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货币

交换是现社会重要的经济机构,货币则是交换所借之以行的。所以货币制度的完善与否,和经济的发达、安定,都有很大的关系。中国的货币制度,是不甚完善的。这是因为(一)中国的经济学说,注重于生产消费,而不甚注重于交换,于此部分,缺乏研究。(二)又疆域广大,各地方习惯不同,而行政的力量甚薄,不能控制之故。

中国古代,最普遍的货币,大约是贝。所以凡货财之类,字都从贝,这是捕鱼的民族所用。亦有用皮的,所以国家以皮币行聘礼,婚礼的纳征亦用鹿皮,这当是游猎民族所用。至农耕社会,才普遍使用粟帛。所以《诗经》说“握粟出卜”,又说“抱布贸丝”。珠玉金银铜等,都系贵族所需要。其中珠玉之价最贵,金银次之,铜又次之,所以《管子》说:“以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国蓄》)古代的铜价,是比较贵的。《史记·货殖列传》《汉书·食货志》,说当时的粜价,都是每石自二十文至八十文。当时的衡量,都约当现代五分之一。即当时的五石,等于现在的一石(当时量法用斛,衡法称石,石与斛的量,大略相等),其价为一百文至四百文。汉宣帝时,谷石五钱,则现在的一石谷,只值二十五文。如此,零星贸易,如何能用钱?所以孟子问陈相:许行的衣冠械器,从何而来?陈相说:都是以粟易之(《滕文公上篇》)。而汉朝的贤良文学,说当时买肉吃的人,也还是“负粟而往,易肉而归”(《盐铁论·散不足篇》),可见自周至汉,铜钱的使用,并不十分普遍。

观此,才知道古人所以有许多主张废除货币的。若古代的货币使用,其状况一如今日,则古人即使有这主张,亦必审慎考虑,定有详密的办法,然后提出,不能说得太容易了。自周至汉,尚且如此,何况夏殷以前?

所以《说文》说:“古者货贝而宝龟,周而有泉,至秦废贝行钱。”《汉书·食货志》说货币的状况:“自夏殷以前,其详靡记”,实在最为确实。《史记·平准书》说:“虞夏之币,金为三品:或黄,或白,或赤,或钱,或布,或刀,或龟贝。”《平准书》本非《史记》原文,这数语又附著篇末,其为后人所窜入,不待言而可明了。

《汉书·食货志》又说:“大公为周立九府圜法。黄金方寸而重一斤。钱圜函方(“函”即俗话钱眼的眼字),轻重以铢。布帛广二尺二寸为辐,长四丈为匹。大公退,又行之于齐。”案:《史记·货殖列传》说:“管子设轻重九府。”《管晏列传》说:“吾读管氏《牧民》《山高》《乘马》《轻重》《九府》”,则所谓九府圜法,确系齐国的制度。但其事起于何时不可知。说是太公所立,已嫌附会,再说是太公为周所立,退而行之于齐,就更为无据了。

古代的开化,东方本早于西方。齐国在东方,经济最称发达。较整齐的货币制度,似乎就是起于齐国的。《管子·轻重》诸篇,多讲货币、货物相权之理,可见其时货币的运用,已颇灵活。《管子》虽非管仲所著,却不能不说是齐国的书。《说文》说“周而有泉”,可见铜钱的铸造,是起于周朝,而逐渐普遍于各地方的。并非一有铜钱,即各处普遍使用。

古代的铜钱,尚且价格很贵,而非普通所能使用,何况珠玉金银等呢?这许多东西,何以会与铜钱并称为货币?这是因为货币之始,乃是用之于远方,而与贵族交易的。

《管子》说:“玉起于禺氏,金起于汝、汉,珠起于赤野。东西南北,距周七千八百里(《通典》引作七八千里),水绝壤断,舟车不能通。先王为其途之远、其至之难,故托用于其重。”(《国蓄》)又说:“汤七年旱,禹五年水,汤以庄山之金,禹以历山之金铸币,而赎人之无卖子者。”(《山权数》)此等大批的买卖,必须求之于贵族之家。因为当时,只有贵族,才会有大量的谷物存储(如《山权数篇》又言丁氏之家粟,可食三军之师)。于此,可悟古代商人,多与贵族交接之理,而珠玉金银等的使用,亦可无疑义了。

