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说文解字》第一

中国文字相传是黄帝的史官叫仓颉的造的。这仓颉据说有四只眼睛,他看见了地上的兽蹄儿、鸟爪儿印着的痕迹,灵感涌上心头,便造起文字来。文字的作用太伟大了,太奇妙了,造字真是一件神圣的工作。但是文字可以增进人的能力,也可以增进人的巧诈。仓颉泄漏了天机,却将人教坏了。所以他造字的时候,“天雨粟,鬼夜哭”。人有了文字,会变机灵了,会争着去做那容易赚钱的商人,辛辛苦苦去种地的便少了。天怕人不够吃,所以降下米来让他们存着救急。鬼也怕这些机灵人用文字来制他们,所以夜里嚎哭;文字原是有巫术的作用的。但仓颉造字的传说,战国末期才有,那时人并不都相信,如《易·系辞》里就只文字是“后世圣人”造出来的。这“后世圣人”不止一人,是许多人。我们知道,文字不断在演变着,说是一人独创,是不可能的。《系辞》的话自然合理得多。

“仓颉造字说”也不是凭空起来的。秦以前是文字发生与演化的时代,字体因世、因国而不同,官书虽是系统相承,民间书却极为庞杂。到了战国末期,政治方面,学术方面,都感到统一的需要了,鼓吹的也有人了;文字统一的需要,自然也在一般意识之中。这时候抬出一个造字的圣人,实在是统一文字预备工夫,好教人知道“一个”圣人造的字当然是该一致的。《荀子。解蔽篇》说:“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一也。”“一”是“专一”的意思,这儿只说仓颉是个整理文字的专家,并不曾说他是造字的人;可见得那时“仓颉造字说”还没有凝成定型。但是,仓颉究竟是什么呢?照近人的解释,“仓颉”的字音近于“商契”,造字的也许指的是商契。商契是商民族的祖宗。“契”有“刀刻”的义;古代用刀笔刻字,文字有“书契”的名称。可能因为这点联系,商契便传为造字的圣人。事实上商契也许和造字全然无涉,但是这个传说却暗示着文字起于夏、商之间。这个暗示也许是值得相信的。至于仓颉是黄帝的史官,始见于《说文序》。“仓颉造字说”大概凝定于汉初,那时还没有定出他是那一代的人;《说文序》所称,显然是后来加添的枝叶了。

识字是教育的初步。《周礼·保氏》说贵族子弟八岁入小学,先生教给他们识字。秦以前字体非常庞杂,贵族子弟所学的,大约只是官书罢了。秦始皇统一了天下,他也统一了文字;小篆成了国书,别体渐归淘汰,识字便简易多了。这时候贵族阶级已经没有了,所以渐渐注重一般的识字教育。到了汉代,考试史、尚书史(书记秘书)等官儿,都只凭识字的程度;识字教育更注重了。识字需要字书。相传最古的字书是《史籀篇》,是周宣王的太史籀作的。这部书已经佚去,但许慎《说文解字》里收了好些“籀文”,又称为“大篆”,字体和小篆差不多,和始皇以前三百年的碑碣器物上的秦篆简直一样。所以现在相信这只是始皇以前秦国的字书。“史籀”是“书记必读”的意思,只是书名。不是人名。

始皇为了统一文字,教李斯作了《仓颉篇》七章,赵高作了《爰历篇》六章,胡母敬作了《博学篇》七章。所选的字,大部分还是《史籀篇》里的,但字体以当地通用的小篆为准,便与“籀文”略有不同。这些是当时官定的标准字书。有了标准字书,文字统一就容易进行了。汉初,教书先生将这三篇合为一书,单称《仓颉篇》。秦代三种字书都不传了,汉代这个《仓颉篇》现在残存着一部分。西汉时期还有些人了作些字书,所选的字大致和这个《仓颉篇》差不多。其中只有史游的《急就篇》还存留着。《仓颉》残篇四字一句,两句一韵。《急就篇》不分章而分部,前半三字一句,后半七字一句,两句一韵;所收的都是名姓、器物、官名等日常用字,没有说解。这些书和后世“日用杂字”相似,按事类收字——所谓分章或分部,都据事类而言。这些一面供教授学童用,一面供民众检阅用,所收约三千三百字,是通俗的字书。

