺路来看她的宝玉写下了这样的账目:“大红妆缎四十匹,蟒缎四十匹,上用纱各色一百匹,金项圈四个。”宝玉当时问:“这算什么?又不是帐,又不是礼物,怎么个写法?”凤姐儿道:“你只管写上,横竖我自己明白就罢了。”
凤姐是有自己一套独特的记账方法的,但因为不识字,所以必须要靠别人来替自己写。宝玉是一个,黛玉未必就不是另外一个。
黛玉进贾府应该不只是寄人篱下那么简单。以林家的财力,也断然不会让独生女儿如此落魄、受人冷眼,林黛玉进贾府带来的肯定还有为数不小的财产,没准儿也正是这笔财产在某种程度上支撑着贾家的艰难运行。不然贾政也不会对于妹夫推荐来的贾雨村如此上心,一来就帮忙谋了个应天府知府的肥缺,这正说明贾家受惠于林家不浅。而林如海肯放心把如此巨额的财产送到贾家,必定也是由于贾家答应了林家的某种条件:比如,妥善安排林黛玉日后的婚姻问题。从贾母身上可以看出,她有意极力促成二玉的婚事,而王熙凤作为贾母的得力下属,自然也是心照不宣。林如海病逝,其丧事以及黛玉进府事宜都是由贾琏来处理,在这件事上,琏凤夫妻二人应该最心知肚明,所以王熙凤一直都在有意接近甚至是笼络林黛玉,以便为将来打算,或者说,在某种程度上也开始有意无意地培养她。
清人习俗中,未出嫁的女孩子是应该学习管理家务的各项技能的,包括各种人际关系的应酬、家务工作管理、收支费用预算、账目清查等。这样,出嫁后才能够顺利承担起当家少奶奶的责任。所以才会有探春、宝钗当家的文字出现在书中。在很多的封建家庭中,一旦儿子娶了媳妇,作为婆婆就到了享清福的时候了,家务管理的重担开始慢慢移交给儿媳妇,虽然偶尔也会在幕后发号施令,但细微琐碎的工作是不会做的。如同贾母,把家务工作交给了儿媳妇王夫人,而王夫人的儿媳妇李纨因为是个寡妇,不便于抛头露面,所以只得先委任大房的儿媳妇王熙凤暂管家务,等到宝玉成家后,就该由宝玉的媳妇接手。如果贾母对二玉的婚事有所期待,那么培养林黛玉的当家本领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相信,凤姐求黛玉的事情跟账目有关。因为“茶”通“查”,是作者习惯用的谐音笔法。贾母必定对凤姐有过某种暗示,教导黛玉一些管理家务的技巧,以备将来。若林黛玉成了荣国府名正言顺的当家少奶奶,管家理财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于公于私,贾母都是应该多多培养。所以在第六十二回,黛玉才会跟宝玉闲聊时说出那段奇怪的话:“咱们家里也太花费了。我虽不管事,心里每常闲了,替你们一算计,出得多,进得少,如今若不省俭,必致后手不接。”这话乍看就觉得心中一惊:此处的黛玉俨然又一个秦可卿!以林黛玉这样的深闺小姐,如何能够得知贾府是出得多,进得少?一个家庭的收入支出虽然天天在眼皮子底下,但贾府上下之大,几百上千号的人,每日每月的花销,若没有细致的账目读解,一般人是很难做出这样结论的。而且林黛玉并非偶一为之,而是“心里每常闲了,替你们一算计”,说明这是经常性的事情。可见此时的林黛玉在贾家已有了主人翁的意识了。
说到这里,读者会有疑问:即便是贾母的意思,但王熙凤是否心甘情愿交出大权呢?另外很多研究者认为:凤姐之所以支持二玉结合,反对二宝结合,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自己的权力问题。如果宝玉娶了又健康又精明的薛宝钗,那王夫人肯定就不会再让王熙凤来当家了,而娶了体弱多病的黛玉则情况不同,林黛玉不能多劳神劳力,当家少奶奶的工作恐怕应付不来,所以王熙凤的地位必定会稳固不动。