珠玉金银等,价均太贵,不适宜于普通之用。只有铜,价格稍贱,而用途极广,是普通人所钟爱,而亦是其所能使用的。铜遂发达而成普通的货币,具有铸造的形式。其价值极贵的,则渐以黄金为主,而珠玉等都被淘汰。

钱圜函方,一定是取象于贝的。所以钱的铸造,最初即具有货币的作用。其为国家因民间习惯用贝,又钟爱铜,而铸作此物,抑系民间自行制造不可知。观《汉书》轻重以铢四字,可见齐国的铜钱,轻重亦非一等。限制其轻重必合于铢的整数,正和限制布帛的长阔一样。则当时的钱,种类似颇复杂。观此,铜钱的铸造,其初似出于民间,若原出国家,则必自始就较整齐了。

此亦可见国家自能发动的事情,实在很少,都不过因社会固有的事物,从而整齐之罢了。到货币广行以后,大量的铸造,自然是出于国家。因为非国家,不能有这大量的铜。但这只是事实如此。货币不可私铸之理,在古代,似乎不甚明白的。所以汉文帝还放民私铸。

《汉书·食货志》说:“秦并天下,币为二等。黄金以镒为名,上币。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可见当时的社会,对于珠玉、龟贝、银锡等,都杂用为交易的媒介,而国家则于铜钱之外,只认黄金。这不可谓非币制的一进化。

《食货志》又说,汉兴,以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荚钱。《高后本纪》:二年,行八铢钱。应劭曰:“本秦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即八铢也。汉以其太重,更铸荚钱。今民间名榆荚钱是也。民患其太轻。至此复行八铢钱。”六年,行五分钱。应劭曰:“所谓荚钱者。文帝以五分钱太轻小,更作四铢钱。文亦曰半两。今民间半两钱最轻小者是也。”案:既经铸造的铜钱,自与生铜不同。但几种货币杂行于市,民必信其重者,而疑其轻者;信其铸造精良者,而疑其铸造粗恶者;这是无可如何之事。古代货币,虽有多种并行,然其价格,随其大小而不齐,则彼此不会互相驱逐。

今观《汉书·食货志》说:汉行荚钱之后,米至石万钱,马至匹百金。汉初虽有战争,并未至于白骨蔽野,千里无人烟,物价的昂贵,何得如此?况且物价不应同时并长。同时并长,即非物价之长,而为币价之跌,其理甚明。古一两重二十四铢。八铢之重,只得半两钱三分之二;四铢只得三分之一;而其文皆曰半两,似乎汉初货币,不管其实重若干,而强令其名价相等。

据此推测,汉初以为秦钱重难用,似乎是一个借口。其实是借发行轻货,以为筹款之策的。所以物价因之增长。其时又不知货币不可私铸之理。文帝放民私铸,看《汉书》所载贾谊的奏疏,其贻害可谓甚烈。汉武帝即位后,初铸三铢钱,又铸赤仄,又将鹿皮造成皮币,又用银锡造作白金三等,纷扰者久之。后来乃将各种铜钱取消,专铸五铢钱。既禁民私铸,并不许郡国铸造,而专令上林三官铸(谓水衡都尉属官均官、钟官、辨铜三令丞),无形中暗合货币学理。币制至此,始获安定。直至唐初,才另铸开元通宝钱。自此以前,历朝所铸的钱,都以五铢为文。五铢始终是最得人民信用的钱。

汉自武帝以后,币制是大略稳定的。其间惟王莽一度改变币制,为五物、六名、二十八品(金、银、龟、贝、钱、布为六名。钱布均用铜,故为五物。其值凡二十八等),然旋即过去。至后汉光武,仍恢复五铢钱。直至汉末,董卓坏五铢钱,更铸小钱,然后钱法渐坏。自此经魏、晋、南北朝,政治紊乱,币制迄未整饬。其中最坏的,如南朝的鹅眼、环钱,至于“入水不沈,随手破坏”。其时的交易,则多用实物作媒介。和外国通商之处,则或兼用金银。如《隋书·食货志》说:梁初,只有京师及三吴、荆、郢、江、襄、梁、益用钱。其余州郡,则杂以谷帛。交广全用金银。又说:陈亡之后,岭南诸州,多以钱米布交易。河西诸郡或用西域金银之钱都是。直到唐初,铸开元通宝钱,币制才算复一整理。然不久私铸即起。

