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识骨寻踪

凯特·托德最近的心情不是很好。

没办法,身为一个尽忠职守的FBI探员,上一个案子还没破,就又碰到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郁闷是在所难免的。

何况,两个还都是大案子,又都被媒体每天关注个不停。

维安尔斯谷系列案件,现在已经可以明确是一个连环杀人案了。

可问题是,虽然发现了众多的尸体和藏尸地点,但杀人手法不定,嫌疑人员不定,现场完全没有发现任何有用的DNA和指纹线索,这让案件的侦破完全无法进行。

在开始只有艾伦·迈克艾罗伊的时候,凯特还可以怀疑下《致命弯道》剧组的相关人员,可随着更多尸体的发现,这个怀疑就渐渐变得站不住脚了。

“可为什么那个杀手最近有不犯案了呢?”

虽然因为技术原因,对尸体的死亡原因和时间都不好判断,但根据已发现遇害者的失踪时间,FBI还是对比出,艾伦·迈克艾罗伊和伊莉莎·库尼斯,应该是这一系列案件的最后两个受害者。

——谁让他们的失踪时间最短呢!

“难道连环杀手收手了?”

凯特不得不产生这种怀疑。

实际上,很多时候,连环杀手案件的确是这样的。即使警方并没有抓住杀手,在连续犯案一段时间后,杀手也会自动消失。

举个例子,犯罪史上最早的连环杀手,开膛手杰克就是如此。

在连续杀害了多名女性后,这个弥漫在雾都伦敦上空的阴影就突然消失了,只留给人们无尽的恐惧和猜测。

100多年来,无数人考证过开膛手杰克的真实身份,可这终归也只能是猜测了。

在心理学家看来,这可以说是变态杀手的反社会人格得到满足后的暂时性停歇,可对警方来说,留下的可就是抹不去的耻辱了。

而一想到自己将会成为被钉在耻辱柱上的那个人,凯特就忍不住想好哀叹。

没办法,这就好像世界杯十佳进球的集锦一般,进球者固然荣耀无限,可留给防守方的,就只能是耻辱了。

警察和罪犯也是如此。

抓住了罪犯,罪犯就会成为警察英雄事迹中的一个名字;

抓不住罪犯,警察就会成为罪犯传奇故事中的一个小丑。

成王败寇,世界有时其实很简单。

而第二个案件就更加糟糕了。

第一个案件还可以说是非战之罪。

一个可怕的现实是,连环杀手案件在世界上也出过不少次了。可基本只要杀手不嚣张到不加遮掩,一般警方就很难直接破案。

毕竟,连环杀手经常和被害者没有任何联系,这让警方常用的延社会关系网调查的手段无从下手。

至于逻辑推理,会做连环杀手的人,一般脑子都不正常。面对这种不正常又流窜作案的家伙,福尔摩斯也没啥办法。

实际上,很多连环杀手案件的告破,靠的都是运气二字。

都是哪天威名赫赫的连环杀手因为什么小事阴沟翻船,被警方意外抓到了线索,才顺藤摸瓜,翻出这个大BOSS。

而如果运气不到……

第二个案件就麻烦多了。

朱迪·福斯特,这位奥斯卡双料影后也不知道是不是和FBI犯冲。继辛克利事件之后,她再次被牵扯进了这种罪案类的大·麻烦——

竟然有人在她的别墅中,放了一颗人的心脏。

这件事情,再次让大小报纸的记者兴奋了。

最近一段时间,作为负责这个案件的FBI探员,凯特又再次尝到了被媒体不断骚扰的滋味。

而更可气的是,有些记者她还认识,就是在之前维安尔斯谷系列案件中,曾骚扰过她的家伙。

“还好,这个案子还算有点线索。”

毕竟,就算这件“偷心”案更加诡秘,但有了心脏,肯定就会有相应的尸体,这肯定是一条线索。

然而——

“为什么发现了两个没了心脏的尸体啊!?”

凯特苦恼地想要挠头。

证据之神仿佛在和凯特开玩笑,她的案子,要么找不到有用的证据,要么一下子证据过多。

“我这里只有一颗心脏,难道说凶手手里还留着一个?”

