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解读之后的余论
用新的视角解读《资本论》中土地制度变迁的理论,绝不是为资本主义制度唱赞歌,而是试图倡导人们改变传统思维定式。传统思维定式的最大缺陷,要么认定一种东西不好,就老是批判它的不足;如果认定一种东西好,就老是为此唱赞歌。前者忽略了不好的东西也可能有好的一面,好的方面是值得我们重视的。在经济学的理论上,没有绝对的废物,只是放错了位置。后者忽略了再好的东西,也会有不好的一面,如果看不到不好的一面,必定陷进自我陶醉的泥潭,其结果往往是与事物的大发展擦肩而过。马克思当年在揭示剩余价值理论时,还指出剩余价值的生产比起任何剥削制度都要文明得多,进步得多。在论述土地制度变迁理论时,仍然作出了许多肯定的表达。马克思研究问题的方法,才是我们今天应有的思维定式。
中国农业落后的总根源在于落后的小农生产方式,这是被中国2000多年、新中国50多年、改革开放20多年历史所证明了的真理。撇开其他因素,我们的土地制度尽管让集体所有的招牌隐蔽着,但其经营方式仍然相当于人家15世纪中期水平。表现在生产力方面不祈求生产工具的革新,不依赖集约生产规模的扩大,只依靠劳动的投入。中国传统的“多子多福”思想就来源于这种小农生产方式,其结果造就的是人口的急剧膨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极其低下。表现在生产关系方面,雇农垂涎中农、中农垂涎富农,多数成为富农后即“知足常乐”,少数富农最高理想也只想成为地主,不愿向前跨进一步,变为农场主、农业资本家。今天中国农村所谓的变革,仍然是在重复着昨天的故事。
改革农用土地制度是推进生产方式进化的重要杠杆。历史的故事不能重演。今天我们改革土地制度不可能用暴力行径,但必须采用法律和市场化的文明行径进行变革。改革农用土地制度的要害是要把土地的产权还给农民,至少要把属于产权的商品属性让渡给土地使用权,让这种产权或具有商品属性的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从短期看,这种改革似乎会强化小农生产方式。但从长期看,它绝对是促进生产方式变革的有力杠杆。有偿流动的农用土地才是现实的生产要素,才是可在全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吸附别的生产要素的要素。
培育农业大户,改变农民身份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希望所在。历史已经证明,靠农业、农村、农民自身要素重组很难突破小农的局限。靠自身素质提高,这种演进太漫长太缓慢了。我们不能以为资本主义农业生产方式的演变经过了漫长时间,我们就可以慢慢等待。如果说我们过去与那种先进的生产方式失之交臂的话,现在已经没有更多时间让我们去等待了。中国农村革命性变革要靠国内和国外先进的生产要素的介入。近年农村出现撂荒、弃耕的现象,为先进生产要素的介入提供了良机,也为兼并、重组农村农业资源提供了契机。我们应该因势利导,把变革土地制度作为推动力而培育农业大户,逐步改变农民身份,让更多的农民不再是小生产者,不再承担市场责任,而是拿工资的农业工人,这才是使农民摆脱贫困,逐步走向富裕的必由之路。其他一切方法都不过是权宜之计,不会维持太久。
参考文献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
(200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