用金属作货币,较之珠玉布帛等,固然有种种优点,但亦有两种劣点。其(一)是私销私铸的无法禁绝。私铸,旧说以“不爱铜不惜工”敌之。即是使铸造的成本高昂,私铸无利可图。但无严切的政令以辅之,则恶货币驱逐良货币,既为经济上不易的原则,不爱铜、不惜工,亦徒使国家增加一笔消耗而已。至于私销,则简直无法可禁。其(二)为钱之不足于用。社会经济日有进步,交易必随之而盛。交易既盛,所需的筹码必多。然铜系天产物,开矿又极劳费,其数不能骤增。此系自然的原因。从人为方面论,历代亦从未注意于民间货币的足不足,而为之设法调剂,所以货币常感不足于用。

南北朝时,杂用实物及外国货币,币制的紊乱,固然是其一因,货币数量的缺乏,怕亦未尝非其一因。此等现象,至唐代依然如故。玄宗开元二十二年,诏庄宅口马交易,并先用绢布绫罗丝棉等。其余市买,至一千以上,亦令钱物并用,违者科罪,便是一个证据。当这时代,纸币遂应运而生。纸币的前身是飞钱。《唐书·食货志》说:贞元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这固然是汇兑,不是纸币。然纸币就因之而产生了。

《文献通考·钱币考》说:初蜀人以铁钱重,私为券,谓之交子,以便贸易。富人十六户主之。其后富人稍衰,不能偿所负,争讼数起。寇瑊尝守蜀,乞禁交子。薛田为转运使,议废交子则贸易不便。请官为置务,禁民私造。诏从其请。置交子务于益州。《宋史·薛田传》说:未报,寇瑊守益州,卒奏用其议。蜀人便之。《宋史·食货志》说:真宗时,张咏镇蜀。患蜀人铁钱重,不便贸易。设质剂之法。一交一缗,以三年为一界而换之,六十五年为二十二界。谓之交子。富民十六户主之。三说互歧,未知孰是。总之一交一缗,以三年为一界,总是事实。一交为一缗,则为数较小,人人可以使用。以三年为一界,则为时较长,在此期间,即具有货币的效用,真可谓之纸币,而非复汇兑券了。然云废交子则贸易不便,则其初,亦是以搬运困难,而图借此以省费的。其用意,实与飞钱相类。所以说纸币,是从汇兑蜕化而出的。

交子务既由官置,交子遂变为官发的纸币。神宗熙宁间,因河东苦铁钱,置务于潞州。后又行之于陕西。徽宗崇宁时,蔡京又推行之于各处。后改名为钱引。其时惟闽、浙、湖、广不行。推行的区域,已可谓之颇广了。此种纸币,系属兑换性质。必须可兑现钱,然后能有信用。然当时已有滥发之弊。徽宗时,遂跌至一缗仅值钱数十。幸其推行的范围虽广,数量尚不甚多,所以对于社会经济,不发生甚大的影响。

南宋高宗绍兴元年,令榷货务造关子。二十九年,户部始造会子。仍以三年为一界。行至十八界为止。第十九界,贾似道仍改造关子。南宋的交子,有展限和两界并行之弊。因之各界价格不等。宁宗嘉定四年,遂令十七、十八两界,更不立限,永远行使。这很易至于跌价。然据《宋史·食货志》:度宗咸淳四年,以近颁关子,贯作七百七十文足。十八界会子,贯作二百五十七文足。三准关子一,同现钱行使。此时宋朝已近灭亡,关子仅打七七折,较诸金朝,成绩好得多了。

金朝的行纸币,始于海陵庶人贞元二年。以一贯、二贯、三贯、五贯、十贯为大钞,一百、二百、三百、五百、七百为小钞。当时说是铜少的权制。但(一)开矿既非易事;括民间铜器以铸;禁民间私藏铜器及运铜器出境,都是苛扰的事。铸钱因此不易积极进行。(二)当时亦设有铸钱的监,乃多毁旧钱以铸。新钱虽然铸出,旧钱又没有了。(三)既然钱钞并行,循恶货币驱逐良货币的法则,人民势必将现钱收藏,新铸的钱,转瞬即行匿迹。因此,铜钱永无足时,纸币势必永远行使。然使发行得法,则纸币与铜钱并行,本来无害,而且是有益的。所以《金史·食货志》说:章宗即位之后,有人要罢钞法。有司说:“商旅利其致远,往往以钱买钞。公私俱便之事,岂可罢去?”这话自是事实。有司又说:“止因有厘革之限,不能无疑。乞削七年厘革之限,令民得常用。”(岁久字文磨灭,许于所在官库纳旧换新,或听便支钱)作《食货志》的人说:“自此收敛无术,出多入少,民寖轻之。”

