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凯布纳山来的阿卡
-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 (瑞典)塞尔玛·拉格洛芙
- 9619字
- 2018-11-26 11:27:27
傍晚
那只白色大雄鹅跟随大雁,在南部乡村的上空四处旅行。它感到无比骄傲,并且也和地上那些家禽开起玩笑来。虽然它兴致勃勃,但到了下午,也有些疲惫了。它试图深呼吸,并更加快速地挥动翅膀。可即使它竭尽全力,还是落后了好几个身子的距离。
飞在队尾的几只大雁发现家鹅掉队了,便呼唤队伍中间那只领头雁:“凯布纳山来的阿卡!凯布纳山来的阿卡!”
“找我有什么事?”领头雁问道。
“那只白鹅要掉队了,那只白鹅要掉队了。”
“告诉它,飞得快比飞得慢要更简单些!”领头雁呼喊道,并继续向前飞。
雄鹅听从了领头雁的建议,于是尝试着加速飞行。可是它已经精疲力竭,身子朝农田和牧场边界的柳树林栽了下去。
队尾的大雁们又赶忙呼喊:“阿卡,阿卡,凯布纳山来的阿卡!”领头雁不耐烦地反问道:“你们到底想怎么样?”“白鹅要坠下去啦!白鹅要坠下去啦!”领头雁又喊道:“告诉它,飞得快比飞得慢要更简单些!”它继续向前飞,丝毫没有减速。
雄鹅继续听从领头雁的建议。它试图让自己飞得更高,但疲惫得喘不过气来,胸口像快要炸裂似的。
队尾的大雁再次呼喊:“阿卡!阿卡!”
领头雁怒气冲冲地回答:“你们就不能消停一点儿吗?”
“白鹅要掉队了!”
领头雁怒吼道:“告诉它,如果没本事飞行,就老老实实回家待着!”它接着向前飞,丝毫没有减速的念头。
“噢!原来是这么一回事。”雄鹅恍然大悟,大雁们并不打算带它去拉普兰,只是引诱它离开家罢了。
雄鹅非常恼火,它本想向这些流浪者证明,一只家鹅也能办点儿大事,奈何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最让它气愤的是,它竟然遇到了凯布纳山来的阿卡。虽然它只是一只家鹅,但是对于这只名叫阿卡的领头雁,早有耳闻。阿卡的年纪已经超过100岁,它的名声非常响亮,就连全世界最厉害的大雁也愿意跟随它飞行。阿卡和它的雁群比谁都更加瞧不起家鹅。所以,这只雄鹅很想让它们见识见识,自己和这群大雁其实是不分伯仲的。
它放慢了速度,思考着究竟应该转身返回还是继续向前。这时,它背上的那个小家伙开口了:“亲爱的大鹅莫顿,你很清楚你是不可能跟这些大雁飞到拉普兰的,毕竟你还从没上过天呢。不想死的话就赶紧回头吧,如何?”
这个农夫的孩子是雄鹅最讨厌的人了。如果连这个小不点儿都看不起它,它非坚持下去不可。雄鹅说道:“如果你再多一句嘴,我就把你扔到前面的山沟里!”这时,怒火竟然让它浑身充满力量。于是它加速追赶,飞得几乎和其他大雁一样快。
但是它不太可能始终保持这个速度,况且也没必要,因为太阳就快要落山了。傍晚时分,大雁们纷纷向地面飞去,还没等男孩和雄鹅回过神,它们就站立在维姆布湖的湖畔了。
“大概它们今晚打算在这里过夜吧。”男孩心想,接着从鹅背上蹦了下来。
男孩来到狭窄的沙岸上,这个湖面积不小,外观却相当难看。湖上几乎尽是冰盖,黑漆漆的,而且表面坑坑洼洼,很不平整。春天的湖泊通常都是这副模样。
冰盖已经开始消融,浮冰松散地漂在水面上,周围形成一条黑得发亮的水流,如丝带一般。可是,湖面还是足以散发出咄咄逼人的寒气,严冬的威力丝毫不减。
湖的对岸是一片明亮的开阔地,雁群则在一片繁茂的松树林落脚。这片山林似乎有一股神奇的魔力,能把冬天留在自己身边。四周的冰雪都已经融化,地表露了出来。唯独尖尖的松枝下仍残留了一堆堆积雪,它们消融后又冻结,因而像石头一样坚硬。
男孩仿佛置身于荒无人烟的极地。他已经一整日没有吃东西了,又饿又冷,说不出有多难受。但他去哪里才能找到食物呢?在这个料峭的三月,无论地上或树上都还没结出能吃的东西。
到哪里才能找到食物,谁能给他一个住处,谁会为他铺床,谁又来为他抵挡野兽呢?