——不得不说,这个猜测有点儿恐怖。

无奈之下,凯特只好调查两个尸体的身份以及死前的行为,结果却惊人的一致——

“这两个人都是男性,泡吧爱好者,社会关系上一点交集都没有。根据目击者反馈,死前最后一晚都是从酒吧带了个喝醉的女孩出来,然后——”

可惜,然后并不香艳。

根据法医检验,两人死前并没有发生过性·行为。

虽然根据目击者的证词,以及他们是在旅馆中被发现的情况判断,他们是有这样的目的,但很显然,凶手并没有给他们机会。

那么问题来了——

那两个被他们带入旅馆的女孩去哪了?

或者说,那真的是两个不同的女孩吗?

根据杀人的手法,法医们给出的判断十分肯定——凶手是同一个人。

即使他们现在还是无法确定凶器到底是什么。

“难道说又出了个艾琳·沃诺斯?”

凯特心中嘀咕着。

——艾琳·沃诺斯,是这两年刚刚落网的女连环杀手,曾在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杀死了六个男人。

现在这个杀手,如果凯特推测的没错的话,应该就是一个女孩。

她伪装成醉酒,引诱心怀不轨的男人的上钩,然后在旅馆里将他们杀死,并切下他们的心脏。

——好吧,如果法医的判断没错的话,切下心脏和杀死应该是同一时刻发生的,也就是说……

“这女孩简直是怪物啊!”

凯特被自己的推测吓住了。

“不过,她竟然既没有留下指纹,也没被旅馆的监控录像拍到正脸,难道是惯犯!?”

——是不是需要去调查一下最近释放的女性犯人的档案呢?

“而且,她为什么要把一颗心脏送给朱迪·福斯特呢?又是怎么做到的呢?”

越想,凯特觉得这里面的谜团越多。这时——

“嗨,凯特,你手里的两个案子怎么样了?”

凯特的朋友戴安娜向她问道。

“还能怎么样?”

凯特一脸的苦笑,

“一筹莫展。说起来,戴安娜,你们那边有什么突破吗?”

——戴安娜是FBI驻洛杉矶大区物证库的管理员。

因为最近洛杉矶大区连续发生了多起恶劣案件,FBI的高层要求他们检查全部库存的物证,看能否从陈年旧案中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

当然,这种病急乱投医,乱枪打鸟的事情,结果自然是——

“什么突破都没有。”

戴安娜两手一摊,

“唯一的发现就是,约翰·辛克利的枪竟然在我们这里。”

“刺杀里根的那把罗姆RG-14!?”

因为曾经在总统特勤局中供职过,凯特对辛克利事件知道的很清楚。也因此,她更加惊讶,

“那枪为什么会在我们这里,就算不在总统特勤局手里,也应该在华盛顿那边吧?”

“据说是因为当初调查的时候,FBI的高层觉得辛克利背后有主使者。而主使者很可能与好莱坞有关,所以就把相关证据打包送到了洛杉矶大区,也就……”

“好吧,这个怀疑很合理。”

身为一个优秀的探员,凯特同样不怎么相信辛克利的供词——

因为喜欢朱迪·福斯特就去刺杀总统,就算是精神病人也太夸张了。

尤其,这么一个坑货竟然还成功了。

要不是里根命大,可能带领美国打赢冷战的就要是别人了。

以FBI的逻辑来说,这后面有幕后黑手才是合理的。

而激进·左·派云集的好莱坞,显然很值得怀疑,何况辛克利在犯案之前还在好莱坞待过一阵子。

尤其里根还是个共和·党,典型的右·派……

“可为什么后来没有收回这些物证呢?”

凯特还是有些不明白。

“这我就不清楚了。大概是遗漏了吧!”

戴安娜猜测着,

“其实,我们能知道这件事,还是托了好莱坞的福。”

“什么意思?”

“有个导演想拍摄一部有关辛克利事件的电影,循着线索找到我们这里,我们才发现了那把枪。”

戴安娜一脸的庆幸,

“再过几年,那可就是一件文物了。”

而凯特的注意力却在另外一个地方:

“那个导演叫什么名字?”

“夏洛特·布斯。”