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丘缓坡山地开发土地利用效率与成本研究:以云南省为例
- 张洪 袁磊 李彦
- 716字
- 2020-08-29 04:03:01
第三节 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利用主要特点
一 土地资源类型丰富,具有综合开发利用的优势
云南省土地资源受立体气候、海拔高差以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各类建设用地适宜依地势布局、组团发展,耕地适宜种植粮、油、蔗、烟、药材、瓜菜等多种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园地具有种植水果、茶、橡胶、桑等作物的综合开发优势,林地具有发展各种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的综合优势。
二 低丘缓坡土地资源总量较大,但利用类型相对单一
云南省为高原山区省份,高海拔土地和坡地占有较大比重,8°~25°的土地面积约为1813.3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3%,约是全省大于1.0平方公里坝子面积的7.4倍,8°~15°的土地面积约是全省大于1.0平方公里坝子面积的2.2倍,丰富的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十分适宜梯次开发、立体利用。通过补充调查和适宜性分析评价可知,全省低丘缓坡土地资源中待整理耕地总面积为175.0万公顷,通过整理可新增耕地面积6.4万公顷;全省待开发的宜耕土地面积为14.9万公顷,通过低丘缓坡宜耕土地开发,可新增耕地11.0万公顷;全省低丘缓坡区域适宜建设开发的土地总面积为115.7万公顷,但从目前利用情况看,主要以林地利用为主,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三 低丘缓坡土地资源空间分布差异明显
由于全省地形地貌条件复杂,气候类型多样,低丘缓坡土地资源的差异性十分明显。从低丘缓坡土地资源总量来看,普洱市最大,为265.0万公顷;怒江州最小,为19.0万公顷;两者相差近13.0倍。从坡度分级看,曲靖市8°~15°土地面积较大,普洱市15°~25°土地面积较大。从低丘缓坡土地利用结构看,全省各县(市、区)林地比重普遍较高,但贡山县与德钦县等部分县(市、区)其他土地所占比例较高,景洪市与勐腊县等园地所占比例较高,镇雄县与华宁县等耕地占有较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