其实收敛和厘革,系属两事。苟能审察经济情形,不至滥发,虽无厘革之限何害?若要滥发,即有厘革之限,又何难扩充其每界印造之数,或数界并行呢?所以章宗时的有司,实在并没有错。而后来的有司,“以出钞为利,收钞为讳”,却是该负极大责任的。平时已苦钞多,宣宗南迁以后,更其印发无限。贞祐二年,据河东宣抚使胥鼎说,遂致每贯仅值一文。

钞法崩溃至此,业已无法挽救。铜钱则本苦其少,况经纸币驱逐,一时不能复出。银乃乘机而兴。案:金银用为交易的媒介,由来已久,读前文所述可见。自经济进步以后,铜钱既苦其少,又苦运输的困难,当这时候,以金银与铜相辅而行,似极便利。然自金末以前,讫未有人想到这个法子,这是什么理由呢?

原来货币是量物价的尺。尺是可有一,不可有二的。既以铜钱为货币,即不容铜钱之外,更有他种货币。(一)废铜钱而代以金银,固然无此情理。(二)将金银亦铸为货币,与铜钱严定比价,这是昔人想不到的。如此,金银自无可作货币的资格了。难者要说:从前的人,便没有专用铜钱。谷物布帛等,不都曾看作货币的代用品么?这话固然不错。然在当时,金银亦何尝不是货币的代用品。不过其为用,不如谷物布帛的普遍罢了。

金银之用,为什么不如谷帛的普遍?须知价格的根源,生于价值。金银在现今,所以为大众所欢迎,是因其为交换之媒介既广且久,大家对它都有一种信心,拿出去就什么东西可以换到。尤其是现今世界各国,虽然都已用纸,而仍多用金银为准备。金银换到货币最为容易,且有定价,自然为人所欢迎。这是货币制度替金银造出的价值,并不是金银本身自有价值。假使现在的货币,都不用金银做准备,人家看了金银,也不当它直接或间接的货币,而只当它货物。真要使用它的人,才觉得它有价值。如此,金银的价值必缩小,要它的人亦必减少,金银的用途,就将大狭了。

如此,便可知道自金末以前,为什么中国人想不到用金银作货币。因为价格生于价值,其物必先有人要,然后可作交易的媒介,而金银之为物,在从前是很少有人要的。因为其为物,对于多数人是无价值(金银本身之用,不过制器具、供玩好,二者都非通常人所急)。

到金朝末年,经济的情形,又和前此不同了。前此货币紊乱之时,系以恶的硬币,驱逐良的硬币。此时则系以纸币驱逐硬币。

汉时钱价甚昂,零星交易,并不用钱,已如前述。其后经济进步,交易渐繁,货币之数,势必随公铸私造而加多。货币之数既多,其价格必日跌。于是零星贸易,渐用货币。大宗支付,转用布帛。铜钱为纸币驱逐以尽,而纸币起码是一百文,则零星贸易,无物可用了。势不能再回到古代的以粟易之,而布帛又不可尺寸分裂,乃不得已而用银。

所以银之起,乃是所以代铜钱供零星贸易之用的,并非嫌铜钱质重值轻,用之以图储藏和运输之便。所以到清朝,因铸钱的劳费,上谕屡次劝人民兼用银两,人民总不肯听。这个无怪其然。因为他们心目之中,只认铜钱为货币。储藏了银两,银两对铜钱涨价,固然好了,对铜钱跌价,他们是要认为损失的。他们不愿做这投机事业。

到清末,要以银为主币,铜为辅币,这个观念,和普通一般人说明,还是很难的。因为他们从不了解有两种东西可以同时并认为货币。你对他说:以银为主币,铜为辅币,这个铜币,就不该把它看作铜,也不该把它看作铜币,而该看作银圆的几分之几,他们亦很难了解。这似乎是他们的愚笨,其实他们的意见是对的。因为既不看作铜,又不看作铜币,那么,为什么不找一种本无价值的东西,来作银圆的代表,而要找铜币呢?铜的本身是有价值的,因而是有价格的,维持主辅币的比价,虽属可能,究竟费力。何不用一张纸,写明铜钱若干文,派它去充个代表,来得直接痛快呢?他们的意见是对的。他们而且已经实行了。那便是飞钱、交子等物。

