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社会工作、社会治理与中国经验

社会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平等公正的职业精神,在社会服务及社会治理等领域,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进行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工作,在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在发达国家,社会工作已有上百年历史,社会工作者不仅数量庞大,而且在整个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国社会工作由于发展历史的中断,经验还不丰富,但它基于国情和历史形成了自身的特色,是整个中国经验的一部分。而“中国经验”,是一个转型和崛起中的大国所创造的包容的、发展中的、面向世界和未来的走向现代化的经验。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曾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迅速清除各种丑恶现象和社会顽疾,荡涤旧社会的污泥浊水,并通过平抑物价、实行充分就业、保障基本生活物品供给、加强社会治安等管理举措,建立起全国统一的社会生活秩序。但由于诸种因素,特别是由于苏联的影响,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学科和职业,曾长期被取消。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整个社会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城乡关系等领域,先后进行了一系列涉及社会体制的改革,初步形成了既充满活力,又相对有序的社会局面。社会工作在此期间也得到了恢复和迅速发展。

2006年,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要求,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2011年,中央18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要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个性化、多样化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对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从这些对社会工作的要求来看,我国“社会工作”的含义要比一般意义上的“扶贫助弱”宽泛得多,是一个“大社会工作”的概念,实际上涉及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领域的方方面面。

社会工作在当前之所以受到如此的强调和重视,与我国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体制的变化以及当前所面临的挑战分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