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之前对宁昀修的那种心脏加速,无法言语,我对尤玄朗友好的笑,道:“我叫苏迹久,交个朋友呗!”
“好呀,你买本书,我们就是朋友了。”尤玄朗笑的露出了大白牙,是个很温暖的男孩子。
我和他成功玩到一起来,不想在教室的时候,就出去跟他聊天。
我和他有共同的爱好,那就是听歌。不过他没有手机,所以我就会跑去找他,耳机一人一半的,听那些我们都喜欢的流行歌曲。
后来得知他的生日要到了,所以我就送了他手机,里面还有我下的一些歌曲,他没有跟我客气,收下之后,对我更好了。
我很喜欢跟他待一起的时候,那种轻松的感觉。
我把他当知己,可是他却……
他喜欢我,在我一天去找他的时候,他举起一束花,粉粉的,我叫不上名字,但是很好看,他说,“苏迹久,我很喜欢,虽然很唐突,但是我还是想对你说,我喜欢你,那可以做我女朋友么?”
可能是那个时候的光线正好,我可以看到他脸上的那些细细的绒毛,还有他眼里那一闪一闪的光,像太阳一样。
“想要做我男朋友,那……带我买根冰糖葫芦吧!”
我鬼使神差的说出来那句话,在反应过来之后,脸瞬间爆红。不过,在看到他开心的样子之后,我很开心。
我想,我应该是喜欢他的。
我想,他是除了爷爷之后,对我最好的男孩子了。
我想,我很喜欢他。
我们在一起了,那天是个很普通的日子。我问过他,为什么要那天表白呀?
他说,感觉吧,觉得就是要那天!嘿嘿嘿……
那憨笑,我直接捏哦捏他的小脸,“来,给爷再笑一个!”
后来,因为有他,我架打的少了,因为要毕业了,很多人都性子都有些收敛。而那些混混,也来向我示好。
我恨极了他们的示好。
要不是他们……
那天,我和一群混混在KTV里面玩,因为一直都是兄弟相称,倒是没有防范什么男女有别,虽然尤玄朗说过,少和他们来往,但是我还是不听劝告。
“我们来玩个游戏吧,脱衣服,我们要划拳,谁输了,谁脱一件。”场上就我一个女孩子,我知道他们都喝多了,一些人啊……有点得寸进尺了。
我直接摔瓶子了,“怎么,想打架啊?”
喝多了的人,最是惹不起的。那些人并不是受虐体质,他们只是改变了战略,想要先和我打好关系,然后,再打败我。
我明白的,诚然有些晚了。
我只有一个人,加上酒里面似乎还加了什么不得了的药,头特别的晕,也没有什么力气。
“我可是加了安眠药,因为这种药比较难拿到,所以,我也就加了两颗,怎么样,是不是很想睡觉啊?”那个混混的老大撕破了平时那讨好的面孔,此时倒是很得意。
“怎么了,怎么这副要死不死的样子?我跟你说,在你身上受的耻辱,我今天都要讨回来。”混混的老大手里摇摇晃晃的,是一把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