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这一切不过是顺便一提。

我写第一本书的时候,还很年轻,碰巧引起了关注,各色人等都想与我结识。

我刚被引入伦敦文学界时,心情害羞又热切,回想起来,不无伤感。我很久没有出入那个圈子了,如果小说里描写的如今的特点是准确的,那么它有了很大变化。文人聚会的地点变了。切尔西和布鲁姆斯伯里取代了汉普斯特德、诺丁山门、高街和肯辛顿。那时不到四十岁成名就是优异,如今过了二十五岁即是荒谬。我想,那时的我们有点羞于流露情感,害怕被嘲笑缓和了外露的自以为是。我并不认为当时风雅不羁的文化人多么注重贞洁,但我也不记得他们像今天这般不加掩饰地淫乱。我们并不认为用体面的沉默来掩盖异常行为是伪善。我们也并不总是直言不讳。女性还没有完全得到应有的尊重。

我住在维多利亚车站附近,我还记得坐长途巴士去好客的文人家。胆怯的我在街上徘徊很久才鼓起勇气按门铃,然后,满心恐惧的我被领进一个挤满了人、闷得透不过气来的房间。我被介绍给一个又一个名人,他们对我的书所说的客气话让我深感不适。我感觉他们希望我说些妙言趣语,但直到聚会结束,我也没想起来。为了掩饰窘态,我给他们端茶倒水,把切得不像样的黄油面包递给客人们。我不想让任何人注意到我,这样我就可以从容地观察这些知名人士,听他们说妙言趣语。

我记得一些高大冷漠的女人,长着大鼻子,目光贪婪,穿在身上的衣服犹如铠甲,还有一些小老鼠似的老处女,语音轻柔、目光狡黠。她们执意戴着手套吃黄油吐司的习惯向来令我着迷,她们以为没人看着她们就满不在乎地在椅子上揩手指的样子也令我钦佩。这么做一定对家具不好,但我想,轮到女主人去朋友家做客时,她也会在她们的家具上报复一下。有的女人衣着入时,她们说,一辈子也搞不懂为什么写了本小说就要穿得邋里邋遢。如果你身材匀称,不妨好好利用一下,小脚穿上时髦的鞋子从来不会妨碍编辑采用你的“东西”。但也有人认为这么做很轻佻,她们穿着“具有艺术气质的纺织品”,戴着粗野的珠宝首饰。男士们很少穿奇装异服。他们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像作家。他们希望被看作老于世故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被认作城市商行的高级职员。他们似乎总是一脸倦怠。我以前不认识作家,我觉得他们挺奇怪的,但我并不认为他们非常真实。

我记得当时我觉得他们的谈话很精彩。一个同行刚一转过身,他们就开始痛斥他,听到他们毒辣幽默的言辞,我总是很惊讶。比起其他人,艺术家有一个优势,朋友可供他们讽刺的不只是外表和性格,还有作品。我对如此贴切或如此娴熟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不抱什么希望。那时,谈话仍被当作一门艺术来修习,一句巧妙的应答比锅下烧荆棘的爆声[12]更受赞赏。警句隽语当时还不是无趣之人可以机械使用以假装风趣的工具,文雅之人用上那么几句会使闲谈变得轻松愉快。遗憾的是,这些智慧的火花我全不记得了。但我认为,只有当话题转向我们所从事的这一行业的另一面,即交易的细节时,谈话才会变得惬意。当我们讨论完一本新书的优点,自然就想知道这本书卖了多少册,作者拿了多少预付稿酬,他大概从中获利多少。接下来,我们就会谈到这个出版商,那个出版商,比较一下这个人的慷慨和那个人的吝啬。我们还会争辩一下,到底是找那个稿酬给得可观的出版商,还是把稿子交给那个将图书推广做到极致的人。有的广告做得差,有的做得好。有的新潮,有的守旧。然后,我们会谈谈经纪人和他们为我们争取到的机会,我们还会谈到编辑,以及他们欢迎哪类文稿,稿酬千字多少,是否立刻付款。对我来说,这一切都很浪漫,它让我有一种加入某个神秘兄弟会的亲密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