太阳早已落山,湖面上笼罩着一层寒霜。夜幕从天而降,恐惧悄悄来临,沙沙的响声不时从森林里传来。
男孩早先遨游天际时的喜悦之情,现在已消失殆尽。他心里无比惶恐,只好环顾着他的旅伴们。除了它们,男孩也没有谁可以依靠了。
这时,男孩发现那只雄鹅同样也惴惴不安,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它趴在原地,好似奄奄一息。它的脖子贴着地面,双眼紧闭,呼吸声听起来很微弱。
“亲爱的大雄鹅莫顿,”男孩说道,“去喝一点儿水吧!走两步就到湖边了。”
雄鹅一动不动。
以前,男孩对所有动物都相当粗鲁。但现在,男孩觉得这只雄鹅是他唯一的慰藉,很害怕失去它。
男孩赶紧连推带拽,想把雄鹅带到湖边。可是雄鹅又大又重,男孩费尽全身力气才做到。
雄鹅把脑袋伸进水里。它先是有气无力地躺在泥潭中,但很快就抬起脖子,甩掉眼睛里的水,大口大口地喘气。随后,它得意扬扬地在水草和芦苇之间游了起来。
大雁们早先已经落到湖面上了。它们径直奔向湖水,无论是对那只雄鹅,还是对它背上的那个小人儿,统统视而不见。它们精心地洗刷羽毛,打理身子,此刻正在咀嚼一些半腐烂的水草和浮游植物。
大白鹅很走运地瞥见了一条鲈鱼,于是迅速叼住它,游到岸上,把它摆到男孩面前。“谢谢你把我拖到水里。”它说道。
这是男孩在这漫长的一天里头一次听到那么友善的话。他高兴不已,恨不得张开双臂搂住雄鹅的脖子,但他不敢这样冒失。他对这份厚礼也很是感激。起初他觉得自己是不可能吃下这条生鱼的,但很快他有了尝试的念头。
他摸了摸身上,看看自己的鞘刀是否还在。它确实还挂在裤子后边的纽扣上,尽管它已经变成一根火柴那么小了。不管怎样,那把刀用来刮鱼鳞和清理内脏已经是足够了。不一会儿的工夫,他就把鲈鱼吃个精光。
男孩填饱肚子后,竟然感到了一丝羞愧,因为他从来都不吃生食,今天却破了例。“很明显,我不再是人类了,我彻底变成了一只精灵。”他心想。
男孩在吃东西,雄鹅则安静地站在边上。当男孩吞掉最后一口时,雄鹅低声对他说:“看来我们遇到的是一群自命不凡的大雁,它们瞧不起其他所有家禽。”
“确实,我也发现了。”男孩回答。
“如果我能跟随它们一直飞到拉普兰,让它们见识到一只家鹅的本事,那么对我来说也是挺光荣的!”