这一种事情,如能顺利发达,可使中国货币的进化,早了一千年。因为少数的交易用铜钱,多数的授受、嫌钱笨重的则以纸作钱的代表,如此,怎样的巨数,亦可以变为轻赍,而伸缩又极自由,较之用金银,实在合理得许多。而惜乎国家攫取其发行之权,以济财政之急,把这自然而合理的进化拗转了。

于此,又可知道纸币之弊。黄金为什么不起而代之,而必代之以银。从前的人,都说古代的黄金是多的,后世却少了,而归咎于佛事的消耗(顾炎武《日知录》、赵翼《廿二史札记》、《陔余丛考》,都如此说),其实不然。王莽败亡时,省中黄金万斤为一匮者,尚有六十匮。其数为六十万斤。古权量当今五之一,则得今十二万斤,即一百九十二万两。中国人数,号称四万万。女子当得半数,通常有金饰的,以女子为多。假使女子百人之中,有一人有金饰,其数尚不及一两。现在民间存金之数,何止如此?

《齐书·东昏侯纪》,谓其“后宫服御,极选珍奇。府库旧物,不复周用。贵市民间,金银宝物,价皆数倍,京邑酒租,皆折使输金,以为金涂”。这几句话,很可说明历史记载,古代金多,后世金少的原因。古代人民生活程度低,又封建之世,服食器用,皆有等差。平民不能僭越。珠玉金银等,民间收藏必极少。这个不但金银如此,怕铜亦是如此。

秦始皇的销兵,人人笑其愚笨。然汉世盗起,必劫库兵。后汉时羌人反叛,因归服久了,无复兵器,多执铜镜以象兵。可见当时民间兵器实不多。不但兵器不多,即铜亦不甚多。所以贾谊整理币制之策,是“收铜勿令布”。若铜器普遍于民间,亦和后世一样,用什么法子收之勿令布呢?铜尚且如此,何况金银?

所以古代所谓金多,并非金真多于后世,乃是以聚而见其多。后世人民生活程度渐高,服食器用,等差渐破,以朝廷所聚之数,散之广大的民间,就自然不觉其多了。

读史的人,恒不免为有明文的记载所蔽,而忽略于无字句处。我之此说,一定有人不信。因为古书明明记载汉时黄金的赏赐,动辄数十斤数百斤,甚且有至数千斤的,如何能不说古代的黄金,多于后世呢?但是我有一个证据,可以折服他。王莽时,黄金一斤值钱万,朱提银八两为一流,值钱一千五百八十,他银一流值钱千,则金价五倍于银。《日知录》述明洪武初,金一两等于银五两,则金银的比价,汉末与明初相同。我们既不见古书上有大量用银的记载,亦不闻佛法输入以后,银有大量的消耗,然则古书所载黄金大量使用之事,后世不见,并非黄金真少,只是以散而见其少,其事了然可见了。

大概金银的比价,在前代,很少超过十倍的。然则在金朝末年,社会上白银固多,黄金亦不甚少。假使用银之故,是嫌铜币的笨重,而要代之以质小值巨之物,未尝不可舍银而取金,至少可以金银并用。然当时绝不如此。这明明由于银之起,乃所以代铜钱,而非以与铜钱相权,所以于金银两者之中,宁取其价之较低者。于此,可见以金银铜三品,或金银二品,或银铜二品为货币,并非事势之自然。自然之势,是铜钱嫌重,即走向纸币一条路的。

金银两物,旧时亦皆铸有定形。《清文献通考》说:“古者金银皆有定式,必铸成币而后用之。颜师古注《汉书》,谓旧金虽以斤为名,而官有常形制。亦犹今时吉字金锭之类。武帝欲表祥瑞,故改铸为麟趾袅蹄之形,以易旧制。然则麟趾袅蹄,即当时金币式也。