其实不然。凤姐一直是个相当有忧患意识的人。她之所以会肆意敛财,其原因就是因为她知道自己的权力是短暂的,将来不论宝玉娶了谁,自己都是要乖乖让权的。只能趁如今大权在握,多捞一笔算一笔,这一点在文中也有详细表述。如果非要王熙凤在黛玉、宝钗中间做出选择的话,她铁定也会选择黛玉,并不仅仅是因为权力问题。虽然与薛姨妈是姑侄,但她们之间的关系并不亲密。她对薛蟠和薛宝钗的评价并不好,这在文中都有表现。很多读者都觉得王熙凤之所以不会支持宝钗和宝玉的婚姻,是因为害怕宝钗成婚后会成为当家少奶奶,这直接影响到自己的地位。实际不是,因为这在凤姐眼里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她十分清楚薛家的财务状况正日渐衰败,也十分明白薛家之所以愿意长期居住在贾府的原因是什么。但同时她也很清楚,对于宝玉的妻子人选,宝钗,贾母是肯定不会考虑的。抛开黛玉跟贾母的特殊关系不说,光黛玉所得到的遗产就一定是比宝钗能够得到的嫁妆多。这笔钱对于贾府就好比是一支强心剂,是可以让贾家延缓衰败进度的。前边我们已经讲过,黛玉乃望族林家之独女,以她所能继承的遗产来看,绝对是相当大的一笔财富。这笔钱也许在林如海病故,已经随着黛玉一起进到了贾府,贾琏两次去姑苏接黛玉入府,也许还有身兼帮忙处理黛玉遗产的任务。黛玉为独女,要继承很大数额的家族遗产,加之有母亲当年遗留的嫁妆资财,又不像宝钗还有个败家的哥哥,她能获得的嫁妆数额绝对要比宝钗多得多。这笔钱如果已经随着黛玉进入了贾府,那么如果一旦将来黛玉另嫁他人,自然是要原物归还的。以凤姐之精明,绝对知道宝黛结合能给贾府带来更大的好处。凤姐一切从实际出发,自然会格外优待黛玉。而对于薛姨妈、王夫人所盼望的金玉良缘,凤姐干脆就置之不理。薛氏一家虽然跟王熙凤亲属关系更近,是王熙凤正宗的娘家姑妈,王熙凤跟薛家的关系却如蜻蜓点水,点到即止。这也是日后王夫人厌恶凤姐的一个重要原因,觉得亲侄女胳膊肘儿往外拐,不替自己人办事。
从个人私交上来说,凤姐对黛玉比宝钗要亲,在她心目中,黛玉是性情中人,个性简单透明,而宝钗则城府颇深。即便黛玉将来嫁给了宝玉,大权要转给她,以黛玉的性格也是绝不会亏待了凤姐的,为了老太太也不会。可如果当家少奶奶换了宝钗,就很难说了,凤姐有这方面的先见之明。
凤姐对宝钗评价不高:“不干己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这十四个字可谓一针见血,画出了外人眼中的一个薛宝钗。在凤姐的心目中,薛宝钗城府之深可算得上大观园之最,于是也不愿意跟她多做深交,也只有凤姐这样精明的谋略家才明白:跟与自己同样城府深厚的人交朋友是需要承担风险的。这也就不难理解,她为什么更喜欢坦诚率真的林黛玉了。
当然,薛宝钗对王熙凤更是没什么好评价。第四十二回“潇湘子雅谑补余香”,薛宝钗第一个出来称赞:
“世上的话,到了凤丫头嘴里也就尽了。幸而凤丫头不认得字,不大通,不过一概是市俗取笑。更有颦儿这促狭嘴,她用‘春秋’的法子,将市俗的粗话,撮其要,删其繁,再加润色比方出来,一句是一句。这‘母蝗虫’三字,把昨儿那些形景都现出来了。亏她想得倒也快。”
