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奎因的“翻译手册悖论”与翻译的“三角关系争论”

在W.本亚明那里,作为“第三文本”的“纯粹语言”为“可翻译性”信念提供了一个合目的性证明;而在奈达那里,“深层结构”理论为证明“可翻译性”信念提供了语法的和语义规则的根据。然而,“第三文本”的说明模式并非无懈可击。它有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第三文本”模式过于关注在共时性结构中的“语义”问题,但翻译本身就包含着一种“历时性”的含义,它很难照搬一种固定不变的语义,而是使这语义进入“变”的过程。所以,海德格尔在《形而上学导论》中专门提到用拉丁文natura翻译希腊文的physis是造成“存在的遗忘”的重要原因。

第二,语义不是独立物,它必须依附于“什么”而生存。它所依附的是活的语言。语言在其生存中不仅总在“说什么”,而且一向体现为“以什么方式说”:以诗的方式说,以哲学的方式说和以数学公式的方式说,具有相当大的区别。如果单单把“语义解释”作为翻译的核心,就要对语言进行“逻辑剥离”和“概念处理”,参见A.本雅明,Translation and the Nature of Philosophy,第11页。而这正是结构主义语言学乃至“深层结构”理论的一个出发点,在那里,不同层次的语法和语义范畴和次范畴框架构成了理论语句(即“基础语符列”)的形成条件。它在向表层语言提供精确语义解释的同时,忽略了表层结构语言固有的生命性差异。如何处理概念和语词的关系,成为这种“第三文本”观念悬而未决的问题。

第三,更应该指出的是,乔姆斯基的“深层结构”理论假定是在一种“同质语言”(homo-language)中进行的。它假定,“深层结构”的存在可以使我们在一种语言内部消解“表层语言”中的歧义性,达到精确的语义解释。而奈达虽然自诩将这种理论成功地运用于“语际翻译”,但实际上还缺乏对这样的问题的反省:

(1)我们如何可以证明一种“深层结构”语言可以在同等有效性上既适用于自然语言A,又适用于自然语言B?尤其在两种相距遥远的语言之间,从语言A派生出的语法、语义范畴框架是否可以无条件地运用于另一语言B?在这种运用中是否包含着在概念和范畴上对语言B的粗暴改写?这正是目前批判人类学所提出的问题。翻译暴力不是本论文的主题,但我们可以特别参照张京媛主编的《后殖民理论与文化批评》一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其中,爱德华·塞义德的“想象的地理及其表述形式:东方化东方”是一篇十分重要的文章。

(2)对以逻辑概念为基础的不同语言表达,我们可以合法地谈论它们之间的同一性;而对栖身于具体语言表达——如语词——中的概念来说,我们是否只能谈论它们的“相似性”乃至“差异性”?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将使我们超越“第三文本”对作为“表层语言”的诸文本的“过度决定论”(over-determinism)——也就是说,不光看到理论语句使不同的自然语言表达形成“对等性”的可能,还会看到具体表达使栖身于其中的理论语句获得差异性的事实。

正是在这一点上,奎因提出的“翻译的不确定性”(indeterminacy of translation)概念显示出了重要的理论价值。1960年,奎因出版了重要著作《语词与对象》,其中第二章提出的“极端翻译”(radical translation)参见E. Quine, “Meaning and Translation”,第一节和第七节,载Word and Object, MIT Press, 1960。Radical translation一词在中文中往往被译为“彻底翻译”或“根本翻译”,这两种译法都容易导致误解,因为下文的论述表明,奎因的意思恰恰是要证明“彻底翻译”的不可能性。这一思想实验包含着对“翻译不确定性”的精彩论述。他认为,确定一个语词的内涵并非轻而易举的活动。在翻译语境下,一个语词如何能在另一语言中找到对应表达——即synonymy(同义名)——是受制于经验观察的复杂性、人类语言使用的不确定性和超经验的理论所具有的整体效果等诸因素影响的。该论文在7节论述中提供了大量经典讨论,以下几点尤其值得关注:

(1)翻译通常被认为是某一语言中的语词或句子在另一语言中寻找同义名或同义语句(word-to-word, sentence-to-sentence translation)的过程。但仅仅谈论两种同源语言之间的翻译,如从作为低地德语的弗里西亚语(Frisian)向英语的翻译,或谈论相近文化传统之间的翻译,如从匈牙利语向英语的翻译,往往使人们产生一种错觉,即不同语言中的语词或语句似乎是一个同一性命题或意义(即本文所说的“第三文本”)的多样性体现。在这里,语句意义的确定、同义名的选择似乎是不成为问题的。奎因认为,为克服这种错觉,最好设计一种理想实验,即考虑从一个从未接触的土著语言向英语的翻译情况。这个理想实验被奎因命名为“极端翻译”。