汉之自选与银货,亦即银币之式。《旧唐书》载内库出方圆银二千一百七十二两,是唐时银亦皆系铸成。”案:金属货币之必须铸造,一以保证其成色,一亦所以省秤量之烦。古代金银虽有定形,然用之必仍以斤两计,似乎其分量的重轻,并无一定。而其分量大抵较重,尤不适于零星贸易之用。《金史·食货志》说:“旧例银每锭五十两,其直百贯。民间或有截凿之者,其价亦随低昂。”每锭百贯,其不能代铜钱可知。章宗承安二年,因钞法既敝,乃思乞灵于银。改铸银,名承安宝货。自一两至十两,分为五等。每两折钞二贯。公私同见钱行使,亦用以代钞本。后因私铸者多,杂以铜锡,寖不能行。五年,遂罢之。

宣宗时,造贞祐宝券及兴定宝泉,亦皆与银相权。然民间但以银论价。于是限银一两,不得超过宝泉三百贯(按宝泉法价,每二贯等于银一两)。物价在三两以下者,不许用银。以上者三分为率,一分用银,二分用宝泉。此令既下,“商旅不行,市肆昼闭”。乃复取消。至哀宗正大间,民间遂全以银市易。《日知录》说:“此今日上下用银之始。”其时正值无钱可用的时候,其非用以与钱相权,而系以之代钱,显然可见了。

元明两朝,当开国之初,都曾踌躇于用钱、用钞之间。因铜的缺乏,卒仍舍钱而用钞。元初有行用钞,其制无可考。世祖中统元年,始造交钞,以丝为本。是年十月,又造中统宝钞。分十、二十、三十、五十、一百、二百、五百、一贯、二贯(此据《食货志》。《王文统传》云:中统钞自十文至二贯凡十等。疑《食货志》夺三百一等)。每一贯同交钞一两,两贯同白银一两。又以文绫织为中统银货。分一两、二两、三两、五两、十两五等。每两同白银一两,未曾发行。

至元十二年,添造厘钞。分一文、二文、三文三等。十五年,以不便于民罢。二十四年,造至元钞。自二贯至五文,凡十一等。每一贯当中统钞五贯,二贯等于银一两,二十贯等于金一两。武宗至大二年,以物重钞轻,改造至大银钞。自二两至二厘,共十三等。每一两准至元钞五贯,白银一两,赤金一钱。仁宗即位,以倍数太多,轻重失宜,罢至大银钞,其中统、至元二钞,则终元世常行。案:元朝每改钞一次,辄准旧钞五倍,可见当其改钞之时,即系钞价跌至五分之一之时。

货币跌价,自不免影响于民生。所以“实钞法”实在是当时的一个大问题。元初以丝为钞本,丝价涨落太大,用作钞本,是不适宜的。求其价格变动较少的,自然还是金属。金属中的金银,都不适于零星贸易之用。厘钞及十文五文之钞,行用亦实不适宜。所以与其以金银为钞本,实不如以铜钱为钞本。元朝到顺帝至正年间,丞相脱脱,才有此议。下诏:以中统钞一贯,权铜钱一千,准至元钞二贯。铸至正通宝钱,与历代铜钱并用。这实在是一个贤明的办法。然因海内大乱,军储赏犒,每日印造,不可数计。遂至“交料散满人间”, “人视之若敝楮”了。

明初,曾设局铸钱。至洪武七年,卒因铜之不给,罢铸钱局而行钞。大明宝钞,以千文准银一两,四贯准黄金一两。后因钞价下落,屡次鬻官物,或税收限定必纳宝钞以收钞。然终于不能维持。至宣宗宣德三年,遂停止造钞。其时增设新税,或加重旧税的税额,专收钞而焚之。钞法既平之后,有些新税取消,税额复旧,有的就相沿下去了。钞关即是其中之一。自此租税渐次普遍收银,银两真成为通用的货币了。

主币可以用纸,辅币则必须用金属。因其授受繁,纸易敝坏,殊不经济。所以以铜钱与纸币并行,实最合于理想。元明两朝,当行钞之时,并不铸钱。明朝到后来,铸钱颇多,却又并不行钞了,清朝亦然。

顺康雍乾四朝,颇能实行昔人不爱铜不惜工之论。案:分厘在古代,本系度名而非衡名。衡法以十黍为累,十累为铢,二十四铢为两。因其非十进,不便计算,唐朝铸开元通宝钱,乃以一两的十分之一,即二铢四累,为其一个的重量。宋太宗淳化二年,乃改衡法。名一两的十分之一为一钱,一钱的十分之一为一分,一分的十分之一为一厘。钱即系以一个铜钱之重为名。分厘之名,则系借诸度法的。依照历朝的成法,一个铜钱,本来只要重一钱。顺、康、雍、乾四朝所铸,其重量却都超过一钱以上,铸造亦颇精工。可谓有意于整顿币制了。惜乎于货币的原理未明,所以仍无成效可见。

怎样说清朝的货币政策,不合货币原理呢?