“是,是的……”男孩故意拉长了声音,因为他不相信雄鹅能做到,但又不愿向它泼冷水。
“如果我孤身一人上路,恐怕是无法飞到目的地的,”雄鹅接着说,“所以我想问,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飞?也许你还能帮帮我。”男孩一心只想回家,越快越好,这个问题令他措手不及,不知该怎么答复。“我还以为我们是冤家呢,你和我。”他说道。雄鹅似乎早把这些恩怨忘得一干二净,它只记得这个男孩刚才救了它的命。
“我是时候回家和爸爸妈妈团聚了。”男孩回答。
“哦!到了秋天,我会带你回去的,”雄鹅说,“我一定会把你送到你家门口的台阶上,我是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男孩觉得从父母身边消失一段时间或许是一个好主意。对这个提议,他也不是完全没有心动。正当他打算开口答应的时候,他们身后传来了一阵骚动——大雁们整齐划一地飞出湖面,来到岸边甩干背上的水珠。接着它们排成一条长队,迎面朝男孩和雄鹅飞来——领头雁处在队伍的最中心。
雄鹅上下打量着这群大雁,心里很不是滋味。它原本以为大雁的相貌和家鹅要更相似一些,见到它们会产生亲切感。它们的身形比家鹅小,而且没有一只是白色的,全是灰色的,羽毛还夹杂着褐色。大雁的眼睛呈黄色,如火焰一般炯炯有神,令雄鹅不寒而栗。雄鹅一直被教导要缓慢踱步,走路时一摇一摆。但大雁们从来不行走,而是半飞半跑。雄鹅见到大雁们的脚,更是战战兢兢。它们的脚无比巨大,脚掌上伤痕累累,相当粗糙。显然,它们从不在乎脚下踩的是什么,遇到障碍也从不绕道。它们总是打扮得整洁端庄,但只要见到它们的双脚就会明白,它们无非是身居在荒山野岭的流浪者。
雄鹅赶紧对男孩耳语:“你得大大方方地回答它们的问题,但不要告诉它们你是谁!”还没有等它说完,大雁就来到他们面前了。
大雁在他们身前驻足,伸出脖子,频频行点头礼。雄鹅于是也模仿它们行礼。行礼完毕之后,领头雁立即开口:“我想,现在你应该告诉我你们究竟是什么人物了吧。”
“关于我,没有什么值得说的,”雄鹅回答,“我去年春天出生在斯堪诺尔,秋天被卖到了威曼豪格镇的豪尔格尔·尼尔森家里,之后一直住在那里。”
“这么说来,你的出身并不高贵,没什么值得炫耀的,”领头雁说,“你凭什么觉得自己有本事与我们大雁为伍?”
“也许是因为,我想让你们这群大雁见识见识,家鹅也可以干一番大事。”
“如果你真能让我们开开眼界也不错,”领头雁说,“我们已经见过你飞行了,你会不会还有其他本领呢?说不定你还是一个游泳高手呢!”
“不敢当,我并不在行。”雄鹅说道。它隐约感觉到那只领头雁决心要把它打发回去,所以它也不在乎自己怎么回答了。“我只横渡过一个泥灰坑,这是最远的距离了。”
“想必你是一个奔跑健将吧。”领头雁又说道。
“我没见过一只会跑的家鹅,我也从不奔跑。”雄鹅的回答让场面更加尴尬。
雄鹅原本以为无论它怎么说,领头雁都不打算收留它。可领头雁的话让它喜出望外。“你的回答勇气可嘉,有勇气的人往往都是很好的旅伴,即使他起初还不太熟练。你不妨再和我们待上两天,让我们看看你究竟有大多本事,如何?”
“正合我意!”雄鹅兴高采烈地答道。
接着,领头雁撇了撇嘴,问道:“和你一起的小人儿是谁?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家伙。”
“他是我的同伴,”雄鹅说,“天生就是个放鹅的,带上他一起总会有用的。”
“好吧,他大概对家鹅来说是有帮助的吧,”领头雁不以为然,“怎么称呼他?”
“他……他有好多名字呢,”雄鹅犹豫不决,不知道该说出哪个名字,因为它不愿意暴露男孩的姓名。“噢!他叫大拇指。”雄鹅急中生智地说道。
领头雁接着问:“那么,他是精灵族的吗?”
“对了,你们大雁通常什么时候歇息呢?”雄鹅立刻开口,试图避开那个话题:“每到这个时候,我的眼睛就自己闭上了呢。”
不难看出,与雄鹅对话的这只领头雁已经非常年长了。它的羽毛全部呈白灰色,身上没有一丝黑色条纹。比起其他大雁,它的脑袋更大,双腿更粗壮,脚底的伤痕也更加醒目。它羽毛坚硬,肩膀消瘦,脖子细长,这些都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唯独一双眼睛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依然炯炯有神、锐气十足,似乎比其他大雁更加年轻。
它突然面朝雄鹅,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姿态:“告诉你吧,家鹅先生,我就是凯布纳山来的阿卡!飞在我右边、离我最近的大雁,是瓦西亚来的亚克西;在我左边的是诺尔亚来的卡克西!再告诉你,右边第二只大雁是萨尔耶克恰古来的科尔美,左边第二只是斯瓦巴瓦拉来的奈利亚。在它们身后的分别是乌维克山来的维茜和斯恩格离来的库茜。记住了,它们和飞在队尾的六只大雁——左边三只,右边三只——是最名贵、最纯正的高山大雁!千万别把我们和那些旱鸭子混为一谈!不向我们坦白自己来历的人,休想与我们为伍!”
