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尊师重道”

先生云:孟子言:“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此语乃基于当时之历史现实情境而言,即基于对于当时理想的先王之制之文化先进性和有效性而言之,并非故步自封、冥顽不化。故孟子继之曰,“吾闻出于幽谷迁于乔木者,未闻下乔木而入于幽谷者”,则其以文化文明之高下为标准而定夺因革之意甚明。孟子于政治上固然讲究所谓民本主义(王道仁政),却未必是狭隘之民族主义(当然,当时文化语境中的所谓“天下”本来就是指黄河中上游的华夏民族或中国民族,诸侯国皆中国民族和东方民族也,所以其实当时的天下主义即中国主义,或中国民族主义);而于文化上则尤不斤斤拘泥于古旧,每曰“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必有“名世者”,“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等等,而仍主张应有创造维新之作为者。今人昧此,狭隘理解和株守孟子那时因缘因事之论辩之语,冥顽不化,奉为教条,亦厚诬古人矣!以孟子之贤,每念怀柔远人,岂于天下万民有所轩轾哉!此一天下,乃当时所认为之“中国天下”,并不能简单等同于今日“世界”意义上之“天下”。特疾恶暴君暴民无礼禽兽之出处耳。“戎狄是膺,荆舒是惩”,乃膺惩其残暴无道侵虐,非膺惩其可能之仁善之万民也。

先生云:先秦儒家,师徒本基于道义,以道义相感召砥砺,故孔门师徒间有一种活泼泼正道相与之情态。故《论语》中每记“子路不悦”“鸣鼓而攻之”等事,皆一本于师徒传承道义之心志与精神。道义在,师徒在;道义亡,师徒亡当然,虽说如此,师生之间毕竟有一种:再如何正道相与和相互砥砺,仍须对老师存一份基本的敬意与尊敬,这亦是需要特别注意的。现在有些学生,完全误会了求真切磋和师生基本礼义的界限,对老师缺乏基本的敬意、尊重和相应的礼仪,那也是走向另一个极端了。论理固可据理力争,论师道则仍须持敬。老师的不讲道义,与学生的不敬老师,乃皆是尊师重道的反面而已。。道义先于师徒,道义造就师徒关系与情意然此或亦过矣,倘以道义为断,则谁来断道义呢?聚讼纷纭,各逞己见,乃至各逞私意与叵测居心,势必将造成师徒情意之完全沦亡,或社会完全组织不起来(某些极端化民主与平等或亦有此病)。故只可求得其基本落实,某些非常态之例外,乃是必要之代价。质言之,看其主要功能。就此而言,中国文化、尊师重道之传统和中国历史上的师徒关系,还是有着许多正面的影响的,不可随意捐弃之。。师徒间因此道义乃有一种情意,而非因功利、权力而有情意,后者必然成为或逐渐沦为一种专制特权、结党营私、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收买利用之关系,与政治上之党同伐异、结党营私正在一毫之间而顺势可立至也——实则此两者在中国古代科举体制下,确实往往互相转化,互相加强,本质上乃二而一也。师道至此,污浊不堪(当然,此时师道的失格,并不能证明师道本身无其价值),哪有一丝一毫儒家孔门之以天下大公道义相承传、感召砥砺、敬爱的正气情意呢!“重道而尊师,尊师以重道”,若夫道之不存不行,何来其师,则曰无师而有党而已。今之学校或有知识,然无道义(之提撕熏染),故只有知识买卖活动,并无师道师徒,而所谓师生关系往往不过商人与顾客之间的买卖关系罢了。如此怎么能要求顾客(学生)付了钱还要额外地尊敬礼遇商人(老师)呢!完全没道理呀,应该反过来才对呀。今日大学中除极少数秉持道义、正直醇粹之学者以外,所谓师生关系大多不过买卖关系、交换关系、利害关系而已。故吾并不提倡给予此等“老师”以什么特别的或额外的尊重与礼节——当然,给予其特别的尊重与礼节,是否会促进此等人稍自矜慎谨饬,而有利于真正师道之渐渐树立,则是另一回事。“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吾以道义与求真热诚而爱吾师,吾师于此有失,则匡正诤谏之(然吾师仍是吾师,不敢稍存不敬之意)……”此或亦有问题,可参见孟子关于“父子责善”的论述,而当有更好更妥善之安排也。在正向道义、价值观念与制度砥砺制约下,父母当然爱子女,君王也当仁爱子民,老师尤其正道提撕学生,如此,则父母子女之亲爱,君王百姓之仁民拥戴,师生之爱敬,皆自然而至之事也,但如果走向极端,宣称“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天下无不是的君王,天下无不是的老师”,则皆可能沦为愚民、奴役、专制、特权之帮凶也然此皆激愤之言,乃针对礼义礼仪之失格而论,不可因噎废食,而完全抹杀正向师生礼义的重要作用价值,此则又吾人所当深察之者也。