一般读到这一段,大家注意到的都是薛宝钗对林黛玉的评价,而这段评价却找了一个对比对象:王熙凤。在薛宝钗的心目中,王熙凤“不认得字,不大通,不过一概是市俗取笑”。王熙凤不识字是客观事实,但在薛宝钗心目中,这个一贯以幽默说笑著称的王熙凤对于什么是真正的幽默却“不大通”,所说的也都是些俗不可耐的笑话。一句话,也把王熙凤定了调,可见在薛宝钗心目中,对王熙凤同样没什么好的评价。也难怪,在《红楼梦》全书中,有关王熙凤和薛宝钗往来的文字几乎绝迹,足见这两人在生活中的关系淡之又淡。
薛宝钗也好,林黛玉也罢,都不是简单人物。林黛玉虽然身体不好,还能够积极组织诗社活动,可见健康并非是她做当家少奶奶的太大障碍,林黛玉绝对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不堪一击。那个时代的女人病恹恹的是很正常的事情,相信王夫人的身体也不会比她好到哪儿去,不然贾母也不会总说她“三灾五病”了,而且那个时代崇尚病态美,林黛玉是“病西施”,惹人怜爱。反倒是体健貌端、丰满挺拔的薛宝钗被宝玉戏称是“杨贵妃”而感到恼怒愧羞。林黛玉这样的女人,算不得病危人群。
当然,林黛玉心里对于贾母和自己父亲的安排也是有一些了解的,不然以她的谨慎也不会在“别人家里”使小性儿了。正因为这个家也就是自己将来的家,她才肯闲来无事替贾府筹划。替别人筹划也就是替自己筹划,否则这样的清高人,怎么会去关心别人家的账是否是“出得多,进得少”呢?
这一段文字,也说明了凤姐和林黛玉关系的亲密,可见她们两人私底下是多有往来的。
林黛玉的最终归宿为何跟刘姥姥有关
在中国文学史上,很多作者在创作中都偏爱使用寓言式的手法来描写人物命运。这是一种以先知先觉者的寓言来点拨后知后觉者觉醒的创作方法,通常作者都是扮演这个先知者的形象,《红楼梦》无疑是寓言小说中的代表。
书中的每一个人物,从一出场就已经被作者写好了结局。《红楼梦》第五回,作者通过贾宝玉的梦境,揭示了红楼众多女子将来的命运归宿问题。也正是由于这些先知式的寓言,才使得两百多年来,众多读者对于《红楼梦》无限的痴迷,对于八十回以后的故事真相则更为关注。
如果说林黛玉的最终命运跟刘姥姥有关,很多人一定是不相信的——这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但在作者曹雪芹的创作中,确确实实是把黛玉的命运归宿通过刘姥姥之口讲述了出来的。第三十九回是个热闹的章回,刘姥姥二进荣国府,成了一干太太、小姐们的开心果。这一回里有段奇文,山野村妇刘姥姥信口开河,编了些没有的故事来哄他们,却令太太、小姐们听入了迷。这些故事里,有一个最令宝玉着迷,是茗玉的故事:
那刘姥姥虽是个村野人,却生来的有些见识,况且年纪老了,世情上经历过的,见头一个贾母高兴,第二见这些哥儿姐儿们都爱听,便没了说的也编出些话来讲。因说道:“我们村庄上种地种菜,每年每日,春夏秋冬,风里雨里,哪有个坐着的空儿,天天都是在那地头子上作歇马凉亭,什么奇奇怪怪的事不见呢。就像去年冬天,接连下了几天雪,地下压了三四尺深。我那日起得早,还没出房门,只听外头柴草响。我想着必定是有人偷柴草来了。我扒着窗户眼儿一瞧,却不是我们村庄上的人。”贾母道:“必定是过路的客人们冷了,见现成的柴,抽些烤火去也是有的。”刘姥姥笑道:“也并不是客人,所以说来奇怪。老寿星当个什么人?原来是一个十七八岁的极标致的一个小姑娘,梳着溜油光的头,穿着大红袄儿,白绫裙子……”
事有凑巧,刘姥姥说到这里,忽然贾府南院的马棚着火了,一家子乱作一团。把火救下来之后,宝玉还想继续追问这个女孩子的故事,贾母就发话了:
“都是才说抽柴草惹出火来了,你还问呢。别说这个了,再说别的罢。”宝玉听说,心内虽不乐,也只得罢了。
贾母迷信,觉得再说这个不吉利了,作为晚辈,宝玉也只好暂时忍耐,等散场的时候,再去追问。
一时散了,背地里宝玉足地拉了刘姥姥,细问那女孩儿是谁。刘姥姥只得编了告诉他道:“那原是我们庄北沿地埂子上有一个小祠堂里供的,不是神佛,当先有个什么老爷。”说着又想名姓。宝玉道:“不拘什么名姓,你不必想了,只说原故就是了。”刘姥姥道:“这老爷没有儿子,只有一位小姐,名叫茗玉。小姐知书识字,老爷太太爱如珍宝。可惜这茗玉小姐生到十七岁,一病死了。”宝玉听了,跌足叹惜,又问后来怎么样。刘姥姥道:“因为老爷太太思念不尽,便盖了这祠堂,塑了这茗玉小姐的像,派了人烧香拨火。如今日久年深的,人也没了,庙也烂了,那个像就成了精。”
这就是茗玉小姐雪下抽柴的全部故事内容。自始至终,作者都在告诉读者:这是假话,是刘姥姥信口胡编的,不可信,障眼法而已!然《红楼梦》一书的主旨便是:假作真时真亦假。看似无稽之谈,却句句真情实感,曹雪芹下笔就是这么神奇!
值得注意的是,当贾母一开始阻拦,不许宝玉再打听抽柴草这件事后,大家说起了给史湘云还席的事情。因为史湘云刚刚以自己的名义请大观园的太太小姐们美餐了一顿螃蟹宴,作为礼貌,贾家自然也应该还请她一顿,这是古代必要的礼节,就是所谓的“还席”。说白了就是找个由头,这帮一天到晚无所事事的太太小姐们凑在一起吃喝玩乐罢了。当时宝玉就提议:“老太太又喜欢下雨下雪的。不如咱们等下头场雪,请老太太赏雪岂不好?咱们雪下吟诗,也更有趣了。”这时候林黛玉说了句玩笑话:“咱们雪下吟诗?依我说,还不如弄一捆柴火,雪下抽柴,还更有趣儿呢。”黛玉这话明显是讽刺宝玉的,因为她要借此发泄心中的不满和醋意。林黛玉是深爱贾宝玉的,宝玉的一言一行她都挂在心上,一颗心只随着宝玉转。当宝玉对其他的女孩子表示出兴趣的时候,黛玉的心里铁定不满,哪怕这个女孩子只是个虚拟出来的人物。黛玉这种心理,是所有恋爱中女孩子的普遍心理,是爱到了深处。所以,刘姥姥走后,林黛玉曾对刘姥姥多有嘲讽:“她是哪一门子的姥姥,直叫她是个‘母蝗虫’就是了。”只这一句,多少喜爱林黛玉的读者深感抬不起头,后世人都说是林黛玉尖酸刻薄,不懂怜贫惜老,甚至连周汝昌先生也说:“因此一语,始终无法对黛玉发生真正内心的好感。”
周先生懂得学问,却未必懂得黛玉,甚至未必懂得女人。林黛玉是女人中的女人,女人的爱是排他的,林黛玉并非是出于对刘姥姥身份的鄙夷,而是对于她信口编出来的“茗玉”一段公案深感不满,是刘姥姥引得宝玉如此认真,一定要找到那个供有茗玉塑像的庙。出于女孩子的嫉妒心,黛玉也不可能对刘姥姥有好印象。别说黛玉刻薄,恋爱中的女孩子若是过于宽容,只能说明她爱得不够深切!
另外一点,由林黛玉说出这句嘲讽的话,似乎更有深意。所谓烧火使用的“柴”,其实就是枯木而已,想想林黛玉判词的那幅画,不就是两株枯木吗?如果这样的暗示还不够明白,刘姥姥接下去明白地讲出了这个抽柴的女孩子名叫茗玉。众所周知,《红楼梦》里的“玉”字不是个寻常的字眼,名字中带“玉”的人物寥寥无几,宝玉屋里的丫鬟小红,原名就叫红玉,结果为了忌讳和主人撞名,改名为小红,足见这个“玉”字的珍贵,不是随便哪个人都可以用的。刘姥姥已经是第二次进贾府了,不会不知道贾家的宝贝孙子名字中就带“玉”字,以刘姥姥的智商,理应避讳才是。而这里,刘姥姥竟毫不顾忌地把这个女孩子的名字编成了茗玉,到底隐含了什么意思呢?