当阿卡趾高气扬地发表这番言论之后,男孩突然向前迈出一步。他心里很不痛快,因为雄鹅谈起自己时干脆爽快,说到他时却吞吞吐吐。“我才不介意告诉你们我的身份呢!”他说道,“我的名字是尼尔斯·豪格尔森,是一个农夫的儿子!今天之前,我还是一个人;但今天早上……”男孩没能继续说下去,一说到他是人类,领头雁就立刻警觉地后退了三步,其他大雁也纷纷退避。它们全体都伸长脖子,横眉瞪眼地面向男孩,嘴里发出咝咝的喊声。
“刚才在湖边,从见到你的那一刻起,我就怀疑你了,”阿卡说,“请你马上从我眼前消失。我们决不允许有人类混进队伍!”
“万万不可呀,”雄鹅赶忙出面解释,“他个子那么小,你们还会害怕吗!明天他肯定会回家的。你们一定要让他留下来过夜。天色已晚,你们忍心把这样一个弱小可怜的生物遗弃在荒郊野岭吗——更何况这里到处是黄鼠狼和狐狸。”
大雁们靠近了一些。但它们还是无法克服自己内心的恐惧。“我们领教过人类的厉害,不管是大个子还是小个子,我们都很害怕,”领头雁接着说,“不过,如果你答应我一个条件,而且发誓那个小人儿不会伤害我们,我们就同意他留下来过夜。但是,我们的宿营地恐怕对你们两个都不太适合,因为我们打算在浮冰上休息。”
它本以为雄鹅得知这个消息后会打退堂鼓,可雄鹅却坚定不移。“它还真机智,懂得如何选一个安全的落脚点。”他自言自语道。
“我的条件是,明天他独自一人离开。”
“如果是这样,我也不跟你们走了,”雄鹅坚持道,“我发过誓,我是决不会丢下他的。”
“你爱去哪儿就去哪儿吧,随便你!”
说完,领头雁挥起翅膀飞到浮冰上。其他大雁也一只接一只地飞过去。
得知自己的拉普兰之行可能戛然而止,男孩很不开心。在这个天寒地冻的野外过夜更是让他胆战心惊。“真是糟糕透了,”他说,“我会被冻死的!”
相反,雄鹅却兴致盎然。“不会有危险的,”它安慰道,“快点儿,我们得找一些干草来,越多越好,只有你能搬得动。”
男孩抱了满满一大捧干草,雄鹅叼住他的衣领,将他带到冰面上。此时,大雁们早已把鸟喙藏在翅膀下,呼呼大睡起来。
雄鹅嘱咐道:“快,把干草铺在冰面上,至少我们可以在上边睡觉,不至于受冻。你来帮我,我也来帮你。”
男孩按照吩咐去做。接着,雄鹅再次把他叼起来,藏在羽翼之下。“这样你应该可以暖和地睡上一觉了。”雄鹅用翅膀盖住他。
男孩藏在雄鹅的羽翼里,没法开口回答,但他感到十分温暖和舒适。他已经精疲力竭,一眨眼的工夫就进入了梦乡。
黑夜
浮冰总是那么凶险难测,让人无法放心。半夜,维姆布湖上那块松动的浮冰在湖面四处漂动,直到它的一个角撞上了湖岸。一只夜里出来觅食的狐狸正巧看到了此景。狐狸名叫斯米尔,住在湖东的厄维德修道院公园里。早先,斯米尔就见到了这群大雁,但它并不指望自己能抓住一只。而现在,它可以直接从岸边走上冰面。
斯米尔悄悄靠近大雁,不料却脚底打滑。雁群被惊醒了,它们拍动翅膀,想要立即起飞。可是,斯米尔身手更加迅猛,它如出膛的子弹一般扑向一只大雁,抓住对方的翅膀,然后撒腿向岸边跑去。
不过,这个夜晚,冰面上不只有一群大雁。它们当中还有一个人类——尽管他个子很小。雄鹅张开翅膀时,男孩也惊醒了,他被摔到冰面上,睡眼惺忪地坐在原地。他满脸疑惑,对这阵突然的骚乱一无所知,直到看见一只长腿的“小狗”在浮冰上奔跑,嘴里还叼着一只大雁。
男孩二话不说就追了过去,试图把大雁救回来。雄鹅朝他呐喊:“当心,大拇指!当心!”但他认为这样一只“小狗”没什么可怕的,便继续追赶。
