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 漫长的告别
- (美)雷蒙德·钱德勒
- 4982字
- 2018-10-19 10:13:10
早晚班的狱警是个金发大块头,有着肉乎乎的肩膀和友善的笑容。他人到中年,怜悯和愤怒早就被岁月甩得不见踪影。他只想轻轻松松地上八小时班,他的世界里似乎没什么烦心事。他打开我的牢房门锁。
“有人找。地检署。没睡吧?”
“对我来说还有点早。几点了?”
“十点十四。”他站在门口,扫视牢房。一条毛毯铺在下层铺位上,另一条毛毯叠成枕头。垃圾桶里有几张用过的卫生纸,洗脸池边缘搁着一小卷厕纸。他点点头表示赞许。“有个人物品吗?”
“只有我这个人。”
他没锁牢房门。我们走过一条寂静的走廊,搭电梯下楼到登记台。一个穿灰色正装的胖男人站在登记台旁抽玉米芯烟斗。他指甲脏兮兮的,身上臭烘烘的。
“我叫斯普兰克林,地检署的。”他用硬邦邦的声音对我说。“格伦兹先生要你上楼。”他从背后掏出一副手铐。“来,试试尺寸。”
狱警和登记台的文员笑得乐开了花。“怎么着,斯普兰克林?害怕他在电梯里非礼你?”
“麻烦能省则省,”他咆哮道,“以前有个家伙从我手里跑了。上头险些活吃了我。小子,咱们走。”
文员把一张表格推给他,他用花体签上名字。“我从不冒不必要的险,”他说,“在这个城市,一个人永远猜不到他会撞上什么鸟事。”
一个巡警带着一个醉汉进来,醉汉有只耳朵血淋淋的。我们走向电梯。“你有麻烦了,小子。”斯普兰克林在电梯里对我说,“一堆大麻烦。”他似乎有点幸灾乐祸,“在这个城市,一个人能给自己招惹许许多多的麻烦。”
开电梯的男人扭头朝我挤挤眼睛。我咧嘴笑笑。
“别动歪脑筋,小子,”斯普兰克林厉声道,“我朝人开过枪。他企图逃跑。上头险些活吃了我。”
“里外不是人,对吧?”
他想了想。“是啊,”他说,“不管怎样,上头都会活吃了我。一个没人性的城市。人不尊重人。”
我们下电梯,推开地检署的双开门进去。晚上总机关了,接线都插在底板上。等候座位空无一人。有几间办公室亮着灯。斯普兰克林打开一扇门,里面的小房间亮着灯,有一张书桌、一个文件柜、两把硬椅子和一个下巴宽大、眼神愚蠢的魁梧男人。他脸膛通红,忙着把什么东西塞进书桌抽屉。
“怎么不敲门!”他朝斯普兰克林吼道。
“对不起,格伦兹先生,”斯普兰克林结结巴巴地说,“我只顾着犯人了。”
他把我推进办公室。“手铐要摘掉吗,格伦兹先生?”
“我都不知道你他妈为什么要给他戴手铐。”格伦兹乖戾地说。他望着斯普兰克林打开手铐。钥匙串足有一个葡萄柚那么大,他费了不少时间才找到钥匙。
“行了,滚吧,”格伦兹说,“外面等着送他回去。”
“我好像已经下班了,格伦兹先生。”
“我说你下班了你才下班。”
斯普兰克林涨红了脸,带着他的肥屁股慢慢挪出门。格伦兹恶狠狠地盯着他的背影,门关上了,他把同样的眼神投向我。我拉开椅子坐下。
“我没说你可以坐下。”格伦兹吼道。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零散的香烟塞在嘴里。“我也没说你可以抽烟。”格伦兹咆哮道。
“牢房里都允许我抽烟,这儿反而不行?”