先生云:缺乏道义前提及其制约的师生礼节(及其交往规则),是造成古代中国独裁、专制、特权、腐败的极为重要的因素之一,流毒极广极深关键亦在于中国的文官体制或官僚体制是建立科举考试制度之上的,而科举考试制度又建立在师生关系的基础之上,故文教领域的师生关系与政治领域的权力关系乃有极密切之关联影响。。任何不先强调公义、大节、道义的对师生不平等礼仪的强调,都是在为政治上的专制独裁张目,或打下伏笔……(佛僧当有佛僧的戒律,然后能得信徒之尊重信从;儒当有儒的戒律,而后能得百姓之尊敬;君王士官当有君王士官的戒律,然后能得民之信任;师当有师之戒律道义,然后能得生徒之敬重;等等。片面强调礼仪权力,不强调对等礼义与责任等,久之就会堕落退化。)

先生云:中国文化的根本首在于天理道义公德,而非等级制礼乐与礼仪,等级制礼乐只有建立在天理大道德义的前提与基础上才有意义。不谈天理大道公德仁义,而只谈礼乐与礼仪,亦皆将为专制主义张目也某君评曰:先生此论确见儒家之理想与磊落,深所赞叹。然理想归理想,事实归事实,事实上在很多时候是不以道义为转移的,一味以道德主义来进行评价,有时在历史上或在现实上,往往难以解释,或行不通。道家所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说的即是这种情形。此又儒家所无可及亦无意及者也。

先生云:因无道义道统学问,现今有些学阀等招收弟子只是招收门生、家奴、打手、党徒耳,而非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选拔学术文化人才或培养国士也。本意在为国家为社会培养选拔人才之制度化大学教育体制或曰:现在的教育制度及其立意,不同于科举考试制度,后者确有为国家选拔治术人才的根本目的在内。但现在的教育制度,为全民教育或大众化教育,乃国家为了提高全民之科学文化素质并因此提高个人生活水平,或国民基于谋求更好之个人生活的目的,而来选择教育或接受教育也。此又知其一不知其二之似是而非之议论也。现代全民教育虽致力于提高所有国民和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个人谋求更好生活水平的知识能力,但仍有选拔的意思在内,即培养选拔优秀人才到相应的职业岗位,从而创造出更大的价值,既因此大大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亦由此而间接为国家、社会做出更大贡献,创造出更大价值,然后通过国民经济再分配、公共行政、社会保障制度等政治经济过程,而对国家、社会、其他国民个体乃至全人类文明与更好生活而有更大之奉献也。选拔优秀人才并非歧视或完全不管不顾其他在读书考试方面表现稍逊色的人,而是为了选拔优秀人才更好地促进国家富强和社会发展;并且,对于在读书考试方面表现稍有逊色的人群,国家亦当通过其他方式,包括教育制度的多元化创设(比如德国式的学术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分立)与其他种种政治经济手段,使其亦能各安其位,追求自己更好的生活,对国家社会贡献自己更大的力量,并将国民的收入差异维持在合理的范围内,不至于造成悬殊的贫富分化,乃是真正的共同富裕之意,亦乃是真正的“不让任何一个人被抛弃”之意,尤其是真正的“民胞物与”之国民同胞乃至人类同胞之意。此间隐藏之环节或关系,不可不深察之。但在现在的国际关系中,其实际的政治经济过程,往往违反了人类正向文明所宣称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道义,而更多残酷恶劣之竞争与剥削,甚至在许多国家的国内政治经济过程中,亦多此种赢家通吃、贫富悬殊而完全违反国民同胞情意的实际表现。,遂皆被此等私心昭著之大学教师篡夺之某君评曰:此又有过激处。民间书院之师生关系未尝没有更多私人情意在内,亦在中国学术史和历史上发生巨大之作用与影响。

先生云:师生关系乃中国社会极重要之社会组织资源(方式)之一,惜乎大学学术公器亦往往堕入私人之手,而起反作用(社会学之反功能)。学术与文教公器竟亦成为教育行业无良之徒的权力寻租之手段,真可哀惧!但倘若本来便为民间办学或私人讲学,则另当别论,或以道义相感召而成师生敬爱之特别情意关系,或成知识传授、买卖关系,皆无所不可。西方因另有法治制度,以法治保证各人之权利与最基本之道德,故不必强调老师的人格化道义性,而只强调有专业知识即可(其他皆一准于法律取向或法治准则),师生关系亦可以是普遍之公民关系,不需要公民礼仪之外的特别礼仪(当然,宗教的道德训导、情意关联及其社会组织连带等,仍在西方社会中发挥极为重要之作用)。中国因每欲施行贤人政治,而相对忽略法治制度建设,故每要求老师必须秉承道义,以学术与文教为天下之公器,而不可变为私人之权柄或权力工具。然事实乃有大谬不然者。

先生云:因为大学并非民间书院,乃国家教育机构,选人亦有制度化正式程序、机制与标准,故教师并无过大或过分之择生主动权,故学生之心志、品类和兴趣皆可多元化。若夫古代之民间书院或私人讲学(比如孔子等),则先生老师有自主选择权(学生亦有选择权,所谓的“投名师”,或寻师访友等),故可选择相互投契或有特别心志、才华之生徒而培养之,师生关系当然与今日不可同日而语……“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正式之大学制度固然亦可做到,但当以大、中、小学教育制度之合理化为前提,故并不妨碍建立现代尊师重道之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