进一步分析一下这个名字:茗玉。茗当然是茶的意思。而且“茗”字也是宝玉极其喜爱的一个字,他为自己最钟爱的贴身小厮起名为焙茗,后又改名茗烟,始终不离一个“茗”字。而茶叶是什么颜色的?墨青色的,跟林黛玉的“黛”字所蕴含的颜色一模一样。所谓茗玉,即为黛玉。
然而这个故事里的茗玉小姐,不是个人,已经死了,是个鬼魂,死的时候十七岁。
十七岁这个岁数又令人心里一惊!
从书中人物的年龄进程来看,林黛玉死亡的年纪正是十七岁。生前知书识字,相貌极其标致,父母爱若珍宝。在第二回,作者介绍林黛玉的时候,所用的语句便是“(林如海)夫妻无子,故爱如珍宝,且又见她聪明清秀,便也欲使她读书识得几个字”。黛玉和茗玉的背景介绍简直如出一辙。如此一看,这位茗玉小姐不是黛玉又是哪个?所以,黛玉实实是开了自己的玩笑:雪下抽柴的主角正是她自己!
作者为什么要无中生有,让刘姥姥编出这么一段故事来呢?
当然是为了结局打算。在第三十九回,宝玉曾经命茗烟去寻找刘姥姥所说的那个祠堂以及茗玉的塑像,但茗烟找了一天也没有找到,回来回话说:美女的塑像没找到,倒找到了一位青脸红发的瘟神爷的塑像。宝玉哄他:“你别急。改日闲了你再找去。若是她哄我们呢,自然没了,若真是有的,你岂不也积了阴骘?我必重重地赏你。”当然后文并没有再写寻找这个茗玉塑像的文字。经历了这一回,宝玉基本上认定了刘姥姥是无中生有,其言不可信,继续过他吃喝玩乐的悠闲日子。但宝玉打发茗烟去找这个茗玉祠堂的时间又是哪月哪日呢?第四十二回,刘姥姥游玩大观园后的第二天,凤姐的女儿生病了,平儿拿出《玉匣记》来着彩明来念:
彩明翻了一回,念道:“八月二十五日,病者在东南方得遇花神。用五色纸钱四十张,向东南方四十步送之,大吉。”
如果以这个时间推断,刘姥姥游园的时间是八月二十四日,而前一天,也就是宝玉派茗烟去找茗玉祠堂的时间是八月二十三日。正是中秋过后不久。红学界早已有论断:黛玉死于第七十六回中秋联诗后的第二个中秋节后不久。这里的八月二十三日正是隐写了日后黛玉死亡的真正日期。芙蓉盛于秋,这样才符合前文花签中关于黛玉命运的预示。
可以肯定,这个茗玉的故事一定不会到此结束。《红楼梦》真本八十回后,宝玉一定见到了刘姥姥当年所说的祠堂,但供奉的不是茗玉,而是林黛玉。曹公设想中,八十回后,紧接着是贾母之死。贾母死后,林黛玉再无可以依傍之人,只能“任由他人欺负去了”,不久后泪尽而亡。林黛玉死时,贾府还没有彻底败落,为林黛玉举行一个风光的葬礼还是不成问题的,内心有愧的王夫人,也很有可能为林黛玉修一座小小的祠堂,以示自己的慈善,实际上也是对于没能善待林黛玉的一种悔过性补偿。第三十九回中,作者就通过贾宝玉之口说:“我们老太太、太太都是善人,合家大小也都好善喜舍,最爱修庙塑神的……”为林黛玉建个祠堂,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随之而来的是贾府的败落,贾家子弟连自己的衣食尚且已经不能保全,还会有谁会去为林黛玉的祠堂烧香拨火呢?所以黛玉的祠堂必定破败不堪了,也只有挚爱她的宝玉才会惦记着香火问题,才会觉得林黛玉“虽死不死”。
在这里,作者用了前后颠倒的叙事手段来写黛玉的这段后事。命运这个东西就是奇怪,似乎一切早已写好,只等你去实践,可惜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已经晚了。