(一)货币最宜举国一律。这不是像邮票一般,过了若干时间,就不复存在的。所以邮票可以花样翻新,货币则不宜然。此理在唐朝以前,本来明白。所以汉朝的五铢钱,最得人民信用,自隋以前,所铸的铜钱,即多称五铢。唐初改铸开元通宝,大约是因当时钱法大坏,想与民更始的,揣度当时的意思,或者想以开元为全国唯一通行的钱。所以后世所铸的钱,仍系开元通宝(高宗的乾封泉宝、肃宗的乾元重宝、重轮乾元等,虽都冠之以年号,然皆非小平钱,当时不认为正式的货币)。不过其统一的目的,未能达到罢了。宋以后才昧于此理,把历朝帝皇的年号,铸在铜钱之上。于是换一个皇帝,就可以有一种钱文(年号时有改变,则还可以不止一种)。货币形式的不统一,不是事实使然,竟是立法如此了。甚至像明朝世宗,不但铸嘉靖年号的铜钱,还补铸前此历朝未铸的年号。这不是把铜钱不看作全国的通货,而看作皇帝一个人的纪念品么?若使每朝所铸的,只附铸一个年号,以表明其铸造的年代,而其余一切,都是一律,这还可以说得过去。而历代又不能然。清朝亦是如此。且历朝所铸的铜钱,重量时有出入。这不是自己先造成不统一么?

(二)虽然如此,但得所铸的钱,不至十分恶劣,则在专制时代,即但以本朝所铸之钱为限,而禁绝其余的恶薄者,亦未始不可以小康。此即明代分别制钱和古钱的办法(明天启、崇祯间,括古钱以充废铜,以统一币制论,实在是对的),但要行此法,有一先决问题,即必须先使货币之数足用。若货币之数,实在不足于用,交易之间,发生困难,就无论何等恶劣的货币,人民也要冒险使用,禁之不可胜禁,添出整理的阻力来了。自明废除纸币以后,直至清朝,要把铜钱铸到人民够用,是极不容易办到的。当此之时,最好将纸币和铜钱相权。而明清皆不知出此,听任银铜并行。又不知规定其主辅的关系。在明朝,租税主于收银,铜钱时有禁令,人民怀疑于铜钱之将废,不敢收受,大为铜钱流通之害。清朝则人民认铜钱为正货,不愿收受银两。而政府想要强迫使用,屡烦文告,而卒不能胜。而两种货币,同时并行,还生出种种弊窦(如租税征收等)。不明经济原理之害,真可谓生于其心,害于其政了。

外国银钱的输入,并不始于近代。《隋书·食货志》说南北朝时河西交广的情形,已见前。《日知录》引唐韩愈《奏状》,说五岭买卖一以银。元稹奏状,说自岭以南,以金银为货币。张籍诗说:海国战骑象,蛮州市用银。《宋史·仁宗纪》:景祐二年,诏诸路岁输缗钱,福建、二广以银。《集释》说:顺治六、七年间,海禁未设,市井贸易,多以外国银钱。各省流行,所在多有。禁海之后,绝迹不见。

这可见外国货币之侵入,必限于与外国通商之时,及与外国通商之地。前此中外交通,时有绝续,又多限于一隅,所以不能大量侵入。到五口通商以后,情形就大不相同了。外国铸造的货币,使用的便利,自胜于我国秤量的金银(其秤量之法,且不划一)。外国银圆,遂滔滔输入,而以西班牙、墨西哥两国为多。

中国的自铸,始于光绪十三年(广东总督张之洞所为)。重量形式,都模仿外国银圆,以便流通。此时铜钱之数,颇感不足。光绪二十七年,广东开铸铜元,因其名价远超于实价,获利颇多。于是各省竞铸铜元,以谋余利,物价为之暴腾。小平钱且为其驱逐以尽。民生大感困苦。光绪三十年,度支部奏厘定币制,以银圆为本位货币,民国初年仍之。其时孙文创用纸币之议,举国的人多不解其理论,非难蜂起。直到最近,国民政府树立法币制度,才替中国的货币,画一个新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