“因为这是我的办公室,规矩我说了算。”纯威士忌的气味从桌面上飘过来。
“再喝一小口吧,”我说,“你就镇定下来了。刚才我们进来打断了你。”
他的后背狠狠撞上椅背,脸膛变成了深红色。我擦燃火柴,给自己点烟。
漫长的一分钟过后,格伦兹开口了,说得轻声细气。“好啊,硬汉子。有种得很,是吧?知道吗?大家进来的时候什么体型什么姿势的都有,但出去的时候只有一个体型——瘦瘦小小。姿势也只有一个——弯腰驼背。”
“格伦兹先生,你找我有何贵干?想掏出瓶子吹两口,就当我不存在好了。我这个人呢,碰到疲惫、紧张和操劳过度的时候,也会灌他一两口的。”
“你似乎还没意识到你的麻烦有多大。”
“我不觉得我有什么麻烦。”
“咱们走着瞧。现在我要一份你的完整口供。”他朝书桌旁边架子上的录音机弹弹手指。“先录音,明天誊写。要是副总检察官过目后觉得满意,你承诺不离开本市,他也许会考虑释放你。开始吧。”他打开录音机。他的声音冰冷而坚决,恶毒得达到了他想象力的极限。但他的右手向着抽屉一点一点挪动。他年纪不是很大,鼻子上不该有红血丝,但红血丝确实存在,他眼白的颜色非常不妙。
“我受够了。”我说。
“受够了什么?”他怒喝道。
“刻薄的小人物在简陋的小办公室里撂些狗屁不如的刻薄狠话。我在拘留所重罪区待了五十六个小时,没人对我逞能,没人企图证明他是狠角色,他们没这个必要,他们的狠劲儿放在冰箱里,有需要才拿出来。另外,我为什么在这儿?我是被当嫌犯收押的。什么样的法律系统会因为警察从一个人嘴里掏不出答案就把他扔进拘留所?警察有什么证据?一个本子上的一个电话号码。他想用把我关起来证明什么?除了他有权能这么做,屁也证明不了。现在你也在玩同一套把戏,想让我觉得你在你这个自称办公室的鞋盒子里拥有生杀大权。你派一个战战兢兢的傻保姆半夜三更提我上来。你以为胡思乱想了五十六个小时我的脑子就变成糨糊了?你以为我会趴在你大腿上痛哭流涕,恳求你摸摸我的脑袋,因为我在那么大的拘留所里待得太他妈寂寞了?算了吧,格伦兹。喝口酒,有点儿人味吧,我愿意假设你只是在完成工作。但动手前请摘掉铜指套。你够厉害,就不需要那东西。你需要那东西,说明你不够厉害,没法对我逞能。”
他坐在那儿看着我,听我发火。末了,他阴森森地咧开嘴。“好口才,”他说,“既然废物都从身体里排出来了,咱们录口供吧。一问一答还是自己说?”
“我在对小鸟说话,”我说,“也只听见了飕飕风声。我不录口供。你是律师,你知道我没这个义务。”
“这是真的,”他冷冷地说,“我懂法律,我懂警务工作,我给你一个机会洗清嫌疑,你不想要,我无所谓。我可以明早十点提你,安排你接受预审。你也许能得到保释,不过我会尽量抗争,但假如法庭点头了,条件也会很苛刻,会花你好大一笔钱,咱们可以选择这条路。”
他低头看着桌上的一张纸,读了一会儿,翻过来放下。
“什么罪名?”我问他。
“刑法三十二条。事后从犯,重罪。最高可判圣昆廷五年。”
“还是先抓住莱诺克斯再说。”我谨慎地说。格伦兹掌握了什么情况,我看他的脸色就知道。我不知道他掌握了多少,但肯定知道些什么。
他靠在椅背上,拿起钢笔,在手掌之间慢慢搓动。然后他笑了。他自得其乐。
“莱诺克斯这个人很难藏起来,马洛。对大多数人而言,你需要一张照片,照片还必须足够清晰。但一个半边脸全是伤疤的人就不一样了。更不用说他不到三十五岁就满头白发。我们已经有了四个目击证人,甚至更多。”
“目击什么的证人?”我嘴里有苦味,就像格里高利队长那一拳后我尝到的胆汁。这提醒了我,我的脖子还又肿又痛呢。我轻轻揉搓脖子。
“别装傻,马洛。圣迭戈高等法院的一名法官和妻子正好送儿子和儿媳上了那架飞机。四个人都看见了莱诺克斯,法官的妻子看见了他坐什么人开的什么车到机场。老天不帮你啊。”
“非常好,”我说,“你们是怎么找到他们的?”
“电台和电视上播出特别公告。体貌特征描述一下就够了。法官打电话给我们。”
“听上去不错,”我心平气和地说,“但光是这个还不太够,格伦兹。你必须抓住他,证明他犯了谋杀罪。然后你必须证明我知情。”
他对着那份电报的背面打个响指。“我看我还是喝一杯吧,”他说,“最近晚上加班太多。”他拉开抽屉,取出酒瓶和注杯放在桌上。他倒了满满一注杯酒,端起来咕咚一口就喝掉了。“好点了,”他说,“好多了。不好意思,你还在拘押中,我没法请你喝一杯。”他盖上瓶塞,把酒瓶从手边推开,但没有推出伸手可及的范围。“哦,对了,你刚才说我们必须证明些什么。嗯,老弟,有可能我们已经拿到认罪书了。觉得不妙了吧?”
一根虽小但异常寒冷的手指顺着我的脊梁从头摸到底,就像一只冰冻的小虫在爬。
“那你为什么还要我的口供?”
