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雨夜,伴随着几声雷响,几道闪电,一群男男女女东倒西歪的才从酒吧里往出晃。
“靠,我说你也太差劲了吧,这才几瓶,就成这样了,你看我,看我,现在还清醒着,真不是爷们,太不爱带你出来玩了。”
女的明显喝大了,搂着自己男朋友,又开始撒起酒疯来。
“我不爷们?哼……我爷不爷们,呆会儿,呆会儿回家你就知道了,保证让你欲仙欲死,跪地求饶。”
男的明显不服气,指着女的也反击起来。
“我,才不怕你呢……这天怎么又下这么大雨,真讨厌……”
女的迷迷糊糊的走到门口,话刚说一半,就被一道雷声打断了。
“这刚好,这天,正适合睡觉,我困了,先睡了啊……”
男子说完,就倒在了地上,也不知到没到家,就酣睡起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男子脑袋忽然感到一阵剧痛,猛的一股记忆如海啸般席卷而来,充斥他整个大脑,和原有的记忆,二者不断碰撞,撕裂,又反复交融。
男子扶着脑袋忍不住大叫起来,又不停的向旁边的大树磕去,希望以此来缓解疼痛,结果脑袋只留下点血,树的一截已经被磕出一个坑了。
疼到最后,男子又疼晕过去了,直至太阳正午,直射到他的脸上,火辣辣的热,热的他有些受不了了,这才缓慢睁开眼睛。
他揉揉眼睛,扶着树,直起身子,靠在了树上,这才发现,自己竟然已经不是在酒吧,是在一片森林,时不时的还会传来几声鸟叫。
男子一想,这不对劲啊,就算断片了,不在家躺着,也应该酒吧里吧,怎么也不会跑到这种地方来啊,肯定哪不对,再想想……
“我去,我靠,我曹你大爷,贼老天,那娘们就说了一句老子不是爷们,你就真的让老子穿越成了太监,跨下没鸟,你让老子怎么做男人,那我媳妇以后找谁去啊,你让我怎么活,你让那些姑娘们怎么活啊,我……”
男子骂了半会儿,一想,不对劲啊,自己哪还有媳妇啊,忍不住痛哭起来,对眼前的状况根本无法接受,想抽根烟冷静一下,一摸裤兜,什么破衣服,根本没有口袋,更没有烟。
“妈的……”
男子不由的又骂了一句,一拳打在了树上,拳头没事,树晃了下,掉下几片叶子,男子显然太吃惊了,这差不多是棵两人合抱的大树,自己竟然有这么大力气了?
男子看了一眼自己的拳头,又摇摇脑袋,蹲在地上开始冷静下来,自己也是吃过见过的人,经历的也不少了,别怕,仔细想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他现在脑子记忆有点杂,不过大概有两条脉络,一条是自己原有的记忆,另一条应该就是穿越过来这个倒霉蛋的记忆了。
巧合的是,两人都叫李清明,他是清明节生的,父母就给他起名叫李清明了,这人不知为何也叫这名字,记忆里好像是他师父,从小就给他起的名字。
从自己身上的衣服和发型来看,肯定不是清朝,想了一下,貌似这是唐朝末年吧,不过又似唐非唐。
自己以前的身份是前太子李恒勖的贴身太监,自己师父也就是李恒勖的师父,当初先皇李从嘉病重,太子年幼,二皇叔李从义兵变,三皇叔李克用率禁军奋力抵抗,师父率领太子及后宫一干人等,突出重围,最后李从义登上皇位,李克用战死,后宫只有师父和太子他们几个人侥幸活着。
从此,他们就流落民间,东奔西逃,躲避追杀,不过幸好当年李从嘉威名远播,名传天下,结交了许多的仁人志士,所以一直有人在暗中帮助他们,这才侥幸活到现在。
不过,百密终有一疏,他们在长安城外潜伏之时,不幸泄露了行踪,招来不良人的围攻,四大天王集体出动,杀了个措手不及。
师父虽已是大宗师,不过旧伤未愈,又以一敌四,而手下和自己。还有太子,也只有高手之境,一干护卫死伤无数,不得不被迫继续逃命。
可这次四大天王下了狠心,不停追杀,寡不敌众之下,师父最终,去了,眼看自己和太子险些被捕之时,幸好长生教教主徐茂贞及时出现,救走了太子,自己也趁他们交手之时,逃到了这里。
不过古人可能安全意识不强,不知道雷雨天,不能在树下避雨,更何况是在树上,很明显这是要遭雷劈啊,自己可能也是类似情况,于是乎,自己灵魂就穿越了,还融合了这个倒霉蛋记忆,也继承了他的一切,也包括,太监,这个身份。
李清明大概理清了思路,也明白前因后果,又愣了半晌,这才晒然一笑,这他妈算什么,自己大风大浪都经历过了,这不算什么,只要自己还活着,一切就还有希望,既然老天让自己重活一世,那自己就必要笑傲一生,否则,岂不辜负了老天的美意。
李清明折了三根树枝插在地上,掏出火折子点燃,跪在地上拜了三拜,就算彻底和过去告别。
“从此,老子就是全新的李清明,哈哈哈哈……”
妈蛋,自己声音怎么这么细,这么刺耳,果真是太监,李清明赶紧收声,试着故意压低嗓子,低声练习起来。
“我是李清明,咳咳,我是李清明,嗯嗯,我很厉害,我也很帅……”
试了又试,才找到适合自己,让自己觉得舒服的男声,以后就是它了,坚决不能太监腔,就算自己真的是太监,也不能让人知道,太丢人了。
自己既然已经勉强接受了这个身份,那就要为以后打算了,一般穿越都会有金手指吧,他目前还没有发现自己异于常人的地方,以后或许就会知道了。
那今后的路又该怎么走呢,王朝争霸流?自己好像对权谋完全不感兴趣,更何况历史都和自己知道的不一样,这就更没戏了,那就乡村田园流?自己不爱种田啊,也不是理科生,书都念得不多,连造纸,造香皂这些简单的原理都不会,这就更别扯了。
想来想去,自己武功好像还不错,貌似在江湖上都排名前十几名,而这个世界好像都崇尚个人英雄主义,自己对武侠世界还是很向往的,那就走武侠流吧。
行走江湖,响亮的名号和厉害的兵器必不可少,自己名号好象是叫“血影剑”,够霸气,很喜欢,而自己的兵器也是血影剑,李清明找来找去,最后一跃而起,在树的最高处找到了。
剑一出鞘,浑身凛冽,顿觉一股杀意涌上心头,李清明忍不住就在原地挥舞起来,就当是先熟悉熟悉,自己仇人那么多,万一遇见了,也不能怂,拔腿就跑啊。
直至挥不动了,李清明这才停下来,呼,果然不一样啊,原来拥有强大的武功的感觉这么奇妙啊,已经迫不及待想出去行侠仗义,锄强扶弱了,怪不得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武侠梦,哈哈哈,老子就先行一步了。
行走江湖第一步,先吃饭,再不吃就饿死了,李清明在森林里找了半天,倒是捉到几只野味,不过这第一顿饭就茹毛饮血,总觉得不吉利,再忍忍,李清明找到条小溪,喝了几口水,真甜,然后又凭着记忆开始去找吃饭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