贾府的不良生活习惯导致黛玉体弱多病
林黛玉的体弱多病是鼎鼎有名的,在中国文学作品中,最有名的病美人就是林黛玉,因病而娇,因病而美,这样的特性空前绝后。虽然《红楼梦》中作者写林黛玉是先天的不足之症,一生下来就体弱多病,但任何疾病都不是无缘无故的,林黛玉的病,跟后天的生活状况也有相当大的关系。林黛玉进贾府时,不过是五六岁的小孩子,正是成长发育阶段,但贾府的生活习惯显然不利于这个小女孩儿的身体健康。
可以来看一下林黛玉初进贾府时吃饭的一段文字:
贾珠之妻李氏捧饭,熙凤安箸,王夫人进羹。贾母正面榻上独坐,两边四张空椅,熙凤忙拉了黛玉在左边第一张椅上坐了,黛玉十分推让。贾母笑道:“你舅母你嫂子们不在这里吃饭。你是客,原应如此坐的。”黛玉方告了座,坐了。贾母命王夫人坐了。迎春姊妹三个告了座方上来。迎春便坐右手第一,探春左第二,惜春右第二。旁边丫鬟执着拂尘、漱盂、巾帕。李、凤二人立于案旁布让。外间伺候之媳妇丫鬟虽多,却连一声咳嗽不闻。
寂然饭毕,各有丫鬟用小茶盘捧上茶来。当日林如海教女以惜福养身,云饭后务待饭粒咽尽,过一时再吃茶,方不伤脾胃。今黛玉见了这里许多事情不合家中之式,不得不随的,少不得一一改过来,因而接了茶。早见人又捧过漱盂来,黛玉也照样漱了口。盥手毕,又捧上茶来,这方是吃的茶。
贾府是名门大户,一日三餐也是规矩重重,王夫人、李纨、王熙凤这些做儿媳妇、孙媳妇的要亲自动手伺候婆婆、太婆婆,那么多的丫鬟倒是站在一边做摆设。很多读者看到这里,感觉不理解。古代小说里,凡是家庭描写,大多是公婆、媳妇、儿子、孙子一个桌子上一起吃饭,热热闹闹,怎么贾府就不这么“随和”呢?《红楼梦》里即便过年过节,贾母和众儿媳、孙媳也是同席不同桌,几乎都是贾母带着孙子、孙女儿吃饭,儿媳妇、孙媳妇却只有站在旁边伺候的份儿。这其实是满人的风俗。满族媳妇不能和公婆同桌吃饭,孙子和孙女则可以。媳妇要垂手站立桌头伺候,待老人和孩子吃完饭漱口毕,媳妇还得给公婆装烟奉茶,然后才能回屋吃饭。另外,晚辈外出归来不可先进自己屋内,必须先禀告长者以慰亲心,获准后方可叩谢回房休息。所以《红楼梦》中,宝玉每次外出回府,首先要到的地方是贾母房里,然后是王夫人房里,逐次请过安以后,才能回自己的住处。
说到这一段文字,顺带提一句,记得87版的电视剧中,在饭后漱口这个镜头给了这样一个特写:林黛玉开始似乎不知道这是漱口用的茶水,偷偷看了迎春、探春漱口才明白过来,于是也模仿着漱了口。然后才是喝茶。每次看到这里,总觉得编剧真是活活荼毒了林妹妹。细瞧这句话:“黛玉见了这里许多事情不合家中之式,不得不随的,少不得一一改过来,因而接了茶。”这里通篇看来,林黛玉只有对于两家生活习惯不同的不适应而已,并没有一处是说明林黛玉见识低浅的。而且黛玉的母亲贾敏是贾府嫁出去的千金小姐,这点规矩不可能没对林黛玉说过。
另外,在此有必要详细解读一下贾府的生活习惯和黛玉健康问题的因果关系。
从这一段中就可以看出:贾府喜欢喝茶,而且是饭后立即喝茶。贾府饭后有两个习惯,第一是饭后用茶水漱口,这个习惯非常好,可以清除口腔内的杂质,有利于口腔和牙齿健康,即便是在医学技术发达的今天,这个做法也相当值得提倡,茶水对于口腔的保健作用比名牌牙膏都强!