他咧咧嘴。“我们喜欢条理清楚的案卷。莱诺克斯很快就会被带回来受审。我们需要我们能查到的所有情况。与其说想从你嘴里问出点什么来,不如说我们希望打发你滚蛋才对,当然了,前提是你必须好好配合。”
我盯着他。他乱翻了一会儿文件。他在椅子里扭来扭去,望向酒瓶,怕是使出了许多意志力才没有伸手去拿。“你大概很想知道一下前因后果吧。”他忽然说,不怀好意斜眼看我,“好吧,机灵仔,我说给你听听,证明一下我不是在蒙你。”
我俯身凑近他的书桌,他以为我想拿他的酒瓶。他抓起酒瓶塞进抽屉。我只是想把烟头扔进他的烟灰缸而已。我坐回去,又点了一支烟。他说得飞快。
“莱诺克斯在马萨特兰下飞机,那是个航线交会点,市区居民大约三万五。他失踪了两三个小时。然后一个高大男人买了去托雷翁的机票,他黑色头发,深色皮肤,脸上有好几道似乎是刀伤的疤痕,用的名字是席尔瓦诺·罗德里格斯。他的西班牙语很好,但对这个名字来说还不够好。对肤色那么深的墨西哥人来说,他的个头也太高。机长举报了他。托雷翁警方反应太慢。老墨的警察都是慢性子,只擅长朝人开枪。等他们行动起来,那个人已经包了一架飞机,前往一个名叫奥塔托克兰的山区小镇了,那是个有湖的冷门避暑胜地。包机的驾驶员在得克萨斯受过开战斗机的训练,英语说得很好。莱诺克斯假装听不懂他说什么。”
“假如那是莱诺克斯。”我插嘴道。
“你省省吧,老弟。当然就是莱诺克斯。总之,他在奥塔托克兰下飞机,住进旅馆,登记的名字是马里奥·德·塞尔巴。他随身带枪,毛瑟7.65,不过这在墨西哥算不了什么。但包机驾驶员觉得这家伙很可疑,于是就通知了当地部门。他们监视莱诺克斯,找墨西哥城核实了一下,然后就插手了。”
格伦兹拿起一把尺子瞄来瞄去,毫无意义的举动,只是为了不让他自己看我。
我说:“嗯哼。你这位包机驾驶员够精明的,对客人可谓无微不至。这个故事太烂了。”
他突然抬头看我。“我们只想要,”他干巴巴地说,“一场速战速决的审判,我们愿意接受他认罪二级谋杀。有些角落我们能不碰就不碰。那个家族毕竟很有影响力。”
“指的是哈兰·波特?”
他轻轻点头。“要我说,这整个想法就很蠢。斯普林格靠它可以欢腾好一阵子。性,丑闻,金钱,不忠的美貌妻子,负伤的战争英雄丈夫——我猜伤疤是从那儿来的——妈的,猛料足够头版报道好几个星期。全国上下每一家小报都会照单全收。所以我们只能尽快让案子消失。”他耸耸肩,“好吧,老大说了算,他要这么做就这么做吧。现在能录口供了吗?”他转向一直在嗡嗡运转的录音机,录音机正面的灯亮着。
“关掉吧。”我说。
他转回来,恶狠狠地盯着我。“你就这么喜欢拘留所?”
“并不是很糟糕。确实遇不到最好的那些人,但谁他妈想遇到呢?讲点道理吧,格伦兹。你企图诱使我告密。我这人或许固执,甚至多愁善感,但我同时也说到做到。假如你不得不雇一个私家侦探——好的,好的,我知道你有多么痛恨这种想法——但雇私家侦探是你唯一的出路,你难道想雇一个会出卖自己朋友的私家侦探?”
他憎恨地看着我。
“还有几点。你难道不觉得莱诺克斯的逃跑手法有点过于简单了吗?要是他想被逮住,何必费这么多的周折。要是他不想被逮住,他的脑子够用,不会在墨西哥乔装成一个墨西哥人。”
“所以?”格伦兹朝我怒吼。
“所以你多半只是编了一通瞎话喂给我,不存在什么染发的罗德里格斯,也没有一个马里奥·德·塞尔巴来到奥塔托克兰,你不知道莱诺克斯的下落,就像你不知道海盗黑胡子的藏宝地点。”
他又取出了酒瓶,给自己斟了一杯,和刚才一样飞快地灌进肚子。他慢慢放松下来。他在椅子里转身,伸手关掉录音机。
“我很愿意审一审你,”他的声音让人烦躁,“你这种自以为是的鸟人,我见了就想治一治。这个案底会在你头上挂很长一段时间。你走路带着它,吃饭带着它,睡觉也带着它。下次你再敢越线,我们就用它宰了你。现在我要做一件让我倒胃口的事情了。”
他从桌上拿起那张面朝下的纸,翻过来签字。你总是能辨别一个人正在写他的名字。移动手臂的方式和其他时候不一样。然后他站起来,绕过书桌,猛地拉开门,在鞋盒大的办公室里喊斯普兰克林。
胖子带着体臭走进来。格伦兹把那张纸递给他。
“我刚签署了你的释放令,”他说,“我是人民公仆,有时候不得不履行令人不愉快的职责。想知道我为什么签字吗?”
我站起身。“您但说无妨。”
“莱诺克斯案件告结了,先生。不存在什么莱诺克斯案件了。今天下午他在旅馆房间里写了一份完整的自白书,然后开枪自杀。在奥塔托克兰,如我所说。”
我站在那儿,眼神茫然。我从眼角余光看见格伦兹慢慢后退,像是以为我有可能会揍他。那个瞬间我的模样肯定很凶恶。他回到书桌前,斯普兰克林抓住了我的胳膊。
“来,走吧,”他用哀怨的声音说,“男人时不时也该回家过夜的。”
我跟着他出去,关上门。关得很轻,像是房间里刚死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