东汉和帝时,有个许慎,作了一部《说文解字》。这是一部划时代的字书。经典和别的字书里的字,他都搜罗在他的书里,所以有九千字。而且小篆之外,兼收籀文“古文”:“古文”是鲁恭王所得孔子宅“壁中书”及张仓所献《春秋左氏传》的字体,大概是晚周民间的别体字。许氏又分析偏旁,定出部首,将九千字分属五百四十部首。书中每字都有说解,用晚周人作的《尔雅》,扬雄的《方言》,以及经典的注文的体例。这部书意在帮助人通读古书,并非只供通俗之用,和秦代及西汉的字书是大不相同的。它保存了小篆和一些晚周文字,让后人可以溯源沿流;现在我们要认识商、周文字,探寻汉以来字体演变的轨迹,都得凭这部书。而且不但研究字形得靠它,研究字音、字义也得靠它。研究文字的形、音、义的,以前叫“小学”,现在叫文字学。从前学问限于经典,所以说研究学问必须从小学入手;现在学问的范围是广了,但要研究古典、古史、古文化,也还得从文字学入手。《说文解字》是文字学的古典,又是一切古典的工具或门径。

《说文序》提起出土的古器物,说是书里也搜罗了古器物铭的文字,便是“古文”的一部分,但是汉代出土的古器物很少;而拓墨的法子到南北朝才有,当时也不会有拓本,那些铭文,许慎能见到的怕是更少。所以他的书里还只有秦篆和一些晚周民间书,再古的可以说是没有。到了宋代,古器物出土的多了,拓本也流行了,那时有了好些金、图录考释的书。“金”是铜器,铜器的铭文称为金文。铜器里钟鼎最是重器,所以也称为钟鼎文。这些铭文都是记事的。而宋以来发现的铜器大都是周代所作,所以金文多是两周的文字。清代古器物出土的更多,而光绪二十五年(西元一八九九)河南安阳发现了商代的甲骨,尤其是划时代的。甲是龟的腹甲,骨是牛胛骨。商人钻灼甲骨,以卜吉凶,卜完了就在上面刻字纪录。这称为甲骨文,又称为卜辞,是盘庚(约西元前一三〇〇)以后的商代文字。这大概是最古的文字了。甲骨文,金文,以及《说文》里所谓“古文”,还有籀文,现在统统算作古文字,这些大部分是文字统一以前的官书。甲骨文是“契”的,金文是“铸”的。铸是先在模子上刻字,再倒铜。古代书写文字的方法,除“契”和“铸”外,还有“书”和“印”,因用的材料而异。“书”用笔,竹、木简以及帛和纸上用“书”。“印”是在模子上刻字,印在陶器或封泥上。古代用竹、木简最多,战国才有帛,纸是汉代才有的。笔出现于商代,却只用竹木削成。竹木简、帛、纸,都容易坏,汉以前的,已经荡然无存了。

造字和用字有六个条例,称为“六书”。“六书”这个总名初见于《周礼》,但六书的各个的名字到汉人的书里才见。一是“象形”,象形的大概,如“日”、“月”等字。二是“指事”,用抽象的符号,指示那无形的事类,如“二”(上)“_-”(下)两个字,短画和长画都是抽象的符号,各代表着一个物类。“二”是指示甲物在乙物之上,“_-”指示甲物在乙物之下。这“上”和“下”两种关系便是无形的事类。又如“刃”字,在“刀”形上加一点。指示刃之所在,也是的。三是“会意”。会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为一个字,这一个字的意义是那几个字的意义积成的,“止”“戈”为“武”,“人”“言”为“信”等。四是“形声”,也是两个字合成一个字,但一个字是形,一个字是声;形是意符,声是音标。如“江”、“河”两字,“氵”(水)是形,“工”“可”是声。但声也有兼义的。如“浅”、“钱”、“贱”三字,“水”、“金”、“贝”是形,同以“戋”为声,但水小为“浅”,金小为“钱”,贝小为“贱”,三字共有的这个“小”的意义,正是从“戋”字来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都是造字的条例,形声最便,用处最大,所以我们的形声字最多。五是“转注”,就是互训。两个字或两个以上的字,意义全部相同或一部相同,可以互相解释的,便是转注字,也可以叫作同义字。如“考”“老”等字,又如“初”、“哉”、“首”、“基”等字;前者同形同部,后者不同形不同部,却都可以“转注”。同义字的孳生,大概是各地方言不同和古今语言演变的缘故。六是“假借”,语言里有许多有音无形的字,借了别的同音的字,当作那个意义用。如代名词,“予”“彼”等,形况字“犹豫”、“孟浪”、“关关”、“突如”等,虚助字“於”、“以”、“与”、“而”、“则”、“然”、“也”、“乎”、“哉”等,都是假借字。又如“令”,本义是“发号”,借为县令的“令”:“长”本义是“久远”,借为县长的“长”。“县令”、“县长”是“令”、“长”的引伸义。假借本因有音无字,但以后本来有字的也借用别的字。

