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爱不是住在双唇之间,而是住在……

她一身黑衣,黑色的头发挽了起来。她的眼角飘起一丝不屑,她上下打量着他,起身跳上了楼梯。

“苟富贵,勿相忘!"

临走时,福庭扶他上马,对他说了这句话。

子扬闭上了双眼,任凭她发落。

不知为什么,当子扬看到她的一瞬间,他就想到了一个词,“极致”。

他们是一样的人。

他们一样会为朋友两肋插刀,为情义扑汤蹈火。

认定了什么,就是什么,从来不会被情绪所左右。

无可救药的愿意为对方付出,甘愿倾其所有。

对方想什么,一个眼神就能达成共识。

大概这就是极致的喜欢。

极致的喜欢更像是一个自己与另一个自己的隔世重逢。

她的眼角掠起一丝冷漠,眼睛里寒光四起,像是无数支冷剑嗖嗖的射过来,一层一层的剥着他的衣服,抽着他的皮襄,像要看清他到底是何等神圣。

“说吧,你是谁?潜入我家什么目的?你的同伙是谁?”她挑了挑眉毛,手里的剑直插云霄。

她的眼睛里冷冷的光,如同三九冰雪,从头浇到脚。

他不禁打了个寒颤,冰凉冰凉的,一直凉着心里,好像永远不能够获得一丝温暖。

她猛的摇出一瓢水,从他的头上猛浇下去。

衣服湿透了,心也湿透了。

“你还是不肯说出你的同伙是谁?是吧?”

面前这个人,就像一条狗!狗咬人是他的天性和使命。

有的人却是一条舔狗,舔狗,舔狗,舔到最后是一无所有。

同伙?他沉默了。

出发前的晚上,他和福庭都喝了酒。

酒过三巡,他有些不胜酒力。

“你为什么要杀她?”

“锱铢必较,睚眦必报。我在老家的暗哨已经派人回来了,这女人已经红杏出墙,经常在大街上丢人现眼,出没于歌院之中。丟尽了我的脸面。”

他猛的喝了一口酒,涨红了脸:

“我是谁?追我的女人如过江之鲫,她倒好,不知天高地厚,吃里扒外,不顾一切,与我为敌,还和别的人好上了……”

如今,他们家已经是。再见。

木杨也涨红了脸:“你做什么都爱独断专行,不计对错,只认关系。为什么对于这个女人,你却快刀斩乱麻,绝不拖泥带水?”

福庭又饮了一杯,豪放的一笑,眼神迷离,像金子一样发着光:

“你知道什么呀?男人就应该有一颗攀顶的心,乘风破浪,不畏困难。要发展,所有的人必须跟上脚步。”

他并没有回答他提出的问题,却答非所问。

酒,琥珀色,一入口,让人神采飞扬。

有的人说起来,慷慨激昂,意气风发,做起来,千难万险。

“用人的时候脸朝前,不用的时候脸朝后。不食人间烟火,一手遮天。给人出路才是硬道理。”

“你不做官,不晓得官场的历害。在官场,谁都得小心翼翼的伺候,小心驶得万年船。”

才做了几天官,就已经麻木不仁,不知天高地厚。

“阳光之下,总要努力挑跃,拼尽全力,把微尘舞出光芒,未来才会有无限可能。”

“是的,兄弟,在官场,没有不计后果的得失与喜欢。自吹自擂,才有大将风范”

“官场让你变得麻木不仁了!你还是玉树临风美少年,就目前的情况,至少可以少奋斗二十年。”

“我希望我的一生活得波澜壮阔,荡气回肠。所以该舍弃的还是必须舍弃。就算是国色天香,人见人爱又怎样?”

那是一条通往顶点的路,平坦而又铺满鲜花,多少人奋斗了二十年也达不到顶点的梦。

而他可以不费吹毫之力!

所以爱时轰轰烈烈,不爱时斩钉截铁。

也许是酒精的作用,他的视线模糊……。

那是最后一晚,她俯下身子,替他系好皮靴的绑带。

临了,攀着他的肩,凝望着他。目不转睛。

她的眼里有光,满满都是爱意。

她的眼睛灿若星晨,像有无数片桃花在悄悄的绽放。满眼都是他的倒影。

长长的睫毛飞扬,说话间,两眼顾盼生辉。

一袖素衣烟雨中,几分酒脱舞蹁跹,此情千万重,重于泰山顶。

他以为,她会为他醉倒为他醒,至今犹恨轻离别。

他以为,她会为他梨花带雨泪痕在。

他以为,她会为他的离去肝肠寸断,她会说:“不问贵贱,不顾浮华,三千华发,一生牵挂。”

“若你凯旋归来,我定会为你长袖翩翩,舞尽锦瑟年华。”

“风华是一指流砂,风华褪尽,我依然在天涯的另一端,静静的守望你。”

“盈盈一水间,默默不相忘。舍了年少韶华,薄了指尖芳华。”

她把他往人群中一推,挥了挥手,然后蓦地背过声,笑声琅琅: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你放心的去吧!家里一切有我!”

她的眼里有光,满满都是爱意。

福庭喝完最后一杯,涨红了脸,把酒瓶摔得粉碎。

把酒言欢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没有理由的理由。

时间是一条无尽的长河,看似往复循环,却一去不回头。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