(2)“极端翻译”还假设了另外一种情形,即我们在未知土著人那里只能观察到一些偶发语句(occasion sentence),而不是静态语句(standing sentence)。要了解这些偶发语句的含义,我们就必须对土著人使用该语句时的各种刺激性条件进行观察,以确定该语句的含义。但假设一个土著人指着一只奔跑的白兔叫出gavagai的声音,我们并不能由其支持性证据(supporting evidence)确定这个词意味的是兔子?兔子身体的一部分?还是指兔子身上的颜色?或者它的运动,等等。由此,“翻译的不确定性”(indeterminacy of translation)问题显现出来。

(3)从这种理想实验出发,奎因讨论了观察语句如何受到某种概念图式的影响问题(第三节)、真值确定之难的问题(第五节)。他特别指出,一些语言中的语词可能很难在另一语言中找到对应物,比如英语中的“中微子”一词就很难为土著语言所翻译。

奎因关于“翻译不确定性”的讨论不仅引出了经验观察在确定语义方面的不确定性问题,而且最终导向了关于语词的“相对本体论”断定。由于该文在语言哲学领域中的颠覆性影响,奎因所假想的那个gavagai成为后来许多语言哲学家的“宠物”。“极端翻译”实验启发了后人的想象。大卫·刘易斯后来就曾以“极端解释”(radical interpretation)为题对此作进一步探讨。

在奎因的上述思想中,我们可以引申出两个基本假定:

其一,“极端翻译”发生在母语(在奎因那里指英语)与一种完全陌生的语言之间。在这里,不存在上帝的“第三只眼”,即它既充分了解母语,还充分了解另外一种语言。因此才有关于gavagai的含义的不确定理解。当然,在现实中,我们尽可以假定存在着某类双语人才,他对两种语言(bilingual)有同等程度的了解。但即使这样,我们还会面临下一个限定。

其二,翻译所处理的不仅是逻辑意义上的“概念同一性”问题,而更主要是语词和语词的关系。正因为这样,奎因的著作被命名为《语词与对象》,而不是“概念与对象”。这里显示出奎因的一个重要贡献:他通过对“同义名”的讨论,将“同一性”问题降低到语词的精确性水平上来考察。“For Quine, the problem of synonymy—equating identity with semantic exactness—extended beyond the laws of Logic. ”语见Contemporary Translation Studies,第15页。

由后一限定,奎因在《意义与翻译》中还设计了一个著名的“翻译手册”(translation manual)的实验:


借以把一种语言译为另一种语言的翻译手册可以以不同方式来编制,它们都与那个所译言语的总体兼容,但这些手册之间却是不兼容的。在它们对一个语言的某一语句的相关翻译中,它们可以在数不清的地方以各种方式对所译语句给出多种句子,这些句子之间存在着确定的、无论是如何松散的等值性。参见World and Object,英文版,第27页。


显然,两个“翻译手册”在可以“等值地”翻译一个原语的同时,它们之间却可能出现“不等值”,这种状况在逻辑概念水平上是难以想象的,但在“语词”水平上却是不难理解的。正是针对这个“翻译手册悖论”,罗伯特·科克概括出所谓关于翻译的“三角关系争论”(the triangle argument):针对某一外语原语句X,译语手册A可以给出翻译语句Y,译语手册B可以给出翻译语句Z。这两者对外语原语句X都相容,但语句Y和Z之间则不同。这成为一个问题。此外,这个问题还可以在三种语言之间出现,即外语(譬如说德语)原语句A被译为第一译语(如英语)B,又被译为第二译语(如汉语)C,后两个译语与原语句都兼容,但后两个语句之间不兼容,或至少仍存在多种翻译的可能性。参见Robert Kirk, Translation Determined, Oxford Press, 1986,第187页。

所谓“三角关系争论”展示的是这样一个领域,解释就是“再命名”(re-naming)。它所要求的是用“同义名”来定义和展开“原名”的含义。但在自然语言中,一个“原名”并非只有一个对应的“同义名”;在“语际翻译”中,一个“原名”更可能会有许多“同义名”的选择可能。而这里所谓“同义”只是在很小的范围内得到界定的,那些充当“同义名”的语词还可能携带着其他内容。翻译者在选择“同义名”时还可能会有其他非语义性考虑,它可以被概括为“修辞学考虑”。因此,语言的“形象因素”(figurative factors)讨论不仅只在纯文学中才有意义,它在任何自然语言的翻译中都是普遍存在的。

奎因的“翻译不确定性”理论可以引出关于不同理论的“术语系统”(terminology)、范式(paradigm)或概念图式(conceptual scheme)是否可以转换,关于语言的真值条件等多种问题的讨论,这是库恩、戴维森和布兰顿等当代思想家讨论的重要话题,本文在此不拟展开。本文只限于从奎因的论述展开讨论。这种怀疑根源于他把“语词”推到了关注中心。“语词”和“语词”虽然可以依据“第三文本”而获得“相似性”,但它们之间依然存在着难以消解的差异性。所以从“语词”来看待翻译,必然会引出关于“翻译的不确定性”乃至“不可翻译性”的讨论,而一旦从“翻译的不确定性”或“不可翻译性”的角度来反观传统哲学关于普遍性概念的诉求,我们就会发现,翻译使哲学成为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