男孩的木鞋踏在冰面上,传来清脆的声响。被斯米尔叼住的那只大雁听到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小家伙真能从狐狸的嘴里把我救出来吗?”它疑惑着。尽管它身处水深火热之中,但还是从嗓子里发出呱呱的叫声,听起来似乎在咯咯大笑。
“他大概没两下子就会掉进冰窟窿里了吧。”它感到很绝望。
不过,虽然天色已暗,男孩依然把所有冰窟窿都看得一清二楚,然后鼓足勇气跃过去。这是因为他现在拥有了小精灵的好眼力,黑暗中也能看见东西,甚至和大白天看得一样清楚。
斯米尔从湖岸和浮冰的交界处跳上陆地,正当它全力冲上土坡的时候,男孩朝它喊道:“放开那只大雁!你这个狡猾的家伙!”斯米尔不知道谁在喊它,它顾不上回头,而是加快了逃跑的脚步。
狐狸径直奔向树林,男孩在它身后穷追不舍,丝毫没顾及自己的安危。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大雁们今晚那趾高气扬的态度,并决心让它们瞧瞧人类为什么比这些动物更厉害。
他一遍又一遍朝那只“小狗”叫喊,命令它放下猎物。“你算哪门子狗,竟然偷一只大雁,到底害不害臊?立刻把大雁放了!否则你就等着挨打吧。我再命令你一次,放了大雁,否则我就向你的主人告状去了!”
当狐狸斯米尔听到有人误以为它是一只狗的时候,它几乎笑得合不拢嘴,叼着的猎物都差点儿掉下来了。斯米尔是臭名昭著的大盗,它不满足于在田地里偷几只老鼠和鸽子,而是时常去农场里偷家禽。整片地区,没有谁听到它的大名而不闻风丧胆的,像这样愚蠢的话它这辈子都没听过。
男孩迅速追赶,两旁茂密的山毛榉林仿佛在向他的后侧飞驰。终于,他赶上了斯米尔,一把抓住他的尾巴。“快把大雁放下来!”他大喊道。但即使他使出浑身力气,还是没能让斯米尔停下脚步。狐狸拖着他往前跑,身后的枯叶纷纷扬起。
这时,斯米尔意识到身后的“追兵”对它来说毫无威胁。它突然停下来,把大雁放在地上,用前脚踩住它以防它飞走。它本打算咬断大雁的脖子,但实在忍不住要戏弄一下眼前这个小家伙。“快去向我的主人告状吧,我马上就要咬死这只大雁啦!”它得意地说。
男孩很惊讶地发现,那只他不停追赶的“小狗”竟然长着尖尖的鼻子,发出沙哑而粗野的吼声。因为狐狸明目张胆地嘲笑他,他非常生气,完全顾不上害怕了。他加把劲儿抓紧狐狸的尾巴,用脚抵住一棵山榉毛树的树根,正当狐狸准备朝那只大雁的喉咙咬下去时,他用尽全力向后拉拽。连斯米尔也没想到,它竟然被拽得后退了几步,而那只到手的大雁也趁机逃脱了。大雁跌跌撞撞,艰难地扇了扇翅膀,但因为一只翅膀受了重伤,几乎用不上了。而且森林里黑漆漆的,它什么也看不清,像瞎子一样无助。它没办法帮助男孩,只好摸索着穿越丛林,返回湖边。
斯米尔向男孩冲去。“我吃不到它,但绝不会错过你!”它吼叫道,从它的语气就可以知道它现在有多么愤怒。
“你休想!”男孩回应道,他刚刚救下那只大雁,此刻正斗志昂扬。当狐狸冲过来时,他牢牢抓住狐狸的尾巴,将它甩到另一侧。
山毛榉林正在上演一出舞蹈表演!干枯的落叶被卷得漫天飞扬,然后缓缓飘落。斯米尔转了一圈又一圈,尾巴也被甩来甩去。男孩毫不松手,而狐狸根本就抓不到他。
男孩初尝胜利的滋味,他欣喜若狂,咧嘴嘲笑那只狐狸。但斯米尔毕竟是一只老奸巨猾的狐狸,男孩担心他自己迟早被它抓住。
忽然,男孩发现了一棵小山毛榉树,它如竹竿一般又细又长,仿佛要冲出茂密的林子,呼吸上方的新鲜空气。