所以我们现在所用的字,本义的少,引伸义的多,一字数义,便是这样来的。这可见假借的用处也很广大。但一字借成数义,颇不容易分别。晋以来通行了四声,这才将同一字分读几个音,让意义分得开些。如“久远”的“长”平声,“县长”的“长”读上声之类。这样,一个字便变成几个字了。转注、假借都是用字的条例。

象形字本于图画。初民常以画记名,以画记事,这便是象形的源头。但文字本于语言,语言发于声音,以某声命物,某声便是那物的名字,这是“名”:“名”该只指声音而言。画出那物形的大概,是象形字。“文字”与“字”都是通称;分析的说,象形的字该叫做“文”、“文”是“错画”的意思。“文”本于“名”,如先有“日”名,才会有“日”这个“文”,“名”就是“文”的声音。但物类无穷,不能一一造“文”,便只得用假借字。假借字以声为主,也可以叫做“名”。一字借为数字,后世用四声分别,古代却用偏旁分别,这便是形声字。如“其”本象箕形,是“文”,它的名“(收的左半)和一”。而日期的“期”,旗帜的“旗”,麒麟的“麒”等,在语言中与“其”同声,却无专字,便都借用“其”字。后来才加“月”为“期”,加鹿“麒”,一个字变成了几个字。严格的说,形声字才该叫做“字”,“字是”是“孳乳而渐多”的意思。象形有抽象作用,如一画可以代表任何一物,“二”(上)、“-”(下)、“一”“二”“三”其实都可以说是象形。象形又指示作用,如“刀”字加一点,表明刃在那里。这样,旧时所谓指事字其实都可以归入象形字。象形还有会合作用,会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子,表示一个意义;那么,旧时所谓会意字其实也可以归入象形字。但会合成功的不是“文”,也该是“字”。象形字、假借字、形声字,是文字发展的逻辑的程序,但甲骨文里三种字都已经有了。这里所说的程序,是近人新说和“六书说”颇有出入。六书说原有些不完备、不清楚的地方,新说加以补充修正,似乎更可信些。

秦以后只是书体演变的时代。演变的主因是应用,演变的方向是简易。始皇用小篆统一了文字,不久便又有了“隶书”。当时公事忙,文书多,书记虽遵用小篆,有些下行文书,却不免写得草率些。日子长了,这样写的人多了,便自然而然成了一体,称为“隶书”,因为是给徒隶等下级办公人看的。这种字体究竟和小篆差不多。到了汉末,才渐渐变了,椭圆的变为扁方的,“敛笔”变为“挑笔”。这是所谓汉隶,是隶书的标准。晋、唐之间,又称为“八分书”。汉初还有草书,从隶书变化,更为简便。这从清末以来新疆和敦煌发的汉、晋间的木简里最能见出。这种草书、各字分开,还带着挑笔,称为“章草”。魏、晋之际,又嫌挑笔费事,改为敛笔,字字连书,以一行或一节为单位。这称为“今草”。隶书方整,去了挑笔,又变为“正书”。这起于魏代。晋、唐之间,却称为“隶书”,而称汉隶为“八分书”。晋代也称为“楷书”。宋代又改称为“真书”。正书本也是扁方的,到陈、隋的时候,渐渐变方了。到了唐代,又渐渐变长了。这是为了好看。正书简化,便成“行书”,起于晋代。大概正书不免于拘,草书不免于放,行书介乎两者之间,最为适用。但现在还通用着正书,而辅以行、草。一方面却提倡民间的“简笔字”,将正书、行书再行简化;这也还是求应用便利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