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导读〉宗教的最佳面貌

台大哲学系教授傅佩荣

“宗教”作为客观存在的事实,无论就时间的绵延或空间的广袤来看,都是人类现象的首要特征。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人群聚居之处,必有宗教痕迹。然而,宗教不只是外显的迹象,它其实是人类生活的核心本质。要了解一个民族,不能不认识其信仰;正如要明白一个人的真相,不能不知道他相信什么。既然如此,借着探讨世界各大宗教,不是可以全面而深入地发掘人性的奥秘吗?

基于此一理念,史密斯教授在《人的宗教》一书中,依序谈到了印度教、佛教、儒家、道家、伊斯兰教、犹太教、基督教与原初宗教。这八派宗教可以用“源远流长”来形容,因为其中最年轻的也历时将近14个世纪了。在漫长的年代中,宗教所启发的善行固然使人景仰,但是假宗教之名而犯下的错误、不义与罪恶,其数量之多与情节之严重,也同样让人不敢恭维。史密斯教授的写作策略很清楚,就是要展现宗教的最佳面貌。因此,本书内容的重点既不是宗教史,也不是对宗教做全盘或平衡的论述,更不是比较宗教之优劣,而是环绕着宗教所引发的“价值”。这种价值,简而言之,就是促使人性趋于完美的力量。

人性若要趋于完美,就须解除其限制、厘清其定位,并且安顿其过程。说得浅显些,人性原本是不完美的,因为人生苦多于乐,最后又难免于死亡;那么,人性的潜在能力究竟是神还是魔?要如何使个人定位得恰到好处?然后,落实在具体人生中,应该怎么活出意义?本书所强调的“价值”,正是为了答复这一类重大问题所提供的智慧索引。我们可以从三方面进行解读。

首先,宗教提醒人类:生命取向要高。取向是指目标而言,宗教无不涉及超越的力量或境界,其目标在于使人与此超越者建立关系。步骤有二:一是在程度上超越凡俗,譬如舍弃世间的享乐与成就,不受人群恩怨利害所牵绊;二是在种类上超越凡俗,亦即在小我中发现真我,从变化生灭中走向永恒本体。这种高远的目标所产生的效果是立即而明显的,足以使宗教信徒与凡俗价值分道扬镳。典型的例子当然是由宗教的创始者所示范的。佛教看来温和,而释迦牟尼对于当时的印度教而言,无异于“众人皆醉我独醒”,并且醒得十分彻底:不要权威与仪式,排除理论与传统,不谈超自然,解脱则以自力为主。耶稣与凡俗的决裂,更是毫无妥协余地,以致亲自成为牺牲祭品,印证了“道成肉身”的奥迹,开创了规模宏大的基督教。

即使是力图入世淑世的孔子,也与“不义而富且贵”厘清界线,绝不允许有同流合污的嫌疑。本书多次引述一句话:“世界是一座桥,走过去,不要在上面盖房子。”以生动的比喻来描述信仰的超越态度。但是,“桥”应该是连接两岸的,我们身在此岸的人如何确知彼岸存在,并且肯定彼岸是今生一切缺憾的满全?由这个问题必然引致各大宗教如何创立的过程,亦即如何取信于人。

其次,宗教不离修行,因此生命体验要深。印度教的“瑜伽”包括身心的操练与实际的作为,在此提供了完整的参考架构,就是“知的、爱的、业的、修的”这四种瑜伽。顾名思义,这四条路径是指智慧、情感、工作与苦修。只要运用合宜,都可以助人觅得真我,不再迷失于大梵之外。

进而言之,不论采行何种修行法门,“回归自我”都是不可或缺的关键。这正是“退出与复返”的标准历程。以佛陀为例,他在森林中独自苦修六年,悟道后投入世间弘法四十五年;这段期间仍然按时“退出”,就是每年有三个月雨季的休息与冥想;在积极传教时,每日亦有三次退到静处沉思。唯其能够退出,在复返时才有源源不绝的活力与动力。宗教人物的充电是接上超越界或绝对界的,其经验之深刻只能以“神秘经验”来描摹。这种经验的特征之一是忘我或契合。

依此而论,道家的宗教性格并不含糊。当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时,他心中想的是自己体“道”之后的心得,亦即在心斋与坐忘之后的境界。问题在于这种经验不可言传也无法教导,一般信徒只能遵循“退出与复返”的原则,在日常生活中保留一个神圣的领域。推而言之,犹太教徒谨守安息日不工作的训示,基督徒望弥撒或做礼拜的规定,以及穆斯林每日五次朝麦加祷告的仪式等等,无不提醒人收敛心思,回归自我,再上溯生命源头。

第三点,宗教鼓励我们活在世间时,生命能量要强。生命能量是指积极而乐观地行善爱人。宗教徒的爱的最大特色,就是无私而普遍。其中道理很简单。依穆斯林的说法,人应该只向神顺服,一旦做到这一点,就可以摆脱世间一切局限,帝王将相与贩夫走卒并无差异,这样的人才是真正自由的,可以博爱众人。

耶稣主张“要爱你的邻人”,那么“邻人”是谁?不是专指我们熟识的亲戚或朋友,也未必是指我们的同乡或同胞,而是指所有“碰巧出现在我身边,并且需要我帮助的人”。为什么应该爱这样的邻人?原因有二:一是人人皆是神之子女;二是信徒本身充满爱心。我们谈到宗教的社会效应时,最常听见的说法是“劝人为善”。这是宗教的必然结果,但并非宗教的本质。宗教的目标在于上契超越者(神、力量或境界),以求得个体生命之解脱。行善爱人不论成绩如何,只能诉诸机缘。这是基督教中的新教所坚持的“因信称义”原则,足以说明信仰的单纯性。唯其有单纯的源头,才能因应繁杂的事象,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即是此意。

倾听了宗教所引发的价值,知道人生在世应该朝着“生命取向要高,生命体验要深,生命能量要强”这三个目标前进,然后在阅读本书时,将能获得充分的资讯与资源。史密斯教授不谈宗教史,但是对相关的历史事件却叙述得十分生动;他承认自己的论述未达全盘与平衡,但是却称得上丰富与精彩;他无意于比较各大宗教,但是行文中随处引用不同教派的事例与格言来互相印证,使读者自然体会到宗教的“价值”是相通的,宗教的“最佳面貌”是神似的。

我国读者看到儒家与道家的部分,也许会觉得意犹未尽,这是因为“宗教”的严整形式并非孔子与老子所在意,更不是他们立说的目的。史密斯教授谈到儒家时,为“宗教”一词提出最宽泛的定义:“环绕着一群人的终极关怀所编织成的一种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不能脱离传统的祖先崇拜与人际之间的礼仪。重要的不是信什么,而是如何信,以及如何以行动去实践信仰,由此转化自己的生命,成为博爱众人的君子。孔子对祭礼的重视,并不止于“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更及于“虽疏食菜羹,必祭,必齐如也”。这种“每饭必祭”的做法,就是较之于其他宗教的规矩也不遑多让。我的意思是,以宗教角度来理解儒家与道家,在西方是习以为常,在我们自己也不妨重新温习一遍,或许能有新的领悟。

我初次接触史密斯教授的作品是18年前,当时的《人的宗教》正是眼前本书的原版。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这位作者竟是麻省理工学院人文学科的教授。理工科的第一流学生能听这样一位教授的课并且读他的书,实在使人有“相得益彰”之感。现在这本名著译为中文,则是我国读者的福气,值得珍惜。本书内容实为知识分子所必备者,但愿这篇短文能促使更多的人一探究竟,共品智慧传统所广施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