第二个习惯是饭后一杯茶,这显然就不正确了。小时候老人们都说: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实际上这是绝对错误的做法。这样的习惯只能让人尽早去西天。而饭后立即喝茶的危害虽然比不上饭后立即吸烟,但也相当不健康。尤其像林黛玉这样经常心悸失眠的人群,更不应该经常喝茶,不利于心脏的健康,睡眠质量也会降低。医学上历来提倡少女要少饮茶或者不饮浓茶,浓茶尤其容易造成缺铁性贫血。青春期的少女,月经刚刚来潮,十分不利于健康。清代医学家李时珍也曾说明:年老体弱者也不应该多饮茶。所以,年老体衰、精血亏损的人都是应该戒茶的一类人。先天不足的林黛玉,尤其该谨慎饮茶。以今天的眼光来看,林家的生活习惯显然要比贾家健康得多。如果林黛玉一直生活在自己家里,恐怕不会病体缠绵,也未必会早夭。但从整本书中来看,茶是贾府最主要的饮品,上至老人,下至小孩,不管饭后还是睡前,丝毫没有避忌,书中从没见有人喝过白开水,这固然是中国的千年文明所使,但以林黛玉这样的寒弱体质,而且有睡眠障碍的亚健康人群而论,多喝白开水显然比多喝茶有利。
另外,贾府喜欢彻夜狂欢。整夜地搞娱乐活动,固然是豪门常事,但林黛玉的身体状况显然不适于如此折腾。《红楼梦》第十九回中,元宵夜狂欢了一整夜的林黛玉就曾经说:“我前儿闹了一夜,今儿还没有歇过来,浑身酸疼。”如此一看,折腾一夜,好几天歇不过乏来。身强体壮的倒也没什么,体弱多病的林妹妹就吃不消了。昼夜颠倒的生活会严重影响人的生物钟,加上日日饮茶影响睡眠,书中林黛玉一天最多只睡一两个更次,换算成现在的小时制是二至四个小时,对于一个处在发育期的少女而言,又如此用功于文学创作,实在是健康的最大杀手。睡不好,自然吃不好,豪门生活未必舒服!
最后再来说说食物。健康的两大关键是饮食和睡眠,可贾府的饮食相当不科学。这话薛宝钗已经替作者对林黛玉说过了:“古人说‘食谷者生’,你素日吃的竟不能添养精神气血,也不是好事。”贾府的食谱以甜腻为主,这是由于贾府上下大多祖籍金陵的缘故,南方人喜欢甜食,贾府尤甚。且贾府喜欢禽类食品,每天的肉食以鸡、鸭、鹅为主,餐餐都是熬鸡汤、炖鸭肉,吃这类食物时间久了,人会感觉乏力,没有精神。林黛玉在贾府过的是锦衣玉食的生活,但锦衣玉食不代表就是最好的生活。人活着得吃五谷杂粮,天天窝头、咸菜大嚼大啃的刘姥姥七十五岁依旧健步如飞,贾府的小姐们年纪轻轻却动不动腰酸腿疼,走两步路便娇喘吁吁,莫不是饮食太精细的缘故。吃得像个乞丐比吃得像个皇帝更能长命百岁!可贾府虽然处处富贵,却未必过得舒服。在贾府里,鸡鸭鱼肉不是好东西,刘姥姥带来的倭瓜野菜才是稀罕物。吃多了油水自然渴望清淡,但富贵人家往往不明白健康养生的道理。可见,贾府的某些不良生活习惯是造成林黛玉疾病缠身的重要诱因。
爱自己,不代表要在生活中处处惯着自己,要想活得结实,一定别活得太仔细!
注释
[1]注:本书引文选自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第2版之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