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鬼地方?”
皎洁的月光洒下,照出了俊美的容颜,精致的五官,还有那一双杏花黑眸。
林朝夕无力地看向周围景象,周边一望无际的白。
她本是二十一世纪家庭条件还算优渥的二小姐林夕歌,攻读医学,是个医院的实习生,在一次出国旅行时竟然遭遇天狗食日,而后不知道被谁推了一下掉入海中,醒来竟成了北国吏部尚书嫡长子林朝夕。
不,应该说是从小女扮男装的嫡长子。
脑海中所有记忆不停拼凑,她感觉头痛欲裂。
摸了摸脖子上的玉佩,还好,玉佩还在。
这可是她的祖传玉佩,因为她从小体弱多病,所以才让她一直随身佩带,也让她一个服装业的千金选择了医学的原因。
但是没人跟她说过,这个玉佩还能穿越时空啊!难道还有别的因素造就的?
敛回思绪再次打量着周边森冷的环境。
“这鬼地方,怕是我还没走多远就被周围的野兽给吃了。”想了想,她下定决心,“还是找个地方避过今夜,再想想办法怎么回去。”
拖着沉重的步子朝着不远处的洞口而去。
来到山洞口,发现这个山洞很深,越往里面走越让人瘆得慌,不过她似乎能感觉到有人的气息。
直到在山洞的尽头,她才发现一个石坛上,斜靠着琉璃柱子的一个男子。而男子身后还有一个温泉,雾气迷蒙。
“死人?”
好在她读医学见过不少尸体,所以也就没那么害怕。
上前探了探鼻息:“还活着。”
林朝夕凑近看向那男子,不由自主地吞了吞口水,真是俊美无双。
这可是她的老祖宗呢!也不知道是几百年前的身子。
她平生就爱两样东西:一是金钱,二是美男。所以看到眼前的男子,她忍不住要流哈喇子。
只见他身材魁梧,皮肤呈小麦色,面容冷峻,一双剑眉黑而浓密,薄唇轻抿鼻梁直挺,即便是几根手指,都犹如精雕细琢,只是那掌心布满了厚茧,看来是长期握剑所致。
“喂!老祖宗你醒醒。”她上前探了探其鼻息,顺便在他脸上摸了一把。
男子此时此刻唇色发黑,面色发青,似乎是中毒了。
林朝夕把了把脉,情况如她所料。
看着对方厚厚的衣服,也看不出是喝了毒药还是被毒蛇所致,不过若是喝了毒药,怕是不会在此处疗伤。
此人如今沉睡着,已经封锁了自己的穴道,林朝夕猜测应该是有人去帮他找大夫了。
但是这毒恐怕是拖不下去了。
林朝夕对着这张俊美的脸看了好一会儿,这才下定决心:“身为医者,哪儿有见死不救的道理?”
关键是长得帅啊!
所以说,这脸长得好看总是有优势的,关键时刻还能保命。
至少在她这里是有所区别的。
她随后直接褪去了他所有的衣衫。
忽然,男子衣袖中掉出一把匕首,上面镶嵌着诸多宝石,做工精巧,看起来此人身份显赫。
林朝夕将匕首放置一旁,细细检查他究竟哪里受了伤,最后翻过他身子,看到他后颈处被毒蛇咬了。
她拿起方才男子袖中掉出的匕首,在伤口上割开一道口子,挤出毒血,最后的余毒只能由她亲自用口吸允出。
若不是看他颜值高,她是绝对宁愿让他大出血也不愿吸毒血。
男子微微拧了拧眉,感觉身子似乎没那么沉重了,但是感觉到有人对他的所作所为,他不由得想看个究竟谁会这般大胆,竟然敢将他扒了个干净。
然而他刚微微睁开眼睛,林朝夕就从他背后站起身。
“总算好了,累死老娘了!”林朝夕看了看手中的匕首,“看你也是个有身份的人,怎么全身上下就这一把匕首值钱?怎么说我也救了你一命,这把匕首就当是酬劳了。”
毕竟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有一把匕首关键时刻还是能保命的,更何况这还是个乱世。
男子薄唇轻抿,眸光微眯,寒芒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