他快如闪电一般松开狐狸的尾巴,纵身爬到那棵树上。斯米尔正在气头上,光顾着追赶自己的尾巴,原地转了好一阵子。
“别白费力气跳舞啦!”男孩喊道。
斯米尔不甘心被这样一个小不点儿羞辱。于是它趴在这棵树下,眼睛紧紧盯住男孩,准备伺机行动。
男孩的日子也不好过,他攀上了一棵摇摇欲坠的树,这棵小树还没有长到顶,所以他够不着旁边那些高大结实的树枝,但他更不敢再回到树下。他快要冻僵了,双手哆哆嗦嗦,几乎抓不住树枝。他无比困倦却不敢睡着,生怕一不小心就栽到地上。
以这样的方式在林子里度过一个夜晚,真叫人郁闷!他以前从没经历过名副其实的“黑夜”。好像整个世界都死气沉沉,没有一丝生机。
天色开始微微发亮,虽然拂晓时分的寒意更甚于夜晚,男孩依然感到欣慰,因为一切都恢复了原貌。
终于,太阳升起来了。日出并不是黄灿灿的,而是红彤彤的。太阳像被气得满脸通红,男孩好奇为什么它会如此生气。大概是因为太阳下山之后,黑夜将大地变得那么寒冷而幽暗。
太阳洒下了万丈光芒,想要看清黑夜究竟干了哪些坏事。万物渐渐红起了脸,像是因为做了错事而感到羞愧。天边的云朵,如丝绸般光滑的山毛榉树,纵横交错的树梢,覆盖大地的白霜,一切无不染成了红色。太阳的光芒愈发耀眼,将黑夜的恐惧一扫而空,四周又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一只红颈的黑色啄木鸟不停地啄着树干。一只松鼠怀抱着坚果钻出小窝,坐在树枝上没完没了地剥壳。一只八哥叼着虫子飞来飞去,一只燕雀在树梢上唱起歌儿。
男孩明白了,太阳是在向所有小生灵说:“快醒来吧!从巢穴里出来吧!有我在,你们什么都不必害怕。”
从湖边传来了大雁的呼喊,它们蓄势待发,准备起飞。所有十四只大雁齐刷刷地飞过森林。男孩扯着嗓子呼喊它们,可是它们飞得太高,声音根本传不进它们的耳朵。它们大概以为男孩早已成了狐狸的盘中餐,没必要浪费精力去寻找他。
男孩伤心得快要落下眼泪。此时,太阳高高挂在天空,金色的光芒洒向大地,仿佛给男孩带来了勇气,告诉他:“别哭,尼尔斯·豪格尔森,有我在,你什么都不必害怕。”
大雁的把戏
大雁正在享用早餐。在这段时间里,森林如往常一样宁静。清晨过后的上午时分,一只大雁孤零零地进入丛林,在茂密的树枝底下低空飞行。它飞得很慢,在树枝和树干之间来回摸索,似乎是迷失了方向。这时,斯米尔发现了它。它立刻蹲守在山毛榉树下,狡猾地向那只大雁靠近。大雁并没避开狐狸,反而向它靠近。斯米尔猛然向它扑过去,可惜扑了个空。大雁也若无其事地向湖边飞去。
不久后,另一只大雁也飞进丛林。它遵循了前一只大雁的飞行路线,同样飞得又低又慢,也同样靠近狐狸。狐狸又高高跃起朝它扑去,耳朵甚至碰到了大雁的脚掌。可大雁依然安然无恙,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
过了一会儿,又来了一只大雁。它也飞得又低又慢,似乎是被困在这片树林里,找不到出路。斯米尔又一次发起了攻击!它只差一根头发的距离就能捉住大雁了,可是大雁又逃过一劫。
第三只飞去不久,第四只又来了。它飞得很慢很慢,斯米尔心想这次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手。可是现在,斯米尔担心自己又失败了,所以决定不去抓它,而是放它飞走。它和其他大雁飞行的路线一模一样。正当要飞过斯米尔的头顶时,它刻意降低了高度。狐狸经不住诱惑,又高高跃起,爪子几乎碰到了它。但它迅速闪到一旁,避开了危险。
