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儒家广论:松江先生卮言录
- 罗云锋
- 2322字
- 2020-08-29 06:09:30
论“尊师重道”
先生云:孟子言:“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此语乃基于当时之历史现实情境而言,即基于对于当时理想的先王之制之文化先进性和有效性而言之,并非故步自封、冥顽不化。故孟子继之曰,“吾闻出于幽谷迁于乔木者,未闻下乔木而入于幽谷者”,则其以文化文明之高下为标准而定夺因革之意甚明。孟子于政治上固然讲究所谓民本主义(王道仁政),却未必是狭隘之民族主义(当然,当时文化语境中的所谓“天下”本来就是指黄河中上游的华夏民族或中国民族,诸侯国皆中国民族和东方民族也,所以其实当时的天下主义即中国主义,或中国民族主义);而于文化上则尤不斤斤拘泥于古旧,每曰“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必有“名世者”,“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等等,而仍主张应有创造维新之作为者。今人昧此,狭隘理解和株守孟子那时因缘因事之论辩之语,冥顽不化,奉为教条,亦厚诬古人矣!以孟子之贤,每念怀柔远人,岂于天下万民有所轩轾哉!特疾恶暴君暴民无礼禽兽之出处耳。“戎狄是膺,荆舒是惩”,乃膺惩其残暴无道侵虐,非膺惩其可能之仁善之万民也。
先生云:先秦儒家,师徒本基于道义,以道义相感召砥砺,故孔门师徒间有一种活泼泼正道相与之情态。故《论语》中每记“子路不悦”“鸣鼓而攻之”等事,皆一本于师徒传承道义之心志与精神。道义在,师徒在;道义亡,师徒亡。道义先于师徒,道义造就师徒关系与情意。师徒间因此道义乃有一种情意,而非因功利、权力而有情意,后者必然成为或逐渐沦为一种专制特权、结党营私、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收买利用之关系,与政治上之党同伐异、结党营私正在一毫之间而顺势可立至也——实则此两者在中国古代科举体制下,确实往往互相转化,互相加强,本质上乃二而一也。师道至此,污浊不堪(当然,此时师道的失格,并不能证明师道本身无其价值),哪有一丝一毫儒家孔门之以天下大公道义相承传、感召砥砺、敬爱的正气情意呢!“重道而尊师,尊师以重道”,若夫道之不存不行,何来其师,则曰无师而有党而已。今之学校或有知识,然无道义(之提撕熏染),故只有知识买卖活动,并无师道师徒,而所谓师生关系往往不过商人与顾客之间的买卖关系罢了。如此怎么能要求顾客(学生)付了钱还要额外地尊敬礼遇商人(老师)呢!完全没道理呀,应该反过来才对呀。今日大学中除极少数秉持道义、正直醇粹之学者以外,所谓师生关系大多不过买卖关系、交换关系、利害关系而已。故吾并不提倡给予此等“老师”以什么特别的或额外的尊重与礼节——当然,给予其特别的尊重与礼节,是否会促进此等人稍自矜慎谨饬,而有利于真正师道之渐渐树立,则是另一回事。“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吾以道义与求真热诚而爱吾师,吾师于此有失,则匡正诤谏之(然吾师仍是吾师,不敢稍存不敬之意)……”在正向道义、价值观念与制度砥砺制约下,父母当然爱子女,君王也当仁爱子民,老师尤其正道提撕学生,如此,则父母子女之亲爱,君王百姓之仁民拥戴,师生之爱敬,皆自然而至之事也,但如果走向极端,宣称“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天下无不是的君王,天下无不是的老师”,则皆可能沦为愚民、奴役、专制、特权之帮凶也。
先生云:缺乏道义前提及其制约的师生礼节(及其交往规则),是造成古代中国独裁、专制、特权、腐败的极为重要的因素之一,流毒极广极深。任何不先强调公义、大节、道义的对师生不平等礼仪的强调,都是在为政治上的专制独裁张目,或打下伏笔……(佛僧当有佛僧的戒律,然后能得信徒之尊重信从;儒当有儒的戒律,而后能得百姓之尊敬;君王士官当有君王士官的戒律,然后能得民之信任;师当有师之戒律道义,然后能得生徒之敬重;等等。片面强调礼仪权力,不强调对等礼义与责任等,久之就会堕落退化。)
先生云:中国文化的根本首在于天理道义公德,而非等级制礼乐与礼仪,等级制礼乐只有建立在天理大道德义的前提与基础上才有意义。不谈天理大道公德仁义,而只谈礼乐与礼仪,亦皆将为专制主义张目也。
先生云:因无道义道统学问,现今有些学阀等招收弟子只是招收门生、家奴、打手、党徒耳,而非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选拔学术文化人才或培养国士也。本意在为国家为社会培养选拔人才之制度化大学教育体制,遂皆被此等私心昭著之大学教师篡夺之。
先生云:师生关系乃中国社会极重要之社会组织资源(方式)之一,惜乎大学学术公器亦往往堕入私人之手,而起反作用(社会学之反功能)。学术与文教公器竟亦成为教育行业无良之徒的权力寻租之手段,真可哀惧!但倘若本来便为民间办学或私人讲学,则另当别论,或以道义相感召而成师生敬爱之特别情意关系,或成知识传授、买卖关系,皆无所不可。西方因另有法治制度,以法治保证各人之权利与最基本之道德,故不必强调老师的人格化道义性,而只强调有专业知识即可(其他皆一准于法律取向或法治准则),师生关系亦可以是普遍之公民关系,不需要公民礼仪之外的特别礼仪(当然,宗教的道德训导、情意关联及其社会组织连带等,仍在西方社会中发挥极为重要之作用)。中国因每欲施行贤人政治,而相对忽略法治制度建设,故每要求老师必须秉承道义,以学术与文教为天下之公器,而不可变为私人之权柄或权力工具。然事实乃有大谬不然者。
先生云:因为大学并非民间书院,乃国家教育机构,选人亦有制度化正式程序、机制与标准,故教师并无过大或过分之择生主动权,故学生之心志、品类和兴趣皆可多元化。若夫古代之民间书院或私人讲学(比如孔子等),则先生老师有自主选择权(学生亦有选择权,所谓的“投名师”,或寻师访友等),故可选择相互投契或有特别心志、才华之生徒而培养之,师生关系当然与今日不可同日而语……“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正式之大学制度固然亦可做到,但当以大、中、小学教育制度之合理化为前提,故并不妨碍建立现代尊师重道之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