还没等斯米尔喘过气来,三只大雁排成一行优哉游哉地飞进树林。斯米尔蹦得很高,企图一下子全部抓住,结果又是徒劳无获。
接着又飞来了五只大雁。它们飞得比之前的大雁要快一些。它们似乎也想引诱一下狐狸,可是狐狸这次抵挡住诱惑,没有轻易上当。过了好长一段时间,飞来了一只落单的大雁,这是第十三只。它看起来年纪很大,全身泛着灰白色,没有一处深色印记。它的一只翅膀似乎不太好使,飞得摇摇晃晃,歪歪扭扭,几乎要坠到地面。这回,斯米尔不但跳得很高,还又跑又跳一路追到湖边,可还是白费力气。
第十四只大雁飞来了。它全身呈雪白色,相当优美。当它挥动巨大的翅膀,黑漆漆的森林里仿佛出现一道亮光。斯米尔见到它,使出浑身解数向它扑去,跳得足足有半棵树那么高。然而,这只白色大雁还是毫发无伤地飞走了。
森林里一片静悄悄,似乎所有大雁都已经飞走。
斯米尔猛然想起它的猎物,它抬头向树上看。如它所料,男孩已经不见了踪影。
不过斯米尔也顾不上它了,因为这时第一只大雁又从湖边飞了回来。它飞在树梢下,又低又慢。尽管今天很不走运,斯米尔见到它飞回来还是很高兴。它从背后冲过去,纵身一跳。但由于太过仓促,斯米尔没能算准步子,结果又扑空了。接着,又飞来一只,第三只、第四只、第五只,轮了一圈,最后收尾的还是那只灰白色的老雁和雪白色的大个子,它们飞得又低又慢,快飞到斯米尔附近时都下沉着身子,像是故意让它得逞似的。斯米尔不停追赶着它们,上蹿下跳,可依旧是一无所获。
今天是斯米尔有生以来最倒霉的一天了。大雁接二连三从它头顶掠过,来来回回。这些大雁在德国的田野和麦地养得圆滚滚的,看起来美极了,在林子里穿梭了一整天,距离它只有咫尺之遥,可它就是抓不住一只来填饱那饥肠辘辘的肚子。
冬天还没有完全过去。斯米尔仍记得那些凄凉的日日夜夜,它在外游荡,林子里连一只野兔也见不着,田鼠们纷纷躲在冻土之下,鸡也被关在笼子里。但是,整个冬天的饥饿都不及今天一次次失败更加令它难受。
斯米尔不再是一只年轻的狐狸了。它好几次受过猎狗的追赶,也曾听到子弹从它耳边呼啸飞过。它曾经无路可走,只好躲在洞穴里,甚至有猎狗钻进它的洞穴,差点儿抓到它。即使它以前被追赶得狼狈不堪,但也不及今天那样令它煎熬,因为它居然一只大雁也逮不着。
清晨,在这场游戏之初,大雁们见到斯米尔魁梧强壮的模样,无不为之惊讶。斯米尔很注重外在,它披着亮红色的皮毛,胸口呈白色,鼻子黑乎乎的,长着一条如羽毛一般蓬松的尾巴。可到了这天夜晚,斯米尔的皮毛已经凌乱不堪,它大汗淋漓,双眼无神,舌头拖在嘴巴外边。张大嘴巴,口吐白沫。
下午时分,斯米尔已是精疲力竭,神志也开始恍惚起来,满眼尽是飞来飞去的大雁。就连阳光照在地上的斑影它也要扑上去。一只过早破茧而出的无辜飞蝶也被它追来追去。
然而大雁们的把戏没有停止,它们折磨了斯米尔整整一天。这只狐狸时而萎靡不振,时而大发雷霆,时而又魂不守舍,但大雁们一点儿也不可怜它。它们明明知道狐狸此时已经眼花缭乱,只是在到处追赶影子,但它们毫不怠慢,继续飞来飞去。直到斯米尔气喘吁吁地瘫倒在一堆枯叶上,它们才停止了这场游戏。
“狐狸,你现在明白了吧,谁敢招惹凯布纳山来的阿卡,谁就会落得今天这个下场!”大雁们朝狐狸的耳朵呼喊了好一阵子,之后才放过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